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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十篇

                  時間:2020-06-01 策劃方案 點擊:

                  安全生產是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基本保障。這也是保證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和進一步實行改革開放的基本條件。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文章10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近期作出的“從根本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強總理和韓正、劉鶴、王勇、趙克志等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要求,制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總方案和2個專題實施方案、9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事故總量和較大事故持續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國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高,為全面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主要任務

                    推動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單位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進安全生產由企業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交;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法制,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持續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重點分2個專題和9個行業領域深入推動實施。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制作完成后報中央辦公廳審定,發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集中觀看學習。中央宣傳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安排中央電視臺和地方電視臺播出專題片公開版。二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安排專題學習,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分級分批組織安全監管干部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輪訓,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三是深入系統宣傳貫徹。各級黨委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黨委宣傳工作重點,精心制定宣傳方案,部署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形成集中宣傳聲勢。中央和地方、行業主要媒體開設專題專欄。結合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推進安全宣傳“五進”。建設災害事故科普宣傳教育和安全體驗基地。四是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健全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消除盲區漏洞。建立健全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風險。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修訂完善安全設防標準。突出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整治,特別重視加強化工、橋梁、隧道、電力、油氣、水利、核電等重大工程和設施安全風險防控,強化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確保萬無一失。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深化礦山安全監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立法工作。六是加強安全監管干部隊伍建設。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出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和標準導則,聯合教育部門加快安全生產學科建設。(應急管理部牽頭,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負責,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一是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若干規定,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的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加強安全考核,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點行業領域企業通過自身培養和市場化機制全部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二是推動企業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針對高危工藝、設備、物品、場所和崗位等,加強動態分級管理,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實現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類企業建立完善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三是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規范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明確“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業“一張網”信息化管理系統,做到自查自改自報,實現動態分析、全過程記錄和評價,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術設備設施改造等有關財稅政策,重點用于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推進各重點行業領域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通過實施安責險,加快建立保險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廣泛參與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五是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建設,分行業領域明確3年建設任務,突出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日常化、顯性化,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規范化。六是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完善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公告、舉報獎勵和教育培訓等制度,建立健全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監督。(應急管理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治局、中國銀保監會、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郵政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具體方案,推動各項制度措施落地見效。二是完善和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分級分類排查治理安全強風險和隱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完成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三是督促指導各地區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及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研究企業生產過程危險化學品在線量減量技術路線、儲存量減量本方案,嚴格控制涉及光氣等有毒氣體、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四是積極推廣應用泄漏檢測、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等先進技術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程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五是完善落實城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關停并轉、退城入園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程,并持續推進其他有關企業搬遷改造。(應急管理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務1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煤礦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災害精準治理,在“十四五”時期推進實施一批瓦斯綜合治理和水害、火災、沖擊地壓防治工程,研究建立煤礦深部開采和沖擊地壓防治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大重大災害治理政策和資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產能力度,積極推進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全國煤礦數量減少至4000處左右,大型煤礦產量占比達到80%以上。三是堅持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科學劃定開采范圍,規范采礦秩序,加強整合技改擴能煤礦安全監管,對不按批復設計施工、邊建設邊生產的,取消整合技改資格。四是堅持“管理、裝備、素質、系統”四并重原則,推進“一優三減”,規范用工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加快推進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災害嚴重礦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實現智能化,力爭采掘智能化工作面達到1000個以上,建設一批智能化礦井2022年底前全國一、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標煤礦占比70%以上。五是提高執法能力質量和信息化遠程監管監察水平,生產建設礦井基本實現遠程監管監察。(應急管理部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非煤礦山安全整治。一是嚴格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深入推進整頓關閉,2022年底前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4000座以上。二是制定實施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嚴防地下礦山中毒窒息、火災、跑車墜罐、透水、冒頂片幫,露天礦山坍塌、爆炸等事故,嚴厲打擊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認真落實8部門印發的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落實地方領導干部尾礦庫安全包保責任制,嚴格控制增量、減少存量,2020年底前起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頭頂庫”治理,2022年底前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安裝達到100%。四是強化油氣增儲擴能安全保障,重點管控高溫高壓、高含碗井并噴失控和硫化氫中毒風險,嚴防搶進度、搶產能、壓成本造成事故。五是加強深海油氣開采安全技術攻關,強化極端天氣海洋石油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應急管理部牽頭,自然資源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組織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導各地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策”綜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類分批完成督辦整改。二是針對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點場所,制定實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舊小區、電動車、外墻保溫材料、彩鋼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場所、城鄉接合部、物流倉儲等突出風險以及鄉村火災,分階段集中開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實差異化風險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3年整治目標任務,推動本系統單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積極推廣應用消防安全物聯網監測、消防大數據分析研判等信息技術,推動建設基礎消防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2021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2022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應急管理部牽頭,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家文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道路運輸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2020年完成15萬公里建設任務,鞏固提升縣鄉公路安全隱患治理效果,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陡坡等隱患路段和危橋改造整治,推進團霧多發路段科學管控,深化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燈萬帶”示范工程,推進實施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農村“馬路市場”。二是依法加強對老舊客車和臥鋪客車的重點監管,推動公交車安裝駕駛區隔離設施,進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車車身結構強度、座椅安裝強度,增強車輛高速行駛穩定性、抗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載貨車動力性能和制動性能,加強對貨車輔助制動裝置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治超信息監管系統,嚴格落實治超“一超四罰”措施,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突出問題。三是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重點整治常壓液體危險貨物不合規罐車、非法夾帶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2020年出臺實施統一的旅客乘坐客運車輛禁止攜帶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清單。四是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動態監管,督促客運車輛司乘人員規范使用安全帶,嚴格旅游客運安全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對存在重大隱患的運輸企業實施掛牌督辦,持續深化“離危風險企業“終生兼駕人員”等曝光行動。五是加強部門協同合作和信息共享,依法嚴查嚴處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動態監控裝置應裝未裝、人為關閉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清查“黑服務區”“黑站點”“黑企業”“黑車”。(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強化可控飛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與危險品運輸等重點風險治理,深化機場凈空保護、鳥擊防范等安全專項整治,督促航空產品制造商加強生產質量體系建設,建立航空i器消防教援真火實訓基地。二是開展鐵路沿線環境安全專項整治,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落實鐵路沿線環境安全治理各方責任,依法查處違規行為;開展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托運、違規承運危險貨物行為,整治危險貨物儲存場所;開展公鐵水并行交匯地段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安全防護設施設置與管理,全面推進公跨鐵立交橋固定資產移交,嚴厲打擊危及鐵路運營安全的機動車違章駕駛行為。三是加強寄遞渠道安全整治,升級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位一體”防控模式,堅決將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遞物品堵截在寄遞渠道之外;強化寄遞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建設,加強火災、車輛安全、作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遞安全綜合治理,健全聯合監管機制和應急管理機制,嚴格落實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和企業主體“三個責任”。四是加強“四類重點船舶”和“六區一線”重點水域安全監管,開展船舶港口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防控,嚴厲打擊渡船超航線、超乘客定額、超核定載重線、超核定抗風等級冒險航行,加強商漁船碰撞事故防范,以港口客運和危險貨物作業為重點,強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船艇和海事監管、航海保障裝備設施、船舶應急設備庫建設,開展航運樞紐大壩除險加固專項行動。五是加強綜合交通樞紐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健全綜合交通樞紐安全監管協調溝通工作機制,強化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設施設備維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設施設備運行可靠性;開展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規施工作業、私搭亂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等危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六是強化“拖網、刺網、潛捕”三類隱患特別突出漁船和漁港水域安全監管,開展以漁船脫檢脫管、船舶不適航、船員不適任和“脫編作業”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漁船超員超載、超風級超航區冒險航行作業行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城市建設安全整治。一是加強對各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將城市安全韌性作為城市體檢評估的重要內容,將城市安全發展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國家、省、市城市安全水平體系,推動城市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二是指導地方全面排查挪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等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隱患,依法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排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督導各地整治安全隱患;根據城市建設出現的新情況,明確建筑物所有權人、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以及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三是開展摸底調查,研究制定加強城市老地下空間利用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指導意見,推動各地開展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臺建設。四是完善燃氣工程技術標準,健全燃氣行業管理和事故防范長效機制;指導各地建立渣土受納場常態監測機制、推動市政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建設。五是指導各地開展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專項治理,依法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六是結合創建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推動解決城市安全重點難點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危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體育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業園區等功能轉換區監管體制機制,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專業執法力量,落實地方和部門監管責任;推進工業園區智慧化進程,2022年底前園區集約化可視化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業園區安全生產源頭管控,規范工業園區規劃布局,嚴格進園入園項目準入,合理布局工業園區內企業,完善公共設施,進一步提升工業園區本質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業園區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開展工業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按照“一園一策”原則,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進工業園區封閉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類工業園區安全隱患,加強倉儲物流園區和港口碼頭等安全管理。五是加強對水運港口口岸區域安全監督,強化口岸港政、海關、海事等部門的監管協作和信息通報制度,綜合保障外貿進出口危險貨物的安全高效運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危險廢物等安全整治。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進行鑒別鑒定,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加快制定危險廢物貯存安全技術標準。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聯單制度。建立部門聯動、區城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大打擊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加快危險廢物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研發,合理規劃布點處置企業,加快處置設施建設,消除處置能力瓶頸。督促企業對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組織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和隱患排查治理。(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煤改氣”、潔凈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塵等:加強“煤改氣”、潔凈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塵的貯存、處置等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和隱患經排查治理,強化相應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確保人身安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以上實施方案由相關部門具體制定,其他有關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化實施方案。

