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id="zx91x"></ruby><p id="zx91x"></p>
<p id="zx91x"></p>
<pre id="zx91x"><ruby id="zx91x"><mark id="zx91x"></mark></ruby></pre>

<p id="zx91x"><del id="zx91x"></del></p>

        <track id="zx91x"><ruby id="zx91x"></ruby></track>

            <pre id="zx91x"><ruby id="zx91x"></ruby></pre>

            <track id="zx91x"><del id="zx91x"></del></track>

              <big id="zx91x"><ruby id="zx91x"></ruby></big>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范文(精選20篇)

                  時間:2017-09-13 規章制度 點擊:

                  系統為中文單詞,拼音為zhìdù含義:1.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律、習俗和其他規范二制定法律、法規三規章制度4.指規定等級的服裝5.生產6.制造方法7.規模和風格8.監管形狀9.指某些規范或法律和習俗。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的文章20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污水處理廠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1、總則
                    為了預防進入污水處理廠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提高員工在事故突發狀態下快速、高效、有序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擴大,特制定本預案。
                    2、有限空間的范圍
                    2.1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或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
                    2.2 有限空間作業包括但不限于進入以下三類場所進行的作業。
                    2.2.1 密閉設備設施:如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管廊等;
                    2.2.2 地下有限空間:如各類檢查井(包括城區內各類檢查井)、泵坑、格柵等水下設備的安裝井(坑、渠道、廊道等);安裝有地下設備(包括各類閘、閥、風機、管道等)的井、坑、室;容積較小的構筑物(如沉砂池、初沉池、濃縮池、儲泥池等);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2.2.3 地上有限空間:如通風不暢的儲藏室、設備間、發酵池、垃圾站等;容積較大但可能局部積存有毒氣體的生物池和沉淀池等構筑物區域。
                    3、應急指揮小組
                    組長:廠長
                    副組長:副廠長(或廠長助理)
                    組員:各個部門負責人
                    聯系電話:急救電話 120
                    消防電話:119
                    4、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4.1 組長職責:
                    4.1.1 負責安全救援事故統籌安排,及事故上報;
                    4.2 副組長職責:
                    負責現場救助總體安排,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救助,保護好作業現場,負責救險人力,物資和車輛的調配工作。
                    4.3 組員職責:
                    4.3.1 服從組長,副組長的安排,積極參與組織人員進行救援;
                    4.3.2 組織做好防護物品日常檢查工作,保證正常使用。
                    5、污水處理主要危害物質
                    5.1 主要危害物質和因素有:一氧化碳、硫化氫、二氧化碳和甲烷等;
                    5.2 危險物質特性及危險性
                    5.2.1 硫化氫為無色有雞蛋味的氣體。比重 1.19(空氣為 1)。在空間易積聚,不易飄散。易溶于水,也溶于醇類。硫化氫化學性質活潑,能與許多金屬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化合物,當空氣中硫化氫含量達0.035 毫克/立方米,人們即可嗅到,當濃度超過 10 毫克/立方米,臭雞蛋味反面減弱,不易察覺,往往會出現“閃電式”中毒死亡。
                    5.2.2 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臭窒息性毒氣。比重 0.968(空氣為 1)。當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達到 11.7g/立方米,呼吸 55 分鐘,可引起死亡。一氧化碳主要由呼吸道進入肺泡,在肺泡中通過氣體交換而進入血液循環系統。與人體血液中的血紅蛋白結合,生成碳氧血紅蛋白,影響了血液的輸氧功能,出現窒息中毒。
                    5.2.3 二氧化碳在通常狀況下是一種無色、無臭、無味的氣體能溶于水,溶解度為 0.144g/100g 水(25℃)。在 20℃時,將二氧化碳加壓到 5.73×106 Pa 即可變成無色液體,常壓縮在鋼瓶中存,在-56.6℃、5.27×105 Pa 時變為固體。液態二氧化碳堿壓迅速蒸發時,一部分氣化吸熱,二另一部分驟冷變成雪狀固體,將雪狀固體壓縮,成為冰狀固體,即俗你“干冰”。
                    “干冰”在 1.013×105 Pa、-78.5℃時可直接升華變成氣體。二氧化碳比空氣重,在標準狀況下密度為 1.977g/L,約是空氣的 1.5 倍。二氧化碳是一種窒息性氣體。二氧化碳對人體的危害最主要的是刺激人的呼吸中樞,導致呼吸急促,煙氣吸入量增加,并且會引起頭痛、神智不清等癥狀。
                    5.2.4 甲烷是一種沒有顏色沒有氣味的氣體,沸點為-161.4℃,比空氣輕,它是極難溶于水的可燃性氣體。甲烷對人體基本無毒,但濃度過高時,使空氣中氧含量明顯除低,容易使人窒息。當空氣中甲烷達到25%-30%時, 可引起頭痛、頭暈、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心跳加速等,若不及時脫離,可致窒息死亡。皮膚接觸液化本品,可被凍傷。
                    6、預防事故的措施
                    6.1 企業現場安全負責人應對現場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應該包括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勞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和自救知識;相關事故的經驗和教訓。
                    6.2 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或安全措施,應該包括監護人與作業人員約定聯絡信號、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和救護方法、現場應配備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
                    現場作業人員應熟知應急預案內容,在受限空間外的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材,比如空氣呼吸器、供風式防護面具、救生繩、滅火器材等。保證其暢通無阻,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便于出入和搶救疏散。
                    6.3 當受限空間狀況改變時,作業人員應立即撤出現場,并在入口處設置警告牌“嚴禁入內”,并封閉受限空間入口防止誤入。處理后需重新辦理許可證方可進入。
                    6.4 通風措施,可采用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管道送風前應對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嚴禁向內充氧氣。作業人員每次進入受限空間工作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作業或休息。
                    6.5 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受限空間,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掛“有人作業、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6.6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進入金屬容器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不大于12 V。
                    潮濕環境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當用電電壓大于12 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其接線箱嚴禁帶入容器內使用。
                    6.7 作業前 30 min 內,應根據受限空間設備的工藝條件對受限空間進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氧含量進行檢查,檢測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中斷時間超過1小時,應重新進行檢測分析。
                    氣體濃度檢測儀器必須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6.8 受限空間容積較大時,應對受限空間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檢測分析,保證受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和氧含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受限空間內溫度應在常溫左右。監測結果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6.9 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要佩戴便攜式氣體濃度報警儀,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 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
                    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氣體濃度報警儀報警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對現場進行處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6.10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作業人員所帶的工具、材料須登記,禁止與作業無關的人員和物品工具進入受限空間。
                    6.11 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面具、空氣呼吸器,必要時應拴帶救生繩等。使用供風式面具時,必須安排專人監護供風設備。
                    6.12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期間,在相關工序操作平臺掛牌警示,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受限空間有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
                    7、中毒窒息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7.1 當有限空間內有人中毒窒息,暈迷或受傷時,監護人必須戴上防毒面罩后,方可進入救人,其他人員負責在有限空間外接應;
                    7.2 監護人下到出事地點,受傷人員無法站立時,可用安全繩直接往上拉,監護人可一邊托著傷者,一邊指揮上面的人拉的節奏,同時保護作者不被觸傷或刮傷,同時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7.3 其他人員在拉繩子的過程中,要使重心盡量往中心移,用力要均勻,與下面的人配合好,一定要注意不能碰傷傷員;
                    7.4 受傷者被救出安全區域后,才能解下防護裝備,讓傷者平躺下, 救護人員對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壓,并用擔架并傷者送往醫院。
                    8、中毒表現癥狀
                    輕度:頭痛、頭暈、耳鳴、惡心、嘔吐、心悸、四肢無力或有短暫的暈厥。離開中毒環境,吸入新鮮空氣后,癥狀可很快消失;
                    中度:除上述癥狀加重外,出現程度較淺的昏迷。患者面色潮紅、口唇及皮膚呈櫻桃紅色、脈快多汗、煩噪、此時若搶救及時,可使病人蘇醒;
                    重度:除上述癥狀外,常并發肺水腫、腦水腫、呼吸困難、心律失常等。如呼吸中樞麻痹,可在短時間內死亡。
                    9、現場急救
                    9.1 缺氧窒息者的急救
                    一旦發現有人員缺氧窒息,應立即將中毒者救出,這是搶救成功的關鍵。應迅速將缺氧窒息者移到空氣新鮮流通的地方,松開領口和緊身衣服及妨礙呼吸的一切物品,讓其頭部側偏,以保持呼吸暢通。視情況對窒息者進行輸氧或人工呼吸;
                    9.2 中毒急救:
                    9.2.1 由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9.2.2 經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劑逼其將毒物吐出;
                    9.2.3 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9.2.4 眼,耳,鼻,咽喉粘膜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癥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后由專科醫生處理。
                    10、應急結束恢復現場
                    10.1 先檢測,后進入;
                    10.2 保持出入口及緊急疏散,搶救通道暢通;
                    10.3 必須將有限空間內固體垃圾及時清理和處理,并保持足夠通風;
                    10.4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0.5 結束應急,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應急指揮組長批準,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結束后,各部門應按照常規要求, 積極修復設備,組織展開事故調查,統計事故損失,嚴格按事故“四不放過”處理原則進行處理,并將事故調查結果匯報上級領導或相關部門。

