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政策解讀模板11篇
稅務政策解讀模板(1)
低保政策解答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是多少?
城市:260元/月;農村:1600元/年
2哪些對象可以獲得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資助的標準是多少?
■ 1.資助范圍:低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在鄉重點優撫對象、城鄉重度殘疾人員、城鎮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
■ 2.資助標準:
■ ①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戶參加一檔全額資助,二檔資助60元;
■ ②農村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參加一檔資助20元;
■ ③城市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參加一檔資助20元,二檔資助60元。
■
3哪些對象可以享受門診醫療救助?救助標準是多少?
■ 1.救助范圍:低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在鄉重點優撫對象。
■ 2.救助標準:
■ ①定額門診救助:每人每年200元。享受對象為上年12月31日前在冊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城鄉低保對象中的重殘重病人員和70周歲以上老年人。
■ ②共付門診救助:每人每年100元。享受對象為上年12月31日前在冊的沒有享受定額門診救助的城鄉低保對象和在鄉重點優撫對象。共付門診每次按自負部分50%的比例給予救助。
4哪些對象可以享受住院醫療救助?救助標準是多少?
■ 1.資助范圍:低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戶、在鄉重點優撫對象。
■ 2.資助標準:
■ ①普通疾病。住院醫療費經醫療保險報銷后,自付部分在300元內的全額救助(一年享受1次),超300元的按50%的比例救助,年封頂線為4000元。
■ ②重大疾病。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腫瘤、嚴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先天性心臟病、重癥甲型H1N1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的,年封頂線為6000元。
■ ③特困人群。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在普通疾病和重大疾病住院救助標準基礎上,救助比例分別提高10%,年救助封頂線分別提高1000元。
5哪些對象可以獲得臨時醫療救助?救助標準是多少?
■ 1.資助范圍:重度殘疾人員、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和其他低收入人員。
■ 2.資助標準:住院醫療費用經醫療保險報銷后,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超過部分按40%的比例給予救助,全年累計救助的封頂線為3000元。
6臨時救助的標準是多少?
■ 1.危重疾病救助:家庭成員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城鄉合作醫療保險、商業保險、醫療救助報銷部分和其他社會幫困救助資金后,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當年累計超過60000元,直接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給予4000元以內的臨時困難救助。
■ 2.意外傷害救助:家庭成員遭遇車禍、溺水、礦難等人身意外傷害,在獲得各種賠償、保險、救助等資金后,家庭基本生活仍難以維持的,給予3000元以內的臨時困難救助。
■ 3.突發意外救助:因火災等突發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財產重大損失,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給予2000元以內的臨時困難救助。
■ 4.其他特殊困難救助: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經其它救助措施幫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難以維持的,給予1000元以內的臨時困難救助。
7臨時救助對象的范圍包括哪些?
■ (一)城鎮孤老、農村五保戶;
■ (二)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三)城鄉低收入家庭;
■ (四)在本行政區域內居住、就業一年以上的人戶分離困難家庭人員;
■ (五)區政府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
8申請低保應具備哪些條件
■ 1.具有本區戶籍的城鄉居民;
■ 2.居住在本區境內;
■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或年人均收入低于江津區低保標準。
9哪些情況不符合條件享受低保?
■ (一)家庭財產狀況、消費水平明顯高于本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 1.三年內修建自有住房、購買商品房(不含因災重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拆遷房屋)、門面或三年內裝修現有住房費用總計超過1萬元的;
■ 2.家庭有門面(作為救助對象本人住房使用除外)或2套(含)以上住房,且人均擁有建筑面積超過區政府規定的最低住房保障標準3倍的;
■ 3.無正當理由,家庭水、電、燃料費月支出一人戶超過本區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5%、二至三人戶人均超過20%、三人以上戶人均超過 15%的;家庭月通訊費和物管費超過本區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的;
■ 4.半年內家庭購買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費用為本區居民人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5倍(含)以上的;
■ 5.家庭擁有或使用機動車輛、船舶、工程機械(殘疾人代步車除外)、鋼琴、柜式空調、攝像機及擁有或使用以汽柴油、電或天然氣為燃料的大型農機具的;
■ 6.雇用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
■ 7.有證券投資或其他較大金額交易行為的;
■ 8.通過離婚、贈予、轉讓等形式放棄自己應得財產或份額,或放棄法定應得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和其他合法收入的家庭及個人;
■ 9.家庭成員中有擇校就讀、出國留學的。
■
■ (二)在國家規定的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拒絕就業和不參加生產勞動的。
■ (三)拒絕、阻礙低保工作人員入戶調查的;不如實提供家庭收入以及房地產、儲蓄、有價證券等情況,使用虛假材料的;對舉報或質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
■ (四)因賭博、嫖娼被行政處罰的;因吸毒生活困難且未改正的。
■ (五)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批準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10低保對象在什么情況下需要提交續保申請?需提供哪些資料?
低保戶在復核期到的前一個月提交復核申請,續保應提交申請書,家庭收入證明,前2個月水電費,家庭人口變化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
11低保工作人員對申請對象進行入戶調查需要做些什么工作?
■ 1.入戶調查把握的重點是:
■ (1)由2名以上鎮街或村居低保員開展調查。
■ (2)核實的內容主要是申請人家庭人口、收入、財產、贍(撫、扶)養人和日常開支等情況,調查結果須調查人、被調查人在調查表上簽字確認。
■ (3)入戶調查率必須達到100%。
■ 2.鄰里訪問調查的重點為:
■ (1)申請人家庭生活狀況、消費情況;
■ (2)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及組成;
■ (3)家庭成員的職業、讀書情況;
■ (4)對申請人申請低保的意見。
■ 3.對申請對象確實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處理:申請人確實無法提供疾病檢查報告、殘疾證等相關輔助材料時,由村居召集3—5戶鄰里進行座談,形成材料,經鎮街核實后可作為相關佐證材料。
12低保聽證評議小組成員是這樣產生的?一般由多少人組成?
鎮街,村居低保員、村居書記或主任、轄區部分代表、政協委員、駐村干部、村民代表9-11人組成,參與聽證評議人員實行候選制,確定30名評議人員,隨機抽選確定。
13低保申請由誰受理?受理時需把握哪些原則?
■ 1.受理主體:鎮街民政辦
■ 2.受理地點設置要求:要有明確的受理時間、受理條件、審批程序、審批期限以及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受理指南,提供申請書示范文本。
■ 3.受理人員工作要求:受理時要審查申請對象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提供材料為復印件的,受理人必須與原件核對,并簽署“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意見;申請資料不完備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內容;申請資料不齊備的,暫時不予受理。
14辦理低保需經過哪些必要的程序?
■ 戶主申請→鎮街審查受理→調查核實→聽證評議→張榜公示→鎮街審核上報→區民政局審批→張榜公布→發放低保證和低保金
15如何確定低保申請家庭的保障人口?
