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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股份代持合同協議書范本標準版【九篇】

                  時間:2022-04-20 合同協議 點擊: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建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4條:婚姻、收養、監護等協議適用有關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這種規定的,第三部分的規定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股份代持合同協議書范本標準版的文章9篇 ,歡迎品鑒!

                  【篇1】股份代持合同協議書范本標準版

                    實際出資人(股東):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名義股東(代持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

                    鑒于,甲方擁有 公司 %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將其中 %的股份委托給乙方__________代為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義股東。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 __________ 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三、委托代持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采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

                    5.2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4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權限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為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5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6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5.7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愿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托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

                    6.3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6.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凈資產的2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于本條凈資產的2倍的,以成交價的3倍作為賠償金。

                    6.7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八、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

                    9.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于****。

                    甲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其他股東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股份代持合同協議書范本標準版

                    (適用于隱名股東)

                    實際出資人(隱名股東):(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名義出資人(股權代持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乙方擬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有限公司(此為預先核準公司名稱,具體以公司成立后營業執照上的名稱為準。下稱“公司”),為明確股權代持的各項基本事項,股權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公司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的公司股權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的出資情況

                    (一)甲方

                    1、甲方在公司的出資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出資方式:貨幣

                    3、甲方的出資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即本協議所稱“代持股權”),甲方享有公司的【】%股權所對應的一切股東權利。

                    (二)乙方

                    1、姓名:潘海鴻年齡:【】歲,身份證號碼:【】

                    2、家庭住址:【】。

                    二、股權代持關系的界定

                    1、為明確代持股權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權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甲方是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也是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2、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股權的名義出資人。乙方系根據甲方的決定,以乙方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作為公司的出資人及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代持股權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且甲方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4、乙方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和紅利)、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三、委托事項

                    與公司股東身份(公司設立前是出資人)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的工商登記即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或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以及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及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的其他一切權利和義務。

                    四、委托事項的處理規則

                    1、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為的全過程中(如公司能在股權交易所上市需明確股東身份的,再從乙方所持股權中辦理股權分拆手續,由甲方自行持有自己的股權)股東應享有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全部相關事宜。乙方應妥善保存代持股權的完整記錄,以便甲方查詢。

                    3、乙方行使的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必須以甲方根據本協議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依據,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原則,從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后應及時向甲方告知,并補辦書面授權委托書。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失的情形。

                    4、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托任何第三人。

                    5、乙方處理公司事務時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乙方如下任一行為如造成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及時賠償:

                    (1)乙方在無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本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托第三人;

                    (3)在執行公司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均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過失)。

                    6、若因乙方個人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強制執行等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并向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五、告知義務

                    1、甲方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通過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了解的公司相關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雙方的書面約定等,展開全面盡職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及時、全面、如實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公司信息,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匯報。

                    3、乙方作為一名善良管理人應向甲方盡到與甲方股權行使權利及公司運作有關的全部信息的及時告知義務。

                    六、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負擔

                    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的相關事務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

                    七、風險承擔

                    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權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八、投資收益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紅、股息、配股、股權轉讓價款、新股認購權等,以下亦同。)以及清算剩余財產等全部歸屬于甲方所有,就該投資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乙方不因從本協議中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此等任何投資收益,不得對甲方有任何隱瞞。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獲得的投資收益,于代領后【】日內無條件全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如乙方不能按時足額劃轉,應按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的4倍支付按日支付違約金,直至甲方追回全部投資收益為止。

                    九、協助處分甲方股權的義務

                    1、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權及與該股權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等)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或口頭指示,并以乙方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簽署和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2、甲方對自己股權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含事實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權的轉讓、贈與、放棄、設定各類擔保措施(抵押、質押)、表決權、經營管理權和決策權、公司利潤分配處分、分紅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余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買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股東起訴權、提起清算權等作為股東、出資者應有的全部權利權利。

                    十、行為限制

                    1、乙方根據甲方之建議和指示擔任公司監事。

                    2、在代持股權并擔任監事職務期間,乙方應履行《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監事的全部義務性要求。

                    3、乙方行使監事權利,也應參照本協議關于對代為行使股東權的全部規定進行。

                    4、乙方不得利用股東(名義)身份、監事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或)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所進行的違反本協議或法律法規規定的任何行為,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均應全面、及時賠償。

                    5、如乙方未按甲方意愿和指示,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或甲方利益之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權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賠償。

