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讀音為fàn běn,漢語詞語,意思是書畫等可做模范臨摹的樣本,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6篇
【篇一】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目錄
正 文:
1. 合同依據
2. 項目概況
3. 設計范圍
4. 服務與職責
5. 費用、付款及設計成果交付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
7. 合同終止
8. 違約責任
9. 一般條款
10.其他約定
甲方(發包人):
乙方(設計人):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項目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第一條:合同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 《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建筑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相關建設工程審批文件。
2.第二條: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 (暫定名)。
2.2 項目地點:
2.3 建設規模及經濟技術指標(暫定,方案設計以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為準):
用地面積:
界內使用面積:
容積率:
總建筑面積:
地上:
地下:
建筑密度:
綠 地 率:
備注:最后結算以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建筑面積為準。
3.第三條:設計范圍
3.1 本合同項目設計范圍為施工圖前方案確認或初步設計(如政府主管部門要求必須做)與施工圖設計,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
不包括: 。
3.2乙方提供的各階段的設計文件需同時符合建設部建筑工程設計(最新版)要求與國家行業和當地相關規范、規程以及設計深度并通過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的審查,以及甲方提供的設計任務書要求。乙方還應配合發包人進行優化設計,達到最佳經濟效果。
4.第四條:服務與職責
4.1 乙方的基本服務
乙方作為設計單位,提供基本服務,包括:
4.1.1 乙方須配合甲方完成項目各階段的規劃、消防、人防、環保等報建工作,提供準確的圖紙及說明。乙方應按 市有關規定計算建筑面積,以計容積率面積為準,面積誤差經調整后仍然超過2%,且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對于此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費用中扣除。
4.1.2 作為施工圖制作的總協調者,乙方須提供二次深化設計審圖配合:
乙方應對甲方另行委托的二次深化設計內容中與主體相關部分(或接口)進行審圖配合,提供專業意見,必要時須對原施工圖做出相應的設計變更【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修改,修改工作量較大(每個階段的修改工作量達到本階段設計工作量 %以上)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修改設計費】,配合內容含室內精裝修、景觀設計、電梯專項設計、泛光照明、智能化、幕墻、燃氣、鋼結構深化、10KV外線及現有場地供電線路外遷專項設計等內容的二次深化設計審圖。需對太陽能、光伏及綠色節能建筑設計等設計分項進行配合。
4.1.2.1 配合甲方委托的景觀設計單位完成環境景觀設計和施工圖制作。包括:
對景觀設計方案的構思予以協調和建議;
對景觀設計施工圖中各種構筑物、設備、管線提供各相關專業技術參數;
審核景觀設計中的水、電、結構圖,并根據景觀設計的需要,對該項目相關設計做相應的調整和修改,但景觀設計需在乙方地下室結構圖(如景觀設計影響地下室結構較大)及綜合管網圖完成前提供,否則造成乙方重大圖紙修改,修改工作量較大(每個階段的修改工作量達到本階段設計工作量 0%以上)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修改設計費。
景觀設計中景觀設計的體量超出一般景觀構筑物范疇之建筑體的結構設計(高度超過 米,橫跨或縱跨超過 米),工作量較大時,由甲方協調景觀公司給予乙方一定數額的設計配合費。
4.1.2.2 配合并滿足物業公司對“物業智能化”部分的配管要求,為智能化設計公司提供各相關專業技術參數并在施工圖中體現。
4.1.2.3 以上設計協調工作中,甲方應合理安排各專項設計介入時間,乙方應將各專業設計要求在施工圖中體現。對于甲方已確認的工作提出修改,甲乙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工作量。
4.1.3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應無條件修改或補充。
4.2 乙方的額外服務
額外服務內容包括:設計提綱的顛覆性修改(即對設計內容的根本性修改),對前述服務范圍的擴大。
甲方所提出的額外服務,將與乙方另外簽訂補充協議。
4.3 甲方職責
4.3.1 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
4.3.2 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
4.3.3 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應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4.4 乙方職責
4.4.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乙方須到當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外埠進城工程勘查設計單位備案表。否則因此影響甲方項目進度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項。
4.4.2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限向甲方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成果,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適用性、經濟合理性及時限負責,具體要求詳見第5.3條。
4.4.3 乙方必須對其交付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政府審批部門有關本工程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乙方提供的圖紙及其他相關文件規格必須滿足當地報審要求。在采用適合我國國情的外國先進技術和材料設備,而我國尚無該項規范或技術規則時,可參照國外使用,應須經有關政府單位的批復。
4.4.4 乙方對甲方選擇的其它設計單位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持。如乙方未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每發生一次,乙方須支付5萬元違約金,經甲方書面要求后仍不提供,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合同約定的相應違約責任。
4.4.5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50 年。
4.4.6 乙方交付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設計方案經甲方及政府規劃部審查后,乙方應根據審查結果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并不得影響設計工期,超過設計工期未完成的,承擔逾期完工違約責任。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圖紙會審、參加三方會驗、參加竣工驗收,以及其他按照甲方要求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進行現場指導與監督。如有違約,甲方有權視乙方責任大小扣除設計費。
4.4.7 乙方應按照甲方合理要求修改設計,并在雙方協商確定的合理時間內提交設計成果。
4.4.8 成本控制:
4.4.8.1 乙方應做到所有設計方案經濟合理,并做到認真計算,如甲方認為乙方在設計過程中存在經濟上的不合理現象,有權向乙方提出質疑,乙方需提供諸如計算書、計算模型等技術資料,乙方應予合理解釋并積極配合。乙方還應配合甲方進行優化設計,達到最佳經濟效果。
4.4.8.2 乙方應采取限額設計,按照以下標準執行,否則如鋼筋用量(或型鋼用量)指標超過1千克/平方米,支付1.5元/平方米的違約金,混凝土用量超出0.01立方米/平方米,支付1.5元/平方米的違約金,其它限額指標超標按實際增加成本的10%支付違約金。本項目違約金的數額最多不超過設計費總額的10%。
1.標準層鋼筋含量:待方案確認后,乙方提供各類型建筑含鋼量指標,經甲方確認后,作為結構考核指標,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雙方確認。
2.混凝土含量:待方案確認后,乙方提供各類型建筑砼指標,經甲方確認后,作為結構考核指標,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雙方確認。