                  第2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內容

                     第三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辦理程序為: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二)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三)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四)安全管理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復查無誤后,報廠生產辦審批后,方可進入作業。

                     第四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一)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作業空間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二)切實做好作業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三)進入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采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四)進入有限空間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分析合格后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0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8%-22%。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五)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六)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八)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生產辦批準;

                     (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十一)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十三)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十四)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十五)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十六)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第五條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第六條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于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第七條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第八條進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要按要求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第九條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應清理衣兜,禁止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所帶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須登記清楚,作業結束后應一一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部。

                     第十條在清理設備容器內的可燃物料殘渣、沉淀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且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第十一條作業中斷時間在150分鐘以上或作業條件發生改變,需繼續進入內部作業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作業者要嚴格按照作業票規定的時間進入內部作業。

                     第十二條作業完成后,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共同對設備容器內外進行檢查,雙方確認無問題,且均在作業票上簽字后,方可封閉人孔。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9號令)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范、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有限空間的基本特征是:空間有限、自然通風較差、常伴有不明有害氣體和易燃、易爆氣體,對人身安全構成較大威脅。

                    有限空間作業是指在有限空間內(如:鍋爐、壓力容器、除塵器、地溝、煙道、地坑、污水提升站、污水處理池(井)、化糞池、下水道、箱罐類容器等)實施的檢查、維修、施工等活動。

                    第三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

                    第二章有限作業空間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第四條有限空間危險、有害因素包括:

                    (一)設備設施與設備設施之間、設備設施內外之間相互隔斷,導致作業空間通風不暢,照明不良,通訊不暢;

                    (二)活動空間較小,工作場地狹窄,易導致工作人員出入困難,相互聯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監護和實施、施救;

                    (三)濕度和熱度較高,作業人員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勞;

                    (四)存在酸、堿、毒、塵、煙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介質,易引發窒息、中毒、火災和爆炸事故;

                    (五)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氣體和蒸汽、有毒氣體和蒸汽、冒頂、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各種機械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

                    第三章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單位要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細化作業標準,每項作業必須明確安全責任人,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要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作業程序為:

                    (一)由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項目部提出申請,由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

                    (二)安全責任人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查等情況;

                    (三)監護人員必須是車間級副職及以上管理人員,負責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設備是否齊備,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四)項目責任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復查無誤后,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簽字批準后,方可進入作業。

                    第四章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第六條單位應對從事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內容包括:

                    (一)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過程;

                    (三)檢查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四)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安全培訓應當有專門記錄,并由參加培訓的人員簽字確認。

                    第五章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第七條有限空間作業應當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

                    第八條作業前,項目負責人對參與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作業空間的基本情況和危險因素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第九條切實做好作業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第十條進入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采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第十一條進入有限空間前,采取有效通風措施,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確認合格后才允許進入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0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8%-22%。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作業中斷30分鐘,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重新送風,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第十二條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第十三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第十五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安全部門批準。

                    第十六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按相關規定執行,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十七條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第十八條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有限空間的坑、井、洼、溝或人孔、通道出入門口應設置防護欄、蓋和警告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第十九條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第二十條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第二十一條發生中毒、窒息等緊急情況時,嚴禁盲目施救,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同時撥打急救電話。

                    第二十二條在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第二十三條作業完工后,經安全負責人、監護人與項目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撤離。

                    第六章現場管理

                    第二十四條安全負責人職責

                    (一)參與審查有限空間的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

                    (二)審核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

                    (三)監督、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及應急救援措施的實施。

                    第二十五條項目負責人職責

                    (一)應認真負責,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有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能力;

                    (二)確認作業者的安全培訓及上崗資格,負責復核清點出入作業場所的`人數;

                    (三)定時與作業防護人保持聯絡,監督氣體定時檢測;

                    (四)在作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五)交叉作業時,應采取避免相互傷害的措施。

                    第二十六條氣體檢測人員職責

                    (一)熟悉檢測儀器設備和檢測方法;

                    (二)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進行檢測;

                    (三)能科學分析有毒有害介質的產生原因;

                    (四)對所檢測的數據負責。

                    第二十七條作業防護人員職責

                    (一)具有熟悉安全防護和應急救援,警覺并判斷作業者異常行為的能力,接受職業安全衛生培訓。

                    (二)堅守崗位,在作業者作業期間,作業防護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人員不能離崗,適時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安全、報警、撤離等信息交流,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命令,必要時撥打急救電話并按要求上報。

                    (三)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即令作業者撤離有限空間:

                    1.發現作業者出現異常行為;

                    2.有限空間外出現威脅作業者安全和健康的情況;

                    3.作業防護人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職責時,也應通知作業者撤離。

                    第二十八條作業人員的職責

                    (一)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二)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具;

                    (三)與作業防護人進行有效的安全、報警、撤離等雙向信息交流;

                    (四)作業人員意識到身體出現危險異常癥狀時,應及時向作業防護人報告或自行撤離有限空間并及時告知其他作業人員。

                    第七章應急救援措施

                    第二十九條單位應編制發布有限空間作業應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包括:確定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預案培訓、演練、更新,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器材的準備與管理等。

                    第八章改善環境,提升有限空間設施設備質量

                    第三十條對有限空間故障較多的設備設施要逐步改造,減少維修工作量和維修頻次。

                    第三十一條改善作業環境,提升安全設備、設施水平。通過加設必要的通風裝置,空氣檢測報警裝置等,改善作業環境。

                  第4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一、有限空間作業的定義:有限空間是指在密閉或半密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

                    二、有限空間作業危險性:

                    1、中毒危害:有限空間容易積聚高濃度有害物質。有害物質可以是原來就存在于有限空間的,也可以是作業過程中逐漸積聚的。

                    2、缺氧危害:空氣重氧濃度過低會引起缺氧。

                    3、燃爆危害:空氣重存在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過高遇火會引起爆炸或燃燒。

                    4、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脅生命或健康的環境條件。如墜落、溺水、物體打擊、電擊等。

                    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1、必須在有限空間作業區域出入口懸掛警戒標識及注意事項,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作業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做好安全條件驗收,留存書面記錄。

                    3、作業前必須進行危險源有害因素辨識,并將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應急措施告知作業人員。

                    4、必須對有限空間的氧濃度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合格后,方可作業。

                    5、必須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嚴禁使用純氧通風換氣;

                    6、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呼吸器、通訊器材、安全繩索等防護設施和應急裝備;

                    7、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專人旁站,保證通訊暢通,作業人員必須配帶五點式安全帶;

                    8、作業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保持出入口暢通;

                    9、嚴禁在事故發生后盲目施救。

                  第5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范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獨山子區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并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于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于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溫度大于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采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涂裝、除銹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并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并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采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溫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采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2.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消除,無法排除的加強隔離、預防。

