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以案促改個人表態發言材料
20x年11月13日許昌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召開“以案促改”主題黨日活動生活會,作為積極分子,我有幸參加。在生活會中,中心領導宣讀了市委印發的《關于推進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態化的實施細則》文件,共同學習了該文件的精神要旨。
所謂“以案促改”就是以典型的違紀違法案件,通過集體討論、分析其違紀違法的事實、原因,通過舉一反三、自查自省,及時發覺違法違紀的思想和行為,將違法亂紀的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力爭挽救黨員干部,將黨、國家和個人損失降低到最低。古人云: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壘土,任何腐敗行為都不是一朝一夕養成的,必然是先陷于污濁,惑于初心,而后僥幸于逃脫黨紀國法,直至滅身毀譽,才發覺誤入歧途,積重難返,悔之已晚,“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古訓豈為欺人之言?
古人講,人非圣賢孰能無過。然而手握公權力的少數,若到被公眾發現“有過”這地步,必然已造成不可估量之損失;若能及時反思己行己思,學習黨章理論,法規政策,將身邊和媒體公布的典型違法案例深度剖析,時時對照,發覺“己過”而懸崖勒馬,則此之過尚淺,此類干部當挽救之。
俗話說,見已生者慎將生,對于已經曝光的違法案件所反映出的深層原因,只有將其作為常態化學習和警示,才能讓這些深刻教訓發揮其本身價值。然而,任何好的學習材料和形式如果沒有制度作為保障,必然會疏于要求,流于形式,從而難以發揮學習的作用。
因此,以案促改能否制度化常態化是反腐敗斗爭能否取得壓倒性勝利的關鍵一招,我們必須要從思想上和行動上重視這個制度的確立和執行,一舉打破十八大后依然不想收手,不想收斂,“前腐后繼”的腐敗現狀,營造一個風清氣正、廉潔作為的政治生態。
【篇二】以案促改個人表態發言材料

按照市委和縣委要求,緊緊圍繞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聯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實際,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查找規律,警醒自礪,認真檢查自身在遵守黨規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從思想深處挖掘、查找存在問題的根源,并針對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現將對照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存在問題
(一)講忠誠守紀律方面。一是存在政治站位不高,黨性鍛煉不嚴的問題。“全面從嚴治黨”是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是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根本保證。之前,對“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認識不夠深刻全面,沒能做到內心外行,表率化人。對照黨章和焦裕祿等先進模范典型,感覺自己對黨性鍛煉標準不高、要求不嚴。二是存在嚴守紀律標準不高、黨內監督不夠、落實“一崗雙責”不到位的問題。只求自己不違規,對班子的同事、對分管單位的黨員干部提醒和監管不夠,特別是對分管部門存在工作要求多,廉政、警示教育少,“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
對于通報的典型違紀違法案件,認為都是他們太貪婪,沒有底線,自己曾經在檢察系統工作多年,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沒有認真反思他們一步步蛻變的過程,防微杜漸的意識不強。三是群眾觀念不夠深。在處理信訪問題時,尤其是對一些老上訪戶,不耐心、不細心,認為他們的合法訴求早已解決到位,沒有站在群眾的立場去想一想、看一看,看他們生活是否困難,他們對處理結果是否滿意,為什么不滿意,缺乏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
(二)權力運行方面。一是有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夠嚴的問題。在單位研究決策時,事前沒有充分與其他班子成員溝通,聽取同志們意見少,發揚民主不充分;有時決策拍腦袋,造成一些工作議而不決、議而不行。二是依法用權做的不夠好。對于法律和規章制度掌握不全面,在解決一些復雜問題時,有突破規則和制度約束的現象存在。如在解決一些信訪積案時,有時為了快速息訴罷訪,突破底線,花錢買平安。
(三)制度機制方面。制度反腐落實不到位。認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沒有真正嚴格落實,存在執行制度搞變通、鉆空子的現象。
(四)作風建設方面。一是工作作風不夠實。工作中的吃苦精神有待進一步加強,工作標準不夠高、要求不夠嚴。如在平安建設工作推進過程中,部署的多督導的少,認為部署了也就是抓好工作了,而沒有深入基層一線真督實查,靠前指揮,現場辦公。二是擔當意識有所欠缺。在工作中存在拈輕怕重,回避矛盾現象,造成一些工作進展緩慢。如對產業集聚區征地拆遷、重點項目建設工地出現的阻撓施工、強裝強卸、強買強賣等問題時,怕擔責任,怕出問題,怕造成群眾上訪,對一些違法犯罪行為不敢采取果斷措施,對違法者打擊力度不夠,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項目建設進度。三是公務接待要求不夠嚴。在招商引資中,有時為了讓客人滿意,存在超標準接待現象。到企業調研時,有在企業餐廳就餐現象。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上有松動。對政治理論學習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存在“以干代學”、“先干后學”的思想,把學習當作形式和政治表態,為了完成任務,平時學習也只是滿足于看報紙、讀文件,蜻蜓點水,應付了事,沒有真正沉下心來潛心鉆研,掌握精髓,使黨的理論入腦入心,更沒有通過政治理論學習解決好理想信念、群眾觀點、思想方法、精神狀態、執政能力等問題,導致放松了對主觀世界的改造,精神上缺“鈣”。
