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一般指雙方通過實物或者貨幣進行交換以換取自己所需物品,一般會簽訂買賣合同,買賣是人類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為。一物數賣,自古有之,有物價波動之際,最為常見,而此實際多出于罔顧信用,圖謀私利。它由買賣主體、買賣客體和買賣內容三要素構成。因此,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工業品買賣合同標準版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工業品買賣合同標準版5篇
【篇1】工業品買賣合同標準版
工業品買賣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標的名稱牌號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合計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___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____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篇2】工業品買賣合同標準版
甲 方:
乙 方: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檔 / 文字可改
編訂:Yunbo Design
工業品買賣合同標準版模板
工業品買賣合同模板 合同編號:_____ 甲方(買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公司注冊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傳真:_____ 乙方(賣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公司注冊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傳真: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 2.驗收手段_____; 3.驗收標準_____; 4.由_____負責驗收和檢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通知 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1)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2)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3)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 擔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_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項方式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 簽訂地點:_____ 有關于工業品買賣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_____ 甲方(買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公司注冊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傳真:_____ 乙方(賣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公司注冊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傳真: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 2.驗收手段_____; 3.驗收標準_____; 4.由_____負責驗收和檢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通知 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1)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2)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3)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 擔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_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項方式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 簽訂地點:_____ 工業品買賣合同范本簡單 買受人(甲方): 出賣人(乙方): 第一條 項目內容: 第二條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 第三條 包裝及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簡易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第四條 交付(提取)貨物時間:合同生效后20個工作日交貨。 第五條 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產品清單及配置說明見附件)。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出廠前按照清單要求驗收。 第七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乙方免費指導安裝。 第八條 質量保證條件及期限:自貨物出廠后,實行全套保修叁年,太陽能板保修十五年。人為損壞或不可抗力不在保修范圍內。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如出現貨物的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結算方式:發貨前付合同總款的50%,貨到現場安裝點亮后付合同總款的50%。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節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時起即生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按法律規定辦理,同時: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付款,超出規定時間之日起按每天合同總價的0.1%賠償違約金。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貨,超出規定時間之日起按每天合同總價的0.1%賠償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在甲方未付全部貨款前,貨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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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業品買賣合同標準版
工業品買賣合同標準版
標準版工業品買賣合同一
賣方: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_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xxxx年x月。
行駛公里數:xx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23萬元;大寫壹佰貳拾叁萬元整。
買方應于xxxx年x月x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篇4】工業品買賣合同標準版
編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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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出賣人:
買受人: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時間: (下表)
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
單位
數
量
單
價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
數量
備注
材料祥細清單見后附表1
合計人民幣金額:(小寫):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不含稅金)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按受買人提供的圖紙加工。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出賣人加工廠房驗收合格為準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
五?交工日期:自合同簽定之日起, 個工作日
六?標的物所有權自付清全部貨款時起轉移:買受人驗收轉移
七.交(提)貨地點,方式:
八?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由買受人自行負擔。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加工完成后當場驗收。
【篇5】工業品買賣合同標準版
.精品文檔 . 工業品買賣合同標準版模板 工業品市場是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這就是這個時代的 特征,今天就給大家來參考一下買賣合同,歡迎大家來一起 閱讀收藏哦
工業品買賣合同模板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 ) :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賣方 ) :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 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 注明產品的牌
號或商標 ) 。
2. 產 品 的 技 術 標 準 ( 包 括 質 量 要 求 ) , 按 下 列 第
( ) 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 ;
(2) 按部頒標準執行 ;
(3) 按企業標準執行 ;
(4)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 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的數量: .
2. 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 按國家或主管部
門的規定執行 ; 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 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 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 供應清單。 )
3. 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
(增) 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 定執行 ; 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 定。 )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 地點( 包括專用線、碼頭 )
1. 產品的交貨單位: .
2. 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 ) 項執行:
(1) 乙方送貨 ;
(2) 乙方代運 ;
(3) 甲方自提自運。
3. 運輸方式: .