3.地下汽車庫層高
4.地下車位平均面積
4.4.8.3 以現行國家設計規范為基礎,基礎和上部結構施工圖的總含鋼量不應超過計算及構造要求的10%(大跨度、大懸臂以及其它關系到結構整體安全的位置除外),有特殊原因需提高含鋼量處需經過甲方同意。
4.4.8.4 甲方可以約請結構咨詢公司,按現行國家規范對乙方的施工圖進行同模型、同條件的計算復核。咨詢結果如不滿足第4.4.5.1條和第4.4.5.2條,乙方應無條件對施工圖在合同工期內進行優化修改,超過合同工期的,乙方承擔逾期完工的違約責任。
4.4.8.5 乙方對結構咨詢公司的計算復核有異議,應與甲方一起對設計計算有關的原始數據、重要參數、計算書進行認真的研究復核。共同找出問題的原因,乙方并對相應設計進行修改優化。
4.4.9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用于本項目審批用圖及資料;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可配合甲方制作用于本項目銷售活動中的建筑效果圖、平面圖、合同附圖,該部分工作費用及承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對其提供的附圖資料與最終施工圖的一致性負責;提供附圖資料后,因甲方原因(不包括應政府部門要求做出的修改)發生顛覆性設計變更或顛覆性表達方式修改時,乙方不對變更導致的不一致性負責,但應政府部門要求作出的修改除外。
4.4.10 聘請顧問或協助部門
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顧問進行設計指導工作,其費用由乙方決定并由乙方支付,但統一由乙方向甲方負責。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請或建議聘請的專業顧問,其費用由甲方決定并由甲方支付。
4.4.11 圖紙交底
乙方應與甲方充分溝通,并根據甲方要求前往甲方工程所在地參加圖紙交底會議,解釋其設計圖紙。
4.4.12 本合同設計費用包括
項目設計階段:乙方參加在深圳或 (如有必要的其他城市)的設計工作會議費用,含交通、差旅及住宿費餐費等。按甲方要求到以上地方召開的各設計階段會議每月不超過 次,每次不超過 人。
項目施工階段:
甲方提出的緊急問題必須在24小時內給予解決,一般性問題應在3日內解決。乙方對甲方的函件,需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
乙方為外地設計單位時需安排現場技術代表駐項目。本項目現場技術代表應按甲方要求在結構施工階段(工程主體封頂前)常駐項目現場,及時溝通聯系并解決現場問題及參加每周工程例會;在設備安裝施工階段,本項目設備專業負責人和電氣專業負責人需按進度或甲方要求到現場服務,最多每月到現場工作次數不少于 次,并且每次在現場工作時間不少于八小時。
會議記錄工作:乙方需在參加的設計會議結束后24小時內提供與乙方建筑設計相關的會議紀要。
如在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根據甲方要求,需乙方提供超出4.4.13約定的現場服務,產生額外費用的,雙方對數額計算約定如下:
-交通費、餐飲費及住宿費用由甲方提供或報銷。
4.4.13 材料及機電設備的選購
甲方在編制施工圖前初步選定的機電設備只作暫時考慮,待甲方正式簽訂機電設備定貨合同后如與之前初步選定的機電設備不同,乙方有義務調整設計,但不包括由于設備更改造成系統方案重大修改或調整(修改工作量達到本階段設計工作量50%以上時事,雙方另外約定)。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應協助參加技術談判,提供選型和鑒定意見。
4.4.14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管理部門的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進行不超過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協助并保證甲方的規劃設計、方案設計及施工圖設計獲得政府部門的批準。
4.4.15 按照甲方要求,負責提供售樓所需的圖紙資料(與建筑設計相關的各類平面圖)和文字說明,其它如排版印刷等工作由甲方負責。
4.4.16 負責提供簽訂售樓合同所需的圖紙資料(準確標明結構柱或剪力墻位置的單元建筑各層平面圖,標注軸線尺寸),設計變更所引起的圖紙修改應在該部分圖中表達。
4.4.17 按照甲方要求,負責提供產品說明書所需的圖紙資料、準確標明結構柱或剪力墻、梁位置的單元平面放大圖;含系統圖及圖例的單元強電、弱電、給排水、空調等平面放大圖,設計變更所引起的圖紙修改應在該部分圖中表達。
4.4.18 乙方負責設計范圍內的必要修改設計,包括變更設計及補充設計。甲方如有較小的設計變更,乙方將不另行收費;甲方因改變使用功能等引起的已經甲方書面確認的設計較大變更,變更總量不超過 %,乙方不再另行收費;超過 %時,對超出部分甲方根據實際工程量支付設計費,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在此期間,乙方應及時安排變更設計,在雙方約定的工期內完成設計,不得影響工程施工進行。
4.4.19 對設計過程中所需的設計資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項應及時通知甲方。
4.4.20 工程結束之前,乙方應保證該工程主要設計人員的穩定,以確保設計后現場服務的質量。若甲方認為乙方的設計人員資質不符合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予以更換,乙方不得拒絕。若乙方中途更換主要設計人員,應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書面認可,否則乙方須承擔合同規定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4.21 對于設計過程中的重要問題,乙方均應先送甲方審核后方可進行下一步設計,這類問題是指:
總圖及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
基礎形式、結構選型;
給排水、電氣、消防等重要系統;
戶型柱、梁、隔墻平面定位圖,并說明開關、空調、插座等位置布置原則;
其它較重大問題。
4.4.22 關于設計錯誤及設計不周等獎罰
4.4.22.1 為保證乙方現場服務的有效性,甲方應對乙方的現場服務質量做記錄,若乙方人員未能按4.4.13條要求進行現場服務,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服務質量對該部分費用做相應扣除。
4.4.22.2 在甲方取得相關政府部門手續且支付相應階段設計費用后,乙方須配合甲方進行施工驗收及辦理竣工圖蓋章手續,并協助甲方取得竣工證明和房產權證書等入伙文件。因乙方不予以協助對甲方造成影響及損失的,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甲方的損失和責任,并扣除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由此導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此責任由乙方承擔。
4.4.23 乙方了解并確認在與甲方接洽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所知悉或取得甲方經濟資料
為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嚴守其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乙方承諾甲方之商業秘密僅用作本合同約定之目的,不得用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本條規定,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15%支付賠償金,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4.24 乙方應保證提交給甲方的設計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權,商標,著作權等。若有上述事由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且甲方有權選擇:(1)乙方負責限期內修改設計成果至不侵權且按合同總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4.2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承諾不將經甲方認可并付款后的階段性成果和最終設計成果、甲方提供的資料和經營信息等作任何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泄漏、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轉讓、部分轉讓給第三方,不得用于本項目之外的任何目的,否則須向甲方支付合同設計總價15%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損失。
4.4.26 乙方各階段所提交的設計成果、資料,在甲方支付相應階段的設計費用后,該設計成果、資料的知識產權由甲方享有。
5.第五條:費用、付款及設計成果交付
5.1 費用:
各單體部分設計費用如下
5.1.1 本合同總金額暫定為 元整(¥ )
5.1.2人防設計、室外綜合管線、景觀的水、電、結構配合設計費用、方案階段報建所用
的模型制作費用等已包含在設計費單價內。
5.1.3設計費合計單價不變,各付款階段計費面積按施工圖審圖后的建筑面積計算。最終按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積為準核定,多退少補。
