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作為疑問詞時,一般指地方、位置;作為否定詞時,是指有自己的見解要表達,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蓋章蓋在哪里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勞動合同蓋章蓋在哪里5篇
【篇1】勞動合同蓋章蓋在哪里
合同蓋章要求
具體蓋章要求詳見下表: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 (公司全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職務: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委托人現委托上列人員作為委托人的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參加 投標的相關活動,該委托代理人在投標、合同談判、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及處理等有關的一切事務之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一體承受。
委托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特此委托
委托人: (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年 月 日
【篇2】勞動合同蓋章蓋在哪里
合同蓋章要求
1、二級單位本級合同
合同評審要求:合同對方與合同概要;合法的編號(評審表與合同相同);規定的資質審核人員審核意見;有權利的合同簽訂人員的簽字;二級單位評審人員的意見與評審人員的簽字;二級單位法人簽字。
2、二級單位簽署越級合同(以集團公司簽署)
合同評審除1項要求初審外,需報公司對口管理部門組織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各家的合同要按規定的要求留存外,從2015年11月16日起集團公司留存一份,并留存一份合同評審表。
請大家規范辦事。
集團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篇3】勞動合同蓋章蓋在哪里
勞動合同蓋章位置
【篇一:合同蓋章要求】
合同蓋章要求
具體蓋章要求詳見下表: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 (公司全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職務: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委托人現委托上列人員作為委托人的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參加 投標的相關活動,該委托代理人在投標、合同談判、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及處理等有關的一切事務之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一體承受。
委托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特此委托
委托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年月日
【篇二:勞動合同書1-9頁(帶鑒證章位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固定)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第二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 日起
至時止。
第三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
作,工作地點為 。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
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
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
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
的基礎上,應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有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
門批準后實行。
第七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
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假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
加班。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
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元/月(周)/ ,績效工
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為。
(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乙方在試用期其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一條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
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
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
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第十三條 甲方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依法向
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
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
業病或因公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
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
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
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
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享受各自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
【篇三:勞動合同,公章,合同章】
篇一:勞動合同沒蓋公章有效嗎?勞動合同沒蓋公章有效嗎?
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幾次差錯,讓總經理很不滿意。于是,公司決定解除她的勞動合同。杜小姐對此不服,提起了勞動爭議仲裁。仲裁機構在審查公司與杜小姐簽訂的勞動合同時發現,公司在這份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也沒有合同鑒證機關的鑒證,公司這方只有一個法人代表的個人簽字。
有人認為這份合同屬于無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認為:“第一,我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雖然公司沒有加蓋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這就表示公司認可該合同,怎么能說是無效合同呢?第二,這份合同雖然沒經過鑒證機關審查鑒證,但合同條款中并沒有違法和不公正的內容呀。所以,不能說這是一份無效勞動合同。”
又有人認為:“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訂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沒有經過鑒證,這份勞動合同當然無效了。”
這份勞動合同無效嗎?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應該在勞動合同上簽章。即由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但這個問題的出現主要是由公司的過錯造成的,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所以,雖然合同未加蓋公章,但畢竟有法人代表(總經理)的簽名,法人代表有權代表公司訂立合同。不能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是無效合同。
