
鄉鎮衛生院優質服務基層行實施方案1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通知》(國衛基層函〔2018〕195號)和鄭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政衛〔2018〕226號)文件精神,提高服務質量,改善就醫環境,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和群眾就醫滿意度,決定在全市衛計系統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的十九大和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提出的戰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針,以滿足廣大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為目標,以建立優質高效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重點,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以下簡稱“活動”),使廣大群眾能夠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和建設健康鞏義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衛計委負責全系統“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動員和協調,組織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督促方案的落實,配合省衛生健康委、鄭州市衛計委開展復核或抽查工作。
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的《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相關要求,對照標準,逐項逐條,查漏補缺,切實提高服務能力。
二、活動目標、范圍和形式
(一)活動目標。用3-5年的時間,力爭使全市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達到國家基本標準,70%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達到國家基本標準,部分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國家推薦標準。
(二)活動范圍。全市所有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應參加活動,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參照執行。
(三)活動形式。以開展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建設為主要形式,進一步滿足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功能任務。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公益性、綜合性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著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健康管理、危急重癥病人的初步現場急救和轉診等功能任務,是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
(二)合理配置資源。根據服務人口數量、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服務半徑、地理位置、交通條件、醫務人員技術水平、開展業務項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備適宜的床位、人員、設施和設備。
1.鄉鎮衛生院:
(1)建筑面積、床位:床位10-20張的,建筑面積達到300~1100平方米;床位21-99張的,每增設1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50平方米;100張床位及以上,每增設1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55平方米。
(2)人員配備:達到《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衛醫發〔1994〕第30號)的要求,衛生技術人員數不低于全院職工總數的80%。設立中醫科的,中醫類別醫師不少于2名。大專及以上學歷衛生技術人員比例達到50%以上,且轄區內每萬服務人口注冊全科醫師數不少于2人。
(3)主要設備配置:參照《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衛醫發〔1994〕第30號)的要求,配備相關設備的基礎上,配備必要的中醫藥服務設備,DR、彩超、全自動生化分析儀、血凝儀、十二導聯心電圖機、空氣消毒機、麻醉機、胃鏡、呼吸機以及與診療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設備。
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1)建筑面積、床位:服務人口小于5萬人的,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1400平方米;服務人口5-7萬人的,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1700平方米;服務人口大于7萬人的,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日間觀察床不少于5張。實際開放床數不少于20張,1-50張(含)床位的,每增設1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25平方米;50張床位以上的,每增設1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30平方米。
(2)人員配備:衛生技術人員總數不低于單位職工總數的80%,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衛技人員占比50%以上。每萬服務人口注冊全科醫師數不少于2人,每5張病床至少增加1名執業醫師。其中,副高級以上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不少于1人,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和公共衛生執業醫師分別不少于1人。根據醫護比不低于1:1的比例配備注冊護士;每5張病床至少增加1名注冊護士;至少配備1名具有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注冊護士,其他人員按需配備。
(3)主要設備配置:在《關于印發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標準的通知》(衛醫發〔2006〕240號)要求配備相關設備的基礎上,配備DR、彩超、全自動生化分析儀、血凝儀、十二導聯心電圖機、心電監測儀、遠程心電監測、基于信息化的便攜式出診設備、出診交通工具以及與診療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設備。服務能力特別突出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予以配備空氣消毒機、呼吸機、動態心電監測儀、動態血壓監測儀等設備儀器。
(三)提升醫療服務能力。一是提高服務水平。提升門診醫療服務能力,有針對性的加強常見病、多發病的咨詢、診斷和治療能力。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能夠識別和初步診治60種(鄉鎮衛生院70種)常見病、多發病;提升急診急救能力,加強急診、院前急救、應急能力建設,開展服務區域內24小時急診服務,對急性創傷、急診分娩、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腦卒中、急性顱腦損傷、高危新生兒等重點病種具備初步識別與處理能力;加強住院能力建設,開展與機構人員資質、技術準入、設施設備相適應的住院、手術、分娩等服務;提升中醫藥和康復服務能力,加強中醫科、中藥房建設,提供合格的中藥飲片,并提供代煎服務。按照要求開展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國醫堂)建設,突出中醫藥文化特色,能夠規范開展6類以上中醫藥技術方法,開展2種以上慢性病(高血壓、2型糖尿病)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提高檢驗檢查服務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設施設備,開展常規檢驗和心電、超聲、X線影像等檢查服務。二是優化服務方式,合理設置門(急)診布局,設立咨詢服務臺、候診區,開展導診、分診服務,引導居民預約就診;完善出(入)院服務流程,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住院診療,執行留觀、入院、出院、轉院制度,制定服務流程;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家庭醫生團隊建設,每個家庭醫生團隊都有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師或鄉村醫生,服務人口原則上不超過2000人。以需求為導向,針對不同人群提供相應的個性化服務。推進“互聯網+家庭簽約服務”,搭建家庭醫生與簽約居民交流互動平臺,提高履約質量和效果。開展雙向轉診和遠程醫療服務,推動醫療資源下沉。
(四)落實公共衛生服務。按照國家、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等相關要求,開展15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會對服務項目的知曉率和居民獲得感。配合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做好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
(五)規范業務管理。按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診療規范、操作常規、技術標準、服務指南等規定,開展疾病防治。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藥物管理,規范處置醫療廢物,促進合理用藥。不斷提升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持續改善醫療衛生服務。
(六)完善綜合管理。加強黨建工作、行風建設、績效考核、財務收支預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務和分工協作等管理制度建設。
四、組織實施
(一)成立組織。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成立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負責活動的領導和組織實施。
