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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五篇

                  時間:2019-10-25 策劃方案 點擊:

                  預案,是指根據評估分析或經驗,對潛在的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和影響程度而事先制定的應急處置方案,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5篇

                  第1篇: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目 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分類分級

                  1.5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

                  2.1領導機構

                  2.2辦事機構

                  3預警機制

                  3.1預警級別

                  3.2預警發布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4.2應急響應

                  4.3處置程序

                  4.4應急結束

                  5恢復與重建

                  6附則

                  6.1責任與獎懲

                  6.2應急演練

                  6.3預案修訂

                  6.4預案解釋

                  6.5發布實施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抗洪搶險、抗旱救災應急處置機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編制本預案主要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水法》、《防洪法》、《防汛條例》、《抗旱條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行政區域內水旱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分類分級

                  按照水旱災害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將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Ⅰ級(特別重大)包括:

                  (1)全市發生特大洪澇災害;

                  (2)大型水庫發生垮壩;

                  (3)洪水造成鐵路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48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4)全市發生特大干旱;

                  (5)后龍河水庫蓄水總量降至718萬立方米以下(含本數,下同)、可供水量降至500萬立方米以下;逍遙水庫蓄水總量降至100萬立方米以下、可供水量降至50萬立方米以下;灣頭水庫蓄水總量降至280萬立方米以下、可供水量降至200萬立方米以下。

                  Ⅱ級(重大)包括:

                  (1)主要河流出現特大險情;

                  (2)全市發生嚴重洪澇災害,或多個鎮、區發生特大洪澇災害;

                  (3)中型水庫發生垮壩或出現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

                  (4)洪水造成鐵路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24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5)全市發生嚴重干旱,或多個鎮、區發生特大干旱;

                  (6)后龍河水庫蓄水總量降至1018萬立方米以下、718萬立方米以上(以上不含本數,下同),可供水量降至800萬立方米以下、500萬立方米以上;逍遙水庫蓄水總量降至200萬立方米以下、100萬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別降至150萬立方米以下、50萬立方米以上;灣頭水庫蓄水總量降至380萬立方米以下、280萬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別降至300萬立方米以下、200萬立方米以上。

                  第2篇: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秀山華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
                  一、總則

                  1、目的

                  為了保障公司從業人員在各項目施工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雨季期間一旦施工現場出現暴雨、大風等險情時,能夠及時地進行“應急救援”,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本公司及本公司員工所造成的損失,特制訂本預案。

                  2、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重慶市防汛抗旱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編制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堅決執行國家有關防洪搶險及抗旱防暑的法令法規,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的防汛抗旱方針,確保整個施工期安全渡汛。搶險時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動,實施責任區段劃分,顧全大局,團隊協作,形成全員防汛抗旱的面。

                  三、工作目標

                  強化汛期防護,消除或降低洪汛災害事故,確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公司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組織機構:

                  總 指 揮: 胡英俊

                  副總指揮: 李 建

                  成 員: 譚 睿、張羽躍、田進國、陶 勇、張 杰、付 偉、張廷建、鄧生強

                  公司防汛指揮部值班電話: 023-********

                  2、職責:

                  (1)總指揮職責:

                  1)與公司應急求援指揮中心保持聯絡、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2)與相關的外部應急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3)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4)在應急終止后,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恢復工作;

                  5)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6)保護事故發生后的相關數據。

                  (2)副總指揮職責

                  1)協助總指揮組織和指揮場內應急操作任務;

                  2)事故現場應急操作的直接指揮和協調;

                  3)事故現場評估;

                  4)及進向場外反應操作指揮通報應急信息;

                  5)對場外的應急求援行動提出建議;

                  6)控制現場出現的緊急情況;

                  7)現場應急行動與場外反應操作指揮的協調;

                  8)負責事故求援后的現場清除工作。

                  (三)防汛應急救援各組成員及職責

                  現場搶救組:組長:張廷建,組員:公司相關部門、相關項目部負責人、班組長等。

                  安全保衛組:組長:張杰,組員:公司質安部、工程部、相關項目部管理人員、班組、保衛等。

                  醫療救護組:組長:張羽躍,組員:相關項目部管理人員及班組長、公司工程部、質安部。

                  善后處理組:組長譚睿,組員:經理室、綜合財務部、工程部、質安部相關負責人。

                  事故調查組:組長胡英俊 ,組員:組員公司部門負責人及項目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主管職能部門專家成員。

                  后勤保障組:組長:付偉 ,組員:所有項目部材料員及秀山華辰物資公司相關人員。

                  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李建 ,組員:公司部門負責人及項目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主管職能部門專家成員。

                  技術組:組長:譚睿 ,組員:經理室、質安部、工程部、總工辦、相關項目部技術員、項目經理等。

                  資金保障組:組長:張羽躍,組員會計梁思琴、出納田秀良。

                  以上各組應根據實際情況盡職盡責,若有突發事件可隨時靈活處理相關事宜,各組應保持緊密聯系,團結合作。

                  五、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汛期水害事故的應急救援模擬演練。各工程隊組員應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演練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演練預案”進行調整或者更新。

                  (2)質安部負責對相關人員進行適當的應急培訓。

                  六、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現有的施工機械如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抽水機、發電機、指揮車,以及木板、鋼管、槽鋼、方木、鐵絲、麻袋、碎石、黃砂等急救物資。

                  (2)儲備物資及救護用品:救生船、救生衣、安全繩、救生圈,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包扎紗布。

                  (3)儲備搶險工具:按搶險人數配齊十字鎬、鐵鍬、抬杠、竹筐、土箕、編織袋、長繩等搶險工具。

                  (4)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七、潛在危險性與危險目標的確定及預防

                  在工程施工中,洪澇災害引發的事故具有一定的潛在危險性,必須準確的將潛在危險性的危險目標確定出來,加以有效的預防,才能減少洪澇災害事故發生時的損失。下面將洪澇災害事故的預防措施簡單的介紹一下:

                  1、施工現場排水

                  (1)施工現場應按標準實現現場硬化處理。

                  (2)根據現場地形確定排水方向,按規定坡度挖好排水溝。

                  (3)設置連續、通暢的排水設施和其他應急設施,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排水溝。

                  (4)雨期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疏浚排水系統,確保施工現場排水暢通。

                  2、施工現場運輸道路

                  (1)臨時道路起拱5%,兩側做寬300mm、深200mm的排水溝。

                  (2)對路基易受沖刷部分,鋪石塊、焦渣、礫石等滲水防滑材料,或設涵管排泄,保證路基的穩固。

                  (3)雨期指定專人負責維修路面,對路面不平或積水現象及時修復。

                  3、基坑邊坡

                  (1)汛期前應清除溝邊堆物,減輕坡頂壓力。

                  (2)雨后應及時對基坑邊坡進行檢查,并派專人對深基坑進行測量,觀察邊坡情況,如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走動的危險征兆,應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3)加強對基坑周邊的監控,配備足夠的潛水泵等排水設施,確保排水及時,防止基坑坍塌。

                  4、腳手架工程

                  (1)遇大雨、高溫、雷擊和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停止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作業。

                  (2)大風、大雨等天氣后,組織人員檢查腳手架是否有搖晃、變形情況,遇有傾斜、下沉、連墻件松脫、節點連接位移和安全網脫落、開繩等現象,應及時進行處理。

                  (3)落地式鋼管腳手架立桿底端應當高于自然地坪50mm,并夯實整平,留出一定散水坡度,在周圍設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腳手架。

                  (4)懸挑架在汛期來臨前要有加固措施,將架體與建筑物按照架體的高度設置連接件或拉結措施。

                  5、施工用電

                  (1)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落實臨時用電的各項安全措施。

                  (2)各種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選擇較高的干燥處放置。

                  (3)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可靠的防雨措施,電焊機應加防護雨罩。

                  (4)雨期前應檢查照明和動力線有無混線、漏電現象,電桿有無腐蝕、埋設動等,防止觸電。

                  (5)雨期要檢查現場電氣設備的接零、接地保護措施是否牢靠,漏電保護裝置是否靈敏,電線絕緣接頭是否良好。

                  (6)暴雨等險情來臨之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除照明、排水和搶險用電外,其他電源應全部切斷。

                  (7)施工現場高處建筑物的塔吊、外用電梯及腳手架等高架設施,如果在相鄰建筑物的防雷裝置保護范圍以外,應按規定設置防雷裝置。

                  6、垂直運輸設備 有附墻裝置的施工電梯,要采取措施強化附墻拉結裝置。

                  7、宿舍、辦公室等臨時設施

                  (1)工地宿舍設專人負責,進行晝夜值班,每個宿舍配備不少于2個手電筒,發現險情時,要清楚記得避險路線、避險地點和避險方法。

                  (2)當地氣象部門發布惡劣天氣預報后,在以塔機高度為半徑的地面范圍內的臨建設施內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

                  (3)施工現場宿舍、辦公室等臨時設施,在汛期前應整修加固完畢,保證不漏、不塌、不倒,周圍不積水,嚴防水沖入室內。大風大雨后,應當檢查臨時設施地基和主體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應急響應

                  1、一旦發現洪汛險情,值班人員應以最快方式報告項目部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領導小組組長接到險情后立即報公司防汛領導小組,并立即組織救援人員按照預案進行搶險。

