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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級財務管理9篇

                  時間:2020-03-27 鄉鎮農村 點擊:

                  財務管理是在一定的總體目標下,對資產取得投資、資金融通融資、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營運資金和利潤分配的管理。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村級財務管理的文章9篇 ,歡迎品鑒!

                  村級財務管理篇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辦),財政廳(局),民政廳(局),審計廳(局):

                    村級財務管理是管好用好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依法保障農民集體收益分配權的重要基礎和保障。近年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健全制度,強化措施,村級財務管理不斷得到完善和加強,確保了農村集體資金與資產的安全,切實維護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但是,一些地方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仍然比較薄弱,財務混亂依然是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有的地方會計賬目不清、財務公開流于形式,有的地方審計監督缺失等。為切實解決這些問題,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做好村級會計工作

                    (一)強化村級會計基礎工作。村級組織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開設銀行賬戶、統一憑證賬簿、規范財務流程,并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全面核算反映經濟活動和社區管理的財務收支、結算、分配等會計事項。村級組織只可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除土地補償費專門賬戶外,一般不準開設其他專用或臨時賬戶。對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民委員會分開單獨記賬核算的,可根據情況分別開設基本賬戶。要在縣級(或以上)范圍內統一制定會計憑證、票據和賬簿,統一建立財務操作流程。有條件的地方,要抓緊構建農村財務管理信息化服務平臺。

                    (二)規范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實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必須尊重農民群眾意愿和民主權利,必須保持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確保財務審批權以及經濟活動監督權由村級組織行使。代理機構要切實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明確崗位職責,嚴格操作流程,強化內部監控,落實責任追究。要以村級組織為獨立會計核算主體,分設銀行賬戶;要加強檔案管理,以村級組織為單位,單獨整理、歸類造冊、妥善保存。要探索創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級組織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獨立自主能力。

                    二、完善村級財務民主監督機制

                    (一)落實村級民主理財。村務監督委員會或其他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村級財務的民主監督,充分發揮民主理財的作用,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村級組織發生各項財務活動、制定各項財務計劃以及重大財務事項決策都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實行民主理財。民主理財人員要按照規定程序產生,具備財會、管理知識,并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變更和撤換。民主理財人員應根據業務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開展民主理財活動,對重要財務事項要隨時發生隨時理財。

                    (二)完善村級財務公開。村級組織的財務計劃、各項收支、各項資產資源以及債權債務和收益分配等內容要全面公開;土地征用補償費、直接補貼給農民的“四補貼”資金等要逐項逐筆公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農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等撥付到村使用的財政資金要全程公開。村級組織要定期在固定設置的公開欄進行財務公開,也可通過電視、網絡、電子觸摸屏等形式進行公開。要探索建立財務公開定期抽查制度,及時糾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漏洞。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公開難、監督難等問題,不斷研究探索切實可行的公開方式。

                    (三)規范村級民主評議。與村級財務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包括財務主管、村會計(含報賬員,以下統稱村級財會人員)、民主理財負責人等,都應當接受集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對其履職情況的民主評議。民主評議由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村務監督機構主持,每年至少一次。民主評議要按照規定程序開展,民主評議的結果要嚴肅運用。

                    三、加強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

                    (一)加強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負責對農村集體財務、村干部經濟責任等進行審計監督;國家審計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地方黨委、政府的要求,對取得財政資金的有關鄉村和項目接受、運用財政資金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以及對有關村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縣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內設專門的審計科室,組織對村級財務會計工作開展審計。各省級農業部門要盡快制定統一標準的農村審計文書,切實規范農村審計程序。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根據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審計工作的重點,在做好日常財務收支、預決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審計的基礎上,開展對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集體資產和資源、農民負擔、村級債權債務等專項審計,對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涉農財政資金進行重點審計。

                    (二)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力度。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依法依規進行審計監督,其做出的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必須執行。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要責成責任人如數退賠;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及村干部違規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對于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農業部門要聯合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研究建立審計查處事項的問題移交、定期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審計結論一經核實要立即移交,確保審計處理結果的落實。

                    (三)加強審計隊伍建設。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指定具體人員并明確工作職責。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業務上受國家審計機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要為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條件。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人員的培訓、資質認定、招錄和解聘工作,由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做出規定并組織實施,審計證由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核發。

                    四、穩定和加強農村財會隊伍建設

                    (一)全面加強村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穩定的專業財會隊伍是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基礎和保障。要確保村級財會人員具備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經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崗,如無違反財經法紀行為應盡量保持穩定,不宜隨村干部換屆選舉而變動。實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的地方,村級財會人員必須在代理中心登記備案以接受監督和考核。村級財會人員應享有穩定的補貼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參照享受財政補貼的村干部標準確定。

                    (二)切實加強鄉鎮從事村級財會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已實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的鄉鎮,要尊重歷史和現實,保持現有工作格局不變。具體工作人員必須掌握財會專業知識,熟悉財經法紀,具備從事財會工作的素質和能力,并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持證上崗。未實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的村,要加大對其財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確保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三)繼續加大對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財會人員定期培訓和繼續教育機制,組織做好對村級財會人員、鄉鎮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和民主理財人員等(統稱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要切實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記備案、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

                    五、強化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業部門要切實履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職責,按照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總體布局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要求,積極爭取紀檢、監察、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動和強化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縣鄉兩級是關鍵,要明確縣鄉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落實領導責任制,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將村級財務管理情況作為基層干部政績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加大宣傳檢查力度。各地要積極總結村級財務管理方面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及時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報道,并適當給予表彰和獎勵。各級農業、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明確提出整改意見;建立健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因指導不力、管理不嚴、處置不當引發的較大規模群體性事件,追究相關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村級財務管理篇2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村級財務管理篇3