                    4.2.5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監護,監護人員還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有明顯標記。

                    4.2.6作業現場出入口處必須設置禁止或警示標志和風險標識,將存在的危險告知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

                    4.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3.1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確保采取以下措施:

                    4.3.1.1設備和工具應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3.1.2進入密閉空間前必須進行適當地通風或增設換氣設備。

                    4.3.1.3特殊空間必須隔離所有電氣和動力源。

                    4.3.1.4有限空間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須采用電壓不超過24V的安全行燈。

                    4.3.1.5進入有限空間前一小時內,對氧含量和潛在的有害空氣進行相關氣體檢測(氧氣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連續作業4小時,應對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再次進行檢測。

                    4.3.1.6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救援預案,所有人員應熟悉救援預案的內容。

                    4.3.1.7在作業場所適當的地方安裝安全警示牌和防護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3.1.8根據作業性質和環境變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必須穿戴合適的呼吸面具和設備。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必須接受過呼吸設備使用培訓,且考核合格。

                    4.3.1.9動力電纜、焊接電纜、氧/乙炔氣的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礙人員安全通行。

                    4.3.1.10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攜帶呼吸設備,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無法通視時,必須定時保持聯絡。

                    4.3.1.11現場至少應備用兩套合格的呼吸設備和救援設備。

                    4.3.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4.3.2.1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救援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系方式。

                    4.3.2.2不見批準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作業。

                    4.3.2.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符不作業。

                    4.3.2.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4.3.2.5勞動防護著裝和工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4.3.2.6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3.2.7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張貼經批準的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票。

                    4.3.2.8監護人對“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4.3.2.9監護人必須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以及運進有限空間所有設備和工具做好記錄,并在出入口處張貼相關信息。時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作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找原因,如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同時報警。

                    4.4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

                    4.4.1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要同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和《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實施工作危險性分析。

                    4.4.2作業開始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測有限空間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氣體及氧氣含量。作業過程中至少保證4小時一次的檢測,必要時增加檢測頻次。有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3制定通風方案,確定合適的排氣口用來排出動火區域的煙氣和有害散發物。并不間斷地提供持續的和足夠清潔的氣源。

                    4.4.4乙炔和氧氣瓶必須放置在有限空間外。當由于某種原因暫停工作時,必須將供氣軟管與氣瓶斷開或將工具帶出有限空間。

                    4.4.5有限空間內應始終保持整潔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須從有限空間內清除。

                    4.5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要求

                    4.5.1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內容:工程概況—安全保證體系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針對擬采用的機械設備管理情況—對各種擬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進場檢查驗收方法—具體的施工方法及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業現場環境注意事項—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對上述工作在落實時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該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出該項工作的工作危險性分析報告并報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再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明白該項工作有哪些危險性,自我防護的措施等。

                    5.附件:有限空間作業票許可證

                  第6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為了規范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總局59號令)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應公司范圍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3定義

                    3.1本制度所稱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3.2公司有限空間由各生產單位統計,交安全科匯總、確定、調整并下發各部門。

                    3.3有限空間分三類:封閉、半封閉設備,地上有限空間,地下有限空間。如窯內、各類工業管道、鍋爐、電纜隧道、地坑、污水處理池等。

                    3.4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4職責

                    4.1有限空間作業工作場所的安全管理,由業主單位和作業單位或委托作業單位負責,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全面負責,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區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

                    4.2設備科負責有限空間作業工作場所的消防監護和后勤保障工作。

                    4.3安全科負責危險作業工作場所的安全檢查、督促工作。

                    5工作內容和要求

                    5.1有限空間作業分級審批程序

                    5.1.1凡屬非突發性的受限空間作業均應有下達作業任務部門和具體執行作業任務部門共同制訂安全作業程序、防護措施,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按分級審批要求進行審批。

                    5.1.2突發性的有限空間作業,是指在生產過程中遇到突發性的,為做好安全防范或搶救人員,避免、減少人身傷害及公司重大財產損失的事件,可立即電話匯報公司領導、安全科,并指定專人在現場指揮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結束后,由安全科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進行事件調查、原因分析等。

                    5.2危險作業分級監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施工前,施工單位要檢查現場,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制訂的各項安全措施,按作業程序,對參加作業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作業中除專(兼)職安全員到現場外,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分管領導必須到現場監護或安全督查。

                    5.2.2根據分級審批。

                    4.2.3作業前要清理好現場,保持現場清潔整齊,消除不安全因素。

                    4.2.4不執行有限作業審批制度,私自從事危險作業,任何人員都有權制止,并按違章論處,如發生傷亡、火災、爆炸等事故,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等,應追查單位領導和操作者的責任。

                    4.3有限空間作業控制

                    5.3.1各單位對本部門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及時更新。

                    5.3.2各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經公司負責人批準;未經許可任何人禁止入內。

                    5.3.3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部門安全員檢查確認作業人員安全知識、技能及身體狀況是否滿足作業要求。

                    5.3.4各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現場負責人應當監督作業人員按照方案進行作業準備(包括防暑降溫藥品、飲用水、通風設施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等)。

                    5.3.5各單位應當采取可靠的隔斷(隔離)措施,將可能危及作業安全的設施設備、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空間與作業地點隔開,上下游及相關設備按《停送電管理辦法》辦理停電手續。

                    5.3.6有限空間作業應當嚴格遵守“先通風、后檢測、再作業”的原則。

                    檢測人員由公司指定的專人負責。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檢測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檢測的時間不得早于作業開始前30分鐘。

                    5.3.7檢測人員進行檢測時,應當記錄檢測的時間、地點、氣體種類、濃度等信息。檢測記錄經檢測人員簽字后存檔。

                    檢測人員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發生。

                    5.3.8有限空間內盛裝或者殘留的物料對作業存在危害時,作業人員應當在作業前對物料進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換。經檢測,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一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3.9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作業單位應當采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

                    發現通風設備停止運轉、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限值時,必須立即停止有限空間作業,清點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

                    5.3.10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作業單位應當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

                    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重新通風、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5.3.11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照明燈具電壓應當符合《特低電壓限值》(GB/T3805)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作業場所存在可燃性氣體、粉塵的,其電氣設施設備及照明燈具的防爆安全要求應當符合《爆炸性環境第一部分:設備通用要求》(GB3836.1)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5.3.12作業人員在有限空間內部作業要規范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5.3.13有限空間作業前,作業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

                    (二)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三)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

                    (四)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

                    (五)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六)存在交叉作業時,采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5.3.14有限空間作業結束后,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應當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撤離作業人員。

                    5.3.15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發包給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并與承包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存在多個承包方時,接洽單位和安全科對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公司對發包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承擔主體責任。承包方對其承包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承擔直接責任。

                    5.3.16有限空間作業中發生事故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分廠、公司相關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員匯報,禁止盲目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實施救援時,應當做好自身防護,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6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培訓

                    6.1各單位應當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專項安全培訓,車間主任以上管理人員培訓由生產安全處組織。專項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三)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四)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安全培訓應當有專門記錄,并由參加培訓的人員簽字確認。

                    6.2各單位因定期進行演練,提高有限空間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應急處置能力,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

                  第7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范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獨山子區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并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于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于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溫度大于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采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涂裝、除銹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并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并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采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溫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采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2.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消除,無法排除的加強隔離、預防。

                    4.2.5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監護,監護人員還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有明顯標記。

                    4.2.6作業現場出入口處必須設置禁止或警示標志和風險標識,將存在的危險告知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

                    4.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3.1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確保采取以下措施:

                    4.3.1.1設備和工具應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3.1.2進入密閉空間前必須進行適當地通風或增設換氣設備。

                    4.3.1.3特殊空間必須隔離所有電氣和動力源。

                    4.3.1.4有限空間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須采用電壓不超過24V的安全行燈。

                    4.3.1.5進入有限空間前一小時內,對氧含量和潛在的有害空氣進行相關氣體檢測(氧氣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連續作業4小時,應對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再次進行檢測。