                    三、進度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按程序報批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和11個專項整治方案;召開全國安全生1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啟動全面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制定實施方案,對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具體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業領域復工復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主客觀原因,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場所、關鍵環節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排查治理,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結合各地經驗做法特別是總結江蘇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經驗,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國推廣。總結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著力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安全生產重要理論和實踐創新轉化為法規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分年度總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開展情況,并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匯總梳理向國務院安委會報告,并上報黨中央、國務院;2022年12月,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提請國務院安委會審議后,上報黨中央、國務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層層抓好組織實施,絕不能只重發展不顧安全,更不能將其視為無關痛癢的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加強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納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黨政領導干部績效考核。國務院安委會加強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建立國務院安委會主任辦公例會制度,定期研究專項行動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有關部門派聯絡員參加,相對集中辦公,加強統籌協調,開展巡查督導,推動工作落實。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協調推動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二)完善法規制度。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制修訂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法、煤礦安全條例和道路機動車輛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推動修改刑法有關條款、加大事故前主觀故意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制修訂一批安全生產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推動設區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推動建立安全生產公益訴訟制度,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企業生產經營責任全過程追溯制度,落實事故結案一年內整改評估公開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評審管理制度,修訂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辦法和審計監督機制。(應急管理部牽頭)

                    (三)強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政策體系,強化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經費保障,優化支出結構,向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防控、事故隱患消除工作傾斜。地市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建立安全風險監測監控支撐機構,加快推進“互聯網+安全監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推行應用執法手冊APP。重點地區扶持建設一批安全生產相關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實習實訓基地。培育發展一批有實力的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嚴格實施評價結果公開和第三方評估制度,防止弄虛作假。在高危行業領域全面實施安責險制度,推動保險機構落實事故預防技術規范,切實發揮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改進監管方式。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異地交叉檢查,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堅持執法寓服務之中,組織專家組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實行遠程“會診”與上門服務相結合,幫助解決安全生產難題。督促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重點實行跟蹤指導服務。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宣傳教育,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嚴格問效問責。各地區要加強對本轄區及其有關部門安全整治工作的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安全整治工作的監督,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對地方和有關部門落實情況的監督,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并將整治情況納入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內容,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實與紀檢監察部門安全生產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交查辦工作機制,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堅決問責。對因整治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發生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二篇: 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xxx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寧衛發〔2020〕236號)、《xxx市消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xx市衛生健康局關于印發<xxx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自治區、銀川市、靈武市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要求,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量化分級管理,從嚴整治安全生產領域突出問題,建強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按“一年普治、兩年攻堅、三年提升”工作思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實推進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市安全生產做出積極貢獻。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徐江為聯絡員,具體負責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

                    三、工作內容

                    1、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

                    集中開展學習,組織全院負責人以上人員進行專題學習,加深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理解,各科室結合自身實際,組織本科室人員進行學習,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增強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2、開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動

                    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常態化開展消防隱患大排查大治理。一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問題,安全生產工作小組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突出住院部、門診部、ICU病房、消防控制室、配電室、氧站等重點部位,對消防設施、電氣線路、管道設施等進行重點檢查,建立消防安全隱患信息臺賬,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形成報告、登記、整改銷號等一系列閉環管理。二是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推動我院嚴格貫徹執行《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衛生行業標準》(WS308-2019),建立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等工作機制,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措施。持續落實《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2020版)》,深入推進《醫療和疾控機構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指南》的應用。三是加強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加大消防投入,夯實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四是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組織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單位員工分批次、分類別開展消防培訓,每年度保障全院職工受訓率達到100%。(責任科室:后勤保障科各臨床科室)

                    3、危險化學品、毒麻精藥品和危險廢物安全整治

                    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持續提升風險管控能力和安全水平。一是建立危險化學品、毒麻精藥品的安全管理機制,健全危險化學品、毒麻精藥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完善崗位安全責任制,落實管理崗位職責,確立專(兼)職管理人員,建立相關管理臺賬。二是摸清全院危險化學品底數,優化危險化學“一張圖一張表”,及時更新維護庫存數據,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院危險化學品數量的摸底工作,并區分標注危險化學品風險等級。三是加強危險化學品、毒麻精藥品全過程監督,加強對危險化學品、毒麻精藥品的購買、儲存、使用、運輸、操作、廢棄處置等全環節的加強管理監督,確保安全標簽清晰、分類存放、防護規范、設施配套,劇毒危險化學品的保存場所獨立完好,并落實“五雙”管理制度要求。四是把好危險廢物管理關鍵環節,規范危險廢物的處置,加強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處置等過程的監督,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組織開展污水處理過程中安全風險排查。五是落實生物安全管理,明確相關部門及微生物實驗室人員職責,落實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完善公共衛生事件下的實驗室安全操作流程,嚴格落實日常安全防護制度,組織生物安全管理相關人員開展安全培訓。(責任科室:藥劑科、病理科、檢驗科、院感科、后勤保障科、各臨床科室)

                    4、特種設備及后勤保障安全專項整治

                    嚴格落實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一是健全特種設備(電梯、壓力容器、中心供氧等)安全管理機構,制定管理制度和作業人員崗位職責,確保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二是建立完善特種設備管理檔案,建立特種設備和作業人員登記臺賬及安全技術檔案,按規定辦理使用登記,做到一機一檔,并及時開展風險辨識和管控。三是強化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依托專業機構加強維保,定期檢驗并確保在檢驗有效期內,完善不同類型特種設備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堅持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處置演練。四是加強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電暖運行管理制度,應急流程及操作規范,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及人員組織架構,確定專職管理人員。各工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按規定定期進行證件年檢和培訓,高低壓配電設施定期檢查維保,并適時組織突發事件處置演練。五是保障生活用水安全,完善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應急預案和防范措施,嚴格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等標準,對二次供水系統設施要定期檢測消毒。(責任科室:設備器械科、后勤保障科、各臨床科室)

                    5、醫療安全專項整治

                    認真落實十八項核心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范,加強行風建設,避免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醫教科、護理部要對各科室的診療科目、從業人員資格進行梳理,杜絕超范圍執業、無證上崗等現象的發生。醫教科要加強對醫務人員“三基”、“三嚴”培訓,全面提升醫療服務技能水平,加強對醫療服務中重點環節、重點科室、重點人員、重點時段的質量安全控制,第一時間救治危重患者,精心維護患者的生命健康,努力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責任科室:醫教科、護理部、各臨床科室)。

                    三、時間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制定《靈武市人民醫院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召開負責人以上安全生產會議,動員部署全院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科室遵照方案落實實施,全面啟動三年行動。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12月),各安全生產工作小組成員對重點部位的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點加強對水、電、氣、特種設備、危化品等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制定時間表,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堅(2021年全年),對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動態更新,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掛牌督辦機制,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0年全年),對我院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行總結評估,各責任科室分別于2020年、2021年、2022年6月30日前將本科室全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年度總結報后勤保障科,后勤保障科匯總后報衛健局執法監督室。

                  第三篇: 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日前,國務院安委會印發了《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明確了2個專題實施方案、9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煤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體系。

                    1.加快制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煤礦安全條例》,加快修訂《礦山安全法》《礦產資源法》。實現煤礦安全領域法律法規關于安全生產的要求系統、整體、協同配套。

                    2.制定完善煤礦安全標準。界定強制性和推薦性標準范圍,做好與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配套支撐,構建新型煤礦安全標準體系。制定《煤礦防滅火細則》《煤礦頂板管理規定》《煤炭標準化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進一步堅持和鞏固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格局;強化標準的監督執行,充分發揮標準對煤礦企業現場安全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的支撐作用。

                    3.及時修改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準確研判和把握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特點和規律,從技術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礦事故原因,有針對性地修訂監管監察和企業安全管理層面相關規章制度,及時堵塞漏洞、彌補缺陷。做好相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清理、修訂工作,確保“放管服”改革落實到位、安全準入門檻不降低、安全監管監察力度不放松。

                    4.制定實施煤礦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認真評估煤礦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編制煤礦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并抓好組織實施。統籌制定“十四五”期間煤礦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要點及責任分工方案,并抓好實施和完成情況評估工作。

                    (二)推進落后產能淘汰退出。

                    1.深入推進災害嚴重以及落后煤礦淘汰退出。持續推進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極復雜等災害嚴重煤礦淘汰退出。積極推進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從資源合理開發的角度進行科學規劃,不符合規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一律停止生產建設,對列入當年退出計劃的煤礦嚴禁違規設置“回撤期”。嚴格監管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暫時確需保留的少量30萬噸/年以下煤礦,逐礦明確煤炭供應對象、開采范圍、開采時限,并向社會公告,加強日常監管,發現弄虛作假逃避關閉、違法生產的,立即依法淘汰退出。