                    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資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凡村集體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在五天內上交鄉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儲存,嚴禁坐收坐支。

                    ㈡、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

                    (1)、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各種行政招待費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同意后支用,并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的規范制度。招待費用必須注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民理財代表審核簽名同意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負責人審批;301-500元以內的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批;502-1000元的,由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聯系片的副鄉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報鄉長審批。

                    (2)、不得報支村干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以及參加各類培訓的費用(上級確定的'人員培訓補貼外)。

                    (3)、征兵費用及優撫對象的慰問金實行限額控制使用,所有應征青年體檢期間誤工補貼不得超過50元/天,如無對象的送行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鄉返還的征兵補貼,即每人1000元。優撫對象的慰問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一般每人補貼不超過100元。

                    (4)、村集體報支的計劃生育費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婦檢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本市內食宿補貼不得超過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車船費憑正式的原始票據按實報支,但必須有鄉計生辦證明,方可入賬。

                    (5)、村干部養老保險,在村集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農經站審核,鄉組織審核后方可參保。

                    ㈢、備用金管理

                    村結報員領取的備用金嚴格控制在2000元以內,超過交存鄉鄉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領取,嚴禁白條抵庫。

                    二.費用支出審核、審批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經濟業務支出,實行多人審核,一支筆審核,所有支出必須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監督委審核同意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后,再進行審批。審批權限(不含招待費)500元以內村負責人審批;501-1000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后,由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批;2000元以上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后,報鄉長審批。

                  村級財務管理篇4

                    同志們:
                    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全縣村級“三資”委托管理工作動員會。剛才,我們已經組織大家學習了惠黨辦發[2012]46號《關于印發<縣村級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委托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縣農業局、縣財政局分別從業務的角度向大家介紹了開展這項工作的具體作法。這次會議的目的就是要清醒地知道:“三資”委托管理工作就是要通過健全制度、強化監督、加強服務、逐步形成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監管到位的管理體制,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從源頭上鏟除“以資謀私”的土壤和條件。為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下面我就開展好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清理工作講四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村級“三資”委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農村工作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做好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是做好農村工作的關鍵。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一定要深刻理解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此項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一)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的客觀需要。農村穩定是國家穩定的基礎。當前,農村出現一些不穩定因素的重要原因,就是集體財務管理不規范、集體資金分配不公、集體資源流失嚴重、村務公開不到位以及組干部以權謀私等原因造成的。推行農村集體“三資”委托管理,就是使過去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由原來的“暗箱操作”變為“陽光管理”,從“制度約束”變為“程序民主”,充分發揮基層政府的監管職責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杜絕“以資謀私”的違法違紀行為,達到既亮了村集體的“家底”,又明了群眾的“心底”的目的,從而有利于從源頭化解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
                    (二)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是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農民群眾十分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也是農村基層干部違紀違法的多發領域。抓住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就抓住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從近幾年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查辦的情況看,村組干部出問題、犯錯誤,甚至違法犯罪,絕大部都與經手和管理、處置集體“三資”有關。有的村干部不能認真執行村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在“三資”管理使用上優親厚友,造成群眾的不滿;個別村干部不能自覺遵守有關紀律規定,以權謀私、獨斷專行,集體資金被無償占用或低價承包、租賃、處置,有的集體資金被貪污、私分、挪用、揮霍浪費等等。這些情況,損害了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嚴重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推行農村“三資”委托管理服務,就是要從源頭上摘除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從根本上減少和避免村干部犯錯誤的機會,保護基層黨員和干部。
                    (三)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是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核心基礎。從當前我縣村(居)委會社會經濟發展的情況看,絕大多數集體經濟都很薄弱,有的還是“空殼”。大多數都沒有集體資金積累,只有為數不多的集體資產和資源,這是村集體經濟的“最后一點本錢”。加強村級公益事業的投入、提高基層群眾的福利保障水平,最終主體還是基層村(居)集體組織。因此,必須通過加強村級“三資”管理,管好用活這“最后的本錢”,盤活村級級資產、資源,實現村級集體“三資”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發展和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為全面改善和提高農村群眾的生活水平,加強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提供經濟基礎。
                    二、深化認識,加強領導,迅速推開
                    (一)深化認識,依法行政。農村集體“三資”委托管理服務,就是對農村集體的資金、資產、資源保持在村集體三資核算單位、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監督權和債權債務不變的前提下,各行政村(居)委會委托鄉鎮“三資”管理中心代為監督和管理“三資”的工作。
                    為什么要進行委托管理或者委托代理,主要是涉及到位法律規定的問題。1998年11月公布施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第五條規定:“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按照法律規定,村級“三資”的管理權是屬于村居組織的,但是鑒于目前各村級組織在管理和處置“三資”過程中出現的村干部以友謀私、優親厚友、村務不公開、重大事項不經過村民大會討論以至引發群眾不滿的上訪等等問題的實際,有必要成立一個中介性質的機構。通過村(居)委會的委托,代為監督、管理村級“三資”事務。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加強農村“三資”委托管理工作,各行政村是基礎,各鄉鎮是主導。因此,各鄉鎮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三資”委托管理服務工作方案,迅速召開會議部署落實,要細化目標,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形成推進工作的整體合力,認真抓好落實。
                    (三)消除誤區,提高效益。為切實搞好這項工作,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克服以下幾種不正確的思想認識。一是認為這項工作是務虛的,是搞形式的,因而一開始在指導思想上就定位低,存在應付行為,工作不深入;二是認為這項工作只是紀檢監察業務內的事情,沒有擺上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進行安排,在人員配備和精力投入上不重視;三是認為農村“三資”管理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在工作上有畏難情緒,推諉扯皮,推進緩慢;四是工作上有怕觸及矛盾的顧慮,不能把它當作解決農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從源頭上治理信訪問題的有效途徑,工作措施乏力。
                    希望各鄉鎮黨委、政府要把推行農村“三資”委托管理服務工作當作構建基層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舉措、當作從源頭上治理信訪問題的基礎性工作,徹底解決思想認識問題,認真扎實地抓好落實,抓出實踐成效。
                    三、精心組織,穩步推進,按時完成
                    推行“三資”委托管理服務是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的一次深刻變革,是一項工作創新。多數基層干部群眾對其缺乏了解和認識,一些村干部可能還會有抵觸情緒,認為我們是奪其權力。所以我們的工作任務非常繁重,希望各鄉鎮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消除村組干部的認識誤區,認真制定方案,嚴格按照時間要求,扎實推進工作。
                    (一)宣傳要深入。要通過召開動員會、培訓班、懸掛標語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推行“三資”管理服務的重要意義,使基層干部群眾認識到實行“三資”委托管理服務是中央及省、州的決定,是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發展壯大基層經濟實力的重要舉措。要通過深入宣傳,提高基層干部工作積極性,調動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推動委托管理服務工作順利開展。
                    (二)保障要到位。各鄉鎮要成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落實職責分工;鄉鎮要成立村級“三資”委托管理服務中心,充實調配人員,確定辦公地點,配備辦公設施,安排一定經費,為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充分保障。
                    (三)清查要全面。清查工作要在鄉鎮黨委的領導下,由各鄉鎮人民政府指導村委會(居委會)具體實施,鄉鎮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要按照職能職責切實加強監督工作。要對集體資金、資產、資源進行全面、詳細、徹底的清查,真正摸清家底。清查中要堅持“三資”六權不變的原則,不得在清查過程中處置資產、資源,確保農村“三資”的完整性。
                    (四)公示要認真。群眾對“三資”家底非常關心,清查的結果要及時進行公示。要嚴格公示時間,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對群眾有異議的要積極進行調查處理,使清查結果真實完整,群眾認可。
                    (五)移交要徹底。清查結果經公示群眾認可后,村(居)委會要向鄉鎮“三資”委托管理服務中心移交資產、資源檔案賬冊和賬面余額。嚴禁公款私存和設立“小金庫”。中心要建立按村(居)委會的“三資”管理臺賬,保證臺賬與實際情況相符,實行科學動態管理。
                    (六)建立健全制度。各鄉鎮“三資”委托管理服務中心盡快建立健全“三資”委托管理服務的工作機制。在加強村級資金管理上,重點是健全完善現有的“村財鄉代管”機制,防范資金風險;在加強村級“三資”的管理上,重點是制定出臺相應的承包、租賃、處置等管理機制,規范處置程序和權限。確保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有序、安全有效和保值增值。
                    四、認真督查,明確責任,確保效果
                    推行農村“三資”委托管理服務是我縣下半年的一項重點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鄉鎮黨委要切實加強領導,狠抓工作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協調,組織審計、財政、農村工作、國土、林業、水利等部門抓好督查,加大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嚴肅查處虛報、瞞報、私分“三資”處置和收益行為,嚴肅查處工作中發現的其它違法違紀行為。對不負責任、工作落實不力的干部要嚴格責任追究,以確保全縣農村“三資”委托管理服務工作規范開展、扎實推進。
                    同志們,推行農村集體“三資”委托管理服務工作,群眾關注度高、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希望大家按照這次會議部署,結合各地實際,積極創新,積極探索,認真做好農村“三資”委托管理服務工作,為深化推進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促進農村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村級財務管理篇5