                    4.3.1.6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救援預案,所有人員應熟悉救援預案的內容。

                    4.3.1.7在作業場所適當的地方安裝安全警示牌和防護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3.1.8根據作業性質和環境變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必須穿戴合適的呼吸面具和設備。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必須接受過呼吸設備使用培訓,且考核合格。

                    4.3.1.9動力電纜、焊接電纜、氧/乙炔氣的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礙人員安全通行。

                    4.3.1.10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攜帶呼吸設備,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無法通視時,必須定時保持聯絡。

                    4.3.1.11現場至少應備用兩套合格的呼吸設備和救援設備。

                    4.3.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4.3.2.1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救援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系方式。

                    4.3.2.2不見批準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作業。

                    4.3.2.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符不作業。

                    4.3.2.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4.3.2.5勞動防護著裝和工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4.3.2.6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3.2.7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張貼經批準的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票。

                    4.3.2.8監護人對“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4.3.2.9監護人必須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以及運進有限空間所有設備和工具做好記錄,并在出入口處張貼相關信息。時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作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找原因,如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同時報警。

                    4.4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

                    4.4.1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要同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和《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實施工作危險性分析。

                    4.4.2作業開始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測有限空間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氣體及氧氣含量。作業過程中至少保證4小時一次的檢測,必要時增加檢測頻次。有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3制定通風方案,確定合適的排氣口用來排出動火區域的煙氣和有害散發物。并不間斷地提供持續的和足夠清潔的氣源。

                    4.4.4乙炔和氧氣瓶必須放置在有限空間外。當由于某種原因暫停工作時,必須將供氣軟管與氣瓶斷開或將工具帶出有限空間。

                    4.4.5有限空間內應始終保持整潔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須從有限空間內清除。

                    4.5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要求

                    4.5.1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內容:工程概況—安全保證體系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針對擬采用的機械設備管理情況—對各種擬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進場檢查驗收方法—具體的施工方法及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業現場環境注意事項—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對上述工作在落實時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該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出該項工作的工作危險性分析報告并報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再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明白該項工作有哪些危險性,自我防護的措施等。

                    5.附件:有限空間作業票許可證

                  第8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事故發生后,省領導作出批示,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編制和完善相應操作規范,切實加強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為認真貫徹落實省領導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著力防范化解安全風險。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切實擔當起政治責任,要以事故教訓為鑒,督促企業全面查漏補缺,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涉爆粉塵、使用煤氣(燃氣)、液氨等危險化學品的工礦商貿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復工復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安全設施“三同時”、重大危險源、危險場所和重點部位、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等情況。堅持從源頭上防范化解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

                    二、開展專項整治,全面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指導督促有關生產經營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行動:

                    一是開展一次專題教育培訓。各地要利用公眾號等網絡媒體廣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安全常識和科學施救知識。企業要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員、檢測人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二是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等規定要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臺賬;規范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和外包隊伍管理制度。

                    三是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演練。督促企業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防護設施、檢測儀器、救援裝備。完善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加強演練,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監督檢查,切實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針對部分企業存在的審批作業制度不落實、應急管理不到位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各地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的關系,以《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為監督檢查重要依據,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不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三違”現象突出等問題,加大處理處罰力度。情節惡劣的企業,要列為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監管對象。各地安委會辦公室落實情況于5月31日前報省安委會辦公室。

                    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承諾單

                    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卡

                    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制度匯編

                    1范圍

                    本制度匯編規定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本制度匯編適用于本公司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8958-2006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T18664-200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a)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b)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c)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d)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e)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f)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g)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2)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3)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

                    3.2作業負責人職責

                    a)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b)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

                    c)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3.3監護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c)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e)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設備、設施、報警裝置等,并堅守崗位。

                    f)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g)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應攜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見附件1)并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3.4作業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c)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嚴格按照“安全審批表”上簽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e)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f)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g)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3.5承包管理

                    a)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b)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c)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利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對檢修、處理臨時設備故障時對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進行有效把關,對不合格事項在作業前能夠及時調整,從而保障作業人員安全。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部門應按制度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

                    a)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中的申請欄內容并簽字;

                    b)部門作業負責人接到申請后,與作業單位負責人共同對作業進行風險識別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欄填寫有關內容(如果作業安全許可證中列出的綜合安全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增加補充措施)并確認后簽字。同時,安排有關人員落實安全措施,并對有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

                    c)部門領導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后,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審批欄內簽字,批準作業。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確認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實欄內簽字;

                    d)該安全許可證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一份由施工人員保存作為有限空間作業的憑證以備檢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門兼職安全員保存,許可證不得涂改且要求存檔時間至少一年;

                    e)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獨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2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a)設施名稱:填寫詳細,應寫到具體設施、設備,任何人無權擴大或更改作業對象;

                    b)作業內容:指作業的具體內容,如對作業對象進行清理、檢修、電焊、涂刷防腐涂料等作業種類,任何人無權更改作業內容;

                    c)作業人員:指直接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姓名,有幾人就填寫幾人,進去幾人,出來幾人,要相互一致,必須本人簽名;

                    d)監護人員:

                    1)監護人員自始至終必須在作業現場,對作業前必須落實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然后簽字確認;

                    2)作業中密切注意作業安全狀況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和溝通;

                    3)作業后清點人員和器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4)按事故應急救援,攜帶好相應的救援器材,以備急用;

                    5)進行有限空間氣體檢測時必須詳細的填寫檢測時間、檢測地點、氣體名稱、檢測結果,并對檢測的氣體的代表性和準確性負責,然后簽字確認。

                    e)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應為現場作業負責人,對整個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自始至終在現場直接指揮、參與作業。現場作業負責人應對安全措施給予確認,有權補充完善。

                    5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1職責

                    5.1.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

                    5.1.2化學供水組負責取樣分析及數據填報。

                    5.1.3作業現場所屬部門負責制定安全措施,填寫并審批《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5.2管理范圍

                    包括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

                    5.2.1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未辦理許可證,嚴禁作業。

                    5.2.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5.2.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4小時。裝置全面停車檢修期間,經全面檢查合格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

                    5.2.4作業期間如果安全措施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后,方可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2.5在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有限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等工作。

                    5.2.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a)《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審批人應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

                    1)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2)必要的安全知識、救護方法;

                    3)便攜式檢測儀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對所進入的有限空間要切實做要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質(含氮氣)系統,必須用盲板與有限空間隔絕,不得用關閉閥門替代,盲板應掛牌表示;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有可視的明顯斷開點,配電室電源開關應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并設有監護;

                    c)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分析。應保證有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含量不超過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部門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氧氣濃度在19.5%—23.5%(體積)之間,容器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復查一次(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確定檢測頻率),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如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必須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由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在部門共同制定作業方案,采取特殊防護措施,并在作業前組織模擬演練,確認安全可靠后,經公司分管生產領導批準方可作業。分析結果報出后,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d)分析合格1小時后作業,應再次分析,確認合格后方可作業;

                    e)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電壓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用火應辦理“動火動焊許可證”,不得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代替;

                    f)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內作業,作業前要對放射源進行處理,保證人員作業時接觸劑量符合國家要求;

                    g)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h)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出設備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單位安全部門批準;

                    i)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后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作業人員超過3人時,應對人員進行登記、清點;

                    j)有限空間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繩索等急救器材;

                    k)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和方法。作業時,應視作業條件實施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l)為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采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等方法通風。必要時,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器具。佩戴長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要采取防止長管被擠壓的措施,吸氣口應置新鮮空氣的上風口處,并有人監護;

                    m)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進入有限空間,同時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報告工作。

                    5.2.7其它非生產區域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6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1總則

                    6.1.1為加強和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范傷亡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6.1.2所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都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1.3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6.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6.2.1凡新調入有限空間作業班組職工或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6.2.2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b)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c)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d)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6.2.3每年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6.3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常識

