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物業合同范本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物業合同范本5篇
【篇1】物業合同范本
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第一章
總則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負責開發建設的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市鎮路
占地面積:平方米,其中綠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鋪平方米,停車場。
第二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幣值,均指人民幣。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采用“招標”、“協議”方式,選聘乙方對本物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第四條
本物業在未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服務質量。
1、建筑物主體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務質量:外墻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管理。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綠化、環境衛生管理。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公共場地保潔率95%.
4、車輛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
第五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以下服務質量
(一)日常服務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服務質量:外墻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煙囪”、“化糞池”、“溝渠”、“池”、“照明系統”、“中央空調”、“電梯”、“發電機”、“消防設施設備”、“智能化設備”“外墻排水管”。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按國家《物業管理條
例》(以下簡稱《條
例》)第四十五條
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或按合同的約定,來行使合同權利和履行合同義務。
4、生活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5、綠化與建筑小品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園林小品”。
服務質量: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
6、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公共場地保潔率95%,垃圾日產日清。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行車線路標志明顯。
8、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崗亭24小時值班。
(二)定期服務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糞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統一次;
5、2年
清洗建筑物外立面一次;
6、6個月
檢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檢修電梯一次;
8、**
檢修發電機一次;
9、**
檢修中央空調一次;
10、每月
檢修消防設施、設備;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垃圾日產日清。
(三)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檔案和竣工驗收資料。
服務質量:收集整理,裝訂規范,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務事項
第六條
乙方在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不得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
第七條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應當告知乙方并與乙方簽訂物業裝飾裝修協議。乙方可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2000元。物業裝飾裝修完畢,如未發現有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未違反“物業裝飾裝修協議”的,乙方應在
30日內將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本金”退回給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
第八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向乙方提出維修養護服務要求的,乙方認為有能力承擔的可以接受,收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物業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
1、物業服務成本;2、法定稅金;3、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等;
第十條
本物業竣工交付使用后,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繳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方式和物業服務酬金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以下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不包括共用水費、電費。共用水費、電費每月按“各戶使用量”另行分攤。乙方在年終決算物業服務總收入和服務總成本,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
第十二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
約定的內容要求提供服務,按以下標準向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1、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場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業,由乙方按本條
本款第1點約定的標準向建設單位(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從辦理收樓手續后的次月開始繳交物業服務費,以后每次收繳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為每月15號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費時,可預收三個月。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變換或物業服務合同中止時,如業主、非業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業服務費,乙方應在一個月內將預收的物業服務費“本金”退給業主、非業主使用人。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費的調整和違約責任
1、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在合同期內根據市物價部門批文調整。
2、甲方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3、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4、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不交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采取適當措施催繳。有超過20%的業主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業主15天后,有權單方中止物業服務合同,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非業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費義務時,由業主承擔連帶交費責任。
第十五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車位停放服務費和停車保管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一)車位服務費及車位停放服務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未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停放服務費)
1、小車車位服務費30元/月
2、小車車位停放服務費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車停放服務費30元/月;
3、自行車停放服務費元/月;
(二)停車保管費
車主繳交停車保管費的,乙方與車主應另行約定保管責任,簽訂車輛保管合同。發生車輛損壞或丟失車輛事故的,由責任方按約定承擔責任。
(三)臨時停車的,“每小時√”、“每次”收取5元,24時至清晨8時7元。摩托車臨時停放1元。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有關收費,按規定需報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1、保修期內由甲方承擔;
2、保修期后由全體業主承擔,或用專項維修資金支付;
第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籌集專項維修資金(可多種方式同時使用)。
