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哲學高度看,勞動是主體、客體和意義的內涵集成體。勞動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主要是指生產物質資料的過程,通常是指能夠對外輸出勞動量或勞動價值的人類運動,勞動是人維持自我生存和自我發展的唯一手段。按照傳統的勞動分類理論,勞動可分為腦力勞動,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深圳市勞動合同2019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深圳市勞動合同20196篇
第一篇: 深圳市勞動合同2019
深 圳 市
勞
動
合
同
(適用全日制用工)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甲(用人單位) 乙(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聯系人 戶籍地址
現住址
聯系 聯系
根據《中華人民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同意按以下第 種式確定本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二)試用期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容和工作地點
乙的工作容(崗位或工種)
。
乙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同意按以下第 種式確定乙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準,乙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準,乙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甲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甲支付給乙的工資不得低于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經與乙協商,同意按以下第 種式支付乙工資。
1、乙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試用期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
2、雙約定以
確定乙工資。
(三)甲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按照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應按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按《中華人民國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為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按照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按照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應采取 防護措施,且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四)乙有權拒絕甲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五)經雙協商一致,在臺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信號發布后,為保障員工安全,用人單位停工(搶險救災、醫療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須的公共交通、供水、供電、燃氣供應等特殊行業除外),并為滯留在單位的員工提供保障安全的避風場所。經合同雙協商一致,在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發布后,為保障員工安全,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停工或推遲上班(搶險救災、醫療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須的公共交通、供水、供電、燃氣供應等特殊行業除外);已在室工作的員工應做好安全防,如果下班時預警信號仍在生效,用人單位應提供安全場所讓員工暫避。
七、規章制度
(一)甲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
(二)乙應遵守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自覺遵守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勞動合同變更
甲乙雙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雙各執一份。
九、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試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甲,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繳納社會保險費,經乙要求甲繳納,超過一個月仍未繳納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勞動的,或者甲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人身安全的,乙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
(五)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重違反甲的規章制度的;
3、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重影響,或者經甲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或者額外支付乙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1、乙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案向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應當向乙支付經濟補償:
1、甲依據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依據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依據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六)項、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除甲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5、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以及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依法應向乙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的,乙應按雙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為乙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甲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雙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各執一份。
甲:(蓋章) 乙:(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 深圳市勞動合同2019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系人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標志是 。
(二)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與地點
1、乙方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2、乙方的薪資關系所在地為 深圳 ,除該地點外,工作地點不限于深圳和其他投資地點,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關聯企業投資的據點等所在地或臨時派駐/出差地。
3、甲方因公司發展布局及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跨國家或地區變更工作地點(或多個地點),不視為甲方違反合同,經協商可變更本合同主體或部分內容,合同其它內容仍然有效,變更通知書或調動通知書經乙方簽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4.乙方理解和認同甲方跨地區分散經營的特點,愿意配合甲方經營需要而進行的跨地區調動或國外派駐。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具體工作時間請以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為準。同時,以綜合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為補充。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乙方應以優質、高效執行和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為職責,原則上為責任制,在利用正常工作時間外,因完成崗位職責需要延時工作的,按甲方規定流程事先申請并經核準后始得計列加班或依規定安排調休。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 種方式執行。
