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指一種讀書、實踐后所寫的感受性文字。語言類讀書心得同數學札記相近;體會是指將學習的東西運用到實踐中去,通過實踐反思學習內容并記錄下來的文字,近似于經驗總結,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銀行反洗錢心得體會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銀行反洗錢心得體會4篇
【篇1】銀行反洗錢心得體會
銀行反洗錢心得體會
【篇一:郵儲銀行員工反洗錢工作心得體會】
郵儲銀行員工反洗錢工作心得體會
郵政儲蓄銀行員工現結合工作實際反洗錢工作心得體會
反洗錢工作在當今復雜的金融和社會環境下是一項重要而艱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錢工作是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根本客觀要求,是維護金融機構誠信及金融穩定的需要,也是保證信譽支付穩定,促進郵儲銀行健康發展的保證。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相繼頒布實施,郵儲銀行反洗錢認識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錢內控制度,明確了內部反洗錢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規定開展反洗錢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錢工作還處于起步階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要求,無論是工作力度、實效,還是長效管理機制建設,都未達到有關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和提高。現結合工作實際,淺談郵儲銀行在反洗錢工作中的實踐心得目前郵儲銀行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組織機構建設滯后,反洗錢工作缺乏力度
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后,由于機構人員遲遲不能確定,時至今日,郵政儲蓄銀行部分縣市支行的反洗錢組織機構仍未組建成立,致使目前反洗錢工作處于尷尬境地,缺乏應有的力度。
(二)內控制度缺失,存在風險隱患
隨著郵政儲蓄銀行的掛牌成立,其業務范圍和業務種類也將發生變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錢管理措施也將隨之改變和完善。但從目前情況看,郵政儲蓄銀行反洗錢方面的措施和辦法尚未健全。內控制度的缺失,必將導致反洗錢內部管理“出現真空”,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三)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基礎薄弱
從調查情況來看,郵政儲蓄銀行一線工作人員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核對并登記的真實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證及其號碼,對客戶的其他情況都沒有相關的記錄記載,就是已登記的客戶身份證號還存在記錄模糊、不完整等現象。分析原因認為客戶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會參與洗錢,為挽留客戶,放松了對部分客戶的身份識別,只登記了身份證明文件的編號,對大額的資金往來,根據現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基礎薄弱。
(四)一線員工反洗錢意識淡薄,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
一是普遍認為洗錢活動僅僅發生在經濟發達地區、大中城市,對于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小縣城、欠發達地區,洗錢的可能性極小;二是基層郵政儲蓄銀行一線員工認為其網點大部分分散在鄉鎮,農牧民收入來源較為單一,不會有人把“黑錢”拿到偏遠的農村去洗;三是認為偏遠鄉鎮的居民對洗錢一無所知,即便開展反洗錢宣傳,也沒有任何效果。
(五)人員素質不高,反洗錢履職不到位
郵政儲蓄銀行分設之前,原郵政局的員工一般有三種來源,一是因父母是郵電老職工,內部招工進來,有的初中沒畢業就匆匆上崗了;二是郵電職工子女退伍后符合政策安排的,學歷大多也是初中畢業;三是各種中專技校畢業充實到郵政部門。人員素質較低,加之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不到位,對反洗錢相關操作流程及法規學習不夠,與當前反洗錢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別是一線人員對反洗錢知識了解甚微,對有關的反洗錢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練,在日常工作中,難以有效識別可疑交易。另外,基層郵政儲蓄銀行管理人員重企業經營效益,輕員工反洗錢培訓,造成一線人員反洗錢知識欠缺。
鑒于存在以上幾個問題,我們應當采取相應的對策
(一)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反洗錢工作體系
