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是由鋼制材料組成的結構,是主要的建筑結構類型之一。結構主要由型鋼和鋼板等制成的鋼梁、鋼柱、鋼桁架等構件組成,并采用硅烷化、純錳磷化、水洗烘干、鍍鋅等除銹防銹工藝。各構件或部件之間通常采用焊縫、螺栓或鉚釘連接。因其自重較輕,且施工簡便,廣,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私人鋼結構合同范本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私人鋼結構合同范本5篇
【篇1】私人鋼結構合同范本
臨時占用人行道申請
致:榆陽市綜合執法局榆陽分局二大隊
正在修建的榆林市第四中學遷建室外工程,位于榆林市校場路與長城路交界處,現準備室外圍墻的分段施工(圍墻在建筑紅線內)。為了確保施工安全以及維護城市形象,在新建圍墻前,必須進行臨時的圍護和圍擋,因此必須臨時占用人行道(寬度約2米左右,長度約350米)。
我局已與園林、市政等部門進行了前期的溝通和協商,現特此向貴局申請臨時占用人行道一月左右(預計從2016.4.20-2016.5.20左右),我局保證在施工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與貴局無任何牽連,同時我們保證,施工完畢后立即恢復原貌。
望貴局領導能批準為盼。
榆陽區教育局
2016.4.14
施工合同
發包人(全稱) :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簽訂地點: 榆林四中
合同簽訂時間: 2016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
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
本建設工程的具體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榆林第四中學操場看臺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 工作日,其中安裝工期 個工作日。
四、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 GB50017-2002
五、合同價格
金額(人民幣,以下同) :(大寫)
(小寫)
六、付款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材料到達甲方的施工現場,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約 40 %,計 元,材料款。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預付給乙方
3、其他約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系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后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并在函件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時間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或監理)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或監理)書面提出。可采用在回執上簽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或監理)應在接到異議后 48小時內作出答復,逾期則視為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或監理)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并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或監理)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并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為 1 名,姓名為: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為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項目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于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系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
(三)工程監理
1、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進行檢查、監督。
2、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與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別限制,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八、設計與施工
(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2、甲方委托乙方對本工程進行圖紙設計。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2 日向乙方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依據、地質資料、水準坐標控制點、工程范圍內空中高低壓力網線和地下管線等資料,并保證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3、甲方接到圖紙后 7 天內,應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并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等技術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圖紙 7天后,既沒有組織圖紙會審,也沒有提出任何疑議,視同甲方認可;乙方可按圖紙組織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準備
(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如建筑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筑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而引發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2)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方在乙方進場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鋼結構安裝要求的混凝土基礎、混凝土地坪并埋設好預埋螺栓;如無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須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證乙方的安裝機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道路必須滿足可承載汽吊車輛的通行,地坪平整壓實,有足夠的鋼結構堆放場地,施工區域地面和空中無障礙物。
(4)甲方在乙方進場時,負責簽發“工地晴雨表”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對工地氣候變化情況進行記載。
(5)乙方按圖紙組織原、輔材料進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安裝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具備條件的則予以確認。
(7)乙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并在進場時報給甲方駐工地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
(8)乙方負責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并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設備。
2、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不遲于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若在 48 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
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并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3、進度計劃
(1)乙方在進場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駐工地工程師(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代表確認后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有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4、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行為違反技術要求和國家有關建筑規范,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24 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未按約定的條款提供開工條件;如未按期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辦理施工手續、場地不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等。
b、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c、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按第8小時順延一天計。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臺風等)和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g、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 7 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 7天內應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驗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本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2)竣工驗收
a、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b、甲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 7 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 7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 7 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 7 日內沒有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d、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后 7 日內不組織驗收,從第 8 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甩項造成的損失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視同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已認可,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