5.1.4若項目進行分期或滾動設計,按當期施工圖審查后的建筑面積核定為準計算本期設計費,按照付款進度表中約定的各階段付款比例分階段支付。
5.1.3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任何費用。
5.1.4 設計費分八次支付。付款時間與每一設計步驟緊密聯系,全部付款甲方以人民幣形式直接匯入乙方帳戶。
5.2 付款:
5.2.1 甲方支付設計費前,乙方須提交給甲方該階段等額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并審核乙方交付設計成果和發票資料合格無誤后按第5.3條約定進度支付乙方設計費。乙方為提供發票的,甲方有權順延付款時間。
5.2.2 若甲方未能在各付款階段滿足付款條件后三十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設計費,甲方逾期付款超過三十日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遲延付款未超過三十日的,乙方不得停止設計工作,同時設計進度不予順延。
5.2.3 乙方配合甲方進行優化設計,以及根據設計審查結論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修改、調整補充的,不另收取設計費用,該部分費用已經包括在總價中。
5.2.4 若項目設計任務分期分批進行,則相應設計費可以分期分批支付。
5.3 設計成果與付款:
5.3.1 該項目進行分期設計,按當期施工圖審查后的建筑面積核定為準計算本期設計費,按照下表中約定的各階段付款比例分階段支付。
每期付款進度:
第一次付費:甲方向乙方發出每期正式設計啟動函起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第5.1.1條中設計費總額的 1 %,計人民幣 元整(¥ 元)作為預付款。
5.4 成果交付
以上所有設計成果應在甲方指定的地點交付。
6.第六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7.第七條:合同生效、終止與結束
7.1 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公章,并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的簽字并由甲方向乙方發出正式設計啟動函后方可生效。
7.2 若乙方發生下述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已收的設計費,并按照合同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
7.2.1 乙方進行破產或破產和解的程序;
7.2.2 乙方有轉移資產、抽逃資金或其它喪失聲譽及履約能力之情形;
7.2.3 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規定義務,經過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7.2.4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況
7.3 因7.2條導致合同終止或解除的其他后果
7.3.1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當于甲方指定期間內返還甲方所有商業秘密資料、信息,不能返還的予以銷毀。
7.3.2 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設計文件及圖紙的知識產權。
7.4 如乙方的設計成果未能按時通過政府報批報建或得到甲方確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除收取已通過政府報批報建或得到甲方書面確認部分的設計費外,后續階段的設計工作自動終止,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8.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應按照合同付清已完成并經甲方書面確認階段設計任務對應的設計費,若日后工程在半年內再度進行,甲乙雙方按本合同執行,若工程在半年后才仍再度進行,甲方與乙方應就尚未履行的原合同或新的服務范圍,協商新的收費方式或重新簽訂合同。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應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8.2 乙方按工作進度分階段提交帳單/發票,甲方核審無誤后,收到發票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甲方付款逾期超過十日后,每超過一天,應按照逾期付款金額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息;逾期超過三十日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
8.3 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或導致甲方按照第7.2條規定或合同其他規定解除合同者,應按本合同第7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5.3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則每延誤一天,應按照合同總金額的0.3%支付違約金。設計圖紙延誤超過二十天提交,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政府審批時間延誤超過二十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第7.2條承擔違約責任。
8.4 如果因為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甲方、所有承包商或次承包商、業主等的損失,乙方除須支付合同總價15%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8.5 乙方因工作失誤造成圖紙的“錯、漏、碰、缺”等情況,乙方48小時內未及時處理,甲方可給予乙方每次500-2000的處罰。本項罰款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8.6 如乙方違反4.4.17條規定,乙方按每更換一人次主要設計人員10000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應換回原設計人員或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設計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7.2條承擔違約責任。
8.7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設計費,已支付的設計費須退還甲方,乙方應按合同設計費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8 由于乙方設計不當造成工程量增加的,乙方應采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按增加工程量的相應部分設計費的50%扣減,但扣減的設計費不超過具體設計項目總設計費的20%。(注:設計不當是指乙方所設計的圖紙未能在滿足相關國家設計標準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成本控制)
8.9 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遺漏或錯誤,乙方應在合同工期內免費修改、補充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否則承擔逾期完工的違約責任。如乙方經過三次修改,設計成果仍不能滿足合同規定標準的或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等其他嚴重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損失外,按7.2條承擔違約責任。由于設計錯誤等各種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同時每發生一次質量事故,乙方須承擔合同暫定總價5%的違約金,如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7.2條承擔違約責任。8.10 乙方提交的設計方案,必須是甲方認可的建筑師執筆,同時必須是專為本合同約定工程而設計,并不得抄襲、剽竊他人的設計方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7.2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且因此造成的侵權,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11 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須確保一次審核通過,凡未審核通過的,乙方須在接到審核未通過 的通知后立即進行免費修改,并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交,否則須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8.12 乙方提交的設計成果的鋼筋含量超出合同控制指標的,乙方應對施工圖進行優化,優化時工期不順延。若因為優化工作造成工期延誤,乙方應承擔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
