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由成員參股,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成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對構建農村信用社綠色信貸機制的思考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篇1】對構建農村信用社綠色信貸機制的思考
當前,我國正處于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型的關鍵時期,作為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舉措,大力扶持綠色、環保、節能經濟,發展“綠色金融”成為各大金融機構的轉型新方向。據統計,2016年全國銀行業綠色信貸投放余額超8萬億元,約占國內所有貸款總額的10%,相當于每年節約標準煤1.7億噸、水9.5億噸、年減排二氧化碳4億噸;雖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處于探索階段的綠色信貸業務仍存在諸多問題,而綠色信貸兼顧“社會責任融資”的過程也增加了銀行的風險;因此,如何處理好環境效益與責任風險的協調,對風險防控能力薄弱的農信機構來說,挑戰異常嚴峻。
綠色信貸風險來源分析
一是源自政策環境風險。2007年以來,國家陸續出臺《綠色信貸指引》《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等框架性文件,雖對銀行業開展節能環保授信和綠色信貸管理等做出過規定,但僅停留在規章制度與指導性層面,銀行業尚未形成統一的綠色信貸風險管理機制,比如企業的環境污染信息、違規及處罰信息等無法在銀行征信系統上反映,使銀行對企業進行審查評估缺乏客觀依據,難以全面掌握企業真實情況;此外,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調整,也可導致借款人某些原本正常的環境行為受到索賠和處罰,致使借款人生產經營產生負面影響,增加借款人的還貸壓力。
二是源自產業經營風險。農信機構主要以支持綠色農業及環保型小微企業綠色融資為主,和傳統產業融資相比,小微企業、農戶的綠色融資受到成本、財務風險因素的影響更大,例如某些小微企業的綠色環保項目,雖投資規模小,但需要不間斷投入技術、人力、信息等資源,導致無形成本上升,經營壓力增大;其次,由于綠色項目多為新型產業,所以農信機構無法通過以往的市場經驗及手段來判斷風險,如提供信貸支持,將會存在借款人實際收益達不到預期的情況出現;另外,綠色信貸借款人往往處于創業時期,固定資產較少,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比例較高,這將導致貸款擔保不足,倘若貸款發生風險,以上因素將對信貸資金的回收產生較大的不確定性。
三是源自信貸操作風險。由于農信機構的綠色信貸尚處于起步階段,各項流程化操作管理均未有效建立,并且信貸人員在節能政策、環保、安全生產等多個領域的知識及經驗非常缺乏,難以把握綠色行業的經營特點和發展趨勢,導致未能及時有效地識別、監控風險。其次,某些綠色信貸項目貸款周期較長,例如“光伏貸”、新型產業等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貸款期限均為10年以上,由于還款期較長,存在諸多潛在風險,如項目建設出現資金缺口、項目不能按期建成投產、投產運行后資金不能及時回流等;此外,有些地方單位主導的綠色融資項目,當需要對貸款項目和借款人進行評估、調查時,往往只能被動地接受有關單位的意見,且沒有和有關單位建立必要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唯有“被動的履行社會責任”,從而造成不必要的風險。
對防范綠色信貸風險的相關建議
完善風險管理、加大信息披露力度。首先,農信機構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研究并借鑒國際“赤道原則”,將綠色信貸風險的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明確崗位職責、落實具體細則,以確保綠色信貸各項環節均有規可依,有章可循;同時建議由地方政府牽頭,聯合環境、工商、科技等部門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綠色信貸風險評級系統,該系統能鏈接各部門數據庫,部門間信息實時有效共享,及時披露借款人綠色信用記錄、政策信息更新及項目風險預警等數據,形成可靠的綜合評估體系,并對綠色信貸的流程持續進行監測,為農信機構綠色信貸的調查和決策提供參考依據,防范可能存在的信貸風險。
實施名單制管理、落實風險分擔機制。為有效把控綠色信貸準入,將風險關口前移,農信機構應對所有借款人及項目,依據環保政策、產業經營風險及地方投資力度等因素制定風險分類標準,并按照分類標準實行名單制管理,以綜合風險級別高低劃分“白名單”“灰名單”和“黑名單”類清單,從而加強客戶甄別,降低風險。此外,為合理分散信貸風險,農信機構應在名單制管理基礎上,利用政策優勢建立“政銀保”模式的風險分擔機制,通過由政府引導與保險、擔保機構合作,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合理確立風險分擔比例,為綠色融資提供必要的風險保障;同時,運用財政補貼、利率優惠、稅收減免等多種方式,減輕借款人經營壓力,增強農信機構信貸資金安全。