建議郵政儲蓄銀行要進一步理順關系,根據當前機構改革的現狀,盡快組織人員安排落實轄區各級支行的反洗錢組織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反洗錢組織體系,及時調整反洗錢組織領導機構,確定反洗錢工作的負責部門,配備業務素質較高的管理人員,制訂嚴格的工作職責,確保反洗錢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完善內控制度建設
根據郵政儲蓄銀行業務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郵政儲蓄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參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組織保障制度、業務流程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內部審計制度等,構筑嚴密的反洗錢制度防線,同時根據反洗錢崗位責任制,量化工作任務,使反洗錢工作進一步規
范化、制度化。
(三)加強落實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應認真核實并登記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詳實記錄客戶姓名、住址、職業、聯系電話、清晰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等。在為客戶提供服務時,客戶身份識別資料有變化的,要及時補充完善原有記錄。要舍得投入,購買“居民身份證識別器”,驗證身份證的真偽;購買復印機將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復印,并在“客戶身份識別登記簿”上登記保存。嚴格執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對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存取業務、轉賬業務認真核對客戶身份,并登記公民聯網核查系統進行核查。
(四)加大培訓力度,提升反洗錢隊伍素質
加強基層郵儲銀行網點的反洗錢工作,充分認識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訓力度。
反洗錢培訓應結合實際,注重反洗錢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訓工作要分層次開展,首先要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培訓,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其思想認識,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強化對具體操作人員的培訓,重點是制度法規和日常操作,盡快提高郵政儲蓄機構一線反洗錢崗位人員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規范反洗錢操作行為
郵政儲蓄銀行是金融機構反洗錢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基層郵政儲蓄銀行網點
眾多,加之郵政儲蓄體制因素的影響,很有可能成為犯罪分子進行洗錢的“溫床”。因此,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郵政儲蓄銀行的反洗錢操作行為非常重要。一是請基層人民銀行指導和監督郵政儲蓄銀行反洗錢工作。首先通過開展業務指導,使郵政儲蓄銀行正確認識和理解反洗錢工作,不斷完善反洗錢組織體系和內控制度,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其次依法開展反洗錢現場檢查,加大檢查處罰力度,督促郵政儲蓄銀行把反洗錢工作制度落到實處,嚴格規范反洗錢工作行為。
二是郵政儲蓄銀行內部自上而下要建立反洗錢定期不定期檢查制度,督促轄區各支行,及時向反洗錢監測中心上報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有效落實反洗錢操作規程,認真履行金融機構反洗錢職責。
根據央行的反洗錢報告,我們發現:中國反洗錢制度的漏洞仍然存在于銀行,未來銀行仍然面臨著巨大的反洗錢壓力。所以我們要切實加強反洗錢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彌補銀行在反洗錢執行情況過程中存在的幾大漏洞。
首先是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了解客戶制度”作為反洗錢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其執行效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反洗錢后續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強化反洗錢“了解客戶制度”,成為當前反洗錢工作亟待解決的問題。
當前,銀行只能在柜臺辦理業務時向客戶了解客戶信息,但這種方式效果不盡人意。一是客戶往往以屬于公司秘密和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透露或提供相關信息;二是客戶愿意提供,但無法核實該信息的真實性。有效證明文件種類較多,識別難度
【篇二:銀行柜員反洗錢心得體會】