                    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農業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民政廳

                    關于加強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監督管理的意見

                    浙農經發〔2014〕9號

                    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農業局(農辦)、財政局、民政局:

                    為加強村級集體資產管理,減輕村級組織負擔,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和《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中辦發〔2011〕21號)、省委“六個嚴禁”、“28條辦法”要求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意見》(浙政辦發〔2011〕135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加強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監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村級非生產性開支主要包括用于村級組織和村干部(指村黨組織、村委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管委會成員,下同)的報酬補貼、辦公和會務費、交通差旅費、招待費、外出學習考察、報刊訂閱以及捐助贊助等各項費用支出。近年來,我省各地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建立健全村級組織的同時,不斷加強集體“三資”管理,完善規章制度,著力控制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取得較好的工作成效。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和資產規模不斷擴大,村級非生產性開支逐漸增加,監管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村級招待費居高不下問題比較嚴重,管理費用控制不嚴、村干部違規外出考察、違規發放補貼等現象時有發生,損害了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利益,已經成為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影響集體經濟發展壯大與農村社會和諧。加強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監督管理,是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減輕農民負擔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增強基層組織戰斗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視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監督管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

                    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管理要全面納入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系,把握以下原則:

                    (一)管理規范、公開透明原則。嚴格按照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規范化建設要求,認真執行財務聯簽聯審和收支逐筆逐項公開、三年輪回審計等制度,推進村級財務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全面接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監督,切實做到民主理財、陽光操作。

                    (二)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原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應按照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要求,將各項收入、支出入賬核算,以收定支,強化預算執行。

                    (三)厲行節約、因地制宜原則。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實行“定性、分類、限額”管理,根據當地實際和集體經濟發展水平,合理確定標準,精細使用、從嚴控制。

                    三、主要內容

                    (一)規范村干部報酬補貼。按照中央和省有關規定落實村干部的報酬和誤工等補貼,村干部工作報酬與工作績效、日常管理任務掛鉤。各地要根據行政村規模大小、集體經濟發展狀況、工作職責和實績等制訂相應標準。村級財會人員應享有穩定的補貼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參照享受財政補貼的村干部標準和工作量大小確定。嚴禁違反規定巧立名目發放各類補貼、津貼、獎金,嚴禁在專項資金中列支或負債發放村干部補貼。嚴禁用集體資金為村干部配備移動電話,嚴格控制通訊費支出。