加強風控能力建設、強化貸款三查制度。如今信貸人員專業能力的高低直接影響到農信機構對綠色信貸風險預警的把控和效率,所以農信機構應通過內部知識培訓、外部實踐學習這種內外結合的方式增強信貸隊伍建設,提高風險管理能力。首先,加強信貸人員的行業風險分析能力,信貸人員應定期對綠色信貸項目進行市場前景、成本效益、償債能力等綜合分析,時刻關注政策走向、價格走勢,特別是農信機構經常涉及的生態農業項目,還需及時關注并分析天氣、災害、環境等帶來的影響,增強風險判斷。其次,從貸前、貸中和貸后三個環節嚴格執行貸款調查制度,規定信貸人員必須實地、入戶核實借款人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審核借款人風險緩釋能力、明確擔保措施,并結合項目建設情況、財務狀況、資金流向、貸款用途等做好貸后經營分析,強化風控執行力。
農信機構推行綠色信貸,引導資金流向更利于環保、節能的產業領域,是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具體實踐;而增強風險防范能力,促進可持續發展是農信機構“既要綠水青山,又要金山銀山”的目標和訴求。
【篇2】對構建農村信用社綠色信貸機制的思考
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綠色經濟具有成為一個國家或地區支柱性產業的可能。對于傳統產業而言,綠色經濟所帶來的挑戰是無法回避的。農村信用社作為支持“三農”、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在支持節能減排,力助丹東地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人與自然、社會與經濟持續和諧發展,應發揮不可忽視的積極的作用。
一、直視挑戰和問題,重視發展“綠色信貸”
從宏觀因素分析,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轉型,是我國“十二五”時期以至以后更長時間內經濟工作的重心。這種轉型既是提高經濟增長質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也是我國經濟面對日趨險惡的國際外部經濟環境和日益強化的國內資源環境約束的必然選擇。由于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理所當然,金融成為推動產業轉型的助推器。2007年以來,國務院、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相繼發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規,要求金融業全面加強“綠色信貸”建設。因此,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由信貸支持傳統產業向環保節能新型產業轉變成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從微觀因素分析,“綠色信貸”對農村信用社來說是挑戰也是機遇。一是近年來通過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加大信貸投放力度,農村信用社有力地支持了丹東地區經濟的發展和農民致富,并且與地方各級政府建立起了緊密的聯系,各級政府部門也加大了對農村信用社的重視程度和支持力度,為企業的產業升級和傳統產業向環保低碳、高科技產業轉型,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和有力的政策支持。農村信用社要積極迎接這一挑戰的到來,將“綠色信貸”與企業的盈利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所以說,實行“綠色信貸”對農信社是一個契機;二是農村信用社作為盈利性的金融機構,有效的借貸是構成其經營利潤的主要來源,越是“兩高”行業,如煤礦、鋼鐵等,其貸款需求越大,對機構本身的生存,是一種支持。但往往這樣的產業,它本身造成環境污染的指數較高,一旦出現給予貸款的企業發生污染事件時,不但影響農村信用社的社會形象,也將導致其債權的無法回收。
“綠色信貸”在限制高污染、高耗能的“兩高”企業發展上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近年來,農村信用社對“綠色信貸”的認識逐步深化,對“綠色信貸”的重視程度也在提高。但是,長期以來形成的以“高碳”的制造業客戶為主體的客戶結構,構成了農村信用社貸款收入的主要來源,而大幅度減少此類貸款勢必影響經營收入,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綠色信貸”的規模擴張。加上受國家政策、經營風險、企業自身因素、管理方式、人員配備等多種因素制約,導致農村信用社在發展“綠色信貸”上相對遲緩。以丹東城區聯社為例,近年來,城區聯社仍然著重投放于傳統產業,而對綠色環保新型企業關注相對較少。據統計,2008—2010年城區聯社傳統產業投放余額分別為10.5億元、28.1億元和22.9億元,分別占全年投放總額的82%、88%、87%。新型環保節能型產業投放余額分別為1.8億元、3.2億元和2.8億元,分別占全年投放總額的14%、10%、11%。制約“綠色信貸”發展的主要障礙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政策因素
