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Lease)是指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資產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租金的行為。租賃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節稅;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不確定性。租賃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網簽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房屋租賃合同網簽5篇
第一篇: 房屋租賃合同網簽
三一文庫(>
第二篇: 房屋租賃合同網簽
篇一:網簽購房合同
網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
根據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網簽是辦理房屋過戶的前提條件,現在購房合同基本采取網簽的形式,能網簽合同證明該樓盤預售許可證下來了,未來可以辦理產權,網上簽購房合同具體參照國家的合同法當中的購房部分內容,主要是明確自己的相關利益及對方應盡義務即可。那么,問題來了~現實生活中如果既有網簽購房合同,又有實際購房合同,而且兩個合同內容不一致,哪個更有效呢?
案情簡介
王某于2008年經中介介紹從劉某手中購買一處住房,雙方商定房屋價格為120萬元。在中介的幫助下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金額為120萬元,同時為了避稅,在中介的提議下雙方簽訂向房管局備案的網簽購房合同金額為80萬元。因此,同一筆購房買賣交易出現了不同價格的兩份購房合同。合同簽訂后,王某向劉某支付了40萬元的首付款。之后因王某未能向銀行及時貸款,劉某與王某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如果王某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向劉某支付剩余購房款的話,王某之前繳納的所有購房款均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之后王某仍未能向銀行貸款,故劉某將房屋賣與他人,網簽購房合同價格仍為80萬元。另王某繳納的40萬元首付款作為違約金均未退還。現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律師點評
本案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雙方之間的實際房屋合同與網簽購房合同哪個有效、補充協議是否有效以及違約責任應當怎么承擔這三個問題上。
一、網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
在本案中,雙方為避稅,將120萬的實際購房價格寫為80萬元向房管局備案,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該種合同無效。因此,王某與劉某簽訂的80萬元的網簽購房合同應為無效的合同。
二、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從合同效力從屬于主合同效力,本案中,王某與劉某的購房價格是120萬,而備案價格卻是80萬元,應為無效,那么主合同無效,補充協議亦為無效。
三、違約責任如何承擔?
對于買方來講,具體到違約責任,我們知道,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過高的認定標準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三倍。具體到本案中,也就是劉某前后賣房中的損失的三倍為限,40萬元如果超過劉某損失的三倍就是過高了,超過部分的違約金約定應為無效。王某應向法院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違約金過高,降低違約金。但是本案中違約金過高的舉證責任在王某,雖然房價是不斷上漲的,但是王某卻無法舉出證據證明劉某沒有損失,因為劉某之后賣與他人的價格備案仍是80萬元。而王某與劉某簽訂的購房價格確實120萬元,如此而來劉某的損失就是40萬元了。因無法得知劉某賣與他人的實際房屋價格,所以該方案并不是明智之舉。
那么,上面王某談到,雙方訂的關于違約金的不成協議是無效的,故40萬不能作為違約金,應與返還王某。這個方案對于當事人王某來講是比較合適的。
煥廷有話說
本案中,因涉及網簽購房合同是“以合法性是掩蓋非法目的”因此無效。但有的朋友可能就問了,那如果兩個合同都是有效的,應以誰為準呢?講到這里,王某就不得不談談何謂網簽購房合同,它的性質是什么? 一、什么是網簽購房合同
網簽購房合同就是和房地產銷售對象簽訂合同后,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網上。然后會給個網簽購房合同號,可以通過這個網簽購房合同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購房合同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
二、網簽購房合同的流程
第一步,購房者在確定了買房意向之后,經過購房者與出賣人雙方的平等協商,購房者和開發商共同將正式的合同條款輸入合同備案軟件,進行網上簽約,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網。第二步,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上報成功后,打印正式的(電子)合同,購房者和開發商履行簽字手續,打印的份數依據付款方式確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貸款需打印5份)。
第三步,開發企業需要在網上簽約的3個工作日內,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開發商和購房者網上簽約上報之后,開發商需要攜帶全部的購房資料,全套已簽字(蓋章)的紙質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
三、網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網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信息,一旦上報之后,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價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件上“申請撤銷簽約”,重新進行簽約。經雙方協定,24小時內允許撤銷網上簽約。
而在商品房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打印電子合同。超過了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總結:網簽時房地產主管部門為了維護房屋買賣市場秩序,要求雙方將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予以公示,系物權轉移的程序,并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網簽與否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篇二:網簽和正式簽紙質合同的區別
開發商手續齊備就能辦理網簽,開發商在開發商處得電腦上填寫合同,然后來我局進行打印,網簽合同打印出需要買受人與開發商簽字蓋章就可以備案。
網簽是一種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才是實體的。 網簽的意思是說通過網絡和房管局聯網同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如你所說,網簽完之后所有條款都以制式的形式打印多份,確認無誤后,在后面簽上我們的名字和手印.這就是《商品房買賣合同》。
現在都是這樣簽的,以避免一房多買.
