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是一個漢語單詞,拼音是Bǔxí它是指在高考或其他升學考試不及格的情況下,更深入、更全面地學習自學或借助他人,吸收更多的知識,以達到理想的成績。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禁止違規補課教師校外有償補課通知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篇一】禁止違規補課教師校外有償補課通知
當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正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開展校園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進復學復課,認真組織線上授課教學。為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規范教師從教行為,推進教育系統行業治亂,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就我縣嚴禁在職教師進行有償補課再次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職教師利用個人居住房屋或租借場所從事有償補課。
二、嚴禁在職教師到各類校外培訓機構兼職授課取酬。
三、嚴禁在職教師以線上授課方式進行有償補課。
四、嚴禁在職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
五、嚴禁在職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
六、其他應認定為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違規違紀行為。
縣教育局將繼續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繼續頂風違紀的將依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和《朝陽市嚴禁中小學在職人員校外有償補課六項規定》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歡迎廣大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并提供舉報線索,希望各位家長自覺抵制有償補課歪風。
【篇二】禁止違規補課教師校外有償補課通知
各鄉鎮(街道)中小學、幼兒園,縣局直屬各學校,局機關各科室(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委發〔2018〕37號)、《浙江省教育廳等十四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基〔2019〕86號)等文件精神,鞏固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成果,加強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規范中小學校辦學行為,減輕學生過重學業負擔,讓廣大師生過一個輕松、愉快、安全而有意義的暑假,現就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暑期有償補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學校是治理有償補課的主體責任單位,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標本兼治的具體實施方案和細化的違規處理辦法,強化對有償補課的管理。校長作為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領導責任;學校其他班子成員負具體責任,根據分工,各負其責;全體在職教師對治理工作負直接責任,自覺抵制和拒絕違規補課行為。各學校要迅速將《通知》要求傳達到全體在職教師、學生及家長。黨員干部要帶頭執行規定,堅決杜絕學校組織或教師參與有償補課行為。校長要與每一位在職教師簽訂《永嘉縣在職教師拒絕有償補課承諾書》(見附件),留存學校備查。
二、開展自查自糾,接受社會監督。各地各校要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盡快開展一次全體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自查自糾工作,嚴格落實六個“嚴禁”:1.嚴禁利用暑假時間進行違規補課、上新課或以各種名目舉辦文化補習班、培優班、提高班等;2.嚴禁暑假期間以開放圖書館、教室等名義讓部分學生提前回校,變相培優補課;3.嚴禁利用“空中飛課”等形式變相進行集體補課或變相收費補課;4.嚴禁出借學校場所用于舉辦針對中小學生的文化補習班;5.嚴禁與校外機構合作舉辦各類補習班;6.嚴禁組織或誘導學生到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補課、培訓。要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機制、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和績效考核辦法等配套措施,為禁止違規補課提供制度保障。要將在職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情況,作為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評優評先等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要通過微信公眾號、告家長書等途徑向家長和社會公布有償補課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暢通舉報渠道,接受社會監督。
三、注重正面引導,健全責任機制。各地各校要通過專題教師會議、暑期師德培訓會,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相關文件規定,教育廣大教師充分認清當前形勢,切實增強紀律意識,堅決克服僥幸心理,自覺規范教育行為,努力維護教育形象。同時,要大力宣傳本校優秀教師典型,充分展現當代教師無私奉獻、崇德向善的精神風貌,積極傳播教育正能量。縣教育局將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對于從事有償補課的在職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等處罰;對于從事有償補課、監管不到位、問題頻發的學校,年度考核“一票否決”,并嚴肅追究相關領導人員責任;對違規辦學的培訓機構,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責令整改、責令停止招生、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縣教育局舉報電話xxxxxxxx
【篇三】禁止違規補課教師校外有償補課通知
各區縣、高新區教育(教體)局,文昌湖區地事局,局屬各學校:
近年來,我市大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深入整治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有償家教和違規辦班補課收費的不正之風,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近一段時期,個別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有償家教和違規辦班收費補課現象又有所抬頭,加重了學生的課業負擔和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引起了廣大群眾的高度關注和強烈不滿,也損害了教育和教師隊伍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為進一步規范教師行為,推進師德師風建設,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現就嚴禁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和違規辦班補課的有關要求重申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教師有償家教和違規補課,其行為違反了《教育法》、《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第255號令)、《淄博市教師“十不準”》。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和違規辦班補課,規范廣大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是深入推進教育行風建設、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需要,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到實處,抓出實效。
二、明確重點,從嚴要求
實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堅持上下聯動、以學校為主體、開展專項治理與健全長效監管機制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治理中小學在職教師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場所進行課外輔導、補習活動并從中獲利的;在社會培訓機構兼課從事文化課補習活動并從中獲利的;利用職務之便為其他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或社會培訓機構補習班介紹生源并從中獲利的;為學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輔導、補習活動并從中獲利的;教師委托他人或社會機構舉辦各類補習班輔導班并從中獲利;其他應認定為有償家教等違背師德要求和違規違紀的行為。
三、教育為先,大力宣傳
1.加強師德教育。各學校要組織教師深入學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淄博市教師“十不準”》及《淄博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等規定,深入開展廉潔從教、師德教育和師德師風評議活動,進一步明確規范要求,認識有償家教的危害性,引導教師堅持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忠于職守,嚴于律己,自覺抵制有償家教。
2.開展專項宣傳。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形成學校、家庭、社會聯動的良好氛圍。學校要向家長印發《關于禁止有償家教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組織全體教師簽定《拒絕從事有償家教承諾書》;開展“拒絕從事有償家教”簽名等系列活動,使有償家教專項治理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四、強化監管,嚴肅查處
校長是規范辦學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把“嚴禁在職教師違規補課、有償家教”作為學校的重要工作來抓,要通過設立校長信箱、確立校長接待日、公開舉報電話、召開家長會議等方式,進一步暢通信訪投訴渠道,并組織明查暗訪,加強跟蹤監管,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徹底整改。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繼續采取明查暗訪、抽查和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各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行為進行督導檢查,扎實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對查實違規違紀的教師,依據規定清退或追繳其違規所得,在年度考核中定為不合格,一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教師職務,不得參與評優獎勵和派出進修學習,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對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解聘直至取消教師資格處理。對違規學校進行通報,一律取消評優資格。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治理違規補課、有償家教不力的學校,將從嚴查處。市教育局設立有償家教舉報電話,接受廣大群眾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