傳統信貸自身制定具體信貸政策,信貸資金根據收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進行評估投放;而綠色信貸根據國家相關綠色信貸政策,除了以上三性,還要考慮環境效益。然而,國家對低碳經濟及綠色信貸概念及涵蓋范圍目前尚無清晰的界定,以至于農村信用社在對“綠色信貸”的識別和界定上含糊不清。
(二)風險因素
一是由于部分行業節能環保新型技術門檻高、成本投入大,對這些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對風險判斷帶來不小難度,增加了授信風險;二是農村信用社以往對于傳統產業的支持,往往通過制造業、房地產業來實現。而節能環保產業不同,需要的貸款方式更靈活、周期更長,這也增加了運作難度和風險。
(三)企業因素
企業自身發育遲緩,難以通過貸款審查。一是經營風險高。部分企業存在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產品技術含量低、同業競爭嚴重、抗突發性風險能力弱等問題,缺乏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二是財務管理不規范。缺乏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專業財務人員,會計報表信息不真實,資金使用不規范,農村信用社在授信過程中既無法摸清企業真實面目,也無法有效監控其資金是否真正用到低碳環保和產業升級中去;三是缺少可供抵押擔保的財產。特別是新興的高科技企業,無形資產占總資產比例高,可用于抵押擔保的固定資產少。
(四)管理因素
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農村信用社還沒有形成符合當前“綠色信貸”業務發展需要的審核體系,傳統信貸投放的審核方式方法又無法完全照搬;二是內部激勵機制還不完善。突出表現在目前內部的考核機制基本上傾向于單純的貸款規模及利潤的考核,還未建立起基于“綠色信貸”方面的內容;三是綠色信貸的業務標準和專門人才缺乏。綠色信貸對于農村信用社來說還是一個新興產業,缺少相關經驗的人員配備,現有人員對于綠色信貸支持經濟發展的意識不強,對“兩高一剩”貸款的甄別能力有限。
二、搶抓機遇,加快發展“綠色信貸”
“綠色信貸”這一領域蘊藏豐厚的業務發展機會和巨大的市場潛力還沒有得到充分挖掘。所以,我們必須注重并快速發展綠色信貸,著力解決好當前阻礙“綠色信貸”業務開展的不利因素,加大對“綠色信貸”政策傾斜和規模支持力度。
(一)嚴把“綠色信貸”準入關,優化資產結構,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一是嚴把“綠色信貸”準入關。在審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時,嚴格審查環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對不符合國家環保政策的貸款項目要堅決拒絕發放貸款,并且對未通過環評審批或者環保設施驗收的項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二是建立專門“綠色信貸”審查小組。要隨時掌握國家宏觀政策導向,及時調整信貸結構,嚴格控制國家政策限制行業和企業的資金投入,防止形成資金風險。并堅決讓“兩高一剩”企業退出城區聯社信貸產業結構,力爭實現“兩高一剩”企業零投放;三是嚴格控制新貸款,收回老貸款。對有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嚴格控制新貸款、收回老貸款,防范企業和建設項目因環保要求發生變化帶來的風險;四是將環保征信數據列入授信標準。在向企業或個人發放貸款時,除應向人民銀行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外,并將企業環保守法、環保達標情況列為審批貸款的基本原則之一;五是優化資產結構,提高經營管理水平。農村信用社將不斷提升自身的經營與管理水平,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市場定位,優化資產結構,加大金融服務力度,更好服務于地方、服務于百姓,讓客戶真正體會到農村信用社是“老百姓自己的銀行”。
(二)加強信貸人員培訓,有效甄別“兩高一剩”貸款
采取自學和邀請專家重點傳授相結合的形式,每年對信用社主任、副主任(信貸負責人)及信貸員進行業務培訓。重點對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環保知識和如何對企業信貸進行環保把關,特別是對鋼鐵、煤礦等產能過剩行業,要堅決減退,逐戶制定退出計劃,落實責任到人;完善客戶信貸準入標準,要求企業貸款時出示排污許可證和環評批復等有關證明材料,對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實行“一票否決”,不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對產業政策鼓勵類項目、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改造項目,優先給予重點支持。
(三)建立“綠色”小企業資料庫,確保“綠色信貸”政策的有效實施
