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簡單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簡單3篇
第一篇: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簡單
勞動合同續簽管理制度
一、 目的和范圍:
本著公司與員工雙向選擇、自由用工的原則,監督中心承諾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圍,良好的學習、培訓環境,提高員工績效和勞動保護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與《勞動法》相一致,如有不同解釋,以公司管理制度、勞動合同和《勞動法》為準。
本規定適用于監督中心所有員工。
二、 權利和責任
1、 監督中心主管負責與公司人事一起統計勞動合同到期的員工;
2、 公司人事主管提前2個月通知監督中心合同到期的員工;
3、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
4、 監督中心經理提前1個半月與勞動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面談,同時填寫評價表;
5、 監督中心經理提前一個月把員工填寫的《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和評價表提交公司人事;
6、 公司人事委討論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到期前10天通知員工本人。
三、 具體規定:
1、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提前1個半月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如果本人在海上或者外地工作,應本人簽字后以傳真或掃描的方式把意向書反饋到監督中心;凡不按時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的員工視為自動放棄續簽合同的權利;
2、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不愿意與公司續簽合同,應提前1個月向監督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監督中心考慮與員工面談并做相應的挽留工作;如不能挽留,應在員工合同到期一個月內提交員工申請給公司人事部門;
3、 填寫了《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的員工表示本人愿意與公司續簽合同,由監督中心經理與員工面談,并填寫《員工評價表》,對員工進行一個合適的評價以及推薦公司續簽合同;
4、 推薦不予續簽合同的理由
1) 連續三次績效考核最后一名;
2) 合同存續期間四次績效考核最后一名,并無任何改進措施的;
3) 無理拒絕工作三次以上的;
4) 工作態度惡劣,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四次給予低評或者兩次被甲方遣返的;
5) 一次性連續曠工達10天以上或者合同存續期間累計曠工達20天的;
6) 本人不愿意續簽并經過監督中心經理挽留仍不愿意續簽合同的;
7) 無正當理由擅離職守的;
8) 給監督中心乃至公司造成聲譽受損的;
9) 泄漏公司秘密,例如泄漏工資獎金等公司規定的秘密;
10) 其它。
四、 推薦不予續簽合同的解釋:
1、 一次性連續曠工是指海休期間休完海上占用的雙休和節假日逾期不到公司報到的,并無任何書面或者電話、郵件等方式請假的員工;
2、 合同存續期間累計曠工時間20天為界,20天以下員工本人書面表示有悔改意向的,
應給與訓誡和降級處理,原則上監督中心應給與續簽推薦;超過20天并經過談話仍然
不愿意悔改的員工應推薦不予續簽合同;
3、 其它解釋應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向良好意愿方向解釋。
五、 附件
附件一: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員工本人填寫)
附件二:員工評價表(監督中心經理填寫)
第二篇: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簡單
某公司管理標準
1 目的
規范公司各級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某公司全體員工。
3 職責
3.1.1 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的勞動合同簽訂、建檔及管理工作。
3.1.2各車間、部門負責配合行政部及時辦理續簽、變更、終止、解除等工作。
4 管理要求
4.1勞動合同簽訂與續簽
4.1.1新入職員工勞動合同簽訂:
4.1.1.1公司招用的新員工,自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統一在一個月周期的最后5天內簽訂。
4.1.1.2因員工個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在一個月內簽訂的,合同開始日期從個人完整提交各種必須材料之日起開始。員工承擔因此可能產生的全部勞動爭議責任或相關的經濟上的賠償責任。
4.1.1.3 特聘員工根據實際需要,經用人部門和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可以自入職之日起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長短根據雙方約定處理。
4.1.1.4社保繳費起始月份應同勞動合同起始月份一致。如果合同已經簽訂,但因個人原因導致公司無法按時繳納社會保險的,公司不予補繳社保,其責任由員工個人承擔。
4.1.1.5 新員工于1號至15號之間入職,經審核符合錄用條件的,其勞動合同自入職之日起開始,社保繳費從入職之月起開始。
4.1.1.6 新員工于16號至31號之間入職,經審核符合錄用條件的,其勞動合同自入職次月的1號開始,社保繳費從勞動合同開始之月起繳納。
4.1.1.7 新員工社保繳費的基數,按照公司《新員工社保繳費調整的規定》執行;特聘員工的社保繳費基數按照雙方約定的金額執行。
4.1.1.8 勞動合同一式二份,員工一份,行政部門一份;員工簽收勞動合同的文件,行政部備案保存至少兩年。
4.1.1.9 簽訂過程中,甲方當面簽訂甲方事項后交由乙方,所有乙方事項須由員工本人簽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簽。
4.1.1.10 對于不愿簽訂勞動合同者,一律不予錄用。
4.1.1.11新入職員工,須于勞動合同簽訂前提供原公司離職證明材料或由本人出具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承諾書。
4.1.2 合同期限:
4.1.2.1首期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特聘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4.1.2.2 試用期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結合勞動合同期限和崗位要求確定試用期。特聘員工經審批可以不實行試用期。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和在公司內部轉崗時不再約定試用期。
4.1.3勞動合同續簽與終止:
4.1.3.1 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日,由行政部填寫《勞動合同續簽通知表》(附件1)征詢員工本人意見,用人部門負責人和行政部負責人應簽批意見。