(二)方法步驟。一是認真開展自評自查和整改提升。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按照活動要求,對照標準開展不少于6個月的自評自查。在查找問題的基礎上,針對薄弱環節進行專項整改提升。符合基本標準或推薦標準的機構按程序向衛計委提出審核申請。二是逐級上報、分級審核。衛計委對提交的自評結果進行審核把關,將達到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的機構上報至鄭州市衛計委。鄭州市衛計委組織專家對我市上報的結果進行復核。對達到基本標準的機構進行確認,上報省衛生健康委備案,對達到推薦標準的機構申請省衛生健康委進行復核確認。
(三)時間安排。2019年1月啟動實施,2019年6月底前,我市所有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照《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要求,完成自評和整改工作。7月底前,我市衛計委完成對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審核上報工作。10月底前,鄭州市衛計委完成市級復核工作。2020年后,鄭州市級評審每年一次,原則上11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基層醫療機構是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為廣大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醫療衛生服務,關鍵在基層。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是今后一段時期基層衛生的中心工作。要充分認識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投入,努力提升基層醫療機構的綜合服務能力。
(二)穩步推進,確保質量。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把握工作節奏,嚴格執行活動標準,規范開展自查自糾及整改,按照排查出的問題進行專項培訓,建立臺賬,留存文檔和影像資料,做好總結,確保活動順利開展。衛計委將按照《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要求對轄區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督導、審核把關。
(三)注重結合,提升能力。結合《鄭州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五年規劃》,著力解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業務用房建設、醫療設備設施配備以及人才隊伍建設等問題;結合省、市基層醫療機構能力提升培訓及其他培訓項目,著力提升基層衛生技術人員的門、急診和住院服務能力;結合全國基層中醫藥先進單位建設工作,著力提升基層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和康復服務能力;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充分發揮二級公立醫院及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等支撐平臺在簽約服務中的技術指導和資源支持等作用,著力提升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綜合服務能力;結合深化醫改相關政策,著力完善績效工資分配模式;充分發揮醫聯體和醫共體強基層的作用,進一步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為活動開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基層醫療機構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重要意義。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系,大力宣傳“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增進社會各界對活動的理解和支持,為活動的開展營造良好氛圍。
(五)遴選典型,推廣經驗。各基層醫療機構要深入開展活動總結經驗,衛計委將根據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典型經驗,特別是在持續改進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優化診療流程、改善群眾就醫體驗、提高服務能力等方面的創新做法。
鄉鎮衛生院優質服務基層行實施方案2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通知》(國衛基層函〔2018〕195號)、《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通知》(浙衛辦基層發函〔2021〕1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提高我縣醫療服務質量,改善就醫環境,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和群眾就醫滿意度,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時期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滿足廣大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為目標,以建立優質高效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重點,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使廣大群眾能夠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和建設健康云和打下堅實基礎。
二、活動目標、范圍和形式
(一)活動目標。依托“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全縣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均得到明顯提升;至2023年底,中心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均達到國家基本標準;至2025年底,中心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均達到國家推薦標準(詳見附件2)。
(二)活動范圍。全縣所有基層醫療機構。
(三)活動形式。以開展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建設為主要形式,進一步滿足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功能任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公益性、綜合性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著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健康管理、危急重癥病人的初步現場急救和轉診等功能任務,是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
(二)合理配置資源。根據服務人口數量、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服務半徑、地理位置、交通條件、醫務人員技術水平、開展業務項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備適宜的床位、人員、設施和設備。
(三)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1.提高服務能力。提升門診醫療服務能力,有針對性的加強本地區常見病、多發病的咨詢、診斷和治療能力;提升急診急救能力,加強急診、院前急救、應急能力建設;加強住院能力建設,開展與機構人員資質、技術準入、設施設備相適應的住院、手術、分娩等服務;提升中醫藥和康復服務能力,加強中醫科、中藥房建設,按照要求開展中醫館建設,突出中醫藥文化特色;提高檢驗檢查服務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設施設備,開展常規檢驗和心電、超聲、X線影像等檢查服務。
2.優化服務方式。合理設置門(急)診布局,引導居民預約就診。完善出(入)院服務流程,加強患者健康教育和隨訪。加強家庭醫生團隊建設,推進“互聯網+簽約服務”,提高履約質量和效果。開展雙向轉診和遠程醫療服務,推動醫療資源下沉。
(四)落實公共衛生服務。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等相關要求,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會對服務項目的知曉率和居民獲得感。配合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做好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
(五)規范業務管理。按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診療規范、操作常規、技術標準、服務指南等規定,開展疾病防治,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藥物管理,規范處置醫療廢物,促進合理用藥,不斷提升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持續改善醫療衛生服務。
(六)完善綜合管理。加強黨建工作、行風建設、績效考核、財務收支預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務和分工協作等管理制度建設,嚴格落實相關規章制度。
四、組織實施
(一)工作職責
1.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轄區優質服務基層行的組織領導工作,制定全縣優質服務基層行實施方案,建立縣級專家庫。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活動有關政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能力評價指南和鄉鎮衛生院能力評價指南等內容的培訓指導。
2.縣醫療健康集團:縣醫療健康集團是落實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責任主體。縣醫療健康集團要發揮醫共體“一家人”優勢,以“活動”為載體,統籌推進基層機構能力提檔升級,有效運用“兩員一中心一團隊”工作機制優化基層全專融合型家庭醫生團隊,提高簽約團隊的診療服務和健康管理能力,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加強對各基層成員單位落實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日常督促指導、協調管理。
(五)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承擔優質服務基層行的主體責任單位,負責活動的具體實施。要成立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工作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對照標準開展自評自查,落實專人負責在國家“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申報系統中填報內容。對自評發現的問題短板,要及時落實整改,持續提升服務能力,改進服務質量。及時總結,加強活動宣傳。接受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健康集團、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組織的培訓、指導、督導和評審。
