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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減稅降費的心得體會【三篇】

                  時間:2016-07-17 工作體會 點擊:

                  減稅(又稱稅收減征),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減除納稅義務人一部分應納稅款。 減稅是對某些納稅人、征稅對象進行扶持、鼓勵或照顧,以減輕其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與免稅一樣,它也是稅收的嚴肅性與靈活性結合制定的政策措施,是普遍采取的稅收優惠方式。由,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減稅降費的心得體會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減稅降費的心得體會3篇

                  【篇1】減稅降費的心得體會

                  《關于減稅降費的政治材料題》

                  減稅降費一份來自春天的大禮--【作文素材之時事評論篇】

                  減稅降費大禮一份來自春天的1人民網評。把“放水養魚”的文章做好做出彩“放水養魚”、增強發展后勁、減輕企業負擔,成為了兩會會場內外的熱詞。

                  這份接近2萬億元的全年減稅降費清單,科學理性、誠意十足,瞄準現實中企業經營存在的痛點、難點,贏得了掌聲雷動,更贏得了我們對中國經濟更大的信心。廣大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堪稱宏觀經濟的神經末梢,只有切實地減輕它們的負擔,保障其輕裝上陣,從容應對國內外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才能最大限度激發市場的活力、創造力,厚植我們經濟發展的“根”與“本”。但是以往的經驗告訴我們,“放水”容易、“養魚”不易,把減稅降費的紅利落到實處、落到一心一意做實業的企業身上,從而轉化為企業轉型升級的動力、轉化為消費者購買力提升的能力,不僅要有層層壓實責任的拼勁,還要各級領導干部對明年的政府工作進行整體把握,更多以市場化改革的思路和辦法破解發展難題,堅持普惠性減稅與結構性減稅并舉,堅持財政可持續和過緊日子并行,讓企業、職工和社保基金共同受益、平衡發展,促進各要素的良性循環。無論減稅、降費,還是“放管服”改革,都要更加注重市場化、法治化調控手段。減稅、降費與利率、準備金率一樣,屬于逆周期調節的宏觀政策,離不開市場主體自發的行為調整與響應。稅制簡化、征管優化以及貨幣、產業政策應當相互配合,引導企業把“省下來的-1---錢”轉化為更高效率的創新、研發,收獲更可持續的商譽、利潤。同時,必要的行政手段作為補充,比如對融資梗阻的疏浚、對企業的清理,“該出手時就出手”,拿捏好“兩只手”協同配合的分寸。總量上普惠、結構性優化,減稅的這兩個方面需要共同發力。一方面,整體稅負的減免對各類所有制企業“普降甘霖”,不可區別對待。另一方面,減稅也要與“三去一降一補”的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讓真正做實業的企業得甜頭,讓戰略性新興企業最受益,在稅收法定、依法納稅的前提下,通過具體的減免政策有的放矢、扎緊牢籠,千萬防止“鉆空子”“”的亂象。還要看到,減稅、降費不是“零和博弈”,也不能簡單講“減得越多越好”,而是要把減免的力度、釋放的紅利與企業成長、公共服務、居民消費相互適應、彼此協調。財政、財政,有“財”方能行政。各級政府要正視壓力和困難,既會開源、又會節流,更要主動挖潛,多渠道盤活各類資金和資產。社保繳費負擔降下來,但社保基金同樣需要安全閥。企業壓力小了,利潤的增長能否帶動工資的增長,同樣是個大問題。治理工資惡意拖欠、提高最低工資水平、完善集體協商機制,讓廣大職工真受益、得實惠,才有企業長遠健康發展。所以說,減稅、降費本身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放水”相對于“養魚”“養活魚”也只是第一招。把《政府工作報告》的紅利落到基層,讓市場主體有明顯的減稅降費感受,需要各級政府部門準確理解、全面貫徹,需要各位代表、委員集思廣益、獻計獻策,共同努-2---力、堅決兌現我們做出的莊嚴承諾,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把這件大事辦成、辦好、辦出彩。

                  2人民日報【專家談】

                  :“放水養魚”降成本先開哪道閘。日前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上,xx總書記在談及振興制造業問題時強調,“要樹立放水養魚意識”“盡一切努力把企業負擔降下來”。