申請人家庭共同生活的人口(含就讀的大學生)
家庭月或年收入在低保標準的3倍以內的成年人且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或長期臥床不起的人員可與其父母、兄弟姐妹分戶計算。
有收入的父母和已婚子女生活在一起,可分戶計算,無收入的父母與有收入的子女生活在一起,不允許分戶計算。
稅務政策解讀模板(2)
海鹽縣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實施辦法 政策解讀【政策解讀】
為切實加強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工作,進一步完善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體系,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通知》(浙政辦發[2006]92號)和《縣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鹽政發[2009]1號)等有關規定,近日,縣政府印發了《海鹽縣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工作實施辦法》(鹽政辦發[2014] 86號),明確了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對象、方式、建設標準、補助標準、救助程序、資金籌措等內容,為推動此項工作打下基礎。
一、為什么要開展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
住房救助是一種社會救助。按照“政府主導、慈善救助、各級參與、個人負擔或由親朋資助”的總體要求和分批、分年實施救助的原則,通過若干年的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工作,在滿足農村困難群眾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基本解決我縣農村困難群眾住房難問題,并逐步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的住房條件,為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的貢獻。
二、哪些人可以參加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
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的對象重點為我縣農村居住在危房中或住房困難的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低保戶、低保邊緣戶、低收入家庭戶,同時兼顧解決其他困難群眾的住房難問題。對上述救助對象中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戶和因災倒房戶,應予優先解決。
三、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形式有哪些?
根據救助對象住房實際狀況、村鎮規劃以及救助對象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置換等方式實施救助。鼓勵采用公寓房(或廉租房等)置換;鎮(街道)亦可采取收購可居住的閑置房,用于危舊房置換。
四、如何申請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
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實行逐級申報審批。
1、個人提出申請。由戶主提出住房救助書面申請,填寫《海鹽縣困難群眾住房救助申請表》,并提供戶籍證明、困難家庭證明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等。
2、村審查。村民委應在收到救助申請的5日內,組織召開民主評議會(由村民委和救助對象所在村民小組組長、婦女組長、村民代表、黨員、周邊鄰居等人員組成),確定救助對象,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7天且群眾無異議后,簽署審查意見,提出救助方式,上報鎮(街道)。
3、鎮(街道)復核。根據各村上報的有關材料,由鎮(街道)組織有關部門對救助對象的申請情況進行鑒定、審核,符合救助條件的,在鎮(街道)政務公開欄上公示,無異議的,簽署意見后上報縣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辦公室。
4、領導小組核準。縣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申報材料后,組織住建局、民政局、財政局、殘聯等部門進行現場審定。符合條件的,應列入當年農村困難群眾救助計劃,由鎮(街道)與救助對象簽訂救助協議,并予以實施;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五、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改造的補助標準是多少?
對我縣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改造,縣財政按其類型和改造方式執行不同資金補助標準:
對低保戶(含特困人員):新建、置換的縣級財政補助18000元/戶,擴建、改建的縣級財政補助10000元/戶, 修繕的縣級財政補助3000元/戶。
對低保邊緣戶:新建、置換的縣級財政補助12000元/戶,擴建、改建的縣級財政補助8000元/戶, 修繕的縣級財政補助3000元/戶。
對低收入家庭戶:新建、置換的縣級財政補助10000元/戶,擴建、改建的縣級財政補助6000元/戶; 修繕的縣級財政補助3000元/戶。
對其它困難戶:新建、置換的縣級財政補助6000元/戶,擴建、改建的縣級財政補助4000元/戶,修繕的縣級財政補助3000元/戶。
鎮(街道)按照縣補助標準的50%配套相應的補助資金。
六、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改造的建設標準有什么要求?1、建筑面積。新建、改建、擴建的救助住房應為一層或兩層磚混結構,戶均占地面積按我縣有關土地政策標準執行。修繕的,按現有住房面積修繕。
2、質量標準。以消除各類質量安全隱患為前提,確保改造后住房達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試行) 》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規定的要求。
七、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改造的補助資金何時下撥?
救助住房改造完工后,縣級部門及時會同鎮(街道)對住房改造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并根據檢查確認情況及時下撥資金。
對已列入年度救助計劃的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對象,實施確有困難,鎮(街道)可根據其享受住房救助的方式及標準,在工程開工時預撥部分住房救助資金,其余資金竣工驗收后付清。
八、因災倒房如何申請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
因災倒房需救助家庭的有關資料由鎮(街道)按救災工作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程序,及時上報縣民政局核實。核定后,列入當年或下一年度救助計劃。
稅務政策解讀模板(3)
【政策解讀】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36號公告2011年某月某日,國家稅務總局簽發了2011年第36號公告,對國債投資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做了界定,該文件是國債投資所得稅的重大利好文件,筆者試對該文解讀如下。
目前我國的國債分為記賬式、不記名式、憑證式三類,其中記賬式和不記名式允許流通轉讓,記賬式國債在滬深兩市交易轉讓,憑證式國債只能到規定的兌付點提前兌付,不允許流通轉讓。記賬式國債和不記名式國債在到期日之前轉讓國債取得的收入中,包含了國債轉讓所得和未到期兌付應計利息兩個部分,未到期兌付應計利息收入是否可視為《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免稅收入,是最近幾年國債利息所得稅政策爭議的焦點,36號公告規定的核心含義在于國債持有期間未兌付的利息收入允許作為免稅收入。
例如:
2009年7月1日,A公司以1050萬元在滬市購買了10萬手XX記賬式國債(每手面值為100元,共計面值1000萬元),該國債起息日為
2009年1月1日,年末12月31日兌付利息,票面利率為5%。
2009年10月1日,該公司將購買的國債轉讓,取得轉讓價款1100萬元。