洗錢就是將犯罪所得的贓款通過金融機構或其他途徑轉移、轉換、隱瞞、掩飾犯罪所得贓款的性質和來源,使其變為貌似合法收益的不法行為。 身為銀行一線柜員的我,深知反洗錢的重要性,不以小事為輕,把好自已的這一關。首先,辦理業務時認真審核客戶的身份,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帳戶或假名客戶 要發揮柜員在反洗錢中的作用,柜員就必須具有揭開遮蓋有問題客戶面紗的能力以及對法律實施當局提供有關交易和客戶身份證明的可靠文件的能力。不應保存匿名帳戶或明顯假名的帳戶。應要求我們柜員在確立營業關系或進行交易(尤其在開立銀行帳戶,進行大量的現金交易)時,根據官可靠的身份證明識別客戶,并記錄客戶的身份。 開戶必須進行聯網核查審核客戶身份證件的有效性和真實性,如發現同一客戶多個客戶號應幫助客戶對其賬戶進行梳理合并。對開立多個結算賬戶的除履行開戶手續外,還應注意了解客戶身份、交易背景等。對于同一自然人通過辦理銀行卡等形-1-式在一家銀行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累計10戶以上的,銀行應將相關賬戶作為重點監測對象,對于有合理理由懷疑賬戶的支付交易涉及違法犯罪活動的,應將其作為可疑交易按規定報告當地人民銀行。 由于洗錢者常常通過金融機構的被提名人帳戶及持有的公司股份掩飾受益所有人,培植非法來源的資金。
【篇三:反洗錢工作的心得體會】
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
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目前,常見的洗錢途徑廣泛涉及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等各種領域。
反洗錢是政府動用立法、司法力量,調動有關的組織和商業機構對可能的洗錢活動予以識別,對有關
款項予以處置,對相關機構和人士予以懲罰,從而達到阻止犯罪活動目的的一項系統工程。從國際經驗來看,洗錢和反洗錢的主要活動都是在金融領域進行的,幾乎所有國家都把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置于核心地位,國際社會進行反洗錢的合作也主要是在金融領域。
目前,金融機構反洗錢制度基礎性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
一是金融競爭無序,個別金融機構從局部利益出發,超范圍吸收存款,公款私存,違規將來路不明的
資金轉入儲蓄賬戶或直接支付大額現金,隨意放寬賬戶設立條件和金融交易審查標準,搞違規競爭,不執行金融機構內部制度,給洗錢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
二是一些金融機構特別是領導對反洗錢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員工反洗錢意識和警惕性不高;
三是我國對金融工作人員的反洗錢教育和培訓尚處于空白,缺乏一大批有經驗的反洗錢專業人士,不
能及時識別和防范洗錢活動;
四是金融機構反洗錢手段落后,還沒有開發和建立一套反洗錢的軟件和系統,尚未建成與支付清算系
統對接的支付交易監測系統,不能對大額和可疑交易及時進行監測、記錄。
通過這段時間合規文化教育的學習,使自己深刻認識到合規文化教育在信用社系統中的作用,對推進信用社業務的持續發展、員工素質的提高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以下是本人在這段學習中的幾點體會:
一、加強合規文化教育是信用社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合規文化教育的開展是信用社成立以來的第一次,合規文化教育活動是規范全體員工的操作行為和日常行為的一項準則,對于有效遏制案件的發生和處置都有深遠的意義。全面學習有關規章制度是為了更好的適應信用社的快速發展,特別是近二年來我市農村信用社的發展是迅速的,提前一年半時間現實了三年再造一個新xx的目標。同樣在業務迅速發展的今天我們不應只沉浸在勝利的喜悅當中,我們應該看到現在信用社發案率在一步步提高,原因何在?通過案例學習,應當使我們認識到只有按章操作,依法行事才是正確的,所有其他的不良行為、投機行為及瞞天過海行為是不可取的,中國有句俗話:“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為”。只有全體員工從思
想上有認識,行動是有所表現才能為信用社的發展帶來后續的和量和發展的空間。
二、加強合規文化教育,是長遠發展的需求
合規文化教育是一項長期、系統的工程,不是一天二天時間就可以的,要確定合理的發展目標,要有計劃有步驟的去安排、去實施,最終行成一種日常行為。當然合規文化教育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要深入開展下去,對違法、違紀、違規舉報的人員要實行終身的保密制度,濯不能相互包庇,這樣,不但害人害已,從而最終損壞了信用社乃至金融系統的名譽,只有有效保證舉報人才能懲治那些違規人員,凈化環境。同時違規人員也應知道哪些人員是在幫你,哪些人員害了你?檢舉你是為了讓你改正,不檢舉是想讓你陷得更深。我們不能為了一已私利、一時之急、一念之差而斷送自己的前程。合規文化教育對于凈化個人心靈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只有長期進行合規文化教育才能保證我們金融系統更美好的明天。
三、加強合規文化教育,是提高經濟效益的需要。
合規文化教育的最終目的是什么?我個人認為就是要提高全員的凝聚力、向心力降低合作金融的風險,創造最大的效益。加強合規文化教育個人認為有三點:
1、明確合規文化教育活動不是一時,而是永久,個人應該樹立正確的指導思想,避免盲從;
2、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的同時重要的是執行,《沒有任何借口》寫的很好,一個人作任何事情都要努力,不要為自己找任何借口,借口會成為人生中的絆腳石,雖然聽從,但決不盲從;