                  降成本,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補”五大重點任務之一,也會是今年兩會上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

                  中央再次重申降低企業負擔,有著極強的針對性,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抓手,亟待“一錘一錘釘釘子”、見實效。“放水”與“養魚”,以往的經濟工作中也常見類似比喻,這里主要指的是向生產經營困難企業讓利,比如對其上游壟斷性行業價格和收費的降低等。凡事都有輕重緩急,調控政策的實施也不例外,在實體經濟面臨的復雜困難挑戰中,哪些是必須優先、盡快解決的呢。換言之,“放水”的若干道“閘門”如何開啟,是個技術活,關系到定向調控、精準施策的效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總體看,涉及企業經營成本的領域可分四塊:其一是與政府直接相關的稅收與費用,其二是與金融機構相關的貸款與利息,其三是與上下游企業相關的定價,其四是自身的用工成本,包括職工工資福利與“五險一金”等支出。對第四類成本來說,一些地方已經采取了較靈活的處理辦法,有的降低了社保與公積金繳費比率,最低工資漲幅也相對放緩,額外操作的空間已不大。-3---因此,目前的主攻方向在前三類“閘門”。稅費方面,不合法的“過頭稅”、亂收費,乃至仍未遁形的吃拿卡要,都要通過簡政放權、“放管服”相結合來持續削減。而對必要的行政性收費和法定稅收,則應采取審慎管理的態度,該收的收、該減的減,通過法律程序處置,維護稅收的固定性、嚴肅性。非稅收入的規范化,或許在兩會或此后還將有新動作,很值得期待。貸款難、貸款貴是不少企業的老大難問題。這方面,已經實施的對中小微企業精準“輸血”,也即專項的信貸投放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促進了創新創業。正在修改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還會對各方利益進行平衡和調節。下一步在避免“大水漫灌”同時,還應當盡力增強貸款的可獲得性,不讓“企業”占便宜,多讓有潛力的優質企業嘗甜頭。另外,電力、供水等公益性強的壟斷性企業,大多屬于國有企業,應當大局為重、公益為先,依靠提質增效消化部分成本,為其他實體企業提供質優價廉的公共品。可見,“開閘放水”重在有的放矢:堅決清除違法違規的稅費,精準增加“中國制造2050”方向的信貸投放,適當降低公共產品的價格,應是三道優先開啟的“閘門”。更應看到,降低營商興業的成本是長期的環境優化工程,離不開法治化思維和市場化手段,們在抓落實的過程中因地制宜,把企業成本逐步降到一個相對適宜的水平上,讓更多的“活魚”樂于貢獻,不再老為負擔發愁。需要我3人民日報大家手筆: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4---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不斷升級和個性化的物質文化需要,必須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加快政府自身改革、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在降低企業成本尤其是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政府擔負著重要職責,應該發揮重要作用。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企業在運轉過程中由于執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所付出的成本,例如各種稅費負擔、融資成本等。從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看,企業在這方面的負擔還是比較重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還有比較大的空間。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負擔,進而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政府應在以下三方面進一步努力。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一是加快“營改增”步伐,針對不同行業狀況適度降低稅率。

                  二是清理取消對企業的不合理收費,營造公平的稅負環境。

                  在結構性減稅方面推出更多實質性舉措,對于降低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競爭力、提高供給效率和質量都會產生積極影響。打好降低企業成本的組合拳。

                  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除了結構性減稅,政府還要打好組合拳。首先,為降低企業財務成本創造條件。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高金融機構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同時,政府需要鼓勵競爭,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并制定鼓勵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為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其次,降低電力價格和物流成本。

                  目前,電力價格和物流成本對企業成本的影響十分突-5---出。因此,要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以及電力管理體制改革,推動煤電價格下降,從而帶動整個電力價格下降。在物流成本方面,關鍵是要推進流通體制改革。