1、購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戶、三房2000元/戶、商鋪2000元/卡的標準在收樓前直接向代辦銀行交納,或發展商代收,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當業委會成立后,由發展商移交給業委會監督。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管理,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由當事人另行約定。物業需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2,如專項維修資金已籌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經業主大會同意,按該工程的預算向全體業主進行一次性籌集,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在緊急情況下,甲方可決定臨時一次性籌集專項維修資金,以該工程預算基數,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乙方發現危險情況但專項維修資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籌集,因甲方不籌集或籌集不及時導致物業損害的,應當免除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業主自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應當及時維修養護,其他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存在安全隱患的業主不履行維修養護責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損害的,由乙方負責維修養護,費用由該業主承擔。
第二十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第種方式籌集購買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由乙方代辦,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業權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由乙方代辦,保險費從物業服務費總收入中支出,計入成本。
具體投保的保險險種為。
附加險險種為。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保險,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四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2、起草《業主臨時公約》,在銷售物業時向買受人明示,并要求買受人作出遵守的書面承諾。
3、起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銷售物業時與買受人簽訂。
4、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協助乙方對物業進行接管驗收。甲方交付給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當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雙方應書面確認并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由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費用;
(3)雙方協商調解。
5、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或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甲方按(中府[1999]24號文要求)總建筑面積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2-3‰比例(商業大廈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經業委會同意可用作商業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補貼物業管理費不足。
6、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并于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資料包括:
(1)竣工驗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
(2)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設施設備安裝、使用、維護等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書和物業使用說明書;
(4)與買受人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導致乙方無法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二)乙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2、編制物業年度維護計劃和維修方案并組織實施。
3、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業的有關規定,當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4、可將物業管理的專項服務委托給專業公司承擔,但不得將物業管理整體服務內容一并轉讓或委托給第三方;
5、不得擅自占用物業的共用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各種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清理與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發生的債權債務,與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欠交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討,但不得以此為理由不移交物業管理權和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裁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
第(一)項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
、第五條
和第二十一條
第(二)項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間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章
約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根據第二十四條
或乙方根據第二十三條
行使終止合同權利的,應當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合同通知書在送達另一方時生效,雙方應當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進行交接。
第二十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壹萬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對超過部分給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處理。
第二十九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業主公約的,乙方也可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法院裁決等措施。
第三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強臺風、暴雨、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為維護甲方、公眾、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財產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質量等原因,使物業或物業的一部分達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為準。
第六章
服務期限
第三十二條
服務期限為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進駐或甲方交樓之日起,預計為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滿如甲乙雙方本無異議,則自動延期三年。
按《物業管理條
例》規定:“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向續簽合同,應當在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要求,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續簽合同。乙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的意見,另一方沒有提出明確的書面答復的,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有其他事項需要補充約定的,應當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12頁,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門存1份。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篇2】物業合同范本
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關于簽訂《盛世家園(一期)物業服務合同》的通報
盛世業委[2003]19號
各位業主(住戶):
受2003年7月13日業主大會的授權委托,業主委員會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與長城物業管理公司就盛世家園(一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簽訂進行了多輪的協商,并于2003年7月23日晚達成共識。業主委員會在全體委員一致同意的情況下與長城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了本合同。
業主如果有異議,請于2003年7月28日20點之前,將意見以書面形式投入設于三樓會所的業主委員會臨時辦公室意見收集箱,意見表可以到B座大堂客戶服務中心領取。
盛世家園業主委員會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盛世家園(一期)物業服務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深圳市福田區盛世家園(臨時)業主委員會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深圳市長城物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9號《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盛世家園(一期)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深圳市福田區蓮花支路2號