                    2.嚴格準入門檻。停止審批山西、內蒙古、陜西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120萬噸/年的煤礦,寧夏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60萬噸/年的煤礦,其他地區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30萬噸/年的煤礦;停止審批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停止審批新建開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擴建開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礦,新建和改擴建開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礦;停止審批新建和改擴建產能高于50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新建和改擴建產能高于800萬噸/年的高瓦斯煤礦和沖擊地壓煤礦。

                    3.規范小煤礦技改擴能。指導推動小煤礦多的地區制定煤炭產業發展規劃,堅持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科學劃定開采范圍,實現機械化開采,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納入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方案擬整合技改擴能的小煤礦應停止生產,明確建設期限,抓緊辦理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產。整合技改擴能煤礦應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核準、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批、環評等手續。不按批復設計施工、邊建設邊生產的,取消整合技改資格。

                    4.規范產能核定工作。新增產能必須實施產能置換,實現機械化開采。對實施機械化改造擴能的予以認可,對不合規的產能核定進行清理糾正,災害嚴重礦井的產能只減不增;支持優質產能釋放,對僅通過增加采煤工作面個數提升生產能力的不予認可,對存在采礦、用地、環保等方面違法違規問題的煤礦增加產能不予認可,防止違規核增產能、盲目擴大產能。適時修訂《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核定標準》。

                    (三)持續開展“打非治違”行動。

                    1.將“打非治違”工作貫穿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過程,同步推進實施。重點打擊整治以下突出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

                    (1)不符合國家或地方產業政策、未淘汰的落后產能;

                    (2)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責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符合規定、主要負責人履職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訓不到位、應急預案編制不完備的;

                    (3)超強度、超能力、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4)超層越界開采或違規開采保安煤柱,以假圖紙、假密閉等隱瞞作業地點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設備、工藝的;

                    (6)安全監控系統功能不完善、運行不正常;井下違規放炮、動火,瓦斯超限作業的;

                    (7)火區、高冒區、采空區等隱患排查治理和密閉管理不到位的;

                    (8)采深超千米災害嚴重礦井未落實限產、減人、緩采、禁采、退出等措施,入井人員多且未采取“一優三減”措施的;

                    (9)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自然發火和水害嚴重礦井綜合治理措施不落實的;

                    (10)已公示列入當年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方案應淘汰退出,仍以“過渡期”“回撤期”名義違規生產的;

                    (11)停產停工礦井違規復工復產,技改礦井不按設計方案和批準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違規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其他方面。

                    綜合運用處理處罰、通報、約談、問責、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行刑銜接等措施,依法進行懲處。建立跨部門聯動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對發現的非本部門職責范圍處置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移交有管理權限的部門依法查處;涉及多個部門的,要及時協商處理,嚴防互相推諉。

                    (四)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意見》,實施“零死亡”目標管理。推動煤礦企業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實施安全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開展安全承諾、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明確安全責任、完善內部考核、強化責任追究,建立“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健全完善“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運行機制。

                    2.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嚴格執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承擔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落實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重點產煤市縣應配備熟悉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干部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將煤礦安全生產同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加強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機構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加強煤礦安全基礎建設和監管能力建設,保障監管執法必需的人員、經費和車輛等裝備,配齊配強專業監管力量。按屬地監管原則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對重大隱患實行跟蹤問效、一盯到底。明確每一處煤礦的日常安全監管主體,杜絕監管盲區,克服監管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中央企業所屬煤礦安全監管不得下放到縣級及以下部門。

                    3.認真落實屬地監管和國家監察責任。堅持煤礦安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原則,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監管措施,嚴格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履行國家監察職責,嚴格落實國家監察責任。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健全煤礦安全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定期聽取有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煤礦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要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約談制度,推動安全責任落實。

                    4.實行監管監察領導干部聯系指導制度。國家煤礦安監局和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建立完善領導班子聯系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工作機制,明確聯系指導范圍和職責,定期開展幫扶指導服務;對聯系指導、明查暗訪等發現的重大問題,要下達督辦函或監管監察意見書,督促抓好問題的整改落實,必要時可依法約談地方政府和相關企業。

                    5.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制定《煤礦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細則》,廣泛發動群眾特別是企業內部職工及家屬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行為,對舉報有功人員予以重獎和嚴格保護。

                    6.強化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積極探索事故調查機制,對較大事故實行省級煤礦安監局現場督辦或提級調查。按照“誰調查、誰評估”的原則,落實事故結案一年內整改評估公開和責任追究制度。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近三年發生的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整改評估和責任追究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向地方政府通報。落實事故警示、通報、督辦、約談、現場會、聯合懲戒、整改與“回頭看”七項制度,凡發生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公開約談。做好事故分析工作,總結事故規律特點,提出針對性防范措施建議。完善煤礦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強化人身傷害事故和典型非傷亡涉險事故的統計報告。

                    (五)加大煤礦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強化重大災害治理能力建設。督促煤礦企業按規定建立重大災害治理機構和隊伍,配備滿足災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保障治理所需的資金投入,配備完善災害治理所需的各類安全設施設備,建立健全災害治理相關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2.堅持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引導煤礦企業牢固樹立區域治理、綜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災理念,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堅持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開拓區、抽采區、保護層開采區和被保護層有效區,做到抽掘采平衡。開展重點地區礦井老空水探查工程,特別要督促兼并重組煤礦查明礦井及周邊老空積水等情況,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嚴格落實“三專兩探一撤”措施,推廣水患區域“四線”(積水線、警戒線、探水線、停采線)管理。受承壓水威脅的礦井要裝備微震監測系統,開展底板注漿加固工程;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的礦井要裝備應急救援的潛水泵排水系統。沖擊地壓礦井要提高沖擊傾向性鑒定和沖擊危險性評價的科學性,提升沖擊地壓監測預警能力,落實核減產能、“三限三強”等防沖措施。

                    (六)推進煤礦安全基礎建設。

                    1.提升煤礦企業法規標準的執行力。開展“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活動,以學習培訓“一規程三細則”(《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煤礦防治水細則》《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等法規標準為切入點,推動煤礦企業重制度、敬規則,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全面對標對表、自查自糾、整改落實,強化從業人員法治意識和法規執行力,全面提升全員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健全煤礦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煤礦企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和災害特點,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制修訂和企業安全生產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有關制度、規程措施。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嚴格兌現獎懲,確保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規程措施真正落實。

                    3.推進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持續提升。制定《進一步規范煤礦勞動用工的指導意見》,有序推進井下勞務派遣工的清退、劃轉工作,2021年取消井下勞務派遣工。在煤礦行業貫徹落實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行動提升計劃,加大對煤礦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基本實現煤礦“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達到一般從業人員學歷初中以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員大專以上。完善煤礦主要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班組長安全技能提升專項培訓,強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考試,推進逢查必考常態化。

                    4.完善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煤礦企業要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建立和實施重大風險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預警信息會商及分級發布制度,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做到風險感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健全隱患自查自改閉環管理機制,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強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5.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縱深發展。制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將安全生產承諾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實行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制度。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評審管理制度。對煤礦進行分級現場考核,強化標準化動態監管,持續開展達標煤礦現場抽查,推動煤礦標準化動態達標。

                    6.提升應急救援水平。建立煤礦安全應急響應機制,提升預警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和精準性。推進煤礦救援裝備建設和救援隊伍戰斗力提升。加強煤礦應急能力建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強化煤礦調度中心建設,發揮調度中心參謀部、指揮部、作戰部的樞紐作用,賦予井下班組長、調度員等緊急情況撤人權。

                    (七)推進煤礦安全科技創新和“四化”建設。

                    1.加快推進煤礦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建設煤礦企業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一張網”,2020年將所有正常生產建設煤礦的安全監控系統、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工業視頻監測系統和重點地區的沖擊地壓、水害監測數據接入省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利用信息化手段,對所采集的各類數據進行“智能分析、預知預判”,為監管監察工作提供智能輔助決策。開發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經營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統,鼓勵企業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產、經營、管理水平,實現煤礦企業超產量、超強度、超能力等重大隱患的遠程巡查及防控。

                    2.全面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貫徹落實加快煤礦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進一步爭取相關政策及資金、科技立項支持,爭取將煤礦智能裝備和煤礦機器人研發應用列入國家“十四五”科技發展規劃。重點推進大型煤礦開展系統性智能化建設,對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嚴重礦井,優先開展智能化采掘(剝)和危險崗位的機器人替代,建設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礦,建成一批100人以下少人智能化礦井。

                    3.加強煤礦安全科技攻關和先進技術推廣。研究建立煤礦深部開采與沖擊地壓防治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裝備遴選,引導推進煤礦企業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應用。開展煤礦安全科技進企業等活動,推進煤礦企業和科研院所積極開展重大災害治理技術交流合作,推廣應用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沖擊地壓治理、防滅火等先進適用技術裝備。

                    4.推進煤礦裝備更新換代。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加大煤礦新技術新裝備推廣應用力度,強制淘汰不具備安全保障的設備。推進煤礦重要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礦重要設備出廠、入庫、入礦、使用、檢修、報廢各環節動態數據鏈,為設備安標驗證、使用維護、監管監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撐。督促各地正常生產建設煤礦2020年完成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全面提高系統準確性、靈敏性、可靠性、穩定性和易維護性。加快煤礦井下先進定位技術應用,推廣井下人員、設備精準定位技術,為杜絕“三違”、應急救援、“互聯網+監管”、智慧礦山建設提供基礎和技術支持。

