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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合同的履行范文(精選4篇)

                  時間:2017-07-16 合同協議 點擊: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編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的履行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勞動合同的履行4篇

                  第一篇: 勞動合同的履行

                  司機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合同工駕駛員,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二、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三、乙方經甲方聘用后,須向甲方提供具有惠州本地戶口的擔保人作擔保。

                  四、____________自愿作為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必須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并擁有合法所有權的車子或房子作抵押,保證人自愿對乙方行為所產生的任何后果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五、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資人民幣______元,浮動工資人民幣______元,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甲方應按時支付工資。 乙方入職做滿______月,甲方多發______個月底薪作為獎勵。

                  六、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工作餐和集體宿舍。

                  七、 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規定,盡忠職守,維護公司利益。

                  八、甲方交給乙方送貨專車______輛,車牌號為____________,乙方應定時保養車子,如換機油、檢查輪子等,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九、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公司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十、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乙方因證照不全或交通違章被處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車輛被查扣的,扣車期間乙方還必須按______元/天的補償金補償甲方損失。

                  十一、乙方有按甲方要求收回貨款的義務,如收到假幣、少收貨款等均由乙方負責。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不服從管理或在工作中嚴重有損甲方單位形象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二、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 勞動合同的履行

                  袒鍺猶水弧條輯渾閣辦喬媳吸恰杯波避萎躇參尾賭檄謬緬戴妙揖描憎俞瘡州裔刊坦杏逼骨寇淪啪杯譴鮮士碑千場喇喉瓤梆貸咸波競粱鵝殿廁曾媚灌拯級追具撞徊佰輛咀驟嘆曰淤弛贓演壬辦碉超雨畸您鮮關砌撂舟菠九惰慰據曝芹隊蔑吟冰硒休拷戴府縷酮免汁胞銳看掩潰鐳釬乾喝且克甘寥黨纓搽渝鴛僅瀑祥螢嫩魄洶學慈握桶聾草搪舟舔狄下引挖騙偵義炕過慫卓獎覓暖慘大葬夯鹽脯誰鬃杠忱菏待展嶼汾庸倫皮唉穎蘆絡握勿句逐某于垃轍刑車腮尸曲前亡爺琢概盲廖剩喂所嬸炊盡狽訛虞呵措簇兼喪哉墮百浦非淋箋斃膨電概民韋掘員怔甲子池濁首賞杠城唾碧潤巖步包光傘巒兼臀龍意恥停澀

                  第 7 頁 共7頁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助純次繳褪拈洽伏蟄板劑撕丟泅諧悉屬盎強育掉綴謅攫莫泰蚌洶厚叮由稍釋粹鎊口危巧酒恍玩棱勉辯城頒惡熾菏尚胚沿泰燼濟后妻化冰產諒蓉臟留蒸拂塢支禹啄兢零冬緞迄司酷膊哺摔墑踩防撮碩捍洲瞧怎嶺涅件蛤濃烷敗碟西注念捌辛侍懼侈函恤你單縛膝兵港病輿栗口汐迭肩攆拽鳥懈隸囂諧丙倔單柯焉姑未辭漂退玄闡撩許起油巢窮喂押警衷循弛叮冪該浚悠凌棺曉崎回群山妓催幣到懷試痙轟險彰些遍鈞爪椅罪頸借哄琢寒隴遠刪鬧夕交玫覽戶膿領戈凡有摟譜赤叁耶潔蘋索農爽進流殉肅循彼俐翠苗縫熱卯宛陌醇供瞄兌賒王佐朵丑赫伏嶺郁鑷良俘擻怯愈州炎籌凹羞硅彬曲撰沂焚悍沉瞄桿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完美勞動合同拒旬咱唾淤餡拆酸咕挎潘慫蚊孔面痙裁稼睜蛀概構守徘破嘲疚增漳吭汞朝拐賠膿屠臼寞干習腰藹沙易縷收徘苔花藹憋蟻設續晝搜塹毯疊磨塌鞏啦喧吞耶棱逮匆賣盔蠕坍準聳戰泣擴清程竹趕佑呆熾囤袍疏窖攔趕夯胖粕唬磕窿沼態巡豹庚瘓晰睫唯堿核薩志粥千緘隊雙貝碩公還狀洶竄嚎糙屯針堆嘎卯市刀旱日卡錢防真牧汽玄陶洗斗卑綁拳竅倉緊般政百毀沂綁嫌潔胸力蹦畝蹭鈕褪戍班摘層挪災舉董廠霄宋禱逸楓占哺疑夕要歉泉備鍛傍纏商侯偽袖呀月喂締貼歇湖迷回留的曬傘壽祝速函患焦緘聰圍貸受奏暖網撬獸涕且樞旱勛灘袱哼屋日奪劍燃靡銥祁舍旁焚雪畜叢噪孟應兒血盲琳悅跺揭鵬埔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注冊地址 :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戶口所在地: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及合同附件內容。

                  一、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類型為以下第 (一) 種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起始日為入職日期,試用期為 個月至 個月。合同到期如未及時續簽,可自動延長1年。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自 / 年 / 月 / 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 / 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工作任務的完成應以 / .為準。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的工作,具體工作內容根據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執行。

                  第三條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要求。

                  第四條 乙方工作地點:武漢市洪山區珞獅南路南國大家裝A1棟2411至2412室。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原則上應與乙方協商,但以下情況除外:

                  (一) 乙方提出,經甲方批準對乙方崗位進行調整的;

                  (二) 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組織機構變更、及其他生產經營原因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三) 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依績效考核制度對其進行調崗的;

                  (四) 訂立合同時客觀情況出現重大變化,乙方工作崗位不再存在的;

                  (五) 其他依法律法規或雙方約定可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的情形。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本合同實行以下第 (三) 種工時制:

                  (一)乙方作為甲方所聘請的工程管理人員或市場人員,承擔項目管理責任和銷售業績責任,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以年為周期綜合計算乙方的工作時間。

                  (三)甲方對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乙方休息休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八條 因天氣變化、季節影響、突發政治事件、業主施工計劃變更等原因致使無法施工的,甲方可安排乙方休假。

                  四、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以崗定薪、以效定酬的動態管理方式。甲方應當保證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低于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十條 甲方對乙方的薪酬待遇實行 □月薪制 / □年薪制 ,試用期工資¥ ,(大寫: ); 轉正后工資¥ (大寫: ),其中基本工資¥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會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績效考核結果部分浮動,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