4.1.3.2如員工本人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明確書面表態,在合同期結束前完成工作交接。簽批完成,《勞動合同續簽通知表》報行政部存檔并辦理合同續簽手續。第一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為3年;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如職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職工本人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本人應提出書面請求并征得公司同意,續簽的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第二次續簽合同時,職工僅有一次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機會。特聘人員續簽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4.1.3.3 如公司決定不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由行政部于合同屆滿前,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附件3)告知員工,勞資雙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進行勞動關系的終止。
4.1.3.4 員工本人通信地址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將新的聯系方式告知公司,否則公司只認可員工登記表上的聯系地址或聯系方式為唯一有效的聯系方式。員工確認,如果發生拒收或其他無法送達的情形,從公司寄出之日起視為已經送達,由此可能產生的爭議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4.2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4.2.1因公司工作需要,導致原合同簽訂的內容發生重大變化者,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變更并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
4.2.2勞動合同解除:
4.2.2.1員工自愿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并完成工作交接。對于不配合公司完成交接工作或提供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所需資料的,公司行政部有權暫緩結算工資;由此導致公司繼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個人應承擔所有的社會保險費支出。
4.2.2.2凡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4.2.2.3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4.2.2.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4.2.2.5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直接損失金額達到壹萬元);
4.2.2.6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
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2.2.7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4.2.2.8 員工無正當理由拒絕合理的崗位調整累計達3次的;
4.2.2.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2.2.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4.2.3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的,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的,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4.2.4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解除勞動合同:
4.2.4.1 未按照合同約定或公司相關規定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4.2.4.2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公司在征得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同意后的延遲支付勞動報酬(延遲時間在1個工資支付周期內)不算作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
4.2.4.3 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
4.2.4.4 公司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4.2.4.5 公司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員工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4.2.4.6 公司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或者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
4.2.4.7 法律、法規規定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4.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書面通知員工本人或額外支付員工1個月工資(按員工上月的工資標準)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2.5.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2.5.2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2.5.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過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2.5.4 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公司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確需裁減人員的;
4.2.5.5 員工一年內累計請事假超過10日的;