8.13 乙方未按合同4.4.6條等約定及時履行其他配合義務的,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至實際糾正之日止,每天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8.14依合同約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有權在向乙方支付的各期進度款中扣除。進度款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8.15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雙方按乙方已完成并經甲方書面確認的設計成果結算并支付結算余款。
9.第九條:一般條款
9.1 履行協議的能力:雙方保證各自有足夠的權力和能力履行本協議,滿足協議中的各項條件和兌現各項要求和費用支付。
9.2 完整合同:本協議書和本合同補充協議應視為甲方同乙方之間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或書面的談判、匯報或協議。若要修改,必須有雙方的書面同意。
9.3 不可抗力導致的終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發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規、罷工、故意破壞、資方停工、禁運、戰爭、自然災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協議雙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無法履行協議,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9.4 不可抗力時的設計費用支付:不可抗力發生時,雙方決定終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違約金及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在合同終止日為止所提供的一切服務都應得到報酬,且已經取得的一切報酬都為其所有。一旦應付款已付清,乙方將提供甲方在合同終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設計文件并就已完成的設計部分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相關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相關配合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9.5 通知:
9.5.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的(如本合同規定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的)外,任何甲方依本合同之通知得以電話、傳真、郵件、快遞等方式為之,并自通話日或送達日起生效。但通知以郵局雙掛號或快遞方式寄送的,則自寄送日起第二天即視為已送達。
9.5.2 通知地址及聯系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E-mail: E-mail:
9.5.3 當事人一方變更通知的目的地或通知地址,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他方當事人。
9.6 建筑設計師的認真程度和擔保:乙方提供的專業服務,保證和一般設計師在類似情形下的認真程度和技術水平相當,并不代替業主解決任何法令法規和命令對項目的影響。
9.7 建筑設計師責任的限制:如果因為乙方的粗心、錯誤和失職而引起投訴、要求、義務、損失和費用等,乙方將承擔相應責任。
9.8 建筑師的出版權利:乙方在其宣傳和專業材料中,有權使用本項目的設計資料,包括室內外的照片,但必須在項目施工完成后,或確定該項目終止后,同時必須經甲方書面許可。如果甲方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哪些資料是保密的,乙方不能把它包括在其宣傳和專業材料中,否則按合同關于保密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在施工標記和自己的宣傳工作資料中,乙方的作用應得到承認,承認其在項目的建筑設計中的角色。在項目的新聞發布和公關中,乙方應被指明為設計單位。在正式使用項目的宣傳資料前,甲方會盡可能和乙方商議,乙方應和業主一起努力,爭取媒體報道本項目。
9.9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遵守其根據中國法律所作出的裁決。
9.10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后,表明雙方在指明的日期同意上述協議書條款。同時也表明他們雙方有完全和最終權威使各自代表的一方能完全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9.11 本合同要求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文件與本合同一并使用,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兩者之間有不符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9.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應按順序編號,當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時,應按補充協議的最新約定執行。
10 第十條:保險
10.1 乙方自行購買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乙方應提供保險單復印件供甲方保存,同時提供原件給甲方核實。如乙方不愿意購買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導致的,乙方應承擔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11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 分期建設的工程如后續土地甲方未能獲取,乙方除收取已完成部分的設計費外,后續階段的設計工作自動終止,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和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1.2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反商業賄賂條款是本合同之必備條款,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如下反商業賄賂條款:
11.3.1甲乙雙方都清楚并愿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商業賄賂的法律規定,雙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賄賂和貪瀆行為都將觸犯法律,并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11.3.2 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對方或對方經辦人或其他相關人員索要、收受、提供、給予合同約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現金、購物卡、實物、有價證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質性利益等,但如該等利益屬于行業慣例或通常做法,則須在合同中明示。
11.3.3甲方嚴格禁止甲方經辦人員的任何商業賄賂行為。甲方經辦人發生本條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種行為,都是違反甲方公司制度的,都將受到甲方公司制度和國家法律的懲處。
11.3.4本公司(甲方)鄭重提示:本公司(甲方)反對乙方或乙方經辦人員為了本合同之目的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發生本條款第二條所列示的任何一種行為,該等行為都是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并將受到國家法律的懲處。
11.3.5如因一方或一方經辦人違反上述11.3.2條、11.3.3條、11.3.4條之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1.3.6本條所稱“其他相關人員”是指甲乙方經辦人以外的與合同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人員,包括但不僅限于合同經辦人的親友。
11.4嚴禁乙方設計掛靠,確定的乙方主要設計人員必須簽字確認全程負責,一經發現有掛靠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所有設計費,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損失。
11.5 主要設計人員名單
上述人員為乙方擬派主要設計人員,根據相應階段、相應項目及進程要求確定。
(此頁無正文)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簽訂合同代表: 簽訂合同代表:
日期: 日期:
【篇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
(萬元)
費率
%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
(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篇三】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編號:
Xxxxxxxxxxx公司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xxxxxxxxx設計)
2017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xxxxxxxxxxxxx公司
設計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xxxxxxxxxx設計工程設計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設計面積: 。
二、工程設計范圍、階段與服務內容
1.工程設計范圍: 。
2.工程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
3.工程設計服務內容: 詳見附件1 。
工程設計范圍、階段與服務內容詳見專用合同條款附件1。
三、工程設計周期計劃開始設計日期: 2017 年 月
計劃完成設計日期:按發包人進度要求
具體工程設計周期以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的約定為準。
四、合同價格形式與簽約合同價1.合同價格形式: 固定總價合同 ;
2.簽約合同價為:
合同固定總價(含稅):人民幣(大寫)(¥ 元)。
五、發包人代表與設計人項目負責人發包人代表: 。
設計人項目負責人: 。
六、合同文件構成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條款;
(3)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4)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5)發包人要求;
(6)技術標準;
(7)發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圖紙(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七、承諾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設計依據,并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設計人承諾按照法律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工程設計服務。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地點本合同在 簽訂。
十、補充協議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發包人與設計人雙方蓋章后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 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正本 柒 份,設計人執正本 叁 份。
發包人:xxxxxxxxxxxxxxxxxxxx 設計人:
xxxxxxxxxx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xxxxxxxxxxxxxx
地 址:xxxxxxxxxxxxxx 地 址: xxxxxxxxxxx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 賬 號:xxxxxxxxxxxxxxxx 賬 號:
時 間: 2016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參見GF—2015—0209《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通用合同條款。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1.1 詞語定義與解釋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雙方認可的來往函件、傳真、會議紀要等 。
1.3 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 。
1.4 技術標準
1.4.1 適用于工程的技術標準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成都市等所有相關規范規定要求 。
1.4.3 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詳發包人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函及其附錄;
(6)發包人要求;
(7)技術標準;
(8)發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圖紙(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1.6 聯絡
1.6.1 發包人和設計人應當在 7 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6.2 發包人與設計人聯系信息
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發包人工作所在地 ;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
發包人指定的聯系電話及傳真號碼: ;
發包人指定的電子郵箱: 。
設計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
設計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
設計人指定的聯系電話及傳真號碼: ;
設計人指定的電子郵箱: 。
1.8 保密保密期限:設計人任何時候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在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有權處理和使用設計人提供的文件及資料 。
2. 發包人2.1 發包人一般義務
2.1.3 發包人其他義務: / 。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證號: ;
職 務: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xxxxxxxxxxxx 。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 僅限于本工程項目設計的技術溝通,不涉及任何商務對接 。
發包人更換發包人代表的,應當提前 3 天書面通知設計人。
2.3 發包人決定
2.3.2 發包人應在 7 天內對設計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決定。
3. 設計人3.1 設計人一般義務3.1.1 設計人 需 (需/不需)配合發包人辦理有關許可、批準或備案手續。
3.1.3 設計人其他義務: / 。
3.2 項目負責人3.2.1 項目負責人
姓 名: ;
執業資格及等級: ;
注冊證書號: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設計人對項目負責人的授權范圍如下: 負責本項目的設計工作協調,做好與發包人之間的溝通,及時將發包人的意見反饋到公司 。
3.2.2 設計人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提前 3天書面通知發包人。
設計人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的違約責任: 每次支付違約金人民幣xxxxxxxxxxxx元(大寫:xxxxxxxxxxxx元整),且設計人應當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不超過設計費總金額 。
3.2.3 設計人應在收到書面更換通知后 3 天內更換項目負責人。
設計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負責人的違約責任: 每次支付違約金人民幣xxxxxxxxxxxx元(大寫:xxxxxxxxxxxx元整),且設計人應當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不超過設計費總金額 。
3.3 設計人人員3.3.1 設計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合同簽訂后1天內 。
3.3.3 設計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設計人員的違約責任:
每次支付違約金人民幣xxxxxxxxxxxx元(大寫:xxxxxxxxxxxx元整),且設計人應當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不超過設計費總金額
3.4 設計分包3.4.1 設計分包的一般約定
禁止設計分包的工程包括: xxxxxxxxxxxx 。
禁止設計分包的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 xxxxxxxxxxxx 。
3.4.2設計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工程包括: 無 。