                  2、項目部防洪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救援現場,并有序地組織實施現場救援工作。成立現場指揮部,救援總指揮立即組織工程隊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對情況進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護施工便道暢通、撤離施工人員,項目部防汛應急救援各組成員各司其責,保障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進行。

                  3、當發生嚴重意外水澇災害事故時,防汛領導小組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以求得援助和指導。同時應組織全體搶險人員根據災害事故的特點,實施有效的應急措施,爭取短時間內,努力將損失和不利因素降到最小或消除。

                  4、當發生一般意外事件時,各部門按應急措施進行事件的處置,及時撤離人員和重要物資,控制和防止事件擴大,努力將損失或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

                  5、當發生重大意外事件時,各部門按應急措施進行搶險救災工作,要做到以人為本,如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需堅持以搶救人員為先,搶險物資為次。

                  九、恢復生產及應急搶險總結

                  1、搶險救援結束后,對施工現場及受災地點衍生出的疫情等次生災害進行統一消毒處理。

                  2、由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督促各部門寫出《災害情況分析報告》,并組織相關人員評審該應急預案的適應性,部分條款不適應時則予以修訂。

                  3、組織監理單位、業主、設計、咨詢等相關單位召開恢復生產會,對水澇災害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確定恢復生產應采取的質量、安全、環保等施工措施。

                  辦公室衛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1.本制度規定了辦公室衛生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要求及檢查與考核。

                  2.此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辦公室衛生的管理

                  二、定義

                  1.公共區域:包括辦公室走道、會議室、衛生間,每天由行政文員進行清掃;

                  2.個人區域:包括個人辦公桌及辦公區域由各部門工作人員每天自行清掃。

                  1. 公共區域環境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1) 保持公共區域及個人區域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2) 保持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3) 保持墻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4) 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干凈整潔。

                  5) 保持衛生間、洗手池內無污垢,經常保持清潔,毛巾放在固定(或隱蔽)的地方。

                  6) 保持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7) 垃圾簍擺放緊靠衛生間并及時清理,無溢滿現象。

                  2. 辦公用品的衛生管理應做到以下幾點:

                  1) 辦公桌面:辦公桌面只能擺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應放在個人抽屜,暫不需要的物品就擺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時清理掉。

                  2) 辦公文件、票據:辦公文件、票據等應分類放進文件夾、文件盒中,并整齊的擺放至辦公桌左上角上。3) 辦公小用品如筆、尺、橡皮檫、訂書機、啟丁器等,應放在辦公桌一側,要從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4) 電腦:電腦鍵盤要保持干凈,下班或是離開公司前電腦要關機。5) 報刊:報刊應擺放到報刊架上,要定時清理過期報刊。

                  6) 飲食水機、燈具、打印機、傳真機、文具柜等擺放要整齊,保持表面無污垢,無灰塵,蜘蛛網等,辦公室內電器線走向要美觀,規范,并用護釘固定不可亂搭接臨時線。7) 新進設備的包裝和報廢設備以及不用的雜物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予以清除。3. 個人衛生應注意以下幾點:

                  1) 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亂扔垃圾。

                  2) 下班后要整理辦公桌上的用品,放罷整齊。

                  3) 禁止在辦公區域抽煙。4) 下班后先檢查各自辦公區域的門窗是否鎖好,將一切電源切斷后即可離開。

                  5) 辦公室門口及窗外不得丟棄廢紙、煙頭、傾倒剩茶。

                  4.總經理辦公室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1) 保持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2) 保持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3) 保持墻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4) 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干凈整潔。

                  三、 檢查及考核 每天由領導檢查公共區域的環境,如有發現不符合以上要求,罰10元/次。

                  第3篇: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科學有效地組織開展全區防汛抗旱工作,加強各單位的聯系與協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強降雨等自然災害給我區生產生活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區正常運行和交通順暢。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防洪抗旱應急預案》、《河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南省黃河防汛條例》、《河南省實施細則》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jj區范圍內洪澇旱災及相關防御工程設施險情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四)工作原則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主要職責

                  (一)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jj區設立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在省、市防指和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組織指揮、統籌協調、督查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區防指指揮長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執行副指揮長由常務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區人武部部長,分管水利、城管工作副區長,區應急局局長,惠金河務局局長,區農委主任,區城管局局長擔任。成員由承擔防汛抗旱任務區直部門、人武部、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隊、各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組成。

                  區防指下設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指辦),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惠金河務局局長、區農委、區城管局兼任副主任。

                  區防指設區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公室,負責相關領域防汛組織協調工作。jj黃河防汛辦公室,設在惠金河務局(花園口),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區內河防汛辦公室,設在區農委,農委主任擔任辦公室主任;區城市防汛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

                  (二)區防指職責

                  負責研究制訂轄區防汛抗旱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機制,及時發布氣象預警信息和防汛應急響應等級,及時掌握汛情、災情,組織指揮救災搶險、人員轉移和災中、災后的恢復處置,做好防汛抗旱物資及有關協調工作。

                  (三)區防指辦職責

                  在區防指領導下,承擔區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防汛抗旱的法規、政策及國家防總和省、市防指的決定、調度指令;編制本地區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組織擬定、實施重點河段、水利工程防洪搶險預案;組織防汛抗旱檢查,建立旱情測報系統,督促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工作。組織督促完成度汛應急工程和水毀工程修復,督促完成重點清障任務;掌握汛情、旱情、災情和水利工程的運行狀況,及時研究提出實施防洪抗旱調度意見,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加強同有關部門的聯系,督促各行業做好防汛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使用管理和防汛抗旱資金的申請、管理工作;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汛報汛通信和報警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防汛抗旱宣傳,總結推廣防汛抗旱工作經驗。

                  (四)區防指領導成員職責

                  依據金防指〔2020〕1號《鄭州市jj區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調整jj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的通知》中附件1《jj區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成員職責》而定。

                  (五)區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汛防洪工程設施和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具體職責依據金防指〔2020〕1號《鄭州市jj區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調整jj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的通知》中附件2《jj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而定。

                  (六)基層防汛組織

                  各社區(村組)和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基層防汛抗旱體系建設要求,明確職責和人員,在區防指和各街道辦事處領導下,做好本行政區域和本單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三、監測預報預警

                  農業農村、城管、自然資源部門和惠金河務局應加強對暴雨、洪水、地質災害、旱情的監測收集和預報,將結果報送區防指,并按權限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遭遇重大災害性天氣時,應加強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并對未來可能發展趨勢及影響作出評估,將評估結果報區防指辦。

                  區應急、農業農村、城管部門和黃河河務部門實現氣象監測預報預警服務信息共享共用;面向公眾聯合發布有關災害預警信息。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區域內河流水文監測,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及時發布河湖洪水和干旱信息,水利工程險情按照有關預案及時發布預警。

                  城管部門負責管理范圍內市政、道路、環衛等設施的防汛排澇、搶險救援工作,及時發布相關積澇信息。

                  自然資源部門組織與防汛有關的地質災害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

                  建立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定期會商制和日報制。區防指在汛前、汛后組織定期會商,必要時根據防汛形勢隨時會商;汛期,應急部門每日收集上級防指通報的情況和預報成果并及時發布,農業農村、城管、自然資源部門每周一次向防指報告監測、預報、預警、調度信息。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報送,必要時由區防指組織會商。啟動應急響應后,按響應行動規定報送。

                  四、事件分級與應急響應

                  按照水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應急響應行動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應急響應等級與防汛抗旱預警等級相對應。水旱災害事件發生后,區防指應按照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同時報告上級防指。當發生本預案規定的事件時,區防指啟動應急響應,區防指應急響應級別不得低于市級應急響應級別。

                  (一)事件分級應急響應機制和程序

                  根據汛情和旱情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區防汛抗旱應急響應分為4級。

                  4.1.1一般(Ⅳ)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一般(Ⅳ)級(藍色預警)事件:

                  (1)預報黃河花園口站可能或已經發生4000~6000立方米每秒洪水;轄區內灘區淹沒灘區面積達四分之一;馬渡下延102~106壩受河勢影響,工程可能發生較大險情,如坦石坍塌險情(坦石入水2米以上),壩基坍塌險情(坦石與壩基同時滑塌入水2米以上)等,危及防洪安全。

                  (2)氣象臺發出暴雨藍色預警信號,預計未來12小時內地區降雨將達到50mm以上,或局部降雨量將達到100mm以上。城區部分道路和低洼地區出現積水,地下工程設施、涵洞出現積水,部分涵洞斷行。

                  (3)水利工程發生堤壩局部裂紋、管涌、滲水或閘門啟閉失效等一般險情。

                  (4)賈魯河、魏河、索須河故道等主要河道水位迅速上漲、流速加快,接近警戒水位或局部出現排水阻礙,觀光平臺、步道漫水且水位繼續上漲。干流堤防發生滑坡、管涌等一般險情,或主要支流堤防發生一般險情。

                  (5)泥石流易發區前期土壤含水量達到半飽和狀態,一小時降雨量達到30mm以上或日降雨量可達到100mm以上,預計將要發生一般泥石流和地質災害(啟動條件另行規定)。

                  (6)全區發生輕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積占總耕地面積的20-30%,或因旱臨時飲水困難人數達1萬人,或連續16-30天未降雨(啟動條件另行規定)。

                  (7)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認為應該啟動Ⅳ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4.1.2、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時,由區防指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防汛會商與組織:區防指副指揮長組織城管、農委、惠金河務局等部門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汛情發展變化,加強防汛工作的指導,會商情況通報防指成員單位,要求做好防汛和搶險準備。