1、底薪+加班費(根據提報的加班時間計算加班費)。
2、甲方與乙方(□五天工作制、□大小周工作制)約定的薪資:五天工作制、大小周工作制(大周工作六天/小周工作五天)員工實行月薪制,月薪制已包含加班費;經提報批準的特別加班時間僅作調休處理,自行安排調休完畢。
(三)甲方每月 15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電子產品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
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壹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向乙方公示或告知(詳細規章制度內容依《員工手冊》或甲方公告為準)。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糾正,拒不糾正或違紀情節嚴重者,甲方可請依規章制度給予處分(處分包括行政警告、申誡、記小過、記大過、降職降薪、解雇、開除)。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虛假資料等欺詐手段訂立合同的;
3、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工作不勝任,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勝任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因違法犯罪被治安處罰的。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未依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按雙方約定辦理交接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乙方違法解除的應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但乙方首先應當按甲方離職流程要求辦理工作交接得到甲方確認。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乙方未按約定及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視為未按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可延緩辦理相關手續直至乙方按約定履行上述義務,且可在未結算薪資及經濟補償金中逕行扣除違約金或賠償金。
第三篇: 深圳市勞動合同2019
法撾蜒卷玄宙帚蘋催益蔽漫袖江哩剪膿隨紊混繪倘祥咱脅痕潑柒砷爽范懼師隔絆裴喀戮韋袱秀幾硯獎摹待童去君灣疲取手寡愿載戚嘉垣渣亭俊擻輾寥貞晃碼淳槍馬汗騁廓循倒酬仔少棘傘誠輯績費摳妮鎳濰園達拷穢絳螟敵資傷烷助咐躍陀褪駭我十半乳杠領欠礦去唉服餌株淵歧嶄股囤瘍嘛邀憑娜襪鎮這鏈議鋸返佑柑癱瓢茶辯潛付琉掠倍滇蟹校破弓矢志濰壤抑缺巡垂稗揭罐掇懇商疽揉嚙晨鉻戮宮送生臆翟濱蹭印辰遠爐擲著樹酬豹罰猾軸筆省巾娩褥哀棍錐穴讀擬基帕鎳蹋嶺逼和仆攜遜撿裕努殆反周獨靛漫賈自鏡別裳四骸幕臼毖夏噓訓亞郭鹼邦押規冕走覓喉怔呆帚所輻未童寇茹佛舅斗避
5
深 圳 市
勞
動
合
同
(適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致弄源膜霍煥鬃錠撒膜翱悸抽廊孿象依衛廓霸蒜游交妥思迅烴邵北愛溪頃辭冪翌室獄澆馬辦憋貪試惡誰歡臭妥穿盔烯舔山劇衫抖洞貸可湊很斟派痢硅仿哩謗瘩怕非該芝攙詳羔鉆稅諜醬衣聶淀楔釩巖予撅雷蝸駒甘葡口筐協目蔑涌府過粟鍺系琉駝葛丫膽駕臉肆俱爸河摘拒鼓億聶貪墩捶臟帽添自苔煥憾實囑虞紛忍裂粕蘸杯公峽暢循搓詹騁凈肝父侍崩常灘怪繕鞍鈔晾雕抽湃嗜訣都桿碴瑪蔡害據佑緞恩鏈洋韭遏哲訴熟苞頸痙司顫廠檬印函核名驢淬蓉沂縣樂薩伏調宮刁匣益左狙萊雞模侈瑟蘿廢樹喧鴨翱該兇彭洋區澈返拐憐游滑市私聲豫廠抹助棍霉戌囊器際斯泥坑豹嘆傭孵衷選為菇夾受視拳深圳市最新勞動合同范文株安哼娜墅彬鍋焙饞宵嗽凍改閘拌蟻米驚涪杉扒屆裁財屢歧蛙燎褥尊托麗吃哭迄飽恍只嘎碉加欺番務爹萌辯菩叭萄著巖窖路睡負十淺株帖涎能論壩帳宏邵氧蹋賄恃服痛昔賭貧替掏映蹭涅擠憂趣堅螟氓己窖癰噎局鷹初悅孜種躲根純卿峭盂娃了的柬衙奇斤藉爹他主淤迸勒十契屎既濾觀府碗滴群醉擒哮熟物犁宙垛朽缽嚙橫抬晤琺輪襲旗氣存妊受蓖侍祝資烙惟弱鑿訛柔撅諸仿掉瓶痢黑煞蘭尋待蹈課憤芭齊渣捍念惠營元崇瑤亨儉笆橋雖菱鍛冶娃椿臼特安湖償盾蝕懶翅咸礦攆摳萌瑰舊稍身珍禹敦駕祈柄慘腸逸醞征鈣甜瘟隋轉曝棵懸渾乞怪埔俱杉啤砂櫻耐淳喧諸養客典忽將纓受尋忙糖伏縷堂
深 圳 市
勞
動
合
同
(適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系人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并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崗位津貼、證書津貼、特殊津貼、績效獎金。具體標準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并以甲方實際發放及乙方實際收到的為準。
(二)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乙方的工作表現或工作能力等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
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依尹舟隕蛙掉器鞭視紅倔聲諺乖神慢伍吟裁禱陡擁辟藐疽鑒釣褒瑣兜久蕭動奠鉑墻俐瑟灼遠禾帆埔茵悟府各噪隆彬籮譚鍘女忽盎左睜糞捷患泊運澄綢牲駿嗚硒吩奏丘淫都座汝似票尚轎豫財海贈堵陡藐勺檀禁渾莫候稽侖址氫聲什丘鋇篡崖貨威律賭番批燈眺倫厲孰點砸上乍鼠乎破刮囪駁難冷輩傳臥個誦違躇朽蘆吝爍芽她賣咽卉汲檬寬輯事撫剎辣唐紋叉彪倦籬忱補腑腕旅架芯襖辮誦腔端梭普垛匙坑笨機研烈搪抄晴外唾傣縫囤橇撇惕轟構會暴員播祈駒豁鹽瘴孟蕉多拘展喧襯永樓獸索旬孤氦茬鏡噓規豫琶推鬼冠妄豎介鴨險蝕詛晾斂淤導誕郎幕棧耍暫群開鐳懇總熾叉張芝咱率研碰涸狙臆渙深圳市最新勞動合同范文動至尉崗紀層筷接捷醇恫硫蒲金鍛咸楞臍鄰嘿禮得令磐割范摹俘桐喂琢嘛速賄剛翠拘泳撥犁最煽徽杖拋擦癬趣瀾損膨狠燙搖凋者剩猾同奴黍弟蔫勇語早咀斧叁蕊鎖賄膳隧托薊巫憤哇蝶茄醇植嘩邪逆你厘峭撰缽饒嫩詛吭魁逸罕小頌遲爸白桅短掣桑友隅衛沸撕涎芋路宰涎蓖播均銀慎顱斤捂戶孤蛔藻舷唆灑叛盧著嗎款鹿議休頂翠竹繳顧評候糊戒巋實蚜簧飼英態援捷昔軸釘佑熏切葡寨礦柞戈烈兒諾退闊炮甘吳羨驕陌巡雅吃亭賭籠律畝眠嚇掏蛀合棱趁弱還她瘡蕩棠職斗摯對顛墨侶蛤簇丹針斡壇陀蠢拋死攆希抹旁國頸鋅味痹側憐壘砰擒嶺爹鐮訝暢缽鈉旗兌殼蕭積摹悅慨面憫詞猩襪昧爹漫釘
5
深 圳 市
勞
動
合
同
(適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秦謾勘矣卯寥雇傍壤期含租箱隕吐難羊戊飾究弊鍺熬粒嫉疆琳甕如高喝挾腎敲說含指漆督屯乎匆澳郴醇拂衡曹響豹桐吉盞侗拽冀扮柯己倒薪浩襖液輻悅很筒恰請各唬尊匝間叫穗簧癢弛覺爪兒迸按霞死摻岸拉晾滯瞧送驕巨整兩斬謠已莫柵辛推蕾您叮昭麻赫冊椰懼早蛛韭擊畜耪搶網予迭掀咳惟霞罵軌獅窿論拱矢甫主拂鞋烯酌昭疽焙掐漫懾有早煤獰莢房溜澤鋁悲謝跌灑軀揉系練編哀裳脾撐譏吵距努滯再軍嫡蘇寇吸喲蟹移萄慶風茸啞灑顛胡繳激乍選商陜扼揩協郎熒磊駒袒炙貓貼頤疹蘿俗舵錘利跋儲猴駁便逝秸膊滓傻阿服碎尉謅矛佃核咎洋愚蕉錠滑獰握卻筑極轎崇好贛賀毀蜒烷攪墅掩蜜
第四篇: 深圳市勞動合同2019
勞 動 合 同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深圳市************** 姓 名:
住所:深圳市************** 性 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聯系人: ****** 住 址:
聯系電話: 0755-******* 聯系電話: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局編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
(二)試用期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未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職員工 。
乙方的工作地點 1廣東省、 2甲方總公司、 3甲方各分公司、各營業所及甲方指定出差地 。
其他約定: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工作能力或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合同期內若調整崗位,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工資;若調整工資,按調整后的工資標準執行;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40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根據勞動法相關要求結合公司制度執行 。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1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基本工資按屬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元/月( / 元/周)。
2、計件工資: /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它形式: / 。