                    (二)規范辦公會務費支出。村級組織應本著必需、節儉原則購置村級辦公用品、布置辦公場所、安排工作經費。不得用集體資金購買賀年卡、掛歷、年歷等物品和登播祝賀性、拜年性廣告。村級會議一般不安排用餐,確需用餐的,嚴格執行工作餐制度和用餐標準,不得列支煙、酒費用,不得發放會議紀念品,報賬時附會議簽到單和會議通知。各級、各部門在村召開的現場會、推進會、觀摩會等產生的費用由會議主辦單位承擔。節儉安排村級文化娛樂活動,嚴禁以集體資金支付高消費演出和活動。各地應按照財力和村所承擔工作任務實際核定村級辦公用品購置費、黨建經費等維持村級組織正常運轉所需開支,確定村級組織的會議和活動經費額度以及村級會議用餐標準。

                    (三)規范管理交通差旅費。村干部因公外出(村干部在本鄉鎮、街道開會辦事除外)所發生交通、餐飲、住宿等開支,由各地根據中央和省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差旅費標準并嚴格執行,不得另外報銷餐費。除突發性事件、突擊性任務等特殊情況外,村級組織不得租用車輛。

                    (四)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村級行政性公務一律實行“零招待”。各級部門黨政機關及所屬單位到村開展公務活動、村與村之間工作聯系及村與上級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聯系、招投標事務等村級公務不得開支招待費用。嚴禁用村集體資金宴請招待到村開展公務活動的機關工作人員,確需在當地用餐的,由用餐人自理費用;嚴禁用村集體資金購買禮卡、土特產、香煙及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用村集體資金到休閑娛樂場所消費;嚴禁各村之間及村內以任何名義用集體資金相互宴請、贈送禮品及安排其他消費活動。村級公益事務和商務招待費支出實行限額制并嚴格執行,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行政村人口規模和集體經濟收入等情況制訂。招待費支出一事一結,不得簽單、賒賬,原則上不得跨年度列支;報賬相關票據須注明經手人、證明人、招待對象、招待人數及招待事由,按規定在村務公開欄、有線電視“三務”公開欄目等平臺上進行公開。

                    (五)嚴格控制外出學習考察。嚴禁村級組織無實質性內容、無明確考察目的的學習考察;嚴禁借學習考察名義變相旅游;嚴禁外出途中擅自變更路線、延長日程、增加地點;嚴禁與學習考察內容無關的人員參加。確因工作需要組織村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外出學習考察的,須事先召開村班子會議研究,提交社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報鄉鎮(街道)批準后方可實施。學習考察相關費用票據、會議決議,連同鄉鎮(街道)報批手續報鄉鎮(街道)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入賬。上級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考察,憑通知按規定標準報銷費用并入賬。村干部個人參加學歷進修的,費用自理。

                    (六)限額訂閱報刊。實行村級組織公費訂閱報刊費用審核制度和限額制度,嚴格執行《浙

                    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12〕131號)規定的村級組織公費訂閱報刊“限額”標準,并限于訂閱黨報黨刊、農村經濟發展等報刊,杜絕訂閱娛樂性雜志。村級組織要及時制定報刊訂閱預算,填制申報單,經村級組織相關負責人簽字,報鄉鎮(街道)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列支。凡超過限額的,鄉鎮(街道)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中心不得報銷入賬,超額部分由征訂當事人承擔。

                    (七)嚴禁捐助贊助。嚴禁任何部門和組織以會費、捐贈名義向村級組織攤派費用,村級組織不得以捐款、贊助、賀禮費等名義向外捐款。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任務。各市、縣(市、區)要根據本意見,結合實際制定出臺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管理實施細則,確定各類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的報銷條件、報銷方式和報銷標準,將村級非生產性開支規范管理工作列入鄉鎮(街道)考評,將職責履行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工作考核內容,并與村主職干部的績效考核、基本報酬、評先評優掛鉤。鄉鎮(街道)要把握政策界限,加強宣傳引導,注重建章立制,認真做好村干部和村級財會人員等培訓,不斷深化村級非生產性開支規范化管理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為村級非生產性開支規范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具體領導責任。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社長(董事長)為村級集體經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村財務工作負總責;村務(社務)監督委員會負責對村級財務的監督,提出監管意見,禁止違規開支;村級財會人員對財務工作負具體責任,應及時、準確地做好報結賬工作,認真審核票據和業務的真實性,對不規范、不合理的票據應拒絕報銷入帳。各級農業部門要與組織、財政、民政等部門密切協作,共同研究相關政策、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指導協調。組織部門要將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監督管理職責履行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工作考核的內容;農業部門要認真履行“三資”監督管理和農民負擔監管職責;財政部門要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財務制度統一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列支科目,實行動態監察。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要經常性開展控制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工作聯合檢查,深化陽光公開,設立舉報信箱和電話,認真查處舉報線索,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要充分發揮“三資”監管網絡作用,強化監督力度并將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納入農民負擔日常監管內容。深入開展農村集體經濟財務“三年一輪審”工作,發現涉及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問題要及時糾正整改,切實健全監管長效機制。

                    (四)嚴格責任追究。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和問題,要按照《浙江省違反村級財務管理規定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發現的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村級財務管理篇6