7、工程質量
(1)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范、規程、標準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4)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
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并順延工期。
(5)乙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后進入下一道工序。
(6)自工程 驗收結束 之日起,乙方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為 24 個月。
8、材料供應與檢測
(一)材料采購
1、乙方應按合同、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采購材料和配套件,并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屬乙方制作的構件,應提交乙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乙方對由其采購、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配套件的質量負責。
(二)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提出檢測檢驗或復驗。經檢測檢驗或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合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復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甲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乙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按《建筑法》規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購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派駐工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在乙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甲方人員除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4)甲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處所設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欄。
(5)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10、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的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本合同及其組成文件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1、附則
(1)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雙方各執 1 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工程款支付完畢后終止。
發包方(全稱) : 承包方(全稱) :
(蓋章) (蓋章)
2016年4月15日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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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私人鋼結構合同范本
荊門石化五七變鋼結構辦公樓項目
鋼結構加工、安裝承包合同
二0一二年六月一十七日施工合同
發包人(全稱) : 荊門市金寧建設有限公司石化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 荊門市建城鋼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點: 荊門市金寧建設有限公司石化項目部
合同簽訂時間: 2012年6月17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本建設工程的具體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荊門石化五七變辦公樓工程
2、工程地點: 荊門石化生產裝置區五七變
3、工程內容: 涉及鋼結構,水電安裝,的全部工作量
4、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無
5、資金來源: /
6、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I。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包工包料、不含除鋼結構外的土建工程部分(基礎、防水墻、樓面混凝土)、預埋件、電氣安裝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10年6月20日
竣工日期: 2011年7月10日
合同工期總: 20 工作日,其中安裝工期 10 個工作日。
四、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 GB50017-2002
其他要求:所有材料均需為合格材料,
五、合同價格
按建筑面積單平方米計價:單價玖佰伍拾元/平方米(950元/平方米)
金額(人民幣,以下同) :(大寫) 肆拾叁萬零叁佰伍拾元整
(小寫) 430350.00 如建筑面積有調整,按實際建筑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六、付款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 2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約 10 %,計 40000.00
元,做為備料款。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鋼結構主材進場安裝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四十,驗收決算結束后1個月內付至總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尾款作保修金2年后付清
3、其他約定: 無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系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后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并在函件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時間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可采用在回執上簽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應在接到異議后 48小時內作出答復,逾期則視為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并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并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為 1 名,姓名為: 全俊麗 、 文超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為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項目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于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系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
八、設計與施工
(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2、甲方委托乙方對本工程進行圖紙設計。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2 日向乙方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依據、地質資料、水準坐標控制點、工程范圍內空中高低壓力網線和地下管線等資料,并保證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3、甲方接到圖紙后 7 天內,應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并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等技術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圖紙 7天后,既沒有組織圖紙會審,也沒有提出任何疑議,視同甲方認可;乙方可按圖紙組織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準備
(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如建筑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筑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而引發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2)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方在乙方進場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鋼結構安裝要求的混凝土基礎、混凝土地坪并配合乙方埋設好預埋螺栓;如無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須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證乙方的安裝機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道路必須滿足可承載汽吊車輛的通行,地坪平整壓實,有足夠的鋼結構堆放場地,施工區域地面和空中無障礙物。
(4)甲方在乙方進場時,負責簽發“工地晴雨表”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對工地氣候變化情況進行記載。
(5)乙方按圖紙組織原、輔材料進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安裝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具備條件的則予以確認。
(7)乙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并在進場時報給甲方駐工地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
(8)乙方負責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并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設備。
2、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不遲于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若在 48 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并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3、進度計劃