                    5.全面推進落實煤礦“一優三減”措施。指導各地制定出臺“一優三減”實施方案。建設項目設計的生產工作面個數符合《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規范》(AQ1055-2018)規定;生產礦井逐步實現“一井一面”“一井兩面”;不符合《煤礦井下單班作業人員限員規定》要求的煤礦,不予核增生產能力、不得通過二級及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督促煤礦企業實行班隊長、安全員井下現場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業,實行采區和采掘工作面限員管理,升級改造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實現人員精準定位和超員監測預警。

                    (八)著力提高監管監察執法效能。

                    1.堅持嚴格規范精準執法。牢固樹立執法意識,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格依法行政、依法執法。認真落實煤礦分類精準監管監察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點,找準薄弱環節,立足防范事故,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堅決整治安全檢查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壓實執法檢查帶隊負責人責任,切實提高執法檢查質量和效能。緊盯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時段,適時調配執法力量組織開展跨區域“靶向”精準異地執法和集中執法。落實計劃檢查工作機制,統一規范監管執法文書制作,嚴格執行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開展執法互查互檢等工作,持續推動執法規范化建設。加大執法力度,扎實開展重點執法、專項監察、集中整治、打非治違等專項執法活動,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嚴格依法依規進行懲處,切實通過執法推動企業守法。

                    2.建立信用監管監察機制。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內部安全檢查,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和安全風險防范機制。推行安全承諾制度,推進安全信用分類監管監察,依據企業信用情況,采取差異化監管監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許可、標準化創建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失信企業和個人,在依法嚴厲處理處罰的同時,實施聯合懲戒,納入“黑名單”管理,對失信主體在項目核準、設計審批、安全許可、從業資格準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發現上級企業違規向煤礦下達超能力生產經營指標的,按規定嚴肅問責追責。

                    3.強化對“關鍵少數”問責追責。緊盯煤礦決策層、管理層、技術層,聚焦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尤其是董事長、總經理、礦長、實際控制人、總工程師等“關鍵少數”的法定職責,將其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作為檢查的重點內容。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全過程追溯制度,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追根溯源,由事見人開展責任倒查,逐條查明相關人員責任,依法對責任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和問責追責。

                    4.強化監管監察信息化建設。不斷完善和拓展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系統功能,確保全部執法活動納入系統進行統一管理;開發建設統一的煤礦安全監管執法系統,實現監管監察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數據網上統計和分析,做到監管監察執法信息互聯互通。推進煤礦建設項目安全核準、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等信息系統使用。持續做好煤礦安全基礎數據平臺的維護管理,督促企業及時更新相關數據信息。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進行監管監察的制度。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對監管監察執法工作進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執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用好安全監控、人員位置監測、工業視頻等聯網系統,推進遠程非現場檢查,提升執法精準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政府要為監管監察執法信息化建設提供人財物保障。

                  第四篇: 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全方位、全鏈條、多層次的整治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道路運輸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全面加強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從源頭準入、監管執法、基層基礎、應急救援等環節進一步補齊各環節各領域安全監管短板,進一步夯實道路運輸安全基礎,努力實現“三個持續減少、一個堅決防止”的目標,即道路運輸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和較大道路運輸事故持續減少,堅塊防止重特大道路運輸事故,確保道路運輸安全形勢持續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健全道路運輸安全責任體系。

                    1. 督促落實企業主責。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場站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管理有關法律和標準,建立健健全安全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嚴格落實車輛安全技術維護、駕駛人等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和動態監控等關鍵制度。

                    2. 構建共建共治體系。建立健全各級安委會、道交委、聯席會議工作機制,整合部門行業資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強化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時消除隱患漏洞。充分調動行業協會、保險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道路運輸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運輸領域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交通違法行為的獎勵制度,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3. 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整合運用信用中國、信用交通、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等載體,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依法加強客貨運輸經營行為信用評價,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等嚴重失信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4. 完善事故調查制度。嚴肅事故調查,加強事故原因調查分析,督促整改隱患、堵塞洞洞,依法依規從嚴查處事故責任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嚴格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管理責任。深化事故調查報告聯合審核和生產安生事故約談工作,推動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行業落實整改。健全市場退出機制,依法依規將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清退出道路運輸市場。

                    5. 構建快速救援救治機制。完善道路運輸應急管理體系,提升應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態環境損害,科學及時處置突發事件,落實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風險。建立健全快速發現、及時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體”聯動工作機制,加強事故應急協調,完善救援救治保障,減少事故傷員致死致殘。

                    (二)進一步加強客貨車安全源頭整治。

                    1. 嚴格客貨車生產銷售監管。加強客貨車產生產準入、一致性監管,嚴格查處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車型。嚴禁擅自改裝機動車違法行為。嚴格落實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制度,對客貨運輸車輛產品與國家標準、公告不符的,責令企業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處罰并撤銷相關產品公告。研究建立運輸企業對道路運輸車輛產品質量缺陷的反饋處理制度。

                    2. 組織隱患車輛專項整治。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專項整治,全面排查貨車、專用車生產企業、車輛維修企業和車輛非法改裝站點。加大對貨車非法改裝企業的打擊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突出問題。部署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專項治理,穩步推進超長平板半掛車和超長集裝箱半掛車治理。

                    3. 提升客貨車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貨車技術標準,督促生產企業改進車輛安全設計,增設客運車輛限速警示標志,提高重載貨車動力性能和制動性能,進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車車身結構強度、座椅安裝強度,增強車輛高速行駛穩定性、抗傾覆性能;調整道路運輸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閥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體防撞、防滑性能。鼓勵在用客車參照國家標準安裝前輪爆胎應急裝置。推動公交車安裝駕駛室隔離設施,劃設乘客安全警戒線,粘貼警示標識標語,嚴防乘客搶奪方向盤、干擾駕駛人安全駕駛。

                    4. 強化市場準入管理。嚴把新進入運輸市場車輛安全關口,嚴禁為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車輛辦理檢驗、登記和道路運輸證。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鼓勵“兩客一危”車輛安裝使用智能視頻監控系統。建立部門間客車登記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客車行駛證使用性質與道路運輸經營資質信息比對核查,對公路客車、旅游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辦理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先取得相應的道路經營許可。個人不得辦理大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注冊登記。落實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貨汽車缺陷產品召回力度。

                    5. 加強在用客車使用性質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車(不含公交車輛),加強使用性質和營運性質比對。對存量大中型客車行駛證登記為營運類但未辦理道路運輸證的,實施重點監管,限期變更登記使用性質,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要依法責令停止經營、從嚴處罰。已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依法辦理注銷手續。加強市場流通環節的關鍵零部件質量抽查,重點整治影響車輛運行安全的制動、轉向、輪胎等零部件總成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問題。對于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應當公開曝光,并及時啟動缺陷產品召回。

                    6. 加快淘汰隱患問題車輛。加大老舊客車的淘汰報廢力度,研究調整客車引導淘汰、強制報廢等政策措施,對使用時間距報廢年限1年以內的大客車,不允許改變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督促客運企業及時報應淘汰老舊客車,加快淘汰報廢57座以上大客車及臥鋪客車。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管理,嚴格企業資格認定,嚴厲打擊非法拆解企業,禁止利用報廢機動車總成部件拼裝機動車。嚴禁違規生產、銷售低速電動車,加快淘汰在用違規車輛。

                    (三)進一步提升運輸行業從業人員素質。

                    1. 完善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制度。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構建道路運輸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標準、職業資格考試、注冊管理、繼續教育、從業管理、國際互認制度等職業資格制度體系。全面實施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制度。

                    2. 加強客貨運駕駛人培訓考試監管。督促機動車駕培機構和教練員嚴格執行教學大綱,落實培訓內容和培訓學時要求,在駕駛培訓考試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應急處置、急救實訓等內容,提高駕駛人職業素質能力。加強培訓質量監管,制定機動車駕培機構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實行嚴重交通事故駕駛人培訓質量、考試發證責任倒查制度。推進駕培機構監管平臺與考試系統聯網對接,實現培訓與考試信息共享。

                    3. 嚴把從業人員資格準入關。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機制。督促運輸企業加強駕駛人聘用管理,嚴格處罰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駕駛人,經營者應當及時依法解聘。加快網約車合規化進程,嚴厲查處不符合條件車輛和人員的非法經營行為,嚴禁平臺公司向未取得資質的車輛和人員提供運輸服務信息。

                    4. 加大宣傳曝光力度。加強“兩客一危一貨”、校車等重點車輛駕駛人的常態化培訓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強運輸從業人員警示教育,嚴格落實違法記分滿分駕駛人再教育與培訓考試。加強客運車輛規范使用安全帶宣傳提示。持續曝光“高危風險企業”“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終生禁駕人員”。

                    (四)進一步加大運輸企業安全隱患清理力度。

                    1. 推動企業規范經營。鼓勵客運企業規模化、公司化經營,積極培育集約化、網絡化經營的貨運龍頭企業,不得為個人核發大中型客車營運許可。加強企業注冊登記管理,做好道路客運企業注冊登記和許可審批的銜接,嚴格履行“雙告知”職責,建立部門間客運企業營業執照和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辦理情況定期通報反饋機制。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管理服務,強化網約車平臺企業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執行制度并報送安全事故報告,督促網絡平臺企業依法、安全、規范經營。