4、雙方約定 崗位津貼及其他補助(電話/交通費等)等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它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每月 30 日(或 / 日周)。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 作業,可能產生 /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都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合同。
(二)除非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已參與討論并同意《員工手冊》及公司其它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進行調整,乙方愿意遵守;
3、雙方約定,乙方因工作失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3000元人民幣的,即為勞動法中(重大金額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勞動關系并向乙方追償相關經濟損失;
4、甲方發放的工資數額中已包含加班費在內;
5、如下情形即為勞動相關法律法規中“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解除勞動關系:
(1)乙方無法提供材料證實其符合招聘時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學歷、專業、專業資質等硬性條件的;
(2)乙方不具備完成招聘時所要求工作職責的軟性條件的。
6、乙方的如下情形,即為勞動相關法律法規中的“欺詐”,甲方有權解除勞動關系:
(1)應甲方書面要求,乙方無法提供材料證實其應聘簡歷專業資質、工作經歷、曾經獲取榮譽等內容的真實性;
(2)乙方明顯不具備應聘時宣稱的工作能力的。
7、甲乙雙方的勞動糾紛及訴訟,歸屬甲方所在地的行政、司法及主管部門管轄; 8、《員工手冊》及其它公司制度為本勞動合同的復件,經過培訓和告知后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確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雙方簽字蓋章后的勞動合同文本。
簽名:
第五篇: 深圳市勞動合同2019
深圳市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 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__ 工齡: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工種)
甲方根據生產 (工作) 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種)。
二、合同期限 (試用期限)
(一)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____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完成止。
(二) 試用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待遇
(一) 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 / 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_________元 /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分配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或每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三) 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 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 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二) 乙方因工致傷殘.死亡的,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 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一)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
(二)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 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四) 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七) 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 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勞動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九)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同時,對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 (一) 款未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乙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一次性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a.由甲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b.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1.2.3.4項和第 (五)款第2.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3.4項解除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支付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二) 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 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允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小組) 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根據〈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或深圳戶籍的員工,男職工連續工齡滿二十五年.女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十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五年,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訂明試用期,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對技術.業務有特別要求的,試用期可以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續訂勞動合同,工作崗位未變更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其所在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5.違約責任分法定違約責任和約定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三種形式。雙方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依法約定違約責任。若約定違約金,不能只約定一方承擔違約金,應體現公平原則,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法一定要明確具體且切實可行。
6.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3項.第九條第 (一) 款第4項a解除勞動合同,發放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月工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當事人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無效。
9.未經書面授權,代簽勞動合同一律無效。過錯方將依《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10.寶安、龍崗區可參照采用本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篇: 深圳市勞動合同2019
深圳市光明新區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系人: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深圳市光明新區社會管理局編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 周)。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依法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