(二)紀律意識上有松動。沒有嚴格按照“三嚴三實”、“兩學一做”的標準要求自己,總覺得只要能推進工作、促進發展,打點“擦邊球”沒有問題,存在隨大流的思想。對一些違規違紀問題不敢碰硬、不敢動真;對思想、紀律、作風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風氣和苗頭視而不見,不敢批評和糾正,存在“好人主義”傾向,導致紀律、制度執行難,工作作風不過硬、不扎實。
(三)宗旨意識上有松動。雖然能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但在具體工作中,如何依靠群眾的智慧,最大限度實現群眾利益的作方法沒有確立;沒有弄清與人民群眾的關系,認為自己是領導,是為群眾辦好事的,忽視權利是人民賦予的,權利就是為人民謀利的。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傳統和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做的不夠。
(四)擔當意識上有松動。工作中不敢擔當,缺乏知難而進、迎難而上,銳意進取、奮發有為的擔當意識。對自己的要求不嚴,不能起到真正的表率作用,不敢理直氣壯的喊出“向我看齊”。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強化學習,堅定理想信念。在按時參加縣委中心組學習外,堅持每周自學6小時,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按照《黨章》、《準則》和《條例》做人做事。從思想深處堅定共產主義信仰,真正把共產主義作為畢生的追求,切實堅定理想信念,嚴守黨紀黨規,不斷提升思想境界,摒棄各種誘惑,解決好理想信念問題。
(二)牢記宗旨,做到執政為民。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牢記權利來源人民,權利必為民所用,多到基層調研,到群眾生活中發現問題,依靠群眾智慧來解決問題,始終把群眾滿不滿意作為衡量工作好壞的唯一標準。更加關心貧困人口,更加關懷困難群眾,帶著感情去幫助他們,確保發展成果惠及最廣大人民群眾。在今后工作中,每月要到基層調研兩次,到所聯系貧困村、貧困戶走訪兩次。
(三)嚴格自律,遵守政治規矩。站在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的高度,不斷增強自身的黨員意識和黨性意識。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要講話精神,強化規矩意識和法紀意識,常念黨紀政紀“緊箍咒”、常敲法律法規“鋼戒尺”,在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牢記自己第一身份是共產黨員,不該說的話堅決不說,不該去的地方堅決不去,不該干的事情堅決不干,不隨波逐流,不信口開河,自覺遵守黨規黨紀和道德準則,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做忠誠守紀的共產黨員。
(四)勤政務實,強化責任擔當。始終牢記自己的身份,對職責范圍的工作不認真負責,就不是一個稱職的黨員,就沒有資格做共產黨員。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真正把那些打基礎、利長遠的事情做實做好;強化擔當精神和實干作風,多到最一線,多到最困難的地方去,面對困難敢于迎難而上,攻堅克難,下大氣力解決征地拆遷、項目建設難行為,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篇三】以案促改個人表態發言材料
按照縣紀委縣委組織部《關開好以案促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上組發〔2017〕50號)要求,我先后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深入學習了習總書記關于嚴明紀律、全面從嚴治黨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同時,對照反思發生在我市的劉國慶、張金泉、趙興華及發生在我縣的安永生、宋文標、于會軍等違紀違法典型案件案例,深刻剖析根源,認真查找在個人作風和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主動與其他班子成員交互談心,廣泛征求和聽取意見建議。在此次以案促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現就本人存在的主要問題、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向大家匯報如下:
一、存在主要問題及表現
(一)講忠誠守紀律方面:
一是黨性原則不強,執行政治紀律不夠嚴格。大的原則方面自己一貫要求很嚴,但在一些具體的方面要求有所放松,主要體現在自我管理上出現松懈,對自己要求不嚴,工作勁頭不足,有一定的安于現狀的思想,存在使命感、緊迫感不強的現象和執行制度、管理不嚴的問題。二是黨的意識有點淡化,組織紀律不強,有時不能按時完成黨組織分配的任務。三是黨內監督認識不足。隨著年齡增長逐漸有了得過且過思想,放松了要求。紀律上存在僥幸心理,堅持原則不夠,對單位其他同志在組織紀律方面要求不夠嚴格。四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主要表現在有“好人主義”思想,對違規違紀的一些現象和人員有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缺乏細抓的定力。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視不夠,該提醒的不提醒,該批評的不批評,該約談的不約談,“從嚴治黨”的思想沒有得到真正貫徹落實。五是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當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終考核三個時段,雖然建立有督導、檢查、提醒制度,但沒有嚴格落實到位,對督導檢查的結果缺乏后續處理。