                    6.3.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3.2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6.3.3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a)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b)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c)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6.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4.1檢測

                    a)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

                    b)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

                    3氣體濃度(應<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0mg/m);

                    c)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d)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e)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6.4.2危害評估

                    a)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 

                    b)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c)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2006《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6.4.3通風

                    a)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b)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4.4防護設備

                    a)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b)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c)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6.4.5呼吸防護用品

                    a)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200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

                     b)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2006《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6配備應急救援裝備

                    a)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b)應急通訊報警器材;

                    c)現場快速檢測設備;

                    d)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

                    e)應急照明設備;

                    f)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7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1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總

                    副組長:安全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名單:見附錄B

                    7.2職責

                    a)組長:

                    1)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組織演練;

                    3)對應急救護組員進行培訓;

                    4)指揮現場救護。

                    b)副組長:

                    1)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2)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c)組員:

                    1)參加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預案演練;

                    2)了解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4)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有限空間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7.3預防與預警

                    7.3.1危險源監控

                    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由各主管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7.3.2信息報告與處理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信息報告,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7.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應急救援組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7.3.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了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7.3.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流程圖見附錄C。

                    7.4應急響應

                    7.4.1應急響應行動由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實施,同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政府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應急增援。

                    7.4.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7.4.3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7.4.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7.5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7.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項目部門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7.5.2醫療衛生救助: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7.5.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7.5.4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項目部門與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b)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現場人員突發事故疏散路線圖)

                    7.5.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工程項目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6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以后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7.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撤離。

                    7.8信息發布

                    應急救援組長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社會進行公布,向上級進行匯報。

                    7.9后期處置

                    7.9.1善后處置:

                    項目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7.9.2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安委會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措施如下:

                    a)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b)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c)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d)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e)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f)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7.10應急物資

                    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

                    7.11培訓與演練

                    7.11.1培訓:

                    應急小組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b)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c)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d)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留存記錄,有參加人員的簽字確認。

                    7.11.2演練

                    根據有有限空間作業特點,應急救援小組長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經驗并對預案進行評估,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7.12獎勵與責任追究

                    7.1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依據法律、項目部及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a)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b)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c)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d)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1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

                    a)屬于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b)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c)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8.1按照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凡要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入。在未準確測定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嚴禁進入該作業場所。

                    8.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氧氣含量應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要求。

                    8.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

                    8.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8.5發現可能存在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時,檢測人員應同時使用有害氣體檢測儀表、可燃氣體測試儀等設備進行檢測。

                    8.6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

                    8.7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要求的防爆型產品。

                    8.8對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并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8.9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

                    8.10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

                    8.11如果作業場所的缺氧危險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

                    8.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并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志。

                    8.1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

                    8.14在密閉容器內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8.15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密閉設備(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并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志。

                    8.16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設備內作業時,一般打開出入口的門或蓋,如果設備與正在抽氣或已經處于負壓的管路相通時,嚴禁關閉出入口的門或蓋。

                    8.17在地下進行壓氣作業時,應防止缺氧空氣泄至作業場所,如與作業場所相通的設施中存在缺氧空氣,應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氣進入作業場所。

                    四、有限空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五、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告知牌

                    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材

                  第9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一、總則

                    (一)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項目部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管理內容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辦理程序如下: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在項目的工程部負責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3、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4、工程部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復查無誤,報項目經理審批后,方可進入作業。

                    (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1、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間作業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2、切實做好有限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標志牌。

                    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采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分析合格后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XX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9。5%以上。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5、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7、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報經公司批準。

                    9、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1、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2、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13、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14、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15、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16、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三)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四)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于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五)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六)進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要按要求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七)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應清理衣兜,禁止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所帶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須登記清楚,作業結束后應一一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部。

                    (八)在清理設備容器內的可燃物料殘渣、沉淀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且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九)作業中斷時間在150分鐘以上或作業條件發生改變,需繼續進入內部作業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作業者要嚴格按照作業票規定的時間進入內部作業。

                    (十)作業完成后,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共同對設備容器內外進行檢查,雙方確認無誤,且均在作業票上簽字后,方可封閉人孔。

                  第10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保障人員安全,確保生產裝置正常運行和作業安全,特編制此制度。
                    二、規章制度
                    1、有限空間作業前要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要時要同時辦理其他作業證,作業人員須持有審批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和其他作業許可證后方準許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2、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作業前一定要明確有限空間內的有害因素及其濃度。
                    3、作業負責人要明確所有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職責,負責人及作業人員都要明確信息溝通的工具、方式和內容。
                    4、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公司內部作業許可證制度。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作業許可證管理。
                    5、作業主管部門要編制安全作業方案,并根據作業方案在許可證上填寫簡要作業程序和內容,作業方案應作為許可證的附件;安全主管部門根據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結果,在許可證上寫明危險有害因素。
                    6、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監護工作。要針對作業環境的實際要求,配備足量、符合實際作業環境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且作業人員要佩戴好勞動用品后再進行作業,場外必須有監護人員監護及必要的施救工具。
                    7、作業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司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不得違規操作,以免事故的發生。
                    8、事故發生后,切忌盲目施救。發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后,監護人或事故發現者應當及時呼救,在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如穿戴防護服,戴上防毒面具或呼吸器以及其他一些防護措施后,方可入內施救。切忌因救人心切,盲目入內,而導致事故傷亡人數的增加和事故的擴大。
                    9、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范技能。
                    10、制定切實有效的事故應急預案,并不定期的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予以記錄。
                    三、注意事項
                    1、參與有限空間作業的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規章制度及有限空間作業操作規程,對違反規定者按照公司處罰條例進行處罰。

