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shì xiàng,意思為事情的項目,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簽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2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簽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2篇
簽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篇1
二手房簽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有什么?
小編希望 二手房簽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有什么?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必要請您下載收藏以便備查,接下來我們繼續閱讀。二手房簽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有什么?1、必須確認房東真實身份購房者在和賣家簽訂合同之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東的身份。對于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真實性和房東身份證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這一點必須引起購房者的注意。2、必須明確雙方的違約責任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后出現糾紛,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任和權利對等。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東,而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要在合同中標明付款過戶時間。4、必須注明費用交接時間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注明水、電、煤氣、物業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一般為款清交房,交付前的各種水電、煤氣、寬帶電視、物業等由原房東付清。這些協議條款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5、明確稅費的承擔按照規定,由買方承擔的稅種有契稅和印花稅。但實踐中賣方往往將由其承擔的稅費轉嫁到房價上,因此這部分稅費實際上還是由買方來承擔,對此買方在簽訂合同時要做到心中有數。6、房子的現狀須在合同上加以注明房屋應是現狀銷售,以看房的情況為準,合同上必須寫清該房屋的裝修及配套設施有哪些,包括水電、煤氣、暖氣、有線電視等基本設施。大多數購房者都是在房屋使用中的時候去看的房,在這過程中誤以為自己看到的就是房子的現狀,包括屋內的家電家具,所以雙方必須在合同中約定好是否留存家具家電,以免引起糾紛。所以,在買房子之前首先要確定賣家是不是值得確認,所要出售的房子是不是正規的渠道。其次,在買之前首先要去房子里看一下房子的現狀,以免出現與賣家描述不一致的現象。同時,在確定買房的時候,要及時去相關的部門辦理過戶。
簽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篇2
房屋買賣合同應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于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采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于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于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占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全面,但對于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