(二)活動安排
1.自評工作。5-6月,各基層醫療機構對照《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開展自評工作。
3.活動申報。8月20號前,原則上每年1次申報,各基層醫療機構原則上均應通過登錄“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申報信息系統進行自評申報;局基層和公共衛生科負責對提交的初步結果進行審核把關,并將達到標準的機構逐級上報復核。
3.復評工作。8-9月,由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以信息系統上報資料和現場復核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組織優質服務基層行專家對當年申報達到標準建設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展復評工作。
4.整改提升。本周期內未申報、復核未通過或達到基本標準繼續申報推薦標準的機構,要對標制訂可操作的整改提升方案,立行立改,做好繼續申報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活動部署。各單位要提高認識,積極主動,明確責任分工,掌握能力標準,按要求啟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認真做好動員部署工作,加強培訓,推動活動有序開展,確保到2025年底,中心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均達到國家推薦標準。
(二)確保活動質量。各單位要把握工作節奏,嚴格活動標準,規范開展核查;在活動中發現的問題,要隨時向縣局里反饋。每個周期結束后,我局將對各單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和通報。
(三)開展監測評估。根據基層醫療機構各自的特點,圍繞服務能力提升,有側重地選擇過程性和結果性指標進行監測,如診療病種增加情況、開展手術病種情況、提供中醫藥技術服務情況、特色科室建設情況、開展檢查檢驗服務情況、醫師日均診療人次和床位使用率等服務效率指標提升情況等,客觀反映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的提升和進步。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單位要深入總結活動的典型經驗,特別是在持續改進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優化診療流程、改善群眾就醫體驗、提高服務能力等方面的創新做法和舉措。我局將適時遴選有示范意義的創新舉措,在全縣范圍內推廣。
(五)完善保障措施。各單位要對照活動要求和能力標準,對制約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發展的政策措施進行梳理完善,充分發揮縣域醫共體強基層的作用,進一步提升基層服務能力。
(六)強化結果應用。要以本次活動為契機,建立持續改進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的長效機制,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在床位設置、設備配備、特色科室建設、醫療技術準入、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占比、評優評先等方面對達到推薦標準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予以傾斜。達到推薦標準的基層醫療機構,符合相關條件的可參加二級醫院評審,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管理。
鄉鎮衛生院優質服務基層行實施方案3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對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理念的生動體現,是推動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基礎,是貫徹落實新時期以基層為重點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的重大舉措,是建立分級診療制度的客觀要求。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健康張掖”2030規劃綱要》指標任務,按照國家和省上統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滿足廣大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為目標,以建立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重點,在鞏固提高“建設群眾滿意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成果的工作基礎上,啟動實施“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以下簡稱“活動”),持續改善廣大群眾就近享受安全、有效、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感受,不斷提高獲得感和滿意度,為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完善、建設健康張掖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全面覆蓋。所有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參加活動。
2.對標提高。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見附件2、3),對照標準查漏補缺,認真落實整改措施,著力提升服務能力,不斷改善服務質量。
3.公開公正。主動公開活動流程和結果,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4.強化責任。市、縣區、鄉鎮(村衛生室)、社區要層層明確任務,責任到人。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將指標任務分解到每一位工作人員,明確進度,落實獎懲,確保活動效果。
二、活動目標、范圍和形式
(一)活動目標。力爭所有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服務能力達到基本標準,部分服務能力較強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推薦標準,建立起符合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點的服務能力建設標準和評價體系。
(二)活動范圍。全市范圍內所有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注冊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應當參加活動。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公立醫療機構均可參照執行。
(三)活動形式。注重提升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鼓勵創新活動形式,結合實際開展自評申報、復核評價、評審認定工作。
三、主要內容
(一)提升醫療服務能力。一是提高服務水平。提升門診醫療服務能力,有針對性地加強常見病、多發病的咨詢、診斷和治療能力;提升急診急救能力,加強急診、院前急救、應急能力建設;加強住院醫療服務能力建設,開展與機構人員資質、技術準入、設施設備相適應的住院、手術、分娩等服務;提升中醫藥和康復服務能力,加強中醫科、中藥房建設,按照要求開展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國醫堂)建設,突出中醫藥文化特色;提高檢驗檢查服務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設施設備,開展常規檢驗和心電、超聲、X線影像等檢查服務。二是優化服務方式。合理設置門(急)診布局,引導居民預約就診。完善出(入)院服務流程,加強患者健康教育和隨訪。開展雙向轉診和遠程醫療服務,推動醫療資源下沉。三是創新服務模式。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充分利用全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系統平臺,在線簽約、在線服務、在線咨詢、在線查詢等服務,引導廣大群眾深入了解和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高履約質量和效果;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有針對性地制訂和落實簽約服務包及幫扶措施,提供個性化、全方位、免費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送醫上門”“送人就醫”工作機制,有效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有病看不了、看病就醫難等問題。
(二)落實公共衛生服務。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等相關要求,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同責共抓工程,精準開展健康管理,加強衛生科普宣傳,提高全社會對服務項目的知曉率和居民獲得感。配合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做好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
(三)規范業務管理。按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診療規范、操作常規、技術標準、服務指南等規定,開展疾病防治,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藥物管理,規范處置醫療廢物,促進合理用藥,不斷提升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持續改善醫療衛生服務。
(四)完善綜合管理。加強黨建工作、行風建設、績效考核、財務收支預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務和分工協作等管理制度建設,嚴格落實相關規章制度。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衛生計生委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張掖市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領導小組。各縣區衛生計生委及各鄉鎮、各社區醫療衛生機構也要層層成立活動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落實措施,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活動扎實有序開展,務求實效。
(二)扎實開展自評。參加活動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要按照方案要求,對照標準開展不少于6個月的自評自查,在查找問題的基礎上,針對薄弱環節進行專項整改提升。達到基本標準或推薦標準的機構要按程序向縣區衛計委提出審核申請。