占地面積:8058.8平方米;
建筑面積:95230.09平方米;其中住宅70049.04平方米(乙方確保此數據是深圳市地籍測繪大隊提供的實際丈量數據);
物業類型:超高層住宅。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詳見設備清單附件一〉)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道、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管道、化
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噴泉、路燈、自行車房棚)的維修、養護和管理。鑒于停車場使用權屬開發商,若開發商委托乙方對停車場進行管理,則在合同期內,停車場可與本物業實行一體管理,但分別獨立核算。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商業網點、商業用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公共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7.本物業紅線范圍內車輛行駛及停泊的管理。
8.維護小區內公共秩序,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
9.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10.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1.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4年4月28日止。
2.合同期滿,乙方依約完成管理目標的,繼續順延本合同或參加甲方依法組織的物業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管理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本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明細賬目進行審計,所需費用由管理服務費支出。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催繳措施。
4.在合同有效期內,開發商向甲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后,甲方再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雙方商定的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在合同有效期內,開發商向甲方提供管理用房后,甲方再向乙方無償提供管理用房使用。在管理用房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之前,暫時維持現狀。
6.鑒于乙方已收到開發商提供的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檔案和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乙方在合同期滿前七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資料移交給甲方。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將上述資料復印一份給甲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11.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在合同期內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的,候選公司不得少于3家,候選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后通過。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現有《保潔承包合同書》需根據本條款重新簽訂。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8.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9.積極開展各項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已攤銷部份)的固定資產。
第六條 管理目標
1.物業管理服務標準見乙方于2003年6月30日制定的管理方案中的服務標準和服務承諾(該服務標準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2.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得低于本合同簽訂以前的實際水平。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共同組織業主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不得低于2002年度期末水平(64.9分)(注:滿分為100分)并應有所提高。
3.此外,乙方還將完成如下重要目標事項:
①乙方須在2003年8月5日前制定出至少三份綠色圍墻建設方案并提交甲方,經甲方審核后交乙方實施。乙方須在接到甲方答復后十個工作日內開始在小區周圍,依小區地形建設原則上高度不矮于2.0米,寬度不小于0.4米的綠色圍墻。
②乙方須在2003年8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人車分流改造方案,在甲方答復后一周內開始實施。
③上述兩項工程實行公開招標,雙方均有權推薦候選施工人。所產生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列支,按照人民幣十五萬元的標準,分三年攤銷。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取得本物業管理權的,甲方需向乙方返還未攤銷部分的資金。
4.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合理控制成本支出。自負盈虧,其總支出大于總應收入的(不包含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盈虧),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彌補。
5.公用設施、設備和公共場所(地)的經營收入并入管理服務費收入中。
6.在本合同簽訂后的十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提供詳細的物業管理服務預算草案,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執行。
7.關于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甲方在收到乙方支出申請后,正常情況下,需在七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否則視為甲方認同該項支出;緊急情況下,乙方可向甲方口頭申請所需費用并使用,但事后需按照規定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住宅管理服務費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2.6元。
2.商業用房管理服務費標準,參照相關條例和物價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3.本物業的本體維修基金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20元。乙方須另設專門賬號存放住宅本體維修基金,每月與管理費報表同時公布,并送甲方備案。住宅本體維修基金的任何支出,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和其他特約服務,乙方負責擬定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經甲方審核后實施。具體收費由乙方與業主商定。
5.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住宅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取得本物業管理權,甲方需向乙方返還因本體維修基金不足由乙方墊付的資金。
第八條 收支公開
1.乙方于每月20日(節假日順延)前將上月的盛世家園(一期)管理處收支報表送交甲方備存,并同時于本小區每棟樓大堂張貼一份。
2.乙方送交并張貼的月報表的內容詳見附件。
3.乙方送交并公布的月報表有任一項內容虛假的,甲方在查明后可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舉報,并由行政主管部門對乙方進行處理。
4、乙方遲延送交或公布收支報表的,每遲延一天,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00元/天,轉入本體維修基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一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七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主 任: 法人代表: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于深圳
【篇3】物業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號
物 業 服 務 合 同
物業名稱:×××××××× 居民小區
物業公司:××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 年 月 日
物 業 服 務 合 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三級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 (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自有住房、車庫、倉房
坐 落:
四 至:北至住戶車庫及倉房北墻,東至沿街網點西墻,南至45號南墻、43號樓南圍墻,西至部隊公寓區入口
占地面積:14000平方米,約合21畝。
總建筑面積:30787.41平方米,其中:住宅樓3棟222戶29065.95平方米,車庫及倉房1棟面積1721.46平方米,車庫37間、倉房76間。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園區路面、化糞池、鐵柵欄。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和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樓道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清運。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電梯、消防管道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三條:維修服務時限:在我們的服務過程中,堅持24小時有人接待業主報修電話,急修半小時到達現場,預約維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回訪率達到百分之百。