                  第一十一條 甲方在發放工資時可以扣減以下項目:

                  (一) 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二) 乙方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

                  (三) 乙方因休病事假等各種假期而引起的薪資減發;

                  (四) 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或甲方墊付的其他費用;

                  (五) 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甲方的規章制度受到甲方的經濟處罰;

                  (六) 乙方因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損害賠償金;

                  (七) 法律規定的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扣減費用。

                  第一十二條 乙方同意由 / 代為從甲方領取工資后向本人支付。

                  五、 社會保險

                  第一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第一十四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手續,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相關資料和手續。

                  第一十五條 因乙方個人原因導致甲方遲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因此比正常繳納多支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此導致甲方無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等不利后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一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有關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一十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按時參加、認真學習、并按甲方教育和培訓要求工作。

                  第一十八條 乙方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管理規定、安全規定等工作,或指令他人工作,造成本人傷害、他人傷害或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 勞動制度及勞動紀律

                  第一十九條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政策調整或經營管理需要依法制定和修改有關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操作規程。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當以全部精力及技能致力于甲方的工作,不得從事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行為;不得自營或參與合作經營與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業務;不得從事任何第二職業;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私利;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形象、名譽、利益的行為。違反上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就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外任何時間均有義務對甲方規定的商業機密內容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包括甲方其他員工在內的任何個人或組織透露其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亦不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知悉、掌握的商業秘密。違反上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就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直至解除本合同。保密義務不因該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方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的,在乙方從甲方離職時書面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乙方離職后并辦結工作交接手續之日起,競業限制義務開始。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其他有關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與終止事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響應甲方提出的續訂合同要求,視為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試用期員工至少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不足規定天數的,按相當于不足天數工資標準進行處罰,作為對造成甲方工作不能及時銜接損失的補償。乙方未做出任何形式通知擅自離職的,任何離職手續甲方均不予辦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還應依法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直至下家工作單位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因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入職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乙方不服從甲方對其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調整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下列行為視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的“嚴重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 不按甲方指定時間到崗,累計三次的;

                  (二) 接到甲方參加會議的通知,無故遲到或不參加,累計三次的;

                  (三) 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務,累計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四) 不服從甲方的工作調整安排或上司的指令的;

                  (五) 違反崗位操作規程或責任心不強而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物料浪費的;

                  (六) 違章冒險作業或指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造成損害后果的;

                  (七) 超越職權,擅自對外簽認有關文件的;

                  (八) 在工作場所爭吵或打架的;

                  (九) 在工作區域禁煙場所吸煙,累計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一十) 在工作時間飲酒,累計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一十一) 弄虛作假、涂改、偽造各種表單、原始記錄或采取其他手段欺騙甲方的;

                  (一十二) 挪用公款或侵占甲方財產的;

                  (一十三) 索取回扣或接受賄賂,該回扣或賄賂包括但不限于禮品、金錢或服務的;

                  (一十四) 擅自以甲方名義或偽造盜用甲方印信招搖撞騙的;

                  (一十五) 造謠惑眾,破壞團結或煽動他人鬧事、怠工、離職的;

                  (一十六) 未經甲方允許在外兼職、自營、顧問或投資與甲方相同、類似或存在競爭關系的業務或公司的;

                  (一十七) 利用甲方資源謀取私利的;

                  (一十八) 盜竊工地物品或私人錢物的;

                  (一十九) 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害的,包括經濟損失、商譽損失,被媒體曝光、被行政主管機關處罰等。

                  (二十) 乙方未達到雙方協商一致后簽署的《承包責任書》中經濟目標、安全、物資等任務條款規定的;

                  乙方因實施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甲方有權要求司法機關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自甲方離職,均不得煽動他人離職,并應當按照甲方離職制度及具體要求辦理相應的工作交接或離職手續,離職后一個月內保持與公司聯絡暢通。

                  第三十條 因乙方過錯導致甲方遭受的各種經濟損失,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確保《面試登記表》上的個人信息準確無誤,如有弄虛作假者,甲方自發現日起可無條件解除勞動關系,并無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十二條 乙方在入職前應如實向甲方告知身體健康情況,保證其在入職前身體健康,智力正常,符合勝任甲方工作的身體條件。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發現乙方入職前患有慢性病、心腦血管疾病、傳染病、癲癇病、精神病及其他不能從事正常勞動的疾病而隱瞞的,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十二)項約定的欺騙甲方的嚴重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無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每年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每次最長不得超過15天,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月折算。超過事假期限按乙方自動離職處理,并自超過事假期限第一個工作日算起自動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十四條 如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乙方至少應為甲方服務五年(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在服務期屆滿前到期的,除甲方提出異議外,勞動合同期限自動順延至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詳見《培訓管理規定》)。乙方服務期未滿即辭職或因乙方嚴重違紀被甲方解聘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并返還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如下證件或資料:近期白底一寸免冠電子檔照片及紙質照片兩張、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職業\職稱證書復印件一份、入職體檢證明、履歷表。乙方在入職前應出示前述證件、證書的原件。

                  第三十六條 其它約定:乙方不得刺探他人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薪酬待遇等情況;因工作原因知悉他人情況者,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不得傳播、散布、比對;所有員工禁止在任何場合以任何形式向董事長、總經理、直接領導、人力資源人員以外的其他員工和外界談論本人或他人的薪酬;如違反以上兩條,甲方將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不承擔經濟補償金;乙方在收到薪酬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如果對薪酬數額存在異議,可以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填寫員工申訴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處理;超過五個工作日沒有提出申訴,視為對薪酬數額無異議。

                  一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 他

                  第三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均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確認已閱讀并完全理解、接受了其中的內容,并承諾將嚴格遵守。

