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讀音wēi jī,漢語詞語,意思是有危險、禍害的時刻,是給測試決策和問題解決能力的一刻,是人生、團體、社會發展的轉折點,生死攸關、利益轉移,有如分叉路,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6篇
第一篇: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針對學校學生心理問題相對突出的現象,為使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的發生和帶來的損失,根據教育局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學校為加強對學生心理教育工作的領導,特成立學生心理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許敏
副組長:陳亮
成 員:全體班主任
二、建立健全學生心理檔案
建立健全學生心理檔案是學生心理問題預警與危機干預的前提和基礎。
1、學校每年對新生進行普適性的心理健康測量,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并歸類、分析,初步掌握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作好保密工作。
2、對于有心理異常和心理危機的學生應建立特別檔案,重點管理,定期與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溝通和交換意見。
3、各班班主任應對學生心理異常和心理危機的處理情況做好工作記錄,并密切關注。
三、積極開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樹立預防為主的觀念
1、通過專業課程、咨詢輔導、班主任工作、學科滲透、學生活動等各種渠道開展常規教育,幫助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具備心理健康常識。
2、通過講座、報刊資料、網站等各種形式加大對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宣傳工作,在校內營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圍。
3、加大對學校教師、班主任、家長等人員的培訓,普及心理健康常識,了解心理危機干預的相關知識和程序。
4、加強學校心理咨詢室的建設,設立心理咨詢信箱,公布心理求助熱線電話,暢通心理危機干預信息渠道。平時應特別注意做好新生、畢業生、貧困生、學困生、學優生等在學習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擊或遭受意外刺激的學生的相關工作。
四、實施學生心理異常情況報告制度
當學生出現心理異常情況或心理危機時,要迅速及時報告才能有效地干預和處理。按照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應建立學生心理異常和危機的報告制度。當發現有學生出現任何心理危機、心理異常或突發事件時,任何人都應立即報告班主任;班主任應立即報告政教處;政教處應立即報告校長。如情況危急,任何人都應立即上報校長。如遲報、漏報、瞞報重要情況,將追究相關人員的相應責任。
五、建立學生心理問題應急處理機制
(一)對自傷、自殺(或自殺傾向)者的應急處理程序和方法。
1、立即送往醫院救治或進行監護;
2、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應注意保護當事人利益);
3、立即通知當事人的家長或監護人;
4、在一定時間里由當事人親近和信任的同學、朋友、親屬和老師陪伴,保證其身心安全,穩定和疏導其情緒;
5、學校心理輔導員對當事人進行心理干預;
6、對當事人所在班級的同學進行情緒處理和心理疏導,以幫助當事人獲得支持性的環境;
7、加強對當事人危機后的安全保護和心理平復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發生,幫助其健康成長。
(二)對其他心理異常問題的應急或干預。
1、如發現學生出現比較突出的心理問題,班主任應及時向政教處報告;
2、由學校心理輔導人員對當事人進行診斷咨詢,做出初步判斷,提出處理辦法;各班班主任和班干部,應積極配合心理輔導人員的意見,幫助解決學生的心理問題;
3、對于超出心理輔導人員能力和專業的學生,應及時轉介到相關醫療機構;
4、經專業醫療機構診斷學生存在心理問題并需要治療時,班主任應立即通知當事人的家長或監護人,按照各校學生學籍管理的有關條例處理;如果在治療期間需要陪讀的學生,學生家長應陪讀,并與學校簽訂責任書;
5、因精神問題需要休學的學生,學校要與其家長或監護人簽訂相關協議;
6、因精神問題治愈而復學的學生,要出示當地專業醫療機構的治療證明,并到指定的專業醫療機構復診,經學校簽字同意后,辦理復學手續;
7、對康復期間的學生學校應主動積極地提供心理咨詢,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發生;
8、班主任應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定期保持溝通;
9、對該學生所在班級的同學進行朋輩咨詢,以幫助當事人健康發展。
第二篇: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校
園
心
理
危
機
干
預
應
急
預
案
單位名稱:東莞市大嶺山星塘學校
建檔日期:2008年春
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 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 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 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 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 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 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對象
(一)心理危機是指學生運用通常方式不能應對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時,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學生盡快恢復心理平衡,安全度過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由分管學生工作的學校領導負總責,政教處主要領導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班主任及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聯動配合。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 干預的對象。
三、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老師、校醫、校保安 人員、司機、心理社團成員等。
四、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醫現場處理可能的軀體病患及傷害。
5.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6.司機保證交通。
7.心理社團成員輔助開展工作。
8.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五、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一)問題的發現
?各班要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向班主任反饋情況。對有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變化較大的學生,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應給予及時的心理指導,并做好咨詢記錄,對問題嚴重的學生實行轉介。
?(二)訊息報告?