4. 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 或接貨人 ) : .( 甲方
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 ( 月份或季度 ) 前 40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 ( 船 ) 計劃 ; 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 甲乙雙 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 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 任。 )
第五條 產品的交 ( 提) 貨期限: .( 規定送貨
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 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 ; 合同規定甲 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 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 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 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
(2) 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 漲時,按原價執行 ; 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 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 ; 遇價格下降 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 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 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
2. 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 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 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 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 10 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 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 或延長驗貨期限的, 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 銀行從其規定。 )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 驗收時間 ;
2. 驗收手段 ;
3. 驗收標準 ;
4. 由 負責驗收和檢驗 ;
5. 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 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 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 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 天內向
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 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 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 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 符合合同規定。
3. 甲方因使用、 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 不得提出異議。
4. 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天內負
責處理, 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
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 發貨和到貨日期 ; 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 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 ; 提出不符合規定的 產品的處理意見, 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 1%- 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 10%^ 30%)的違約金。
2. 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 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 ; 如果甲方 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 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 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 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 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 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 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 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 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 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 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 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 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 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 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 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 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 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 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 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 貨時間付款 ; 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 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
.精品文檔 . 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 ; 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 接到乙方通知后 15 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 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 貨部分貨款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 1%- 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 15%^ 30%)的違約金。
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 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 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 延交貨的違約金 ; 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 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 期提貨的,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 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 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 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 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 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 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 ( 不可抗力事
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 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 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 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 火災、旱災、 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 亂及戰爭 ( 不論曾否宣戰 )) 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 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 期間應予中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 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 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 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 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 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 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 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 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通知
1.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 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
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 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1) 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2) 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 ( 以郵戳日期為準 ) 后第 7 天( 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 一個工作日 ) 被視為有效。
(3) 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 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 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2.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 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 擔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 業秘密 (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 ) 予以保密。未 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 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 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 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 釋。
第十六條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 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 天內,按
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 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 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 調解不成, 按以下第 ( ) 項方式處理:
(1) 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執行
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 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 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
行( 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 ) 等單位各留存一 份。
甲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 簽字 ) :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有關于工業品買賣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 :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賣方) :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 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 注明產品的牌
號或商標 ) 。
2. 產 品 的 技 術 標 準 ( 包 括 質 量 要 求 ) , 按 下 列 第 ( ) 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 ;
(2) 按部頒標準執行 ;
(3) 按企業標準執行 ;
(4)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 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的數量: .
2. 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 按國家或主管部
門的規定執行 ; 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 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 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 供應清單。 )
3. 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
(增) 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
定執行 ; 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 定。 )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 地點( 包括專用線、碼頭 )
1. 產品的交貨單位: .
2. 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 ) 項執行:
(1) 乙方送貨 ;
(2) 乙方代運 ;
(3) 甲方自提自運。
3. 運輸方式: .
4. 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或接貨人 ) : .( 甲方
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 ( 月份或季度 ) 前 40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 ( 船 ) 計劃; 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甲乙雙 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 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 任。 )
第五條 產品的交 (提) 貨期限: .( 規定送貨
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 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 ; 合同規定甲 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 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 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 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
(2) 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 漲時,按原價執行 ; 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 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 ; 遇價格下降 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 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 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
2. 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 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 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 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 10 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 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 或延長驗貨期限的, 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 銀行從其規定。 )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 驗收時間 ;
2. 驗收手段 ;
3. 驗收標準 ;
4. 由 負責驗收和檢驗 ;
5. 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 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 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 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 天內向
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 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 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 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 符合合同規定。
3. 甲方因使用、 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 不得提出異議。
4. 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天內負
責處理, 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 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 發貨和到貨日期 ; 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 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 ; 提出不符合規定的 產品的處理意見, 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 1%- 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
10%^ 30%)的違約金。
2. 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 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 ; 如果甲方 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 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 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 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 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 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 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 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 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 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 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 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 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 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 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 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 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 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
.精品文檔 . 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 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 貨時間付款 ; 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 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 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 ; 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 接到乙方通知后 15 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 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 方 中 途 退 貨 , 應 向 乙 方 償 付 退 貨 部 分 貨 款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 1%- 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 15%^ 30%)的違約金。
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 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 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 延交貨的違約金 ; 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 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 期提貨的,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 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 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 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
.精品文檔 . 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 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 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 ( 不可抗力事
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 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 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 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 火災、旱災、 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 亂及戰爭 ( 不論曾否宣戰 )) 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 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 期間應予中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 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 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 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 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 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 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 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
.精品文檔 .
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通知
1.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 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 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 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1) 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2) 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 ( 以郵戳日期為準 ) 后第 7 天( 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 一個工作日 ) 被視為有效。
(3) 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 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 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2.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 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 擔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 業秘密 (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 ) 予以保密。未 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
.精品文檔 . 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 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 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 釋。
第十六條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 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 天內,按
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 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 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 調解不成, 按以下第 ( ) 項方式處理:
(1) 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執行
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 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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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
行( 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 ) 等單位各留存一 份。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 簽字 ) :
年 __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工業品買賣合同范本簡單
買受人 (甲方 ): 出賣人 (乙方 ): 第一條 項目內容:
第二條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
第三條 包裝及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簡易包裝,包裝
物不回收
第四條 交付(提取)貨物時間:合同生效后 20 個工作日
交貨
第五條 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 產品清單及配置說明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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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出廠前按照清單要求 驗收。
第七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乙方免費指導安裝。
第八條 質量保證條件及期限:自貨物出廠后,實行全 套保修叁年,太陽能板保修十五年。人為損壞或不可抗力不 在保修范圍內。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如出現貨物的損 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結算方式: 發貨前付合同總款的 50%,貨到現場 安裝點亮后付合同總款的 50%。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 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節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 法院起訴。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時起即生 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按法律規定辦理,同時: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付款,超出規定時間之日起按 每天合同總價的 %賠償違約金。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 貨,超出規定時間之日起按每天合同總價的 %賠償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在甲方未付全部貨款前,貨物的 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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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簽字 ) : 法定代表人 ( 簽字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