網上簽合同與紙簽合同實質是一樣的,區別只在于合同簽訂的方式不同而已。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網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
首先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網簽備案。對于網簽備案,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網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
如果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格高于其在房管局的一房一價備案價格,網簽備案則無法通過。所以,請您先向開發商了解詳情,從而判斷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的問題。篇三:購房網簽是必須的嗎
購房網簽是必須的嗎?
時 間:
2009-08-04 11:15:00我在紫薇尚層購買了房子,手續都已辦完,還需要網簽合同嗎
購房指南今日在線主持人『無憂』回復
您好,您的問題是:紫薇尚層,高新區,網簽合同
據主持人了解,網簽是指:您和銷售對象簽訂合同后,要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網上。然后會給個網簽號,可以通過這個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目前,期房是必須要進行網簽,而現房看開發商的大證即可。
其次,為您提供網簽是的注意事項,供您參考:
第一,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目前西安實行網簽備案,但合同內同紙質的合同相同。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避免上當。
第五,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第六,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第七,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最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另外,在簽約時需要注意,對于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如果雙方無法形成合意的話,合同就無法成立。在合意的過程當中,任何一方都無權強制對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簽訂合同的權利。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
感謝關注!
買房流程:買房簽合同時必加這八條
2010-8-2 13:54:50 點擊[3290] 來源: 評論[0]經過了漫長的找房,和歷時2個月的轉按揭過程,終于在房管局完稅,寫著我的名字的房產證也要出來了。可以說基本上已經曾塵埃落定了,所以是時候找個時間,把一些經驗,心得給總結出來了。
先總結下簽合同時,一定要在備注上加上去的幾項:
1、貸款不到,合同作廢,返還訂金。
這點是最最重要的一點,任何買房合約,都要堅決加上去的。
這點的好處,明里是為了防止自己沒有貸到款而違反合同,暗里是為了自己鋪墊好后路。假如自己突然不想買了,可以通過一些措施來讓自己貸款不到,這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解除合約。
2、遞件時留部分首期尾款,在交房時扣除應扣費用后再交付。
這樣是保障自己的權益,比如說對方的銀行按揭沒有交最后幾個月啊,沒有遷戶口的扣費啊等等。始終還有些錢在口袋里面,自己的底氣是要更足一點。
3、賣家在交房之前把戶口遷出,逾期一日,扣房款千分一
戶口問題很重要啊,買這個房子不就是為了戶口嘛。
4、按揭公司可由買方自由選擇。
這點是血的教訓啊,千萬不能找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我這次找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給砍了一半的錢。要知道中介和按揭之間是對半分賬的,虧死了。而且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一般人比較黑,比較爛。這次我辦按揭的時候,那個按 揭公司的人居然沒有出現過一次。就是叫小弟跑過2趟,而且連電話都沒有主動打過一個。上次在我跟中介投訴之后,才打過來一個電話,還要態度很差。大家以后要按揭的話就小心這個女人 了。據行內人介紹,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中介和按揭是五五分帳的,等于中介又騙了你幾千元!如果自己單獨去找 按揭公司辦,無論貸款多少,1k多絕對搞掂!