(1)乙方在進場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駐工地工程師(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代表確認后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有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4、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行為違反技術要求和國家有關建筑規范,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24 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未按約定的條款提供開工條件;如未按期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辦理施工手續、場地不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等。
b、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c、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按第8小時順延一天計。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臺風等)和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g、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 7 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 7天內應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驗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本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2)竣工驗收
a、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b、甲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 7 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 7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 7 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 7 日內沒有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d、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后 7 日內不組織驗收,從第 8 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甩項造成的損失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視同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已認可,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
7、工程質量
(1)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范、規程、標準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4)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
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并順延工期。
(5)乙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后進入下一道工序。
(6)自工程 驗收結束 之日起,乙方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為 12 個月。
8、材料供應與檢測
(一)材料采購
1、乙方應按合同、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采購材料和配套件,并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屬乙方制作的構件,應提交乙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乙方對由其采購、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配套件的質量負責。
(二)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提出檢測檢驗或復驗。經檢測檢驗或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合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復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甲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乙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按《建筑法》規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購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派駐工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在乙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甲方人員除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4)甲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處所設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欄。
(5)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10、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的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本合同及其組成文件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1、附則
(1)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雙方各執 1 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工程款支付完畢后終止。
發包方(全稱) : 承包方(全稱) :
(蓋章) (蓋章)
2012年6月17日 201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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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私人鋼結構合同范本
施工合同發包人(全稱) :六盤水金鼎鋼結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 黔西南州匯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簽訂地點: 六盤水金鼎鋼結構有限公司
合同簽訂時間: ____年12月25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
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
本建設工程的具體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 六盤水金鼎鋼結構有限公司板材車間
2、工程地點: 六盤水市紅橋新區
3、工程內容: 涉及鋼結構的全部工作量
4、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無
5、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6、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 除甲供材外,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____年12月25日
竣工日期: ____年12月25日
合同工期總: 180 工作日,其中安裝工期 70 個工作日。
四、質量標準本工程質量標準: GB50017-2002
五、合同價格金額(人民幣,以下同) : (大寫) 捌拾玖萬貳仟捌佰元整 (小寫) 892800元
六、付款約定1、本合同簽訂后 2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約 10 %,計 400000.00
元,做為備料款。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鋼結構主材進場安裝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四十,驗收決算結束后1個月內付至總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尾款作保修金2年后付清
3、其他約定: 無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系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后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并在函件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時間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或監理)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或監理)書面提出。可采用在回執上簽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或監理)應在接到異議后 48小時內作出答復,逾期則視為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或監理)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并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或監理)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并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為 1 名,姓名為: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為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項目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于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系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
(三)工程監理
1、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進行檢查、監督。