采取多種渠道、多措并舉,建立上下兩級信息溝通機制和平臺,收集并建立“綠色”企業資料庫。形成向上依托當地政府,建立“綠色”信貸信息源。了解產業趨勢和小企業經營狀況及資金需求情況,選擇“符合環保政策、經營業績良好、發展前景廣闊”的小企業加以重點扶持,果斷退出“不符合環保政策、經營前景不佳、潛在風險較大”的小企業;向下加強對轄內營業網點協調溝通,共同對每戶企業不同生產類型、原材料來源、產值、利潤等由法人客戶信貸管理中心統一納入檔案管理,基層信用社對“二高一剩”企業實行屬地動態監測,確定分管信貸的副主任(信貸負責人)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工作。對小企業申請的貸款,由法人客戶信貸管理中心從“綠色”企業資料庫中,甄別是否是“二高一剩”小企業貸款,確保“綠色信貸”政策更好、更有效的實施。
(四)拓展新的業務品種,改善創新服務方式
一是開發適合“綠色信貸”產業的貸款新品種。針對環保企業開發項目倉單抵押、應收賬款抵押、保理等綠色信貸產品。下力氣研究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工具,不斷豐富和完善農村信用社的信用品種體系,建立信貸支持新興產業的長效機制。如發行綠色金融債券、推出綠色抵押等銀行類環境金融產品;二是采取與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合作方式。通過與擔保機構合作的方式,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合理確立風險分擔比例。經過信用擔保機構承保的貸款,農村信用社可以簡化貸款評審程序,放寬審貸條件,從而為小企業鋪就貸款“綠色通道”;三是推行“訂單農業”貸款。采取“公司+信用社+農戶”的貸款管理模式,企業和農戶簽訂定購合同,農戶只要沒有不良貸款記錄,憑定購合同,就可得到農村信用社頒發的一定額度的小額信用貸款證。采用這種貸款模式,解決農戶貸款擔保抵押難的難題。同時,又能解決小企業流動資金不足的問題;四是加強網點優勢,加大產業園區服務。針對丹東市未來確立的立足北黃海,依托沿江沿海經濟帶,建設“文明、生態、繁榮、富裕”的宜居佳地,構建大氣秀美的新丹東的宏偉藍圖。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實現生態型、低碳環保產業園區的新要求,農村信用社將盡快提高服務功能、服務水平,盡快創新金融服務品種,不斷調整信貸結構,合理安排資金使用,使信貸資金投放結構逐步向新經濟形勢下環保產業園區傾斜,以滿足園區內的各類環保型企業發展需要。努力優化,合理布局,積極搶占市場份額,加大對產業園區的資金支持及金融服務。完善結算功能,促進企業快速發展。
(五)與政府、企業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綠色信貸”建設
積極參與市政府組織的各類中小型銀企對接會,用好政府提供的綠色信貸指南,積極接受環保與金融監管部門的窗口指導,加強與之信息溝通和共享,努力與政府、企業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綠色信貸”體制建設。
(六)著力發展“綠色農業”,加大金融服務覆蓋率
農村信用社要在繼續推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的同時,適應農村經濟發展變化的要求,加大對特色農業、產業化及產業集群的支持力度,增加對“綠色農業”信貸的投入;改進和完善對授權授信管理,建立高效的貸款審批機制,按照農村信用社“服務三農、根植三農”的原則,緊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進行合理布局,大力增加對具有資源優勢和產業優勢的農產品產業帶、主導產業生產基地、農產品專業市場建設的資金投入,提高對農業重點龍頭企業的綜合服務水平,支持綠色環保新興領域金融服務的覆蓋率。
根據國家的宏觀調控,在信貸規模緊縮背景下,丹東市農村信用社為支持丹東地方經濟發展,以信貸產品創新為切入點,積極推進農村信貸產品創新,大力發展“綠色信貸”;以“綠色信貸”為助推器,為丹東地區經濟結構由傳統產業向低碳環保、高科技產業發展轉變提供強有力的金融保障,為構建大開放、大開發、大發展、大跨越式發展的大氣秀美新丹東助力添彩。
【篇3】對構建農村信用社綠色信貸機制的思考
【摘要】近年來,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積極貫徹落實總行關于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工作部署,立足實際,選取實驗縣(市),以點帶面、因地制宜、不斷創新,積極探索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有效途徑,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農村地區信用基礎薄弱、配套政策難落實等問題,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加以改進和完善。
【關鍵詞】農村信用體系;政策建議
一、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