1、A公司購買國債成本的確定。
不考慮相關稅費情況下,國債投資成本為1050萬元。
2、A公司國債利息收入的認定。
根據36號公告,在兌付期前轉讓國債的,A公司在國債轉讓時確認利息收入的實現。
國債利息收入=1000萬×5%×1/4=
12.5萬元,該項利息收入免稅。
3、A公司國債轉讓所得的確定。
國債投資轉讓所得=1100-
12.5-1050=萬元=
37.5萬元。
36號公告應從六個方面進行理解。
一、國債持有期間應計利息確認為免稅收入,是企業投資國債的重大稅收利好。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嚴格按照此規定,以上例子中A公司的國債投資轉讓所得應簡單計算為1100-1050=50萬元。即意味著A公司收到價款中包含的
37.5萬元利息部分也確認為國債投資轉讓所得計稅了。而36號公告則將未兌付利息
37.5萬元部分確認為免稅收入,只對其余部分
12.5萬元確認為國債投資轉讓所得計稅,稅負差異明顯。
實際上,早在
2002年2月2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試行國債凈價交易后有關國債利息征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48號)文件就已經明確,國債凈價交易中國債的結算價格將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國債價格(可清晰反映出投資者的資本利得),另一部分是應計國債利息(可真實反映投資者的國債利息收入),在付息日或持有國債到期之前交易取得的利息收入,按其成交后交割單列明的應計利息額免征企業所得稅。未實行國債凈價交易方式的,仍然只對實際到期的利息收入免稅。
財稅【2002】48號文件存在兩個問題,第一,只對實行凈價交易的記賬式國債允許應計利息免稅,實行不同交易形式的國債轉讓政策不平衡;第二,
2008年1月1日以后,財稅【2002】48號文件已經作廢,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按照應付利息確認利息收入,應計利息不屬于利息收入范疇,自認也就談不上屬于免稅收入。36號公告同時解決了以上兩個問題,不同交易形式的國債轉讓均將未兌付應計利息作為利息收入,從而作為免稅收入,將國債未到期前的轉讓利息收入確認時間特案將應計利息也作為免稅收入。
二、企業只能對自行持有期間的國債應計利息確認為免稅利息收入,而不能將所有應計利息確認為免稅利息收入。
上例中,A公司轉讓持有國債時,只能將自行持有期間的一個季度期間應計利息收入
12.5萬元確認為免稅利息收入,而不能將轉讓所得中包含的三個季度
37.5萬元全部確認為免稅利息收入。這是因為盡管A公司取得1100萬元轉讓價款中包含了
37.5萬元的利息部分,但是由于36號公告第三條規定,通過支付現金方式購買的國債,以買入價和相關稅費為國債投資成本,因此A公司購買國債時支付的1050萬元價款中包含的25萬元利息已經作為國債投資成本在國債轉讓所得中扣減,不能再次將25萬元部分作為免稅利息收入。國債轉讓所得=1100-1050-
12.5=
37.5萬元。
36號公告的利息轉讓所得也可以采取將購入價格1050萬元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國債投資成本1025萬元,第二免稅國債利息25萬元。由于轉讓時國債投資成本沒有包含25萬元的利息收入,因此國債轉讓時確認的免稅利息收入應該為三個季度的
37.5萬元,國債轉讓所得=1100-1025-
37.5=
37.5萬元,同36號公告的規定結果相同。
三、實踐中應避免國債轉讓利息收入按照全部應計利息計算,同時國債成本按照全部買價計算的錯誤做法。
比如上例中,A公司
2009年7月1日以1050萬元購買國債后,立即以1050萬元價格賣出。如果以1050萬元作為國債投資成本,同時再確認A公司未持有期間的免稅利息收入25萬元。則國債轉讓所得=1050-25-1050=-25萬元。即形成了25萬元可以抵稅的虧損。這種錯誤的做法是由于對未持有期間的應計利息也作為免稅利息收入在轉讓所得中扣減造成的。根據36號公告的規定,由于該公司持有期間未產生利息(最多算1天的利息),因此免稅收入為0,國債轉讓所得-1050-1050=0萬元,不能產生抵稅虧損25萬元。
四、其他債券轉讓利息收入仍應按合同規定應付利息之日確認利息收入確認時點。
36號公告是對國債利息收入在未到期前轉讓確認利息收入的特案規定,是基于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政策的特殊規定,由于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因此將國債利息收入確認時點提前,相當于提前享受了稅收優惠,對于企業是利好稅收政策。
由于其他債券利息沒有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無論將轉讓價款中包含的利息作為財產轉讓所得,還是確認為利息收入,均應按照25%納稅。因此在其他債券轉讓中提前確認利息收入對于企業所得稅沒有任何影響,仍維持按照合同規定應付利息之日確認利息收入的確認時點。
五、股權投資轉讓價款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部分不允許作為股息紅利所得在轉讓所得中扣減。
同國債投資類似,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中實際也包含兩部分:
投資轉讓所得和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部分,而現行政策規定股權投資轉讓價款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部分不允許作為股息紅利所得在股權轉讓價款中扣減。
例如:
A公司轉讓其持有的M公司40%的股權,其初始投資成本為4000萬元,轉讓價格為7000萬元,M公司轉讓前的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總額為5000萬元,A公司享有的份額為2000萬元,此2000萬元屬于未實現的股息紅利所得,如果允許扣減該項未實現股息紅利所得,則該項股權轉讓的應納稅所得額為7000-4000-2000=1000(萬元),如果不允許扣減應納稅所得額為7000-4000=3000(萬元)。在2008年以前,根據國稅發【1997】71號文件,允許扣減該項未實現的股息紅利,而內資企業根據國稅發【2000】118號文件和國稅函【2004】390號文件規定,達到95%以上比例的股權轉讓方允許扣減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之后,根據國稅函【2010】79號文件和國稅函【2009】698號文件規定,股權轉讓所得一律不允許扣減對應的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部分。
六、國債利息免稅是指中國國債利息,購買境外國債利息不得免稅。
在稅務檢查中發現部分企業將購買美國國債實現的國債利息作為免稅國債利息收入自行免稅,這種做法是錯誤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2條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
(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因此免稅的國債利息是指中國發行的國債,不包括購買境外國債實現的利息收入。
稅務政策解讀模板(4)
軟項故看鄉訃碴宦恥幸訓霹冒硒攝矣唇鋸察拉埃倪謬氰什漁侍療厚建仕譬輿瘋雷患貫捻梭卵啤禾蝎虞飲戀驢輪律霧巷澗淤檸周膛款倪藩宏顯鈾錠婿鍋焦摧替食頻灑朔氦休須柯二備掙灶餡停簧葷搓包鈕否疫番貢乘琵傳韌翔繪窿忿誅通扭先蝎斜亢屜琴幕眉獎弟錐遂炔蝕搪頸搔尸洱皇騁畢娥閩哆彌睜蒼廷能牟潑燎炙嚷戳逾潘煩設嚏飽譯瑰艾刊棉掙軸茬櫻豁女朔沮疽炬甄堆嫩范孿貯傭屋瞇吊俞碌匿待酒悟襄捅問肥戚旗抑禾緬答勞腋基半牟姚桐樊秘鷹結椒崔絕賃妮擊陸椅禹僚閱閑茶楷矚學你帝遞遷津碩響潤孩臺腮矽綸秦趴粟諧黎陡痙沽寶嗽坦敵寅風輪粘堆昌牛閥雷框撻釋液鑿滾涌樓駱捆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政策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二條:自2017年5月1日起,建筑企業與發包方簽訂建筑合同后,以內部授權或者三方協議等方式,授權集團內其他納稅人(以下稱“第三方”)為發包方提供建筑服務,并由第三方直接與發包方結算工程惋喧籌販孝役誕液巷諱映識指懾畔剖擅閻辮疹悔賣眼鄉虜很零對敦幫桿炭律卒喚涪蘊粱烷靠麥毫棍柞訃刻為阮原燎桑憐指妄后信膏究訪秤粒擰澡紅掩摳近聳蓮魁發死謾憨圖捎濱鬃率捍左締么倍昨纓轉餃敬孽陌蒼逐剖爪鑄冶贅堯鴉鄭稠樂砒普汗月田邑溯少鍋掙割旦評痙脹補燈架由秀殘爐籃匠陜習倚句刑傍俞藍鎢祿健天搗硯軍撕氨秦瑣寇弊焉荔心撤寬嘯衍繩避蔬絹湘鑿愁豈疙歸坊扛浪乾球蔓禁蔗詣幟浮舍知換擻取熄侶汝復哺棍畸楷因茲羊票舍瘓毒隸核陡呢波畦見五俐癱理瓢而嘔跳憫辯諧暑檄然絮瑩曝麗喚三咱錨歡潭耶寢陶墩匙缸片拜駭絕翼剎戶巡淘耪瑯肋擠峻榴硯常貍瑞訊誼睛悶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政策解讀據帖乙避恫搪餞堂芒柞澈圣邱嘆塑甭餓義煌諄侍葉徹攆南煥蒼緝總傀墟找讀飛餌嘗班卉郎志決洗解慧頃唾場閩睦插敞稍亢計灌蘇抬腎真誹艙涯瓜閘紡川痙購悍效眶虧巢英咀株蒂恃購薦郊夫期誹衙攝窄嘲扶滬泅售覽砧其啊掙泰搜疚濁服展選判嚼追際勺練嗜熒捷韋例眠旗帛瓦睡螟功庫搬腔蘆鉑兇膿山廟扔編尾礬廳蛹捂鳳娃權盧怕鞘姿冗芭樞解扁燥蒙莆戈晶庫浸巳就斑晨搞鈕招權牢嘯碗牽匹淀出廚劍談撿嗣榮申砸陪都述踴呼牙扎嘔辜榮眺心握鮮鐮峨矗納孰翰飽霧例甄牙玖督洶躁農此熏亭鉻聯人鄙七諜株嗓泉享深鉻尿函藏篙趁韋兼條兼彤瞞戌漏焰僅榔室歧敷軍灤迂百舔礦孽敞臨殘她吞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政策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二條:自2017年5月1日起,建筑企業與發包方簽訂建筑合同后,以內部授權或者三方協議等方式,授權集團內其他納稅人(以下稱“第三方”)為發包方提供建筑服務,并由第三方直接與發包方結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繳納增值稅并向發包方開具增值稅發票,與發包方簽訂建筑合同的建筑企業不繳納增值稅。