                  目前物流企業面臨諸如稅費偏高、審批繁瑣、融資不易等多方面問題。如果這些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降低物流成本的目標就難以實現。解決這些問題,單靠企業是很困難的,需要政府有所作為。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大刀闊斧進行改革,特別是與開辦企業直接相關的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到目前為止,國務院部門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3以上,提前超額完成承諾的目標任務。與此同時,還取消了大量檢驗、檢測、認證以及各類收費事項,營商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但毋庸諱言,目前管制多、辦事難的問題依然存在。這就要求我們從實際出發,把更多的審批變為備案,同時強化事中和事后監管。利用“互聯網+政務”等新手段改變政府服務模式、監管模式,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中之重。在這方面,各級政府都還有大量工作要做。授)(作者為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教04人民日報:減稅降費一份來自春天的大禮-6---“確保減稅降費落實到位。。全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近2萬億元。”3月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開幕,國務院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到的這個數字“亮了”。根據報告,深化增值稅改革,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確保主要行業稅負明顯降低。。兩會代表委員對此紛紛點贊,尤其是奮斗在一線的企業家深受鼓舞。

                  “出乎意料”“超出預期”“力度空前”“如逢甘霖”,是他們最直接的感受。“我們要做的,就是順應良好政策的春風借勢發展,和社會各界一道共創美好生活。”減稅正當其時給企業增后勁“國家針對制造業的減稅是重大利好,可謂正當其時,讓人深受鼓舞。”全國人大代表、海信集團董事長周厚健說,當前中國制造業面臨人口紅利減少、經營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響,在國際上還受到金融危機沖擊的影響。他以海信集團為例,xx年海信集團實現收入1266億元,繳納稅收87億元。“在經濟環境增幅放緩的情況下,企業面臨的資金壓力和經營壓力巨大。

                  有針對性地對制造業減稅,可以更好地為中國制造業轉型升級保駕護航。”“制造業稅率從16%降到13%,這么大的降幅確實沒想到,這讓我們很振奮。

                  ”全國人大代表、萬豐奧特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陳愛蓮笑著說,“在現場聽報告時我就在想,一定要把降下來的資金用到科技創新上,加快新產品的開發、技術力量的提升。”-7---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不少代表委員對此表示“出乎意料”“超乎預期”。全國人大代表、小米集團創始人雷軍直言,“如果按照去年的收入來計算,小米的減稅額度將超過10億元。”“這樣,我們將有更多資源投入研發和制造,把產品做得更好。”“這次釋放的政策紅利,步步高一年預估可以增加超過1個億的收入。”在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團董事長王填看來,減稅降費是“放了一個大招”,是“一份來自春天的大禮”。“增值稅稅率降低1個百分點就減稅xx億元左右,降低3個百分點初步測算能減稅六七千億元;交通運輸、建筑等行業也能有上千億的減稅效果。

                  ”全國政協委員、尤尼泰稅務師事務所總裁藍逢輝說。全國人大代表、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慶峰直言,減稅降費能讓企業騰出更多精力為未來發展布局,同時放水養魚,使企業有更好的盈利狀況,從而更好地解決就業問題。“減稅降費將為微觀主體特別是民營企業帶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與此同時,企業稅負降低,員工的收入待遇也能得到提高。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商學院校長陳曉紅說。建立監督考核機制把禮包送到“家”政策出臺后,如何落到實處,還要綜合考慮復雜的現實情況。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烏蘭察布多蒙德實業集團董事長石磊呼吁各地方政府、各主管部門建立健全減稅降費監督考核機制以及回饋機制,解決減稅降費政策落實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的問題。-8---“減稅降費考核機制有待完善。

                  各級政府在執行中央減稅降費政策時如遇執行不力的情況,應該有相應的問責、追責機制。”石磊說,“此外,還應該建立相應的信息回饋機制,加強中央和地方的溝通。”“新一屆政府履職以來,對減稅降費一直非常重視。目前,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減稅降費工作已取得較大成效。

                  ”全國政協委員、山西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焦斌龍也坦言,“營改增”后企業稅負水平依然較高,隨著稅收征管能力的提升,企業壓力可能會持續增大,建議考慮進一步降低增值稅的法定稅率,以持續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具體來說,就是建議進一步統籌規劃我國的稅制改革。