?學生發現危機情況,周圍同學應立即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學校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主管領導視危機嚴重程度酌情向學校領導及時匯報。
?(三)即時監護
?學校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
?在實施監護的同時,學校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傳真、電話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在緊急情況下,可采取直接送至專業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對沒有監護能力或不配合學校的家長,學校應對學生強制采取治療措施或派人將學生遣送回家,并視情況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五)進行阻控
?對于有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有關部門應及時阻斷。
???
(六)實施治療
?需住院治療的,必須將學生送至專業衛生機構治療;
?對可以在校堅持學習但需輔以藥物治療的學生,政教處應與其家長商定監護措施;
?對不能堅持在校學習的,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家長監護并離校治療。
?(七)應急救助
?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他人傾向時,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應先撥打110、120等緊急電話求助。
?(八)事故處理
?當學生自傷或傷害他人事故發生后,政教處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保衛科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并對學生進行安全監護;校醫室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負責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九)成因分析
?事故處理結束后,心理咨詢指導中心負責事件的成因分析,對事前征兆、事發狀態、事中干預、事后疏導等情況認真梳理,尤其對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強的手段和措施認真總結,以備今后參考。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暢通。參與危機干預的工作人員要做到快速反應,確保信息暢通。
?(二)工作到位。危機發生時,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迅速果斷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協調配合。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的調度下,主動配合,服從指揮。
?(四)記錄備案。在危機處理過程中,相關人員要做好書面文字記錄,必要時做好音像資料的收集,確保資料詳細完整。
?(五)責任追究。對于因違反工作原則、延誤時間、知情不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部門或個人的責任。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 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八、星塘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
組長:黃偉
組員:余國文 劉厚才 楊儀 趙繼龍 王雪
各年級思想品德老師
各班班主任
東莞市大嶺山星塘學校
2008年秋
第三篇: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小學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 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 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 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 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 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 心理危機與心理危機干預
心理危機是指個體運用尋常方式不能應對或處理目前所遇到的內外部應激而陷入極度的焦慮、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狀態。確定對象存在心理危機一般指對象存在具有重大影響的生活事件或剛剛經歷重大突發事件,情緒劇烈波動或認知、軀體、行為方面有較大改變,且用平常解決問題的方法暫時不能應對或無法應對眼前的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對處在心理危機下的個人及與其有密切關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過危機,盡快恢復社會功能。
現實生活中災難、暴力、事故、意外等創傷性事件時有發生。在學校,學生面對學習壓力、親子關系、環境適應、人際關系等諸多問題。因此,心理危機干預迫切而重要。針對高危人群的心理干預能夠防止或減輕創傷后的不良心理反應,避免心理痛苦的長期化和復雜化乃至極端化,促進創傷性事件的適應和心理康復。這不僅是對每一個學生的人文關懷,也是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幸福高州的現實要求。為此,特制定周村小學心理危機干預應急方案,以期盡最大努力幫助師生解決面臨的可能心理困境,促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發展。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目標
處理突發心理危機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傷害;解決心理危機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群體或個體危機消除,恢復常態。
四、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
對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注:
1、情緒低落抑郁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3、存在諸如人際沖突明顯、學業嚴重受挫、軀體疾病、家庭變故,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如孤僻內向、與別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如父母離異、家庭破裂、親子關系惡化等;
8、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9、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五、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老師、校醫、校保安人員、司機、心理咨詢中心負責成員等。
六、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醫現場處理可能的軀體病患及傷害。
5.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6.司機保證交通。
7.心理咨詢中心負責成員輔助開展工作。
8.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八、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一)問題的發現
?各班要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向班主任反饋情況。對有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變化較大的學生,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應給予及時的心理指導,并做好咨詢記錄,對問題嚴重的學生實行轉介。
?(二)訊息報告?