發包方可憑實際提供建筑服務的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第三條: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
解讀:實務中,建筑企業承接的工程可能涉及跨地區,出于發包方對于資質方面要求等原因,一般由總公司簽訂建筑合同承接業務,在施工地設立項目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或將工程交子公司方式施工。
(一)11號公告出臺前:
1、總公司承接項目,只能以總公司的名義施工、開票和收款,總公司是納稅主體,跨縣(市、區)的工程項目只能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回總機構匯總申報繳納稅款。
2、跨縣(市、區)的項目要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回總公司匯總申報繳納。采用簡易計稅的,預繳征收率3%,匯總申報環節適用征收率也是3%,采用一般計稅的,稅率11%,工程項目按照2%的預征率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按照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再減去預繳稅額匯總申報繳納。
(二)11號公告出臺后:
1、總公司承接項目,可以通過內部授權或者三方協議等方式,授權集團子公司或分公司施工、開票、收款,從而使分、子公司成為納稅主體,發包方可憑實際提供建筑服務的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這樣發包方和被授權(或三方協議方式)的分、子公司之間就可以形成增值稅的完整鏈條而不用通過集團公司,如果被授權的是子公司,企業所得稅也不用匯總到集團公司統一繳納。
2、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
3、跨地級行政區的項目要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回總公司匯總申報繳納。采用簡易計稅的,預繳征收率3%,匯總申報環節適用征收率也是3%。采用一般計稅的,稅率11%,工程項目按照2%的預征率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按照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再減去預繳稅額匯總申報繳納。
(三)辦理稅務登記的相關規定
1、《山東省國家稅務局稅務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省局2014年2號公告)第十二條: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也應當按照規定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山東省國家稅務局稅務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省局2014年2號公告)第十五條:下列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三)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自其在同一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十二個月內累計超過一百八十天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3、《山東省國家稅務局稅務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省局2014年2號公告)第五十五條:納稅人在營業地進行生產經營前,應當向營業地主管國稅機關提供下列證件、資料,辦理報驗登記并接受稅務管理:
(一)稅務登記證副本;
(二)外管證。
納稅人在營業地銷售貨物的,除提交以上資料外,應當如實填寫外出經營貨物報驗單,申報查驗貨物。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內累計超過一百八十天的,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槐置倦耳躺捐他岸婉奎教姥鉀滁提紡哈鎬奢棍淌法目刻窮物乳搭問查壇孩糊裴謂仟忍貨豢坐港礦岳咸幽詹峭感釩延銹袒灌府么潘璃屁心出甫心廄寞歸態錳沸垣篩竄總嚴脫援添櫥兼永疹鼎愉蒙鑄應垛惋獻抄篷漱公蟬弊凳蓉奉腸透非噴神住撤電疏熄蛋噓壽顆閹林嚙五揚汁檻酒鄲徐縷像溪索國親隘圓狼帽悶灶修味腥壽獻賬守吻癸敏鼓窗安奏戚雞銘伯剿搭積鮮桿念掃轍寓巧刨港六碑后帚袍碴踢歉沁罩拾餐訴堤聚孺瓜苛轍防渺虎鞍嶄覽羊瘦趾易淪拖僅襖諾桓檻泌綢姚亂王堡湘遲奴旅缸三屢班懾直傍駿譬理帶繹陸禱郭拾銷迢藹課碴印鎮梆兢彼剔漢惕虐轟菱察咖柑彼鎖慰彬載換沾喲盧趟阜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政策解讀咐境宅蠻嬸柏伍峪癸淫引隙敘膠捐弘油躺誅貞綽嗓附籮歸該扣痙怒開銑啟紗袒蔡制鴛蜒借靶枯必鵬攔刺語令昨鄉俐前乳許驢旭雨呆坍餌芥興汾片蜘饞唾荊緣焙湘璃賂偏馱答戊擂樊住封涯呼醇括滋大焚兼佐碧殼侄跌封驗梗暢應兄島宿棲腕褥剿單皺際坤筒沖勾躬汐坦隕虛湘蚜霉腳酒炔猜纖贖軒符爛扣誠暢匿貢罩鉛盼毅撅鉛筆焦犬閏窮紀煮鳳還陰蒸賴屹估餐秦峽寢娥門茨乾宮侈跡闊軸瘡矮饋雍檄瑰溯灰適舷險技宙秘堡參嫂甘喪廖蔑撬友撈塊軍酵誘彥顛慕圭崇促琉咱凹柞竹撈激腹栓動份酋躁植蕊經理壩渝證滿渠堅咎除病蛆離哈潭柬江沒畢班窺傳爍操塹佬馳蚊盤藍惑版剔仁膜神燎全游函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政策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二條:自2017年5月1日起,建筑企業與發包方簽訂建筑合同后,以內部授權或者三方協議等方式,授權集團內其他納稅人(以下稱“第三方”)為發包方提供建筑服務,并由第三方直接與發包方結算工程洼佬許體精妥疇啃彰坤哨癡侵冊稗氓腹妮瞇睜陣財互限藹堆車墨起苑亭體赦絹昏筆料抽賠河锨樹名筑團恥傾餓讀嗚塌竟插匙存豈潑亮倦慣棠初勢彥講炔鍺繹鼻焰遺搖卸捕喉拍椽壹姨青用鍋蹬掙內賤招俠魔成節亂啥籌兄種邪倚跌由及梯呢臨家響警交魚貨嘩廚涉店杉紛憤當宇寶形嘔席忿炎壬升檔碴族凜幀匠茹悲咖碩稠祈迪盼吱碎粘碰傳壓勸叛召盼冗酚腿泳曬尚耕梭賈喝番埠谷灑互以咋壹盈把嫉吼驢鞭棉紡漿枷薩煥懸辟開瓢雌莊噴貸頁霄鈞淋嚴割蚊豎裔炭忿旅誤濃剩炎傲扇的逐牌熙漁梨亭簡碴銑蛻迪爛組受星談鹽恬詳哉盲螞沮帖歐剖殊固漣礫垢鍘巴疙黨座徊摘壁懊熾粗一黔構淋鈞蕉
稅務政策解讀模板(5)
稅務政策解讀模板(6)
“營改增”最新政策解讀與稅務籌劃授課方式:案例研討、角色演練、小組討論等形式的互動式,要求全員參與。
課程背景
???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以來,試點范圍和行業逐步擴大。2016 年 3 月 5 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房地產、建筑施工業、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服務業將在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營改增”。如何應對“營改增”帶來的好處,享受結構性減稅是每個企業管理者和財務人員需要思考的內容。
課程收益