第三章 物業服務管理
第一條:物業服務質量執行盤錦市房產管理局發布的《盤錦市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
第四章 保安崗位職責
第一條:注意園區內情況,嚴防破壞及盜竊行為的發生。
第二條:注意檢查可疑人員的物品及證件。
第三條:注意加強對園區的巡邏,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領導。
第四條:隨時與各業主家保持聯系,如有情況,及時前往協助,對可疑人員進行堵截。
第五條:負責監管園區內垃圾及物品堆放。
第六條:禁止出租車及外來閑人,車輛入內。
第七條: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交接班制度,上下崗時不得擅離崗位,做私事,確保安全。
第五章 保潔員工作標準
第一條:負責所分擔區域環境的日常保潔工作。
第二條:負責電梯內、樓梯間、臺階面的清潔工作。
第三條:保持負責區域內無雜物、無污跡、無積塵、無蜘蛛網,清潔率達百分之九十九。
第四條:室外實行巡邏保潔,路面無污垢、無積水、排水暢通,滯留雜物不超過一小時,生活垃圾每天清運兩次,垃圾桶每周清洗一次。
第五條:樓道內,園區內無廣告存留,及時禁止環境污染,不文明行為。
第六條:雪天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和樓梯間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第六章 綠化管理
第一條:花草樹木生長良好,無枯死、無樹掛、適時修剪,疏密得當,有良好的觀賞效果。
第二條:保證草坪生長整齊,按時進行修剪,及時清除雜草,無煙頭、紙屑、垃圾等。
第三條:根據氣候狀況適時進行澆灌,施肥和松土,保證花草樹木長勢良好。
第四條:綠化地設有提示人們愛護綠化的宣傳牌。
第七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適用于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 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車庫 元/平方米.月。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 ;按房屋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布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二條:(適用于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用由乙方按照0.6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加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其中,物業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共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
2.物業服務費如需要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四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 ;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0.4元/平方米.月。
第五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八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指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專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5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養護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5.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號樓 單元 室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6.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9.其他。
第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的行使基于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規范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決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6.每年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金及賬目;
8.其他。
第九章 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叁 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第十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三條: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四條:其他條款。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乙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 三 加收違約金。
第五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 3 %;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六條:乙方的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 3 ‰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七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其他條款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條:本合同正本同附件共1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2 方式解決。
1.提交盤錦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附件一: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共用部位完好率95%;
2.維修養護及時率95%。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公共照明完好率達95%以上;
2.道路完好率達90%以上;
3.停車場(庫)完好率達95%以上;
4.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達95%以上;
5.公共文體休閑設施及雕塑小品完好率達95%以上;
6.主要機電設備完好率達98%以上;
7.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零修急修及時率達95%以上。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1.對公共道路、綠地、電梯、樓道間和走廓,每日清掃一次,每周擦抹兩次,白天8小時保潔。垃圾箱、果皮箱每日清運一次。單元門、信報箱、樓梯扶手及園區雕塑小品、公共椅凳,每周擦拭一次。樓道每天掃1次,一周拖2次,扶手、樓道內管道無灰塵;房屋共用部位的天棚、內墻墻面上的灰塵、蜘蛛網和窗戶玻璃,每季度清理擦拭一次。污水進、化糞池,每半年清掏一次。
2.清掃保潔率達到98%以上。
四.綠地的養護和管理,適時澆水、噴藥、修剪,保證長勢良好
1.綠化完好率達95%;
2.綠化成活率達95%。
六.小區內公共秩序的維持,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車輛停放有序;
2.保持小區安靜;
3.維護小區交通安全。
4.門衛實行3人24小時執勤,每1小時園區巡邏一次。本小區車輛及人員實行自動刷卡,外來車輛及人員必須登記入內
5.小區內無亂貼、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6.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外來車輛、出租車及閑人進入
7.雨后及時清理污水,雪后及時清雪,確保業主出行方便。
8.小區內治安案件發生率0.1%以下;
9.小區內火災案件發生率0.1%以下。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2.履行宣傳、告知業主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3.對違章裝修行為進行勸阻、制止;
4.及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分報告。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檔案完整率99%以上;
2.檔案資料有效利用率98%以上。
物業構成明細
附件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表
1.綠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糞池 個;
4.污水井 個;
5.雨水井 個;
6.垃圾箱中轉站 個;
7.水泵 個;
8.水箱 個;
9.電梯 5 部;
10.信報箱 個;
11.消防設施 ;
12.公共照明設施 ;
13.監控設施 ;
14.避雷設施 ;
15.共用天線 ;
16.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 個 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 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
21.倉庫 平方米;
22.保潔用房 平方米;
23.維修用房 平方米;
24.保安用房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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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物業合同范本
承包物業合同范本
篇一、承包物業合同范文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為了使小區物業規范化、使小區居民享受完善的物業服務,改善小區人居環境。經發包人小區業主共同商定且與承包人反復協商,本著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承包協議內容,共雙方遵照執行:
一、第一條 小區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承包管理事項
1、公共環境(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的清潔衛生。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供水系統、供暖系統等)的維修與管理。
3、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4、對進、出小區的人員安全盤問(包括夜間),發現非小區人員應做好登記,并對有可能造成小區損失的非小區人員謝絕入內。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用/月元;支付時間及方式為:。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時獲得承包費用,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在承包期間除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承包費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據本合同事實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
2、因乙方的承包內容包括24小時管理小區,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賴的第三人實施必要的承包事務,但委托第三人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第三人不與發包人建立任何關系,第三人也不得依據其工作內容向發包人主張任何權利。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方代表及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二、承包物業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業,為xx工作提供綜合性的勞動服務;乙方系以xx為主的獨立勞動者合伙組織,為社會提供勞動服務。 甲方為了更好的為xx提供優質的服務,促進xx事業的發展,甲方將xx物業管理工作承包給乙方,乙方同意集體承包該物業的管理工作。 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承包xx物業管理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的內容、面積、地點
甲方將位于 共計 平方米的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乙方負責該物業的管理、日常維護等全部工作。(詳見工作內容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滿,雙方無異議可以順延,但需在承包期滿前一個月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條 承包費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費人民幣 元;
2、承包費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適時指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派管理人員對乙方進行監督與管理,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監督與指導。
2、甲方應當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承包費,乙方應當按時完成承包的物業管理任務。
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當選派不得少于人對該區物業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乙方指派的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應當報甲方同意與備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員是 ; 甲方對此經審核認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人員不適合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換管理和日常維護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園承包合同 漁業承包合同
6、甲方為乙方購買賠償最高金額為人民幣100,00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受到意外傷害可以享受賠償。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管理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員在承包管理期間,要自覺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應當遵守甲方制訂并公布的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若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手則與規程,經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單方權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條 獎勵與處罰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對承包的物業管理效果的好壞,對乙方進行適當的獎勵與必要的處罰。(獎勵與處罰的幅度不得超過承包金總額的25%)。
3、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指導、管理與監督,甲方有權單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變賣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及日常維護工具、設施等,違者除給予沒收非法所得外,并應按實物折價金額3倍賠償,情節特別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業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員承諾: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員與甲方為承包與發包關系,而不認為與甲方存在勞動關系,或者是甲方的員工,并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2、若乙方的成員需要委托甲方代買社會勞動保險或者醫療保險的,甲方可以提供協助,但所有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或者授權甲方從承包費中直接劃扣)。
3、乙方授權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員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 元;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 元;向 支付勞務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此授權甲方直接從應當支付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上述費用。
4、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約代表簽名):
乙方(全體成員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篇三、承包物業合同范文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給乙方)對古藺縣葫蘆山小區實行相對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占地面積: 約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 約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 約______平方米;
物業類型: 低層商住樓。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基礎等)、戶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供氣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綠化、道路等。
(三)公共環境衛生。
公共環境衛生是指公共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灰塵、淤泥等的收集、清運。
(四)治安防范。
1、內容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小區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消防的監控等),對進入本小區的可疑人員進行詢問和盤查。
2、責任
(1)制止本小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發生,制止無效的,應立即通報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2)制止本小區內危害公共安全和個人安全的行為發生,制止無效的,應立即通報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3)協助政府部門調查處理本小區內火災、盜案、和人身傷害等突發事件。
(五)交通秩序和車輛停放。
1、對車輛的行駛和停放秩序實施有效有償管理;
2、對本小區內亂停亂放的車輛實行統一規劃管理;
3、有權對不遵守本小區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和認為有危險的車輛謝絕停放。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業主的房屋裝修及小區內的各項與房屋結構和涉及公共部位、公共設施的大小施工或項目,應立即通報甲方,甲方認可后方能與第三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辦理相關施工手續,再開始施工。工程完畢后,需通知甲方共同檢查認可后,第三方才能使用。
(七)每月抄水電表,計算、開票并代業主轉交水電費。搞好物業管理、收集、保存好物業管理的相關檔案、資料。
(八)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管好由乙方代收的房屋維修養護基金(簡稱維修金),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管理目標、年度費用概預算等。