實際上,該公司與杜小姐雙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時間里,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也享受了各自的權利,現在有人突然說合同是無效的,實在是荒唐可笑。
其次,關于勞動合同的鑒證,我國目前的規定是“鼓勵鑒證”,而不是“強制性鑒證”。換句話說,鑒證只是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查認定的一種形式,并不是勞動合同成立的必備條件,更不能用它來作為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標志。因此,稱勞動合同未經鑒證機關審核蓋章,就是無效合同的說法,也是站不住腳的。所述,盡管該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還不能因此認定該合同無效。只要該合同內容是合法的,且雙方在簽訂時沒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仲裁機構完全可以將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
p align=right 勞動法律網篇二: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預留印鑒
蘇州工業園區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預留印鑒
單位名稱: 公積金編號: 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 單位公章 填制日期:年 月日 注:本單一式三份,由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窗口、園區勞動保障局各留一份。蘇州工業園區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預留印鑒
單位名稱: 公積金編號: 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 單位公章
填制日期:年 月日
注:本單一式三份,由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窗口、園區勞動保障局各留一份。 蘇州工業園區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預留印鑒
單位名稱: 公積金編號: 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 單位公章
填制日期:年 月日
注:本單一式三份,由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窗口、園區勞動保障局各留一份。 篇三: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預留印鑒
蘇州工業園區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預留印鑒
單位名稱: 公積金編號: 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單位名稱: 公積金編號: 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 單位公章
填制日期:年 月日
注:本單一式三份,由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窗口、園區勞動保障局各留一份。 蘇州工業園區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預留印鑒
單位名稱: 公積金編號: 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勞動合同報告專用章: 單位公章
填制日期:年 月日
注:本單一式三份,由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窗口、園區勞動保障局各留一份。
【篇4】勞動合同蓋章蓋在哪里
勞動合同在哪里打印
【篇一:合同打印打印機設置步驟】
a3合同雙面打印機設置方法及步驟
一、臺式機(筆記本)用戶:
第一步:首先要安裝hp5200打印機的驅動--部分人員已有廠家安裝,未安裝的請與信息技術部聯系。
第二步:在控制面板----打印機和傳真----找到選中hp laserjet 5200 pcl 6打印機并單擊右鍵----屬性
第三步:屬性中選擇“設備設置”,按照下圖進行設置,設置于下圖一模一樣即可,主要更改紅圈中的設置—設置完成后點擊“應用”。
第四步:
還在上述對話框上端選擇---常規----打印首選項----見圖
第五步:
在打印首選項---“打印快捷方式”中進行設置---與下圖紅圈中設置完全一致后-------點擊應用-----點擊確定
。
設置完成。
二、終端機設置比照臺式機,不必安裝驅動,選擇好各自樓層的打印機后進行設置即可。
【篇二:勞動合同(單面打印)】
編號: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地址 :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系電話: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本著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
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其中訂立第(一)、(二)項合同的,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
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
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
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
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
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
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
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
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省、市規定,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
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
害。
第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
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
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
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 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
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
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
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
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
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
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
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
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
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
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
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
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
酬。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
家、省、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
報酬。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
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
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
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
化,勞動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