                    農村財務問題是影響農村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是我鎮2018年工作的一項極為重要的內容,前期縣審計組也對我鎮在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反饋。剛才王主任也都講了,像坐收坐支現象嚴重、集體資金提取審批手續不健全、重大財務支出未履行民主決策程序、民主理財活動走過場等問題,嚴重制約著鎮、村財務管理水平的提升。下面我再提四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做到在其位、謀其職,切實提高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保持清醒頭腦。充分領會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形成上下齊抓共管的局面。
                    二、要明確工作步驟,狠抓落實,把工作做實、做細。各村要按照全鎮統一的時間安排,逐步部署工作。對于村級財務公開,更要細中求細,要讓群眾看得明白,消除群眾疑慮,贏得群眾認可。
                    三、嚴格村集體收入入賬制度,禁止私設小金庫。村級所有收入資金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納入鎮村級資金代管賬戶統一管理,若不按時納入管理或出現私設賬戶坐收坐支、小金庫等問題的,致使村集體收入為零,出現空殼村現象,一旦查處、絕不姑息,所有后果由村級相關人員自負。
                    四、要樹立典型求實效,加強督導、勤檢查。對各項制度落實的好、執行到位的村,要及時總結先進經驗,加以推廣;對于各項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村,要加以督導、敦促整改,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全面推動我鎮規范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村級財務管理篇7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農村“三資”管理,推進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深化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及已出臺的“三資管理實施細則”,現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涉及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農村發展和社會穩定,歷來是群眾關心、政府重視、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近年來,我鎮在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村級財務管理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但仍然存在財務核算不規范、管理體制不順暢等問題,嚴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和基層政權穩固。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

                    二、切實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及具體操作細則

                    (一)規范村級收入。所有村級資金收入必須納入村級財務核算,并開具正式收款收據。村級資金收入主要包括: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籌資及其他項目資金;村級集體經營收入;土地(林地)、房屋(老學校或村部、門店、廠房或倉庫等)、水面(山塘、水庫)等發包及租賃收入;集體土地征收、征用補償費;上級下撥各項資金;村級接受的資助、捐贈;存款利息等其它收入。

                    村級集體資金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所有下撥的民政資金以及從相關部門爭取的資金,村級必須及時開具專用收款收據并造具清冊,由領款人和經手人履行簽字手續發放。

                    (二)嚴控非生產性支出。村級非生產性支出作為村級財務的重要部分,必須嚴格實行限額、聯審、公開制度,嚴格按照“三資”管理實施細則進行操作。村級設立非生產性開支明細賬,按村(社區)干部報酬、辦公費、交通費、伙食費、會議費、報刊費、培訓費、考察費等項目進行分類并逐項公開。村賬代理中心對非生產性開支的進行嚴格審核,對原始憑證真實、有效、合法性嚴格把關,對手續不齊全、未經審核審批的開支票據堅決不入賬列支。

                    1.村(社區)干部報酬。村(社區)干部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獎金等。具體發放標準見附件一,由村賬代理中心統一造表定期發放。在確定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報酬后,支村兩委成員、專職治調主任、計生專干等按照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標準的70%-90%確定。已核定報酬標準的村(社區)干部,不得再從村(社區)領取誤工工資等其他補貼。嚴禁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各類補貼、獎金。

                    2.辦公費。村級辦公經費主要指必要的辦公用品購置費、水電費、通訊網絡費等維持村級組織正常運轉所必須的開支。村級集體不得為村(社區)干部安裝住宅電話或購置手機,不得將上級配發的電腦或用公款購置電腦挪為私用。

                    3.交通費。正常情況下村(社區)干部到鎮區開會、辦事一律使用個人交通工具。鎮內因突發事件、抗洪救災、大型群眾性活動等所產生的公務費用,據實報銷交通費。鎮外交通費給予定額補助。縣內補助標準:100元/趟,200元/天; 市內補助標準:400元/趟;省內補助標準:600元/趟。

                    4.伙食住宿費。縣、鄉機關干部下村(社區)辦事或檢查工作,原則上不得在村(社區)用餐,確需用餐的,應在村(社區)內自辦伙食或安排到農戶用餐,不進餐館。村(社區)干部到鎮政府開會或辦事,直接到政府食堂就餐,不得報銷餐費;到縣城辦事,伙食及住宿補助標準:30元/餐·人,100元/間房;到市、省辦事,伙食及住宿補助標準:60元/餐·人,200元/間房。單項支出進行了限額,嚴禁超額,否則不予以報銷。

                    嚴格執行“零接待”制度。確因招商引資工作需要而發生接待費用的,應事先向鎮政府申報,按批準標準執行。

                    5.會議費。村級會議不安排香煙、水果,原則上不安排就餐,確需安排用餐,應從嚴控制用餐標準。上級政府部門和鎮政府在各村(社區)召開的現場會、推進會、觀摩會等所產生費用由舉辦單位承擔。村級召開“三.八”婦女節、老年節等會議,如需要發放慰問金或紀念品,應事先制定會議方案報請鎮政府審批,按審批意見執行。黨員參加黨組織活動不得發放工資和補助。

                    6.報刊費。全面執行農村村級組織訂閱報刊費用“限額制”,嚴禁超政府下達訂閱外的任務。優先征訂黨報黨刊,杜絕各類攤派和訂閱娛樂性雜志。

                    7.培訓費。上級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事先必須經過鎮政府批準并按文件規定標準報銷費用。個人參加學歷進修的,一切費用自理,待領取畢業證后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8.考察費。各村(社區)不得組織無實質性內容、無明確目的的學習考察。確因工作需要,組織村(社區)干部(含黨員、組長或村民代表)外出學習考察的,須事先填寫外出學習考察審批表,并經鎮政府批準。

                    村級集體在公務活動中,應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發票,嚴禁白條入賬。村級不得列支捐助款和贊助款;不得列支應酬費;不得列支紅包禮金、香煙和土特產;不得以爭取項目名義設定比例領取費用;不得列支釣魚等休閑娛樂性活動開支。