                    2. 健全安全隱患治理機制。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防控制度,開展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加強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動態監管。深入推進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施設備和作業環境的標準化。督促客運企業嚴格落實《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發生安生生產責任事故的運輸企業實施掛牌督辦,督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經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

                    3. 加強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反恐怖主義法》《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以及“三不進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道路客運安全源頭管理。強化安檢人員專業素質培訓,落實安全檢查標準規范,推動安檢設施設備更新升級,提升旅客進站安檢效率和服務質量。強化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臺實施統一的旅客乘坐客運車輛禁止攜帶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清單。

                    (五)進一步加強重點車輛運輸安全治理。

                    1. 強化旅游客運安全監管。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旅游客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全面加強旅游客運安全管理,嚴格旅游客運安全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切實提升旅游客運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監管平臺信息共享,開放企業、車輛、從業人員資質查詢服務,實現“正規社”“正規導”“正規車”市場格局。加大對旅行社、學校、社會團體包車行為的監督力度,嚴禁租用不具備資質的客車。推動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強化旅游團組及車輛異地監管。加強網絡包車監管,嚴查違法包車、非法載客等行為。

                    2. 嚴格長途客運安全管理。進一步加強長途客運班車和省際包車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試行)》,規范長途客運接駁運輸管理,積極推進分段式接駁運輸。加強對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接駁運輸情況以及屬地長途客運接駁點的監督檢查,促進長途客運車輛安全規范運行。

                    3. 深化貨車超限超載治理。建立源頭治超信息監管系統,推動礦山、鋼鐵、水泥、砂石“四類企業”和港口,鐵路貨場、大型物流園區、大宗物品集散地“四類場站”安裝出口稱重設施并聯網運行,防止超限超載車輛出站出場。加快推進治超站稱重設施聯網,落實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稱重和違法超限超載禁入。嚴查超限超載違法,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深入推進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加強超限超載車輛及其處罰信息共享,切實落實“一超四罰”措施,對違法貨車及駕駛人、貨運企業和源頭裝載企業實施處罰,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的納入失信當事人名單進行聯合懲戒。

                    4. 嚴密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嚴格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生生產工作的意見》和交通運輸部等六部門聯合部令《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監督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和經營企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充裝或者裝載查驗、記錄制度,切實強化危險貨物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全鏈條安全監管。積極推動構建“政府主導、多部門協同,信息化支撐、全鏈條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防控體系,加快提升行業綜合治理能力。

                    5. 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依法實施校車使用許可,規范發展專用校車,穩妥解決已注冊登記的專用校車無法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問題,保障校車發展與校車服務需求相適應。專項清理不符合國家校車標準但仍作為校車使用的載客汽車,明確退出期限,徹底淘汰在用的非專用校車。督促指導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源頭管理、動態監管。改善校車通行條件,加強校車通行管理,提升校車通行安全水平。

                    6. 加強農村交通安全監管,嚴格按照《農村道路旅客運輸班線通行條件審核規則》要求,建立健全農村客運班車通行條件聯合審核機制。引導農村客運經營者更新鄉村公路營運客車推薦車型,引導農民群眾乘坐合規客運車輛。推動農村客運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和視頻監控裝置,提升動態管理水平。加強延伸到農村的城市公交車安全監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區的公交車輛。清理整治農村地區變型拖拉機,嚴格加強日常監管。

                    7. 規范城市工程運輸車監管。加強源頭管理,嚴格準入條件,完善退出機制,規范建筑工程運輸市場,強化行業監管,建立健全工程運輸車監督考核制度,將工程運輸車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情況納入渣土運輸市場準入條件,對于車輛交通違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運輸許可,嚴格限制企業參與渣土運輸招投標,督促企業完善管理制度、落實主體責任。

                    (六)進一步凈化道路運輸秩序。

                    1. 嚴查突出交通違法。對重點隧道特別是通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較多、交通流量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設置監控卡口、區間測速等執法裝備,實施有效管控。借鑒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區域聯動等經驗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嚴查嚴管態勢。認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農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規律特點和肇事肇禍突出的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分類指導,組織開展針對性整治,加大執法管控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客貨運輸車輛“三超一疲勞”等突出違法行為。

                    2. 嚴格落實動態監管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動態監控主體責任,加強對所屬車輛和駕駛人的動態監管,提升動態監控安裝率、入網率和上線率,中小運輸企業可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專業化機構提供技術服務,提高動態監控水平。建立重點車輛動態監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規定線路行駛、人為干擾、屏蔽信號等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標準,嚴格動態監控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推動重點營運車輛安裝使用北斗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并進行計量檢測,推進系統記錄的疲勞駕駛、超速等交通違法信息納入道路交通違法執法依據。推進部門間“兩客一危”車輛和重型貨車信息及動態運行信息共享。

                    3. 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加大非法營運查處力度,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運市場“黑企業”“黑站點“‘黑車”“黑服務區”。完善非法營運舉報查處機制,對乘客舉報的、相關部門抄送的、執法檢查過程發現的非法營運行為,一查到底、從重處理。

                    (七)進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護保障。

                    1. 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風險。深入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2020年完成15萬公里建設任務。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彎陡坡等重點路段和危橋改造整治,鼓勵雙向四車道及以上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根據公路功能設置中央隔離設施,深入開展干線公路災害防治。根據事故調查情況加強事故多發點段隱患排查整治,加強城市隧道橋粱、事故多發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學規范設置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設施。

                    2. 強化道路應急保障。推進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專業機械設備配備,全面提升冰雪天氣鏟雪除冰能力。加強惡劣天氣特別是團霧監測預警技術研究和裝備體系建設應用。

                    3. 推進農村道路設施建設。深化“千燈萬帶”示范工程,推進農村公路平交路口信號燈、減速帶建設,根據鄉道、村道設計標準科學設置限載標志。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設施,鼓勵各地結合交通安全實際和事故情況在國省道交叉路口安裝照明設施、對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進行治理,具備條件的國省道穿鄉過鎮路段根據交通狀況增設機非隔離設施。持續清理整治“馬路市場”和國省道沿線集鎮村莊違規開口。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各地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交通運輸、公安及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協作配合,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聯合進行部署,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聯合組織對本轄區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運輸企業、車輛、駕駛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實施閉環管理、對賬銷號,加快推進實施,推動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及時開展“回頭看”作出評估,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運輸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進一步推動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深入分析道路運輸安全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

                    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分年度總結道路運輸安全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報送交通運輸部、公安部。2022年12月,各地要對三年整治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并于12月20日前報送交通運輸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總結全國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及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堅持守土有責、服務大局,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認真推動本地區道路運輸安全整治行動。要充分發揮道交委、聯席會議等綜合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建立聯合工作專班,密切協作配合,加強組織領導,保障整治行動順利有效開展。

                    (二)推動落實責任。各地區及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強督促指導,落實時限進度,定期對表銷賬。要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強化責任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要嚴肅問責問效,對領導干部責任不落實,政府部門監管走形式,企業專項整治不認真等問題,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地區及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推動道路運輸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強化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加大對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國省道中央隔離設施、農村公路平交路口信號燈、減速帶等重點工程建設投入。