                    十一、代持股權的報酬

                    1、乙方為甲方代持股權、擔任監事的報酬一并以監事報酬的形式加以支付。代持股權報酬已包含在監事報酬之內,不再單獨計算。

                    十二、股權本協議的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對方后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但解除本協議不應造成相對人的損失,如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

                    2、甲方解除本協議的程序如下:

                    (1)甲方需至少提前【】日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預通知(但甲方認為乙方有損甲方利益的,不受上述時間限制,甲方可以立即解除);

                    (2)乙方收到甲方的預通知之日起【】日內應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權利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協議和授權委托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3)上述【】日期滿后,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4)解除合同的預通知和正式通知內容基本相同,具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準用甲方解除合同的上述程序進行。

                    4、代持股權過程中,甲方可根據公司運行的實際情況終止單方代持關系,或對代持關系進行全部或部分調整。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并收回代持股權。

                    5、如遇甲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應當作為善良管理人繼續履行本代持協議,并按甲方書面遺囑或其他書面指令繼續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如未有書面遺囑或其他甲方書面指令,乙方應就甲方該情形出現后,繼續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180日后,將代持股權按照法定繼承人的份額,歸還甲方法定繼承人。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權。

                    6、一旦本協議被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權委托關系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后的【】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體名下。

                    十三、保密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涉及的事項向一切利害關系人明示。

                    2、乙方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甲方的任何信息和資料均負保密義務。

                    3、本條涉及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十四、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五、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該等補充協議系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作成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設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變更、補充或終止本協議。

                    4、乙方配偶(姓名:,身份證號:)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該股東會決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之一,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見證方(即乙方配偶簽字):

                    合同訂立時間:2017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省【】市【】區收起

                  【篇3】股份代持合同協議書范本標準版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內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萬        元出資(該等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                 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              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3.3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                 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三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在甲方擬向              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委托持股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9.1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簽字摁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摁手印): 

                    年  月  日 

                  【篇4】股份代持合同協議書范本標準版

                    委托人(簡稱甲方):張某甲,男,漢族,身份證號:___,住址:_________。

                    受托人(簡稱乙方):王某乙,男,漢族,身份證號:___,住址:_________。

                        

                    鑒于:

                    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成立于__年__月__日,社會統一信用代碼:__________,注冊資本金:__元整,經營所在地為:_______。股東為__名,分別為___有目標公司__%股權,___持有目標公司__%股權。

                    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代持股權合同,供甲乙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代持股權基本情況

                    1.1甲方在目標公司持有__%(百分之__)的股權,對應出資人民幣__萬元(大寫__萬元整),該股權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乙方同意代持。

                    1.2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所代持股權的投資款(包括股權轉讓款)完全由甲方出資,只是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持有,故所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合同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1.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分紅等完全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第二條 代持股期限、代持權限

                    2.1代持股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之日或甲方書面提出解除合同之日止。

                    2.2委托權限如下: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在目標公司的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工商登記上具名;

                    (2)由乙方代表甲方以目標公司的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的活動,出席目標公司的股東會并行使相應的表決權;

                    (3)由乙方代表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的股息或紅利(甲方也可以直接收取股息或紅利);

                    (4)由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出資款及支付方式

                    3.1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署后___日內將目標公司的__%股權對應的出資額(或股權轉讓款)以轉賬方式支付至如下賬戶:

                    目標公司名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3.2甲方以非現金方式出資的,應當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相關所有權或者相關權利轉移手續。

                    3.3訂立本合同時如果甲方已經出資完畢的,由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出資憑據上簽名確認。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甲方作為乙方所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4.2甲方有權依照目標公司章程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利潤、現金分紅等,由此產生稅費的,由目標公司依法代繳;

                    4.3如目標公司發生增資擴股、減資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或減資;

                    4.4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者,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5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項而產生的費用及責任,包括但不限于需繳納的新增注冊資本、需繳納的稅費等,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因辦理甲方的委托事宜而需要支出的費用,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實報實銷。

                    4.6甲方有義務根據目標公司章程的規定及時足額繳付出資款。

                    4.6如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將所代持股權過戶至甲方名下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1)乙方未按甲方的明確指示履行受托義務且損害甲方利益的;

                    (2)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利益的;

                    4.7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權轉移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股權轉讓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簽署并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如根據需要,甲方需要以自己的名義體現在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章程或工商登記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負責辦理相關的過戶、登記手續等(但目標公司過半數股東表示反對的除外)。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乙方代為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后二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如因此發生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5.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第三人權利等。