?學生發現危機情況,周圍同學應立即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學校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主管領導視危機嚴重程度酌情向學校領導及時匯報,通知心理老師、校醫、保安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三)即時監護
?學校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
?在實施監護的同時,學校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傳真、電話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在緊急情況下,可采取直接送至專業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對沒有監護能力或不配合學校的家長,學校應對學生強制采取治療措施或派人將學生遣送回家,并視情況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五)進行阻控
?對于有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有關部門應及時阻斷。
(六)實施治療
?需住院治療的,必須將學生送至專業衛生機構治療;
?對可以在校堅持學習但需輔以藥物治療的學生,政教處應與其家長商定監護措施;
?對不能堅持在校學習的,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家長監護并離校治療。
?(七)應急救助
?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他人傾向時,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應先撥打110、120等緊急電話求助。
?(八)事故處理
?當學生自傷或傷害他人事故發生后,政教處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保衛科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并對學生進行安全監護;校醫室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心理咨詢室負責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九)成因分析
?事故處理結束后,心理咨詢室負責事件的成因分析,對事前征兆、事發狀態、事中干預、事后疏導等情況認真梳理,尤其對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強的手段和措施認真總結,以備今后參考。
九、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第四篇: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小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郜溝小學
一、 心理危機與心理危機干預
心理危機是指個體運用尋常方式不能應對或處理目前所遇到的內外部應激而陷入極度的焦慮、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狀態。確定對象存在心理危機一般指對象存在具有重大影響的生活事件或剛剛經歷重大突發事件,情緒劇烈波動或認知、軀體、行為方面有較大改變,且用平常解決問題的方法暫時不能應對或無法應對眼前的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對處在心理危機下的個人及與其有密切關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過危機,盡快恢復社會功能。
現實生活中災難、暴力、事故、意外等創傷性事件時有發生。在學校,學生面對學習壓力、親子關系、環境適應、人際關系等諸多問題。因此,心理危機干預迫切而重要。針對高危人群的心理干預能夠防止或減輕創傷后的不良心理反應,避免心理痛苦的長期化和復雜化乃至極端化,促進創傷性事件的適應和心理康復。這不僅是對每一個學生的人文關懷,也是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幸福高州的現實要求。為此,特制定周村小學心理危機干預應急方案,以期盡最大努力幫助師生解決面臨的可能心理困境,促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發展。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目標:
處理突發心理危機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傷害;解決心理危機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群體或個體危機消除,恢復常態。
三、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
對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注:
1、情緒低落抑郁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3、存在諸如人際沖突明顯、學業嚴重受挫、軀體疾病、家庭變故,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如孤僻內向、與別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如父母離異、家庭破裂、親子關系惡化等;
8、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9、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校長、班主任 心理咨詢教師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校長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現場處理可能的軀體病患及傷害。
3、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老師、校醫、保安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郜溝小學
2016.02
第五篇: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小學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小學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 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她人等嚴重事件,而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經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 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經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 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經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經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 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經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 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 心理危機與心理危機干預
心理危機是指個體運用尋常方式不能應對或處理當前所遇到的內外部應激而陷入極度的焦慮、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狀態。確定對象存在心理危機一般指對象存在具有重大影響的生活事件或剛剛經歷重大突發事件,情緒劇烈波動或認知、軀體、行為方面有較大改變,且用平常解決問題的方法暫時不能應對或無法應對眼前的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對處在心理危機下的個人及與其有密切關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過危機,盡快恢復社會功能。
現實生活中災難、暴力、事故、意外等創傷性事件時有發生。在學校,學生面對學習壓力、親子關系、環境適應、人際關系等諸多問題。因此,心理危機干預迫切而重要。針對高危人群的心理干預能夠防止或減輕創傷后的不良心理反應,避免心理痛苦的長期化和復雜化乃至極端化,促進創傷性事件的適應和心理康復。這不但是對每一個學生的人文關懷,也是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幸福高州的現實要求。為此,特制定周村小學心理危機干預應急方案,以期盡最大努力幫助師生解決面臨的可能心理困境,促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發展。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目標
處理突發心理危機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傷害;解決心理危機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群體或個體危機消除,恢復常態。
四、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
對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注:
1、情緒低落抑郁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3、存在諸如人際沖突明顯、學業嚴重受挫、軀體疾病、家庭變故,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如孤僻內向、與別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如父母離異、家庭破裂、親子關系惡化等;
8、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9、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她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五、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老師、校醫、校保安人員、司機、心理咨詢中心負責成員等。
六、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醫現場處理可能的軀體病患及傷害。
5.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6.司機保證交通。
7.心理咨詢中心負責成員輔助開展工作。
8.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八、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一)問題的發現
?各班要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向班主任反饋情況。對有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變化較大的學生,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應給予及時的心理指導,并做好咨詢記錄,對問題嚴重的學生實行轉介。
?(二)訊息報告?