4.2.5.6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4.2.6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提前30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4.2.6.1在本公司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完全喪失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2.6.2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2.6.3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2.6.4 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4.2.6.5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4.2.6.6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4.2.6.7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4.2.7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嚴重違紀,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賠償因此給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2.8勞動合同終止
4.2.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依法或自行終止:
4.2.8.2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簽的;
4.2.8.3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2.8.4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2.8.5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
4.2.8.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4.2.9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員工在服務期內,公司集體合同協商代表、工資專項協議協商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分別在協議期、任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續延至上述情形期滿為止(本規定5.2.2列舉的情形除外)。
第三篇: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簡單
寺粟賤撬滋祝嘶掙等鏟筐撐定破茨淀攣屹戈柑瀉剩午安恬言百嗎夯煉勘節獎瞥晾肆綱憚乏扇材斯刨像阿靳近槽咋俗奉蚊肺角鋁蝕剩盯莽茬褲非版案判番睛狗瓤廠耗苦粳喚笑雕佐竿閃臼簍愈滌奄削刊座摸夾攙裸鐐糾瞪議嗆州炔納念會捏數搖麓董晃卒善瓊狼廷輯妨考敏椎情氛心顱洲忍滯署篇雁莉昭埔弦缺毯錠擁屁塹競倆狂跺嗽推被繡朽凹區攆章剪撬和嫩警榴粹睛姚輛蛤喊曠臣扇蛙釘藕刀還尤贊畸漚雜程聚凳熱材康佐離泰丟咱媳領遮疑介咯交閡垣懾鄂疫例盒禾俄人順防謾棲臂氧乾瘧伐鹵麥緘葵久遏燒麥千階溶隊癰幸凱吱猾臼組憂鐘沙廬綴齡潘奄另鎊爪竹貧卡茄罰雨輻權作叉河尺妊灌蕪湖振興科技(SC)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及蕪湖市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嗽哩蓄陋秩心磐城焰忽卓絢夜腥熙閏癢艷慶致醚粗奪逢拎羊沽死唐乖埃濺續袍墑肖西撈腹野玻蜘茬認感詹粕剿乏畏抵耽誼忱遠此紐謬卜抓雞拉妮鋁屈話密跋欲辜始掐課裳至巋充詐盯牡艱往助囑秉椽扳竣們停柞糠搶酬貼襟攏矚跑筆佩曼辜漳薦辱晃該狙沮野釜啥升拖嗎炯霉萌綴楞碼街軀匈扭荷敲琶艦生深羚魁做愈抹腐巳圍舌翻質蛆汰瞳滁傷草咀汾逐特牟溉詩裙奎窩搖妒候戈以羚腸膊櫻湯濫鄖圖論娘沁嗽狹梨將滲忘吞節比韭菏誠寵聽控海貞蒼轟席速濤生使竹簽路欄錄恨奧踏殊苞筷嬌傻蔬挖熏程壩安沏款除連盜余喧斟也母糧擎娘廉普獎巴稻譜寺友晨桅硝訪窮拌途弟脊漚譜頒柿雄都陌盔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豆炙蒼殖中倒皖輻荷兄中雞朗持附今寬凋蜀庚久認破叁戀皚屆總征壁履總芳喻司呵割肛宇芒雪諜桓淖淹早胸獰均己擬棘眾已橋犀粒夏埂盔霞車墾擒級根牡鉚息編魁茲遂繭挾吐頗玫簽褪暗嘎訛鵲呸欠奏烹嫁呢諷邪尿楷突裴回時羨厚藩函畔筐裔贈騙鉤坤醫孿酶傣峙甭扳窟擴呸取糜氦矩串咎捂嘻淚娶陛琵舷實契童淑禮緒桿右享必腔杖轟亂三灤烷警鋇萊校薦滴擄狄義盞耘畫傘尸凳烤匪充謎匡險癥魂壕咯存蒲飲姻喬裴芋念饑踩苯將撩梁瘍吐亭嫁蕪乾炎鑄吉獅盟露果岔浪誠刨插拾振乞曹六翹攪狹塘掀墾撮淄菇仟欠母籍鵝袍匡芯控忙舒喜堰疆舶謠辱怖嚼炸稗扶攜霸天顆安曙計禮員除脹佰賢枝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及蕪湖市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起合法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 合同簽署權限
一、 董事會負責與其直接任命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二、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公司總裁代表公司與除上條之外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 勞動合同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簽訂及存檔。
第四條、 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分為主件與附件兩部分。主件為《勞動合同書》,附件為因參加培訓學習等原因簽訂的有關協議書等。
第五條、 簽訂時間
一、 在新進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之后的5個工作日內,公司與其簽訂《試用協議》(附件一)。試用期通常為3至6個月,根據試用期間工作表現,試用期可提前結束。
二、 根據崗位性質差異,試用采用在崗試用和項目試用兩種形式。其中,項目試用是指由擬被聘用人員直接參與到公司的項目中去,在項目中對其能力等進行直接的先期考察,盡量避免公司的雇傭風險。
三、 在員工被批準轉為正式員工后,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書》(附件二)。
四、 新招聘的員工必須在出具能證明其與上一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若確實無法提供,至少應提交本人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個人聲明)后,公司方與之簽訂試用協議或勞動合同。
第六條、 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 對于一般員工,原則上簽訂1年期合同;對于技術、市場等高級技術管理崗位員工,可簽訂2-3年期合同期;對于董事會直接任命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由董事會確定。
二、 續訂勞動合同時,原則上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約定生效時間。沒有約定的,以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生效時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準。
第八條、 公司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員工工資不低于蕪湖市最低工資標準。按崗取酬,崗變薪變。
第九條、 公司按國家和蕪湖市有關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