3、堅持思想教育,長期的思想教育可以改變一個人,隨時個人的改變帶來的是一個社會的改變。黨風廉政建設是有必要的,員工的素質是要提高的,從何入手?思想教育,長期的合規文化教育必然會使全員保持清醒的頭腦,自覺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
反洗錢工作的心得體會
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
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目前,常見的洗錢途徑廣泛涉及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等各種領域
為規范人民幣支付交易報告行為,防范利用銀行支付結算進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我們要認真學好《中
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以及《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等相關法律、辦法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切實做好反洗錢工作:
1、堅持原則、照章辦事、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徇私情,不斷提高專業知識和政策理論水平;
2、嚴格堅持人民幣大額交易審批登記制度,建立完整的大額支付交易檔案;
3、嚴密關注相關個人與單位在短期內(指10個營業日以內)利用銀行帳戶大量的將資金進行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的行為,認真分析,作好可疑交易記錄,填制《可疑交易報告表》后及時向上級社報告;
4、我們經辦人員要對轄內辦理的大額支付交易逐戶、逐筆進行調查、分析,認真作好評估,對明顯涉嫌犯罪需要立即偵查的,應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同時報告其上級單位和當地人民銀行;
5、嚴格操作,嚴守秘密。對記錄和分析的大額可疑支付交易信息不得向任何個人、任何單位泄露,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嚴格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報送相關信息資料。
由于反洗錢有關的資料及相關信息基本上都是以電子信息形式存儲,紙質材料不夠齊全,我們還要加強這
方面的工作力度。而且由于反洗錢還是一項較為陌生的工作,我們基層從業人員對反洗錢工作還缺乏系統的理論知識和足夠的實踐經驗,有待進一步提高辨別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斷能力。
中國反洗錢法草案今年將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部法律很可能采取列舉的方式將貪污、賄賂等嚴重犯罪均納入洗錢罪的上游犯罪。
這一信息首先顯示,全社會重點關注的反腐敗工作將獲得新的法律支持。遏制貪污、賄賂及形形色色腐敗犯罪高發是當前中國社會面臨的嚴峻任務,腐敗犯罪與洗錢存在直接聯系。近年來,國內有多少贓款贓物被“漂白”難以計數。輿論一再聚焦貪官外逃所裹挾的巨額資金,事實上,在國內就地改頭換面的犯罪所得比例更高。一些人采用“洗錢”一詞的“詞源”方式(上世紀20年代美國芝加哥黑社會分子開設洗衣店,把販毒所得現金轉化為合法經營收入),通過辦企業“漂白”贓款;更方便的則是與證券、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內部人員勾結,以“偽造交易”的辦法,達到洗錢目的。由于反洗錢法制建設嚴重滯后,至今刑法僅規定販毒、走私、恐怖活動、黑社會組織4種犯罪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造成腐敗犯罪于反洗錢這一關鍵環節逃脫打擊。上游犯罪的列舉范圍囊括貪污、賄賂的反洗錢法如得以盡快出臺,有望填補法律空子,為依法懲治腐敗提供有效工具。
其次,它提示,在法律體系的協調與相互促進、具體實施方面,反洗錢法立法工作的推進勢必促進刑法等相關法律修改;與此同時,推動行政法規如國務院頒布的《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以及部門規章——如央行頒布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修訂完善與效力提升。逐步認識到反洗錢的重要性之后,近年國家行政部門主要針對銀行類金融機構出臺了初步監管要求,在銀行業建立了反洗錢報告和信息監督基本框架。但由于法律規定滯后,法規與規章“單兵突進”面臨障礙。
實際運作中,自去年3月施行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制度以來,銀行機構“機械”上報的信息占絕大多數,帶分析意見上報“可疑交易”的案例罕見。一個浮在表層而全國城鄉屢見不鮮的現象是,“存款實名制”要求開戶人持有本人身份證,而銀行業務人員在做大業務的動機驅動下,對身份證是否與開戶人相符視而不見。惟有以反洗錢法的形式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所承擔的反洗錢法律責任,一旦違法依據條文追究,才能促使金融機構及從業人員逐步養成反洗錢責任意識,落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與規章要求。