                    5.3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的過程中,如涉及到目標公司的股東股權轉讓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增資擴股、重大資產的轉讓、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對外提供重大擔保借款、簽署重大合同等表決事項,乙方應當立即告知并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謂重大是指標的金額超過30萬元的數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不得行使同意的表決權。

                    5.4如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婚姻糾紛、遺產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或者被分配的,乙方承認其代持的股權不是乙方的個人財產,不能作為遺產或者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乙方應在事件發生后三十日之內提供其他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并完成解封。

                    5.5乙方應當在收到目標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的通知后及時將會議召開時間、表決事項等相關信息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未及時告知甲方導致甲方不能及時作出指示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將每次的股東會決議的內容書面告知甲方,上述的特別事項應征得書面同意。乙方應注意保留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的書面文件(章程、議案、通知、決議、委托書等)并及時交付給甲方。

                    5.6如甲方提出乙方向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以便甲方參加股東會的,乙方應當出具。

                    5.7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采取適當方式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5.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告知目標公司的財務經營狀況,甲方對此有異議的,可以以乙方名義隨時委托專業的會計事務所進行查賬以便行使知情權,乙方必須配合并保障甲方的知情權。

                    5.9如目標公司進行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并實際履行出資義務的,新增的股權歸甲方所有,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六條代持股權的費用

                    6.1乙方在代持股期間的薪酬待遇由甲方決定。

                    6.2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代持股權的轉讓

                    7.1甲方可依照目標公司的章程轉讓乙方代持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轉讓事宜。

                    7.2若因股權轉讓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二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7.3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或者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的,乙方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個人所得稅等稅費也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保密

                    合同雙方對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損失金額如果難以計算的,雙方同意該金額不低于以甲方在目標公司出資額的10%。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9.1本合同自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

                    9.2甲方通知乙方將股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除本合同另行約定,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10.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向乙方支付報酬逾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有權按照本合同第7.3執行。

                    10.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5.1、5.1、5.3、5.4、5.5、5.6、7.2條的約定,屬于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將所代持股權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代持股金額(即章程認繳出資金額)20%的違約金。

                    10.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5.7、5.8、5.9條的約定,屬于一般違約。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立即要求乙方將所代持股權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代持股金額(即章程認繳出資金額)10%的違約金。

                    10.5本合同如果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為無效,甲方失去了股權的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出資本金及代持期間未支付的分紅或增值部分,或者乙方有義務轉讓涉案股權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辦理相應的股權變更手續,以當初實際出資款折抵股權轉讓對價款。

                    (違約責任這塊,出于代持股協議的復雜性和使用人的特殊要求,筆者沒有展開寫,只是粗略地寫了一些。但這是合同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建議要使用本合同的讀者,根據自己是委托人還是受托人的不同身份,聘請專業律師撰寫,以便在既能順利簽署合同,又能最大程度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目標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

                    12.1通知和送達。本合同雙方(含負責人或聯系人)的電話和通訊地址已經在本合同頁首或頁尾載明,雙方均認可本合同中載明的電話和通訊地址(含負責人、聯系人)和為關于本合同履行的的各種通知和法院訴訟(如有)文書的送達地址。

                    12.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合同的形式約定,口頭協議無效。附件或補充合同的效力優先于本合同的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合同訂立日期:2021年5月15日

                  【篇5】股份代持合同協議書范本標準版

                    甲方: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內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______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3.3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在甲方擬向______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委托持股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9.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篇6】股份代持合同協議書范本標準版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 _____%的股權。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權,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3.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權的處置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2.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三條 委托代理期限

                        1.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甲方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劃轉、質押、委托行使股權等)本協議項下的甲方股權;

                        3.在特別情況或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代為收受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應在獲得該等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 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第五條 委托持股費用

                    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第六條 承諾與聲明

                        1.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的____________ 公司股權,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托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諾,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2. 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該等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訴訟進行期間,除涉訟的爭議事項或義務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第十一條 附 則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公司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現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權行使作為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的權利。

                        委托權限: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除股權處置權、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 

                    委托期限:自本授權委托書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人將其股權轉讓

                              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委托人:____

                                       受托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篇7】股份代持合同協議書范本標準版

                    實際出資人(股東):(以下稱甲方)

                    名義出資人(代持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擬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公司(預先核準的名稱,以下稱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也是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義出資人,乙方僅是根據甲方的決定,才能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資人及股東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資情況

                    甲方在公司出資的金額為:元;

                    出資的方式為:;