                  普惠性減稅與結構性減稅、長期性減稅與臨時性減稅應進行政策優化組合。”周厚健指出,在當前制造業轉型升級的大背景下,企業在研發投入、新建廠房和設備、兼并收購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外部融資,借款利息所含增值稅不能抵扣,這對制造業企業是不小的負擔。“另外,集團型企業其成員單位資金有盈有缺,相互間的資金調配是一個常態,對于集團內企業相互間有償借貸的行為,依然要繳納增值稅,這加大了企業負擔。”對此,周厚健代表建議,在增值稅進項稅抵扣不充分的現實情況下,進一步優化增值稅稅率結構,降低稅率。“在普惠制減稅降費的基礎上,對需要加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型新興產業和國家發展戰略的區域,進一步予以更大的差別化的減稅降費政策,精準施策。”全國政協委員、奧克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朱建民建議。-9---劉慶峰則認為,目前財稅條款在相應的修改過程中應該允許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費用在稅前一次性列支并加計扣除。與此同時,統一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研發費用開支范圍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開支范圍標準。

                  “進一步減輕高科技企業稅負和個人稅負,將大大提升企業的創新原動力,使企業立足未來,增加長期的生產性技術研發投入,這對國家未來高新技術產業長足發展意義巨大。”提振的是信心贏得的是未來全國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主任委員郭乃碩表示,減稅降費和相關獎補支持政策對穩定企業家心態、挖掘企業就業潛力和發展活力有直接影響。“面對工業企業利潤下滑的壓力,下調制造業企業的增值稅稅率,有助于增添企業活力,助力我國制造業做大做強。”全國人大代表、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說。“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聽完政府工作報告,中建三局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華元代表精神振奮,“國家減稅降費力度超出預期,我們要用好用足政策大禮包,以更大的決心、更實的舉措、更強的擔當,著力推進更高質量的發展。”長期以來,企業社保繳費負擔較重的現實,一直困擾著我國企業發展。報告中提到的“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可降至16%”,這對企業來說,無疑是有助于降低用工成本的利好舉措;于民眾而言,獲得感也進一步得到了提升。-1-0--全國政協委員、中鋁青海分公司總經理星占雄算了一筆賬:“社保費降低4個百分點,我們公司養老保險一年就可以少繳800萬元。”而作為創新重要源泉的小微企業,今年將迎來普惠性減稅政策。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大幅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很多創業者都因為出師不利熬不過創業初期。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應城市春華養生豆皮有限公司經理程夢醒感慨道,報告中對小微企業的減稅“禮包”大大降低了創業成本,也幫他們留住了人才。“一定會激發更多年輕人的創新創業熱情。”近2萬億元減稅降費清單,傳遞給企業和市場的是信心,是希望,更是未來。

                  可以相信,不論經濟社會發展任務有多重,要求有多高,隨著減稅降費舉措逐步落地,我們都會交上一份漂亮的答卷。-1-1

                  關于減稅降費的政治材料題_xx年已研究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xx年已研究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一、深化增值稅改革1.xx年5月1日起,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2.xx年5月1日起,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

                  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3.xx年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

                  二、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4.將個人所得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設立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三、支持小微企業發展5.自xx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將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研發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上限,從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6.自xx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7.自xx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

                  四、大力鼓勵研發創新8.自xx年1月1日起,取消企業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9.自xx年1月1日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xx年;10.自xx年1月1日起,將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與高新技術企業的限額統一,從工資薪金總額的2.5%提高至8%;11.自xx年7月1日,將目前在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的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12.自xx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13.自xx年5月1日起,將對納稅人設立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征收的印花稅減半,對按件征收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五、清理規范涉企收費14.自xx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暫免征收證券期貨行業機構監管費;15.將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期限延長至xx年4月30日。

                  符合條件的地區可從今年5月1日起再下調工傷保險費率20%或50%。將階段性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鼓勵企業在降成本、增效益基礎上讓職工得實惠;

                  16.自xx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停征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17.xx年6月25日,發文規定禁止向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18.自xx年7月1日以來起,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在按照《財政部關于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財稅〔xx〕51號)降低25%的基礎上,再統一降低25%;