5、首期可選銀行托管,買家自由選擇
這點是為了自己資金保障,如果在勢頭不對的時候,為自己的十多萬,幾十萬找個安全的地方放著。
6、房款包括所有費用,交房前不得再有其他費用
這點是穩妥起見,為自己做的保障。遇到賴皮的房東和中介,就能保障自己的權利了。
7、遞件之后馬上交首期,首期后下午交樓對于房子空著的房東,要加上這點。這樣能夠保證自己盡快搬進房子。后面的手續無論多長,都沒關系了。特別是對于轉按揭的賣家,反正銀行要放款給他的不多了,收到首期就交房,也是很容易理解的。
8、遞件完畢交中介費25%,過戶完畢交中介費25%,交房完畢交剩下的50%中介費
要是遇上不好的中介,就只有靠這個條款保障自己的利益了。要不有些爛中介,你一簽合同的時候就叫你交全款,收錢之后愛理不理,到時你怎么辦?這個世界,錢在誰的手里,誰就是大爺啊!!
首先我們來看一個案例吧:
蘇先生最近購買了一套約60平方米的小兩房,單價5800元/平方米,總價在348000元。他交了1萬元的定金簽了認購書,之后又讓交首付款。讓他疑惑的是,為何交了首付卻只拿了張收據。開發商說先到銀行申請按揭,等批了過幾天再回售樓處簽購房合同。
他幾年前曾買過一套二手房,是先簽合同再去貸款的。難道二手房和新房流程有差別?他去咨詢了另外一家樓盤的情況,售樓員告訴他,一般情況他們是先付兩萬元定金,一個星期后簽合同交首付款,然后拿著合同復印件和首付款發票去銀行辦理按揭。那先辦按揭后簽合同,這樣的程序銀行認可么?帶著這樣的疑問,他又找到了一位從事地產業的朋友小劉,小劉告訴他說,“其實只要開發商信用好就沒有大問題。現在有的開發商就是先交定金簽了認購書后,交齊資料去銀行辦理按揭,然后再簽合同網上備案,最后等著銀行放款。辦按揭只是說先查詢信用系統、購房證明、收入證明等手續,真正辦理完是在簽完合同之后。否則如果你無法貸款,簽了合同就必須得違約了。”
從這個案例里面,我們發現,原來可以先辦按揭再簽合同
因為現在銀行對資料審查都比較嚴格,一旦有偏差很可能貸不到款。而樓盤大都有自己指定銀行合作,個別開發商就針對一些投資型客戶或者資料有點復雜的客戶,建議先去辦按揭申請。
申請人連同要求備齊的各種資料一起報送銀行,信貸人員對客戶書面資料進行初審,然后逐級上報審批,審批通過后出具銀行貸款承諾書,之后方正式簽訂購房合同。當然,這樣做對開發商的要求是很高的,開發商要信用好,且五證必須齊全,而且開發商要為客戶做階段性擔保,也就是說,銀行要保證自己的資金絕對安全。
接下來再看一下買房流程中需要特別關注的幾個問題:
首先是簽訂《認購書》。認購書是和定金聯系在一起的,因此,簽好認購書,是保障定金安全的重要保障。
商品房認購書指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一份合同,而且獨立于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認購書”是當事人的“預約”請求。即在訂立購房合同前,當事人約定將來簽訂合同的民事行為。因此,“認購書”在購房合同尚未簽訂前屬于預約合同。
了解,現有的法律、地方性法規中沒有相關的買房前必須要簽訂“認購書”的法律規定。因此,簽訂“認購書”并非買房的必經程序。但是在現實中,簽認購書是市場的通行做法。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王偉琪律師提醒購房者,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認購書,往往基于類似以上的種種不規范行為,為購房者設下重重絆腳石。購房者簽訂這樣有缺陷的認購書,一旦在日后簽訂購房合同時出現各式糾紛,開發商往往以購房者違約在先為由,拒絕賠付相關損失。由于購房者所簽訂的認購書確已具備法律效應,司法機關在處理此類糾紛時,只能采取調解的方式處理,這使得簽訂認購書的購房者處于不利地位。鑒于以上分析,億房律師智囊團提醒購房者:
一、在簽訂認購書之前,一定要認真審閱認購書的條款,最好再看一下即將簽訂的合同。在此基礎上,再決定是否簽認購書并付定金。
二、簽認購書時不要怕麻煩。為了避免發生糾紛,應將開發商的某些口頭承諾,以書面形式明確約定。
三、如認購書中有買房人尚不了解的內容,比如要求買房人接受物業管理服務,買房人則應要求在認購書中明確物業管理公司和收費標準。如不能明確,則應刪除這一條。
簽了認購書,在一定時間范圍內就要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了。簽好購房合同,是保障購房者的購房資金安全及整個交易安全最重要的步驟。購房者千萬不可大意。
一般在簽訂購房合同前,開發商會給購房者提供合同副本,購房者一定要仔細查看該副本,了解《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合同》條款,對合同中不同意的條款及時提出,防止日后簽訂合同時處于被動狀態。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一些方面:
(1) 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不符時,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釋確立的一般原則即是否超過3%處理。
(2) 關于價格、收費、付款方式的條款
價格條款應明確,要有細項約束開發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可注明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購房者可以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建議購房者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最好爭取加入此條款,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這一點相當重要,特別是在現在這種政策頻繁變動的時期,注明此條款可以盡可能地保障定金和首付的安全。
(3) 關于房屋質量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逐條教你簽合同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使購房者的權益更加得到保護,許多讀者來信詢問,怎樣填寫新合同呢?