                  (2)防汛值班:區防指各成員單位主管防汛副職帶班、防汛業務科室專業人員值班,區防指辦電話聯系有關街道、部分防汛指揮機構,進行動員部署,傳達區防指指令。

                  (3)街道、部門值班人員密切關注和了解雨、水、工、險、災情和天氣變化情況,黃河和其他內河流經的街道派出堤防巡查人員,隨時向區防指辦報告水位、堤防有關情況,惠金河務局、區農委、區城管局收集河流水文、城市積水情況,及時報區防指辦匯總分析。

                  (4)區防指辦和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公室通知搶險救援隊伍完成防汛搶險準備工作,主要搶險救援力量要處于待命狀態。

                  (5)區防指副指揮長坐鎮防指辦指揮統籌,防指各領導成員按責任分工到現場部署指導防汛措施落實情況、組織搶險救援,區防指辦及時傳達防指領導指示至前線組織搶險救援的指揮人員。根據指揮長指令,區防指執行副指揮長、副指揮長現場指揮搶險救援。

                  (6)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后,區防指辦及時向市防指辦報告情況,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

                  (7)區防指根據汛情進展情況,宣布解除Ⅳ級應急響應。

                  (8)相關街道辦事處響應要求:相關街道辦事處由防指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具體安排防汛工作,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堤,及時控制險情;通知各社區(村)、轄區各單位做好防汛準備工作;聯系救援隊伍,根據預案組織布防、搶險;聯系可能受到洪水影響、危及群眾生命安全的社區、村(組)、單位,做好撤離準備,并建立可靠的無線聯絡方式,落實撤退路線、臨時安置點等,必要時派出救援組駐守;將汛情、險情處置情況及時上報區防指辦。

                  4.2.1、較大(Ⅲ)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較大(Ⅲ)級(黃色預警)事件:

                  (1)預報黃河花園口站可能或已經發生6000~8000立方米每秒洪水;轄區內灘區淹沒灘區面積達二分之一;黃河堤(重點防平工段)臨河堤坡,受洪水長時間浸泡,可能發生較大險情,如坍塌險情(堤坡坍塌堤高1/2~1/4)等;或馬渡險工可能發生重大險情,如壩基坍塌險情(根坦石與壩基土同時沖失)、漫溢(裹護段壩基沖失)。

                  (2)水利工程發生滑坡、溢漫、管涌等較大險情。

                  (3)賈魯河、魏河、索須河故道等主要河道重要河段接近、超過警戒水位且繼續上漲,堤防較大范圍發生滑坡、管涌等較大險情或主要支流堤防發生較大險情。

                  (4)氣象部門發布暴雨黃色預警(未來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mm以上;或者已達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城區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區積水深度達到20cm,部分立交橋下積水深度達到30cm。

                  (5)泥石流易發區前期土壤含水量達到半飽和狀態,預報一小時降雨量達到50mm以上或日降雨量可達到150mm以上,預計將要發生較大泥石流和地質災害(啟動條件另行規定)。

                  (6)全區發生中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積占總耕地面積的30-40%,或因旱臨時飲水困難人數達2萬人,或連續30-45天未降雨(啟動條件另行規定)。

                  (7)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認為應該啟動Ⅲ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4.2.2、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區防指辦公室根據天氣預報、雨水情、災險情提出啟動建議,并報市防指,由區防指下達指令或根據市防指指令,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防汛會商與組織:區防指指揮長、執行副指揮長組織應急、農委、城管、自然資源、惠金河務局、公安等部門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汛情發展變化,加強防汛工作的指導,并將情況通報防指成員單位和各街道辦事處;區防指辦和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街道防汛工作,并視情發布《汛情通報》和預警信息。

                  (2)防汛值班:區防指副指揮長領班,和區防指辦建立電話、電臺聯系通道,區防指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帶班、防汛業務科室負責人值班,加強對值班人員的優化調度,增加值班力量,密切關注雨、水、工、險、災情和天氣變化情況,隨時向區防指辦報告有關情況。

                  (3)救援力量準備:區防指辦和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公室通知搶險救援隊伍完成防汛搶險準備工作,主要搶險救援力量要處于待命狀態,區防指辦和市防指辦、區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隊、專業救援隊伍建立可靠聯系渠道,完成民兵初步動員、做好裝備征調運輸準備,水上救援力量、大型工程裝備完成部署,根據搶險需要,向市防指辦提出增援力量需求。搶險主要預備力量,裝備、物料部署到位。

                  (4)區防指執行副指揮長坐鎮指揮統籌,防指各領導成員按責任分工到現場部署指導防汛措施落實情況、組織搶險救援,黃河、內河、城市完成專業指揮部組建,區防指辦及時傳達防指領導指示至各專業指揮部、前線組織搶險救援指揮人員。區防指指揮長、副指揮長趕赴關鍵險情現場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5)應急調度:區防指根據災、險情的嚴重程度和相關調度規程,充分做好人、財、物等調度運用工作。區財政局申請啟動一定數量的防汛、救災預備金;區級防汛物資倉庫、救災物資倉庫做好物資出庫發放和運輸準備。相關街道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和有關規定,調用本級人、財、物,用于搶險救援和撤離群眾安置。

                  (6)區防指辦開設區防指辦和各專業指揮部、前線指揮部之間的無線聯絡通道,應急通信指揮車待命,主要搶險救援現場和區防指辦建立衛星電話通聯。

                  (7)區防指根據市防指指令或根據災情進展情況升降應急響應級別。

                  (8)相關街道辦事處工作要求:相關街道辦事處由主要負責同志主持會商,落實區防指指令,具體安排轄區防汛工作,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堤,及時控制險情,領導班子成員應按照分管、分包劃分到分管的社區、村組組織指揮防汛工作;聯系各社區(村),通知轄區各單位做好防汛準備工作;聯系、動員救援隊伍,根據預案組織布防、搶險;聯系可能受到洪水影響、危及群眾生命安全的社區、村(組)、單位,做好撤離準備,并建立可靠的無線聯絡方式,落實撤退方式、路線、安置地點、生活保障,派出救援組駐守,做好逐戶組織撤退的準備工作;將汛情、險情處置情況及時上報區防指辦,并根據情況請求區防指調派衛生防疫、水上救援、大型排澇裝備、救災物資等救援力量(裝備)。

                  4.3.1、重大(Ⅱ)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重大(Ⅱ)級(橙色預警)事件:

                  (1)預報黃河花園口站可能或發生8000~15000立方米每秒洪水;轄區內灘區淹沒灘區面積達三分之二;黃河堤(重點平工段)臨河堤坡,受洪水長時間浸泡,可能發生重大險情,如裂縫險情(貫穿橫縫、滑動性縱縫)等;滑坡險情(滑坡長50米以上)等,危及堤防安全。

                  (2)水利工程發生潰壩、決口等重大險情。

                  (3)賈魯河、魏河、索須河故道等主要河道重要河段接近保證水位,且水位可能繼續上漲;干流一般河道、主要支流發生重大險情,可能造成潰堤、決口、倒閘等多處重大險情和災情。

                  (4)氣象部門發布暴雨橙色預警(未來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mm以上;或者已達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城區道路大范圍積水,積水深度在30cm以上,部分立交橋下積水深度可能達到50cm。

                  (5)泥石流易發區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飽和狀態,預報一小時降雨量達到50mm以上或日降雨量可達到200mm以上,預計將要發生重大泥石流和地質災害(啟動條件另行規定)。

                  (6)全區發生重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積占總耕地面積的40-50%,或因旱臨時飲水困難人數達4萬人,或出現連續干旱45-60天(啟動條件另行規定)。

                  (7)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認為應該啟動Ⅱ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4.3.2、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根據省、市防指指令或經區防指辦綜合評估后,報請區防指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防汛會商與組織:區防指指揮長主持應急、農委、城管、自然資源、惠金河務局、公安、財政、民政等部門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汛情發展變化,加強防汛工作的指導,并將情況通報防指成員單位和各街道辦事處;區防指辦和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街道防汛工作,發布《汛情通報》和預警信息。

                  (2)防汛值班:區防指執行副指揮長、副指揮長24小時帶班,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公室組建專業指揮部,并按照大洪水值班要求,加強值班力量并和氣象、水利專家建立熱線聯系,區防指辦和各專業指揮部建立電話、電臺、衛星電話聯系通道,區防指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帶班,分管防汛領導、業務科室負責人值班,各成員單位、各街道辦事處進入緊急狀態,全面動員,值班、應急兩組同時值守,密切關注雨、水、工、險、災情和天氣變化情況,隨時向區防指辦報告有關情況。

                  (3)救援力量準備:區防指辦和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公室通知搶險救援隊伍完成防汛搶險準備工作,主要搶險救援力量集結待命,區防指和區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隊、專業救援隊伍和群眾搶險隊伍指揮機構組建前線聯合指揮部,完成基干民兵動員和裝備征調歸攏工作,水上救援力量、大型工程裝備完成關鍵部位部署,根據搶險需要,向市防指提出增援力量需求,請求解放軍、武警部隊增援。搶險主要方向預置力量,裝備、物料部署到位,征調通信、燃料、后勤保障力量到位。