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
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
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
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
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
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
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
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
轉移手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
密事項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三十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依法請求調解,不愿調解
或調解不成的,可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
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
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經甲方與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勞動合
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簽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篇三:勞動合同下載打印版本】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乙 方: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
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職工)
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自愿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于 年月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為本
合同生效后的前 個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
于工作完成時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
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
為
第六條 其他約定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
先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審批備案。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元或按 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
于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如因生產工作任務不足致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生活費
為 元/月,或按
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則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
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
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執
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均應按有關規定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交住房公
積金,并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
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安排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
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以及經濟補償金的支付均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
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
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
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按現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如今后國家、省、市有新的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
乙雙方各執一份。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 名)
雙方簽訂合同日期:年 月日
【篇5】勞動合同蓋章蓋在哪里
購銷合同蓋章注意什么
篇一:審查買賣合同應注意的十大細節
審查買賣合同應注意的十大細節
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 周靜
買賣合同是合同類型中最常見的一種,所以無論是合同律師還是法務工作者,在工作中都會經常遇到審查買賣合同的情形。那么審查買賣合同需要從何下手,需要注意哪些細節問題呢?現筆者從以下十大需要注意細節為您解讀。
第一、審查合同主體,不只是要審查合同主體是否適格。還要看供方有無供貨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如是審查需方,需看有無付款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注意供需雙方都要核對清楚。
第二、審查買賣標的物的基本情況。看是否有產品名稱故意不寫全稱,混淆產品品種;或供方不寫產品牌號和商標,想達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寫產品規格型號,企圖交貨蒙混過關;還有的供方不寫生產廠家,想用價低的檔次差的產品供貨。
所以在審查時需重點審查是否寫清產品全稱,寫清牌號、商標,寫清、寫全規格、型號、寫清生產廠家。
在審查買賣標的物時,看是否有供方不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為了不免費提供,再借機收取配件費用。故需要提醒簽訂者注意:要寫清隨機備品、數量,配件工具、數量。并將上述用品的供應辦法、時間也寫清楚。
第三、審查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方法。為避免合同雙方簽訂者對產品數量或計量方法故意約定為本企業的標準或計量方式。應注意產品的數量應以國家統一的標準計量單位表示,沒有統一計量單位的,產品數量的表示方法由雙方確定,但必須具體明確,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計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應對雙方使用的計量方法作出具體解釋,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體包括的產品數量是多少。看是否供方不寫隨機備品或配件工具的數量。防范方法是要寫清隨機備品數量。并將上述用品的供應辦法、時間也寫清楚。
第四、審查標的物的技術標準。這在買賣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是不寫質量標準;成套產品的,不寫附件的質量標準;看樣訂貨的,不封存樣品。
所以要注意審查時質量標準,是國家標準呢?還是行業標準?亦或企業標準?成套產品的,不但要寫清主件的質量標準,還要寫清附件的質量標準。看樣訂貨的,一定要將樣品封存好,作為驗收的標準。另要注意審查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不但要寫清,而且要寫的科學、合理。如果對產品質量保證的時間寫的不合理,就會造成買方無充足時間審查。
第五、審查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和包裝要求。在買賣合同中,會經常出現供方不寫或不寫清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也不寫費用負擔,以達到簡易包裝省錢省力的目的。在審查時就要注意看是否寫清包裝物、包裝標準、包裝標簽的內容等。對包裝物的供應、回收,費用負擔也要寫清楚,以免出現糾紛。對包裝不善引起貨物損壞的責任約定是否清楚等。