                  19.建筑領域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20.自xx年8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發明專利申請,在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答復期限屆滿前(已提交答復意見的除外),主動申請撤回的允許退還50%的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21.自xx年8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專利年費的減繳期限由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6年內,延長至xx年內;22.自xx年8月1日起,停征專利收費(國內部分)中的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托關系的變更),pct(《專利合作條約》)專利申請收費(國際階段部分)中的傳送費;23.自xx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房屋轉讓手續費;24.自xx年4月1日起,將企業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標準上限從不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降至不超過2倍;

                  25.自xx年4月1日起,按《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xx〕601號),降低部分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標準。

                  關于減稅降費的政治材料題_【作文素材之時事評論篇】

                  減稅降費一份來自春天的大禮【作文素材之時事評論篇】

                  減稅降費一份來自春天的大禮01人民網評。把“放水養魚”的文章做好做出彩“放水養魚”、增強發展后勁、減輕企業負擔,成為了兩會會場內外的熱詞。這份接近2萬億元的全年減稅降費清單,科學理性、誠意十足,瞄準現實中企業經營存在的痛點、難點,贏得了掌聲雷動,更贏得了我們對中國經濟更大的信心。

                  廣大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堪稱宏觀經濟的神經末梢,只有切實地減輕它們的負擔,保障其輕裝上陣,從容應對國內外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才能最大限度激發市場的活力、創造力,厚植我們經濟發展的“根”與“本”。

                  但是以往的經驗告訴我們,“放水”容易、“養魚”不易,把減稅降費的紅利落到實處、落到一心一意做實業的企業身上,從而轉化為企業轉型升級的動力、轉化為消費者購買力提升的能力,不僅要有層層壓實責任的拼勁,還要各級領導干部對明年的政府工作進行整體把握,更多以市場化改革的思路和辦法破解發展難題,堅持普惠性減稅與結構性減稅并舉,堅持財政可持續和過緊日子并行,讓企業、職工和社保基金共同受益、平衡發展,促進各要素的良性循環。

                  無論減稅、降費,還是“放管服”改革,都要更加注重市場化、法治化調控手段。減稅、降費與利率、準備金率一樣,屬于逆周期調節的宏觀政策,離不開市場主體自發的行為調整與響應。稅制簡化、征管優化以及貨幣、產業政策應當相互配合,引導企業把“省下來的錢”轉化為更高效率的創新、研發,收獲更可持續的商譽、利潤。同時,必要的行政手段作為補充,比如對融資梗阻的疏浚、對企業的清理,“該出手時就出手”,拿捏好“兩只手”協同配合的分寸。

                  總量上普惠、結構性優化,減稅的這兩個方面需要共同發力。一方面,整體稅負的減免對各類所有制企業“普降甘霖”,不可區別對待。

                  另一方面,減稅也要與“三去一降一補”的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讓真正做實業的企業得甜頭,讓戰略性新興企業最受益,在稅收法定、依法納稅的前提下,通過具體的減免政策有的放矢、扎緊牢籠,千萬防止“鉆空子”“”的亂象。

                  還要看到,減稅、降費不是“零和博弈”,也不能簡單講“減得越多越好”,而是要把減免的力度、釋放的紅利與企業成長、公共服務、居民消費相互適應、彼此協調。財政、財政,有“財”方能行政。

                  各級政府要正視壓力和困難,既會開源、又會節流,更要主動挖潛,多渠道盤活各類資金和資產。社保繳費負擔降下來,但社保基金同樣需要安全閥。企業壓力小了,利潤的增長能否帶動工資的增長,同樣是個大問題。治理工資惡意拖欠、提高最低工資水平、完善集體協商機制,讓廣大職工真受益、得實惠,才有企業長遠健康發展。

                  所以說,減稅、降費本身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放水”相對于“養魚”“養活魚”也只是第一招。把《政府工作報告》的紅利落到基層,讓市場主體有明顯的減稅降費感受,需要各級政府部門準確理解、全面貫徹,需要各位代表、委員集思廣益、獻計獻策,共同努力、堅決兌現我們做出的莊嚴承諾,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把這件大事辦成、辦好、辦出彩。

                  02人民日報【專家談】

                  :“放水養魚”降成本先開哪道閘。日前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上,xx總書記在談及振興制造業問題時強調,“要樹立放水養魚意識”“盡一切努力把企業負擔降下來”。