(三)縣級復核。縣區衛計委對基層衛生機構提交的初步結果進行審核把關,將達到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的機構上報至市衛生計生委。
(四)市級復核。市衛計委對縣區上報的結果進行復核,將達到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的機構上報至省衛生計生委。
(五)省級復核。省衛生計生委對市級上報的結果進行復核,對達到推薦標準的機構上報至國家衛生健康委備案。國家衛生健康委將適時對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通報表揚。
(六)時間安排
1.安排部署:2018年11月底前。
2.開展自評:2018年11月下旬-2019年4月上旬。
3.縣級復核:2019年4月下旬。
4.市級復核:2019年5月上旬。
5.省級復核:2019年5月下旬。
五、結果運用
(一)達到基本標準以上的鄉鎮衛生院可直接評定為一級乙等衛生院。
(二)達到推薦標準的鄉鎮衛生院,可直接申請二級醫院等級評審。
(三)達到推薦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符合相關條件的加掛社區醫院的牌子,從寬審批住院床位。
(四)達到基本標準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在床位設置、設備配備、人員培訓、特色科室建設、醫療技術準入、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占比、評優評先、表彰獎勵等方面給予一定政策傾斜。
(五)未達到基本標準及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今后一律不可參加醫院等級評審、評優評先、表彰獎勵等。
六、工作要求
(一)確保活動質量。要把握工作節奏,嚴格活動標準,規范開展核查,不盲目追求數量,確保活動取得實效。市衛生計生委將組建專家指導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活動實施情況及效果進行現場督查指導,適時開展復核認定。對活動開展緩慢或流于形式的縣區及單位將予以通報問責。各縣區要于每季度最后1個月的20日前報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和活動信息各一篇。參加活動的基層機構要建立活動臺賬,留存文檔和影像資料,做到有據可查。
(二)健全管理制度。市、縣區成立的“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活動的組織協調、技術指導和抽查復核等工作。市、縣區領導小組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抽取專家,組建工作小組開展現場核查。每個工作小組專家數量不少于5人,且為單數。縣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回避制度、抽查復核、專家庫管理辦法等工作制度。專家庫原則上由醫療機構管理、醫療、中醫藥、護理、醫院感染管理、公共衛生、衛生計生監督、財務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專家構成,原則上應當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市、縣區專家庫可實行資源共享。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區衛計委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工作,營造良好氛圍。要深入總結活動的典型經驗、創新做法和工作舉措,市衛生計生委將組織專家遴選一批有示范意義的創新舉措,向省衛生健康委推薦宣傳。
(四)完善保障措施。要對照活動要求和能力標準,對制約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發展的政策措施進行梳理完善,如床位設置、設施設備、藥物目錄等,加大對基層的支持和傾斜力度,形成協同效應。同時,要按照深化醫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總量,落實財政補助經費,完善績效工資政策,進一步推動醫保政策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要發揮醫聯體和醫共體強基層的作用,進一步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為活動開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鄉鎮衛生院優質服務基層行實施方案4
為貫徹落實《廣西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通知》(桂衛基層發〔2018〕14號)精神,促進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不斷提高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水平,加快推進我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現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新時期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滿足廣大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為目標,以建立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體系為重點,緊緊抓住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的薄弱環節,通過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功能,改進服務質量,突出服務特色,保障醫療安全,提高服務能力,提升群眾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利用率和獲得感,為建立分級診療制度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分級負責。縣衛生健康局制訂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措施,層層抓好落實。各鄉鎮衛生院要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方案,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并嚴格按要求開展活動。
2.嚴格標準。各鄉鎮衛生院要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的《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和《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基層函〔2019〕287號)以下簡稱“指南”,認真開展自評整改,嚴格復核評估,切實做到好中選優。
3.全面覆蓋。縣衛生健康局要動員和引導所有鄉鎮衛生院積極參加活動,全面提升服務能力和改善服務質量。
4.公開公正。各鄉鎮衛生院要主動公開活動流程和結果,接受社會與群眾監督。
二、活動目標、范圍和形式
(一)活動目標。利用3至5年時間,通過活動的開展,逐步建立起符合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點的服務能力標準和評價體系,力爭使所有鄉鎮衛生院的服務能力達到基本標準,部分能力較強的鄉鎮衛生院達到推薦標準。2021年度三個中心衛生院要達到推薦標準要求,一個中心衛生院要達基本標準要求。2022-2025年度普通衛生院服務能力達到基本標準(詳見附件)。
(二)活動范圍。活動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所有經縣衛生健康局注冊的鄉鎮衛生院均應參加活動。
(三)活動形式。本活動以開展鄉鎮衛生院能力建設為主要形式,強化規范服務意識,轉變服務模式,進一步滿足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通過典型引導、現場觀摩等活動方式相結合開展評審評價等創建工作。
三、活動內容
(一)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結合鄉鎮衛生院的功能定位,對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制定的《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和《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要求,著力提升急診搶救、門診、住院、檢查化驗、中醫藥等醫療服務能力。
1.提升門診醫療服務能力。以我縣常見病、多發病和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患者為重點(高血壓、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腦卒中康復期、晩期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等),有針對性地提升門診疾病咨詢、診斷與治療能力,努力提高門診就診率。
2.提升急診急救服務能力。加強急診、院前急救、衛生應急能力建設,設置獨立搶救室,合理配置急救設施及藥品(給氧設施、吸引器、洗胃機、心電監護儀、簡易呼吸機、除顫儀、喉鏡等急救設備)。加強二級以上醫院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急救技能指導培訓,熟練掌握基本急救技術與操作規程(心肺復蘇、氣管插管、除顫、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提升基層醫務人員對循環、呼吸、急性中毒、休克、腎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癥患者初步診斷和急救處理能力。
3.提升住院服務能力。(1)開展與機構人員資質、技術準入、設施設備相適應的住院、手術、分娩等服務;(2)結合區域醫療衛生需求和機構基礎條件,合理設置基層醫療機構床位數,并根據分級診療要求,重點向社區護理、康復方向發展,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協作醫院開設聯合病房,為二級以上醫院下轉康復期患者提供必要的診療條件,方便群眾看病就醫,提高床位使用率。
4.提升檢驗診斷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礎檢驗設施設備,開展常規檢驗、心電、超聲、X線攝片等檢查服務。充分利用現有醫療資源,建立“基層檢查、上級診斷”診療新模式,推進醫聯體內檢驗結果互認,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和醫療服務整體效率。
5.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強基層醫療機構中醫科和中藥房建設,按照要求獨立設置中醫館、國醫堂等中醫綜合服務區,突出中醫文化特色。結合全科醫生、鄉村醫生規范化培訓等工作,加強中西醫人員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大力推廣各類中醫藥適宜技術,提高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中醫規范化診療服務能力。發揮中醫藥優勢,增加基本公共衛生中醫藥健康管理內容,積極開展中醫“治未病”服務,普及中醫藥健康理念知識,更好地為老年人、兒童、孕產婦、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服務。