反洗錢法潛在的作為空間十分廣大。銀行業外,證券、期貨、保險、信托等類別金融機構則至今未受到反洗錢法規、規章約束。而眾所周知,證券公司一度是洗錢者的“天堂”,一些營業部配合“莊家”操縱股價,甚至提
供從假身份證、假資金賬戶到銷毀交易記錄的“一條龍”服務,哪管資金來源。如何對該類“合謀行為”罪刑法定,無疑應納入反洗錢法的立法視野。
央行反洗錢局負責人同時透露,年內將規定證券、保險業報告可疑信息的義務,以后還會規定非金融行業如房地產、彩票、珠寶、貴金屬經營業,以及會計師、律師事務所反洗錢義務。顯而易見,如果這些行業都分別承擔起反洗 錢功能,洗錢空間將大為縮校不過,要讓相關機構與個人切實履行“義務”,必須做出相應懲罰性規定———這也是反洗錢立法需要把握之處。 最后,比遏制腐敗犯罪更大的意義是,在犯罪治理模式上,反洗錢法草案擴大洗錢罪的上游罪范圍,標志著中國將進入削弱、阻塞犯罪行為經濟誘因的新階段。“打蛇打七寸”,依據國際經驗,針對以牟利為目的的犯罪,抓住反洗錢要沖,不僅便于技術上事后追究、懲治,而且能夠抓犯罪行為于現場,進而震懾、預防犯罪。中國制定反洗錢法既是內在需要,又在于尋求參與防止犯罪的國際合作。采用國際通行的洗錢罪行列舉確定標準,幾乎所有重要犯罪行為均屬于“指定罪行”。在直接的意義上,反洗錢治理模式力圖讓犯罪變得無利可圖,有效遏制經濟誘因,無疑是防止犯罪的有效路徑。
我支行經常利用晨課時間向全體體員工灌輸反洗錢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員工都能夠深刻地領會反洗錢的精神和意義,牢固樹立反洗錢法律責任和依法合規經營的思想,因此我們制定“一個規定、兩個辦法”來規范和加強對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監測,以構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機構管體系,從而更好地發揮人民銀行的監管職能,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穩健運作。
在本季度我支行能堅持做到:
一、在單位開立結算賬戶時,嚴格把關,認真審查六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企業代碼證、國稅、地稅、開戶許可證)及經辦人身份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詳細詢問了解客戶有關情況,根據其經營范圍開立相對應的科目賬戶;在為單位客戶辦理存款、結算等業務,均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進行核對并登記。
二、對于開立個人賬戶,嚴格按實名制的有關規定審查開戶資料,要求客戶出示本人(或連同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核對,并登記其身份證件的姓名和號碼進行開戶操作,對于未能依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個人賬戶一概不予辦理開戶手續。
三、對現有的賬戶進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幣大額和可凝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資料庫,對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賬戶(如營業執照過期或被注銷的),已通知客戶盡快提供新的營業執照或辦理銷戶手續。
四、提取現金方面,嚴格執行逐級審批的制度,對明顯套現的賬戶不給予現金支付。我支行堅持每天對每筆超過20萬元(含)的現金收付業務進行查詢和實時監控,并要求個人或單位需提前一天預約提現金額;單位結算賬戶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交易和個人結算賬戶20萬元以上的大額支付交易和單位結算賬戶發生與個人結算賬戶之間(含他代本)單筆20萬元以上的大額轉賬交易都設立了手工登記本,并把數據轉換成excel格式保存。
五、嚴格監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現象。我支行成立專項小組專門對有意要套現或公款私存的帳戶實施嚴格監控,
狠抓狠管杜絕類似這樣的帳戶發生,以確保我行結算帳戶帳戶都能合規性地運各單位結算賬戶和個人結算賬戶的大額現金收支和大額轉賬收付等現象,經過我支行員工的深入了解和觀察,都是屬于正常結算業務范圍,沒有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
在本季,我支行沒有出現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的賬戶;沒有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范圍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出現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的現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今后我支行將繼續把反洗錢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嚴格執行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加大反洗錢培訓的力度,確保全員樹立應有的反洗錢意識,掌握必要的反洗錢技能,增強反洗錢工作的緊迫感、主動性;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切實預防洗錢風險