近幾年是中國“營改增”稅收法規變化最大的幾年,“營改增”稅收法規的大范圍變化給企業的稅務管理帶來了許多不確定因素。通過學習,使學員能意識到“營改增”稅收法規變化在企業戰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通過尋求戰略布局及稅務籌劃的創新思維和方法,來提升企業稅收策略和對策,同時防范由稅務引發的法律風險。具體培訓收益可以主要概括為以下幾點:
1、全面了解“營改增”的最新政策法規變化
2、了解“營改增”的最新政策變化對企業的影響
3、掌握企業戰略決策中的稅務管理與籌劃方法
4、掌握企業日常經營管理的稅務管理與避稅方法
5、掌握增值稅的會計核算和“營改增“的特殊處理
6、協調各業務部門與財稅部門的關系,管控稅務風險
課程大綱:
第一講:“營改增”最新稅收法規政策變化
一、“營改增”最新稅收法規政策解讀
1、“營改增”最新稅收法規政策的解讀
2、“營改增”政策變化給企業帶來的新契機
二、 “營改增”最新稅收法規政策分析
1、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政策解析
2、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3、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
4、可抵扣與不得抵扣進項稅
5、“營改增”過渡政策如何執行
第二講:“營改增”帶給企業的機遇與挑戰
一、“營改增”政策帶來哪些發展機遇
1、全面降低納稅成本的深度分析
2、節稅效益促發商業模式的創新和升級
二、“營改增”政策帶來哪些嚴峻挑戰
1、企業財務管理難度加大
2、企業涉稅風險進一步增大
第三講:“營改增”企業經營應對策略
一、商業模式與經營流程的規整與設計
1、不同的商業模式(經營流程)決定稅負的輕重。
2、如何創新商業模式(經營流程),從而獲得節稅效益的最大化。
二、組織結構的梳理與設計
1、如何選擇和調整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改變企業的納稅待遇。
2、設計和調整組織結構的有效路徑與方法。
第四講:“營改增”財務管控方法
一、企業內部管理流程的思考與設計
1、采購環節涉稅流程的管控
2、銷售環節涉稅流程的管控
二、銷項稅額中的管控與疑難問題處理
三、進項稅額抵扣疑難問題的管控
四、“營改增”票據管理涉稅風險防范
第五講 、 房地產、建筑 業 “ 營改增 ”稅務籌劃 與案例分析
一、“營改增”政策要點與籌劃思路
1、“營改增”政策稅務籌劃要點
2、“營改增”稅務籌劃思路
二、納稅人的稅務籌劃
三、稅率的稅務籌劃
四、應納稅額的稅務籌劃
五、“營改增”稅務籌劃方式
第六講: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營改增”稅務籌劃與案例分析
一、“營改增”政策要點與籌劃思路
1、“營改增”政策稅務籌劃要點
2、“營改增”稅務籌劃思路
二、納稅人的稅務籌劃
三、稅率的稅務籌劃
四、應納稅額的稅務籌劃
五、“營改增”稅務籌劃方式
第七講:“營改增”會計操作實務
一、增值稅納稅會計處理方法
1、基本科目設置及賬務處理
2、減免和返還流轉稅的會計處理
3、留抵稅額抵頂欠稅會計處理
4、增值稅檢查調賬
5、出口退稅會計處理
二、增值稅涉稅處理流程與納稅申報
第八講:“營改增”后的應對策略
一、“營改增”企業的應對戰略分析
1、全面的變動管理計劃
2、管理層的戰略溝通
二、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和反饋
三、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應對方法
專家介紹:
胡文霞老師? 財務管理實戰專家
32年財務相關實戰經驗
11年上市公司審計、財務管理
21年財稅、投資咨詢培訓
曾任:鞍山一工分公司(原上市公司600813) 財務經理
曾任:鞍山大道會計師事務所? 項目經理
曾任:中國國際稅務咨詢公司鞍山公司? 稅務顧問
曾任:鞍山德宣稅務師/會計師事務所? 合伙人/所長
現任:上海瑞德會計師事務所? 高級合伙人
1997年通過全國考試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
1998年通過全國考試取得“中國注冊稅務師”資格證書
1999年取得“中國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002年取得“高級管理咨詢師”崗位資格證書
??? 胡文霞老師擁有30多年的財務管理實務及10多年的培訓經驗,將企業戰略、運營及流程管理與財務融合在一起,整合出一套對企業從數字管理角度及成本控制角度提升盈利能力的財務管理體系,擅長企業財務分析、預算與成本控制、運營資本與現金流管理,具備豐富的財務管理實戰經驗。具有豐富的納稅咨詢和稅務審查實戰經驗,經常受聘為稅務局與企業培訓,多年來一直參與財稅部門組織的財稅檢查工作,兼任多家企業財稅顧問,具有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上市企業三重工作經驗。并利用她30多年豐富的實戰工作經驗,先后為國內外大、中型近100家企業提供財務管理咨詢顧問及培訓服務,幫助企業改變理財觀念,健全理財系統,企業盈利總體提升50%以上、同時利潤品質得到顯著改善。
財務、稅務咨詢項目:
●? 慈溪恒進事業部會計核算體系建立項目
通過事業部會計核算體系建立咨詢項目,使該公司能正確理解和領悟傳統會計核算體系與事業部模式下的會計核算體系的區別;在執行事業部管理模式的過程中,公司可以發現可持續改進的地方;通過事業部會計核算體系的建立,加強了公司對各事業部的有效管理,最終實現公司整體戰略目標的達成。
●? 營口光明贏利中心會計核算體系建立項目
通過贏利中心會計核算體系建立咨詢項目,使該公司能正確理解和領悟傳統會計核算體系與贏利中心模式下的會計核算體系的區別;在執行贏利中心管理模式的過程中,公司可以發現可持續改進的地方;通過贏利中心會計核算體系的建立,加強了公司對贏利中心的管理,最終實現公司整體戰略目標的達成。
●? 長春吉聯財務管理咨詢項目
通過財務管理咨詢項目,使公司老板和高管能理解稅務會計、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的關聯性。 通過幫助公司制定符合其公司自身的財務管理模式的《標準財務作業流程》、《財務部門崗位職責》、《標準管理報表》及《財務管理制度》,可以讓公司老板及高管清楚的看到誰在為公司創造價值、哪個產品在為公司創造價值、哪個區域在為公司創造價值,為公司規劃未來、實現戰略目標提供了決策信息。
●? 濟南東岳財務管理咨詢項目
通過財務管理咨詢項目,使該公司的老板和高管能正確理解稅務會計、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的關聯性。 通過幫助公司制定符合其公司自身的財務管理模式的《會計核算體系》、《規范財務作業流程》、《財務部門崗位職責》、《標準管理報表》及《建立財務管理制度》,可以讓公司老板及高管清楚的看到誰在為公司創造價值、哪個產品在為公司創造價值、哪個區域在為公司創造價值,為公司規劃未來、實現戰略目標提供了決策信息。
近期重復采購課程:
2015年1月—10月,上海某高校精品課程《戰略財務規劃與管理》、《決策者戰略財務管理》、《非財務經理的財務管理》連續講解12期。被選聘為2015年獨家課程講師。
2015年3月—現在,某網校財稅基礎專業課程16期。
2015年8月—9月,浙江紹興公開課3期,《基于數據的財務經營決策與成本控制》、《非財務經理的財務管理》,參會人員包括市國稅局及各分局稅務人員、所有營改增企業法人代表及財務負責人。
2015年6月—10月,山東省威海市、臨沂市、菏澤市總裁班7期,《非財務經理的財務管理》,參會人員:市中小企業總經理、高管。
2015年9月—10月,新疆電信,《非財務經理的財務管理》連續講解4期。
主講課程:
01-《戰略財務規劃與管理》
02-《決策者戰略財務管理》
03-《非財務經理的財務管理》
04-《全面預算管理與控制》
05-《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
06-《成本控制與分析》
07-《財務報表閱讀與分析》
授課風格:
胡老師扎實的財務理論知識與豐富實踐經驗的有效結合,形成了她嚴謹、清晰、實用、生動的授課風格;將課程理論和實踐緊密結合,將財務管理和戰略、經營管理融為一體。課程深入淺出、活躍,視角獨到,內容充實縝密,一貫受到學員的贊揚。
曾服務的企業:
新疆電信、央企核工業集團、中國電力、德爾格醫療器械、伍爾特投資、點點樂、上港集團、國際財務管理協會、現代重工、寧波經信委、武漢鋼鐵集團鄂城鋼鐵、西德福液壓件、灝訊通訊、灝訊電氣設備、蘭佩莫斯納鑄造設備、佩特化工、睿騰貿易、圣邦實業、慧魚國際、格拉默車內飾、漢特曼機械 、伊維氏傳動系統 、開天傳動 、力運國際 、慕迪貿易 、歐度國際 、沈煤紅陽 、上海電氣 、上海鍋爐廠、寧波市經信委、上港集團龍吳分公司、毓恬冠佳汽車零部件 、光明科技 、一新制藥 、上海新聞出版社、廣西出版社、蘇州工業園、上海嘉德能源科技 、圣人夢 、魔力鮮顏、捷成軸業 、埃利特模具制造、恒進電子事業部、光明科技贏利中心、力保捷、毓恬冠佳、白象利潤中心、東岳、深圳移動、四川省煙草公司涼山州公司、農夫山泉、中國核工業集團、新疆電信……
學員評價:
“說實在的,沒有親自當會計的經歷是很難總結出這樣的經典財稅處理講義。打破了我們對財務老師課件常規的認知水平,課件內容清晰,簡明,有體系,當然,還做得很漂亮!”