                    (三)規范票據管理。村級向農戶收取的各種承包款、“一事一議”籌資款以及村級集體各項收入等,必須開具專用收款收據。村級領用的收款收據由村(社區)報帳員保管,實行誰管理誰負責。收款收據一次限領一本,禁止使用外來或自制收款收據;票據用完后,應及時辦理票據繳銷手續。

                    (四)加強現金、銀行存款管理。村級所有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和現金支票,必須由報賬員統一管理,其他人員不得經手和管理。村級集體資金由鎮村賬代理中心代管,并統一設立銀行存款專戶。村級根據需要支付大額款項或領取備用金,按程序由報賬員先填制提取現金審批單,由村級財務主管審批同意后,再到村賬代理中心辦理提現手續,超過10000元的大額提現,必須同時經鎮分管領導審批同意。村賬代理中心、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應對庫存現金進行不定期盤庫,一年不少于四次。備用金控制在5000-10000元之內。嚴禁白條抵庫、坐收坐支、私借挪用。

                    (五)加強債權債務和工程建設管理。建立債權債務臺帳,定期將村級債權債務向全體村民公開。加強清收欠款力度,積極化解債務,杜絕新增債務。任何人無權外借村(社區)集體資金,任何單位不得平調村級集體資金和資產。核銷村級債權,須經村(居)委會提出意見,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后,方可辦理核銷手續。

                    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確定,先進行項目預算,不得舉債搞建設。所有的村級工程建設、采購項目必須按照“三資”管理辦法履行申報手續和招投標程序。嚴禁未經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并經鎮政府批準的工程項目動工。嚴禁非生產性借款和民間高息借款。工程建設、采購項目完工后必須組織驗收,辦理竣工結算,由承建方(供應方)開具稅務發票,方可辦理入賬手續。

                    (六)健全財務審批制度。村級財務實行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審核、村(社區)主任審批制度。財務開支具體審批流程:所有開支發票必須由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并注明用途,報賬員進行業務性審核,村(社區)監委會審核簽字并加蓋審核專用章,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審核、村(社區)主任審批,鎮村賬代理中心復核記帳。財務審批權限具體明確為:2000元以內的開支由村(社區)主任審批;單項列支超過2000元以上必須先研究,再列支審批;2000-5000元的開支由支村兩委成員集體研究后列支審批,5000元以上開支由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后列支;對未經審批或簽字手續不全的各種支出憑證,村級報帳員不得付款,村賬代理中心會計不得入帳。

                    (七)建立財務收支結報制度。規定各村(社區)與鎮村賬代理中心結賬報賬時間,做到按時結賬。具體時間見附表二。

                    三、建立健全村級財務監督機制

                    (一)健全民主理財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簡稱監委會)履行民主理財職責,其成員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人數為3-5名。村級所有收支憑證都必須經村(社區)監委會審核,單筆金額超過2000元的重大財務事項須經村(社區)監委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商定、批準后方可執行;村(社區)監委會有權參與制定本村(社區)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審核財務收支項目,否決不合理開支,監督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每個季度至少理財一次。每年村(社區)監委會要在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上作理財報告,并報鎮人民政府。

                    (二)完善財務公開制度。村級財務公開要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每季公開一次。公開內容包括村集體債權債務、村級財務收支、村(社區)干部報酬、國家財政各項惠農補貼、上級撥款、新農村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等。對于群眾比較關心的征地補償、民政救助資金、籌資籌勞、基本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重要事項要單獨公開。公開的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公開的方式必須在村務公開欄上公布,同時在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上進行公布。

                    (三)強化財務審計監督。村級財務內部審計在縣經管局、鎮政府的指導下,以村務監委會為主體進行,必要時縣審計局和經管局可直接進行審計。堅持一季一審核,一年一審計,村(社區)干部任期屆滿或離任時必須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鎮政府建立村級財務審計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由分管領導組織紀檢、財政所、經管站人員對各村(社區)財務進行一次審核,并在聯席會上通報,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村、難點村”進行重點審計;對村級債務、農民負擔、土地補償費和惠農補貼資金等開展專項審計。

                    四、強化村級財務問責機制和責任追究

                    (一)嚴格責任主體。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村(社區)財務工作負主要責任;村(社區)報賬員對日常財務工作負責;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對村級財務的監督負責;鎮村賬代理中心會計切實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工作。

                    (二)嚴格財務檢查。建立財務檢查機制,由分管領導組織紀檢、財政所、經管站人員每年開展1-2次村級財務檢查,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檢查中存在的違紀違規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非生產性開支標準嚴格落實到位。

                    (三)嚴格責任追究。對未執行本文件規定和《攸縣村(社區)干部廉潔自律十二條規定》的有關責任人,經調查核實和責任認定后,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暫未造成損失的,由鎮黨委、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令有關責任人賠償,并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紀違法的,由紀檢、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村級財務管理篇8