(二)權力運行方面:
一是對監督權力認識不夠。認為違紀辦案都是紀委監察部門的事情,對于縣直機關所設紀檢部門主要偏重紀律檢查方面,平常只要抓好紀律就行了,沒有深入探尋違紀案源的勁頭。二是主觀能動性不足。特別是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后,本人主觀認為年齡較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得罪人,因此,工作上缺乏干勁狠勁。平時重監督,輕追責。有時有監督不到位的現象。
(三)制度機制方面:
一是監督機制不完善,重視事后監督,忽視了事前預防性監督及事中的過程性監督。二是執行制度不堅決。對年初制定的督導檢查計劃,有時不能完全執行到位,對督導檢查出的問題一交了之,很少深入追究。三是廉政風險防控不認真。在廉政風險防控教育上,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教育,選樹正面典型、發揮先進典型引路的作用不夠。有時風險意識和防范意識淡薄,對外部風險防范意識比較強,而對“自己人”則疏于防范,在同事或朋友面前喪失應有的警惕,認人不認制度,從而可能導致廉政風險的發生。
(四)作風建設方面
一是抵制“四風”不堅決。形式主義上,有時工作不重實效,好追求形式、圖虛名、不思考、不鉆研,習慣于當甩手掌柜,只向下安排,不抓落實或落實不力、不到位。官僚主義上,仍存在辦事能推則推,效率低下,不愿作為、不愿擔責。在享樂主義上,有安于現狀思想,缺乏憂患意識和創新精神,把個人利益放在首位,比待遇和享受多,比貢獻少。有時缺少艱苦奮斗、勤儉持家的意識,存在浪費水電現象。二是工作標準不高。工作上,雖然能夠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但是還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總認為,只要能順利完成工作任務,不出事就行了,平時的工作沒必要很嚴很細,正是這種思想的存在,導致了從嚴治黨的思想樹得不牢,單位監督檢查工作上不了臺階。其次,工作上的主動性還不夠。工作中,“爭先創優”意識不夠強,不能夠創造性的開展工作,有“等大家”和“靠安排”的“等”、“靠”思想,導致工作完成質量不高。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剖析
出現上述問題,究其根源,理想信念問題、思想作風問題是存在上述所有問題的主要根源。從根源上解剖,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一)理論學習欠缺主動性,不深入,政治理論修養有待提高。理論學習的自覺性不高,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視,學習目的不清晰,學習時缺乏思考,理論學習和運用上有差距,是思想上和工作中產生問題的重要根源。
(二)宗旨觀念淡化。沒有在思想上、行動上樹立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仆意識,主動上門服務上少,沒有與群眾打成一片。忽視了同志之間的溝通是產生問題的思想根源。
(三)黨性修養有所忽視和放松。在主觀世界的改造上還有一定的差距,理想信念講得少了,對社會上一些消極的東西看得淡了,艱苦奮斗的意識也不象過去那么強了。看問題的眼光不夠,不能很好的去處理解決一些矛盾,從本質上講也是自己存在各種問題的思想根源。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針對自身存的的問題和不足,在今后的學習中、工作中,本人按照黨員的標準,加強學習和實踐,堅持為民、務實、清廉,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到第一位,實實在在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
(一)要進一步強化政治學習,增強理論功底。樹立科學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提高道德水平,要樹立良好的學風,主動學習、自覺學習,結合實踐,深化“兩學”,用新知識、新理念武裝頭腦、增長才干。
(二)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增強宗旨意識。樹立群眾觀點,執行黨的群眾路線。從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出發點,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把群眾是否答應、是否高興、是否滿意,作為檢驗和衡量辦實事辦好事的標準。
(三)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務實創新,務求取得工作實效。要進一步增強改革意識,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通過工作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機制的創新,不斷總結和完善工作經驗。使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再上新臺階,把各項工作做好、做實、做出成效。
(四)要進一步強化黨性修養。要堅定理想信念,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頭腦,認真學習實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真用,不斷加強黨性修養,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