6.改善服務環境,優化服務方式。根據鄉鎮衛生院相關建設和設備配備標準,結合轄區服務人口,嚴格落實房屋建設面積、設備配備、床位設置等硬件建設;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功能布局和就診流程,科室布局、服務流程等應符合醫院感染控制要求,設置醒目引導標識;提供便民服務措施,提供方便快捷的檢查結果查詢、結算服務、導醫服務。開展雙向轉診和遠程醫療服務,利用醫聯體、醫共體推動醫療資源下沉。綠化、美化、亮化院內外環境,建立衛生保潔制度,做到服務環境清潔、舒適、溫馨,保持良好的服務環境和醫療秩序。
7.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和完善簽約服務機制和簽約激勵機制,明確簽約服務費和簽約服務內容,合理設定包含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在內的基礎性服務包,鼓勵提供中醫藥服務,根據服務能力和需求,拓展個性化簽約服務內容。加強家庭醫生團隊建設,宣傳家庭簽約服務項目和內容,提高居民參與簽約服務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穩定一般人群和重點人群簽約率,貧困人口簽約服務實現全覆蓋,提高居民對簽約服務的滿意度。
8.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加強對村級衛生機構行政、業務、藥械、財務、績效考核等一體化管理,強化人員培訓,建立科學合理分工協作機制,規范服務行為,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和服務水平。
9.強化“三基”培訓,提升診療水平。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醫護人員“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培訓,每年舉辦不少于一次的理論知識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做到全員培訓、考核,人人達標。組織開展“崗位練兵”理論知識競賽“技能操作競賽”等活動,促進醫務人員“三基”水平的提高。大力開展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繼續教育和技能培訓,采取以會代訓、集中學習、遠程教育等多種形式,提升臨床診療能力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落實農村衛生人員培訓規劃,推廣適宜技術,不斷提高轄區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就診率。
(二)做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提高群眾獲得感
加強培訓,嚴格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突出普通人群健康素養提升和重點人群個性化連續健康管理,規范服務,提升服務效果,逐步實現健康檔案向居民公開,提高全社會對服務項目的知曉率、獲得感。同時,配合專業公共衛生結構做好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
(三)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范服務行為
1.制定完善醫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與基層醫療機構實際情況相符合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各類人的崗位職責,力求做到工作制度健全,管理層級分明科室職能清晰,崗位職責明確,工作程序流暢,醫療服務規范。認真落實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健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評價體系,加強醫療機構內部管理、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服務過程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點人員管理,持續改進醫療質量。
2.加強護理質量管理。重視并加強護理隊伍建設,嚴格落實護理人員配備、崗位管理,保證臨床護理人員數量。建立健全護理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提高護理人員醫囑執行能力,規范護理文件書寫,護理人員應正確、完整地做好護理記錄。落實基礎護理和護理安全措施,有條件的單位可開展責任制護理,進一步提高臨床護理水平。
3.強化醫院感染管理。認真執行《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和《消毒管理辦法》,醫務人員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消毒隔離工作制度和手部衛生規范,牢固樹立無菌觀念,人人掌握六步洗手法,杜絕院感安全隱患。加強消毒效果監測,落實整改反饋責任機制。按照《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要求,加強醫療廢物暫存處設施設備建設,做到“五防”,即: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落實好轄區內“小箱進大箱”工作,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符合要求,并由有資質的單位集中無害化處理,確保環境整潔衛生。
4.規范藥事管理。根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要求,完善藥事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并落實到位。嚴格執行原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以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范》,提高處方書寫質量,處方書寫合格率達到90%以上;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控制抗菌素聯合使用,防止抗生素和激素濫用;加強特殊藥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采購、使用與安全保管制度,確保藥品安全。
(四)完善綜合管理
加強行風建設和黨組織建設,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院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行政、業務、資金巡查制度,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截留和挪用。對弄虛作假、違規使用資金、騙保、收受藥品回扣、不遵守醫療質量安全規定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行為,要加大查處力度,不斷凈化基層醫療衛生執業環境。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探索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評審評價制度,以評促建、規范發展。
四、活動安排
(一)安排部署。縣衛生健康局制定實施方案并進行動員部署。上報市衛生健康委備案,此項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創建自評。參加活動的鄉鎮衛生院按照活動要求,對照標準開展自評自查,在查找問題的基礎上,針對薄弱環節進行專項整改提升;達到基本標準或推薦標準的機構按程序向縣衛健局提出審核申請。2021年1月底前,四個鄉鎮中心衛生院完成自評并將自評情況上報到縣衛健局;2021年2至5月,根據自評情況開展自查自糾等創建活動申報工作。此后,鄉鎮衛生院,要不少于6個月的自評自查,達到基本標準或推薦標準的單位可于每年的4月前隨時申報。
(三)縣級復核。每年5月上旬縣衛健局組織專家完成對提交的初步結果進行審核把關,將達到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的機構上報至市級復核。
(四)市級復核。每年6月對照標準做好迎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委托的第三方開展現場復核。
五、結果運用
(一)達到基本標準的鄉鎮衛生院,在其床位設置、設備配備、人員培訓、特色科室建設、醫療技術準入、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占比、評優評先、表彰獎勵等方面給予一定政策傾斜。
(二)符合相關條件的可參加二級醫院評審,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管理。
(三)未達到基本標準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可參加評選評優、表彰獎勵等。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領導組織
為確保我縣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順利開展,特成立“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領導小組,其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活動相關政策措施,領導和組織活動深入開展,同時組建多股室參與的檢查小組,負責全縣活動的組織協調、技術指導和抽查復核等工作,并協助省、市開展復核或抽查工作。
(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健康局基層衛生健康股。辦公室主任由韋向恒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由醫政醫管股、基層衛生健康股、體改規劃信息科教股、疾病預防控制和職業健康股、辦公室等人員組成,負責日常工作。
(二)完善協調機制。建立完善內部協調機制、部門間協作機制,內外形成合力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向更高水平發展。
(三)落實配套政策。縣衛健局按照深化醫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總量,落實財政補助經費,完善績效工資政策,進一步推進醫保政策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要發揮醫聯體和醫共體強基層的作用,進一步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為活動開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四)加強宣傳引導。縣衛生健康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關注國家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健康報》、健康中國微博、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相關信息,積極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并及時跟蹤、學習外部經驗,將自身活動引向縱深,特別是在持續改進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優化診療流程、改善群眾就醫體驗、提高服務能力等方面的創新做法和舉措,理性思考,積極報送經驗材料。