2.合同簽訂起的前兩月,由甲方派人指導物管抄電表、水表,并做好各項費收的核算,收繳工作。但需接受業主的監督。
3.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保留追訴權。
4.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通知、解釋、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5.委托乙方按規定畫出停車位,先滿足業主停車,有剩車位方可考慮適當的外來停車,停車一律收取適當費用,用于補貼本小區物業管理費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物管房),由乙方在管理期間無償使用(所有權屬于全體業主),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9.協助處理、協調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與甲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或有勞動能力的個人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月定期向小區繳納300元承包管理費,作為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必須開支積存;協助業主委員會及時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小區收支民主賬以及需業主分擔的大型維修民主賬。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目標。
1、房屋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及時,不拖延。(盡量減少給業主帶來的不便)
2、公共環境衛生、治安秩序良好,大部分業主滿意。(樓道地面每天掃、拖;扶手每天擦;樓道的天然氣表箱、窗臺,地面頑固污漬等每周至少徹底清掃1次;樓梯每天早上7點后清掃,小區的車輛停放處待車輛開出后清掃,要確保車輛停放處及院子內的衛生徹底并保持好)
3、管理人員(保安)態度端正,與業主和諧相處。(對業主提出的合理的意見和建議進行采納,對業主的有關疑問進行耐心的解釋)
4、保安工作制度上墻, 24小時在崗值班。
5、適時組織對綠化帶進行澆水、除草,確保花草長勢良好。
6、適時組織對樓道進行粉刷、適時組織對化糞池進行清理。(墻壁粉刷和清理化糞池的費用由從小區維修基金內支出)
7、對易造成管道堵塞的店面,特別是餐館的排污管道進行檢查、指導,并落實責任。
8、對業主的客人、朋友來訪做好及時登記,嚴禁業主及業主的客人、朋友以外的嫌疑人員隨便進入小區。
9、小區的樓道、墻壁嚴禁粘貼廣告,大型廣告牌需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后才能定制。
10、管理小區內車輛的停放,要求整齊、規范,不影響行走、應急通道,并關掉警報器。安全通道內嚴禁停車。
11、居民休息期間,嚴禁有人在小區內高聲喧嘩、吵鬧、開警報聲、放鞭炮、煙花等。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在政府規定的標準范圍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按住戶0.4元/平方米,業主摩托車20元/月費用收取。(小車和對外摩托車停放費由物管自定)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以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作參考,并由甲乙雙方議定后調整。
3、乙方每月定期向小區繳納300元承包管理費,作為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必須開支積存(以上第四條第7項)后;其余費收用于乙方的各項管理、購買小物品和五項保險費等。
4、業主私人室內的設備設施維修,如需要委托給乙方,乙方應做好服務,相關費用由業主私人承擔。(沒按月繳納維修金的業主,因室外公用設備設施引發的室內室外所有維修費用,全部自己承擔。)
5、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甲方保留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6、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或其他方式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乙雙方有權利和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適當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討論決定后,從管理費用中支出)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懲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4、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用司法程解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加蓋雙方印章后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8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規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滿,雙方無異議可以延續,但須提前一個月續簽合同。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篇5】物業合同范本
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甲方):
營業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承租方(乙方):
營業地址/住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將位于重慶市江北區興隆路 號海洋之星 號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租賃房屋建筑面積合計 ㎡,甲方對租賃房屋具有合法權利。
2、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對租賃房屋的面積及現狀不再有異議。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租賃房屋僅作為 使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相關的管理規定和物業管理規定。
4、甲方提供的租賃房屋附屬設施有:水表 只,電表 只,卷閘門 扇,其他 /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提前到期、解除、終止時,乙方應當一并將租賃房屋及上述附屬設施完整無損交還甲方。
5、乙方負責該房屋內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管理以及其他事項的管理。
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房屋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租時間自 年 月 日起。免租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免租期計入租賃期限之內;免租期內乙方仍需支付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
2、租賃期屆滿或合同解除、終止或乙方擅自退租后,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乙方應于租賃期屆滿或合同解除、終止或擅自退租后7日內將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返還甲方。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如需要繼續承租租賃房屋時,則應于租賃期限屆滿30天前,向甲方提出續簽房屋租賃合同的書面要約,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3、若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30天前未向甲方書面表示續租意向或甲乙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一致,則甲方有權重新招租。如其他可能的承租人在甲方的帶領下考察租賃房屋,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三、租金、履約保證金、物管費、水電費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1、租金標準按照下列方式執行:(選擇其中一種,另一種刪除)
租賃期內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付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一年的月標準租金為人民幣 元,租金第 年不遞增;自第 年至第 年,逐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礎上每年遞增 %計算。租金不包含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各期租金標準如下:
第一年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標準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二年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標準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三年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標準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年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標準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履約保證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租賃期屆滿且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權利義務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未使用的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給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滯納金、違約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損失的賠償金的抵扣、沖抵。