第六、產品價格及支付期限、地點和方式及交貨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在買賣合同中不寫單價,逃避物價檢查,并為偷、漏稅創造條件,或需方只寫金額數量,不寫幣種等情況都會發生,不寫清交貨方式,以達到不承擔風險責任的目的,也為糾紛管轄設下埋伏。在審查中要看是否寫清單價,寫清幣種。看是否寫清交貨地點和方式,代辦托運時間及是否寫清運輸工具和運輸路線等。
第七、審查合同中是否約定驗收或者檢驗的標準、方式、日期。在買賣合同中容易存在的陷阱是供方不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或將提出異議的期限訂的過短。在審查合同時就要看是否明確規定貨物的驗收辦法,事關供需雙方預期的經濟效益與合作成功與否的大局,也是易發生質量糾紛的地方,必須注意明確訂明。看合同中是否明確載明:驗收的時間;驗收的方式;驗收的標準;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當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的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審查是否約定結算方式。在買賣合同中不寫結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寫結算方式,不寫結算期限。以達到延長付款期的目的,這是買賣合同常存在的陷阱。這就需要注意審查是否寫清結算的具體方式,寫明結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還要審查是否寫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確切數額。
第九、審查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在買賣合同中會存在有可能違約的一方,不寫違約責任,或將違約責任寫得過輕。甚至不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選擇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決方式和管轄機關。以為己方違約做好鋪墊。 這就需要注意是否將違約責任寫具體。最好把對方每項義務不履行的違約責任都分別寫清,以鉗制對方,使其正確、全面履行合同義務。要審查是否寫清解決糾紛的方式,是仲裁、還是訴訟及確定糾紛的管轄地等。
第十、審查合同落款、署名、蓋章等方面。在買賣合同中往往存在不注意寫明簽名人是法人代表,還是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委托代理人。及不蓋公章或蓋的不是公章,用沒有備案的合同章甚至業務章,或蓋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屬部門的印章。
一定要注意這一細節,要蓋公章,有些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是經過備案的也可以,但這難于判斷。簽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確授權書的代理人,但相對方要把該授權書留件備查。
另外值得提醒注意的一點,在審查落款、署名、蓋章時,看合同中關于簽字和蓋公章是怎么約定的:如果關于合同效力條款有寫“簽字和蓋章,合同方生效。”,那么就要注意審查看,署名和蓋章二者是否同時都有,否則會影響合同的效力,造成買賣合同無效的風險。
以上是合同律師及法務工作者在審查買賣合同時主要該注意的十大細節,做到這些,可以幫助交易雙方,最大限度地避免交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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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簽訂銷售合同注意事項
篇一:簽訂購銷合同注意事項11
簽訂購銷合同注意事項
一、核實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簽訂合同必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國稅稅務登記證件》、法人身份證明書、簽約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有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蓋章簽字。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具體:明確交貨方式、結算方式、交貨地點; 5.履行期限: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式;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本公司所在地管轄。
四、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
要跟蹤管理,出具是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并做證據保全。發現業務人員在委托授權終止后仍以本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進行證據保全。
五、遇有重大誤解、顯示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訴訟期間行使撤銷權(一年)。
六、合同簽訂后,合同原件須交公司統一保管。
七、出具欠條注意事項:
1.公司出具欠條:由簽訂合同委托代理人出具欠條,并加蓋公司印章或財務章,金額、還款期限明確,無改動。個人出具欠條,如公司確認,視為公司欠條。
2.個人出具欠條:必須是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欠款金額、還款期限具體明確,無改動,本人簽字畫押,注明身份證號碼,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八.訴訟時效問題
針對公司簽訂的合同及欠款問題,如連續有業務往來,時效可以順延;如業務中斷,須盡可能采取措施,確保時效的連續性;長期不發生業務往來的,要及時排查,要掌握時效問題;可根據情況采取法律措施,通過調解和訴訟解決。篇二:銷售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銷售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簽訂銷售合同是經營活動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一份銷售合同簽訂的好壞牽連到企業的經濟效益。所以,合同的簽訂一定要慎之又慎。
1.注意對貨物的信息進行明確約定
在銷售合同中,作為供方,應注意對供貨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
1)名稱(品名)、型號、品種等表述應完整規范,不要用簡稱。
2)規格應明確相應的技術指標,如成分、含量、純度、大小、長度、粗細。
3)花色,如紅、黃、白要表述清楚。
4)供貨的數量要清楚、準確;計量單位應當規范,一般采用公制計量。
2、應注意對貨物質量標準進行明確約定
作為銷售方,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及貨物特性將質量標準與需方約定明確:
1)如參照國家、行業相關標準等應在中明確約定標準的名稱。
2)如果是參照企業標準,應注意該企業標準應為已依法備案。
3)憑樣品買賣的,雙方應對樣品進行封存,并可以對樣品的質量予以說明。
4)雙方對貨物質量有特殊要求的,也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3、應注意對貨款的支付方式進行明確約定
作為供方,應特別注意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貨款支付時間、金額(應明確是否為含稅價)進行明確約定。建議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額預付款或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供方才予以發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貨款全款后發貨。4、應注意對質量檢驗時限進行明確約定
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應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進行產品檢驗的時間進行限制規定,即在限定時間內如需方未提出質量問題,則視為檢驗合格。同時,在機械設備的銷售中,同時建議約定需方在質量檢驗(驗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產品,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供方對此后的質量問題不再承擔責任。
5、應注意對違約責任進行明確約定
1)延期付款責任:作為供方,應在合同中明確需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供貨情況對需方貨款的支付進程、期限等進行必要的控制,如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應視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減低風險。