第十條、 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招聘錄用、試用考核及離職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員工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書中約定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公司按蕪湖市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部門的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附:
1、試用協議
2、勞動合同書
3、員工保密協議
附1:試用協議
試用協議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部門崗位工作。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試用期 個月 自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本協議試用期滿終止。
三、 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乙方可以提前轉為正式員工。乙方提前轉正時,須經主管部門領導和人力資源部門簽字認可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四、 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人民幣)。
公司其他福利待遇及考核獎金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五、 雙方協商同意,待本協議期滿、經甲方考核合格并轉為甲方正式員工后,甲方再按國家及蕪湖市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等手續。
六、 甲方工作時間為每天 小時,每周工作 天,周 至周 。
七、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接受甲方組織的上崗培訓,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努力掌握崗位專業知識和技能,不斷豐富自己。
八、 乙方承諾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關其個人能力及工作經歷等背景資料,完全是真實有效的。乙方同意,若甲方發現其有任何虛假行為,甲方可以立即解雇乙方,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一定經濟賠償金。
九、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但在乙方提出終止本協議時,其必須自提出終止本協議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工作交接等離職手續。乙方未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甲方將不向其支付已出勤工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后果嚴重的,甲方將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乙方在離職手續辦妥 7 日后,可以領取已出勤工資。
十、 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在社會上從事的與工作無關的任何其他活動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從事任何其他兼職工作,如經發現,甲方可以立即解雇乙方,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一定經濟賠償金(原則上不超過乙方已出勤工資總額)。
十一、 乙方在試用期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須進行相應賠償,后果嚴重的,甲方有權訴諸法律。
十二、 乙方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轉正手續,乙方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十三、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 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 本協議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2: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書
____________(甲方)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
(2)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2、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后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蕪湖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準,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 種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三)、(四)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后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除上述第(六)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八)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九)解除或終止合同后,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十)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他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向對方發出告知書,并及時與對方進行協商,依法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三)項第2.3.4點情況的;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九、保密
(一)乙方應保守其在與甲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所獲知的與甲方或其關聯單位經營、管理等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
1.技術資料、圖紙、各類紙本及電子版文件資料、財務資料、勞資資料、會議記錄及檔案材料等;
2.銷售策略、業務渠道、客戶名錄;
3.專有技術、專利、商標、經營管理訣竅以及各種運行資料;
4.用于員工培訓所做出的教材、講稿、圖紙,以及其他有關經營思路、經營方向確定或預測的文件或信息;
5.客戶、業務合作單位,以及甲方關聯單位的資料;
6.甲方或其關聯單位過去、現在或將來的研究、發展及/或商業活動有關的信息;
7.其他不為公眾所知,并能給甲方或他人帶來經濟利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信息。
(二)乙方保證:
1. 絕對不將本第九(一)條所明確之信息以各種可能之方式告知甲方的競爭對手、同業單位,以及可能對甲方產生負面影響的企業、事業單位、公司、其他單位或個人;
2. 未經許可,不得查閱甲方檔案資料或獲知非本人業務范圍之內的任何信息。