3.5 聯合體3.5.4 發包人向聯合體支付設計費用的方式: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 。
5. 工程設計要求5.1 工程設計一般要求5.1.2.1 工程設計的特殊標準或要求: 詳發包人要求 。
5.1.2.2 工程設計適用的技術標準: 設計人完成設計工作所應遵守的法律以及技術標準,均應視為在基準日期適用的版本。基準日期之后,前述版本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術標準實施的,設計人應就推薦性標準向發包人提出遵守新標準的建議,對強制性的規定或標準應當遵照執行。因發包人采納設計人的建議或遵守基準日期后新的強制性的規定或標準,導致增加設計費用和(或)設計周期延長的,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確定。基準日期是指投標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 。
5.1.2.4 工程設計文件的主要技術指標控制值及比例:xxxxxx及發包人要求 。
5.3 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5.3.3 工程設計文件深度規定: 須達到各設計階段對應的設計深度要求,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現行有效的相關規定 。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設施的合理使用壽命年限: 50年 。
6. 工程設計進度與周期6.1 工程設計進度計劃6.1.1 工程設計進度計劃的編制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工程設計進度計劃提交的時間: 同簽訂后3天內 。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工程設計進度計劃應包括的內容: 按發包人工作計劃的要求 。
6.1.2 工程設計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在收到工程設計進度計劃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5個工作日內 。
6.3 工程設計進度延誤6.3.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設計進度延誤
(4)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設計進度延誤的其他情形: / 。
設計人應在發生進度延誤的情形后 5天內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延期的書面通知,在發生該情形后 5天內提交要求延期的詳細說明。
發包人收到設計人要求延期的詳細說明后,應在 5 天內進行審查并書面答復。
6.5 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6.5.2 提前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獎勵: / 。
7. 工程設計文件交付
7.1 工程設計文件交付的內容
7.1.2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提交電子版設計文件的具體形式為:
一、CAD文件均為CAD2004以下,天正8及天正3版本各一份;
二、OFFICE文件均為2007或以下版本;
三、匯報用文件為PPT格式;
四、需轉成圖片的文件須為JPG格式,不得采用PDF格式;且文字大小適中,插入WORD文檔后圖面及文字清晰可見。
五、以上所有提交的文件需將名稱備注明確:工程名稱、主題內容以及提交文件的日期。
7.3 工程設計文件交付的時間和份數工程設計文件交付的名稱、時間和份數在專用合同條款附件3中約定。
8. 工程設計文件審查8.1 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應報發包人審查同意。審查的范圍和內容在發包人要求中約定。審查的具體標準應符合法律規定、技術標準要求和本合同約定。
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文件在滿足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設計要求的情況下,發包人對設計人的設計文件審查期限不超過 30 天。
發包人不同意工程設計文件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設計人,并說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體內容。設計人應根據發包人的書面說明,對工程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后重新報送發包人審查,審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約定的審查期滿,發包人沒有做出審查結論也沒有提出異議的,視為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已獲發包人同意。
8.2 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不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或批準的,設計人應當嚴格按照經發包人審查同意的工程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如果發包人的修改意見超出或更改了發包人要求,發包人應當根據第11條〔工程設計變更與索賠〕的約定,向設計人另行支付費用。
8.3 發包人應在審查同意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后,盡快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工程設計文件。設計人應予以協助。
對于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查意見,不需要修改發包人要求的,設計人需按該審查意見修改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需要修改發包人要求的,發包人應重新提出發包人要求,發包人不再向設計人另行支付費用。
8.4 發包人需要組織審查會議對工程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的,設計人有義務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其工程設計文件,并提供有關補充資料。
發包人有義務向設計人提供設計審查會議的批準文件和紀要。設計人有義務按照相關設計審查會議批準的文件和紀要,并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工程設計文件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工程設計審查形式及時間安排:按當地政府職能部門要求 。
8.5 因設計人原因,未能按第7條〔工程設計文件交付〕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工程設計文件,致使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設計周期延長、窩工損失及發包人增加費用的,設計人應按第14.2款〔設計人違約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設計周期延長、窩工損失及設計人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6 因設計人原因造成工程設計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無法通過的,發包人有權要求設計人采取補救措施,直至達到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并按第14.2款〔設計人違約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設計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無法通過的,由此增加的設計費用和(或)延長的設計周期由發包人承擔。
8.7 工程設計文件的審查,不減輕或免除設計人依據法律應當承擔的責任。
9. 施工現場配合服務
9.1 發包人為設計人派赴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便利條件的內容包括: 無 。
9.2 設計人應當在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并經審查合格后 任何 時間內提供施工現場配合服務。設計人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后須在1個日歷天內到達發包人指定地點配合解決相關技術問題,如設計人未到指定地點配合處理,每次支付人民幣1000.00元(大寫:壹仟圓元整)
10. 合同價款與支付10.2 合同價格形式
(2)總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所有風險均已包含在總價中,發生任何風險總價均不調整 。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 。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 。
10.3 定金或預付款