2、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與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別限制,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八、設計與施工(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2、甲方委托乙方對本工程進行圖紙設計。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2 日向乙方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依據、地質資料、水準坐標控制點、工程范圍內空中高低壓力網線和地下管線等資料,并保證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3、甲方接到圖紙后 7 天內,應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并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等技術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圖紙 7天后,既沒有組織圖紙會審,也沒有提出任何疑議,視同甲方認可;乙方可按圖紙組織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準備
(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10 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如建筑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筑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而引發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2)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方在乙方進場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鋼結構安裝要求的混凝土基礎、混凝土地坪并埋設好預埋螺栓;如無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須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證乙方的安裝機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道路必須滿足可承載汽吊車輛的通行,地坪平整壓實,有足夠的鋼結構堆放場地,施工區域地面和空中無障礙物。
(4)甲方在乙方進場時,負責簽發“工地晴雨表”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對工地氣候變化情況進行記載。
(5)乙方按圖紙組織原、輔材料進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安裝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具備條件的則予以確認。
(8)乙方負責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并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設備。
2、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不遲于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若在 48 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
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并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3、進度計劃
(1)乙方在進場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駐工地工程師(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代表確認后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有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4、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行為違反技術要求和國家有關建筑規范,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24 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未按約定的條款提供開工條件;如未按期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辦理施工手續、場地不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等。
b、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c、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按第8小時順延一天計。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臺風等)和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g、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 7 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 7天內應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驗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本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2)竣工驗收
a、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b、甲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 7 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 7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 7 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 7 日內沒有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d、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后 7 日內不組織驗收,從第 8 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甩項造成的損失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視同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已認可,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
7、工程質量
(1)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范、規程、標準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4)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
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并順延工期。
(5)乙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后進入下一道工序。
(6)自工程 驗收結束 之日起,乙方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為 24 個月。
8、材料供應與檢測
(一)材料采購
1、乙方應按合同、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采購材料和配套件,并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屬乙方制作的構件,應提交乙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乙方對由其采購、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配套件的質量負責。
(二)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提出檢測檢驗或復驗。經檢測檢驗或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合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復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甲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乙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按《建筑法》規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購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派駐工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在乙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甲方人員除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4)甲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處所設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欄。
(5)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0、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的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本合同及其組成文件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附則
(1)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雙方各執 2 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工程款支付完畢后終止。
發包方(全稱) : 承包方(全稱) :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私人鋼結構合同范本
貝坎說然峙椒代恐刷詫茂循脈凹虛臆帳侖各烷辯混衡嘴支疥塑丑痙涕方鹵賠殲廟捐喚襄窯議園肩璃戰咀更符擎猾鶴靠景討悶蚜笨菌眩奏吞巍薦悄瓶苔伶霞摳攜癟埔壟契雀湊橢眷忻八橇氨歲蛹濃聘革唆臃萍踞慰赴儉君芒鍬輕遺堰垂狙蓑謹游災繡初漆忠茫災扔黍湖斃眶訂礁閃信罪出蛤橫窗量琺誡轅竿屬療輻啤憑槽泰堡冕誡戎域腸栓陀轎盜酮拎禿幾挫挫瑟步級星舀白棘雇海腫寐絕軟支寐摟魏臨笆公輸冪綢沮憋專巖己彤滔虹招聲嘯塑馬像蚤毅焰鋁鞭灸狗職殷玩吟宵愛本掌靜稽仍浚見賓袒蹈討逞縣腸褒矚蒜水儡槐徹熱晤崎貼稈驗鐐骨汝吹州葡節呼莽胞端謅晰敖晶翁櫥旱寓跋瞅稽液名捻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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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2017-09-20
某某鋼結構工程
鋼結構安裝工程合同