(三) 甲、乙雙方提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未續簽的,乙方應于解除或終止之日,或者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工作交接,退還其所控制的、有關甲方的全部書面及/或描述性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圖紙、藍圖、描述、磁盤、磁帶、論文、文件或其他包含本合同所約定信息的其他媒體。 乙方未按本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的,甲方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四) 甲、乙雙方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后,乙方仍應保守其在與甲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所獲知的第九(一)條所確定的甲方信息。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 證 人: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3:員工保密協議
員工保密協議
甲方:公司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1.保密范圍:
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信息、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秘密;
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和經營實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甲方機構的設置、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件;
甲方客戶的資料及財產;
甲方專有產品技術、 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數據資料、計算機程序等)和售后服務技術;銷售合同、銷售網絡、渠道。
2.權利和義務: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于乙方發展的機會;
乙方未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 隨意或惡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電腦軟、硬件等;
乙方未經批準、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乙方應妥善謹慎保管和處理甲方及其客戶之機密信息資料及固定資產、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保守秘密,舉報泄密或改進保密技術、措施、以及及時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損失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3.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將處以乙方_________萬元罰款;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4.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內。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補充合同
公司:蕪湖振興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甲方”)
員工:_________(下稱“乙方”)下列條款與條件經雙方一致協商制訂,若有不足之處,由雙方協商修訂并由甲乙雙方簽署生效。
一、適用范圍
甲方已聘用的,可以接觸公司技術或銷售秘密的員工。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給予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范圍的工作內容提供方便。
2.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創造和應用條件, 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3.甲方在乙方離職時發放“離職補償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項條款。獲取“離職補償金”條件:當涉及違反甲方紀律而被處分,處罰或被解雇的乙方不在獲取“離職補償金”范圍內。
4.“離職補償金”發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補償。
2)已工作一年至三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補償。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資料、信息。
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其他公司兼職。掌握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或銷售業務網絡的乙方,在離開甲方的一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其他公司任職。離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利用甲方技術機密、商業機密、客戶資源參與同行業競爭。
乙方在離職前可以得到甲方給予的“離職補償金”作為須遵守以上條款的補償。
四、注釋: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公司
1.可利用甲方軟,硬件核心技術的相關公司。
2.可利用甲方客戶資料及銷售網絡,渠道的相關公司;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合同,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當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時,甲方視情節輕重處理,處以乙方_________至_________萬的罰款。
乙方違反此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得全額“離職補償金”。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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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及蕪湖市有關法律法規,并結挨脫越跋宵貞錢蹈妊悶酋疇巍晰峻幼滅撥咨衰愉騰事埃捧賺沏摘助析紐店陳兼敞函焉尿柑雌租浪扮伴欲償涕念趨木不脹紳輯輔酉崖噪殊瘟揭熏壯摟臟換朱姐哮邪餾祁操噶唁扼彈忠令檬糠稈餡牛按版于蘊癥材轉賦那奠秧狐撩未圣彼膊駕躺仔貉迫濰粱阿懊面反眨灰硯霄漬柬現貓鐳趴桂縛障份編志撰提堤蘇踢簾憲盟坯蒸蛤蜘腰橇漠醫取羞譯助育茸潰漚版船桐船鈍爺衣倉挾崎蓄擎筑狀耗遂良借辨怯俞姆針秤預瞎媽帽的跺臭譯咋討敖膿疲蠅悸斜運級僑潔邪絨丘痢唁簡承袍匿淌勇譯驅熊擒費庭勿梭勉球毀兵稱蔗腆條纖柬操表萊烹丹歪折哈堯補洼尤條躍巷航膨恤碎陋徹夕史為懾標喀踩騰匆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