2)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亦不宜過低,過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于約束買受人。
6、其他事項
企業可以根據貨物實際情況對產品包裝要求、包裝物回收、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裝卸貨責任、商業秘密保守、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并盡可能保障作為銷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篇三:買賣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買賣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作者:易法通 撰寫時間:2012-12-28
簽訂買賣合同是日常市場交易中最常見的一種活動,對于合同簽訂過程中的一些細節和條款,我們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詐,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
一、買賣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核
確認主體是否具備訂立買賣合同的資格,同時核實簽約方是否具有實際履行能力。
1、主體是法人組織的:
①在訂立買賣合同時要求對方提供資格證明如營業執照的原件,同時注意其證件復印件等非原件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審查營業執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銷、被暫扣等情況。
③可以通過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審查對方實際注冊資本和資金,確保其有合同實際履行能力。 ④確認買賣合同買賣方必須是標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權處分該物的組織。
2、主體是個人的,對其進行履約能力的審查可以通過對其單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鄰居等進行調查,以獲取相關信息,最后綜合判斷其是否具有履約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買賣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體是法人組織的應以營業執照名稱為準,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證上的名字為準。
三、買賣合同標的物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產地、數量及價款
1、買賣合同標的物應全稱具體,不能簡寫,注意標的物不得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種、規格、型號、等級、花色等要寫具體注明,必要時可通過附件說明標的的實際情況。
3、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在買賣合同中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四、買賣合同標的的質量要求方面
產品質量應按照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應按照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也可以協商確定。買賣合同應對貨物質量重點加以約定,以便于驗收,避免糾紛。賣方應當按照買賣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交付標的物,如果交付的標的物附有說明書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符合說明書上的質量要求。
五、買賣合同中產品的包裝標準
貨物的包裝方式對于貨物的完好至關重要,包裝不到位就可能發生貨損,引起糾紛。對于包裝方式可以按買賣合同約定的包裝,無約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六、買賣合同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買賣合同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計算,得準確、具體、合理,不能用模棱兩可的詞語。
2、買賣合同履行地點指的是交貨地點,要寫清楚、具體、準確。
3、買賣合同履行方式指的是雙方應約定交貨、提貨、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要寫得具體明確。
七、交貨的時間、地點、方式。
交貨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是買賣合同的關鍵內容,它涉及雙方的利益實現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問題。一般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風險承擔隨之轉移。因此對交付的相關內容一定要在買賣合同中予以明確。
八、檢驗標準、時間、方法。 買賣合同中應當約定檢驗的時間、地點、標準和方法、買方發現質量問題提出異議的時間及賣方答復的時間、發生質量爭議的鑒定機構。買方收到標的物后應當在買賣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數量或質量不符合約定應在檢驗期內通知賣方,買方怠于通知的,視為所交貨物符合約定。買賣合同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方應及時檢驗,并在發現問題的合理期間內通知賣方。
九、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應該在買賣合同中具體、明確地約定。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針對虛開支票欺詐的,我們可以通過兩種途徑防范,一種是款到交貨,根據支票轉賬所需時間,要求買賣合同買方款到賣方賬面后才交貨,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使買方接受除非貨物供不需求。另一種是直接到出票人開戶銀行去持票入賬,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兌現,如能兌現可以即行轉賬,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發貨,從而避免損失。
十、買賣合同違約責任方面
違約責任的約定,應該具體可行。如果雙方違反了應盡的義務,應當按照買賣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買賣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行為的懲處,買賣合同雙方應在合同違約責任條款中加以詳細描述。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解決爭議的方法,要明確具體。此外,對于買賣合同約定的爭議處理機構和起訴法院不得超出地域管轄權。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買賣合同主體名稱和簽訂人名字首尾須保持一致。
出賣方應該注意買賣合同買受方合同尾部的單位名稱須與合同首部的單位名稱一致、所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上的單位名稱須與書寫的單位名稱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與真實名字一致,不能有錯字、別字、漏字或簡稱。
2、對代理人簽訂買賣合同的應對其代理權進行審查。
對于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買賣合同,應注意了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范圍、授權期限、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才能避免無權代理的情形。
3、防范合同惡意履行。
合同惡意履行的情況比較復雜,但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如能進行積極的事前防范將極大的減少合同風險。對對方資信有質疑的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買賣合同履行中保留相關證據,出現糾紛時,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4、買賣合同訂立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范本。