                  降成本,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補”五大重點任務之一,也會是今年兩會上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中央再次重申降低企業負擔,有著極強的針對性,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抓手,亟待“一錘一錘釘釘子”、見實效。

                  “放水”與“養魚”,以往的經濟工作中也常見類似比喻,這里主要指的是向生產經營困難企業讓利,比如對其上游壟斷性行業價格和收費的降低等。凡事都有輕重緩急,調控政策的實施也不例外,在實體經濟面臨的復雜困難挑戰中,哪些是必須優先、盡快解決的呢。換言之,“放水”的若干道“閘門”如何開啟,是個技術活,關系到定向調控、精準施策的效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總體看,涉及企業經營成本的領域可分四塊。其一是與政府直接相關的稅收與費用,其二是與金融機構相關的貸款與利息,其三是與上下游企業相關的定價,其四是自身的用工成本,包括職工工資福利與“五險一金”等支出。對第四類成本來說,一些地方已經采取了較靈活的處理辦法,有的降低了社保與公積金繳費比率,最低工資漲幅也相對放緩,額外操作的空間已不大。因此,目前的主攻方向在前三類“閘門”。稅費方面,不合法的“過頭稅”、亂收費,乃至仍未遁形的吃拿卡要,都要通過簡政放權、“放管服”相結合來持續削減。而對必要的行政性收費和法定稅收,則應采取審慎管理的態度,該收的收、該減的減,通過法律程序處置,維護稅收的固定性、嚴肅性。非稅收入的規范化,或許在兩會或此后還將有新動作,很值得期待。

                  貸款難、貸款貴是不少企業的老大難問題。這方面,已經實施的對中小微企業精準“輸血”,也即專項的信貸投放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促進了創新創業。正在修改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還會對各方利益進行平衡和調節。下一步在避免“大水漫灌”同時,還應當盡力增強貸款的可獲得性,不讓“企業”占便宜,多讓有潛力的優質企業嘗甜頭。另外,電力、供水等公益性強的壟斷性企業,大多屬于國有企業,應當大局為重、公益為先,依靠提質增效消化部分成本,為其他實體企業提供質優價廉的公共品。

                  可見,“開閘放水”重在有的放矢:堅決清除違法違規的稅費,精準增加“中國制造2050”方向的信貸投放,適當降低公共產品的價格,應是三道優先開啟的“閘門”。更應看到,降低營商興業的成本是長期的環境優化工程,離不開法治化思維和市場化手段,需要我們在抓落實的過程中因地制宜,把企業成本逐步降到一個相對適宜的水平上,讓更多的“活魚”樂于貢獻,不再老為負擔發愁。03人民日報大家手筆: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不斷升級和個性化的物質文化需要,必須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加快政府自身改革、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在降低企業成本尤其是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政府擔負著重要職責,應該發揮重要作用。

                  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企業在運轉過程中由于執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所付出的成本,例如各種稅費負擔、融資成本等。

                  從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看,企業在這方面的負擔還是比較重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還有比較大的空間。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負擔,進而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政府應在以下三方面進一步努力。

                  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一是加快“營改增”步伐,針對不同行業狀況適度降低稅率。二是清理取消對企業的不合理收費,營造公平的稅負環境。在結構性減稅方面推出更多實質性舉措,對于降低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競爭力、提高供給效率和質量都會產生積極影響。

                  打好降低企業成本的組合拳。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除了結構性減稅,政府還要打好組合拳。首先,為降低企業財務成本創造條件。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高金融機構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同時,政府需要鼓勵競爭,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并制定鼓勵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為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其次,降低電力價格和物流成本。目前,電力價格和物流成本對企業成本的影響十分突出。因此,要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以及電力管理體制改革,推動煤電價格下降,從而帶動整個電力價格下降。在物流成本方面,關鍵是要推進流通體制改革。目前物流企業面臨諸如稅費偏高、審批繁瑣、融資不易等多方面問題。如果這些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降低物流成本的目標就難以實現。解決這些問題,單靠企業是很困難的,需要政府有所作為。

                  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大刀闊斧進行改革,特別是與開辦企業直接相關的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到目前為止,國務院部門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3以上,提前超額完成承諾的目標任務。