鄉鎮衛生院優質服務基層行實施方案5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衛生健康委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北省“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冀衛基層函〔2018〕12號)和邯鄲市衛生健康委《邯鄲市“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促進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不斷提高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水平,加快推進我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新時期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滿足廣大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為目標,以建立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體系為重點,緊緊抓住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的薄弱環節,通過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功能,改進服務質量,突出服務特色,保障醫療安全,提高服務能力,提升群眾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利用率和獲得感,為建立分級診療制度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分級負責。縣衛生健康局制定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措施,層層抓好落實。
2.嚴格標準。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的《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以下簡稱“標準”),認真開展自評整改,嚴格復核評估,切實做到好中選優,寧缺毋濫。
3.全面覆蓋。動員和引導所有鄉鎮衛生院參加活動,全面提升服務能力和改善服務質量。
4.公開公正。主動公開活動流程和結果,接受社會與群眾監督。
二、活動目標、范圍和形式
(一)活動目標。利用3-5年時間,通過活動的開展,逐步建立起適應我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點的服務能力標準和評價體系,力爭使所有鄉鎮衛生院的服務能力達到基本標準,部分能力較強的鄉鎮衛生院達到推薦標準。2019年度中心衛生院要達到標準要求,2020—2022年度一般衛生院全部達標。
(二)活動范圍。活動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所有經衛生健康局注冊的鄉鎮衛生院均應參加活動。村衛生室可參照執行。
(三)活動形式。本活動以開展鄉鎮衛生院能力建設為主要形式,強化規范服務意識,轉變服務模式,進一步滿足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鼓勵各地創新活動形式,以典型引導、現場觀摩等結合實際,開展評審評價創建工作。
三、活動內容
(一)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結合鄉鎮衛生院的功能定位,對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的《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著力提升急診搶救、門診、住院、檢查化驗、中醫藥等醫療服務能力。
1.提升門診醫療服務能力。以本地區常見病、多發病和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患者為重點(高血壓、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腦卒中康復期、晚期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等),有針對性地提升門診疾病咨詢、診斷與治療能力,努力提高門診就診率。
2.提升急診急救服務能力。加強急診、院前急救、衛生應急能力建設,獨立設置搶救室,合理配置急救設施與藥品(給氧設施、吸引器、洗胃機、心電監護儀、簡易呼吸機、除顫儀、喉鏡等急救設備)。加強二級以上醫院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急救技能指導培訓,熟練掌握基本急救技術與操作規程(心肺復蘇、氣管插管、除顫、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提升基層醫務人員對循環、呼吸、急性中毒、休克、腎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癥患者初步診斷和急救處理能力。
3.提升住院服務能力。(1)開展與機構人員資質、技術準入、設施設備相適應的住院、手術、分娩等服務;(2)結合區域醫療衛生需求和機構基礎條件,合理設置基層醫療機構床位數,并根據分級診療要求,重點向社區護理、康復方向發展,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協作醫院開設聯合病房,為二級以上醫院下轉康復期患者提供必要的診療條件,方便群眾看病就醫,提高床位使用率。
4.提升檢驗診斷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礎檢驗設施設備,開展常規檢驗、心電、超聲、X線攝片等檢查服務。充分利用現有醫療資源,建立“基層檢查、上級診斷”診療新模式,推進醫聯體內檢驗結果互認,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和醫療服務整體效率。
5.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強基層醫療機構中醫科和中藥房建設,按照要求獨立設置中醫館、國醫堂等中醫綜合服務區,突出中醫文化特色。結合全科醫生、鄉村醫生規范化培訓等工作,加強中西醫人員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大力推廣各類中醫藥適宜技術,提高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中醫規范化診療服務能力。發揮中醫藥優勢,增加基本公共衛生中醫藥健康管理內容,積極開展中醫“治未病”服務,普及中醫藥健康理念知識,更好地為老年人、兒童、孕產婦、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服務。
6.改善服務環境,增強居民體驗感。根據鄉鎮衛生院相關建設及設備配備標準,結合轄區服務人口,嚴格落實房屋建設面積、設備配備、床位設置等硬件建設。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功能布局和就診流程,科室布局、服務流程等應符合醫院感染控制要求,設置醒目引導標識,提供便民服務措施,提供方便快捷的檢查結果查詢、結算服務、導醫服務。綠化、美化、亮化院內外環境,建立衛生保潔制度,做到服務環境清潔、舒適、溫馨,保持良好的服務環境和醫療秩序。
7.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和完善簽約服務機制和簽約激勵機制,明確簽約服務費和簽約服務內容,合理設定包含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在內的基礎性服務包,鼓勵提供中醫藥服務,根據服務能力和需求,拓展個性化簽約服務內容。加強宣傳,制定便民、惠民、利民的簽約服務措施,提高居民參與簽約服務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穩定一般人群和重點人群簽約率,貧困人口簽約服務實現全覆蓋,提高居民對簽約服務的感受度。
8.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加強對村級衛生機構行政、業務、藥械、財務、績效考核等一體化管理,強化人員培訓,建立科學合理分工協作機制,規范服務行為,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和服務水平。
9.強化“三基”培訓,提升診療水平。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醫護人員“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培訓,每年舉辦不少于一次的理論知識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做到全員培訓、考核,人人達標。組織開展“崗位練兵”“理論知識競賽”“技能操作競賽”等活動,促進醫務人員“三基”水平的提高。大力開展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繼續教育和技能培訓,采取以會代訓、集中學習、遠程教育等多種形式,提升臨床診療能力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落實農村衛生人員培訓規劃,推廣適宜技術,不斷提高轄區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就診率。
(二)做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提高群眾獲得感
加強培訓,嚴格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突出普通人群健康素養提升和重點人群個性化連續健康管理,規范服務,提升服務效果,逐步實現健康檔案向居民公開,提高全社會對服務項目的知曉率、獲得感。同時,配合專業公共衛生結構做好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
(三)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范服務行為
1.制定完善醫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與基層醫療機構實際情況相符合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力求做到工作制度健全,管理層級分明,科室職能清晰,崗位職責明確,工作程序流暢,醫療服務規范。認真落實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健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評價體系,加強醫療機構內部管理、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服務過程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點人員管理,持續改進醫療質量。
2.加強護理質量管理。重視并加強護理隊伍建設,嚴格落實護理人員配備、崗位管理,保證臨床護理人員數量。建立健全護理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提高護理人員醫囑執行能力,規范護理文件書寫,護理人員應正確、完整地做好護理記錄。落實基礎護理和護理安全措施,有條件的單位可開展責任制護理,進一步提高臨床護理水平。