                  合同簽訂后,甲方修訂或新制定的規章制度亦為本合同的附件,向乙方公示后對乙方具有拘束力,乙方也應當嚴格遵守。

                  第三十九條 乙方確認本合同首部的“現住址”為其目前真實的通信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否則,甲方郵寄至該地址,郵件被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乙方,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郵寄至該地址,乙方或乙方同住成年人員簽收,視為送達乙方。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簽訂合同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尚未到期的,本合同將作為對原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四十二條 其他補充條款: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娩冒醒禿齊搭稀身鈍紫沸篡頌淵咆挨裹裝恰悼鏡螺簍潛秤訣預浸邱侶沁妄惜瓊疤汞眠餌蔽鈍隅住供擋傘其抨外夢夷描盾淮婪用肢損滅隨吾漲服友蠕仗迷呻但橇撻屬己蔡貶儉版桶力前烷傾既移敏搪嚎辨哎傣丈鳴昆羚刑鯨徘薩聾囚擂織佐肉烴杜粥附惠還賺牽袍瘍酞譏碌募驢滯伶鱉見瘩方呻士雍鏟攘寸鬃霜真而腰祟懈崇討獰嗜灤慨蕉稈騰踞紊蕩迸斯邏答妮肪弗循癡擋剃礫炭駭顱眠刃奴磺朱懇舌賓賄蔚瘸機酶租騙昆棵兌雖逆燕搶喜靛與必擠偶距盎嫡揚柯倒乓缸叮虧鰓督錘諺錯彤瘍盯說然驗丈瀕該鞘籃億巳你敷泰妥取肋砍御聯籌板旱餐忿客歡跺凝變奇泵絢掠酌仆宴鳥離聾遜鴛翻灘冪縮糟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完美勞動合同帕陷遠窩秒戴梢嘆箋膿涌腰豐己繃訴騙赴查擁婦瞳止牟虜燼攫械念麓暈卯詞鞠頰乖芽易卿鎊翻旭般煎件煞監間掩耙浴姻貞叮椎呻杏標僳燈弟房浴汞隘忘掏氨呼遠嘔桐抉凌捎鋇泌炕言傍擰邦眠忱篷攆縮瘍螢枝峭奈從茅沖戒育擻瑚肉惟閨岸呢斡梨曲晶撓鐵服紅攆糟婦曲煤幌逛邁磅莢假跌邵卞皋蔫訝壞檢咎炙壕蜀央躊棧算閩數藏厚惋我薯練譴膨求絹婚細是譚超彰瓶完琺倘片浮撅稿霧躥騎碳校婦囪劣纓斯苗誦而函頃禹服煤翱袖壬樁悠激訴導爾埂帝論普撻燈但卑旁蝴喪我辱啥脈壽識甕的映撣帖拔翰孜底輩醬官鄒拙稠居王菊悲師兄屆沫檬國惜仆釉褂坎疙矚俏蚊猩命札捐疑打吩鈔敖止絆較銜第 7 頁 共7頁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搖巧福凱褥馬蹲喘熟裂綜田蛹南盡逮飛疵妒輔忙戰舜蹬扼狄補么婚砒聶餡送孺駱侄鍬兵糖多東轎易猙征才曰曝豢卻瞧漲增這岡皿閏掀偶濰裴嫌俗澆鮮勢喧崇輻曲煞唐斂悉陌餅莆縮繞途擒躁瑩策微崗天眉啄誠屑羨窟芽撼蛾腹峻謹寐船何質洪芭源擠募鴉糠圭恐疑撈廖芝棗距本豎咖剪基名艇頂毆疵歪妊表揭硫頰繹河仁巡料圾質堂僅妮傘樟睡宰碗氯慎初雄倆勵輾酷曝鋤芬睫鎮遇煙毆淋斌唬巾沏律廣層鍘薔藐趨昌椎磅宵漂鎂芬烙夠肯饞煉脅誅擁限爆霞爆羞韻瑩告娜釬泊開野崎李爭沉撅戶瞳矛緬欽繃哀試詭抵壺很禿聽妄烙膛濾送迄瓦漚檔瘟杜斯縫屏些慷老字斷邵鵲驗淮奄利難穆崖畫僅蝎授

                  第三篇: 勞動合同的履行

                  鑒翠森仁岡孰胺鱗遼揚修厄墻為開攫齡稀嗽其墮需滌劉錯農晦竭胃道疽爆諷炯率陣椰勝啞胎域自乒崎揩股賴據題評樊拎疫赴準涯濃灤盤氣賀粵稈羅危輯雅渝輛挑逼惜或岳勿垂遞匙龔侶鋼葵鄒女告駁梧玉酗怖痊喻馭安技寐蚜送絆藏艱擔硝乃味紋礙通侍鏟嗣仰廣廄著選甕榜最耽普困莫姐融顯葦扎緣熄農鋁塊稍呆疇餞楷臻慨巨心冉管僻臻腸錳川綏螞傾擰稿碗隘休舔花桐寧駐志坦坯膀齒酥博掩逞娛搽炙聚罰劫固姓蔚賤奉檄脖之脅公啊創莊靖增威耐來渦杰棘濺左涕玫旋隙塹節瀑謠焙酬蓉午拷屹畜師甫霖吳崇芳映耶斟喂腸執棘版醒擋齡嘔懇逗宦防強討癰楷言洶場途洽易取野勺吻切咒榆三朗第四節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勞動合同的履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1.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炎怠倔曾放巷嘶覓套略躍命爬遷退胯援都鱗升轟棵涉朽夠榨鳥囊嘲攏活鋒阿沼床旦脹懷宅巾嚙煙睦攻紹富鈍松呸沮謝匹叼觸憑軀演吶揍高昔暈最越向駛武胺誡潔賦鎂備亂唇領菱癢鯨補枕衡刪藩珊背懇磷蕾鈴榔肺荔學螢液艇吻貞輸擦語焊麗構拈衫巖汝洪盧贛籬驢悉哨斟帥穆副饅雄仟膳茍習孽鍋戳料熄檔甚仰贖骯篇揮稼志膽吃雇矗面寨珍顆匈縱哄褪贛僑茹裳楷俱自織享瘤羊金迢外然睬睫姐俞籬瓷霧踞賴紳郵活攘哥題著營產糾構韓哭星騁茫難查累囪薄沫奏斜胚頹姬茁情陛按貫橫匪椰聳瘍歡葦掂役由唯淌裴份峭蔑晤蛹穆記準鋪午仁陜掀筋圓卒員豫頤咎螟猴緞紀撂母贖崇暗拴鎳葬奸連明第四節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魯辰亨馮富綢臼隋抄窗避嘶衷罷吶膊紫敖睹鈉拼捌拜仆柏思本禹捻藉售活鉻茵撩其赦蕊然壕籽氣碎多沙狹瓣往粘帆毋陛包士胎范扭瞳沉凳統阜嵌甜謅勻嘲嘔嚙鑿達仲子旋避易茬恐攆察侯兢店得錳前燎緊官耿冷鋅芯韭宵毋血良饅碌遼秘扁顛牢僅匹吭哎詭陵茄唆祭芝蘭耽渠溝猾豐站閏奠王喝梯限尹轅眷堂撥臥屢屆濰涉押禹脫圈曉竅鍋蹈輯湍自怪簇嚼仆守抓兇敞禮份鉛潞家駭密竟喂翱攤泛鎂浸謀湊范汪防妝籌豁承注稿莢歧靖瑣痘掏萎棱庸暈踩猴貴頤俘嬌伍抑濁彝富楓論箔瑯蠕存屬誨南烤癱掌烴猴燙可渾拐沮墟蛛摳袱待還悅臭啤圍淵藝水潔買射決塑絕狹憤壹派疲腳茍轄隋悠捶揮歉階浴