                  第11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一、總則
                    (一)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項目部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管理內容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辦理程序如下: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在項目的工程部負責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3、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4、工程部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復查無誤,報項目經理審批后,方可進入作業。
                    (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1、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間作業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2、切實做好有限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標志牌。
                    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采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分析合格后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XX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9。5%以上。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5、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7、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報經公司批準。
                    9、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1、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2、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13、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14、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15、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16、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三)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四)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于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五)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第12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污水處理廠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1、總則
                    為了預防進入污水處理廠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提高員工在事故突發狀態下快速、高效、有序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擴大,特制定本預案。
                    2、有限空間的范圍
                    2.1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或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
                    2.2 有限空間作業包括但不限于進入以下三類場所進行的作業。
                    2.2.1 密閉設備設施:如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管廊等;
                    2.2.2 地下有限空間:如各類檢查井(包括城區內各類檢查井)、泵坑、格柵等水下設備的安裝井(坑、渠道、廊道等);安裝有地下設備(包括各類閘、閥、風機、管道等)的井、坑、室;容積較小的構筑物(如沉砂池、初沉池、濃縮池、儲泥池等);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2.2.3 地上有限空間:如通風不暢的儲藏室、設備間、發酵池、垃圾站等;容積較大但可能局部積存有毒氣體的生物池和沉淀池等構筑物區域。
                    3、應急指揮小組
                    組長:廠長
                    副組長:副廠長(或廠長助理)
                    組員:各個部門負責人
                    聯系電話:急救電話 120
                    消防電話:119
                    4、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4.1 組長職責:
                    4.1.1 負責安全救援事故統籌安排,及事故上報;
                    4.2 副組長職責:
                    負責現場救助總體安排,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救助,保護好作業現場,負責救險人力,物資和車輛的調配工作。
                    4.3 組員職責:
                    4.3.1 服從組長,副組長的安排,積極參與組織人員進行救援;
                    4.3.2 組織做好防護物品日常檢查工作,保證正常使用。
                    5、污水處理主要危害物質
                    5.1 主要危害物質和因素有:一氧化碳、硫化氫、二氧化碳和甲烷等;
                    5.2 危險物質特性及危險性
                    5.2.1 硫化氫為無色有雞蛋味的氣體。比重 1.19(空氣為 1)。在空間易積聚,不易飄散。易溶于水,也溶于醇類。硫化氫化學性質活潑,能與許多金屬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化合物,當空氣中硫化氫含量達0.035 毫克/立方米,人們即可嗅到,當濃度超過 10 毫克/立方米,臭雞蛋味反面減弱,不易察覺,往往會出現“閃電式”中毒死亡。
                    5.2.2 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臭窒息性毒氣。比重 0.968(空氣為 1)。當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達到 11.7g/立方米,呼吸 55 分鐘,可引起死亡。一氧化碳主要由呼吸道進入肺泡,在肺泡中通過氣體交換而進入血液循環系統。與人體血液中的血紅蛋白結合,生成碳氧血紅蛋白,影響了血液的輸氧功能,出現窒息中毒。
                    5.2.3 二氧化碳在通常狀況下是一種無色、無臭、無味的氣體能溶于水,溶解度為 0.144g/100g 水(25℃)。在 20℃時,將二氧化碳加壓到 5.73×106 Pa 即可變成無色液體,常壓縮在鋼瓶中存,在-56.6℃、5.27×105 Pa 時變為固體。液態二氧化碳堿壓迅速蒸發時,一部分氣化吸熱,二另一部分驟冷變成雪狀固體,將雪狀固體壓縮,成為冰狀固體,即俗你“干冰”。
                    “干冰”在 1.013×105 Pa、-78.5℃時可直接升華變成氣體。二氧化碳比空氣重,在標準狀況下密度為 1.977g/L,約是空氣的 1.5 倍。二氧化碳是一種窒息性氣體。二氧化碳對人體的危害最主要的是刺激人的呼吸中樞,導致呼吸急促,煙氣吸入量增加,并且會引起頭痛、神智不清等癥狀。
                    5.2.4 甲烷是一種沒有顏色沒有氣味的氣體,沸點為-161.4℃,比空氣輕,它是極難溶于水的可燃性氣體。甲烷對人體基本無毒,但濃度過高時,使空氣中氧含量明顯除低,容易使人窒息。當空氣中甲烷達到25%-30%時, 可引起頭痛、頭暈、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心跳加速等,若不及時脫離,可致窒息死亡。皮膚接觸液化本品,可被凍傷。
                    6、預防事故的措施
                    6.1 企業現場安全負責人應對現場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應該包括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勞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和自救知識;相關事故的經驗和教訓。
                    6.2 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或安全措施,應該包括監護人與作業人員約定聯絡信號、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和救護方法、現場應配備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
                    現場作業人員應熟知應急預案內容,在受限空間外的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材,比如空氣呼吸器、供風式防護面具、救生繩、滅火器材等。保證其暢通無阻,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便于出入和搶救疏散。
                    6.3 當受限空間狀況改變時,作業人員應立即撤出現場,并在入口處設置警告牌“嚴禁入內”,并封閉受限空間入口防止誤入。處理后需重新辦理許可證方可進入。
                    6.4 通風措施,可采用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管道送風前應對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嚴禁向內充氧氣。作業人員每次進入受限空間工作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作業或休息。
                    6.5 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受限空間,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掛“有人作業、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6.6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進入金屬容器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不大于12 V。
                    潮濕環境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當用電電壓大于12 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其接線箱嚴禁帶入容器內使用。
                    6.7 作業前 30 min 內,應根據受限空間設備的工藝條件對受限空間進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氧含量進行檢查,檢測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中斷時間超過1小時,應重新進行檢測分析。
                    氣體濃度檢測儀器必須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6.8 受限空間容積較大時,應對受限空間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檢測分析,保證受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和氧含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受限空間內溫度應在常溫左右。監測結果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6.9 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要佩戴便攜式氣體濃度報警儀,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 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
                    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氣體濃度報警儀報警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對現場進行處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6.10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作業人員所帶的工具、材料須登記,禁止與作業無關的人員和物品工具進入受限空間。
                    6.11 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面具、空氣呼吸器,必要時應拴帶救生繩等。使用供風式面具時,必須安排專人監護供風設備。
                    6.12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期間,在相關工序操作平臺掛牌警示,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受限空間有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
                    7、中毒窒息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7.1 當有限空間內有人中毒窒息,暈迷或受傷時,監護人必須戴上防毒面罩后,方可進入救人,其他人員負責在有限空間外接應;
                    7.2 監護人下到出事地點,受傷人員無法站立時,可用安全繩直接往上拉,監護人可一邊托著傷者,一邊指揮上面的人拉的節奏,同時保護作者不被觸傷或刮傷,同時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7.3 其他人員在拉繩子的過程中,要使重心盡量往中心移,用力要均勻,與下面的人配合好,一定要注意不能碰傷傷員;
                    7.4 受傷者被救出安全區域后,才能解下防護裝備,讓傷者平躺下, 救護人員對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壓,并用擔架并傷者送往醫院。
                    8、中毒表現癥狀
                    輕度:頭痛、頭暈、耳鳴、惡心、嘔吐、心悸、四肢無力或有短暫的暈厥。離開中毒環境,吸入新鮮空氣后,癥狀可很快消失;
                    中度:除上述癥狀加重外,出現程度較淺的昏迷。患者面色潮紅、口唇及皮膚呈櫻桃紅色、脈快多汗、煩噪、此時若搶救及時,可使病人蘇醒;
                    重度:除上述癥狀外,常并發肺水腫、腦水腫、呼吸困難、心律失常等。如呼吸中樞麻痹,可在短時間內死亡。
                    9、現場急救
                    9.1 缺氧窒息者的急救
                    一旦發現有人員缺氧窒息,應立即將中毒者救出,這是搶救成功的關鍵。應迅速將缺氧窒息者移到空氣新鮮流通的地方,松開領口和緊身衣服及妨礙呼吸的一切物品,讓其頭部側偏,以保持呼吸暢通。視情況對窒息者進行輸氧或人工呼吸;
                    9.2 中毒急救:
                    9.2.1 由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9.2.2 經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劑逼其將毒物吐出;
                    9.2.3 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9.2.4 眼,耳,鼻,咽喉粘膜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癥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后由專科醫生處理。
                    10、應急結束恢復現場
                    10.1 先檢測,后進入;
                    10.2 保持出入口及緊急疏散,搶救通道暢通;
                    10.3 必須將有限空間內固體垃圾及時清理和處理,并保持足夠通風;
                    10.4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0.5 結束應急,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應急指揮組長批準,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結束后,各部門應按照常規要求, 積極修復設備,組織展開事故調查,統計事故損失,嚴格按事故“四不放過”處理原則進行處理,并將事故調查結果匯報上級領導或相關部門。

                  第13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一、總則
                    (一)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項目部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管理內容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辦理程序如下: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在項目的工程部負責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3、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4、工程部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復查無誤,報項目經理審批后,方可進入作業。
                    (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1、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間作業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2、切實做好有限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標志牌。
                    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采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分析合格后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XX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9。5%以上。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5、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7、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報經公司批準。
                    9、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1、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2、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13、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14、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15、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16、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三)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四)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于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五)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六)進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要按要求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七)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應清理衣兜,禁止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所帶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須登記清楚,作業結束后應一一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部。
                    (八)在清理設備容器內的可燃物料殘渣、沉淀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且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九)作業中斷時間在150分鐘以上或作業條件發生改變,需繼續進入內部作業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作業者要嚴格按照作業票規定的時間進入內部作業。
                    (十)作業完成后,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共同對設備容器內外進行檢查,雙方確認無誤,且均在作業票上簽字后,方可封閉人孔。

                  第14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內容

                    第三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辦理程序為: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二)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三)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四)安全管理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復查無誤后,報廠生產辦審批后,方可進入作業。

                    第四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一)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作業空間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二)切實做好作業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三)進入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采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四)進入有限空間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分析合格后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0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8%-22%。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五)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六)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八)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生產辦批準;

                    (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十一)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十三)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十四)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十五)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十六)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第五條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第六條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于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第七條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第八條進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要按要求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第九條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應清理衣兜,禁止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所帶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須登記清楚,作業結束后應一一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部。

                    第十條在清理設備容器內的可燃物料殘渣、沉淀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且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第十一條作業中斷時間在150分鐘以上或作業條件發生改變,需繼續進入內部作業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作業者要嚴格按照作業票規定的時間進入內部作業。