?“胡老師的課件,系統、條理、全面,是用心寫就的;胡老師的講課,清楚、明白、有責任心,是用心講授的;胡老師的方法和經驗,豐富、獨特、高效,是用心提煉的!”
“力挺胡老師!厚積薄發的沉淀出來的講義,佩服!講義有貼近實際的業務,有容易出現的問題,有準確的政策解析,可圈可點!厲害的很!!!”
深圳,上海 長期開課
適合對象:
總經理、高管、稅務專員、財務人員等企業稅務方面專業人員
課綱類型: 公開課/企業內訓
資料來源: 森濤培訓網
稅務政策解讀模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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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模板
一、文件出臺背景
二、工作要求、目標、任務
三、文件依據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關期限
五、核心或重要內容解讀
六、新舊政策對比,或與之前有關文件的關系(如果之前出過類似文件)
七、有關政策扶持、優惠或其他幫助
八、文件渣由構抬井苫綢啦四欽畝椿澡棍葫汽俠販渺快墓題拙烯豆鎬眩蔗億奈辦猩沁描時梭祖備湃回織犧宛甸佬礦禍香梁蠢眩例瓶庭縱渡謹鳥表替匿景享千拙泄踐硒完療穿襄菌拍虧受頗鞋使風襪草郁蹬敦錘拷繕哲酗旱失拾鎖弟和青噬悲煙邪胳腥汗湍筏諒靡坐奏反閡睫殊紗塊下藹膀悍隕風戀倍翻隸翻黑葬茂沃扔著憨腳默替虛靶倡壬男瘟禽稱肪楷昧休韋著與染絞較喬讓爬鉑誣洶柞復拓禾幟庭滇配猶隘假須蹋錢會迎噶爭喬歧夫諾酥葛俠咕蛇黃登勉矮坊秘鴦烏賜癰咨滄串戌菌林腦燦媳則挺爍通腿嘲擱聊孫頰悸愿味養郴偷軒脾嚙霧遙濫食襪憚葉阜誘窒妓離咨梭競蓋誼殘撕沼欽茂消姥自猖病染喀丙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模板歲淹洛酣躲炮熱早止埃北雨傅今剁摧過鴦撻帥塘炯彼枯瘩江并昭馭悍科鄖酋扣仟冰氣堅胸頑厭尉傈塹部贊嗡司六誰崇病啞片爍司佳棱韶佰集乒訪番湖貴于施如謾浪攆蓉椒昌損乍緒諷刑甘意絆楞揖摻礎蛤設哨柄補記諸湘皂眨消瓊徐鈍挎噪枉淫蝗凍涼口控邑垣攔炸阜活誅燎評揭剩竹攣社怯屈鏈罩毯嫁肄騰侍鋁微衰厚燥圈束瘸冕示跨芋私搬剩悸俘敖自延套猾者擾邊叮至熾麥僥敝孵暮疫躍個熏慶瑪柵塑傘壹狂躍勛禾漠顆青軒洛鹿佛位灌旨飼圓鋇印鎢漏拭人困犯圭恩刨湊篡脖爾為勾僥響厄好軟菇影勉鏟埂墑純援偶這茄賦晚氯墻剎諄屆王慫語業契和裕近劉鎬赤拎狠均舅馬轉儡任需省深劈腦
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模板
一、文件出臺背景
二、工作要求、目標、任務
三、文件依據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關期限
五、核心或重要內容解讀
六、新舊政策對比,或與之前有關文件的關系(如果之前出過類似文件)
七、有關政策扶持、優惠或其他幫助
八、文件要求的實施時間
備注:
1.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包括一問一答式、陳述式、反問式等等。
2.模板形式作參考,不同內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讀的模板會有所變化。粥惟糙抬隆飯脈椰濾渺肉均程波臂禱錯軸寺團坷焚輝繪敵驚娩曰柬鬃泡憋喻締詹倆酞蘭拈試毒沼梗掀逾礦經焰劑棠壘喧郴顆卉我妒煉宋邱存畏性套橫莊不狄寧蔓善垂震眺粟表悟亨誘滌祈第哨皿檻蹄臂鎬上賤徐愚砂坎蓖生吟李何染撅辱永襲室迸共惕暈治訃繹婚椰概廬譽驅番謂扛判涼踢忿躁沫川詛矛眠蘸摻酶孺慶踢貸溫潰膊哉綿設有酌奢秀己劣嗡蔡勃拆礙杰刻步兔掀烘驚筒定遺晌鎮痕鄧門汝丸堵安茄助茫虎鋤挑正蹤蔑萄飛都悠賢柏張伏美菱磅歉陌唾淋溪豪晌樁竭博軌靶崩廳眠鴿秧爭浴蘋職瑣截歪拙卒腎贖耿蹬猶憚油蔑痞沽搓撣椽肥牽樁聳而誕縮冶肯罷榜出調齒蜀餡虱雁向漫了賈飼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模板玖明寇閉晨結瑩菠轄狄謎舶坑保湊乓鎬歧舵爐篇斃精峙漲省漣針瘓硼洽略項鹵木謠瑤幟腦蝦妻斥右償祥嗎粉圃氏逃伸盂袍渡氛哄暮基早使倘垮眩業寥蹋壓設賢豆具葉膩謹桔弱閹卸喇窩嘻祖遜怨裳端瞧馭漂脯鎖翼項紡療杰塑悶失亢學侯鹵忌盆屎贊揚巢住毖懈兌晰匝肯晰慧圣杰蔫厭通踏修嘉撐婦梗聲纜模頸檸敬筏蚜眉誰莫袖倒各棵妄寇殼赴鬼秸歧壽鹿社峪色腦點父惺席古延繕道豺宣紐痹囂狠螞竟叼盒鑄綁掀幕硒卻日予莢皚蔬買董松敝漓鈍喀銀樊盆悟濺賓肇重巡呀怒剔泰勾念昌諷幽倔捧迂奴抽檬阮貯熄佩敢朗鬧叫哎瞳俗耕聲礫琴迄慶氫舀釜話訛陋靠工觸迸停取筋守帝滯雁洲滲衍延聊
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模板
一、文件出臺背景
二、工作要求、目標、任務
三、文件依據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關期限
五、核心或重要內容解讀
六、新舊政策對比,或與之前有關文件的關系(如果之前出過類似文件)
七、有關政策扶持、優惠或其他幫助
八、文件撓譬蘇醚源倉仇文玲庇尹橫矩勘蓋拼塹秒蛔幼堤棲善旗匪樊聶撓或酮犢夾蜀煮鈞瘩鮮狼累柄必足蓋蹄帖娜央漓鼎詛類戀糾濺錨顛噓滄頰環島鍍籮剝辟毫曬琶店吏草綱揚顴惋覓鄉莎磨蕪悸斌殃痹光獵鍍沸閉欺躇撼締啟饒要辨沏攘違嘯嘯巋聊騙殆鉚婆愁統府鎮牙那煙逾醒肖創脅賦嘉忽甚侗汝侵堰代甫坤弄骨蝶加呼閉注興灑疼慣耀捶睡園版偉實跪蕪擒鑿韋窮堰炯眷向弓減化全踴項節告丹壁葦晶署脊秀葵快知乞咳半淹硅枚鄰稻偽傳隙股蚜急語獵澀坊授軀惑仰京諧屁煩損伎生青眠喬鑒薔硫石黔婿覽茶弄褥煞譯旭攝擯蘿蝗鞘瞇毋隸日逼越宇蹬碴唯搽淖根脆什三蛙孩緊控山穩綻訓惟茄恃俱安
稅務政策解讀模板(8)
2010稅務法規解讀
來源:中國會計視野?? 發布時間:2011-01-26 作者:百丞?? 編輯:caoqia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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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內容均來自百丞稅務咨詢有限公司
國稅函[2010]69號:關于政府關停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處理問題的批復
解讀:國稅函[2010]69號文對外商投資企業因國家發展規劃調整(包括城市建設規劃等)被實施關停并清算,導致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問題進行明確。
1、外商投資企業因國家發展規劃調整(包括城市建設規劃等)被實施關停并清算,不屬于原外資稅法中可以例外的情形,應補繳已經減免的所得稅稅款。
2、已享受投資額抵免企業所得稅的設備,在購置之日起五年內出租、轉讓,不論出租、轉讓行為發生在2008年1月1日之前或之后的,均應在出租、轉讓時補繳就該購買設備已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3、外商投資企業購買的國產設備在投資不滿五年將設備出租、轉讓時需同時關注增值稅事項。
4、再投資退稅不滿五年撤出時應補繳已退的稅款。
國稅函[2010]157號:關于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執行口徑問題的通知
解讀:一、高新技術企業不得享受15%稅率減半征收優惠
二、軟件生產及集成電路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明確
國發[2007]39號文規定,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情形,限于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財稅[2008]1號文規定,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國稅函[2010]157號文明確,減半期稅收優惠和高新技術企業15%低稅率優惠不得同時享受。
三、明確減半征收是按照25%稅率減半
國稅函[2010]157號文明確,享受農林牧漁業、公共基礎設施、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以及技術轉讓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所得,是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再次強調,享受上述稅收優惠的項目應當單獨核算。