■林海2006年4月25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反洗錢法(草案)》,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審議。草案涵蓋了反洗錢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反洗錢調查制度,反洗錢國際合作和法律責任等內容。這標志著我國對洗錢犯罪的戰斗已經打響。所謂“洗錢”是指將犯罪所得及其
收益通過轉讓、轉換、使用等方式,隱瞞和掩飾其非法來源和性質,以使犯罪所得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洗錢不僅為違法犯罪行為大開方便之門,也損害了一國政治、社會、經濟和金融體系的安全和信譽,嚴重地威脅著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安全。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統計,全球每年洗錢的數額介于1.5萬億到3萬億美元之間,約占世界各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至5%。因此,打擊洗錢犯罪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各國紛紛成立反洗錢機構,同時國際社會反洗錢合作日益緊密,成立國際性和區域性反洗錢小組,聯合打擊洗錢犯罪。那么,“黑錢”到底是怎么“洗”白的,它又有哪些危害呢?一、洗錢的主要方式洗錢是違法犯罪分子
“合法化”其犯罪活動收益的手段和過程,是一種高智商犯罪。洗錢的方式花樣繁多,常見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將“黑錢”存入銀行。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洗錢是最經典、最常見的洗錢方式。以販毒案件為例,販毒分子把販毒收益存入一家銀行后,通過不同賬戶(包括國外的銀行賬戶)之間的資金劃轉,模糊資金原始來源性質,將黑錢“漂白”。自從我國實行儲蓄實名制后,直接存入銀行這種方式風險很大,于是犯罪分子采取變通的方法,把黑錢交給親屬,以親屬的名義存款,實際仍歸自己所有,或者是利用假身份證辦理存款手續。2.開辦企業。將違法所得用來開辦公司,使黑錢轉化為營業產生的利潤,從而將錢洗白。如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2004年3月審理并判決的國內首宗洗錢犯罪“廣州汪照洗錢犯罪案”就是這樣。國際毒販區某將毒資折合港幣約600萬元,由香港入關帶回廣州,汪照負責接應。區某將港幣520萬元作為投資購得廣州百葉林木有限公司60%的股權,擔任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財務,汪照出任公司董事長,每月領取5000元以上的工資,負責公司對外聯絡事宜,并收取區某贈送的一輛奔馳小汽車。區某通過該公司掩飾、隱瞞其違法所得的來源和性質,再從該公司將資金轉出使毒品犯罪的違法所得轉為合法收益。2003年3月區某販毒案告破,區某、汪照被依法逮捕。最后經法院審理認定,汪照以洗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3.轉移境外。這種洗錢方式是將黑錢轉移出去,或在境外收取贓款并洗白。具體方式有多種:一種是非貿易方式,利用支付教育費、保險費、傭金等方式套購外匯,再匯到境外;另一種是采取貿易方式,高報進口,低報出口。一些犯罪分子勾結國外公司,在進口設備和原材料時,高報進口價格,以高比例傭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給境外進口商,再從其手中拿回扣,然后將非法所得留存國外。近年來,在廣東、福建、浙江等經濟發達、對外經貿和人員往來頻繁的沿海地區還出現了專門從事洗錢的地下錢莊,專門負責將黑錢轉移境外。如震驚中外的廈門遠華走私洗錢案,走私犯罪所得120億元人民幣,就是以現金存入晉江、石獅的地下錢莊,由地下錢莊勾結跨境洗錢集團付匯給境外合伙人,或是地下錢莊勾結境內貿易公司付匯給境外合伙人,再由境外合伙人按地下錢莊要求付匯給走私集團境外賬戶。
【篇2】銀行反洗錢心得體會
銀行反洗錢工作心得體會
銀行反洗錢工作心得體會
反洗錢工作,是打擊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組織的不法洗錢犯罪活動的舉措,是純潔社會風氣,保持社會安定,提高銀行信譽,促進金融業務的快速健康發展的保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調查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客房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及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要求,為提高我行反洗錢業務的重視程度與管理水平,我行專門指定反洗錢專職人員為信息報送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反洗錢信息的收集姑娘上報,反洗錢主管部門負責人為反洗錢信息的督報人員,積極報送反洗錢動態信息及調研信息。
結合日常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淺析:
(一)反洗錢的定義
冼錢就是將犯罪所得得贓款通過金融機構或通過其他途徑轉移、轉換、隱瞞、掩飾犯罪所得贓款的性質和來源,使其變為貌似合法收益的不法行為。顧名思義,反洗錢,則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反洗錢是政府動用立法、司法力量,調動有關的組織和商業機構對可能的洗錢活動予以識別,對有關款項予以處置,對相關機構和人士予以懲罰,從而達到阻止犯罪活動目的的一項系統工程。