                    甲方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

                    二、乙方的基本情況

                    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工作單位:

                    三、委托事項

                    與公司股東身份(公司設立前是出資人)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四、委托事項的處理規則

                    1、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為的全過程中,股東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全部相關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必須以甲方根據本協議,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依據,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4、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后應及時向甲方告知,并補辦書面授權委托書;

                    5、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托任何第三人;

                    4、乙方根據授權委托書處理事務,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乙方如下行為如造成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及時的賠償

                    (1)乙方在在沒有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托第三人;

                    (3)在執行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五、告知義務

                    1、甲方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通過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了解的關于公司的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展開盡職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及時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公司信息,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匯報;

                    3、乙方作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應盡到的,對其它與甲方股份行使權利及公司運作有關的信息的及時告知義務。

                    六、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負擔

                    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

                    七、風險承擔

                    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八、投資收益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從本協議中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這些投資收益;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獲得的投資收益,于代領后三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劃轉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九、協助處分甲方股份的義務

                    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份及與該股份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并以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甲方對自己股份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含事實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轉讓、設定各類擔保措施、表決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余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賣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訴權等股東權和出資者權利。

                    十、行為限制

                    1、乙方根據甲方提名,并擔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與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協議終止時,乙方應主動辭去董事職務;

                    2、在代持股份并擔任董事職務期間,應履行公司法對董事全部義務性要求;

                    3、作為公司董事應與公司訂立競業限制協議,并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相關義務;

                    4、乙方行使董事權利,也應參照本協議關于對代為行使股東權的全部規定進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東(名義)身份、董事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或)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所進行的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行為,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所造成的損失的,乙方均應全面、及時地賠償。

                    十一、代持股份報酬

                    1、代持股份、擔任董事的報酬一并以董事報酬的形式加以支付,原則上,代持股份報酬已包含在內,不再單獨計算;

                    2、董事報酬以每月元計算,按公司工資制度發放,但乙方同意將每月工資的%作為忠實履行本協議的擔保;

                    3、乙方如果確有能力勝任公司董事一職,可以按如下標準和方式領取報酬和提供擔保:

                    4、除以上約定的報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為辦理授權委托事項或擔任董事職務而要求任何其他的報酬;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據代持股份的約定而產生的,故乙方的全部報酬由本協議專門約定,乙方不再依據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報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甲、乙雙方均可單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應造成相對人的損失,如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預通知;

                    (2)30日內,乙方應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權利,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章程、協議和授權委托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3)30日期滿,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解除合同的預通知和正式通知內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準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進行。

                    十三、保密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涉及的事項向一切利害關系人明示;

                    2、乙方應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

                    3、本第十三條所涉及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4、乙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負有全面、及時的賠償責任。

                    十四、特別事項

                    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真實股東身份,并以股東身份直接參預公司管理,主張全部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十五、爭議解決

                    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依據杭州市仲裁委的現行規則進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協議自設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變更、補充或終止本協議。

                    甲方:乙方:

                    地址: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

                    合同訂立時間:合同訂立地點:

                  【篇8】股份代持合同協議書范本標準版

                    實際出資人(股東):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名義股東(代持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

                    鑒于,甲方擁有 公司 %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將其中 %的股份委托給乙方__________代為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義股東。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 __________ 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三、委托代持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采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

                    5.2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4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權限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為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5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6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5.7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愿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托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

                    6.3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6.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凈資產的2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于本條凈資產的2倍的,以成交價的3倍作為賠償金。

                    6.7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八、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

                    9.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于****。

                    甲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其他股東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股份代持合同協議書范本標準版

                    (適用于隱名股東)

                    實際出資人(隱名股東):(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名義出資人(股權代持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乙方擬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有限公司(此為預先核準公司名稱,具體以公司成立后營業執照上的名稱為準。下稱“公司”),為明確股權代持的各項基本事項,股權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公司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的公司股權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的出資情況

                    (一)甲方

                    1、甲方在公司的出資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出資方式:貨幣

                    3、甲方的出資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即本協議所稱“代持股權”),甲方享有公司的【】%股權所對應的一切股東權利。

                    (二)乙方

                    1、姓名:潘海鴻年齡:【】歲,身份證號碼:【】

                    2、家庭住址:【】。

                    二、股權代持關系的界定

                    1、為明確代持股權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權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甲方是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也是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2、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股權的名義出資人。乙方系根據甲方的決定,以乙方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作為公司的出資人及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代持股權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且甲方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4、乙方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和紅利)、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三、委托事項