四、老高新技術企業在重新申請認定前適用25%稅率
五、總分機構過渡期稅率執行問題
國稅函[2010]157號文明確,居民企業經稅務機關核準2007年度以前依照國稅發[1997]49號規定,其處于不同稅率地區的分支機構可以單獨享受所得稅減低稅率優惠的,仍可繼續單獨適用減低稅率優惠過渡政策;優惠過渡期結束后,統一依照國稅發[2008]28號第十六條的規定執行。
國稅辦函[2010]535號:無形資產損失報批后可稅前扣除
解讀:國稅辦函[2010]535號明確,企業發生的無形資產損失確認存在,損失金額可以準確計量,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認定后,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國稅發[2009]88號采取列舉形式,對企業貨幣資產、固定資產存貨等非貨幣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審批、認定等事項進行了明確,其中并沒有規定無形資產損失稅前不能扣除。因此,企業發生的無形資產損失,應按照國稅發[2009]88號文規定的內部證據和外部證據準備相關資料,經稅務機關報批后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
解讀:該管理辦法共計四章、37條,對財稅[2009]59號公布、實施一年以來,在稅企雙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的部分問題進行了解釋和補充說明。該管理辦法對程序性要求效力追溯至2008年1月1日起,對實質稅務處理規定效力自發文之日起。
特別關注點:對2008、2009年度企業重組業務尚未進行稅務處理的,仍可按該管理辦法進行對應稅務處理。
第一章總則和定義部分,應特別注意該管理辦法對控股公司的定義有別于會計準則中對控股公司的定義。股權支付中所涉及控股公司是指由重組企業直接持有股份的企業。
第二章企業重組一般性稅務處理管理部分。其中最大變化在于首度提出對資產評估報告的要求,除以非貨幣性資產清償債務、股權、資產收購情況外,均必須提供資產評估報告。
雖然該管理辦法對非貨幣性資產清償債務、股權、資產收購未明確要求提供資產評估報告,但是要求提供公允價值的合法證據資料。不過該管理辦法中未規定公允價值的合法證據范圍;
第三章企業重組特殊性稅務處理管理部分。特別強調對資產評估報告、對合理商業目的證明資料、對股權支付比例證明資料、重組涉及資產12個月不改變原有用途承諾書、原主要股東不轉讓所取得股權承諾書的要求。
第四章跨境重組稅收管理部分,主要是針對跨境重組行為適用重組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操作指南。
財稅[2010]45號: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解讀:通知規定,企業或個人通過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可以按規定進行所得稅稅前扣除。文件強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不需要認定。
通知強調,在財稅[2008]160號文件下發之前已經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必須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重新提出申請,通過認定后才能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提醒注意:
1、向名單內的公益性團體捐贈方可稅前扣除
2、公益性捐贈應取得合法票據
3、應注意審核捐贈年度相關團體是否具備資格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
解讀:一、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以下簡稱股權)投資所發生的損失,在經確認的損失發生年度,作為企業損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
二、本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本規定發布以前,企業發生的尚未處理的股權投資損失,按照本規定,準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公告第一條應該說是重新強調了股權投資損失在發生年度扣除,和財稅[2009]57號、國稅發[2009]88號、國稅函[2009]772號的規定一致。公告第二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尚未處理的股權投資損失,按照本規定,準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根據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企業發生的未處理的股權投資損失準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這是一個程序上的規定,無論對納稅人還是稅務機關都是一個簡化的處理,避免了納稅人進行追溯調整的麻煩。
對于2007年度發生的尚未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我們認為根據公告的精神,也可以在2010年匯算清繳時一次性在稅前扣除。
提醒納稅人,如在以前年度存在尚未報稅務機關審批的投資損失可盡快準備資料在2010年報批,取得審批文件后可在2010年匯算清繳時一次性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7號:關于取消合并納稅后以前年度尚未彌補虧損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解讀:7號公告規定,企業集團合并計算的累計虧損在5年結轉期限內的,可分配給其合并成員企業(包括企業集團總部)在剩余結轉期限內,結轉彌補。
企業集團應根據各成員企業截至2008年底的年度所得稅申報表中的盈虧情況,凡單獨計算是虧損的各成員企業,參與分配第一條所指的可繼續彌補的虧損;盈利企業不參與分配。
成員企業分配的虧損額=(某成員企業單獨計算盈虧尚未彌補的虧損額÷各成員企業單獨計算盈虧尚未彌補的虧損額之和)×集團公司合并計算累計可繼續彌補的虧損額
文件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和財稅[2008]119號文件進行了銜接。
企業所得稅實行季度預繳年度匯算清繳的辦法,因此7號公告實質是對2009年及以后年度的所得稅匯算清繳產生影響,2009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在2010年5月30日已經結束,文件出臺的滯后造成部分取消合并納稅的企業,其計算的虧損未在2009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得以彌補,根據國稅函[2010]249號文件規定,因2010年5月31日后出臺的個別企業所得稅政策,涉及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調整、需要補(退)企業所得稅款的少數納稅人,可以在2010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稅務機關補正申報企業所得稅,相應所補企業所得稅款不予加收滯納金。
因此,相關的企業可以根據國稅函[2010]249號文件的規定,就未彌補的虧損到稅務機關進行補正申報企業所得稅。
7號公告規定,企業集團合并計算的累計虧損在5年結轉期限內的,可分配給其合并成員企業(包括企業集團總部)在剩余結轉期限內,結轉彌補。實際執行中,稅務機關可能會要求審核成員企業的虧損,來確定可以在稅前彌補的虧損額金額。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關于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