                    (四)提升監管水平。各地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雙隨機”抽查力度,提升執法檢查效能。通過政府采購服務等方式,引入專家力量,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專業指導服務。鼓勵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加強跟蹤指導服務。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強督促整改。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報道,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要充分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加強正向引領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廣泛參與,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第五篇: 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集團各部室、各子公司: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近期作出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要求,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安委〔2020〕3號)和《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等文件要求,集團公司特制定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繼續深化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煤礦自主保安能力建設,全面落實煤礦企業主體責任,持續加大煤礦安全監管力度,全力推進集團所屬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集團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對集團所屬煤礦開展專項行動進行統一組織和指導協調。
                    組 長:張福義
                    常務副組長:閆建宙
                    副組長:蔡建祥 郭 斌 張志勇牛國秀郭喜志 趙晉才 申紅軍 高玉峰 劉文科 任武軍 裴常新 黃文紅
                    成 員:孫利峰 鄭斐王鵬騰 盧志明謝志清 左建菊 上官志云 岳志龍 朱曉軍 王亞榮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集團安監部,辦公室主任由任武軍同志兼任,負責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組織協調和信息匯總、上報工作。
                    三、整治目標
                    用三年時間,持續整治重大災害治理措施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法律法規標準不執行、蓄意違規突破法律法規底線等煤礦安全生產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抓住推進煤礦安全法規標準建設、推進優化煤炭產業結構、構建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體系、提升企業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強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等關鍵著力點,強力推動以基層責任落實、基礎工作保障、基本素質提升為核心的煤礦安全“三基”工作,扎實推進煤礦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和管理體系,大力提升煤礦本質安全水平,實現煤礦安全風險可控,掌握事故預防主動權,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到2022年,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煤炭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體系更加完善,煤礦安全基礎保障能力明顯提升,一、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標煤礦達到100%,力爭建成智能化工作面1個;監管監察效能顯著提高,所有正常生產建設礦井基本實現遠程監管監察;涵蓋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風險防控、隱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礦安全生產制度體系基本形成,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保障安全生產的相關標準,及時修改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1.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全員的安全法律意識,規范集團各煤礦的安全生產,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安監部)
                    2.嚴格執行保障安全生產的相關標準。
                    集團公司各部室和集團各煤礦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全民梳理的《煤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清單》選擇適用有關的標準。進一步堅持和鞏固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格局;強化標準的監督執行,充分發揮標準對煤礦企業現場安全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的支撐作用。(安監部)
                    3.及時修改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集團公司各部門準確研判和把握集團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特點和規律,從技術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礦事故原因,有針對性地修訂監管監察和企業安全管理層面相關規章制度,及時堵塞漏洞、彌補缺陷。做好相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清理、修訂工作,確保落實到位、安全準入門檻不降低、安全監管監察力度不放松。(安監部)
                    (二)進一步優化煤炭產業結構和規范采礦秩序。
                    1.為加快推動60萬噸/年以下煤礦退出,積極推進6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焦煤集團雖未涉及該類煤礦,但積極響應國家、省、市政策采取集團內部減量重組的措施,以保證化解煤炭過剩任務圓滿完成,具體情況如下:
                    利用兩年時間對集團燕家河煤業有限公司進行提能,從60萬噸/年提升至90萬噸/年。毛則渠煤炭有限公司與東溝煤業進行重組提能,保留毛則渠煤炭有限公司,從90萬噸/年提升至120萬噸/年。元甲煤業轉產后考慮提能事宜。逐步提升集團公司60萬噸礦井,促使集團各子公司最低產能在90萬噸以上(含90萬噸),符合國家、省、市將來的產能要求。
                    2.嚴格落實準入門檻。
                    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定要求,停止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120萬噸/年的煤礦,**焦煤集團已批復正在建設的礦井2座(富康源煤業有限公司120萬噸/年、元甲煤業有限公司60萬噸/年),準備建設的礦井1座:王蟒溝煤業有限公司90萬噸/年,計劃對王蟒溝煤業進行提能建設,具體如下:
                    由于王蟒溝煤業有限公司開工報告已經山西省煤炭工業廳于2015年4月30日以晉煤辦基發[2015]391號文件予以吊銷,開工建設需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等手續,同時辦理將產能提升進行建設的相關手續,2021年計劃從90萬噸/年提能至120萬噸/年進行建設。
                    3.產能核定工作。
                    嚴格按照《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核定標準》組織開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產能核增煤礦嚴格按照現有合規的采掘工作面個數開展核定,產能置換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優化資源配置。
                    做強做大煤炭主業,立足當前,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苦練內功,降低成本,激發激活閑置產能,釋放集團公司“千萬噸”產能,多措并舉推進礦井建設,實現集團利益最大化;著眼長遠,積極爭取省市政府及資源部門的大力支持,加快對申南凹焦煤、臺頭煤焦、惠源焦煤三座骨干礦井后備資源擴批提能工作,規劃三座300萬噸礦井,盡快實現資源擴批,產能提升,集約開采,打造智慧生態礦山;推動減量重組工作,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煤炭結構優化升級。
                    5.規范采礦秩序。堅持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科學劃定開采范圍,嚴厲打擊未批先建和超層越界開采行為,規范采礦秩序。對未取得采礦許可證但建成投產和同一集團公司內部超層越界開采的煤礦,采取加快辦理手續等分類處置措施,確保依法依規組織生產建設。(生產部)
                    (三)持續開展“打非治違”行動。
                    將“打非治違”工作貫穿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過程,同步推進實施。重點打擊整治以下突出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
                    生產、建設礦井
                    1.煤礦存在“五假五超”(假整改、假密閉、假數據、假圖紙、假報告、圖實不符和利用已封閉老系統非法組織生產;存在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超層越界和證件超期的行為)等違法違規行為。
                    2.煤礦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建設。
                    3.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4.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
                    5.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據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生產執法的。
                    7.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8.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
                    9.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
                    10.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11.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未編制、未定期修訂以及自救裝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未開展演練的。
                    12.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建設行為。
                    礦區、礦山(井田)范圍
                    13、利用居民廢棄房屋、整合礦井、洗煤廠及廢舊廠礦、樹叢內等隱蔽場所非法采礦行為;
                    14、非法開采石材、石料、鐵礦石、鋁礬土、石膏等行為
                    15、以養殖、種植、地質災害治理、扶貧開發、荒山荒坡治理、道路建設、土地復墾等名義變相盜采淺層煤淺層礦行為;
                    16、超層越界或因采礦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等行為;
                    17、利用非法儲煤場、非法儲礦場及依法設立的儲煤場為非法采礦提供收購、儲存、銷售礦產品等方便的行為;
                    18、縣與縣、鄉(鎮)與鄉(鎮)、村與村交界區域的非法采礦行為;
                    20、炸封關閉取締非法采礦點不嚴、不實、不達標行為;
                    21、無證、無票、超載拉運車輛;
                    22、其他非法采礦行為。
                    把“打非治違”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責任和政治任務來抓,必須做到沉下去檢查,嚴起來問責,把大檢查作為發現問題、查處問題、解決問題的途徑,有效化解安全風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安監部)
                    (四)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集團各子公司要按照國家有關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意見,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要求,董事長、黨組織書記、總經理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承擔領導責任;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主任;落實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強注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業績考核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并向社會公示;做到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
                    集團各子公司必須實施“零死亡”目標管理。要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和工程技術人員,健全完善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承諾、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礦領導帶班下井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按照有崗、有職、有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覆蓋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的責任鏈條。集團公司要加強對所屬煤礦的安全管理,認真制定本企業煤礦分級分類安全管理辦法。(安監部)
                    2.強化全面從嚴監管,嚴格責任措施落實。集團各子公司要嚴格執行《關于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管監察的指導意見》(煤安監監察〔2019〕26號)、《山西省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考核記分辦法》(晉政辦發〔2019〕47號)等制度規定,集團各部門要共同肩負起煤礦安全監管的責任,通力合作,從嚴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防范、檢查、監管、監察的力度,做好安全監管責任要清,安全監管措施要嚴,安全監管追究要狠,安全監管建設要實,切實推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安監部)
                    3.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煤礦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的規定,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廣泛發動群眾特別是企業內部職工及家屬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行為,對舉報有功人員予以重獎和嚴格保護。(安監部)
                    4.強化用事故教訓推動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集團各子公司要針對近三年所屬礦井發生的三起一般事故,開展大反思大討論,對發生的事故按照發生年份、月份、發生時間、類型、原因、責任、不安全行為、狀態、故障、漏洞、缺陷進行系統解讀分析,總結事故規律特點,提出針對性防范措施建議。定期組織全員對2020年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改活動,使每個員工明白自己從事的工作存在的安全隱患,達到自我清醒,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完善煤礦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強化人身傷害事故和典型非傷亡涉險事故的統計報告。(安監部)
                    (五)加大煤礦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強化重大災害治理能力建設。督促各子公司按規定建立重大災害治理機構和隊伍,配備滿足災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保障治理所需的資金投入,配備完善災害治理所需的各類安全設施設備,建立健全災害治理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總工辦)
                    2.持續深化重大災害治理。
                    (1)“一通三防”方面。深化煤礦瓦斯災害治理,以瓦斯防治為重點,開展“一通三防”專項整治行動,推進井下移動瓦斯抽采系統工程建設和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建設,督促煤礦企業完善瓦斯抽采達標評判體系,開展瓦斯抽采動態評判。
                    ①通風方面:系統穩定可靠、布置合理、實現獨立通風,能夠滿足礦井生產能力需要;通風設施設備齊全可靠、位置合理,利于通風系統調控。
                    ②瓦斯防治方面:按規定開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強化移動瓦斯抽采系統管理,落實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分析原因等措施,加強上隅角瓦斯管理工作。
                    ③防滅火方面:超前預防煤層自燃火災防治,主要對開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實施灌漿、注氮等防滅火工程,采用束管監測開展火災指標氣體預測預報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層自然發火。對采空區采取有效的防滅火措施、加強防火觀測,重點落實井下動火作業審批和執行情況。
                    ④防塵方面:定期開展巷道除塵和清掃浮煤工作,按標準規范安裝隔爆設施設備,采掘工作面綜合防塵措施,及時維護采煤機、掘進機內外噴霧設備。
                    ⑤要加強盲巷管理,井下盲巷和臨時停風地點必須按要求設柵欄和警示牌,定期檢測有毒有害氣體和氧氣濃度。
                    ⑥積極推進安全監控升級改造工作,按要求完成升級改造工作,保障甲烷等傳感器設置地點,報警、斷電、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設置符合要求,確保系統運行可靠。

                  第六篇: 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加強XXX物流有限公司管轄內道路運輸、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根據《某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專項整治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道路運輸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重點工作和長效機制,全面加強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調源頭治理、精準治理,進一步補齊各環節安全管理短板,進一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堅決杜絕道路交通和車輛傷害事故,確保道路運輸安全局面持續穩定。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健全道路運輸及其他領域安全責任體系。