3.強化醫院感染管理。認真執行《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和《消毒管理辦法》,醫務人員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消毒隔離工作制度和手衛生規范,牢固樹立無菌觀念,人人掌握六步洗手法,杜絕院感安全隱患。加強消毒效果監測,落實整改反饋責任機制。按照《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要求,加強醫療廢物暫存處設施設備建設,做到“五防”,即: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落實好轄區內“小箱進大箱”工作,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符合要求,并由有資質的單位集中無害化處理,確保環境整潔衛生。
4.規范藥事管理。根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要求,完善藥事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并落實到位。嚴格執行原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以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范》,提高處方書寫質量,處方書寫合格率達到90%以上;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控制抗菌素聯合使用,防止抗生素和激素濫用;加強特殊藥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采購、使用與安全保管制度,確保藥品安全。
(四)完善綜合管理
加強行風建設和黨組織建設,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院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行政、業務、資金巡查制度,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截留和挪用。對弄虛作假、違規使用資金、騙保、收受藥品回扣、不遵守醫療質量安全規定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行為,要加大查處力度,不斷凈化基層醫療衛生執業環境。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探索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評審評價制度,以評促建、規范發展。
四、活動安排
(一)安排部署。縣衛生健康局制定實施方案,進行動員部署。上報市衛生計生委備案,此工作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
(二)創建自評。參加活動的鄉鎮衛生院按照活動要求,對照標準開展自評自查,在查找問題的基礎上,針對薄弱環節進行專項整改提升。達到基本標準或推薦標準的機構按程序向縣衛健局提出審核申請。第一實施年度,應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此后,凡鄉鎮衛生院,經不少于6個月的自評自查達到基本標準或推薦標準的,可于每年的4月前隨時申報。
(三)縣級復核。每年5月上旬完成對提交的初步結果進行審核把關,將達到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的機構上報至市級復核。
(四)市級復核。每年5月中旬至6月份,對照標準做好迎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委托的第三方開展現場復核。
五、結果運用
(一)達到基本標準的鄉鎮衛生院,在其床位設置、設備配備、人員培訓、特色科室建設、醫療技術準入、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占比、評優評先、表彰獎勵等方面給予一定政策傾斜。
(二)符合相關條件的可參加二級醫院評審,達到二級醫院基本標準的可加掛“XXX醫院”名稱。
(三)未達到基本標準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可參加評選評優、表彰獎勵等。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領導組織。縣衛生健康局成立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活動的領導和組織實施,同時組建多處室參與的檢查小組,負責全縣活動的組織協調、技術指導和抽查復核等工作。縣衛生健康局成立本級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健局局長擔任,負責活動動員和協調領導和組織實施,并協助省、市開展復核或抽查工作。
(二)完善協調機制。建立完善內部協調機制、部門間協作機制,內外形成合力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向更高水平發展。
(三)健全管理制度。市衛生計生委根據專家庫管理辦法,組建相應的專家庫。在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一領導下,專家庫可實行資源共享。
(四)落實配套政策。縣衛健局按照深化醫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總量,落實財政補助經費,完善績效工資政策,進一步推進醫保政策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要發揮醫聯體和醫共體強基層的作用,進一步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為活動開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五)加強宣傳引導。縣衛生健康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關注國家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健康報》、健康中國微博、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相關信息,積極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并及時跟蹤、學習外部經驗,將自身活動引向縱深,特別是在持續改進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優化診療流程、改善群眾就醫體驗、提高服務能力等方面的創新做法和舉措,理性思考,積極報送經驗材料。
鄉鎮衛生院優質服務基層行實施方案6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涵建設,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根據《漳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漳州市“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漳衛基層〔2019〕1號)和縣委縣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實施方案(試行)》(靖委發〔2017〕7號)等文件,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
全縣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注冊執業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辦村衛生所可參照執行。
二、活動目標
(一)不斷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符合我縣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標準和評價體系,加強內涵建設,改進服務質量,提高服務能力。
(二)2019年,國家群眾滿意的鄉鎮衛生院、一級甲等鄉鎮衛生院、省級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創建“基本標準”;達到二級綜合醫院水平的中心衛生院、國家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及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創建“推薦標準”。
(三)力爭到2021年,大部分基層醫療機構達到基本標準,至少1家基層醫療機構達到推薦標準,進一步完善城鄉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為分級診療體系建設夯實基礎。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機構功能定位,合理配置資源。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公益性、綜合性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著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健康管理、危急重癥病人初步現場急救和轉診等功能任務,是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根據當地服務人口數量、地理交通條件、服務能力水平、業務量、規劃發展定位等因素,合理配置床位、人員、設施和設備。
(二)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范服務行為。按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診療規范、操作常規、技術標準、服務指南等規定,結合機構實際,建立健全與本單位實際情況相符合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做到工作制度健全,科室職能清晰,管理層級分明,崗位職責明確,工作程序流暢,醫療服務規范。落實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核心制度,加強醫療、護理、院感、藥事等業務質量控制管理和服務過程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點人員等醫院運行管理。
(三)加強機構內涵建設,提升服務能力。以本地區常見病、多發病與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患者為重點,提升門診醫療服務能力;加強急診、院前急救、衛生應急能力建設,提升急診急救能力;開展與區域醫療衛生需求和機構基礎條件相適應的手術、分娩、康復等住院服務;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礎檢驗、檢查設施設備,開展常規檢驗、心電、超聲、X光攝片、CT等檢查服務,提升檢驗診斷能力;加強中醫科和中藥房建設,突出中醫藥文化特色,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申報推薦標準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病種數量同時應達到《福建省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及推薦標準》(閩衛醫政〔2016〕132號)要求。在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同時,改善基層醫療機構診療條件,加強家庭醫生團隊建設,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健康管理為突破口,做實做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強化項目執行情況考核,注重普通人群健康素養提升和重點人群個性化連續健康管理,提高群眾獲得感。