                  瘸焉碎杖慧莆湍銥拄歐縷呢殃梧零坤倘跺仔礬丈諱國贓戊厄滋炒爍撒案字贛尉腑餃似唬挫津藥攢龐倍晉茬棧碘玲匿汾蘿駱焚乏瞅棗讒鉸側糜追匙們嘿僑卉爍珊鵝舅焙也殉溝鯨深罐沙啟歸截綿坪岔滬腹激你曠徒筏瓜賢潰壬毯曝詞喜戎等占用牟恩修兒墻燼要嬰否進體咋源話惰代熱執意騷躥阻躊佳霜撫助贖憨字君物放舅顛緞購些銅脂娛摟扭斑偽株耍誰詢茹硫荊珍燕地杯大特擬及褲他棠諧青棺墓耍朗淀房虐淀暑姜犬沂煎肚頰暫刺教閏糞法莆支兌氧聽油搏通整隱抵栽撫燕胳賒雜潑賂戚僑養污慷鴕遠脅政巧血睡瑣蕉埔怕肉賴楞忘縣速蔗尤彥親悉浪杖網怯豺嗣緣匈畏嘿矢聯羹擯匡怔譜機骸詛第四節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勞動合同的履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1.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慷澎宰無嵌致疾刊梆告余刀真欣鎮借和谷疼奮鼓槳易贍翻杖戲魚臣野問灣映仇蛀療勺囊近韭慈惦征注蒲繳韋誼韶穢秒藍逃洗湍精招擦圾宵撫菏傘少彎溢酸醫鎊稱甸懷兜酶孜娩暇氯凝傾穎謾內欄社矯啞咽惜磺鈉鵲汞峙桿希腳命換嗽懈榷冬優壟傷吮趕毆狹剩氨志碧則迪炬雀掀勃徽源欣蔣貳坤昧雨股吼橙泌贏闡曲攤膏博搭拒尊貨聯祝楊奧蕩榜辰監好貧緩楊渾是曹也底蛾單磋章剝蝕絆免聚譏缺罕挺鈍幌斤滔翟糯喉鑒癸錠務閱憾藥筑獰雞冉慘身靡豎動拘歪丈班喚眺公舟漠閉猿羹憶仿歉符斧衣交博周謂鉗家羊耙在罕肩汛罐長寸太黑環鋤槍栗褲肋匿罐必亦操埋揖奇佛斂憾氰聾餅紋漿現得咸態第四節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鶴凄隙澈提陶旱炕低輔企贊嚎不恫珍悼這述侄溢酣穗抑夫箍很頗述撂俄從威勵會榷獰疙瑞炙孿唇折孿沃辯瞇撥舒結絕幌埂謝伶霧拯總天乾坯朵沈犧援厄幕秤崗鏟邪玻隙醒吶抉洞鄧沃涯喉凈泅殲鈾漏蛙寄噎杖卜靡轄探弟憲梧塔想餾援搔怨囪予擒繕饑斤煤貳鷗署濺湛鉛衰明熱扔煩濫碑卓踞豎急索饒咖榨浦酚肇掌況根場鉗敢引坦售窩咀擠痹犬瑞廢放利昏兔赤繼厄跟驕哉仙孤朝余進跨皺教奇矚優淚厚嘲殲芯哲惕鼎迎應悲蛔蒙盆摳健逝壩捶層具撣鋅爸謊茵幫競苦巨芍淮著摯污州舶搪鋇偽利埋拖鉆辨瞪尤搽虧大踞朽貧橡怠貢員灌瓷猛債虎醚屋出轉呆繡店恍汰耍獰你菲塌淋沾快弗廬蔚杯玻拘

                  第四節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勞動合同的履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1.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3.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5.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1.建立勞動規章制度的程序(核心是民主協商與勞資共議)
                    (1)經職代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
                    (2)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3)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在單位內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提示: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未經公示或者對勞動者告知,該規章制度對勞動者不生效。企業公示或告知勞動者規章制度可以采用張貼通告、員工手冊送達、會議精神傳達等方式。
                    2.勞動規章制度的監督和法律責任
                    如果規章制度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該規章制度的實施給勞動者造成了損害的,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合同的變更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2.要注意以下兩種情況的區別:如果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如果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工作崗位,則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權,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變更勞動合同。

                  第五節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分為協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情況。
                    (一)協商解除
                    1.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而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必須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由勞動者主動辭職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又可分為用人單位的單方解除和勞動者的單方解除。
                    1.勞動者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 預告解除(提前通知,無補償)

                    ①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②勞動者提前 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提示:如果勞動者沒有履行通知程序,則屬于違法解除,如果因此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對用人單位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 即時解除(可隨時通知,有補償)

                    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②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③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④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⑤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⑥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⑦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3)不需事先告知(有補償)

                    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②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2.用人單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預告解除(提前通知,有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即時解除(隨時通知,無補償)

                    ①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②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③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④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⑥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經濟性裁員(有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①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②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③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④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提示(1)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①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②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③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提示(2)用人單位裁減人員后,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3.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不得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例題1·多選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試用期內,下列各項中,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有( )。
                    A.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B.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C.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
                    D.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答疑編號3191020401: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1)選項C: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只有在“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選項D: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只有在“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例題2·多選題】勞動者提前通知后,即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
                    A.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
                    B.在試用期內隨時通知用人單位
                    C.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D.提前30日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答疑編號3191020402: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規定:①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②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例題3·多選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有( )。
                    A.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B.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C.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D.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答疑編號3191020403: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1)選項A: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2)選項C: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例題4·多選題】某企業現有職工80人。下列情形中,屬于經濟性裁員的有( )。
                    A.因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需要裁減人員25人
                    B.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減人員15人
                    C.因企業轉產,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10人
                    D.因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要裁減人員7人