                  (4)區防指執行副指揮長坐鎮指揮統籌,區防指成員單位派員到區防指辦集中辦公,防指各領導成員按責任分工到一線部署指導防汛措施落實、組織搶險救援,城市、內河、黃河專業指揮部按照分工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區防指辦及時傳達防指領導指令至各專業指揮部、前線組織搶險救援指揮人員和各街道辦事處。

                  (5)在黃河防汛進入Ⅱ級應急響應后,區防指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黃河防汛指揮部,駐守黃河防汛指揮中心,組織指揮黃河防汛搶險救援。

                  (6)應急調度:區防指根據災、險情的嚴重程度和相關調度規程,充分做好人、財、物等調度運用工作。區財政局申請啟動保障救災救援的防汛、救災預備金;區級防汛物資倉庫、救災物資倉庫提前預置物資、預建受災群眾安置點。相關街道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和有關規定,調用本級人、財、物,用于搶險救援和撤離群眾安置。

                  (7)區防指辦開設和各專業指揮部、前線指揮部、各街道辦事處之間的無線聯絡通道,應急通信指揮車保障主要方向,主要搶險救援現場和區防指辦建立衛星電話通聯。

                  (8)區防指根據省、市防指指令升降應急響應級別。

                  (9)必要時,由區政府依法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采取交通管制、砍伐林木等果斷措施,全區范圍內調用物資、工具、人員投入防汛工作,避免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宣布進入緊急防汛狀態并報市防指備案。

                  (10)相關街道工作要求:相關街道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落實區防指指令,具體安排轄區防汛工作,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堤,及時控制險情;領導班子成員應按照分管、分包到分管的社區、村組組織指揮防汛工作;組織社區(村)、轄區各單位做好防汛搶險工作;聯系、動員、集結、預置救援隊伍,根據預案組織布防、搶險、疏散;預判可能受到洪水影響、危及群眾生命安全的社區、村(組)、單位,組織撤離至安全地帶并組織基本生活保障,對可能受到洪水威脅的社區、村組、單位,落實撤退方式、路線、安置地點和生活保障措施,派出救援、保障、穩定組駐守;將汛情、險情處置情況及時上報區防指辦,并根據情況請求區防指調派衛生防疫、水上救援、大型排澇裝備、救災物資等救援力量(裝備),緊急情況可報區防指指揮長,決定調派增援力量。

                  4.4.1、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特別重大(Ⅰ)級(紅色預警)事件:

                  (1)預報黃河花園口站可能或發生15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轄區內黃河灘區全部漫灘進水;黃河堤防(重點平工段)臨河堤坡,受洪水長時間浸泡,可能發生重大險情,如風浪淘刷險情(堤坡淘刷坍塌高度1.5米以上)、滑坡險情(滑坡長50米以上)等,面臨決口危險,危及堤防安全。

                  (2)水利工程發生潰壩、超標準洪水等特大險情。

                  (3)賈魯河、魏河、索須河故道等主要河道及城區主要河道出現超標準洪水,且水位可能繼續上漲。重要河道已經或可能發生決口、潰堤、倒閘等多處重大險情和災情。

                  (4)氣象部門發布的暴雨紅色預警(未來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mm以上;或者已達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城區主要道路大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區積水深度可能達50cm以上,大部分立交橋下積水深度可能達100cm以上。

                  (5)泥石流易發區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經達到飽和狀態,預報一小時降雨量達到50mm以上或日降雨量可達到200mm以上,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泥石流和地質災害(啟動條件另行規定)。

                  (6)全區發生特大干旱,受旱耕地面積占總耕地面積的50%,或因旱臨時飲水困難人數超過8萬人,或出現連續干旱60天以上,城市供水水源因干旱受到嚴重影響(啟動條件另行規定)。

                  (7)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認為應該啟動Ⅰ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4.4.2、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特別重大(Ⅰ)級事件時,根據國家防總和省、市防指指令,或經區防指研究、綜合評估后,由區防指指揮長宣布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防汛會商與組織: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區級領導、區防指成員單位和駐我區重要單位進行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汛情發展變化,加強防汛工作的指導,并將情況通報防指成員單位和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區防指辦和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街道防汛工作,發布《汛情通報》和預警信息。

                  (2)防汛值班:區防指執行副指揮長、副指揮長24小時帶班值守,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公室專業指揮部駐守值班,并按照特大洪水值班要求,加強值班力量,區防指辦聯系氣象、水利專家駐守,區防指辦和各專業指揮部建立電話、電臺、衛星電話聯系通道,區防指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帶班,分管防汛領導、業務科室負責人值班,各成員單位、各街道辦事處進入緊急狀態,全面動員,停止休假,值班、應急兩組同時值守備勤,密切關注雨、水、工、險、災情和天氣變化情況,隨時向區防指辦報告有關情況。

                  (3)救援力量準備:區防指辦和黃河、內河、城市防汛辦公室組織搶險救援隊伍完成防汛搶險的人員、裝備集結,區防指和區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隊、專業救援隊伍和群眾搶險隊伍指揮機構組建前線聯合指揮部,并設立針對主要方面的分指揮部,完成基干民兵集結、裝備裝車、前線預置,動員全區民兵投入防汛搶險,區內水上救援力量、大型工程裝備、排水設備、救生設備完成關鍵部位部署預置,做好搶險準備。根據搶險需要,向市防指提出增援力量需求,請求解放軍、武警部隊增援。搶險主要方向預置力量,裝備、物料部署到位,征調通信、燃料、后勤保障力量到位。

                  (4)區防指執行副指揮長坐鎮指揮統籌,區防指成員單位派員到區防指辦集中辦公,區級領導、防指各領導成員按責任分工到一線部署指導防汛措施落實、組織搶險救援,黃河、內河、城市專業指揮部按照分工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區防指辦及時傳達防指領導指令至各專業指揮部、前線組織搶險救援指揮人員和各街道辦事處。

                  (5)在黃河防汛進入Ⅰ級應急響應后,區防指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黃河防汛指揮部,駐守黃河防汛指揮中心,組織指揮黃河防汛搶險救援。

                  (6)應急調度:區防指根據災、險情的嚴重程度和相關調度規程,充分做好人、財、物等調度運用工作。區財政局啟動保障救災救援的防汛、救災預備金;區級防汛物資倉庫、救災物資倉庫提前預置物資、預建受災群眾安置點,區防指、區應急局請求市防指、市應急局緊急調配防汛、救災物資。相關街道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和有關規定,調用本級人、財、物,用于搶險救援和撤離群眾安置。

                  (7)區防指辦開設和各專業指揮部、前線指揮部、各街道辦事處之間的無線聯絡通道,應急通信指揮車保障伴隨區防指指揮長指揮關鍵部位搶險救援,主要搶險救援現場和區防指辦建立衛星電話通聯。

                  (8)區防指根據國家防總、省、市防指指令升降應急響應級別。

                  (9)必要時,由區政府依法宣布我區進入緊急防汛期,采取交通管制、砍伐林木等果斷措施,全區范圍內調用物資、工具、人員投入防汛工作,避免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報市防指備案。

                  (10)相關街道工作要求:相關街道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落實區防指指令,具體安排轄區防汛工作;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堤,及時控制險情,領導班子成員應按照分管、分包劃分到分管的社區、村組組織指揮防汛工作,組織各社區(村)、轄區單位做好防汛搶險工作;聯系、動員、集結、預置救援隊伍,根據預案組織布防、搶險、疏散;預判可能受到洪水影響、危及群眾生命安全的社區、村(組)、單位,組織撤離至安全地帶并組織基本生活保障,對可能受到洪水威脅的社區、村組、單位,落實撤退方式、路線、安置地點和生活保障措施,派出救援、保障、穩定組駐守,并調派救生裝備,向群眾配發;及時將汛情、險情處置情況及時上報區防指辦,并根據情況請求區防指調派衛生防疫、水上救援、大型排澇裝備、救災物資等救援力量(裝備),緊急情況可報區防指指揮長,決定調派增援力量、調配救生、搶險器材和生活保障物資。

                  (二)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主要災害種類分為五類:河流洪水、泥石流及地質災害、水利工程險情、城市內澇、干旱災害,針對不同災害種類,應根據響應等級,進行分類應急處置。

                  1.河流洪水

                  (1)按洪水調度方案調度水利工程。

                  (2)當河流水位接近、超過警戒水位時,區防指及有關單位應結合實際組織人員巡堤查險。

                  (3)當預報河流洪水接近或超過保證水位時,區防指及有關單位應做好物資裝備、人員隊伍搶險準備。

                  (4)組織危險區域人員轉移避險。

                  (5)根據街道防指請求,區防指組織協調、調動防汛搶險物資和救援力量。

                  2.泥石流及地質災害

                  當上級氣象部門發布突發性強降雨預報或區城管、住建、自然資源部門監測到可能致災的降雨,區防指:

                  (1)組織加強巡查監測,及時預警。

                  (2)迅速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劃定泥石流災害和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警示標識,組織受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轉移避讓,確保人員安全。

                  (3)災情發生后,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

                  3.水利工程險情

                  (1)區防指辦立即向區防指指揮長和上級防指報告。

                  (2)發布預警,組織人員疏散轉移,并實施交通管控。

                  (3)全力組織搶險,必要時可請求上級支援。

                  (4)加強險情判斷,必要時做好棄守準備。

                  (5)當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出現險情,區防指辦會同區農委派出技術專家赴現場指導搶險救援工作。