(四)加強衛技人員培訓,提升能力水平。縣衛健局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醫護人員“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培訓,每年舉辦不少于一次的理論知識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做到全員培訓、考核,人人達標。組織開展“崗位練兵”、“理論知識競賽”、“技能操作競賽”等活動,促進醫務人員“三基”水平的提高。大力開展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繼續教育和中醫藥適宜技術技能培訓,采取以會代訓、集中學習、遠程教育等多種形式,提升臨床診療能力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五)堅持依法依規行醫,規范執業行為。強化基層醫療機構標準、人員準入、依法執業等方面的監管。認真執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得超范圍執業,禁止租賃、承包、變賣或采取其他形式與社會資本合作經營,嚴禁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落實衛技人員和技術應用準入制度,嚴禁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取得相應資質,嚴格按照注冊地點、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執業。加強黨組織建設和行風建設,落實績效考核、財務管理、后勤保障、信息管理等規章制度。
(六)加強有關政策銜接,統籌推進醫聯體建設。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推進醫療聯合體、縣域醫共體建設等工作部署,根據網格化管理原則,積極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城區醫療集團等緊密型醫聯體建設,明確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職責定位和任務分工,統籌緊密型醫共體成員單位醫療服務能力建設,促進區域醫療資源共建共享和遠程醫療服務。根據地理位置、服務人口、現有醫療衛生設置和布局等情況,整合縣鄉醫療衛生資源,探索建設若干個(1~3個)緊密型醫共體,由縣級綜合醫院、中醫院或達到二級醫院水平的鄉鎮衛生院作為醫共體牽頭單位。
各基層醫療機構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設定創建目標,逐步完善服務能力,開展自評,合理申報。對于中心鎮或服務人口較多、地域較廣、規模較大的鄉鎮所在地的基層醫療機構,逐步完善內科、外科、婦科、兒科和中醫科等一級診療科目,開展相應住院服務和適宜手術,力爭達到推薦標準。鄉鎮衛生院發展建設達到一定水平后,可積極申請二級醫院等級評審,評審通過后享受相應的醫療價格、醫保支付等政策。其他基層醫療機構,加強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重點提升急診、全科醫療、兒科、康復和中醫藥等服務能力,盡快達到基本標準。
四、活動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
1.制定活動方案。按照市衛健委部署制定《漳州市“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漳州市“優質服務基層行”評審指南》(附件2,以下簡稱《評審指南》)。縣衛健局根據市級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縣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并按步驟開展實施。
2.成立組織機構。縣衛健局成立縣級活動領導小組,下設活動辦公室設在縣衛健局基層衛生股(附件1)。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對活動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指導評估等,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活動辦公室組建專家庫作為評審專家,組建專家庫的文件另行下發。
3.開展動員部署。各基層醫療機構根據制定的方案要求進行組織動員、培訓、部署;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成立活動創建組織、明確職責分工、責任到科室、任務到個人、倒排時間表,重大問題院長(主任)親自解決,形成人人參與、人人創建的全員創建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
1.自評自查。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落實實施“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工作方案,對照標準開展自評自查,對達不到標準的要查找問題,提出整改提升措施,逐步達到標準。達到標準的基層醫療機構按要求向縣衛健局申報。評審第一周期從2019年開始,3年一個周期,每年開展一次評審。
2.申報方式。為做好自評和復核工作,國家衛健委已開發建設“基層行活動”申報系統,并已于2019年5月20日正式上線運行,該網站“資源下載”欄目里已上載“基層行活動”申報系統用戶操作手冊和操作視頻,申報機構按照手冊里規定的內容和步驟進行填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原則上均應通過該信息系統進行自評,達到基本標準或推薦標準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將自評結果上報并由市級或省級衛健部門組織開展復核。在使用信息系統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請向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信息研究所反饋(聯系人:彭博、張小娟,聯系電話:010-52328837、52328838)。
3.評審復核。縣衛健局對申報達標機構進行評審,參照漳州市“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評審指南執行(附件2),達到基本標準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由市衛健委組織進行抽查復核;達到推薦標準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由市衛健委組織復核評審,評審后報省衛健委抽查復核,評審、復審可由行政部門組織開展,也可指定專門單位、團體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市衛健委采取信息系統上報資料復核和現場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于復核后未達到基本標準或推薦標準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信息系統逐級退回,再次申請復核的時間間隔不少于6個月。
4.強化督導。縣衛健局相關股室應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專家指導組作用,對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活動情況及效果進行指導,對于活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映。市衛健委將對全市活動進行抽查督導,通報活動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把“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作為基層衛生健康工作重點,成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親自抓,認真部署,精心組織,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結合實際做好自評和申報工作,扎實推進“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開展。縣衛健局將創建活動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任期目標和年度績效考核內容。
(二)確保活動質量。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嚴格對照市衛健委下發的《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開展自查自評,達到標準的機構按“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分別申報。未達標準的機構應加強醫院內涵建設,改進服務質量,提高服務能力,逐步達到標準,確保“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取得實效。
(三)落實保障措施。各基層醫療機構要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深化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實施方案(試行)》(靖委發〔2017〕7號)等重要基層醫改政策文件,落實“兩個允許”績效分配制度,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分配與績效激勵機制等政策措施,調動基層醫務人員積極性,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康可持續發展。
(五)強化結果應用。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以“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為契機,建立持續改進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的長效機制。縣衛健局將把評價結果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增量部分的提成比例和總量掛鉤,并作為基層機構評先評優重要依據。對達到創建目標要求,尤其是達到推薦標準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衛健局將協調相關部門在工資總額核定、人才隊伍建設、床位設置、設備配備、特色科室建設、技術準入、中高級職稱占比等方面予以傾斜。對達到推薦標準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市衛健委將積極協調市財政局在分配基層醫療機構建設專項資金上予以傾斜;達到推薦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優先納入社區醫院建設試點,作為申報社區醫院評審的基本條件。
(六)加強宣傳總結。各基層醫療單位要加強活動宣傳,認真總結“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中在改進醫療質量、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能力和改善居民就醫體驗等方面的創新舉措,樹立管理好、服務好、社會反映好、效益好的先進典型,營造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