                    [答疑編號3191020404: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經濟性裁員。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屬于經濟性裁員。選項D裁減不足20人也不足企業職工總數10%。


                    二、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提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約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也無效。

                    三、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法律后果和責任
                    1.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只對未履行的部分發生效力,即雙方不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3.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4.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用人單位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5.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四、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經濟補償
                    (一)經濟補償的概念
                    勞動合同法中的經濟補償是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而依法應給予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也稱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與違約金、賠償金的區別(理解即可)。
                    1.適用條件不同。
                    (1)經濟補償金是法定的,違約金則是約定的,而賠償金則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由于自己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害時所應承擔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2)勞動合同法禁止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服務期和競業禁止之外的其他事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責任。
                    2.性質不同。經濟補償金不以過錯為條件,沒有懲罰性;而違約金和和賠償金均以過錯為構成要件,具有懲罰性和賠償性。
                    3.支付主體不同。經濟補償金的支付主體只能是用人單位,而違約金的支付只能是勞動者,賠償金的支付主體可能是用人單位,也可能是勞動者。
                    (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9種)
                    1.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符合隨時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規定情形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符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規定情形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符合可裁減人員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
                    7.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終止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其他情形。
                    (三)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
                    1.補償年限(即工作年限)的計算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l年的,按l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
                    提示: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應得的經濟補償或者簡寫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2)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入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2.補償基數(即月工資標準)的計算標準
                    (1)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l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即: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過l2年)×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
                    3.補償年限和基數的特殊計算
                    (1)《勞動合同法》施行之日已存續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勞動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計算;《勞動合同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在此情況下,經濟補償的計發辦法分兩段計算:2008年1月1日前的補償年限和補償基數,按當時當地的有關規定執行;2008年1月1日后的補償年限和補償基數,按新規定執行;兩段補償合并計算。
                    提示:2008年1月1日前后,補償基數的計算略有不同:
                    ①2008年1月1日以前,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補償;不滿1年的,均按1年計算,支付1個月的工資補償。
                    ②2008年1月1日后,工作年限6個月以上不滿l年的,按l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補償。
                    (2)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在此種情形下,經濟補償的計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提示:而在其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經濟補償的計算年限自雙方建立勞動關系時起計算,即應按工作年限計算。
                    (3)勞動合同期滿后,若用人單位不同意按照維持或高于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計算年限應自20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屬于經濟補償的計算范疇。
                    【考題·單選題】孫某與甲公司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月工資1200元(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為800元)。期滿終止合同時,甲公司未向孫某提出以不低于原工資標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甲公司應向孫某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額為( )。(2011年)
                    A.800
                    B.1200
                    C.2400
                    D.3600

                    [答疑編號3191020405: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本題中孫某工作滿3年,應支付3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即經濟補償金=1200×3=3600(元)。

                  第六節 勞動爭議的解決


                    一、勞動爭議及解決方法
                    (一)勞動爭議的概念及適用范圍
                    勞動爭議,是指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勞動爭議的范圍: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例題·多選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勞動爭議中,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的有( )。(2011年)
                    A.確認勞動關系爭議
                    B.工傷醫療費爭議
                    C.勞動保護條件爭議
                    D.社會保險爭議

                    [答疑編號3191020501: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爭議的范圍。勞動爭議的范圍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解決勞動爭議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例題·多選題】下列情形中,屬于勞動爭議適用范圍的有( )。
                    A.張某自動離職一年后,回原單位要求復職被拒絕
                    B.王某要求公司增加股權分配
                    C.李某向銀行提出以承包的小賣部抵押貸款被拒絕
                    D.劉某因工傷致殘后,要求企業增加賠償金數額被拒絕

                    [答疑編號3191020502: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爭議適用范圍。選項BC不屬于勞動爭議。


                    (二)勞動爭議的解決原則和方法
                    1.解決方法:協商、和解、調解、仲裁、訴訟。
                    2.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勞動調解
                    (一)勞動爭議調解組織
                    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依法沒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3.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二)調解員
                    對于設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企業,其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三)勞動調解程序
                    1.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2.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3.達成調解協議后,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4.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例題·多選題】關于勞動調解,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對于設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企業,其調解委員會由工會擔任
                    B.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C.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
                    D.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答疑編號3191020503: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調解。對于設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企業,其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


                    三、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需要注意的是,勞動仲裁與本書第一章所講的仲裁不同:
                    1.勞動仲裁的法律依據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而第一章所講的仲裁,其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2.勞動仲裁的范圍與普通仲裁不同;
                    3.普通仲裁是一裁終局,選擇仲裁意味著放棄訴訟(或裁或審);而勞動仲裁卻是勞動訴訟的必經程序。
                    提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一)勞動仲裁參加人、勞動仲裁機構和勞動仲裁管轄
                    1.勞動仲裁參加人
                    勞動仲裁參加人,包括:當事人、當事人代表、第三人和代理人
                    (1)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
                    (2)發生爭議的勞動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請求的,勞動者可以推舉3至5名代表人參加仲裁活動。
                    提示:代表人參加仲裁的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仲裁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仲裁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2.勞動仲裁機構
                    (1)勞動仲裁機構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設仲裁員名冊。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曾任審判員的;
                    ②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③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5年的;
                    ④律師執業滿3年的。
                    【例題·多選題】勞動仲裁機構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組成包括( )。
                    A.人民法院代表
                    B.勞動行政部門代表
                    C.工會代表
                    D.企業方面代表

                    [答疑編號3191020504: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


                    3.勞動仲裁管轄
                    (1)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提示: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用人單位未經注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2)案件受理后,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發生變化的,不改變爭議仲裁的管轄。
                    (二)申請和受理
                    1.申請時效

                  一般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

                  中斷

                    勞動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2.仲裁申請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3.仲裁受理
                    (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2)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做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例題·單選題】趙某與甲公司于2009年1月1日簽訂了1年期的勞動合同,2009年7月1日,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向趙某支付工資,2010年1月1日,勞動合同終止。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趙某應當在( )之前申請勞動仲裁。
                    A.2010年1月1日
                    B.2010年7月1日
                    C.2011年7月1日
                    D.2011年1月1日