10.3.1 定金或預付款的比例
預付款的比例 30% 。
10.3.2 定金或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的支付時間: 本合同生效后十五個工作日內
11. 工程設計變更與索賠
11.5 設計人應于認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價款或延長設計周期的要求事項發生后 5 天內書面通知發包人。
設計人應在該事項發生后 5 天內向發包人提供證明設計人要求的書面聲明。
發包人應在接到設計人書面聲明后的 5 天內,予以書面答復。
12. 專業責任與保險
12.2 設計人 需 (需/不需)有發包人認可的工程設計責任保險。
13. 知識產權13.1 關于發包人提供給設計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格以及反映發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屬于發包人 。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設計人不得為了任何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
13.2 關于設計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合同履行完全后歸出資方所有 。
關于設計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在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有權使用和處置設計人提交的的資料及文件 。
14. 違約責任14.1 發包人違約責任
14.1.1 發包人支付設計人的違約金: 合同生效后,發包人因發包人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按照設計人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計算設計費。
14.1.2 發包人逾期支付設計費的違約金: 按合同總額的1‰/日計算 。
14.1.3 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進行審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緩建,發包人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30天內按本合同第16條〔合同解除〕的約定向設計人結算并支付設計費。
14.1.4 發包人擅自將設計人的設計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應賠償設計人因此遭受的損失。因設計人未按發包人要求的出圖時間提交設計圖紙及資料的,經發包人催告后仍無法按時提供時,發包人有權另委托其他單位完成設計工作,無需設計人另行同意。
14.2 設計人違約責任
14.2.1 設計人支付發包人的違約金: 設計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定金金額雙倍返還給發包人 。
14.2.2 設計人逾期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違約金: 合同總額的1‰/日 。
設計人逾期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違約金的上限: 無上限,按實際違約天數計算 。
14.2.3 設計人設計文件不合格的損失賠償金的上限: 設計人應對工程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采取補救措施進行修改或補充;由此產生的費用,不得超過本項目工程總造價(目標成本)的1%(目標成本的測算所依據的施工圖版本為:經施工圖會審通過的施工圖)。超過1%,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當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由于設計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時,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當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不超過設計費總金額 。
14.2.4 設計人工程設計文件超出主要技術指標控制值比例的違約責任: 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當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不超過設計費總金額 。
14.2.5 設計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對工程設計進行分包的違約責任: 每次支付違約金人民幣xxxxxxxxxxxx元(大寫:xxxxxxxxxxxx元整),且設計人應當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不超過設計費總金額 。
14.2.6設計人未按發包人要求的出圖時間提交設計圖紙及資料的,經發包人催告后仍無法按時提供時,發包人有權另委托其他單位完成設計工作,無需設計人另行同意,設計人應承擔相應賠償,并且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15. 不可抗力15.1 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設計人工程設計文件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經發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修改后仍不能滿足國家現行深度要求或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設計質量要求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經設計人催告后,在30天內仍未支付的,設計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暫停設計期限已連續超過180天;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實際履行已無必要;
(6)因本工程項目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7)設計人未按發包人要求的出圖時間提交設計圖紙及資料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6.3 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對合同中的遺留問題應取得一致意見并形成書面協議。
16.4 合同解除后,發包人除應按第14.1.1項的約定向設計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設計費外,應當向設計人支付由于發包人原因合同解除導致設計人增加的設計費用,違約一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已完工作設計費的期限為 30 天內。
17. 爭議解決17.3 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是否同意將工程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 否 。
17.4 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向 成都市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發包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起訴。
18. 其他(如果沒有,填“無”)無 。
附件
附件1:工程設計范圍、階段與服務內容
附件2: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一覽表
附件3: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工程設計文件目錄
附件4:設計人主要設計人員表
附件5: 設計工作表
附件6: 設計費明細及支付方式
附件7: 設計變更計費依據和方法
附件1:
工程設計范圍、階段與服務內容
發包人與設計人可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選擇確定本附件內容。
一、 本工程設計范圍
xxxxxxxxxxxx設計。
二、本工程設計階段劃分
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配合階段。
三、各階段服務內容
1.方案設計階段
(1)負責完成并制作平面圖、強電弱電、給排水、暖通、消防專項設計等全部專業的方案設計文件,包含裝飾概算;
(2)對發包人的審核修改意見進行修改、完善,保證其設計意圖的最終實現;
(3)根據項目進度要求及時提供各階段報審圖紙,協助發包人進行報審工作,根據審查結果進行修改調整,直至審查通過,并最終向發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圖設計文件。
2.施工圖設計階段
1、平面專業設計內容包括:圖紙目錄、設計說明、設計圖紙;
2、在施工圖設計階段,電氣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圖紙目錄、施工設計說明、設計圖紙;