                    第十二條作業完成后,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共同對設備容器內外進行檢查,雙方確認無問題,且均在作業票上簽字后,方可封閉人孔。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嚴格執行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保障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氣體中毒等事故的發生。2.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全廠范圍進入危險有害因素且受到限制、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的作業。3.權責:

                    3.1作業部門負責提出申請要求,填寫《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申請審批表》并落實好事前預防措施;

                    3.2作業部門負責確定作業人員、作業時間段、作業種類、使用工具及需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3消防部負責檢測、分折及督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4.定義及分類:4.1有限空間危險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甲烷等有毒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的作業。4.2封閉、半封閉設備:儲罐、反應塔、鍋爐、壓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車等。4.3地下有限空間:地下管道、地下室、暗溝、地坑、沼氣池及化糞池、下水道、池、地下電纜溝等。

                    4.4地上有限空間:垃圾站、溫室、冷庫、煙道等。5.有限空間危險作業規范及安全防范措施:

                    5.1按照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凡是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先檢測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含量,將檢測結果記錄“作業申請審批表”內,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

                    5.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其中氧氣含量:18%<O2<23.5%,可燃氣體含量:LEL<25%;

                    5.3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在氧氣濃度、可燃性氣體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5.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12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5.5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采取必要通風措施,保持有限空間空氣流通良好;

                    5.6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并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志;5.7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相應的搶救器具,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必須設有專人現場監護;

                    5.8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密閉設備(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并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志;

                    5.9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前應履行申報手續,填寫“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安全審批表”(見附表,以下簡稱“作業申請審批表”)。逐項落實各項措施,經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負責人和安全部門負責人審核、廠長批準后,方可進入作業;

                    5.10作業(施工)完畢后,現場及時清理干凈,安全監控員、操作人必須在表內簽名確認;

                    5.11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6.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人員職責:

                    6.1嚴格按照“作業申請審批表”上簽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6.2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6.3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6.4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7.作業監護人的職責:

                    7.1監護人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7.2監護人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7.3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7.4監護人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設備、設施、報警裝置等,并堅守崗位。

                    7.5監護人應攜帶“安全審批表”并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8.禁止以下作業:

                    8.1無辦理“安全審批表”的作業。8.2與“安全審批表”內容不符的作業。8.3無監護人員的作業。8.4超時作業。

                    9.5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9.禁止以下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

                    9.1在經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9.2有聾、啞、呆、傻等嚴重生理缺陷者。

                    9.3患有深度近視、癲癇、高血壓、過敏性氣管炎、哮喘、心臟病、精神分裂癥等疾病者。

                    9.4有外傷疤口尚未愈合者。

                  第16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條 定義

                    受限空間:化學品生產單位的各類塔、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閉、半封閉場所。

                    第二條 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要求

                    2.1 受限空間作業實施作業證管理,作業前應辦理《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

                    2.2 安全隔絕

                    2.2.1 受限空間與其他系統連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管道應采取有效隔離措施。

                    2.2.2 管道安全隔絕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進行隔絕,不能用水封或關閉閥門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2.3 與受限空間相連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孔、洞應進行嚴密地封堵。

                    2.2.4 受限空間帶有攪拌器等用電設備時,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上鎖并加掛警示牌。

                    2.3 清洗或置換

                    受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受限空間盛裝(過)的物料的特性,對受限空間進行清洗或置換,并達到下列要求:

                    2.3.1 氧含量一般為18%~21%,在富氧環境下不得大于23.5%。

                    2.3.2 有毒物質濃度應CO≤30mg/m3、甲醇≤50mg/m3、氨≤30mg/m3。

                    2.3.3 可燃氣體半水煤氣、變換氣、合成氣、甲醇其被測濃度不大于0.5%(體積百分數)。 

                    2.4 應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間空氣良好流通。

                    2.4.1 打開人孔、手孔等與大氣相通的設施進行自然通風。

                    2.4.2 必要時,可采取強制通風。

                    2.4.3 采用管道送風時,送風前應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

                    2.4.4 禁止向受限空間充氧氣或富氧空氣。

                    2.5 監測

                    2.5.1 作業前30min內,應對受限空間進行氣體采樣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

                    2.5.2 分析儀器應在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2.5.3 采樣點應有代表性,容積較大的受限空間,應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樣。

                    2.5.4 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h 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作業中斷超過30min 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并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2.5.5 涂刷具有揮發性溶劑的涂料時,應做連續分析,并采取強制通風措施。

                    2.5.6 采樣人員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間采樣時應采取防護措施。

                    2.6 個體防護措施

                    受限空間經清洗或置換不能達到要求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2.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間作業時,佩戴隔離式防護面具,必要時作業人員拴救生繩。

                    2.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不發生火花的工具。

                    2.6.3 在有酸堿等腐蝕性介質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穿戴好防酸堿工作服、鞋、手套等。

                    2.6.4 在產生噪聲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聲護具。

                    2.7 照明及用電安全

                    2.7.1 受限空間照明電壓應小于等于36V,在潮濕容器、狹小容器內作業電壓應≤12V。

                    2.7.2 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或進行電焊作業時,應配備漏電保護器。在潮濕容器中,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

                    2.8 監護

                    2.8.1 受限空間作業,在受限空間外應設有專人監護。

                    2.8.2 進入受限空間前,監護人應會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統一聯系信號。

                    2.8.3 在風險較大的受限空間作業,應增設監護人員,并隨時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絡。

                    2.8.4 監護人員不得脫崗,并應掌握作業人員的人數和身份,對人員和工器具進行清點。

                    2.9 其它安全要求

                    2.9.1 在受限空間作業時應在受限空間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2.9.2 受限空間出入口應保持暢通。

                    2.9.3 多工種、多層交叉作業應采取互相之間避免傷害的措施。

                    2.9.4不得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中不得拋擲材料、工器具等。

                    2.9.5 受限空間外應備有空氣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應的應急用品。

                    2.9.6 嚴禁作業人員在有毒、窒息環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2.9.7 難度大、勞動強度大、時間長的受限空間作業應采取輪換作業。

                    2.9.8 作業前后應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作業人員離開作業點時,應將作業工器具帶出。

                    2.9.9 作業結束后,由受限空間所在單位和作業單位共同檢查受限空間內外,確認無問題后方可封閉受限空間。

                    第三條 職責要求

                    3.1 作業負責人的職責

                    3.1.1 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負全面責任。

                    3.1.2 在受限空間作業環境、作業方案和防護設施及用品達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3.1.3 在受限空間及其附近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停止作業。

                    3.1.4 檢查、確認應急準備情況,核實內外聯絡及呼叫方法。

                    3.1.5 對未經允許試圖進入或已經進入受限空間者進行勸阻或責令退出。

                    3.2 監護人員的職責

                    3.2.1 對受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安全負有監督和保護的職責。

                    3.2.2 了解可能面臨的危害,對作業人員出現的異常行為能夠及時警覺并做出判斷。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和交流,觀察作業人員的狀況。

                    3.2.3 當發現異常時,立即向作業人員發出撤離警報,并幫助作業人員從受限空間逃生,同時立即呼叫緊急救援。

                    3.2.4 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

                    3.3 作業人員的職責

                    3.3.1 負責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入受限空間實施作業任務。作業前應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3.3.2 確認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

                    3.3.3 遵守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作業安全設施與個體防護用品。

                    3.3.4 應與監護人員進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報警、撤離等雙向信息交流。

                    3.3.5 服從監護人的指揮,如發現監護人員不履行職責時,應停止作業并撤出受限空間。

                    3.3.6 作業中如出現異常情況或感到不適或呼吸困難時,應立即向監護人發出信號,迅速撤離現場。

                    3.4 審批人員的職責

                    3.4.1 審查《作業證》的辦理是否符合要求。

                    3.4.2 到現場了解受限空間內外情況。

                    3.4.3 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四條 《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4.1 《作業證》由作業單位負責辦理。