?學生發現危機情況,周圍同學應立即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學校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主管領導視危機嚴重程度酌情向學校領導及時匯報,通知心理老師、校醫、保安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三)即時監護
?學校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
?在實施監護的同時,學校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傳真、電話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在緊急情況下,可采取直接送至專業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對沒有監護能力或不配合學校的家長,學校應對學生強制采取治療措施或派人將學生遣送回家,并視情況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五)進行阻控
?對于有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它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有關部門應及時阻斷。
(六)實施治療
?需住院治療的,必須將學生送至專業衛生機構治療;
?對能夠在校堅持學習但需輔以藥物治療的學生,政教處應與其家長商定監護措施;
?對不能堅持在校學習的,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家長監護并離校治療。
?(七)應急救助
?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她人傾向時,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應先撥打110、120等緊急電話求助。
?(八)事故處理
?當學生自傷或傷害她人事故發生后,政教處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保衛科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并對學生進行安全監護;校醫室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心理咨詢室負責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九)成因分析
?事故處理結束后,心理咨詢室負責事件的成因分析,對事前征兆、事發狀態、事中干預、事后疏導等情況認真梳理,特別對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強的手段和措施認真總結,以備今后參考。
九、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第六篇: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校
園
心
理
危
機
干
預
應
急
預
案
單位名稱:東莞市大嶺山星塘學校
建檔日期: 春
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 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她人等嚴重事件,而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 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經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 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經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 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經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經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 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經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 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對象
(一)心理危機是指學生運用一般方式不能應對當前所遇到的情形時,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正確方法幫助學生盡快恢復心理平衡,安全度過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由分管學生工作的學校領導負總責,政教處主要領導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班主任及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聯動配合。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經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它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特別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 干預的對象。
三、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老師、校醫、校保安 人員、司機、心理社團成員等。
四、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醫現場處理可能的軀體病患及傷害。
5.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6.司機保證交通。
7.心理社團成員輔助開展工作。
8.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五、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一)問題的發現
?各班要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向班主任反饋情況。對有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變化較大的學生,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應給予及時的心理指導,并做好咨詢記錄,對問題嚴重的學生實行轉介。
?(二)訊息報告?
?學生發現危機情況,周圍同學應立即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學校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主管領導視危機嚴重程度酌情向學校領導及時匯報。
?(三)即時監護
?學校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
?在實施監護的同時,學校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傳真、電話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在緊急情況下,可采取直接送至專業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對沒有監護能力或不配合學校的家長,學校應對學生強制采取治療措施或派人將學生遣送回家,并視情況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五)進行阻控
?對于有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它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有關部門應及時阻斷。
???
(六)實施治療
?需住院治療的,必須將學生送至專業衛生機構治療;
?對能夠在校堅持學習但需輔以藥物治療的學生,政教處應與其家長商定監護措施;
?對不能堅持在校學習的,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家長監護并離校治療。
?(七)應急救助
?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她人傾向時,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應先撥打110、120等緊急電話求助。
?(八)事故處理
?當學生自傷或傷害她人事故發生后,政教處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保衛科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并對學生進行安全監護;校醫室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負責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九)成因分析
?事故處理結束后,心理咨詢指導中心負責事件的成因分析,對事前征兆、事發狀態、事中干預、事后疏導等情況認真梳理,特別對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強的手段和措施認真總結,以備今后參考。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暢通。參與危機干預的工作人員要做到快速反應,確保信息暢通。
?(二)工作到位。危機發生時,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迅速果斷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協調配合。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的調度下,主動配合,服從指揮。
?(四)記錄備案。在危機處理過程中,相關人員要做好書面文字記錄,必要時做好音像資料的收集,確保資料詳細完整。
?(五)責任追究。對于因違反工作原則、延誤時間、知情不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部門或個人的責任。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 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