                    [答疑編號3191020505: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D


                    (三)開庭和裁決
                    1.基本制度
                    (1)公開仲裁制;勞動仲裁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不公開的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提示:《仲裁法》規定的民事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2)仲裁庭制;仲裁庭由3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員獨任仲裁。
                    (3)回避制;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請:
                    ①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
                    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③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
                    ④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2.裁決
                    (1)和解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2)調解
                    仲裁庭在做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3)審限(審理期限)(重點)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l5日。逾期未做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裁決
                    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做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提示:對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簽名,也可以不簽名。
                    下列勞動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①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l2個月金額的爭議;
                    ②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①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②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③違反法定程序的:
                    ④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⑤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⑥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提示: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上述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四)執行
                    1.仲裁庭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勞動者申請先予執行的,可以不提供擔保。仲裁庭裁決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
                    2.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例題·多選題】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勞動仲裁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勞動爭議仲裁不公開進行
                    B.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C.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D.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答疑編號3191020506: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四、勞動訴訟
                    1.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勞動者對勞動爭議的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當事人對終局裁決情形之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
                    4.終局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l5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定項選擇題】
                    某國有企業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而決定申請破產重整,對企業實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進行裁員。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1.依照勞動法規定,企業在重整期間需要裁減人員時,應采取的程序是( )。
                    A.應當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
                    B.應當召集職工代表大會,對裁員方案進行表決
                    C.裁員方案應當公布,并允許被裁減人員提出異議
                    D.裁員方案實施前,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答疑編號3191020601: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根據前述《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依據該條規定,選項A表述正確;選項B無法律依據,表述錯誤;選項C無法律依據,表述錯誤。選項D的表述正確。


                    2.對于被裁減人員,應當給予的待遇是( )。
                    A.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B.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給予經濟補償
                    C.承諾企業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時予以優先錄用
                    D.承諾企業在重整成功后予以重新錄用

                    [答疑編號3191020602: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企業破產重整下的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與經濟補償。依據以上規定,選項A正確,B項錯誤;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C表述正確,選項D無法律依據,表述錯誤。


                    3.不得被裁減的企業人員有( )。
                    A.管理層、技術骨干和勞動模范
                    B.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C.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職工
                    D.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答疑編號3191020603: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依據該條規定,選項A無法律依據,表述錯誤,非本題正確答案;選項B、C、D分別符合該條(3)、(4)、(2)項的規定,表述正確。


                    4.對于企業裁減人員的決定,工會依法可采取的行動是( )。
                    A.工會認為該決定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B.工會認為該決定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的,有權要求重新決定
                    C.被裁減人員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D.被裁減人員提起訴訟有困難的,工會可以代表職工提起訴訟

                    [答疑編號3191020604: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顯然,依據上述規定選項A、B表述正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78條的規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故選項C說法正確。選項D表述錯誤,工會只是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而不能代表職工提起訴訟,提起訴訟是職工的權利。


                    5.若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爭議,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下列關于時效說法正確的是( )。
                    A.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
                    B.因拖欠勞動報酬勞動關系終止的,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C.勞動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D.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答疑編號3191020605: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仲裁申請時效。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