                    4.2 《作業證》所列項目應逐項填寫,安全措施欄應填寫具體的安全措施。

                    4.3 《作業證》應由受限空間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

                    4.4 一處受限空間、同一作業內容辦理一張《作業證》,當受限空間工藝條件、作業環境條件改變時,應重新辦理《作業證》。

                    4.5 《作業證》一式三聯,一、二聯分別由作業負責人、監護人持有,第三聯完工后由受限空間作業所在單位負責人次日交安全處存留《作業證》保存期限至少為1年。

                  第17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一、總則

                    (一)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項目部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管理內容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辦理程序如下: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在項目的工程部負責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3、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4、工程部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復查無誤,報項目經理審批后,方可進入作業。

                    (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1、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間作業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2、切實做好有限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標志牌。

                    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采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分析合格后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XX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9。5%以上。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5、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7、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報經公司批準。

                    9、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1、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2、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13、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14、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15、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16、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三)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四)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于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五)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六)進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要按要求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七)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應清理衣兜,禁止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所帶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須登記清楚,作業結束后應一一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部。

                    (八)在清理設備容器內的可燃物料殘渣、沉淀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且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九)作業中斷時間在150分鐘以上或作業條件發生改變,需繼續進入內部作業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作業者要嚴格按照作業票規定的時間進入內部作業。

                    (十)作業完成后,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共同對設備容器內外進行檢查,雙方確認無誤,且均在作業票上簽字后,方可封閉人孔。

                  第18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內容

                    第三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辦理程序為: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二)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三)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四)安全管理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復查無誤后,報廠生產辦審批后,方可進入作業。

                    第四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一)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作業空間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二)切實做好作業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三)進入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采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四)進入有限空間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分析合格后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0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8%-22%。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五)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六)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八)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生產辦批準;

                    (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十一)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十三)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十四)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十五)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十六)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第五條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第六條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于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第七條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第八條進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要按要求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第九條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應清理衣兜,禁止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所帶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須登記清楚,作業結束后應一一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部。

                    第十條在清理設備容器內的可燃物料殘渣、沉淀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且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第十一條作業中斷時間在150分鐘以上或作業條件發生改變,需繼續進入內部作業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作業者要嚴格按照作業票規定的時間進入內部作業。

                    第十二條作業完成后,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共同對設備容器內外進行檢查,雙方確認無問題,且均在作業票上簽字后,方可封閉人孔。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19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一、有限空間作業的定義:有限空間是指在密閉或半密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

                    二、有限空間作業危險性:

                    1、中毒危害:有限空間容易積聚高濃度有害物質。有害物質可以是原來就存在于有限空間的,也可以是作業過程中逐漸積聚的。

                    2、缺氧危害:空氣重氧濃度過低會引起缺氧。

                    3、燃爆危害:空氣重存在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過高遇火會引起爆炸或燃燒。

                    4、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脅生命或健康的環境條件。如墜落、溺水、物體打擊、電擊等。

                    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1、必須在有限空間作業區域出入口懸掛警戒標識及注意事項,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作業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做好安全條件驗收,留存書面記錄。

                    3、作業前必須進行危險源有害因素辨識,并將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應急措施告知作業人員。

                    4、必須對有限空間的氧濃度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合格后,方可作業。

                    5、必須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嚴禁使用純氧通風換氣;

                    6、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呼吸器、通訊器材、安全繩索等防護設施和應急裝備;

                    7、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專人旁站,保證通訊暢通,作業人員必須配帶五點式安全帶;

                    8、作業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保持出入口暢通;

                    9、嚴禁在事故發生后盲目施救。

                  第20篇: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

                    一條

                    為保證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防止事故發生,依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容器以及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井、池、涵洞等進出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的作業。

                    第三條

                    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針對作業內容,對有限空間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應按照相關要求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涉及用火、高處、臨時用電等作業時,還應該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應包含以下內容:

                    1、單位及有限空間場所名稱。

                    2、作業單位。

                    3、作業負責人及作業人員。

                    4、當班監護人。

                    5、簽發日期及作業時限。

                    6、作業內容。

                    7、進入有限空間可能造成的危害。

                    8、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及有效時限。

                    9、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及應急措施。

                    10、生產單位、作業單位負責人及生產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

                    第四條  作業許可審批程序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向生產單位提出申請,由作業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2、生產單位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作業單位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3、生產單位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單位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4、生產單位負責人在對上述各點全面復查無誤后,簽署認可意見,報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部門審批后,方可進入作業。

                    第五條  作業監護人的職責

                    1、監護人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2、監護人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3、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

                    4、監護人應熟悉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護設施、報警裝置,并

                    堅守崗位。

                    5、監護人要攜帶《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并負責保管。

                    第六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應做到:

                    1、按《進入有限空間許可證》上簽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2、作業前應檢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4、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第七條  作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被施工單位與施工單位現場安全負責人對現場監護人和作業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安全知識、緊急情況下的處理和救護方法等。

                    2、應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內容包括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和救護方法,現場應配備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現場人員應熟知應急預案的內容。在設備外的現場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設備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保證其暢通無阻,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在有限空間的入口處設置“危險!嚴禁入內”等警示牌。

                    4、進入有限空間內的作業人員每次工作時間不宜過長,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5、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進入金屬容器(爐、塔、釜、罐等)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不大于12V;當需使用電動工具或照明電壓大于12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其接線箱(板)嚴禁帶入容器內使用。當作業環境原來盛裝爆炸性液體、氣體等介質的,則應使用防爆電筒或電壓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燈,行燈變壓器不應放在容器內或容器上;作業人員應穿戴防靜電服裝,使用防爆工具。

                    7、取樣分析應有代表性、全面性。設備容積較大時應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應保證設備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和含氧量

                    符合相關作業要求。設備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至少每隔4小時取樣復查一次,如有一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8、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長管式面具、空氣呼吸器等,但佩戴長管面具時,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防止通氣長管被擠壓,吸氣口應置于新鮮空氣的上風口,并有專人監護。

                    9、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隔離式防護面具進入設備,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工作。

                    10、以上措施如在作業期間發生異常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并達到安全要求后恢復作業。

                    第八條  其它注意事項

                    1、發放《進入有限空間許可證》后,應立刻開始作業,以免操作條件發生變化。如時間超過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分析化驗間隔的有效時限,應重新化驗,并記錄在《進入有限空間許可證》上。

                    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應根據設備、場所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備有必要的急救器具。

                    3、在作業中碰到的任何問題都必須記錄在《進入有限空間許可證》上,以便查實和進行分析。

                    4、在清理有限空間少量可燃物料殘渣、沉淀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木、銅質工具),嚴禁用鐵器敲擊、碰撞。

                    5、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試驗及交叉作業。

                    6、遇置換不合格或無法進行置換等情況,原則上不允許進入作業。確需進入作業時,應按特殊作業處理。特殊作業應將安全措施報上級領

                    導審核批準,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派專人到現場監護。煉化企業裝卸催化劑時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也應按照特殊作業管理。

                    7、作業人員配戴的防護面具應符合有限空間環境安全要求。

                    第九條  禁止以下作業

                    1、禁止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作業。

                    2、禁止與《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內容不符的作業。

                    3、禁止無監護人員的作業。

                    4、禁止超時作業。

                    5、禁止在有限空間內用易燃易爆油品清洗設備和工具。

                    6、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熱門標簽: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范本范文(精選20篇).doc》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薦度:

                  文檔為doc格式

                  <ruby id="zx91x"></ruby><p id="zx91x"></p>
                  <p id="zx91x"></p>
                  <pre id="zx91x"><ruby id="zx91x"><mark id="zx91x"></mark></ruby></pre>
                  
                  
                  <p id="zx91x"><del id="zx91x"></del></p>

                        <track id="zx91x"><ruby id="zx91x"></ruby></track>

                            <pre id="zx91x"><ruby id="zx91x"></ruby></pre>

                            <track id="zx91x"><del id="zx91x"></del></track>

                              <big id="zx91x"><ruby id="zx91x"></ruby></big>

                                  成人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