(二)常見的洗錢途徑
廣泛涉及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等各種領域。身為反洗錢一線崗位柜員的我,深知反洗錢的重要性,不以事小而不為,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身先示范,做好“防篩網”的角色!
在辦理業務時,認真審核客戶的身份,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和假名賬戶。開戶是我們接觸和了解客戶的第一步,因此我們在開戶時一定要嚴格把關。開戶第一步,必須進入反洗錢反恐名單進行查詢,確定其身份正常情況下進行二代身份證鑒別和聯網核查,確定其身份的有效性和真實性。如發現同一個客戶多個客戶號應幫助客戶對其賬戶進行梳理合并。對開立多個結算賬戶的除履行開戶手續外,還應注意了解客戶身份,交易背景等。對于同一個自然人通過辦理銀行卡等形式在一家銀行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累計10戶以上的,銀行應將相關賬戶作為重點監測對象,對于有合理理由懷疑賬戶的支付交易涉及違法犯罪活動的,應將其作為可疑交易按規定報告當地人民銀行。
對于分行運營部發出的協查,我盡量做到將我了解的客戶信息詳細的進行回復。我分析客戶首先是通過客戶的身份證號查詢客戶的詳細工作單位,如通過信用卡系統,然后再通過查詢其半年交易流水分析其交易是否和其客戶身份相符,前臺柜員經常辦理這些客戶的業務,也能給我提供很多信息和幫助。
作為一名金融從業人員,對反洗錢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遇到下列現象我們更應該提高警惕,認真核查:(1)客戶資金帳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于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2)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3)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并在短期內發生大量大額交易;(4)與冼錢高風險的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5)開戶后短期內大量買賣證券,然后迅速銷戶;(6)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同時堅守自己的職業道德,提高職業敏感庋,杜絕各種形式洗錢案的發生。
廣發銀行安陽分行經常進行反洗錢的學習和培訓,將反洗錢工作融入日常的業務經營中,充分利用晨會、例會、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等方式集中組織學習,并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自我學習,切實
提高了柜臺員工的反洗錢意識、知識和技能。這也使我的業務知識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新的一年里,我應從日常工作做起為反洗錢活動貢獻自己的力量將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知識,為我行的反洗錢工作盡一份綿薄的力量。
【篇3】銀行反洗錢心得體會
銀行反洗錢心得體會
為了加強反洗錢的學習,總行特別邀請了人行相關領導為我們普及反洗錢的知識。通過領導的講課,讓我更加深入的了解反洗錢的相關知識,真是受益匪淺!通過這次學習,我認識到洗錢是一種嚴重的經濟犯罪。它不僅破壞經濟活動的公平公正原則,影響市場經濟有序競爭,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和正常運行,威脅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而且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貪污腐敗和偷稅漏稅等嚴重刑事犯罪相聯系,對一個國家的政治穩定、經濟安全、社會安定以及國際體系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一、基本制度客戶識別制度
反洗錢義務主體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與其進行交易時,應當根據真實有效地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核實和記錄其客戶的身份,并在業務關系存續期間及時更新客戶的身份信息資料。客戶身份識別制度是防范洗錢活動的基礎性工作。借鑒有關客戶身份識別的國際標準,結合我國的實踐,反洗錢法第十六條對金融機構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義務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同時第十七條還規定,金融機構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委托第三方識別客戶身份。為保障金融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的反洗錢義務,反洗錢法第十八條賦予了金融機構進行客戶身份識別,認為必要時,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客戶有關身份信息的職權。