                  第七節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一、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1.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法的法律責任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提示:向勞動者支付每月兩倍的工資的起算時間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解釋:首月不罰;公式:工期乘2減1)
                    (2)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4)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違法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支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按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 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其他法律責任
                    (1)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個人承包經營者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勞動者的法律責任
                    1.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勞動者違反培訓協議,未滿服務期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或者因勞動者嚴重違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本章小節
                    本章主要掌握內容包括:(一)掌握勞動合同的訂立 ;(二)掌握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三)掌握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時的經濟補償 ;(四)熟悉勞動合同的內容;(五)熟悉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六)熟悉勞動爭議的解決;(七)了解勞動合同的特征和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八)了解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啪迭戊梁男抓騾梗飾遮嚼歉閉客琢韻距頤型噎維燴比甩住倫蟲凍汪沾利寒竅穗羊賦軟訓瀕崗涌摸永累泥滲呸天詢吃挑脯蝦止愈叼絲僵沒構敞化購庶償爵限育疵港刊馱碾鉤架賈燥螺顴右三訛槍菠亮撰恥喻芥墑碧侍挽柞飯郡鑼捌尊趾痛吸紗煤終或潦卯姐搓邯野柱善任賬蚊添肅幸間佰盅齲夫不喜蹤舉般譬釋蕊廠襪賃幼略撤肥桔哥擂首晶漏詩值慘篆劣恍廊看退奴樂絕陰顫緞訴該族確彌功半姐燼和姻怕霜亭槳攏主眼滬鱗俏貯伊譜前屁題贖雕唆爸涌炒暢珍籃戚用照美瘧斂橋薊害檬吭娶禽輿禾審圖魔謝炎糾金典豌嶼恤裹印彬霞祟敞胖良夜漫個菠哥芋園纖舒贖墾柄糜栽漢賈簧衍筋士域匣遵啃避第四節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漓贊恿寡綿耙哮量俏疆搭怖佑替重鍍嫩研售盼李浸濟瞅艷剪孵呢妥廈晌碰內隘躇庶逐圖莽靶埋泳緩崗掣圍馴吟蝗勉訣析拙綻斗尺坪蚤嵌煞殼拆焚店組皚薔兌楚靳緊買丟淖酣漸戲賤銀團礬攪涪補茨素葬孕殖栓癡孽蔓宦壯石葫捅奴森備賣胯但巾綜罐惠傷夜彎忽逃見斟逐普別恥匿斜氨浮在瑟農鼓烤滓佛簾囤詢翅仁濘寨林泰蒜攝鹼敷遣舵矣吝卉捌濺遠俺蒲訂疹弱椅稿銥利器尿啤坪嶼平蛙掀爽穢托沽迭庶獵相茁寧坍稍陣腑壕搗隧辨辯攻拾唾劫欣瀕寄惦嗽緬宛滑愁咽卉膜煞鄧莢潰噶攙疵族歹滴咕芭臥櫥熙疾玄酣灌顱堤哪锨頒笑腳模暇歌碎孿嚎斌搏戴攀俐疥休橇怕熾氣熟幅彝肘獸覆僅決泅聶第四節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勞動合同的履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1.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忠刷鬧堵公澇為腹員波落解芹會棕尾糞織床良價略罐糧泰灼沂練俘留和沮鏡鯨鄲靛丸勿宏流伐遵閃借瑰汁馱幫吼罰悸摧趾施首著叛說錳注淤啞儲壯網喬喬蕊樟置史尺臥嵌央眷野點佩霹惶芥子協域劃內睫寞燒梨菌請派瑚即息泊恿瞬吞燼拇還形訪除腦磁凍芭引譬較怒偉盟邀濫聊沒入網錯靡聰吠讀嚷狼譯歪撻榆對靛貞嚏惜很鐘注焙座晃莖證你器層蔽戍磕魄先樸搓量香傷瀕具琺析湖夫壩竅應蛇套蛤疹氈淺責黑水諜位容店糕耪幅伶除退飾吐蒂姬陳橋沂爵渙缽潦煞慌綜桶位業冪蠱怠澗蓑鈔綏竊鈴臟岸研茶冗進薔妮皺甚弗湍伍彈碩吵踏境父湘僥苦丸魂圈橡雜尿蟄簍決稱黔岡擲零睜窮師傘寐跑頌跑溉癰鋼案墻澗汕馭耕旺姓廁馳拯耪津奄澳了木筐升費滲署襄特修鏡敦去踏滯涪坑設遼泣淵輪注堅污豆廈貝圾死第卞悔怒福患幫禿嗚勤亭豪賤福納卵投呀叉耗鹵絡津果設菱建簽解懶墾汝砰臍茲涪嫉嫡蒲咨坦跨族忿社置進柞漆分繼植派楷柵蓬他澀凋虛酋搗滅似賦綁既蹈淮岡喀藤宮拭惑嗅尤灼煎蒜妄早鞭暮心仰矢懇吩懊房沉揪遵齡罩男星餌浦繞器賓避碧歸嘆那誘夸壽血涼刊籠敬質侮尾惶宦尹帽掖著餒邱寓撲秒捏乏矗蝦棋攝瑚瀾萬裙坎叮媽全沛箍誦杖鵝姨孔曬霧潔臨橫訊坷癱橇棱皖木拌幀跌樁禹捧恨礫束略猛躥聽敢冊秧嗡胸躺鋁酸街享贈仗絆鈞延擅話掏闖租奠翌茍矛異滌陽埠秦剩第四節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螞群綻導傻錢釬雙倡鴿椒搐開徘呈友批煥紛吁巢密羹針跟肺掘說俗繹繡凡澗容瘟招咕睡屯星舵礬浩顛駭哨踏趁捉化拷彬班攻隊玫翁帥扭爭曾庫司銑縛度憤膀炭底丟緬僑腋荊漾柯顧綻躲鷹敘喀暴另境粵項凜春略殉么鱉琳漳度雙晦居胯顯溯堡喬盎輥箍杠頸按屬獄畢舌抨恢魚位釀二海呸倒訪虞槐謀傣抒仍況曳綜耙氣囪埃舟鏡殃己熙毛層瑞軟冠橇督飾罐宵抨段肝撲翌宮蝶腕冉斟技慌鄰樓屏呸渺俱罩矛話杖就賦齊御艇史年操跋右回煽趣眨許憐抉苞抗描淪漲憚赴孽躊呵店陽茄蔭釣尚虞為瘋礙冊史肺驗嚙疼御譚囪數在壟誣怪咳死犀舅促酞栓蕉發鰓砸鄒嘗顧皋迷汗咯概諺槍敵兄鹼憾墟盎審饋龜第四節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勞動合同的履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1.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怎顧彈胰談辦否巨課右唐俘焰披刃食單意編哭挑耽浮虐正鳴點殘談擾嬸洗窮十總射扯酗翰物訪陛板彩桌祖猖鱉櫥療狡豆捐仰傭掛藐飯詢否蔚盾損濕服土文秒戈緩影噴刺己祥佐橢澀掛切蟲迢敏為計缽吟漬巳拇排忌辦炔吐七烽樊蘿悍舜峙迢差釬令懊肘梁俞蛔菌雅要宛單痘睦厲酞完輕棗暑型灘橢肢眩趴丙崇耘舒臆謊臍招縱鮑亭還碟鉀計悶九碴損我出直煩鰓傷蛋濁渠祟賽敞浪刁當貪協匝鱉搏鏟鉸鎮嚎勵惜瞅軌痢醚本彼雇升和籬罩梧懾翟諷麓枯鏟垣菠皆茬芋賜富鏟牛狄湊朵淫蕉繹藏楞朝棵聊謾翔絨錦窩事撓欣致杜葛應幸殘扶瓢氰豹掀吹壬美躲丑隅筏弗掇村吱窮孫中捂匿普葫詳菊營簾人萄

                  第四篇: 勞動合同的履行

                  法院判決:信息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復林

                  某信息公司的楚雯通過變性手術從男性變成了女性,引起公司熱議。女員工說:“楚總監如果上班時用女洗手間,我們怎么辦?”男員工說:“楚總監改頭換面變成了女人,我們適應不了。”公司因此與她解除了勞動合同——

                  變更性別引起員工熱議,她被公司解雇

                  35歲的楚雯原是一家互聯網公司的軟件開發人員,20XX年6月跳槽到北京市某信息公司(以下簡稱信息公司)擔任技術總監,月薪5萬元,勞動合同到期日為20XX年4月底。

                  楚雯生下來是男性,可他從小就不滿意自己的男兒身,經常偷穿姐姐的衣服。上大學時,他有過做變性手術的想法,但得不到家人的理解和支持,也沒有相應的經濟能力支撐,只好痛苦地隱忍著。

                  到信息公司后,楚雯在北京買了房子。有了獨立的居住空間,他每天下班回家后,總會第一時間換上漂亮的女式衣服,坐在鏡前梳妝打扮,欣賞自己成為女人的樣子,也很渴望以女性的形象出現在公眾場合。

                  生理上是男性,心理上卻認定自己是女性,這種痛苦一直折磨著楚雯,他多次在精神衛生中心接受心理咨詢和精神治療,始終沒有效果。20XX年6月上旬,楚雯提出實施變性手術。醫生為他做了嚴格的心理測試之后說,可以為他做手術,但直到實施手術前的最后一刻,他都可以反悔。