日前,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政策法規司聯合對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如何填寫逐條進行了說明,本版摘錄了一部分,希望能在購房者簽合同時給予幫助。——編者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說明:本條約定按建筑面積或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商品房的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說明: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時,是以整個商品房為計價單位,不涉及到單方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問題,因而就無從談起面積差異處理問題。對于按套計價的商品房如何在合同中確定總價款,2001年4月發布的《銷售辦法》(建設部令第88號)對此有明確規定,可為當事人雙方提供依據。
該辦法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現售房屋,當事人對現售房屋實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約定總價款。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圖。平面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房屋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也在約定的誤差范圍內,維持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買受人可以退房或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重新約定總價款。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采取按套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就有關價款及相關違約責任等問題專門進行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三篇: 房屋租賃合同網簽
上海市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市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行為,維護 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保障住房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加快 規模化、機構化、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方便租賃當事人 辦理公共服務事項,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 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 號)、《上海市 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 育和發展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滬府辦〔2017〕49 號)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國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賃活動,應按本辦法規 定進行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以下簡稱“合同網簽備案”)。
第三條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租賃平臺”),向社會提供 房源核驗、信息發布、網簽備案等服務,建立住房租賃市場信 用體系。
第四條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合同網簽備案的 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合同 網簽備案的監督管理,業務上受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領導。
市、區兩級住房租賃服務中心按照各自職責,承擔企業入 網認證、租賃合同網簽備案、租賃市場監測等服務和管理事項。
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負責租賃平臺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等工作。
公安、工商、民政、規劃國土資源、教育、人力資源社會 保障、稅務、住房公積金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推進本部 門業務系統與租賃平臺互聯互通,深化政務協同應用。
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負責建立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 紀機構的行業自律機制。
第五條 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等經營主體(以 下簡稱“各類經營主體”)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到所在區房 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后,應當申請辦理租賃平臺用戶認 證,取得租賃平臺用戶操作權限。
各類經營主體的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專業教育培訓。?
第六條 各類經營主體辦理平臺用戶認證后,六個月內不從事網簽操作的,其網簽功能自動失效,重新申請后方可恢復。 各類經營主體及其從業人員的用戶認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自信息變化之日起 7 日內,申請辦理變更認證手續。?