二、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
非法資金流動一般具有數額巨大、交易異常等特點,因此,法律規定了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要求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對數額達到一定標準、缺乏明顯經濟和合法目的的異常交易應當及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以作為發現和追查違法犯罪行為的線索。其中,大額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對規定金額以上的資金交易依法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可疑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懷疑或有理由懷疑某項資金屬于犯罪活動的收益或者與恐怖分子籌資有關,應當按照要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反洗錢法第二十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要求金融機構辦理的單筆交易或在規定期限內累計交易超過規定金額或者發現可疑交易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信息中心報告,以作為發現和追查洗錢行為的線索。
【篇4】銀行反洗錢心得體會
反洗錢工作心得體會
篇一:淺談銀行在反洗錢工作中的心得體會
淺談銀行在反洗錢工作中的心得體會
反洗錢工作在當今復雜的金融和社會環境下是一項重要而艱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錢工作是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根本客觀要求,是維護金融機構誠信及金融穩定的需要,也是保證信譽支付穩定,促進農信社健康發展的保證。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相繼頒布實施,農信社反洗錢認識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錢內控制度,明確了內部反洗錢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規定開展反洗錢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錢工作還處于起步階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要求,無論是工作力度、實效,還是長效管理機制建設,都未達到有關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和提高。現結合工作實際,淺談在反洗錢工作中的實踐心得。
(一)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反洗錢工作體系農信社應進一步理順關系,根據當前機構改革的現狀,盡快組織人員安排落實轄區各級信用社的反洗錢組織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反洗錢組織體系,及時調整反洗錢組織領導機構,確定反洗錢工作的負責部門,配備業務素質較高的管理人員,制訂嚴格的工作職責,確保反洗錢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完善內控制度建設根據農信社業務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農信社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參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組織保障制度、業務流程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內部審計制度等,構筑嚴密的反洗錢制度防線,同時根據反洗錢崗位責任制,量化工作任務,使反洗錢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三)加強落實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應認真核實并登記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詳實記錄客戶姓名、住址、職業、聯系電話、清晰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等。在為客戶提供服務時,客戶身份識別資料有變化的,要及時補充完善原有記錄。要舍得投入,購買“居民身份證識別器”,驗證身份證的真偽;購買復印機將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復印,并在“客戶身份識別登記簿”上登記保存。嚴格執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對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存取業務、轉賬業務認真核對客戶身份,并登記公民聯網核查系統進行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