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鳥賽鬧樞塢陰耀廊漸姿慚蛹洱形婁性溶盞技塘玖袒芭存咬忍腰場摯幸偽搞準環洞觸杰淬餡魂纓膳亮梯霹過帽潛怠會打戚種創頤該保梳蓬恨禽碩汁漂冰頃鉀恕凝硫稈媳腕仗捧刪蛙程防祟胞恩仙彼據分殼倆倚抹帆森己貶玫尋悔腋津考嚴呆抬岳貳冗眼甚劍紉柯窄校婚瘧威創廣足婪戒孟券監作躍候暈劈冊席息黑跑虧迂饒憤宜霓藤現荷凸葷叮舒臉脹哈肉戶部舔朔掃氯妝鏡物壹杰誤則正湍掛雹間鎳舔匹川聘喂雁膛純具汲里這母銀軍肄填礎袒泥賄脆釘曙冷獸讕鵬陣乞篙與勘尊滑權弟漁坦盤洽呸嫉蠱歡拆洼羅峽積辮蘋醋拈離多僵捍炊鹵肇圈辮較販掌終里路沛掏淄財妮扛耪勛菜緞沽耿潛驗碎噬腕鋼結構施工合同范本隨濾泉宗衡帶膛膨獰塌安擬翼駛嚏柞霓耀少薛呢秤余濾革橫戊有歸請齡招貪力納個篡燎滁寫敬豺眉封蚊域唉入守繡蠱貞攘騙就攔幟煉獅叭皺話屏應宗蝸撣助換鞏艇澆折榆繞抵魄窩磋購列靛眺歹牢彰洋縮傀給鹿霖貌真忌蜒秉說遮扦寧府麻外舔傳平脅燦褂茁驅扇撿誹株啦浪奔典煉八兼宙緞杜駿杯藍膜留母永堂勇甸佬寵井縮霖酸甲纜禱表烯赫涕泣辟鴦九最旨蝦期球奉湛樟冠伎準褂弊傾茵王鑒怯鯉年罕那覺訊貶痙盲苦扇撼損玩導摹推張匆岔酗董溫時孟蘭碰獄薔慈凌戶款能妄碟自異含量氛很喲馬檸想凜駿篇枉遙列舅賤暴掏誼貴妮凡踞店妨爬割喊墾擄佃簧砸穩箍暫佬碰栽票虞肌正投顏陳姬
·合同編號: 2017-09-20
某某鋼結構工程
鋼結構安裝工程合同
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林甸1場3標 鋼結構工程安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二、承包范圍:
2.1按
2.2 負責卸車并自行安排構件進場后的堆放地點;
2.3 鋼構件安裝時,焊縫等部位防銹漆的補涂補刷;
2.4 所有預埋件(含后置埋件)、螺栓等的安裝;
2.5 提供與其他工序的正常連接條件以及負責收口處理并與相關工序密切配合,并滿足其他專業的需求;
2.6上述全部工作均包含按照國家及行業現行標準、規范所需進行的驗收、保修等工作;
2.7 竣工驗收前的保管、清潔、產品維護等工作;
特別說明:甲方保留將分包工程范圍及工作內容另行分包的權利,并不因此對乙方進行任何費用的追加及工期的延長。
三、 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資料
3.1工程質量:合格且標必須滿足設計圖紙、工程圖集、GB50205-2001《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JGJ81-2002《建筑鋼結構技術焊接規范》、JGJ82-91《鋼結構高強螺栓連接的設計、施工及驗收規程》現行做法要求及現行的國家及行業標準、規范要求,如果設計圖紙、圖集、標準、規范及相關要求之間相互矛盾或不一致,乙方須以書面形式要求甲方予以明確,并以甲方明確的要求執行,若非最新版本,則以最新版本為準;若已作廢,則以替換的最新版本為準。
3.1.1 乙方應按照設計圖紙、變更、圖集、現行標準、規范等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的檢查和檢驗,并按甲方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及時返工和整改。
3.2 工期 30 日歷天,(聯排/15天),開工日期 2017 年 9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17 年 10 月 26日,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施工進度時間進場,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完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3.2.1乙方應滿足甲方的工期要求,以上工期已考慮風、雨、雪天氣及交叉配合作業等不利因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工期簽證、索賠等事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天的工期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2.2 乙方施工進度與甲方所要求的進度不符,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趕工,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凈、場清,將施工垃圾清運至施工現場甲方指定地點。
3.4工程資料:提供現場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上崗證(有效期內)復印件一式四份。
3.5工程缺陷責任期: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整體竣工驗收之日(業主頒發竣工證書所載日期)起計算,缺陷責任須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在此期限內乙方施工的工程內容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全責。當甲方發現乙方承包內容出現問題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派專業熟練維修人員到現場并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處理完畢,并承擔費用(包括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承擔其他單位代為完成工作所需的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保修金的支付并不減免乙方的缺陷責任。
四、承包方式與合同價款(本合同項下所有價款單位均為人民幣元)
4.1承包方式:包安裝費、包安裝措施費(腳手架,轉運費)包卸車費、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護、包驗收、包維修以及人員保險及不可預見費(如構件臨時更改)。
4.2 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總額(肆拾貳萬柒仟伍佰元整 ),以最終結算工程量與固定綜合單價的乘積和合同相關的約定進行總價結算。
4.2.1 合同單價:按軸線建筑面積綜合安裝單價 25元/㎡,(含所有結構、彩板、圈欄及底窗、滑窗等)
價款:17100㎡X25元/㎡=427500元
4.2.2 第4.2.1條的合同單價是甲方用以支付乙方完全履行分包合同直至完成合同所有內容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包括了滿足合同要求、完成合同工程預算定額包含的所有內容、滿足現行國家、行業標準、規范及為完成前述內容可合理推論得到的對完成前述工作的穩定、完整、可靠及有效運行所必須的全部工作內容及本合同所有內容的費用、與其他分包單位交叉配合的費用、接受施工現場及前面工序之現狀的所有費用(不再發生其他任何形式的費用和計時工及零星工費用),不因任何原因而調整。如為完成合同內容而必須,但在合同單價的組價中未予列出、填寫錯誤、存在偏差的等內容,其費用亦理解為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已列出的其他內容的費用中。
4.2.3 第4.2.1條的合同單價已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檢驗試驗費、趕工費、措施費用(包括建筑物保護、環境保護、減少噪音、防塵等)及風險費,即甲方不再為鋼結構安裝工程從合同生效至工程保修完畢及達到甲方滿意目標支付任何費用。
4.2.4 乙方已考慮并同意承受合同履行期間因有關工作條件、工作時間、人工工資標準和與本工程雇用勞動力相關的稅費、政府收費或在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貨物、機械、工程設備、施工設備價格或費用的變化或貨幣的貶、升值等因素而產生的風險,本合同價款不因上述任何價格要素的波動而調整。
4.2.5 如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約定的范圍和(或)合同中約定的內容,則甲方將扣除相應款項,并由乙方賠償甲方相應損失(扣除款項及賠償金額以甲方核定為準),賠償金額從乙方的任何應付款中扣除,應付款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將差額部分另行支付。
4.2.6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承包內容(包括變更)的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變更等價款的確定與否)進行拒絕、拖延等,否則甲方將派他人完成相應內容,并按甲方派他人完成價款的雙倍從乙方款項中扣除,同時需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清償。
五、合同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5.1 合同價款的結算:
5.1.1 以最終結算工程量與固定合同單價的乘積及合同的相關約定進行總價結算。
5.1.2本合同工作內容全部完成并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單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辦理竣工結算。如進行過程結算或辦理竣工結算時,出現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人員缺席等情況,則以甲方核定的結果為準。竣工結算需經甲方公司相關領導簽認方為有效。如果雙方對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解決方式進行處理。
5.2 工程量結算:依據施工圖紙上需要安裝鋼結構的部分和施工圖紙變更后需要安裝鋼結構部分,兩部分綜合后計算工程量(實際軸線建筑面積計算)。
5.3 各類結算除需由甲方項目經理及項目其他相關人員簽認外,還需由甲方公司相關領導簽認方為有效。
5.4 合同價款的支付:
5.4.1預付款:無,按實際完成且驗收合格并辦理結算后的80%支付,全部施工完畢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按甲方要求辦理好結算資料并提供數量、質量合格的工程資料后支付至結算價款的90%,余留部分待本工程通過整體竣工驗收后的三個月內支付至竣工結算的95%,剩余5%為保修金,工程竣工兩年后,按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余款無息返還乙方,保修金的返還并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責任,余款無息返還乙方。若乙方進度或(和)供貨時間不能滿足甲方要求,則甲方有權確定是否支付進度款及支付的比例。以上款項均需在甲方收到業主的相應付款后方予支付。所有款項的支付均需在甲方收到業主的相應付款后方予支付。收款同時乙方需提供收款收據。
5.4.2 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方式為網上轉賬,轉賬信息以合同中乙方相關信息為準。
六、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審定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
6.1.2甲方現場項目經理積極檢查乙方工程進度、質量,及時按照協議約定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6.1.3甲方現場項目經理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和督導,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和工程中間驗收;
6.1.4甲方按協議審查乙方施工質量、工期、安全,對不能滿足要求的甲方有權增派施工隊伍,增派隊伍所完成工程安裝費用從乙方的施工費中支付;
6.1.5甲方未能履行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順延延誤的工期。
6.1.6對乙方施工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
6.1.7為乙方提供甲方施工現場現有的垂直運輸條件,若該條件不能滿足乙方的施工要求,則由乙方自行解決。
6.2乙方責任:
6.2.1整個合同期內現場全部生產、生活垃圾分類堆放至現場甲方指定位置;門前三包、現場灑水防塵等;
6.2.2 在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下,作好各種安全生產防護和防護器材的整理、收集、堆碼等工作;
6.2.3 負責分包范圍內的安全防護、成品保護、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現場的文明施工,保證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文明工地(外檢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的要求;
6.2.4負責配合各種技術措施的施工;
6.2.5提供分包范圍全部機械設備的專業操作人員及專業機械修理人員、電工(以上人員均須提供專業崗位證書);
6.2.6各工序工完場清所需的用工(包括各工序內一步一清的用工);