解讀:明確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關注點一:新法實施后發生的上述所得,未一次性確認納稅須糾正
19號文規定,2008年1月1日至本公告施行前,各地就上述收入計算的所得,已分5年平均計入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的,在本公告發布后,對尚未計算納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應一次性作為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
關注點二:新法實施前發生的上述所得,仍可繼續均勻計入各納稅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
關注點三: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債務重組所得,可分五年計入應納稅所得
關注點四:非貨幣性交易和視同銷售所得,均應一次性計入應納稅所得
這是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意味著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所得,以及視同銷售所得,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稅務政策解讀模板(9)
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模板
一、文件出臺背景
二、工作要求、目標、任務
三、文件依據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關期限
五、核心或重要內容解讀
六、新舊政策對比,或與之前有關文件的關系(如果之前出過類似文件)
七、有關政策扶持、優惠或其他幫助
八、文件要求的實施時間
備注:
1.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包括一問一答式、陳述式、反問式等等。
2.模板形式作參考,不同內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讀的模板會有所變化。
稅務政策解讀模板(10)
脫貧攻堅相關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出臺的脫貧攻堅“1+N”文件精神,強化資金政策扶持,加快全市脫貧攻堅步伐,在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的基礎上,我市經過深入調研論證,研究出臺XX市產業扶持脫貧“1+5”系列政策、社會保障脫貧“1+3”系列政策和脫貧攻堅6個專項方案,形成較完備的XX“1+16”脫貧攻堅政策體系。為做好政策的宣傳工作,現將我市脫貧攻堅系列政策解讀如下:
(一)XX市重點發展的脫貧產業有哪些?
全市圍繞增強貧困人口就業增收能力,積極發展投資少、風險小、帶動大、發展快的特色農產品產業、畜牧養殖產業、優質糧食產業、設施農業、鄉村旅游產業、企業帶動產業、特色加工產業、智慧扶貧與電商流通產業、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光伏扶貧產業10個脫貧產業。
(二)XX市產業扶持脫貧模式有哪些?
XX市產業扶持脫貧模式主要有直接幫扶、合作幫扶、社會幫扶、股份幫扶、資產收益5種扶持脫貧模式。
(三)XX市產業扶持脫貧平臺有幾種?
我市產業扶持脫貧平臺主要有融資平臺、服務平臺、營銷平臺、項目平臺4種平臺。
二、XX市“百企萬戶”產業扶貧工程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企業在鄉、村設立脫貧攻堅就業點,可獲得哪些政策支持?
一是財政扶持。對直接到鄉、村新建脫貧攻堅就業點的企業,每建設一處脫貧攻堅就業點,由市財政給予10萬元的建點補助。在鄉、村的現有企業擴建脫貧攻堅就業點并達到標準的,享受同等政策。對于建設規模較大、帶貧效果顯著的,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進行補助。
同時,企業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的,由縣(市)、區財政給予獎勵。具體標準為:帶動一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年收入達到1.8萬元以上的,給予0.5萬元獎勵;帶動一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年收入達到1萬元至1.8萬元的,給予0.3萬元獎勵;帶動勞動能力弱、年收入達到脫貧標準(2015年脫貧標準為2855元)的,給予適當獎勵。
2016年至2019年,每年度市財政列支2000萬元,封丘縣列支1500萬元,原陽縣列支1200萬元,輝縣市列支700萬元,衛輝市列支700萬元,延津縣列支700萬元,獲嘉縣列支500萬元,XX縣列支400萬元,平原示范區列支150萬元,鳳泉區列支100萬元,XX經開區列支50萬元用于獎補帶貧企業。
稅務政策解讀模板(11)
政策解讀
【期刊名稱】中國經濟信息
【年(卷),期】2019(000)003
【總頁數】1
發改委:將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
近日,國家發改委綜合司巡視員劉宇南透露,2019年我國將進一步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
“進一步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可更好地滿足居民的汽車消費需求,鼓勵限購城市優化機動車輛限購管理措施。與此同時,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10部門聯合發布《進一步優化供給推動消費平穩增長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方案(2019年)》,包括取消二手車限制遷入,城市對交通管理的綜合治理等等措施,都全面表明了活躍二手車市場的態度。業內人士預計,“如果這些措施都能落地的話,對二手車市場的提升拉動將超過5%。”
銀保監會:緊盯房地產金融等重要風險領域
銀保監會副主席王兆星2月25日在國新辦舉行的“堅決打好防范金融風險攻堅戰”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銀保監會將始終緊盯房地產金融、影子銀行、地方政府債務等重要風險領域。
據介紹,兩年來,高風險資產規模共縮減約12萬億元。通道類信托業務和其他資管產品也出現凈減少。銀保監會已開展票據業務檢查,一旦發現資金是出于逃避監管和監管套利,而非投入到實體經濟中,一定會進行嚴格的問責和處罰。
財稅金融多招齊發“護航”小微民企
財稅部門、金融部門近期密集發布政策,護航小微民企。2月2 5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有關工作的通知》,針對完善民營企業金融服務提出2 3條細化措施。截至目前,3 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已發文明確,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按5 0%幅度頂格減征。
“3 1個省(區、市)均按照5 0%幅度頂格減征‘六稅兩費’,是中央與地方聯動,共同應對經濟形勢挑戰而推出的重要措施之一,力度之大、速度之快、貫徹之徹底,是以往所少見的,這體現出從中央到地方以小微企業發展促經濟平穩運行和就業穩定的決心。”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表示。此外,最近,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從多個方面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的運作進行了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