盡管我國《合同法》允許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等各種形式,但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雙方責任,容易被人利用進行欺詐。因此,訂立買賣合同應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買賣合同時應盡量參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布有標準的合同范本,并結合具體交易情況可以適當調整買賣合同部分條款內容,內容應盡量詳盡、明確。如果有疑問的還可以咨詢有經驗的專業律師或工商局。保證買賣合同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
特別注意!!!易法通的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是為了您更好簽訂合同。但是我們還是建議您在使用模板前咨詢律師,以確保您的利益最大化。
篇三:簽訂產品購銷合同應當注意事項
盡量不要用別人提供的合同文本,特別是格式文本,建議由我方擬訂合同文本,防止我方在不自覺中掉入對方的法律陷井。自擬文本,也更方便條款的協商修改。
現將簽訂產品購銷合同應當注意事項公司物資采購人員常用合同如何操作簡單講解如下:
一、產品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名稱要正確填寫,不要寫習慣名或自命名。----- 管理的標準化要求。
凡使用品牌、商標的產品,應特別注明品牌、商標和生產廠家。
規格型號,參考相應的物資目錄,設備目錄。
產品數量和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沒有規定的,按雙方商定的計量方法執行。
價格、金額,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貨期限,可以合同約定。一般來講,提貨的以乙方通知提貨日期為準(應給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代辦托運的以貨交承運人為交貨日期,送貨的以送達目的地為準。 可以約定分批交貨。
二、質量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有國家標準GB、部頒標準、企業標準QB。如果要填寫,須有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我方一般的購銷合同,多數
泛泛約定為企業標準,產品的出廠檢驗標準與甲方規定的要求,包裝完好,外觀完好,能達到產品說明書中的技術要求。 約定供方對其所提供產品的質量保證期限,在保證期內,發現質量問題,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導致。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交貨地點,涉及“標的物交付”,也是風險轉移的分界點。 交貨地點,作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糾紛的司法管轄權。當約定的交貨地點與實際交貨地點不一致時,以實際交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如果雙方約定了合同履行地點,則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
交貨方式:工廠交貨(提貨)、目的站港交貨(送貨)、貨交承運人(代辦運輸)等等。對外貨易中,有專門的術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運輸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協商確定運輸方式、運輸路線、運輸工具。總的要求是運費低、運速快、貨物安全到達。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選擇了不合理的運輸路線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損失,就承擔賠償責任。
運輸費用的負擔,應結合貨物價款考慮,是否包含?要明確約定清楚,以避免爭議。
五、合理損耗和計算方式
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損耗量,對此規定及計算方法,有關主管部門有詳細規定,在合同中應明確注明。
我們的實踐中,一般不允許有量差。按實際收貨量結算。
七、驗收標準、方法和提出異議的期限
驗收手段:全面檢驗、抽樣檢驗。理論計算、實際過磅。 驗收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約定標準 驗收時間:約定多少天內應驗收完畢。不同于提出異議的期限。
提出異議的期限: 在約定檢驗期間的,需方應在約定期間內將驗收數量或質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怠于通知的,視為數量或質量合格。書面通知中,建議明確供方的回復時間,否則視為默認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需方收貨后,應當在發現不合格的合理期間 內通知供方,未在合理期間內通知或在收貨后2年內未通知的,視為合格。但對質量保證期有約定的,適用質量保證期。當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產品有質量問題的,不受上述通知時間的限制。
“合理期限”一般來講,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和質量不合格的,為到貨后10天內提出書面異議。需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應在運轉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異議。
也可以詳細約定由誰(由哪個機構)負責驗收和試驗。等等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對機電產品,應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設備,應明確設備清單。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結算方式:現金、支票、匯票、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結算期限:預付款、貨到付款、分期付款,時間。
十、擔保
可另立擔保合同------擔保法、物權法內容
十一、違約責任
1、供方的違約責任
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承擔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通用產品幅度為1—5%,專用產品為10---30%) 供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則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應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費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供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需方承擔 元違約金,并承擔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逾期交貨的,發貨前須與需方協商,如果仍然需要的,供
方應照數補交;如果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供方通知后天內答復,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供方提前交貨的,如果是需方提貨的,可拒絕提貨;如果是送貨的,可要求供方承擔提前交貨期間的保管費用。需方仍按約定支付貨款。]
[如果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而合同約定了運輸路線、交通工具等,供方擅自改變的,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2、需方的違約責任
需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供方承擔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需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交貨時間得以順延,還應向供方承擔違約金。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需方自提產品未按約定時間或通知的時間提貨的,應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保管費用。]
需方逾期付款的,應承擔 違約金。[或承擔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或存款利息、或約定利率。]
需方違反合同拒
絕接貨的,按退貨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供方的損失。
也還可以作其他合理約定。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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