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去掉;消除:指沖洗、清掃宅舍 、解除災厄等事,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6篇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篇1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編號:
我單位于 年 月 日與 (身份證號: )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 ,合同期限為 的勞動合同,茲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 項規定予以 (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章): 員工(簽名):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注: 此證明書壹式貳份,單位留存備檔壹份、員工個人留取壹份。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篇2
解 除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
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篇3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各位讀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為了你的木棉,應讀我的文章!若為比翼雙飛鳥,定是人間有情人!若讀此篇優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3、勞動者單方解除□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5、用人單位裁員□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員工簽名:年 月 日用人單位(蓋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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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篇4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因 年 月參加全縣公開招考并被正式錄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我單位自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本人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篇5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同志:
一、你與我單位于 年 月 日訂立的勞動合同,按下列第 條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1.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3. 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5.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合同;
6.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7.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 項規定,勞動合同(關系)終止;
8. 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備注:1.其他原因指辭職、辭退、開除等情形。2.用人單位依照以上第4條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不需勞動者簽名。3.本《證明書》一式四聯,第一聯勞動者收執;第二聯用人單位收執;第三聯職工檔案留存;第四聯失業保險管理機構收執。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同志:
一、你與我單位于 年 月 日訂立的勞動合同,按下列第 條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1.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3. 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5.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合同;
6.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7.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 項規定,勞動合同(關系)終止;
8. 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篇6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本(一)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愿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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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本(二)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本(三)
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本(四)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齡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本(五)
本單位與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移轉至______________。該職工在本單位的相關工作情況:1.本單位與其最近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該職工在本單位的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或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3.該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共計為: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本(六)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
年齡 ,住址 。勞動合同
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
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本(七)
________同志,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現因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___條_______款,自年月日起與______同志勞動合同。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本(八)
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條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________同志________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