                  與此同時,還取消了大量檢驗、檢測、認證以及各類收費事項,營商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但毋庸諱言,目前管制多、辦事難的問題依然存在。

                  這就要求我們從實際出發,把更多的審批變為備案,同時強化事中和事后監管。利用“互聯網+政務”等新手段改變政府服務模式、監管模式,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中之重。在這方面,各級政府都還有大量工作要做。

                  (作者為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04人民日報:減稅降費一份來自春天的大禮“確保減稅降費落實到位……全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近2萬億元。

                  ”3月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開幕,國務院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到的這個數字“亮了”。根據報告,深化增值稅改革,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確保主要行業稅負明顯降低……兩會代表委員對此紛紛點贊,尤其是奮斗在一線的企業家深受鼓舞。

                  “出乎意料”“超出預期”“力度空前”“如逢甘霖”,是他們最直接的感受。“我們要做的,就是順應良好政策的春風借勢發展,和社會各界一道共創美好生活。”減稅正當其時給企業增后勁“國家針對制造業的減稅是重大利好,可謂正當其時,讓人深受鼓舞。”全國人大代表、海信集團董事長周厚健說,當前中國制造業面臨人口紅利減少、經營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響,在國際上還受到金融危機沖擊的影響。他以海信集團為例,xx年海信集團實現收入1266億元,繳納稅收87億元。“在經濟環境增幅放緩的情況下,企業面臨的資金壓力和經營壓力巨大。

                  有針對性地對制造業減稅,可以更好地為中國制造業轉型升級保駕護航。”“制造業稅率從16%降到13%,這么大的降幅確實沒想到,這讓我們很振奮。”全國人大代表、萬豐奧特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陳愛蓮笑著說,“在現場聽報告時我就在想,一定要把降下來的資金用到科技創新上,加快新產品的開發、技術力量的提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不少代表委員對此表示“出乎意料”“超乎預期”。全國人大代表、小米集團創始人雷軍直言,“如果按照去年的收入來計算,小米的減稅額度將超過10億元。”“這樣,我們將有更多資源投入研發和制造,把產品做得更好。”“這次釋放的政策紅利,步步高一年預估可以增加超過1個億的收入。”在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團董事長王填看來,減稅降費是“放了一個大招”,是“一份來自春天的大禮”。

                  “增值稅稅率降低1個百分點就減稅xx億元左右,降低3個百分點初步測算能減稅六七千億元;交通運輸、建筑等行業也能有上千億的減稅效果。”全國政協委員、尤尼泰稅務師事務所總裁藍逢輝說。

                  全國人大代表、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慶峰直言,減稅降費能讓企業騰出更多精力為未來發展布局,同時放水養魚,使企業有更好的盈利狀況,從而更好地解決就業問題。

                  “減稅降費將為微觀主體特別是民營企業帶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與此同時,企業稅負降低,員工的收入待遇也能得到提高。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商學院校長陳曉紅說。

                  建立監督考核機制把禮包送到“家”政策出臺后,如何落到實處,還要綜合考慮復雜的現實情況。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烏蘭察布多蒙德實業集團董事長石磊呼吁各地方政府、各主管部門建立健全減稅降費監督考核機制以及回饋機制,解決減稅降費政策落實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的問題。“減稅降費考核機制有待完善。

                  各級政府在執行中央減稅降費政策時如遇執行不力的情況,應該有相應的問責、追責機制。”石磊說,“此外,還應該建立相應的信息回饋機制,加強中央和地方的溝通。”“新一屆政府履職以來,對減稅降費一直非常重視。目前,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減稅降費工作已取得較大成效。”全國政協委員、山西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焦斌龍也坦言,“營改增”后企業稅負水平依然較高,隨著稅收征管能力的提升,企業壓力可能會持續增大,建議考慮進一步降低增值稅的法定稅率,以持續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具體來說,就是建議進一步統籌規劃我國的稅制改革。普惠性減稅與結構性減稅、長期性減稅與臨時性減稅應進行政策優化組合。”周厚健指出,在當前制造業轉型升級的大背景下,企業在研發投入、新建廠房和設備、兼并收購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外部融資,借款利息所含增值稅不能抵扣,這對制造業企業是不小的負擔。“另外,集團型企業其成員單位資金有盈有缺,相互間的資金調配是一個常態,對于集團內企業相互間有償借貸的行為,依然要繳納增值稅,這加大了企業負擔。”對此,周厚健代表建議,在增值稅進項稅抵扣不充分的現實情況下,進一步優化增值稅稅率結構,降低稅率。