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現代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石,是農村金融健康高效運行的重要基礎和保證,也是黨和政府“三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業現代化的重要環節。以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和融資環境為主要內容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不僅關系農村金融的穩健運行,更關系農村基礎建設和現代農業發展。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有利于緩解農民貸款難問題,促進農村中小微企業發展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有利于引導農戶重視自身信用記錄,積累自身信用財富;有利于防范農村金融信貸風險,吸引金融機構增加“三農”的有效信貸投入;有利于改善農村地區的投資環境,增強外來投資者的投資信心和意愿。
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基本情況
為不斷加大支持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力度,人民銀行于1999年、2000年分別印發了《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戶小額信崩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戶聯保貸款管理指導意見》,支持農村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發展,推進農村信用環境建設。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部分省份聯合轄內農村信用社開展了以建立農戶電子檔案及農戶評價體系為主要內容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促進了農村地區信用環境的優化。2007年,人民銀行總行正式提出“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要求,并于2009年印發了《關于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全同各地掀起了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熱潮,涌現出諸如“麗水模式”、“巴東范本”等具有當地特色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模式,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和發展。
經過近年來的探索和實踐,山西省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和農戶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穩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進展順利,取得了明顯成效。根據人民銀行總行印發的《關于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等文件精神,修訂了轄內推進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政府主導、人行推動、多方協作”的工作思路和“形式多樣、各自推進、具有地方特色”的建設原則,并提出了建設信用信息數據庫的總體目標和分期日標。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結合地域特色,有的縣(市)側重采集農戶、農企的信息,有的側重錄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的資料,有的以服務農村青年、婦女、殘疾人創業為抓于,有效增加了“三農”信貸投入,切實支持了當地農戶等經濟主體的融資需求。
可以說,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將基層政府、金融機構、廣大農民緊密聯系在一起,拓展了農民和農村經濟組織獲得資金的來源、增強了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惠農力度、加快了區域農村經濟發展。截至2014年底,山西省初步建立數據庫的有7家,加緊建設的6家。試驗區共錄入農戶約14萬戶,約7萬戶取得貸款,貸款余額50余億元;錄人家庭農場106戶,有96戶取得貸款,貸款余額1300余萬元;錄入農民專業合作組織802戶,有121戶取得貸款,貸款余額1億元。全省確定l市19個縣開展農村青年信用示范戶創建及融資扶持工作試點。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投放貸款約30億元,支持3.2萬余名農村青年、2萬余名婦女和80名殘疾人創業。在信用戶、村、鎮評定方面,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評定信用戶280余萬戶,信用村6800余個,信用鄉(鎮)200余個;全省重點支持了1200余個農業龍頭企業、2000余個農民合作社、730余個現代農業基地(園區)發展。
三、存在的問題
1.農村地區信用基礎薄弱,基礎設施相對滯后