第七條 各類經營主體對外出租租賃住房的,應當將房源信息上傳租賃平臺。其中新建租賃住房項目,應當及時向租賃 平臺申報、公示相關項目及房源信息。
對于規模大、信譽好、具備信息化等條件的經營主體,通 過數據接口方式批量上傳房源信息,符合租賃平臺房源信息發 布規則的,即時對外發布;其他經營主體及個人經房源核驗后, 可在租賃平臺上發布房源信息。個人發布房源信息的,還應當通過租賃平臺進行實名認證。 各類經營主體和個人,應當對所發布租賃房源信息的真實性、合規性、時效性負責。
第八條? 各類經營主體達成或撮合達成住房租賃交易后, 應當通過租賃平臺,為租賃當事人提供簽訂租賃合同的網上操 作服務。
出租人未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住房的,租賃當事人可 前往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網簽租賃合同。
第九條 租賃當事人網簽租賃合同后,應當按照本市相關 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推進完 善租賃平臺建設,逐步實現網上登記備案。實行網上登記備案 后,租賃當事人需要紙質證明的,可以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 心申領。
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平臺網簽租賃合同的,可以到房屋 所在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申請集中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第十條? 凡適用本辦法的住房租賃活動,租賃合同經網簽 備案后,承租人(包括其他居住使用人)可按規定申領居住證, 申請居住證積分,申請辦理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隨遷 子女義務教育;符合條件的承租人按相關規定可辦理提取住房 公積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各類經營主體可按規定享受相關稅 收優惠政策。
承租人向其他政府部門申請公共服務事項,需提交住房租賃合同的,租賃平臺應當向相關部門提供其網簽合同信息,用 于比對核實。
第十一條 各類經營主體和個人應當遵守本市合同網簽 備案的各項操作規程,不得發布虛假信息,不得進行虛假交易, 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十二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有 權責令其進行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其網簽功能,記入信用檔案, 并可將其失信信息按規定歸集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本辦 法發布后,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制訂租賃平臺操作 規程、房源信息發布規則等配套文件。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 年。
第四篇: 房屋租賃合同網簽
怎樣簽房屋租賃合同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講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預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托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要緊講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依舊同意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依舊同時能夠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刻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刻,因此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那個期限內,假如沒有特別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不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假如承租人要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早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然而沒有尋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假如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能夠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托付人,因此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假如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治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假如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能夠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阻礙到出租人的利益,因此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假如同意轉租,雙方能夠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假如不同意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處方法。例如,假如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能夠提早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假如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能夠與其協商落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假如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能夠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假如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后,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假如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早解除合同,則要提早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假如合同到期,那么該合同自然終止。
第五篇: 房屋租賃合同網簽
篇一:網簽購房合同
網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
根據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網簽是辦理房屋過戶的前提條件,現在購房合同基本采取網簽的形式,能網簽合同證明該樓盤預售許可證下來了,未來可以辦理產權,網上簽購房合同具體參照國家的合同法當中的購房部分內容,主要是明確自己的相關利益及對方應盡義務即可。那么,問題來了~現實生活中如果既有網簽購房合同,又有實際購房合同,而且兩個合同內容不一致,哪個更有效呢?
案情簡介
王某于2008年經中介介紹從劉某手中購買一處住房,雙方商定房屋價格為120萬元。在中介的幫助下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金額為120萬元,同時為了避稅,在中介的提議下雙方簽訂向房管局備案的網簽購房合同金額為80萬元。因此,同一筆購房買賣交易出現了不同價格的兩份購房合同。合同簽訂后,王某向劉某支付了40萬元的首付款。之后因王某未能向銀行及時貸款,劉某與王某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如果王某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向劉某支付剩余購房款的話,王某之前繳納的所有購房款均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之后王某仍未能向銀行貸款,故劉某將房屋賣與他人,網簽購房合同價格仍為80萬元。另王某繳納的40萬元首付款作為違約金均未退還。現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律師點評
本案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雙方之間的實際房屋合同與網簽購房合同哪個有效、補充協議是否有效以及違約責任應當怎么承擔這三個問題上。
一、網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
在本案中,雙方為避稅,將120萬的實際購房價格寫為80萬元向房管局備案,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該種合同無效。因此,王某與劉某簽訂的80萬元的網簽購房合同應為無效的合同。
二、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從合同效力從屬于主合同效力,本案中,王某與劉某的購房價格是120萬,而備案價格卻是80萬元,應為無效,那么主合同無效,補充協議亦為無效。
三、違約責任如何承擔?