                    與公司股東身份(公司設立前是出資人)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的工商登記即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或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以及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及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的其他一切權利和義務。

                    四、委托事項的處理規則

                    1、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為的全過程中(如公司能在股權交易所上市需明確股東身份的,再從乙方所持股權中辦理股權分拆手續,由甲方自行持有自己的股權)股東應享有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全部相關事宜。乙方應妥善保存代持股權的完整記錄,以便甲方查詢。

                    3、乙方行使的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必須以甲方根據本協議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依據,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原則,從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后應及時向甲方告知,并補辦書面授權委托書。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失的情形。

                    4、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托任何第三人。

                    5、乙方處理公司事務時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乙方如下任一行為如造成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及時賠償:

                    (1)乙方在無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本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托第三人;

                    (3)在執行公司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均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過失)。

                    6、若因乙方個人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強制執行等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并向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五、告知義務

                    1、甲方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通過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了解的公司相關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雙方的書面約定等,展開全面盡職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及時、全面、如實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公司信息,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匯報。

                    3、乙方作為一名善良管理人應向甲方盡到與甲方股權行使權利及公司運作有關的全部信息的及時告知義務。

                    六、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負擔

                    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的相關事務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

                    七、風險承擔

                    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權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八、投資收益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紅、股息、配股、股權轉讓價款、新股認購權等,以下亦同。)以及清算剩余財產等全部歸屬于甲方所有,就該投資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乙方不因從本協議中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此等任何投資收益,不得對甲方有任何隱瞞。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獲得的投資收益,于代領后【】日內無條件全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如乙方不能按時足額劃轉,應按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的4倍支付按日支付違約金,直至甲方追回全部投資收益為止。

                    九、協助處分甲方股權的義務

                    1、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權及與該股權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等)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或口頭指示,并以乙方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簽署和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2、甲方對自己股權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含事實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權的轉讓、贈與、放棄、設定各類擔保措施(抵押、質押)、表決權、經營管理權和決策權、公司利潤分配處分、分紅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余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買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股東起訴權、提起清算權等作為股東、出資者應有的全部權利權利。

                    十、行為限制

                    1、乙方根據甲方之建議和指示擔任公司監事。

                    2、在代持股權并擔任監事職務期間,乙方應履行《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監事的全部義務性要求。

                    3、乙方行使監事權利,也應參照本協議關于對代為行使股東權的全部規定進行。

                    4、乙方不得利用股東(名義)身份、監事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或)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所進行的違反本協議或法律法規規定的任何行為,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均應全面、及時賠償。

                    5、如乙方未按甲方意愿和指示,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或甲方利益之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權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賠償。

                    十一、代持股權的報酬

                    1、乙方為甲方代持股權、擔任監事的報酬一并以監事報酬的形式加以支付。代持股權報酬已包含在監事報酬之內,不再單獨計算。

                    十二、股權本協議的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對方后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但解除本協議不應造成相對人的損失,如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

                    2、甲方解除本協議的程序如下:

                    (1)甲方需至少提前【】日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預通知(但甲方認為乙方有損甲方利益的,不受上述時間限制,甲方可以立即解除);

                    (2)乙方收到甲方的預通知之日起【】日內應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權利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協議和授權委托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3)上述【】日期滿后,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4)解除合同的預通知和正式通知內容基本相同,具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準用甲方解除合同的上述程序進行。

                    4、代持股權過程中,甲方可根據公司運行的實際情況終止單方代持關系,或對代持關系進行全部或部分調整。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并收回代持股權。

                    5、如遇甲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應當作為善良管理人繼續履行本代持協議,并按甲方書面遺囑或其他書面指令繼續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如未有書面遺囑或其他甲方書面指令,乙方應就甲方該情形出現后,繼續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180日后,將代持股權按照法定繼承人的份額,歸還甲方法定繼承人。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權。

                    6、一旦本協議被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權委托關系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后的【】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體名下。

                    十三、保密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涉及的事項向一切利害關系人明示。

                    2、乙方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甲方的任何信息和資料均負保密義務。

                    3、本條涉及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十四、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五、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該等補充協議系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作成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設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變更、補充或終止本協議。

                    4、乙方配偶(姓名:,身份證號:)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該股東會決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之一,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見證方(即乙方配偶簽字):

                    合同訂立時間:2017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省【】市【】區收起

                  熱門標簽: 股權代持協議簡化版 股權代持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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