                  (6)根據街道防指請求,區防指組織協調、調動防汛搶險物資和救援力量。

                  4.城市內澇

                  (1)開展城市低洼積水地區的排澇搶險,抽調大功率水泵進行抽排水。

                  (2)組織應急救援搶險,實施危險區域、危險地段人員安全轉移,進行臨時安置。

                  (3)加強城市河道防汛排澇調度,有效降低內河水位。

                  5.干旱災害

                  (1)加強抗旱水源調度和用水管理。

                  (2)采取開源節流、限水調水、應急送水,實施跨流域(區域)引調水等措施

                  (3)條件許可時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三)信息發布及報送

                  防汛抗旱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汛情、險情、旱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信息,由區防指統一審核和發布。在發布重要災情、險情信息前必須提前報告上級防指,涉及人員傷亡的應提前報告市防指。區防指各成員單位、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各級應急響應的具體要求,及時報送預警信息、工作動態。對突發的災情、險情,特別是涉及人員傷亡的要第一時間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四)應急響應變更和結束

                  (1)區防指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趨勢和對我區的影響變化情況以及上級防指應急響應等級調整,適時調整區應急響應等級。

                  (2)當洪水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區防指報區政府同意,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

                  (3)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4)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區防指應指導有關街道、部門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結束Ⅳ級應急響應:由區防指辦報請區防指指揮長或執行副指揮長簽署指令后,宣布結束。

                  結束Ⅲ級應急響應,根據市防指指令或經區防指會商后,由區防指指揮長簽署指令后,宣布結束。

                  結束Ⅱ級以上應急響應:應根據上級防指指令或經區防指研究決定后,由區防指指揮長簽署指令后,宣布結束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五、災后處置和應急保障

                  發生重大災情時,區政府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衛健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災害過后,區防汛抗旱各成員部門、街道應及時查清、匯總防汛抗旱搶險物料的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抗旱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六、預案管理

                  區防指成員單位和街道防指應根據本預案和街道實際或部門職責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當防汛抗旱相關法律法規被修改,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在實際應對和實戰演習中出現新的問題、新的情況時,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本預案實施后,區防指組織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4篇: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 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 保

                  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 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突

                  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國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突發性水

                  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 泥石流、滑坡災害)、臺風暴潮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 風暴潮、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 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黨的十R大”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

                  實黨的十R大,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 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的現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 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 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 戰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 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 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 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

                  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 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國務院設立國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流域 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 作。有關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負責本單位防汛抗旱

                  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以下簡稱國家防總)負責領導、組織全國的防 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國家防總辦公室設在水利部。 國家防總主要職

                  責是擬訂國家防汛抗旱的政策、 法規和制度等,組織制訂大江大河防御 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 及時掌握全國 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 統一調控和調

                  度全國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 并 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長江、黃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設立流域防汛總指揮部, 負責指揮所 管轄范圍內的防汛抗旱工作。 流域防汛總指揮部由有關省、 自治區、直 轄市人民政府和該江河流域管理機構的負責人等組成, 其辦事機構設在 流域管理機構。

                  有防汛抗旱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 在上級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 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當地駐軍、人民武

                  裝部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水利部門所屬的各流域管理機構、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施工單位以及水 文部門等,汛期成立相應的專業防汛抗災組織, 負責本流域、本單位的 防汛抗災工作;有防洪任務的重大水利水電工程、 有防洪任務的大中型 企業根據需要成立防汛指揮部。 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 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

                  3.1.1 氣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級氣象、水文、海洋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 并

                  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 和風暴潮災害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 通知有關區域做

                  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 及時上報 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2小時內報到國家防總,重要站點的水情應 在30分鐘內報到國家防總,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

                  據。

                  3.1.2 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級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 并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同 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閘等發生重大險情應 在險情發生后4小時內報到國家防總。

                  當堤防和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 以

                  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 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 并 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 同時向上級堤防管理部門和同

                  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有管轄權的防汛抗旱 指揮機構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 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防汛抗旱指揮 機構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下游 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報告。大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 4小時內上報到國家防

                  總。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 應提早

                  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 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

                  時間。

                  3.1.3 洪澇災情信息

                  (1)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

                  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 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 損失。

                  (2) 洪澇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

                  災情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收集動態災情, 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 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 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

                  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 4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 到國家防總,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 供準確依據。

                  (3)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 旱情信息

                  (1)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 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農田土壤

                  墑情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

                  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受旱情況。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 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 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

                  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 加強防

                  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 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

                  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 在有堤防防護的大中城市及時封閉穿越堤防的輸排水管道、 交通路口和

                  排水溝;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 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江河湖庫和城市防洪預案、臺風暴潮防

                  御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 方案、蓄滯洪區安全轉移預案、山區防御山洪災害預案和抗旱預案、 城

                  市抗旱預案。研究制訂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 針對江河堤防險工險段,還要制訂工程搶險方案。

                  (5) 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

                  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 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蓄滯洪 區的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 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 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 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8) 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湖泊、 水庫、灘涂、人工水道、蓄滯洪區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 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322 江河洪水預警

                  (1) 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各級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 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位、 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 為預警 提供依據。

                  (2)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 確定洪水預警區域、 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 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

                  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323 漬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 原則,確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 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并做好排 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洼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 財產。

                  324 山洪災害預警

                  (1) 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 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 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系, 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 凡有山洪災害的地方,應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組織國土資源、水 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繪制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 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 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 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

                  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 加強巡邏。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 一旦發 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本地防汛抗旱 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 臺風暴潮災害預警

                  (1) 根據中央氣象臺發布的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信息,

                  省級及其以下有關氣象管理部門應密切監視, 做好未來趨勢預報,并及

                  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2) 可能遭遇臺風襲擊的地方,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加強值班, 跟蹤臺風動向,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

                  (3) 水利部門應根據臺風影響的范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主要湖泊

                  和河道堤防管理單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單位應組織人員分析 水情和臺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 預報將受臺風影響的沿海地區,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通

                  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臺風工作。

                  (5) 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

                  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組織船只回港避

                  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第5篇: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2工作職責 2.3防汛現場指揮機構組成及其職責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2預防預警行動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2I級應急響應 4.3II級應急響應 4.4III級應急響應 4.5IV級應急響應 4.6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7信息報送和處理 4.8救災指導 4.9應急響應結束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 5.2隊伍保障 5.3物資資金保障 5.4交通運輸保障 5.5災民安置及醫療治安保障 5.6通信保障 5.7技術保障 5.8宣傳及培訓演習 6新聞報道 6.1新聞報道原則 6.2新聞審查 7善后工作 8預案管理與更新 附件名詞術語解釋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預防和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全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XX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XX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XX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防汛抗旱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公眾參與、軍民結合的工作機制。

                  防汛工作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抗旱工作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最大限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需求。

                  堅持依法防洪抗旱,以人為本,科學防控,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務全局利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實現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設立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區防指下設長江防汛指揮部、城區防汛指揮部,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設立鄉(街道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2.1.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區防指由區委書記任政委,區長任指揮長,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人武部有關負責同志、區水利局局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總工會、區發展改革委、區教育體育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住建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衛健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局、區市政環衛管理中心、區檢察院、區法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XX分局、市生態環境局XX分局、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市交警二大隊、區消防救援大隊、市長江河道管理處一分處、市長江河道管理處二分處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辦)設在區應急管理局。

                  2.1.2長江防汛指揮部 長江防汛指揮部由分管水利的區領導任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區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擔任。其辦公地點設在市長江河道管理處二分處馬窩所。

                  2.1.3城區防汛指揮部 城區防汛指揮部由分管區市政環衛管理中心的副區長任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區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擔任。其辦公地點設在區市政環衛管理中心。

                  2.2工作職責 2.2.1區防指職責 在市防指指導和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全區的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擬定全區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全區長江堤防、江心洲、外護圩、內圩千畝以上重點圩口防御洪水方案和跨鄉、鎮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區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水資源,組織災后水毀修復及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2.2.2區防辦職責 承辦區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收集、掌握、上報和發布雨、水、災情信息;提出組織召開汛情旱情會商建議,傳達區防指指令并監督實施;根據區防指決策,具體統一調度全區骨干防汛抗旱工程;指導、督促各鄉制定和實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預案;指導、檢查、督促受澇地區開展排澇;督促指導各地清除河流、湖泊、行蓄洪區范圍內阻礙行洪的障礙物;負責區級防汛抗旱物資的監管和調撥;組織、指導防汛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隊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全區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等。

                  2.2.3長江防汛指揮部職責 長江防汛指揮部負責XX區江堤防守段防汛抗洪工作,落實區防指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組織協調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洪工作。

                  2.2.4城區防汛指揮部職責 城區防汛指揮部負責城區防汛排澇工作,落實區防指防汛工作部署及下達的任務,組織協調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洪工作。

                  2.2.5區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做好區直部門的相關協調工作。

                  區紀委監委負責檢查監督參加防汛抗旱的國家工作人員履行防汛抗旱職責、執行防汛抗旱紀律情況。

                  區人武部根據汛情、旱情需要,負責組織協調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抗洪搶險,轉移營救危險地區群眾,以及抗旱應急送水等防汛抗旱緊急任務。需要部隊支持時,配合區防指向上級申請部隊參加抗洪搶險。