對于買方來講,具體到違約責任,我們知道,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過高的認定標準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三倍。具體到本案中,也就是劉某前后賣房中的損失的三倍為限,40萬元如果超過劉某損失的三倍就是過高了,超過部分的違約金約定應為無效。王某應向法院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違約金過高,降低違約金。但是本案中違約金過高的舉證責任在王某,雖然房價是不斷上漲的,但是王某卻無法舉出證據證明劉某沒有損失,因為劉某之后賣與他人的價格備案仍是80萬元。而王某與劉某簽訂的購房價格確實120萬元,如此而來劉某的損失就是40萬元了。因無法得知劉某賣與他人的實際房屋價格,所以該方案并不是明智之舉。
那么,上面王某談到,雙方訂的關于違約金的不成協議是無效的,故40萬不能作為違約金,應與返還王某。這個方案對于當事人王某來講是比較合適的。
煥廷有話說
本案中,因涉及網簽購房合同是“以合法性是掩蓋非法目的”因此無效。但有的朋友可能就問了,那如果兩個合同都是有效的,應以誰為準呢?講到這里,王某就不得不談談何謂網簽購房合同,它的性質是什么? 一、什么是網簽購房合同
網簽購房合同就是和房地產銷售對象簽訂合同后,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網上。然后會給個網簽購房合同號,可以通過這個網簽購房合同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購房合同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
二、網簽購房合同的流程
第一步,購房者在確定了買房意向之后,經過購房者與出賣人雙方的平等協商,購房者和開發商共同將正式的合同條款輸入合同備案軟件,進行網上簽約,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網。第二步,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上報成功后,打印正式的(電子)合同,購房者和開發商履行簽字手續,打印的份數依據付款方式確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貸款需打印5份)。
第三步,開發企業需要在網上簽約的3個工作日內,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開發商和購房者網上簽約上報之后,開發商需要攜帶全部的購房資料,全套已簽字(蓋章)的紙質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
三、網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網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信息,一旦上報之后,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價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件上“申請撤銷簽約”,重新進行簽約。經雙方協定,24小時內允許撤銷網上簽約。
而在商品房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打印電子合同。超過了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總結:網簽時房地產主管部門為了維護房屋買賣市場秩序,要求雙方將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予以公示,系物權轉移的程序,并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網簽與否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篇二:網簽和正式簽紙質合同的區別
開發商手續齊備就能辦理網簽,開發商在開發商處得電腦上填寫合同,然后來我局進行打印,網簽合同打印出需要買受人與開發商簽字蓋章就可以備案。
網簽是一種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才是實體的。 網簽的意思是說通過網絡和房管局聯網同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如你所說,網簽完之后所有條款都以制式的形式打印多份,確認無誤后,在后面簽上我們的名字和手印.這就是《商品房買賣合同》。
現在都是這樣簽的,以避免一房多買.
網上簽合同與紙簽合同實質是一樣的,區別只在于合同簽訂的方式不同而已。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網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
首先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網簽備案。對于網簽備案,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網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
如果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格高于其在房管局的一房一價備案價格,網簽備案則無法通過。所以,請您先向開發商了解詳情,從而判斷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的問題。篇三:購房網簽是必須的嗎
購房網簽是必須的嗎?
時 間:
2009-08-04 11:15:00我在紫薇尚層購買了房子,手續都已辦完,還需要網簽合同嗎
購房指南今日在線主持人『無憂』回復
您好,您的問題是:紫薇尚層,高新區,網簽合同
據主持人了解,網簽是指:您和銷售對象簽訂合同后,要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網上。然后會給個網簽號,可以通過這個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目前,期房是必須要進行網簽,而現房看開發商的大證即可。
其次,為您提供網簽是的注意事項,供您參考:
第一,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目前西安實行網簽備案,但合同內同紙質的合同相同。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避免上當。
第五,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第六,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第七,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最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另外,在簽約時需要注意,對于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如果雙方無法形成合意的話,合同就無法成立。在合意的過程當中,任何一方都無權強制對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簽訂合同的權利。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
感謝關注!