3、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
物業管理費標準為 元/㎡/月 、水費 元/噸、電費 元/度,(水電價格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則作相應調整)。最終以乙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為準。
4、付款方式:
租金根據先繳后用的原則,按 支付,不足15天按半月計算,超過15天按全月計算。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 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從第二 開始,每 租金乙方應提前15日支付。
乙方可采取現金、轉賬、匯款等方式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服務費、市場管理費等費用,乙方如采取轉賬、匯款方式,則將上述費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由此產生的所有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租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當合理使用并愛護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為保證房屋及設施安全,甲方有權隨時對租賃房屋及設施、室內公用設施等進行檢查、維護,乙方應及時予以配合。否則,因乙方未能及時予以配合而造成甲方、乙方及第三人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若甲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擔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租賃期間,乙方發現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修復,因乙方未及時通知而產生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自行按規定報消防、市政等有關職能部門審批許可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負責。因乙方裝修、增設物給第三人的權利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及負責賠償,若甲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擔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保證遵守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公安、消防、市政、衛生、防疫等部門的相關規定,不在租賃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乙方應自備封閉式廢棄物收集容器,并放置在門市內適當位置定期傾倒。嚴禁將垃圾污物堆置門外,禁止直接向路面排放污水。
乙方不得超出租賃面積范圍擺放物品,占用公共通道,妨礙市民通行和他人正常經營,應配合甲方的監督工作。
若違反上述約定,由此產生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擔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6、乙方因經營需要制作廣告招牌,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按照《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和《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乙方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制作安裝。廣告牌應按甲方確定的廣告牌尺寸和指定的區域懸掛,不得占用公共空間、影響甲方的管理和其他租賃戶的經營。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5日內自行清除,并可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1000元/次。
7、因第三人侵權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與第三人解決,甲方配合協調,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拖欠甲方相關費用。
8、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約定時限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和各項應繳納費用。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等強制措施敦促乙方繳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免責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在下列情況下,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在租賃期內,因甲方業態轉變、產權出讓或甲方需拆除、改造租賃房屋,甲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須無條件撤場,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賠償、補償要求。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六、甲方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租賃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當時月租金的5倍違約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7、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約,甲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乙方須全額補交免租期租金,并按照當時月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甲方不予以退還。
(1)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用途或將租賃房屋轉租、轉借給第三方使用的。
(2)乙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等相關費用,累計超過10日;
(3)乙方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利用租賃房屋存放危險物品的;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配合、不接受甲方對市場經營的正常管理,經制止仍不予改正的。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物業結構,或損壞物業,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2、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須全額補交免租期租金,并應向甲方支付當時月租金的5倍違約金,且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甲方不予以退還。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全額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
八、租賃房屋及設備的交還
1、除甲方同意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屆滿或合同解除、終止或擅自退租后 7日內返還該房屋,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租賃期屆滿或合同解除、終止或擅自退租時日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租賃房屋占用使用費。逾期5日未返還租賃房屋的,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自行打開租賃房屋,清點和處置租賃房屋內全部物品,收回租賃房屋并另行出租。
2、乙方返還該租賃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返還時,乙方只能搬移自行安裝的可移動設施設備,但必須保證屬于甲方的設施、設備和租賃房屋的主體結構、地面、門窗、內外墻面及甲方財產的完好無損。同時乙方改裝的強電線路、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硬裝部分等固定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不得撤除、破壞,無償歸甲方所有。
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條款
1、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擬對租賃房屋所有權進行變更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2、租賃合同簽訂之前或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將租賃房屋用于抵押擔保貸款,乙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甲乙雙方確認:采用郵寄函件是寄送通知或相關資料的唯一有效方式,且均以發出函件上郵戳日期為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出函件后3個工作日內對方不回復視為送達。甲方接收函件的地址為 ,收件人為 ,聯系電話為 ;乙方接收函件的地址為 ,收件人為 ,聯系電話為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收件地址、收件人及聯系電話發生變化,需在變化后3日內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未及時通知,對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函件地址和收件人寄送的函件視為已送達。
5、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每章、每條、每款、每項的文字所表達的意思都非常清楚、明白,對合同全部內容沒有異議。
6、本合同經雙方簽約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重慶市江北區簽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