                    同志們:
                    這次會議的主題是,研究部署村級財務管理方面的相關工作。目前,村級財務管理普遍混亂,財經制度成了擺設,存在的問題與漏洞很多,廣大群眾對財務不公開的意見很大,對報賬流程不規范的告狀很多,對違反財政紀律的現象很反感。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顯得極其重要與尤為緊迫。因此,今天將鄉鎮紀委書記、財政所長、經管站長一起叫來開會,目的就是要聯手行動起來,各司其職,痛下決心抓好這件大事要事難事。紀委要定期監督檢查,不能當“好好先生”;
                    財政所要按規矩報賬與做賬,不要圖簡單更不要亂作為,不能僅僅只當“管賬先生”;
                    經管站要加大審計力度,不能將自己視為“看客”而當“甩手掌柜”。年底前后,縣紀委、財政局、經管局搞一次“地毯式”的分組檢查,如果所轄鄉鎮的村級財務問題依然突出、依然屢教不改的,一律嚴肅問責,有多少人處理多少人,絕不手軟。下面,我講四個方面的意見。
                    一、抓好村級財務管理的極端重要性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關系到千家萬戶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村級財務不是小事,是一件實實在在的大事。
                    一是村級財務管理事關社會穩定與基層政權鞏固。當前,我們有的村(居委會)干部認為自己是“地頭蛇”,無視財經紀律與規章制度,無視監督和約束,對集體資金胡支亂花,甚至貪污挪用;
                    有的基層干部對集體資產隨意處置,甚至侵占侵吞;
                    有的村務不公開,財務不透明,搞“家天下”等等,引發經常性信訪和上訪,引起群眾強烈不滿,加劇黨群干群矛盾,嚴重影響農村和諧穩定,動搖農民群眾對基層政權的信任與信心。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已成為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之一,目前老百姓告狀,大部分涉及村級財務問題。老百姓需要公平公開,古話說“不患貧而患不均”。因此,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是廣大農民群眾的迫切要求,也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需要。
                    二是村級財務管理事關財經紀律的嚴肅性。近年來,隨著黨和國家對“三農”工作的重視,各級出臺了一系列扶貧幫困、強農惠民政策,進一步加大了支農資金投入力度。為確保各項惠民資金專款專用,也都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辦法,但在基層貫徹落實過程中,不少政策被打了“折扣”,執行“走樣變形”,很多地方都沒有按制度與規矩辦事。2012年,縣委、縣政府為加強村集體資金管理,專門出臺了《中方縣村集體資金管理辦法(暫行)》(中方辦[2012]77號),這是一項制度,更是鐵的紀律,我們必須不折不扣執行。但從縣經管局對22個鄉鎮抽查審計的結果和近三年縣紀委查處的案件來看,很多鄉鎮根本就沒有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執行,財務管理一團糟,白條報賬、擴大開支范圍等問題屢禁不止,“村賬鄉代理”責任履行不到位,個別鄉鎮與部門擠占挪用、截留滯留專項資金現象比較嚴重,虛列支出套取資金以及民生、惠農資金落實不到位等違紀違規問題時有發生,真不知道個別財政所長是怎么當的?其實是很簡單的一件事,依葫蘆畫瓢就可以了,這不是復雜的“技術活”,按程序與規定報帳、做帳真的有這么難嗎?按照村帳鄉代理報賬流程圖去辦理,一目了然,一清二楚,我看這純粹是工作責任心的問題。
                    三是村級財務管理事關勤政廉政。《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對違反廉潔自律、貪污賄賂、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要嚴肅查處。加強村級財務管理,防止基層腐敗,就顯得尤為重要。可以說,農村財務管理狀況是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晴雨表”,抓好農村財務管理,就等于抓住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但在實際管理中,有的財政所長脫離農村實際與農民生活的現實,僵硬、死板地執行財政政策,圖簡單,凡事要正式票據是對的,但票據的真相與真實支出在哪里?一張發票“管”一個季度乃至半年的支出,怎么清帳?怎么監督?一張票一網打盡的結果是,財政所長完成了任務,遵守了紀律,實際上是掩蓋了很多東西與真相,實質是偷懶與躲避,是脫離實際、工作不負責任的官僚主義表現。黨風廉政建設無小事,我們都不是“局外人”,千萬不要以為我們所管理的村集體沒有多少錢,犯不了大錯誤,有這種思想的人,早晚要出事。
                    二、當前我縣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一是專項資金管理不善,使用不當。目前,村級專項資金主要包括“一事一議”資金、通過各種途徑爭取來的專項資金,部分村(居)委會存在挪用的現象,一部分爭取來的資金挪用作了非生產性開支;
                    個別鄉鎮、部門擠占挪用、截留滯留專項資金現象比較嚴重,搭車收費、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虛列支出套取資金以及民生、惠農資金落實不到位等違紀違規問題屢禁不止,與民爭利,什么錢都敢用,什么假都敢造,什么事都敢辦。從紀委近期查處的案件看,一些鄉鎮的村級財務管理相當混亂,個別財政所長存在嚴重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我們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認真整改,如果聽之任之,遲早會害了不少干部。二是財務報賬不規范、不及時。一些財務人員不懂財務知識,業務素質較低,有的票據沒有經村監督委員會的審核簽字或蓋章,有的沒有證明人甚至沒有經辦人,也報了帳與做了帳;
                    有的村級財務手續辦理不及時,長時間不交賬不結賬,財務無專人管理,經費開支無專人審批,多人收錢、用錢的現象普遍存在,形成誰拿錢誰用錢的混亂局面;
                    有的白條“滿天飛”,特別是招待費和工程款未開據稅務發票,而以收據或代辦條直接支付。三是坐收坐支。有些村現金收入未及時解入銀行專戶,而是直接用于支付;
                    有些工程款支出無結算清單、無明細。如銅鼎鎮青市村7.3萬元村本級收入未入賬。
                    2、財務支出無計劃。由于村官交替和素質不高等原因,逐漸形成一種自己在任時有錢花就行的思想,先是想方設法籌集資金,后是隨意支出,想花就花,從不考慮支出能否收益,甚至從不考慮支出的必要性。通常是有錢就花,沒錢再去想辦法,沒有長遠的財務收支計劃。有的村干部只顧自己享受,揮霍公款吃喝玩樂,如牌樓鎮陽合垅村僅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間列支的招待費就達6.08萬元;
                    有的以外出考察為由游山玩水,如中方鎮中方村2012年7月列支“學習考察費”兩筆,費用高達14.8萬多元,等等。大家想想,如此無計劃的開支,老百姓意見怎能不大?
                    3、村務公開不透明。主要表現在:內容上,部分村公開內容缺乏針對性,只公開一些不痛不癢的內容,而那些真正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想看到的事項、關注的熱點問題得不到公開。如村每年的收入來源、村級經費、基本建設開支情況等都沒有詳細公開,讓群眾看不出來龍去脈,如同“霧里看花”;
                    程序上,有的村隨意性較大,村務公開、民主決策的程序不到位,由村干部唱“獨腳戲”,搞“暗箱操作”,民主理財、議事、村民代表組織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形式上,過于單一,除公開欄外,其他公開形式如村民代表會議、黨員大會等運用較少,致使公開影響面不大;
                    時間上,部分村公開的時間不能做到及時、定期,有的今天剛公開,第二天就沒有了。
                    4、村務監督流于形式。相當一部分村的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由村干部指定,監督小組沒有真正按照財務管理規定履行職責,形同虛設。廣大村民作為村務公開監督的主體,參與度不廣,即使有群眾提出不同意見,也往往是束之高閣,既不釋疑答惑,也不立即解決或采納。這些問題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影響著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進程。