                  區委組織部負責督查各級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責任制落實情況,掌握黨政領導干部在組織抗洪搶險、抗旱和救災工作中履行職責及遵守防汛抗旱紀律情況。

                  區委宣傳部負責把握全區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及時協調、指導新聞單位做好防汛抗旱宣傳報道工作,做好防汛抗旱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提高公眾的防汛抗旱意識。

                  區總工會負責組織各級工會積極參與防汛抗洪搶險,鼓勵各分工會慰問災區受難群眾、避難人員、搶險人員等。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防汛抗旱設施規劃建設和重大項目的前期協調工作以及災后重大修復重建工程項目的協調工作。

                  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各學校防御暴雨臺風工作,及時向各學校發布暴雨臺風信息,督促各類學校視水情雨情作出停課或調課決定,做好師生防災避險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全區工業企業的防汛及工業企業災害損失統計、核實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救災捐贈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受災群眾做好相關救助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籌集防汛抗旱資金,按照區防指確定的分配方案,及時下撥各級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區人社局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共同監督管理參加抗洪搶險的人員,并按規定實施獎懲。

                  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局負責局系統和所屬交通設施的防風抗旱工作;組織修復水毀公路和及時協調、疏通航道,保障防汛期間全區公路、航道暢通,滿足和保障防洪搶險需要;負責及時征調、組織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掌握農業洪澇、旱災情況,負責農業生產救災指導和技術服務,做好災后農業生產自救和生產恢復工作,及時向區防指提供農業水旱災害損失和救災情況。

                  區水利局負責其所管理的排澇泵站等水利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指導全區做好水利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組織編制洪水干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應組織實施;組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指導水毀水利工程修復工作。

                  區商務局負責本行業所轄企事業單位的安全度汛和抗洪搶險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協調做好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汛情緊急情況下,完成區防指下達的調運搶險物資指令,確保搶險物資調取便利。

                  區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抗洪搶險、抗旱救災中的醫療救護和災區衛生防疫工作;災害發生后,及時向區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組織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臺風防御工作;負責核查、發布災情信息;負責監督、指導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檢查,防范洪澇災害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水旱災害的救災捐贈工作,根據區防指的指令,負責生活救災物資和款物分配;及時向區防指提供水旱災害損失和救災情況。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汛期間轄區內各類市場(含農貿市場)經營秩序監管工作,確保市場穩定。

                  區城管局負責臺風影響期間戶外廣告牌、燈箱、等高空設施,以及人口密集區渣土、垃圾堆場的監管,督促有關單位做好防汛防臺風工作。

                  區市政環衛管理中心負責XX區城市排澇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XX區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組織、監督指導XX區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排澇、防臺風工作,按區防指要求做好XX區城區湖泊預排、水位預降;組織、監督指導XX區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XX分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XX分局在市生態環境局的支持下負責全區水環境質量應急監測,做好水質污染的統一監督與管理。在水污染危險期,及時向區政府、區防指報告水質狀況,防止飲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質性缺水,協調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治安分局負責汛期轄區內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確保沿江碼頭、港口及道路交通安全運行。

                  市交警支隊二大隊負責做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汛期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區消防救援大隊根據汛期、旱情需要,及時組織消防官兵擔負防汛搶險工地生活用水、重旱區抗旱應急供水等重大防汛抗旱緊急任務;根據區防指要求參與防汛搶險工作。

                  區檢察院對違反《防洪法》、破壞水利工程和設施的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準逮捕、決定逮捕和提起公訴。

                  區法院對違反《防洪法》、破壞水利工程和設施的刑事案件依法審理。

                  市長江河道管理處一分處、二分處負責城區段旱閘關閉和江堤一般險情處置技術指導。

                  2.3防汛現場指揮機構組成及其職責 當長江干流及內湖出現超警戒水位、水工程出現重大險情或其他緊急情況需要現場指揮時,組建現場指揮機構。現場指揮機構由區、鄉(街)行政負責人,參加搶險的解放軍、武警部隊負責人(有解放軍或武警參加搶險)和水利技術專家或技干等組成,技術人員負責擬訂搶險方案,行政負責人對搶險方案進行決策并組織實施。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信息 區防辦密切關注氣象部門對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當可能發生災害性天氣時,及時將最新氣象變化趨勢報送區防指和各防汛抗旱分指揮部。

                  區防辦根據水文部門提供的雨水情和墑情,及時報送水情、汛情、旱情預報。

                  3.1.2河道堤防信息 河道堤防信息主要包括:實時水位、工程運行狀況、巡堤查險有關情況(包括查險隊伍人員組成、人數、交接班等);工程出險情況(包括出險時間、地點、類別、程度、處置等情況);負責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和應急通信聯絡方式、搶險隊伍、搶險消耗物資等。

                  長江防汛指揮部、工程管理單位應隨時掌握河道堤防信息,認真做好記錄。當江水位超設防水位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負責巡堤查險并及時將情況報告所在流域防汛分指揮部和上級主管單位。當江水位超警戒水位時,由長江防汛指揮部組織民工上堤巡堤查險和防守,并及時將有關工程及防汛信息報區防指_市防辦。當長江達到警戒水位后,區防辦按每曰2時段(即8時、14時)向市防辦報告汛情、工情信息,并根據汛情發展趨勢增加報告次數。重要堤防、涵閘等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第一時間報到區防辦,區防辦在險情發生后1小時內報市防指和省防指。

                  3.1.3洪澇及旱災信息 洪澇、旱災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土壤墑情、蓄水和城鄉供水情況;災害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和影響。

                  災害發生后,各鄉(街道辦)應及時向區防指報告災情。區防指應及時收集洪澇、旱災情動態信息,按規定報區政府和市防指,重大防汛抗旱行動情況應及時上報。對有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須按規定程序核實后上報。重大災情,區防指在災害發生后2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區政府和市防指,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續報。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搶險隊伍,維護工程設施,儲備物資設備,修訂完善預案,保證通信暢通。

                  3.2.2氣象預警 當預報有災害性天氣發生時,根據氣象主管部門預測,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當預報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 區防指應提早預警,通知各分指揮部和相關單位做好應對準備。

                  3.2.3洪水災害預警 (1)當河道、湖泊水位達到警戒水位后,區防指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汛情信息。當河道、湖泊水位接近保證水位,堤防、涵閘等發生重大險情時,區防指可視情依法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2)當河道堤防及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重大險情時,水工程管理單位或現場所在地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區防指和水工程主管部門報告,當地政府應迅速成立現場搶險指揮機構,負責組織搶險。

                  3.2.4城市內澇預警 當氣象部門預報強降雨可能發生城市積澇時,城區防汛指揮部應提前預警,通知相關單位做好城市低洼地帶、積水易澇區的排澇工作。

                  3.2.5行蓄洪區預警 當預報行蓄洪區達到規定運用水位時,區及當地鄉政府應按有關規定啟動行蓄洪區運用預案,做好群眾、重要物資安全轉移準備。區及所在地防汛指揮機構接到分洪命令后,應立即組織人員轉移、撤離和安置,做好分洪閘的開啟或口門爆破等準備工作。

                  3.2.6臺風暴雨災害預警 根據氣象部門的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降壓等)趨勢預報,對可能造成災害的臺風暴雨,區防辦應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速度和臺風暴雨的量級和雨區分布等信息,及早傳達給可能遭受災害的鄉(街道辦)、區防指,并報告區政府。臺風影響臨近時及時將有關信息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平臺向社會發布。

                  區防指以及各鄉(街道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加強值班,密切關注臺風動向,同時區防指組織區民政局、區水利局、區應急局、區市政環衛管理中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XX分局等部門會商,并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

                  水利部門應根據臺風影響的范圍,及時通知各排灌站和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做好防范工作。各泵站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臺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排措施。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成員單位應按各自職責,加強對城鄉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3.2.7干旱災害預警 各級防指及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掌握實時旱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影響范圍及程度,采取相應預警措施,區防指視情通過有關方式發布旱情信息。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參照《XX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

                  4.1.2應急響應的主體為區防指和各鄉(街道辦)防汛抗旱指揮部。

                  4.1.3進入汛期、旱期,區、鄉(街道辦)防指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跟蹤掌握雨水情、工情、旱情和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預案。各水工程管理單位應配合當地防指加強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向當地防汛指揮部和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采取措施,努力控制險情。區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按照區防指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4.1.4洪澇、干旱災害發生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政府(街道辦)和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抗旱等方面工作。按照權限和職責負責所轄水工程的調度,并向本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時報告情況,重大突發事件可直接向市防指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堤防、閘站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報告。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到臨近區域的,在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況,同時組織力量采取應急措施。

                  4.2Ⅰ級應急響應 4.2.1Ⅰ級應急響應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經決策會商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1)長江流域發生特大洪水; (2)XX圩、XX圩潰破; (3)全區范圍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250毫米,且預報強降雨仍將持續; (4)預報臺風暴雨對我區將造成特大影響; (5)全區范圍內發生特大干旱; (6)上級防指命令啟動。

                  4.2.2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決策會商:區防指政委和指揮長主持會商,及時將會商意見上報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根據雨情、水情、工情、汛情、險情、災情,宣布啟動Ⅰ級響應,發布工作部署的命令。

                  (2)工作職責:區領導及各部門單位全力履行職責,執行防汛命令,區防指各指揮機構均到崗到位,履行相應職責。

                  (3)宣布全區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全力抗洪搶險,抗旱救災。

                  (4)區防指按程序申請解放軍、武警部隊參加抗洪搶險;申請上級防指派遣專家組到現場對搶險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5)信息發布由宣傳報道組負責,信息上報由區防辦負責。