                    1. 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道路運輸、裝卸場所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管理有關法律和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嚴格落實交通運輸車輛安全技術維護、駕駛人員等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和動態監控等關鍵制度。

                    2. 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厘清與系統外相關單位和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邊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產權責清單,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嚴防失控漏管。

                    (二)強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

                    1. 深化重大風險防范化解。

                    進一步健全重大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轄區域的安全風險,建立重大風險信息清單,確保底數摸排到位,責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2. 深化重大隱患排查治理。

                    嚴格按照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求,嚴格實施重大隱患掛牌督辦、整改銷號,開展重大隱患清零行動,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治理的長效機制。

                    3. 深入開展典型事故教訓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領域近年來發生的典型生產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實有效整改措施,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及時組織開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實施情況評估,切實發揮事故教訓汲取對強化道路運輸及其他領域安全生產的“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作用。

                    (三)開展其他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1. 轄區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廠區內各類車輛(公務車、灑水車,及煤、灰、渣、酸、堿、油、備件等物料運輸車輛)管理的責任部門、管理責任人和管理標準,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及考核。加強大型活動、作業用車管理,制訂并落實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強駕駛員管理。禁止有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3 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或者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員從事駕駛機動車輛工作。駕駛人員要培訓上崗,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實行內部準駕制度,無企業內部準駕證不得駕駛任何車輛。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嚴禁違章駕駛,特別是對企業物料運輸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風險告知。

                    三是加強車輛管理。屬于交通或管理部門廠內機動車輛應由政府主管部門核發號牌和行駛證,號牌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必須按車輛管理機關規定的期限接受檢驗,確保技術狀況符合國家規定,安全裝置完善可靠。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準行駛。

                    各種車輛的在行駛前、行駛中、行駛后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危及交通安全問題,應及時處理,嚴禁帶病行駛。車輛應停在指定地點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礙交通的地方,不應逆向停車,坡路上停車必須采取防溜車措施。駕駛員離開車時,應拉緊手剎、切斷電路、鎖好車門。廠內使用的機動車輛,并定期檢查記錄內容。未納入政府管理部門的其它車輛,由公司自行檢查檢驗,發放內部牌照。四是加強廠區(含風電場內部管轄)道路管理。

                    在廠區前、廠區內應設置醒目的車輛行駛路線圖和道路交通標線,引導物料運輸車輛有序進出廠區,在廠區內應按照規定的線路單向通行。在物料運輸道路沿線應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過設置隔離欄桿、水泥隔離墩等方式將車輛與行人進行物理硬隔離,不具備條件的路段,在路面上應采用道路交通標線劃分車輛與行人通道,實現人車分離,車輛與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運輸道路沿線人員行走與車輛行駛路線交叉的地方,應在路面上設置斑馬線,供人員通行。

                    五是加強作業安全管理。大件運輸、大件轉場應嚴格履行有關規程的規定程序,應制定搬運方案和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定有經驗的專人負責,事前應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廠內機動車輛裝載不得超過銘牌核定荷重。叉車、翻斗車、起重機,除駕駛員、副駕駛員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駛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機在啟動車輛前,應鳴笛,并觀察確認車輛四周及行車軌跡內無人。廠內車輛接卸作業嚴格執行“人車分離”管理制度,杜絕交叉作業。夜間在煤場接卸區域工作人員,必須穿帶有反光警示條的工作服。車輛裝載作業時,應在確認車廂(罐)內無人后方可進行裝載作業。自動傾卸車在車廂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礙物及人員,禁止邊走邊起、邊走邊落,禁止在車廂沒有復位情況下行駛。自卸車輛出現卸料不暢時,要立即終止作業,在車廂下落至平穩后,接卸人員指導車輛盡快駛離卸料區域。非自卸車輛需借助鏟車進行卸車作業,非自卸車輛司機用鐵鏈或繩子將打開的車廂門栓牢離開后,鏟車方可進行卸料操作,同時車廂的另一側不得站人。鏟車運輸時,鏟架應放低行駛,工作完畢鏟架應收起綁好。

                  第七篇: 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7月22日上午,我鎮召開物業小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動員部署工作會議,對下來的三年行動進行了詳細的部署。

                    鎮委委員劉志達、副鎮長李瑞峰,相關部門、各村(社區)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的有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對《常平鎮物業小區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進行了解讀,并明確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進度安排、保障措施等重點內容。會議要求,各有關單位、村(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實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自工作職責、工作任務、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將專項行動與當前安全生產有效結合,推動工作落地落實落細。

                    劉志達強調,抓好安全生產意義重大、任務艱巨,全鎮物業小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生產紅線底線。要嚴格按照省住建廳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毫不放松地抓實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工作,特別是要按《常平鎮物業小區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以更大的決心、更足的干勁、更嚴的措施、更有效的手段,不斷改進工作,保障物業小區廣大業主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會后,劉志達和李瑞峰還率隊到物業小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現場督導,要求各物業公司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宣教力度,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八篇: 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今年4月,國務院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此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將持續3年時間,涉及9個行業領域專項,時間長、覆蓋廣。9個行業領域中,集團公司涉及5個領域,整治任務相對繁重。集團公司迅速行動,全面貫徹落實專項整治要求,出臺了《國家能源集團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明確了9項專項治理任務和煤炭、電力、運輸、化工四個領域重點工程要求。

                    《計劃》要求,各單位加深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理解,結合本單位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作為重要內容,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各生產單位要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安全生產領導責任,落實安全生產全員責任,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追究機制,推動安全管理機制改革創新,完善安全生產雙重預防體系,組織開展打非治違行動,深化重點領域安全管控,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強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加快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計劃》對煤炭、電力、化工、運輸各產業板塊393項重點工程的項目效果和實施完成時間作了明確要求。其中,煤炭產業120項,電力產業107項,化工產業73項,運輸產業93項,項目涉及安全管理信息化、自動化、智能化,重大危害專項治理,安全生產科技驅動工程,職業危害防治工程,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程,全員安全素質提升工程等多個方面。

                    《計劃》明確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從2020年4月開始,分四個階段進行。2020年4月為動員部署階段,各子分公司和基層單位按照國務院和集團公司總體安排,制定本單位的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小組,確定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部署、宣傳發動專項整治工作。2020年5月至12月為排查整治階段。各子分公司、生產單位系統性組織開展安全風險和問題隱患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邊查邊改、立查立改。2021年1月至12月為集中攻堅階段,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排查整治過程中發現的系統性安全風險和重大安全隱患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攻堅,嚴格各項安全標準、制度和措施落實,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2022年1月至12月為鞏固提升階段,深挖系統性安全風險和重大安全隱患背后原因,建立健全和補充完善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制度體系,選樹安全示范標桿企業,形成安全生產優秀成果,在全集團進行推廣。

                    《計劃》發布后,集團公司各單位積極行動,結合疫情期間“一防三保”工作要求,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成立以各級安全第一責任人為組長的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人。在實施過程中,各單位將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落實到發展建設與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同時安排部署,將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至廠礦、車間及班組,同步推進落實。優化完善考評方式,把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為保證三年行動目標任務的資金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各單位按照《計劃》要求,及時調整本單位安保資金投入計劃,加強安全專項整治資金保障。集團各單位還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安全宣傳力度,提升全員安全意識,營造了濃厚安全生產氛圍。

                  第九篇: 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落實建設行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長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深刻吸取我市近期多起事故教訓深入落實省安委會通報精神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為加強綠園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根據專項行動要求以及省、市、區相關要求,特制定《綠園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三年整治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建立物業行業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將物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到日常管理的各個方面和環節,不斷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1.各鎮、街,開發區對轄區物業企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將物業各項管理工作納入轄區安全體檢評估指標體系,通過開展轄區內物業項目安全檢查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將生命通道管理納入物業服務企業職責內容,建立完善嚴格的制約機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推進打通生命通道綜合治理。

                    3.各鎮、街,開發區要集中開展高層住宅、老舊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

                    4.各鎮、街,開發區要進一步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根據各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集中停入,并加強日常管理,明確主體責任。