山西是典型的山地、丘陵地貌,農村地區基礎設施相對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部分涉農企業、私營業主及農戶信用意識淡薄,財務管理不規范,信用資質較低,缺乏連續規范的營運記錄。部分農戶觀念陳舊,在缺少生產、生活資金時,首先不是想到取得良好信用等級,獲得銀行貸款,而是找親戚朋友借款,因此不愿意向金融機構、有關部門提供自身信用信息,參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積極性不高。有的農戶信用意識淡薄、信用知識缺乏、履約責任心不強,雖然從銀行獲得了貸款,貸款到手后,對貸款本息不聞不問,挫傷了擔保人員和信貸員的積極性。
2.農戶可抵押資產差別明顯,信用資源利用程度不高
山西農村地區間差異大,可供抵押的農副產品地域差別明顯,農戶資產評估處置問題更加復雜,致使很多抵押貸款的政策難于落實。而對于能夠顯著增加農戶收入的各類支農、惠農政策,沒有作為信用資源加以利用。此外,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盡管當地人民銀行多方協調組織相關部門為農戶、農企、創業青年等提供服務,但一些掌握貨款發放權的農村金融機構卻只是被動應付。雖然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年息較低,但通過信貸環節,綜合核算成本已經接近貸款發放利率。因此,許多本來符合條件的“三農”項日碰壁,弱化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成果。
3.信貸產品不能有效滿足農戶的金融需求
部分縣(市)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為增強道德約束,幫助農戶提高信用等級,探索建立各種形式的風險保證金。有的村還組建了村級擔保協會,南資金充裕的農戶自愿組建,對本村村民的貸款予以擔保,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本地小額農貸的良性發展。但調查發現,涉農金融機構受自身信貸考核機制約束,對村級擔保協會的擔保規模嚴格限制,其擔保貸款規模最高僅能放大到10倍,很難滿足當地農戶的貸款需求。
4.配套政策難以落實到位
調查發現,雖然涉農金融機構對信用戶制定了相應的貸款優惠政策,一旦評定為信用農戶后,就意味著農戶到金融機構貸款會享受“綠色通道”待遇,但實在工作中,相關政策未完全落實到位。究其原因,農戶貸款具有小額、分散、貸款成本高、管理難、費用大等特點,涉農金融機構為降低風險,寧愿放一筆對公大額,不愿放十筆小額農貸。此為,受貸款規模限制,涉農金融機構也無法充分滿足所有信用農戶需求。 四、政策建議
1.積極探索創新涉農信貸產品
具有本土適應性、發展的可持續性和一定的推廣價值是農村金融創新產品應具有的屬性,除小額信用貸款、抵質押物創新等方式外,應進一步總結經驗,擴大成果,認真研究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城鎮化過程中一些新特點、新需求,指導涉農金融機構積極探索開發適合農民消費特點的信貸產品。如小城鎮住房按揭、商品房裝修、耐用品消費等信貸品種,以及擴大農戶抵押品范疇,探索宅基地、農機具、門店等抵押貸款業務等,發揮信貸投向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的最大效能。
2.廣泛開展面向農村的征信宣傳活動
對農民群眾不能抽象地就信用宣傳信用,而是要選取群眾身邊活生生的例子,如信用模范典型或反面教材,通過戲曲、小品、歌曲等農民群眾喜聞樂見方式呈現出來,聯合共青團、農業部門、婦聯等部門,發揮人民銀行和金融機構業務骨十、村委會十部、大學生村官、青年創業能于等一大批宣傳員的主力作用,借助電視、報紙、網絡、版面等現代化的傳媒于段,以宣傳站、金融機構網點、報紙網絡等媒體為主要途徑,同時利用集市、廟會等場合,廣泛開展征信宣傳活動,讓“要致富,先當信用戶”的觀念深入人心,使廣大農戶和農村經濟實體充分認識誠實守信帶來的實惠,提高參與的積極性,不斷積累信用財富,促進農村誠實守信良好社會環境的形成。
3.用足用活用好各項支農惠農政策一是用好支農再貸款。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作為支農再貸款發放、管理的一個重要條件,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起步早、見效快、成效好的地區,在再貸款的對象、額度、期限、頻率、方式上給予傾斜。二是督促金融機構落實信貸優惠政策。將涉農金融機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成效納入到金融機構年度綜合評價工作,督促各涉農金融機構充分應用農戶信用評價結果,按評定出的農戶信用等級結果確定不同的授信額度、貸款利率和貸款期限,讓信用評價高的農戶享受優惠便利,對信用評價較差的農戶,通過采取限貸措施,敦促其增強信用意識。三是健全完善農村信用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探索由地方政府出資,建立支農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約定發生風險時,由政府和金融機構按一定比例分別承擔,如政府承擔80%,金融機構承擔20%,有效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問題,為農民生產及其他投資提供資金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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