買房流程:買房簽合同時必加這八條
2010-8-2 13:54:50 點擊[3290] 來源: 評論[0]經過了漫長的找房,和歷時2個月的轉按揭過程,終于在房管局完稅,寫著我的名字的房產證也要出來了。可以說基本上已經曾塵埃落定了,所以是時候找個時間,把一些經驗,心得給總結出來了。
先總結下簽合同時,一定要在備注上加上去的幾項:
1、貸款不到,合同作廢,返還訂金。
這點是最最重要的一點,任何買房合約,都要堅決加上去的。
這點的好處,明里是為了防止自己沒有貸到款而違反合同,暗里是為了自己鋪墊好后路。假如自己突然不想買了,可以通過一些措施來讓自己貸款不到,這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解除合約。
2、遞件時留部分首期尾款,在交房時扣除應扣費用后再交付。
這樣是保障自己的權益,比如說對方的銀行按揭沒有交最后幾個月啊,沒有遷戶口的扣費啊等等。始終還有些錢在口袋里面,自己的底氣是要更足一點。
3、賣家在交房之前把戶口遷出,逾期一日,扣房款千分一
戶口問題很重要啊,買這個房子不就是為了戶口嘛。
4、按揭公司可由買方自由選擇。
這點是血的教訓啊,千萬不能找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我這次找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給砍了一半的錢。要知道中介和按揭之間是對半分賬的,虧死了。而且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一般人比較黑,比較爛。這次我辦按揭的時候,那個按 揭公司的人居然沒有出現過一次。就是叫小弟跑過2趟,而且連電話都沒有主動打過一個。上次在我跟中介投訴之后,才打過來一個電話,還要態度很差。大家以后要按揭的話就小心這個女人 了。據行內人介紹,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中介和按揭是五五分帳的,等于中介又騙了你幾千元!如果自己單獨去找 按揭公司辦,無論貸款多少,1k多絕對搞掂!
5、首期可選銀行托管,買家自由選擇
這點是為了自己資金保障,如果在勢頭不對的時候,為自己的十多萬,幾十萬找個安全的地方放著。
6、房款包括所有費用,交房前不得再有其他費用
這點是穩妥起見,為自己做的保障。遇到賴皮的房東和中介,就能保障自己的權利了。
7、遞件之后馬上交首期,首期后下午交樓對于房子空著的房東,要加上這點。這樣能夠保證自己盡快搬進房子。后面的手續無論多長,都沒關系了。特別是對于轉按揭的賣家,反正銀行要放款給他的不多了,收到首期就交房,也是很容易理解的。
8、遞件完畢交中介費25%,過戶完畢交中介費25%,交房完畢交剩下的50%中介費
要是遇上不好的中介,就只有靠這個條款保障自己的利益了。要不有些爛中介,你一簽合同的時候就叫你交全款,收錢之后愛理不理,到時你怎么辦?這個世界,錢在誰的手里,誰就是大爺啊!!
首先我們來看一個案例吧:
蘇先生最近購買了一套約60平方米的小兩房,單價5800元/平方米,總價在348000元。他交了1萬元的定金簽了認購書,之后又讓交首付款。讓他疑惑的是,為何交了首付卻只拿了張收據。開發商說先到銀行申請按揭,等批了過幾天再回售樓處簽購房合同。
他幾年前曾買過一套二手房,是先簽合同再去貸款的。難道二手房和新房流程有差別?他去咨詢了另外一家樓盤的情況,售樓員告訴他,一般情況他們是先付兩萬元定金,一個星期后簽合同交首付款,然后拿著合同復印件和首付款發票去銀行辦理按揭。那先辦按揭后簽合同,這樣的程序銀行認可么?帶著這樣的疑問,他又找到了一位從事地產業的朋友小劉,小劉告訴他說,“其實只要開發商信用好就沒有大問題。現在有的開發商就是先交定金簽了認購書后,交齊資料去銀行辦理按揭,然后再簽合同網上備案,最后等著銀行放款。辦按揭只是說先查詢信用系統、購房證明、收入證明等手續,真正辦理完是在簽完合同之后。否則如果你無法貸款,簽了合同就必須得違約了。”
從這個案例里面,我們發現,原來可以先辦按揭再簽合同
因為現在銀行對資料審查都比較嚴格,一旦有偏差很可能貸不到款。而樓盤大都有自己指定銀行合作,個別開發商就針對一些投資型客戶或者資料有點復雜的客戶,建議先去辦按揭申請。
申請人連同要求備齊的各種資料一起報送銀行,信貸人員對客戶書面資料進行初審,然后逐級上報審批,審批通過后出具銀行貸款承諾書,之后方正式簽訂購房合同。當然,這樣做對開發商的要求是很高的,開發商要信用好,且五證必須齊全,而且開發商要為客戶做階段性擔保,也就是說,銀行要保證自己的資金絕對安全。
接下來再看一下買房流程中需要特別關注的幾個問題:
首先是簽訂《認購書》。認購書是和定金聯系在一起的,因此,簽好認購書,是保障定金安全的重要保障。
商品房認購書指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一份合同,而且獨立于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認購書”是當事人的“預約”請求。即在訂立購房合同前,當事人約定將來簽訂合同的民事行為。因此,“認購書”在購房合同尚未簽訂前屬于預約合同。
了解,現有的法律、地方性法規中沒有相關的買房前必須要簽訂“認購書”的法律規定。因此,簽訂“認購書”并非買房的必經程序。但是在現實中,簽認購書是市場的通行做法。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王偉琪律師提醒購房者,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認購書,往往基于類似以上的種種不規范行為,為購房者設下重重絆腳石。購房者簽訂這樣有缺陷的認購書,一旦在日后簽訂購房合同時出現各式糾紛,開發商往往以購房者違約在先為由,拒絕賠付相關損失。由于購房者所簽訂的認購書確已具備法律效應,司法機關在處理此類糾紛時,只能采取調解的方式處理,這使得簽訂認購書的購房者處于不利地位。鑒于以上分析,億房律師智囊團提醒購房者:
一、在簽訂認購書之前,一定要認真審閱認購書的條款,最好再看一下即將簽訂的合同。在此基礎上,再決定是否簽認購書并付定金。
二、簽認購書時不要怕麻煩。為了避免發生糾紛,應將開發商的某些口頭承諾,以書面形式明確約定。
三、如認購書中有買房人尚不了解的內容,比如要求買房人接受物業管理服務,買房人則應要求在認購書中明確物業管理公司和收費標準。如不能明確,則應刪除這一條。
簽了認購書,在一定時間范圍內就要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了。簽好購房合同,是保障購房者的購房資金安全及整個交易安全最重要的步驟。購房者千萬不可大意。
一般在簽訂購房合同前,開發商會給購房者提供合同副本,購房者一定要仔細查看該副本,了解《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合同》條款,對合同中不同意的條款及時提出,防止日后簽訂合同時處于被動狀態。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一些方面:
(1) 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不符時,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釋確立的一般原則即是否超過3%處理。
(2) 關于價格、收費、付款方式的條款
價格條款應明確,要有細項約束開發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可注明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購房者可以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建議購房者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最好爭取加入此條款,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這一點相當重要,特別是在現在這種政策頻繁變動的時期,注明此條款可以盡可能地保障定金和首付的安全。
(3) 關于房屋質量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逐條教你簽合同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使購房者的權益更加得到保護,許多讀者來信詢問,怎樣填寫新合同呢?
日前,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政策法規司聯合對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如何填寫逐條進行了說明,本版摘錄了一部分,希望能在購房者簽合同時給予幫助。——編者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說明:本條約定按建筑面積或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商品房的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說明: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時,是以整個商品房為計價單位,不涉及到單方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問題,因而就無從談起面積差異處理問題。對于按套計價的商品房如何在合同中確定總價款,2001年4月發布的《銷售辦法》(建設部令第88號)對此有明確規定,可為當事人雙方提供依據。
該辦法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現售房屋,當事人對現售房屋實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約定總價款。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圖。平面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房屋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也在約定的誤差范圍內,維持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買受人可以退房或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重新約定總價款。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采取按套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就有關價款及相關違約責任等問題專門進行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