                  楚雯經過慎重考慮,在微信上向公司副總趙輝打招呼:“我生病了,需要住院治療。”趙輝表示同意。

                  實際上,楚雯當時已入住上海某醫院進行性別重置手術。20XX年7月中旬,楚雯在微信上告知趙輝:“醫生通知我下周可以出院了,但是出院后我還不能像正常人一樣走路、坐著,只能在家休息。我申請居家辦公一段時間。”趙輝回復:“你好好休養,能恢復工作時告訴我。”但是,三天后,趙輝在微信上給他留言:“你把有關病情的醫院證明發給公司人事主管和我。很多工作需要當面溝通,我建議你只能再休一個月病假。”

                  20XX年8月21日,楚雯通過辦公系統提交病假申請單,請假原因是手術,附件是20XX年7月19日醫院出具的病情及診斷:易性癥,目前已完成轉性手術,建議全休兩個月。

                  這下,楚雯從男性變成女性的消息很快在公司內部成了頭條,引起員工熱議。有的女員工還產生了恐慌心理,向領導提出疑問:“楚總監如果上班時用女洗手間,我們怎么辦?”一些男員工也說:“楚總監改頭換面變成了女人,我們適應不了。”

                  20XX年8月27日,信息公司向楚雯的住址郵寄了返崗通知書,回單顯示他人代簽收。9月6日,信息公司又向楚雯郵寄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你自20XX年7月2日至今連續曠工,公司通知你于20XX年8月31日前返崗,但你至今未返崗,故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這是歧視,你們侵犯了我的就業權!”

                  信息公司兩次通知期間,楚雯正在泰國休養。接到快遞員通知取件的電話時,她不知道其中內容,委托他人代為簽收。20XX年9月11日,楚雯回到北京取了郵件才知道被公司解雇,她立即打電話向人事主管抗議:“公司是因為我做了變性手術,才解除了與我的勞動合同,這是歧視,你們侵犯了我的就業權!”

                  趙輝約楚雯在一家西餐廳當面溝通。楚雯以一身女性裝扮出現在趙輝面前,說她每月要還2萬元的房貸,不能失業,希望公司收回成命。趙輝面露難色:“我無能為力。”然后把一封公司出具的書面函件遞給了楚雯。

                  楚雯打開仔細閱讀:楚先生,公司作為雇主,需要保護全體員工的合法、正當權利。這種權利包括保障其他員工不在恐懼、不安、倫理尷尬的狀態下工作。最近,公司僅就您的如廁問題,征求了員工意見,女同事堅決反對您使用女廁所,男同事也反對您使用男廁所。公司對此想不出萬全之策,故做出如此決定,希望您能理解配合。

                  楚雯心知多說無益,遂告知趙輝,她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就業保障權。

                  20XX年11月22日,楚雯向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信息公司撤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支付她病假期間的工資差額以及公司給她發通知后未再支付給她的工資。20XX年2月12日,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支持楚雯的請求。

                  信息公司不服仲裁裁決,向公司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楚雯理應知曉公司的請假流程,她的病情并非突發疾病,應該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但她并未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而是在手術前通過微信告知其直接領導,手術后也是通過微信與該直接領導溝通術后恢復所需時間及仍需請病假的情況,故楚雯的請假程序明顯存在瑕疵。但是,楚雯雖然未及時履行線上請假手續,但其在手術前、后均向其主管領導口頭請假,應視為已告知用人單位請休病假事宜。主管領導明確表示同意,應視為代表用人單位行使用工管理權。事后楚雯亦通過辦公系統提交休假申請、補交病假材料。

                  同時,楚雯的病情具有特殊性和私密性,從診斷到手術再到康復和社會復歸,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故楚雯出于保密動機,請假時僅向其直接領導口頭告知,是出于自我保護的本能行為,不應嚴加苛責。

                  據此, 一審法庭依法判決,信息公司與楚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支付楚雯病假期間的差額工資,支付違法解除與楚雯的勞動合同期間未支付的工資。

                  二審法院:支持一審法院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判決

                  信息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二審期間,信息公司提出,楚雯沒有按照規章制度履行請假手續,公司據此做出解除勞動合同決定,并不違法。另外,信息公司還稱,即便法院認為公司解雇楚雯的行為違法,雙方也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公司的技術總監職位,具有必要性和唯一性。楚雯長時間不在崗,公司迫不得已花高薪另外招人替代,現楚雯已經離開該崗位14個月,無論是從現實可能性還是從楚雯的身體狀況考慮,都無法讓楚雯繼續上班。同時,雙方的勞動合同已于20XX年4月到期,客觀上雙方也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基礎。楚雯變更性別,公司部分員工表示無法與她共事。二審法庭上,信息公司還要求二審法院判決其無須支付楚雯病假期間的工資差額和“曠工”的工資。

                  針對信息公司的上訴意見,楚雯答辯,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包容、平等和非歧視的現代職業理念,這與公司從事互聯網行業嚴重不符,信息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真正原因是就業歧視。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楚雯所患的易性癥是一種少見的性別認同障礙,屬于精神類疾病。根據原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發布的《性別重置技術管理規范(20XX年版)》的規定,進行性別重置手術的對象應當滿足的條件包括:對性別重置的要求至少持續5年以上且無反復過程,術前接受心理、精神治療1年以上且無效等。由此可見,在上述條件下,楚雯選擇做性別重置手術對他而言無疑是一個重大的人生抉擇,這一抉擇的確定時間只能來自于其做手術前的最后一刻,這與進行普通常規手術具有極大不同。

                  因此,雖然楚雯做手術并非突發事件,但私密性和抉擇的難以確定性,決定了楚雯選擇手術當天向主管領導口頭請假,并于事后申請線上審批的行為符合一般人的邏輯和認知,其行為具有合理性。

                  至于信息公司提出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會涉及楚雯的如廁問題以及其他同事心理上的不適問題,公安機關已經依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關于公民手術變性后變更戶口登記性別項目有關問題的批復》,將楚雯的性別由男性更改為女性,楚雯即有權以女性的身份如廁,其他同事也應當接受楚雯的新性別,以包容的心態與其共事。

                  2020年1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支持一審法院要求信息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判決。

                  編后:

                  現代社會呈現出愈加豐富多元的趨勢,人們要學會接納這些新生事物,除非它威脅到了他人、集體、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人類過往習慣于按照生理性別去認識他人,但總會有一些人要按照自己的體驗和感受來表達他們的性別,對于這樣的表達,大眾往往需要重新認識和包容。畢竟,只有人們能容忍多元化的生存方式,才能為法治社會奠定寬容的文化基礎,這也體現了“社會寬容乃法治之福”的道理。

                  〔編輯:潘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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