                    5、處罰懲處力度不夠。近年來,我縣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檢查和審計,也查出了一些問題,有的問題還很嚴重。但在處理問題過程中,由于對一些違紀違規線索移送不及時,處罰打擊力度不夠,整改措施不力,落實責任流于形式,導致這些問題禁而不止,屢禁屢犯。
                    三、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抓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
                    正因為村級財務管理是一件大事要事難事,所以專門召集大家開這個會,進行專題安排部署。請大家按照《中方縣村集體資金管理辦法(暫行)》(中方辦[2012]77號)和《中方縣鄉鎮財政管理辦法》(中政辦發[2014]18號)的要求,切實抓好這項工作。
                    1、強化村級財務管理的監督工作。切實抓好村級財務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執行農村財務的各項規章制度。鄉鎮紀委與經管站要忠實履行職能,監督、審計、問責一定要到位,不能玩“貓和老鼠的游戲”。針對本地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各鄉鎮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確保財務管理公開化、制度化、規范化。
                    2、加強村級財務日常管理工作。對于村級財務存在的諸多問題,我們要正確面對、深刻反思、認真檢討,切實增強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財政部門一定要嚴格收支兩條線,嚴格報帳程序,嚴格按規定用途撥付,最大限度減少不合理開支。要嚴把收入票據關,做到上級撥入各項專項資金由財政所審核后轉入代管專戶,其它收入一律使用財政所提供的正式收據,所收資金及時繳存代管專戶。財務公開要民主和透明,應全面、及時、完整地公開,涉及到收支情況的要細化,公開真的,真的公開。要把土地征用補償、上級下撥專項資金、集體資產承包、公務支出等群眾關注的問題作為公開的重點,切實消除群眾心中疑慮,重塑村民對干部的信任。
                    3、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定期檢查和審計制度。堅持季度財務核查、專項資金收支檢查和年度財務審計相結合的制度,鄉鎮及有關部門要重點檢查村級財務的收支情況的合規性和真實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專項資金和投資項目的收支情況應逐項進行核查審計,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向群眾公開。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早時向鄉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并立行立改。
                    4、嚴肅財經紀律與責任追究。各鄉鎮紀委要與財政、經管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巡查制度與重大經濟事項介入機制。鄉鎮紀委要主動牽頭,每年度對部分重點村的財務進行一次自清自查,財政、經管要根據票椐、資金來源進行核實,特別是針對制度執行及財務管理方面的漏洞與問題,及時加以整改與糾正;
                    對于違紀違法行為,要予以嚴厲懲處,增強法紀的威懾力,確保村級財務管理規范有序。
                    四、認真抓好農村黨員違反計生政策相關處理問題
                    今年8月11日,我與寶林部長專門組織召開了鄉鎮紀委書記與計生辦主任會議,對農村黨員違反計劃生育處理進行了專題安排。縣紀委下了交辦函,當時限定辦結的時間是10月15日前。縣紀委的書面交辦件,必須書面回復,這是政治紀律,政令不通完全可以問責到人。不知道鄉鎮的紀委書記是不會辦案,還是不敢辦案?堅決不允許以罰代處、以罰了之,對問題黨員不問責處分到位,其后果十分嚴重,群眾怎么看超生黨員、怎么看我們的黨組織?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怎么體現、怎么發揮?計生案件的政策法規性很強,是否違反計生政策,由計生部門認定,紀委跟進或聯合調查,固定證據,就可以拿下來。基層紀委對于大的復雜的違紀案件不會辦、辦不下來,情有可原,難道簡單的計生案件也不會辦?我想,紀檢干部的素質不會這么低吧?如果你們一時辦不了、辦不完,一定要實事求是地給出說明、拿出辦理時間表或工作方案。如果有困難,及時報告,我們一起想辦法攻堅克難“啃硬骨頭”。“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對于這樣的大是大非問題,紀委書記一定要旗幟鮮明,帶頭講紀律、講規矩、講政治。大家在基層一線很辛苦,克服了不少困難在開展工作,非常不容易。希望大家進一步聚焦主責,抓好主業,種好自己的“責任田”,拜托大家!

                  村級財務管理篇9

                    第一章前言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2015)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額2000元;(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00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托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制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審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簽批;100—300元以內項目支出必須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簽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后簽批;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后簽批。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紀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鎮)農經部門,協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設置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民主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7、未按照檔案管理要求保管好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變動時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結移交會計資料的;

                    8、未按照有關規定委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擅自增加支出項目,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審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按規定程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未按規定程序購置、發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于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熱門標簽: 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制度 農村財務管理制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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