                  4.3Ⅱ級應急響應 4.3.1Ⅱ級應急響應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經決策會商啟動為Ⅱ級應急響應: (1)長江流域發生大洪水; (2)XX圩、XX圩發生重大險情; (3)全區范圍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毫米,且強降雨仍將持續; (4)預報臺風暴雨對我區將造成重大影響; (5)全區范圍內發生嚴重干旱; (6)上級防指命令啟動。

                  4.3.2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決策會商:區防指政委或指揮長主持會商,及時將會商意見上報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根據雨情、水情、工情、汛情、險情、災情,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發布工作部署的命令。

                  (2)工作職責:區領導及各部門單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執行防汛命令,區防指各指揮機構均到崗到位,履行相應職責。

                  (3)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全力抗洪搶險、抗旱救災。

                  (4)區防指按程序申請解放軍、武警部隊參加抗洪搶險,申請上級防指派遣專家組到現場對搶險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5)信息發布由宣傳報道組負責,信息上報由區防辦負責。

                  4.4Ⅲ級應急響應 4.4.1Ⅲ級應急響應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經決策會商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長江流域XX段發生較大洪水; (2)XX圩,XX圩,前江、將軍、新義、東三灘外護圩發生較大險情,大中型閘站出現較大險情; (3)全區范圍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00毫米,或一個以上鄉范圍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亳米;且預報強降雨仍將持續; (4)預報臺風暴雨將對我區造成較大影響; (5)全區范圍內發生中度干旱; (6)上級防指命令啟動。

                  4.4.2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決策會商:區防指常務副指揮長主持會商,及時將會商意見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宣布啟動Ⅲ級應急響應,作出相應工作安排。

                  (2)工作職責:區防指各指揮機構、區防指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根據雨情、水情、工情、汛情的相關影響履行崗位職責。

                  (3)可視情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采取相應措施,并將工作情況報區政府和市防指。

                  (4)派駐工作組深入一線指導、檢查、督查防災抗災工作。

                  (5)信息發布由宣傳報道組負責,信息上報由區防辦負責。

                  4.5Ⅳ級應急響應 4.5.1Ⅳ級應急響應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經決策會商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1)長江流域XX段超警戒洪水; (2)XX圩、XX圩及長江外護圩發生險情; (3)全區范圍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70毫米,且預報降雨仍將持續; (4)預報臺風暴雨將對我區造成影響; (5)全區范圍內發生輕度干旱; (6)上級防指命令啟動。

                  4.5.2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決策會商:區防指常務副指揮長或區防辦負責人主持會商,及時將會商意見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指。區防指根據會商意見宣布啟動Ⅳ級應急響應,作出相應工作安排。

                  (2)工作職責:區防指各指揮機構、區防指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根據雨情、水情、工情、汛情的相關影響,履行相應職責。

                  (3)應相關鄉(街)請求,區防指派出專家組幫助指導一線防災抗災工作。

                  (4)信息發布與上報由區防辦負責。

                  4.6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6.1長江及破罡湖流域洪水 (1)當長江及破罡湖流域水位達到警戒水位時,區領導要到分工的責任段督查指導防汛工作,各指揮部成員和技術人員要按照分工要求,到崗到位,開展工作。按《XX省長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邏搶險規定》和《XX區防汛實施方案》上足防汛民工,巡堤查險和防守。當長江及湖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區防指按調度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適時調度防洪工程,確保重要堤防及重要工程設施的防洪安全。

                  (2)當長江及湖水位接近保證水位或遇到重大險情時,區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要到責任段,靠前指揮,各流域防指應根據需要增調防汛搶險民工,重要險工險段要確定專人防守。搶險技術難度較大時,區防指可申請省、市級防汛機動搶險隊支援搶險。必要時,可按程序請求解放軍、武警部隊參加突擊搶險。

                  (3)當遇特大洪水時,區防指按照長江及各流域的防汛預案,提出應急防御意見,報請上級防指批準后組織實施。

                  (4)防洪標準: 長江大堤要確保XX站水位19.34米。

                  XX圩要確保破罡湖水位13米不出問題,張橋圩要確保破罡湖水位12.7米不出問題;XXXX圩要確保長江XX站水位18.50米不出問題,力保18.74米;長江外護圩1000畝以上圩口確保1949年實測最高洪水位17.28米,力保17.95米。超過安全水位后則按各區域的調蓄規劃,統一調度,有計劃地調蓄洪水,確保重點圩口的安全。對保護范圍較大或影響經濟發展較大的防洪堤防,要努力做到水漲堤高,確保安全。

                  排澇標準: 有排灌設施的圩口要達到三天降雨200mm不澇。

                  抗旱標準: 大旱之年,確保人畜飲用水不發生問題。凡有灌溉設施的地區,遇到設計保證率以內的旱情能正常灌溉,達到60天無雨不旱。發生特大干旱時,要根據本地的水源、抗旱設施和在地農作物的狀況,及時組織人力、物力,突出重點,有保有棄,確保城鄉供水和農村人畜飲用水安全,努力降低旱災損失。

                  (5)發生澇災的地區要按先自排后機排的原則積極開展排澇。當地政府須組織勞力,拆除堵壩,保持溝渠暢通;全力開啟固定泵站,調集并架設臨時排水機械,搶排澇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積極籌措排澇經費,電力部門要優先保證排澇用電。

                  4.6.2臺風暴雨災害 (1)臺風可能影響地區的防汛負責人應立即到崗到位,根據各地防御臺風暴雨方案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情況。對臺風暴雨可能嚴重影響的地區,區政府可發布防臺風暴雨動員令,組織防臺風暴雨工作,派出工作組深入第一線,做好宣傳和組織發動工作,落實防臺風暴雨措施和群眾安全轉移措施,指揮防臺風暴雨和搶險工作。

                  (2)區防指督促各鄉組織力量加強巡查,督促對病險堤防、閘站進行搶護或釆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臺風暴雨可能明顯影響的地區,根據降雨量、洪水預測,控制運用水閘及江河洪水調度運行,內圩水位高的應適當預排。

                  (3)臺風中心可能經過或嚴重影響的地區,區政府應動員和組織居住在低洼地、危險區、危舊房特別是人員集中的學校、醫院等人員的及時轉移,XX汽渡以及在河湖面作業的船只要回港避風,高空作業人員停止作業;電力和通信部門落實搶修人員,一旦損壞迅速組織搶修,保證供電和通信暢通;區城管局要做好市區廣告牌固定工作;區衛生健康委做好搶救傷員的應急處置方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XX分局對滑坡易發地區加強監測頻次,采取應急措施。

                  (4)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及時播發臺風預報警報、防臺風暴雨措施以及區防指的防御部署。

                  4.6.3堤防決口、水閘垮塌 (1)當出現堤防決口、水閘垮塌前期征兆時,所在地防指要立即啟動搶險預案,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盡可能控制險情,同時立即向區防指報告,向可能受災區域預警。

                  (2)工程出險地點的鄉政府(街道辦)或防汛指揮部應迅速組織轉移淹沒區或洪水風險區內群眾,并根據預案利用有利地形構筑二道防線,控制洪水影響范圍或減緩洪水推進速度。

                  (3)當堤防決口、水閘垮塌,立即啟動堵口搶護預案,充實現場搶險領導力量,設立技術專家組、施工組、物資器材組、后勤保障組、轉移安置組等,迅速實施堵口搶護。

                  4.6.4干旱災害 區防指按特大、嚴重、中度、輕度4個干旱等級,采取相應的應急抗旱措施,并負責組織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在市防指指導下,全區以抗旱工作為中心。強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區領導到受旱鄉指導抗旱救災工作,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企業用水安全,確保災區社會穩定。

                  區防指進一步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及時掌握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定期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組織會商,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重點水源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區防指派出抗旱指導組深入受災地區指導抗旱救災工作;動員全區抗旱服務組織和社會有關方面的流動機械及送水設備,全力以赴開展抗旱服務,并重點向飲水困難地區送水;及時將旱情及抗旱情況報告區政府和市防指;定期印發通報報告旱情旱災及抗旱救災情況。區防指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全力做好抗旱救災相關工作;水利部門要加強抗旱工作的技術指導,環保部門要加強水質監測,防止發生水污染事件。

                  (2)嚴重干旱 在市防指的指導下,區防指及時掌握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趨勢,視情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不定期召開成員單位會議,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強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區防指派出抗旱指導組,深入受旱地區指導抗旱工作;定期印發通訊通報旱情旱災及抗旱情況;提請區政府加大對受旱地區資金和抗災用電的支持;區防指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抗旱救災相關工作,加強水質監測,防止發生水污染事件。

                  (3)中度干旱 區防指及時掌握旱情發展情況,適時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統一調度和管理,適時向受旱地區派出抗旱指導組,并向區政府及市防指報告旱情,提請區政府對受旱地區給予資金和抗災用電支持。受旱鄉根據旱情發展情況適時會商,布置抗旱工作,及時分析預測水量和供水形勢,加強抗旱水源的統一調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區防指報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4)輕度干旱 區防辦及時掌握旱情信息和發展趨勢,適時發布旱情預警預報;強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統一管理,組織開展抗旱服務;及時將旱情及抗旱情況報告區政府。