3、在施工圖設計階段,給水排水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圖紙目錄、施工圖設計說明、設計圖紙;
4、在施工圖設計階段,暖通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圖紙目錄、設計與施工說明、設計圖紙。
3.施工配合階段
(1)協助發包人進行工程招標答疑。
(2)負責工程設計交底,解答施工過程中施工承包人有關施工圖的問題,項目負責人及各專業設計負責人,及時對施工中與設計有關的問題做出回應,保證設計滿足施工要求;
(3)根據發包人要求,及時參加與設計有關的專題會,現場解決技術問題;
(4)協助發包人處理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負責有關設計修改,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5)參與與設計人相關的必要的驗收以及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6)提供產品選型、設備加工訂貨、建筑材料選擇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術咨詢工作;
(7)應發包人要求協助審核各分包商的設計文件是否滿足接口條件并簽署意見,以保證其與總體設計協調一致,并滿足工程要求。
附件2: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有關資料及文件一覽表
(上表內容僅供參考,發包人和設計人應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詳細列舉)
附件3 :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工程設計文件目錄
特別約定:
1.具體進度安排以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為準,原則為保證合理、有效的工作時間內完成,并無縫配合發包人開發周期。
2.圖紙交付地點:發包人工作地(或發包人指定地)。
附件4 :
設計人主要設計人員表
附件5:
設計工作表
附件6:
設計費明細及支付方式
一、設計費總額(含稅):人民幣(大寫)整 (¥ 元)
二、設計費總額構成:
1.工程設計基本服務費用: 固定總價:元
2.工程設計其他服務費用:/。
3.合同簽訂前設計人已完成工作的費用:/。
4.特別約定:
(4)其它:/ 。
三、工程設計費支付進度表:
附件7:
設計變更計費依據和方法
1.本項目開發建設期間,非因設計人原因引起、發包人要求進行的一般設計變更(累計修改工作量不超過原設計工作量35%的修改),設計人不收取服務費用。
2.因發包人原因造成設計人重大設計變更且工作量大幅增加(累計修改工作量超過原設計工作量35%的修改),對已完成或正在設計中的圖紙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情況下,則進度時限的推遲及增加設計費用由雙方參考本合同約定的設計費單價和設計進度進行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會議紀要。
代理記帳業務約定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報表、國稅申報、地稅申報(含網上申報)。甲方如有其他服務要求,需在約定書中注明,口頭商定無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時將本單位所發生合法的經濟業務票據傳給乙方(乙方可上門取送票據,每月壹次)并提供納稅申報所需要的各種印章(公章、財務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據傳遞、提供各種印章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不及時,造成乙方延誤各種納稅申報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三、在甲方按時傳遞經濟業務票據及按時提供各種印章的情況下,乙方應按時為甲方代理納稅申報,造成延誤各稅種申報的, 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丟失票據,書寫、計算錯誤而引起的稅務罰款及滯納金,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賬外逃稅、提供的虛假票據、提供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引起的稅務責任,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的出納每月應主動與乙方會計核對銀行賬及現金賬余額。
六、甲方在簽訂業務約定書的同時付款,否則無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視為約定延續,若到期后未續約付款的,約定終止,雙方不再相互承擔責任。
七、甲方在業務約定期間內如有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賬號、稅務登記、工商登記等發生變化應在非報稅期內三天、報稅期內(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當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時通知乙方由此而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八、業務約定到期或終止時,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員,乙方對業務約定期間的憑證、賬目、稅務出現的問題概不負責。
九、甲方為:1.純地稅戶 2.國地稅戶3.一般納稅人,每月憑證不超過一本,無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圍的,服務費另行協商)。
十、約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會計年度賬本及報表資料費貳佰元,工商年檢代理費貳佰元,殘保金代理費貳佰元; 年 月 日合計收取 元。
十一、本業務約定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付款后生效。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
十二、會計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聯系取票據,以下列舉部分單據:
1、企業本月開具的發票及與之相對應的收款憑證(進賬單、現金送款單、現金收入憑單、出庫單、發票領用存情況等);
2、企業取得的購貨發票及與之相對應的支出憑證(支票根、電匯單、現金支出憑單、入庫單等);
3、企業取得的費用發票(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房租、水電費、辦公費、運費、汽油費、保險單據等)及與之相對應的支出憑證(支票根、電匯單、現金支出憑單等);
4、銀行繳稅稅票,利息單,進賬單,支票存根,電匯單及其它各種銀行票據;
5、企業自制原始憑單:工資單,折舊單等;
6、一般納稅人發票匯總表(一套),作廢發票(聯次齊全),抵扣票認證清單,金稅卡;
7、其它需要的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憑證報表由乙方暫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終了時返還客戶。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業如開具收入發票須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QQ: 地址:
【篇四】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 (略)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篇五】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GF—2000—0209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
(萬元)
費率
%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
(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
付費額
(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第二次付費
?
第三次付費
?
第四次付費
?
第五次付費
?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 證 意 見: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鑒 證 日 期: 年 月 日
【篇六】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201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第1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鑒于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范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鑒證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