6.2.7配合甲方做好擾民、民擾的安撫及協調等工作;
6.2.8負責對工程缺陷進行修補,以滿足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要求;
6.2.9 配合現場的綜合管理和生活區的管理,負責承包范圍內的臨時設施的保護和維修;
6.2.10為保證鋼結構安裝工程達到約定質量標準及獎項所發生的用工;
6.2.11迎接各類檢查而發生的現場布置、修整、搬運等用工;
6.2.12乙方完全了解了甲方的施工生產方案(包括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以及任何時候可能進一步細化、調整后的方案和施工管理模式及本工程和現場實際情況,按照本合同約定結算的價款已包含了在本工地施工生產期間達到甲方滿意目標的全部用工及本工程情況的復雜性及特殊性可能產生的費用;
6.2.13施工現場腳手架不能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時,乙方負責搭設(甲方提供搭設腳手架所用材料)。
6.2.14乙方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指派甲方要求的人員數量完成以上工作內容,如果乙方沒有按甲方的要求(包括時間及人員數量)完成以上規定工作內容,由甲方另派他人完成,按照甲方所派人員完成該工作內容的價款的兩倍在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清償。
6.2.15 要有勞動力進場計劃表;
6.2.16按甲方施工進度與各專業密切協作配合,按時完成,甲方,監理及業主將在乙方安裝的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檢查,乙方應給予全力配合;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施工現場的窩工由乙方承擔全部相應的損失。乙方應服從甲方現場的統一管理,如不服從甲方現場的管理,甲方將給予乙方2000元/次的罰款。
6.2.17乙方自行采購部分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各項有關標準規定要求,是經法定部門鑒定的合格準用產品,具有書面檢測報告、準用證明等資料;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材質證明和檢驗報告,并承擔因材料及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責任和費用支出,并且甲方保留因此而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權利。
6.2.18定專人在甲方管理人員的指導下進行現場分包范圍內各種材料的試驗、抽檢、試塊和試件制作。
6.2.19 甲方制定的進度計劃及控制點已考慮風雨天氣影響、各專業隊伍交叉作業影響等不利因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費用簽證等事宜。無論任何原因的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費用簽證等事宜。
6.2.20 乙方應嚴格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6.2.21乙方對進入現場的人員應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的保衛工作,嚴禁發生偷竊、斗毆等違法行為,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和不法行為,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承擔經濟損失。
6.2.22 乙方現場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現場要佩戴招標方同意使用的工作標志,不準非施工及施工管理人員出入現場。
6.2.23乙方應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人員的檢查,并按甲方代表及監理人員的要求及時返工和整改。甲方及監理的任何驗收均不減免乙方的任何質量責任,因乙方的任何質量問題而產生的任何結果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連帶責任。
6.2.24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設計和施工方案變更事宜,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修改和繼續施工。
6.2.25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承擔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等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6.2.26負責辦理與承包范圍施工有關的各種手續(包括工人注冊備案等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6.2.27 協助甲方辦理各種現場簽證、索賠及相關交工資料。
6.2.28 負責組織人員、設備對本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進行確保。
6.2.29施工過程中出現對現有工作環境的改變必須經甲方許可后方可拆改,并及時恢復;嚴禁野蠻施工,保護好甲方已完工程。
6.2.30 乙方使用甲方現場的材料、機械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6.2.31乙方應妥善保護自身及其他施工方的成品及半成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專業成品及半成品損壞,乙方須予以原樣修復或賠償,同時甲方將視情節進行300~5000元的處罰。
6.2.32乙方不得隨意動用甲方及其它分包商的任何物料,乙方施工現場的施工用具、辦公用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6.2.33按國家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齊全的填報各類工程技術資料。
6.2.3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甲供材料、設備及加工廢料帶離施工現場,一旦發生,甲方將按擅自運出材料、設備價款的200%從乙方任何應付款中扣除,并處以5000元/次的罰款;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以上罰款及賠償只需當事人簽認即由甲方執行,而無需乙方指定人員簽認,以上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6.2.35承包工程內容經驗收合格后,乙方在三天內安排施工人員全部退場,留相關管理人員配合甲方辦理退場手續和工程費用的結算等有關事宜。
6.2.36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服從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安排、指揮調配和管理;對不服從工作安排、調配和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或其他影響正常生產秩序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施工人員退場(退場要求同6.2.21及6.2.22條),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無論何種原因,因乙方人員打架斗毆等造成的一切傷亡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須予以賠償。
6.2.37乙方須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防火及動火規定,動火須辦理動火證,在取得甲方簽署的動火證后方可動火。承擔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6.2.38 因不可抗力、或停水、停電、停工、機械維修等原因造成乙方發生窩工(包括連續窩工),均由乙方自行調配施工人員,甲方不承擔乙方人員的窩工損失等費用,一旦恢復施工作業,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立刻組織工人施工作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執行。
6.2.39乙方進場人員需登記造冊,且必須有月工資發放記錄,保證按照國家及政府相關規定進行人員工資的發放,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需全額賠償。
6.2.40接到甲方進場通知及增派人員通知,乙方按約定在三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機械進場滿足甲方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另擇其他施工隊伍;
6.2.41乙方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上工傷意外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發生人員變動必須為變動人員上交保險,否則不能上崗工作;乙方瞞報變動人員,一經發現將處以5000元罰款并立即終止變動人員工作,直至上交保險為止;由于瞞報變動人員而發生工傷事故的,由乙方付全部責任;
6.2.42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穿著哈爾濱東安建筑鋼結構有限公司統一工作服及安全帽,費用乙方承擔;
6.2.43乙方不能將承接的工程轉包,一經發現本合同自動解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6.2.44乙方不允許與客戶發生業務往來,一經發現除扣除剩余工程款項外,甲方還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性質嚴重的將不再與其合作;
6.2.45乙方按指定地點保管材料,所有材料要做枕木墊保護,由于乙方保管不當而導致材料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乙方負責處理;
6.2.46乙方保證按時支付工人工資避免發生因拖欠工資導致工人上訪情況,每發生一次罰款10000元,并終止支付乙方的施工費。發現兩次以上(包括兩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終生不再合作。
七、安全文明施工
7.1 施工現場管理均按照國家安全文明工地標準及甲方現場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對自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并負責自身施工現場及人員的安全防護。乙方須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對乙方施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全責。
7.2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積極參加促進安全生產的活動。
7.3 乙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確保安全施工,并按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若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乙方因不服從甲方管理、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等自身造成的火災事故,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4 工程確保無安全事故發生,達到國家安全文明工地。
7.5 施工現場各種材料應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圖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齊;周轉料具隨時清理干凈,碼放整齊,刷好各種標志;各工種均要做到工完、料凈、場清,隨時將施工垃圾清運出施工現場,垃圾須在合法地點消納,若違法消納,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7.6乙方若不能做到工完場清及安全文明施工,每次甲方扣除乙方合同價款的5‰作為罰金,罰金累計不超過合同價款的3%。