                  4.6.5供水危機 當發生供水危機時,區防指加強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調水實行統一調度和管理,嚴格實施應急限水,合理調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轄區內、跨地區、跨流域應急調水,補充供水水源。水質檢測部門加強供水水質監測,保證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單位用水安全。針對供水危機出現的原因,釆取措施,盡快恢復供水水源。

                  4.7信息報送和處理 4.7.1信息內容 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水工程、行蓄洪區調度運用情況,參加防汛抗洪、抗旱人力調集情況,防汛抗旱物資及資金投入情況,因水旱災害轉移人口及安置等情況。

                  4.7.2信息報送 防汛抗旱信息實行歸口管理,逐級上報。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實行一事一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4.7.3信息處理 一般信息由區防辦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出,重要和需要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信息,須經區防指負責人審簽。區防汛抗旱的一般信息,報送區防辦有關負責人處理;重要信息經區防指負責人簽批后,按領導批示分頭辦理,防辦負責督辦。

                  4.7.4信息核查 凡區級或上級防指準備采用和發布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由區防指根據上級部署立即調查核實。

                  4.8救災指導 —次性災害損失出現,當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耕地面積較大或傷亡人數較多時,區委、區政府派工作組或委托有關部門派工作組赴災區慰問、指導工作。

                  4.9應急響應結束 4.9.1災情解除 江湖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嚴重旱情已緩解,并預報無較大汛情、旱情時,區防指按規定的權限宣布解除緊急防汛(抗旱)期。

                  4.9.2善后處置 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抗旱)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旱)期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或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調用專業機動搶險隊或抗旱報務隊,由申請調用的單位支付成本費用。

                  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區防指應協助事發地鄉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 根據應急響應等級情況,區防指從區直有關部門抽調精干人員到區防辦集中辦公,充實、加強區防指工作力量。在區防指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處理區防指緊急事務和區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做到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保證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高效運轉。

                  5.2隊伍保障 5.2.1群眾防汛搶險隊伍 群眾防汛險隊伍是防汛抗洪的基本力量,承擔巡堤、查險、排險任務。按照《XX省長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邏搶險規定》,一線民工每公里10—20人,二線民工每公里20—30人,三線民工每公里30—50人,以行政區劃統一編隊,明確負責人,由長江及各鄉(街)防汛指揮部調度。根據汛情發展,區防指或各鄉(街)防汛指揮部可決定增調防汛民工。

                  5.2.2部隊搶險隊伍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抗洪搶險的骨干力量。視汛情、險情發展,區防指可逐級申請調動部隊支援。申請調動部隊時,應說明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和地點、受災區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災措施和效果,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凡進入危險地點、接觸有毒物體、易爆物體搶險的,事先必須和區防指報告險情和詳細的搶險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進入;明知搶險無明顯效果且危險性非常大的地點,一般不派搶險隊伍進入搶險,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5.2.3防汛機動搶險隊 防汛機動搶險隊主要承擔對搶險設備要求較高、專業性較強的防汛搶險任務。區級專業防汛機動搶險隊,由區防指調遣,赴指定地點實施搶險。各鄉(街道辦)防汛機動搶險隊由鄉(街道辦)防指調遣,必要時聽從區防指調遣,赴其他鄉(街道辦)執行防汛搶險任務。

                  5.2.4抗旱服務隊 抗旱期間,區、鄉兩級抗旱服務組織應服從本級防指調遣,為受旱地區提供抗旱流動機械,維修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推廣和指導農戶使用旱地龍等生物抗旱技術。區抗旱服務隊重點支援嚴重受旱地區應急送水、提水和相關抗旱技術服務等工作。

                  5.3物資資金保障 5.3.1物資儲備 (1)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區、鄉(街道辦).防指、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旱災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定儲備防汛搶險、抗旱救災物資。

                  (2)區防指儲備的防汛物資,主要用于江心洲、外護圩、沿江閘站的防汛搶險,重點支持遭受嚴重洪澇災害地區防汛搶險的應急需要。必要時,區防指向上級防指請求支持。就地征用的防汛搶險物資,用后要及時予以補償。

                  5.3.2物資調撥 (1)區防汛抗旱物資的調用,應本著“先近后遠,先主后次,滿足急需,及時高效”的原則,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和抗旱物資急需。

                  (2)區儲備的防汛抗旱物資調撥須經申請,經區防指批準,由區防辦向防汛倉庫簽發調撥令。緊急搶險情況下,可用電話或明傳電報申請批準調動,用后補辦手續。申請內容包括用途和需用物資的品種、數量、運往地點、時間等。

                  (3)防汛倉庫接到調撥令后,必須立即組織發貨,申請單位負責組織運輸,并及時向區防辦反饋調撥情況。

                  (4)進入緊急防汛期,區、鄉(街道辦)防指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凡運送防汛人員、物資的車輛在各等級公路、橋梁和渡口均免費優先通行。電力部門要全力保障防洪、排澇、抗旱供電。

                  (5)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區防辦應及時聯系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用、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征集。

                  5.3.3資金保障 區財政預算要每年安排防汛抗旱經費,用于防汛物資儲備、水利設施運行與維護、水利工程應急除險、抗旱應急水源工程、防汛搶險和衛生防疫。因汛情、旱情需要,可動用其他資金。上級財政下撥的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應及時安排,專款專用。

                  5.4交通運輸保障 區交通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低洼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調配;負責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5.5災民安置及醫療治安保障 區政府負責組織轉移行蓄洪區和低洼地群眾,鄉政府、街道辦及區應急局負責為臨時轉移出來的群眾提供臨時安置場所,妥善安置災民生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保障災民基本醫療條件。

                  5.6通信保障 5.6.1專網通信 區防指應落實專人負責防汛抗旱專用骨干通信網絡、公共網絡的管理和維護,汛前進行全面檢查,確保防汛抗旱指揮調度通信系統正常運轉。

                  5.6.2公網通信 通信管理、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利用公網建立的防汛抗旱指揮調度通信系統正常運轉的責任。各通信部門應保障利用公網建立的防汛抗旱指揮調度通信系統正常運轉。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

                  5.6.3編制通訊錄 區防辦應編制防汛抗旱所涉及到單位及個人防汛抗旱通訊錄,每年汛前更新,對關鍵部門及關鍵人員要明確多種形式聯系方式。

                  5.7技術保障 5.7.1防汛抗旱決策支持 (1)建立防汛抗旱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全區重要防洪抗旱工程數據庫,實現工程基礎信息的快速查詢。在防汛抗旱數據庫及綜合信息數據庫的支持下,建立災情分析評估系統,及時提供實時洪澇、干旱情況及災情分析結果,逐步實現各級防汛、抗旱、災情信息的共享。

                  (2)建立防汛抗旱異地會商系統。逐步建立與省市防指、防汛抗旱調度決策異地會商系統,提高防汛抗旱和水資源調度決策的效率和科學性。

                  5.7.2建立防汛抗旱專家庫 區防指建立防汛抗旱專家庫,專家庫由水利、應急管理等部門有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組成。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區防指統一安排,為防汛抗旱指揮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5.8宣傳及培訓演習 5.8.1公眾信息交流 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按照《XX省人民政府關于防汛抗旱信息發布的規定》,實行分級負責制,由區防辦負責人審核后,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5.8.2培訓 區防指分別負責區、鄉(街道辦)防指和區所屬防汛機動搶險隊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

                  5.8.3演習 區防指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提高防汛搶險隊的應急響應能力。區防汛機動搶險隊一般每年舉行一次。

                  6新聞報道 6.1新聞報道原則 堅持穩定、團結、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和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的原則,為抗洪抗旱救災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6.2新聞審查 在《政務信息》等區級新聞單位公開報道的汛情、旱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報道,由區防指負責審核。向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報道的汛情、旱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報道,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審核。

                  7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后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8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防辦負責管理。根據防汛抗旱新要求適時組織修訂、批報,并報市防指備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名詞術語解釋 附件1 名詞術語解釋 1.緊急防汛期:根據《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區級以上防指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在緊急防汛期,各級防指根據防汛抗洪需要,可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山洪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防御洪水方案經批準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

                  3.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干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之一。

                  4.—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5.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6.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8.輕度干旱:旱情對農作物正常生長開始造成不利影響,受旱地區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在20%以下。

                  9.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對作物正常生長造成一定影響,局部已影響產量,受旱地區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31%—56%;以及因旱造成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達21%—40%。

                  10.嚴重干旱:田間嚴重缺水。稻田龜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對作物生長和作物產量造成嚴重影響,城鎮供水和農村人畜飲用水發生困難,受旱地區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51%—80%;以及因旱造成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達41%—60%。

                  11.特大干旱:農作物大面積枯死,城鎮供水和農村人畜飲用水面臨嚴重困難,受旱地區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高于60%。

                  12.城鎮干旱:因旱造成城鎮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發性事件使城鎮供水水源遭到破壞,導致城鎮實際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鎮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受到影響。

                  13.城鎮輕度干旱:因旱城鎮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現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響。

                  14.城鎮中度干旱:因旱城鎮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10%—20%,出現明顯的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受到較大影響。

                  15.城鎮重度干旱:因旱城鎮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20%—30%,出現嚴重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受到嚴重影響。

                  16.城鎮極度干旱:因旱城鎮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30%,出現極為嚴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受到極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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