                    三、措施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

                    2.細化方案措施。

                    3.強化督促指導。

                    4.嚴肅問效問責。

                    5.強化輿論引導。

                    四、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長春市綠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第十篇: 某區物業行業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近期作出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要求,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安委〔2020〕3號)和《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等文件要求,集團公司特制定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繼續深化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煤礦自主保安能力建設,全面落實煤礦企業主體責任,持續加大煤礦安全監管力度,全力推進集團所屬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集團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對集團所屬煤礦開展專項行動進行統一組織和指導協調。
                    組 長:張福義
                    常務副組長:閆建宙
                    副組長:蔡建祥 郭 斌 張志勇 牛國秀郭喜志 趙晉才 申紅軍 高玉峰 劉文科 任武軍 裴常新 黃文紅
                    成 員:孫利峰 鄭斐 王鵬騰 盧志明謝志清 左建菊 上官志云 岳志龍 朱曉軍 王亞榮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集團安監部,辦公室主任由任武軍同志兼任,負責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組織協調和信息匯總、上報工作。
                    三、整治目標
                    用三年時間,持續整治重大災害治理措施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法律法規標準不執行、蓄意違規突破法律法規底線等煤礦安全生產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抓住推進煤礦安全法規標準建設、推進優化煤炭產業結構、構建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體系、提升企業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強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等關鍵著力點,強力推動以基層責任落實、基礎工作保障、基本素質提升為核心的煤礦安全“三基”工作,扎實推進煤礦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和管理體系,大力提升煤礦本質安全水平,實現煤礦安全風險可控,掌握事故預防主動權,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到2022年,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煤炭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體系更加完善,煤礦安全基礎保障能力明顯提升,一、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標煤礦達到100%,力爭建成智能化工作面1個;監管監察效能顯著提高,所有正常生產建設礦井基本實現遠程監管監察;涵蓋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風險防控、隱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礦安全生產制度體系基本形成,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保障安全生產的相關標準,及時修改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1.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全員的安全法律意識,規范集團各煤礦的安全生產,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安監部)
                    2.嚴格執行保障安全生產的相關標準。
                    集團公司各部室和集團各煤礦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全民梳理的《煤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清單》選擇適用有關的標準。進一步堅持和鞏固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格局;強化標準的監督執行,充分發揮標準對煤礦企業現場安全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的支撐作用。(安監部)
                    3.及時修改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集團公司各部門準確研判和把握集團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特點和規律,從技術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礦事故原因,有針對性地修訂監管監察和企業安全管理層面相關規章制度,及時堵塞漏洞、彌補缺陷。做好相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清理、修訂工作,確保落實到位、安全準入門檻不降低、安全監管監察力度不放松。(安監部)
                    (二)進一步優化煤炭產業結構和規范采礦秩序。
                    1.為加快推動60萬噸/年以下煤礦退出,積極推進6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焦煤集團雖未涉及該類煤礦,但積極響應國家、省、市政策采取集團內部減量重組的措施,以保證化解煤炭過剩任務圓滿完成,具體情況如下:
                    利用兩年時間對集團燕家河煤業有限公司進行提能,從60萬噸/年提升至90萬噸/年。毛則渠煤炭有限公司與東溝煤業進行重組提能,保留毛則渠煤炭有限公司,從90萬噸/年提升至120萬噸/年。元甲煤業轉產后考慮提能事宜。逐步提升集團公司60萬噸礦井,促使集團各子公司最低產能在90萬噸以上(含90萬噸),符合國家、省、市將來的產能要求。
                    2.嚴格落實準入門檻。
                    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定要求,停止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120萬噸/年的煤礦,**焦煤集團已批復正在建設的礦井2座(富康源煤業有限公司120萬噸/年、元甲煤業有限公司60萬噸/年),準備建設的礦井1座:王蟒溝煤業有限公司90萬噸/年,計劃對王蟒溝煤業進行提能建設,具體如下:
                    由于王蟒溝煤業有限公司開工報告已經山西省煤炭工業廳于2015年4月30日以晉煤辦基發[2015]391號文件予以吊銷,開工建設需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等手續,同時辦理將產能提升進行建設的相關手續,2021年計劃從90萬噸/年提能至120萬噸/年進行建設。
                    3.產能核定工作。
                    嚴格按照《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核定標準》組織開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產能核增煤礦嚴格按照現有合規的采掘工作面個數開展核定,產能置換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優化資源配置。
                    做強做大煤炭主業,立足當前,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苦練內功,降低成本,激發激活閑置產能,釋放集團公司“千萬噸”產能,多措并舉推進礦井建設,實現集團利益最大化;著眼長遠,積極爭取省市政府及資源部門的大力支持,加快對申南凹焦煤、臺頭煤焦、惠源焦煤三座骨干礦井后備資源擴批提能工作,規劃三座300萬噸礦井,盡快實現資源擴批,產能提升,集約開采,打造智慧生態礦山;推動減量重組工作,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煤炭結構優化升級。
                    5.規范采礦秩序。堅持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科學劃定開采范圍,嚴厲打擊未批先建和超層越界開采行為,規范采礦秩序。對未取得采礦許可證但建成投產和同一集團公司內部超層越界開采的煤礦,采取加快辦理手續等分類處置措施,確保依法依規組織生產建設。(生產部)
                    (三)持續開展“打非治違”行動。
                    將“打非治違”工作貫穿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過程,同步推進實施。重點打擊整治以下突出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
                    生產、建設礦井
                    1.煤礦存在“五假五超”(假整改、假密閉、假數據、假圖紙、假報告、圖實不符和利用已封閉老系統非法組織生產;存在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超層越界和證件超期的行為)等違法違規行為。
                    2.煤礦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建設。
                    3.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4.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
                    5.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據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生產執法的。
                    7.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8.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
                    9.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
                    10.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11.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未編制、未定期修訂以及自救裝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未開展演練的。
                    12.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建設行為。
                    礦區、礦山(井田)范圍
                    13、利用居民廢棄房屋、整合礦井、洗煤廠及廢舊廠礦、樹叢內等隱蔽場所非法采礦行為;
                    14、非法開采石材、石料、鐵礦石、鋁礬土、石膏等行為
                    15、以養殖、種植、地質災害治理、扶貧開發、荒山荒坡治理、道路建設、土地復墾等名義變相盜采淺層煤淺層礦行為;
                    16、超層越界或因采礦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等行為;
                    17、利用非法儲煤場、非法儲礦場及依法設立的儲煤場為非法采礦提供收購、儲存、銷售礦產品等方便的行為;
                    18、縣與縣、鄉(鎮)與鄉(鎮)、村與村交界區域的非法采礦行為;
                    20、炸封關閉取締非法采礦點不嚴、不實、不達標行為;
                    21、無證、無票、超載拉運車輛;
                    22、其他非法采礦行為。
                    把“打非治違”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責任和政治任務來抓,必須做到沉下去檢查,嚴起來問責,把大檢查作為發現問題、查處問題、解決問題的途徑,有效化解安全風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安監部)
                    (四)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集團各子公司要按照國家有關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意見,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要求,董事長、黨組織書記、總經理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承擔領導責任;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主任;落實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強注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業績考核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并向社會公示;做到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
                    集團各子公司必須實施“零死亡”目標管理。要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和工程技術人員,健全完善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承諾、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礦領導帶班下井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按照有崗、有職、有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覆蓋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的責任鏈條。集團公司要加強對所屬煤礦的安全管理,認真制定本企業煤礦分級分類安全管理辦法。(安監部)
                    2.強化全面從嚴監管,嚴格責任措施落實。集團各子公司要嚴格執行《關于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管監察的指導意見》(煤安監監察〔2019〕26號)、《山西省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考核記分辦法》(晉政辦發〔2019〕47號)等制度規定,集團各部門要共同肩負起煤礦安全監管的責任,通力合作,從嚴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防范、檢查、監管、監察的力度,做好安全監管責任要清,安全監管措施要嚴,安全監管追究要狠,安全監管建設要實,切實推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安監部)
                    3.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煤礦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的規定,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廣泛發動群眾特別是企業內部職工及家屬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行為,對舉報有功人員予以重獎和嚴格保護。(安監部)
                    4.強化用事故教訓推動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集團各子公司要針對近三年所屬礦井發生的三起一般事故,開展大反思大討論,對發生的事故按照發生年份、月份、發生時間、類型、原因、責任、不安全行為、狀態、故障、漏洞、缺陷進行系統解讀分析,總結事故規律特點,提出針對性防范措施建議。定期組織全員對2020年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改活動,使每個員工明白自己從事的工作存在的安全隱患,達到自我清醒,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完善煤礦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強化人身傷害事故和典型非傷亡涉險事故的統計報告。(安監部)
                    (五)加大煤礦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強化重大災害治理能力建設。督促各子公司按規定建立重大災害治理機構和隊伍,配備滿足災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保障治理所需的資金投入,配備完善災害治理所需的各類安全設施設備,建立健全災害治理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總工辦)
                    2.持續深化重大災害治理。
                    (1)“一通三防”方面。深化煤礦瓦斯災害治理,以瓦斯防治為重點,開展“一通三防”專項整治行動,推進井下移動瓦斯抽采系統工程建設和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建設,督促煤礦企業完善瓦斯抽采達標評判體系,開展瓦斯抽采動態評判。
                    ①通風方面:系統穩定可靠、布置合理、實現獨立通風,能夠滿足礦井生產能力需要;通風設施設備齊全可靠、位置合理,利于通風系統調控。
                    ②瓦斯防治方面:按規定開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強化移動瓦斯抽采系統管理,落實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分析原因等措施,加強上隅角瓦斯管理工作。
                    ③防滅火方面:超前預防煤層自燃火災防治,主要對開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實施灌漿、注氮等防滅火工程,采用束管監測開展火災指標氣體預測預報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層自然發火。對采空區采取有效的防滅火措施、加強防火觀測,重點落實井下動火作業審批和執行情況。
                    ④防塵方面:定期開展巷道除塵和清掃浮煤工作,按標準規范安裝隔爆設施設備,采掘工作面綜合防塵措施,及時維護采煤機、掘進機內外噴霧設備。
                    ⑤要加強盲巷管理,井下盲巷和臨時停風地點必須按要求設柵欄和警示牌,定期檢測有毒有害氣體和氧氣濃度。
                    ⑥積極推進安全監控升級改造工作,按要求完成升級改造工作,保障甲烷等傳感器設置地點,報警、斷電、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設置符合要求,確保系統運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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