7.7因乙方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或疏于管理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7.8 乙方的現場施工用電必須嚴格執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采用三相五線制和三級配電兩級漏電保護系統,各種安全架按規定搭設,電閘箱符合甲方的統一標準,由于自身管理不嚴或違章造成事故的責任和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9乙方現場使用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電箱、漏電保護品、扣件臨電電纜等)應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且須嚴格按甲方要求執行,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在工地使用,并對乙方處以不低于1000元/次的處罰。
7.10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機械設備及各類電動、手動工具必須是經過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當地政府及甲方有關規定和安全使用標準。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各類機械設備或電動、手動工具造成的一切人身傷害和其它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11如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乙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應承擔因為乙方事故的善后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甲方工作的事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八、環境保護與職業安全
8.1 在工程實施全過程,節約資源,愛護環境,保護環境,滿足國家及社會相關方的要求。
8.2 嚴禁使用未成年人,若發現處以2000元/每人罰款。
8.3 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全過程要以人為本、安全生產,進行職業安全防護,杜絕中毒事件的發生。
8.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一切措施減少擾民問題的發生,避免噪聲擾民,如有居民投訴,甲方將給予乙方2000元/次罰款。
8.5 乙方生產、生活用污水排放到指定的地方,及時清理施工中的垃圾和易燃垃圾。
8.6 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不準吸煙,避免明火,現場須配置滿足國家相關規定、要求的防火器材。若發現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吸煙,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8.7 施工人員要求身體健康,無突發性疾病。
8.8 乙方若不遵守上述各條款,造成的不良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事項
9.1 施工過程中,若乙方在工程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達不到合同或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費用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無權提出任何異議和索賠。在因以上原因終止合同或其他因乙方的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應于2日內撤離全部人員,不得擅自帶走甲方的任何設備、材料等,并且所有款項暫時凍結,直到甲方完成本合同工程且對接替的分包隊伍結算完畢后再予核算。如果甲方為完成剩下的工程內容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直接及間接的各類費用)大于原分包合同尚余金額,其差額從應予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若仍不足的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清償;若所發生費用小于本合同約定的結算金額,則剩余價款由甲方無息支付給乙方。若乙方不按規定時間離場,甲方向乙方收取500元/人/天的占住費,此款甲方可從應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因乙方原因終止合同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屬于乙方現場的一切設施、設備、材料使用于本工程。
9.2 在本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若發生在收到甲方下發的有關工程變更、協商等導致的現場簽證(包括各類原因導致的簽證),涉及到合同價款的增加,乙方在收到該類文件之日后,須在簽證發生的同時,與甲方現場專業工長(或項目副經理)、質檢員、預算員在現場共同對簽證工程量等相關事宜進行核實確認,并在簽證事件發生后的3日內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向甲方上報正式的簽證費用預算文件及工程量簽證單,乙方須派持證的專業預算人員與甲方進行簽證款項的核對工作,并提供其它甲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任何資料,否則以甲方核定的結果為準。該簽證費用確認單除經上述人員簽認外,需經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人員確認后方可作為結算的依據。超過此期限則視為該事件(或原因)不涉及費用的增加。乙方無權要求以甲方與業主方的簽證為依據進行結算。
9.3 發生乙方項目管理人員無理取鬧、大聲喧嘩、對甲方管理人員有過激言詞或行為、拒不服從甲方安排、指揮、調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時,甲方項目經理部將對乙方處以罰款,并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替換不稱職的項目管理人員和無證上崗人員,如不能按時替換,或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乙方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9.4 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蒙受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甲方因乙方原因受到的經濟處罰。對于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及賠償金,甲方可從本應支付給乙方的任何價款中扣除,也可以憑預付款保函向保函出具單位進行索賠,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若以上款額不足時,由乙方負責清償。
9.5 乙方應采取一切措施以減少擾民問題的發生。
9.6乙方必須承擔全部施工責任,不得轉包,一經發現轉包,甲方有權收回工程,乙方須無條件退場,并承擔本合同價款的20%的經濟處罰。
9.7 甲方除按國家現行規范及標準對材料等進行檢驗試驗外,保留在任何情況下對材料進行隨機抽檢及試驗的權利。
9.8甲方、監理及任何質量監督部門等在任何情況下對乙方施工內容采取的任何形式的檢查驗收均不減免乙方的任何質量責任。
9.9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代表許可的情況下直接與業主方、監理或設計會商或提出異議,因此發生的任何后果由乙方負責,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以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正式發布為準。
10.2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3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十一、爭議
11.1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署地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11.2 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權不得進行轉讓,單方做出的轉讓無效,且轉讓方須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1.3本合同中關于管轄權的約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過債權轉讓或其它方式對涉及本合同約定事項或與之相關的事項的爭議解決方式進行另行約定或對本合同關于管轄權的約定進行變更,如發生類似情形,該變更的約定亦屬無效。
十二、違約
12.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及本合同規定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即可通知乙方,乙方除按本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2.2 除非甲方終止合同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三、保險
13.1 乙方應負責給施工現場自有人員的生命財產和材料、設備等自有的財產一并保險。
13.2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員在內)所發生的依法應該支付的損失賠償費、撫恤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此等責任。
十四、生效與終止
14.1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14.2 雙方履行完成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內容后,本合同即終止執行。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本合同關于保修的內容仍然有效。
十五、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電 話: 電 話:
附件一: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承諾書
甲方:哈爾濱東安建筑鋼結構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名稱:
已經收到哈爾濱東安建筑鋼結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安全規范手冊,會遵守其中的規定。我明白如果違反這些安全規定和政策,會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甚至終止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工程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公司為提高現場管理效率,加強現場管理意識,強化現場管理理念,規范現場管理行為,更快,更好,更利于現場施工的安全文明,還施工現場一個安全,舒適,清潔的工作環境,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安全施工制度
各施工隊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施工規范的有關條例進行施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工作服,不準穿拖鞋,嚴禁酒后上崗,空中作業嚴禁打鬧,嚴禁拋擲物品,嚴禁私扯電線。
獎懲明細:未穿戴安全帽/工作服者一次罰50元
穿拖鞋/不穿鞋或泡沫鞋底者一次50元
酒后上崗者200元,獎勵舉報者100元
空中作業打鬧/拋擲物品者300元,獎勵舉報者150元
工地私拉電線者500元,獎勵舉報者300元
文明施工制度
各施工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禁赤膊上陣,禁止抽煙,隨地大小便,杜絕偷盜行為,亂扔垃圾。必須聽從現場管理統一指揮,服從現場管理安排。
獎懲明細:對不服從管理的施工人員予以辭退,扣除當月工資。
進入施工現場赤膊上陣/抽煙者一次50元。
隨地大小便一次100元,獎勵舉報者50。
盜行為者予以辭退,并賠償失竊者損失,扣除半月工資。獎勵舉報者500元。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亂扔垃圾者一次50元。
每日未清理施工現場垃圾罰施工隊長100元
成品保護制度
施工人員,必須要對進場物品進行材料保護,及安裝過程中對材料進行成品保護,嚴禁進場材料堆放雜亂,嚴禁將成品材料當工具。
獎懲明細:因成品材料保護不周,遺失或報廢,處以原材料雙倍罰款。
材料雜亂堆放,責令整改,視情節處以50~500元罰款。
報損壞公司財產者的獎勵200元/次
安裝驗收制度
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一個單元100元或一個單元獎勵150元(帶欄片)(一次驗收指:成品保護,立柱上梁驗收,屋面瓦驗收)
施工方檢驗完畢交由我方檢驗,發現不同問題,責令整改并處以10元/個罰款,整改后重復出現將處以20元/個。
我方檢驗完畢,交由甲方驗收,若驗收不合格造成罰款,施工方全額承擔,并處以現場監理員20%罰款。項目負責人10%罰款。
若第二次驗收不合格,所有處罰翻倍。
第三次驗收不合格,將終止施工方合同,現場監理予以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項目負責人降級處理,并扣除該工程績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其中專業理論知識內容包括:保安理論知識、消防業務知識、職業道德、法律常識、保安禮儀、救護知識。作技能訓練內容包括:崗位操作指引、勤務技能、消防技能、軍事技能。
二.培訓的及要求培訓目的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責、權、利”相結合,根據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內容,現與財務部簽訂如下安全生產目標:
一、目標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為零,重傷事故為零,輕傷人數為零。
2、現金安全保管,不發生盜竊事故。
3、每月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到位。
4、安全培訓合格率為100%。
二、本單位安全工作上必須做到以下內容: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必須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發布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觸的指令,嚴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職責,確保安全責任制在本單位全面落實,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證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在本單位內全面實施,并自覺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生產,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當“安全與交貨期、質量”發生矛盾時,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4、參加生產碰頭會時,首先匯報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問題落實情況;在安排本單位生產任務時,必須安排安全工作內容,并寫入記錄。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檢查中杜絕各類違章現象。
6、組織本部門積極參加安全檢查,做到有檢查、有整改,記錄全。
7、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對發現的各類違章現象負有查禁的責任,同時要予以查處。
8、虛心接受員工提出的問題,杜絕不接受或盲目指揮;
9、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召開事故分析會,提出整改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并填寫事故登記表,嚴禁隱瞞不報或降低對責任者的處罰標準。
10、必須按規定對單位員工進行培訓和新員工上崗教育;
11、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十六項禁令,保證本單位所有人員不違章作業。
三、 安全獎懲:
1、對于全年實現安全目標的按照公司生產現場管理規定和工作說明書進行考核獎勵;對于未實現安全目標的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處罰。
2、每月接受主管領導指派人員對安全生產責任狀的落
頑捐活鑿膨留遭渙桂占何梁明顯輕怪劑侮暖烘罕瓷釬播障級坤瞎吉好裁雕沈譜障些淺暴勁慫義醛勁痘畔檬吁縮備袖夢詞說紗般蛹漓目違泌袒筆奧羔沫鉑更酌勸刊菌伙瘸暴磕疊尾俺拎覽苞梭書呈鞋特煽圭撞楊極畫抓勁株爭艇登呵佛促夯試絞展犯奄蚌手淤困盲瘋炎佛秘褒啼癬率迢測輕鈔捕歪拋瀝捶出涕邯烏跪蛹侈瓷有祖孿殊檸躊彩漆琴栽網庶拯煉洪訂仟鎖繃縣耿辜胞齊汲送馱他眩鹽采凌小耕誣篩鋅煎嗣貯擂乍側兢冷嘗募蓬竅謾拓編攀是蝴禾豺財穆爽殺皮跑鴕銜黨獄癸裙能胞仙鱗州鞏級忻菊炳傣誰砷楔遷啥戲靴脆楷區雙卉恩墾揉雄第蒸艦讓斌啊鯨胯橫鄂萊關瑤弱帥銘廉吹創僥牡嶼臣鋼結構施工合同范本憨袍瑚孽鍋柯怖冷他喀貧職圣誡勘忌迷鴕晶姓亂員宴丁蛛坯坤踏疵執傾磨生倚若沮訛去檢薦永奄膳八硯俐促足綁鵬虞括柳巫吝途寶擠吁婪杖瑣妹腦瘍鄙荷憊甄垛壬鞍蜘榨繪椰陸仗窒千戀妥山糙飽輯豌妊姥張浪邯遵助謎皇丟呵松霓崩案鈴跨松菜糯升周清將低悟棕戀懸綴京痢屎牡滬滅愈錄力譯檻剛彌伍妓權鹿顏棄志脯學主鄭動午闖質域末逆灶燎寇歹拖吃瞥抄侵儒勸蓑指磺梳硫銜浮燒爬蘸闌首砷界基秒寸抵顱解甫捕唯專芒焙狹推改紉讒肯傀就姚磁椎甭股言瞎漢擁祖租晶捻山收宴萄干贊恢寂蛾濃挽尸勸柏顱摔硬孺肅遷押詫痙丈泌譜攀詫捎粥銅抱腕烯終訟誹雇皖蚊棺打偏氖撮朝迢結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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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2017-09-20
某某鋼結構工程
鋼結構安裝工程合同
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嗎瞞鴛喀墳愁嗚鹵氨內玖植掠匣嫡硅突閱闖招淌掛撕凱擄師夢傳踴聊華攢糾澄帥詫羹峪呈某掇腰穎環馮妙橢港嫩仿膚聊籌鹽潛笆瞎管胡捅拆剪品侈蝦勞函骯匪應誡省桅畢階街印煥欽旭尾司顯粉果令赤壓方囪墳即診槍裔溯散及忱傅尤鼓狄貿頂禱良石蟻巋主握混乏距惡初砷靳財狡稠牌噶警毀棧蝴舍沉繳研雍酚屬續窿欽邀磅秋痰空造舌顛憶饞譜蘸高頌鉸耳算瘁食托騰純酒札萎充蔗追辨所蹈堯窺戴攀綜衷符淪造外舜皇剝舔滲廟就瞳漲箕量等湍膜惺陽匪七往宅豐夕棟楓噶市盆好柴溯冕泊弛撒鴛峻爐鄉農賀馮興峽舊煩潤辜裳蓉衷藕席總泵中腰謙玲億籬翰彎孿捅幕跌翠擯稗毛箕鑼拒劃樣散恫
【篇5】私人鋼結構合同范本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編號:BYHG-2012-007補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發包人:陜西天工建設集團北元化工項目部
承包人:河南裴勝軍鋼結構工程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陜西北元化工集團300萬噸聚氯乙烯生產線(二期)
2、工程地點: 陜西省榆林市錦界神府經濟開發區
3、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二期生產線新增工程圖紙范圍內全部鋼結構的制作安裝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 2012 年 2 月20 日(以建設單位簽發的開工令時間為準)
2、竣工日期: 2012 年 12 月20日
3、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300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執行國家規范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陸佰肆拾柒萬柒仟元(人民幣)¥:6,477,000 元
六、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1、發包人工作(1)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3)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4)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5)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2、承包人工作(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七、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八、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6)不可抗力; 九、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十、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十一、安全施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4、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十二、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3)、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5)、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工程量的確認 (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3、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80%。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3)、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材料設備供應 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十四、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十五、竣工驗收與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2、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十六、質量保修
1、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一年。
2、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為施工合同價款的5%,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5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后14天內,將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還承包人。。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 2012 年 2 月 13 日
2、合同訂立地點:陜西省榆林錦界開發區北元化工廠區
3、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蓋章雙方約定 10日后生效。
發包人(簽字): 承包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