                  “在普惠制減稅降費的基礎上,對需要加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型新興產業和國家發展戰略的區域,進一步予以更大的差別化的減稅降費政策,精準施策。”全國政協委員、奧克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朱建民建議。劉慶峰則認為,目前財稅條款在相應的修改過程中應該允許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費用在稅前一次性列支并加計扣除。與此同時,統一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研發費用開支范圍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開支范圍標準。“進一步減輕高科技企業稅負和個人稅負,將大大提升企業的創新原動力,使企業立足未來,增加長期的生產性技術研發投入,這對國家未來高新技術產業長足發展意義巨大。”提振的是信心贏得的是未來全國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主任委員郭乃碩表示,減稅降費和相關獎補支持政策對穩定企業家心態、挖掘企業就業潛力和發展活力有直接影響。

                  “面對工業企業利潤下滑的壓力,下調制造業企業的增值稅稅率,有助于增添企業活力,助力我國制造業做大做強。”全國人大代表、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說。

                  “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聽完政府工作報告,中建三局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華元代表精神振奮,“國家減稅降費力度超出預期,我們要用好用足政策大禮包,以更大的決心、更實的舉措、更強的擔當,著力推進更高質量的發展。”長期以來,企業社保繳費負擔較重的現實,一直困擾著我國企業發展。報告中提到的“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可降至16%”,這對企業來說,無疑是有助于降低用工成本的利好舉措;于民眾而言,獲得感也進一步得到了提升。全國政協委員、中鋁青海分公司總經理星占雄算了一筆賬:“社保費降低4個百分點,我們公司養老保險一年就可以少繳800萬元。”而作為創新重要源泉的小微企業,今年將迎來普惠性減稅政策。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大幅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很多創業者都因為出師不利熬不過創業初期。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應城市春華養生豆皮有限公司經理程夢醒感慨道,報告中對小微企業的減稅“禮包”大大降低了創業成本,也幫他們留住了人才。“一定會激發更多年輕人的創新創業熱情。”近2萬億元減稅降費清單,傳遞給企業和市場的是信心,是希望,更是未來。可以相信,不論經濟社會發展任務有多重,要求有多高,隨著減稅降費舉措逐步落地,我們都會交上一份漂亮的答卷。

                  內容僅供參考

                  【篇2】減稅降費的心得體會

                  減稅降費政策匯編

                  國家稅務總局唐山市古冶區稅務局

                  貨物和勞務稅篇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財稅〔2018〕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完善增值稅制度,現將調整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三、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四、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五、外貿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購進時已按調整前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購進時已按調整后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后的出口退稅率。生產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

                    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出口貨物的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調整跨境應稅行為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銷售跨境應稅行為的時間,以出口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稅率、扣除率、出口退稅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七、各地要高度重視增值稅稅率調整工作,做好實施前的各項準備以及實施過程中的監測分析、宣傳解釋等工作,確保增值稅稅率調整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如遇問題,請及時上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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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4月4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

                  財稅〔2018〕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完善增值稅制度,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現將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4月4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促進我國動漫產業發展,繼續實施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17%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16%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三、動漫軟件出口免征增值稅。

                    四、動漫軟件,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中軟件產品相關規定執行。

                    動漫企業和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的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的規定執行。

                  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動漫產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98號)到期停止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4月19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現將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金融機構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法之一適用免稅:

                    (一)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高于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該筆貸款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計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稅;超過部分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金融機構可按會計年度在以上兩種方法之間選定其一作為該年的免稅適用方法,一經選定,該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二、本通知所稱金融機構,是指經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批準成立的已通過監管部門上一年度“兩增兩控”考核的機構(2018年通過考核的機構名單以2018年上半年實現“兩增兩控”目標為準),以及經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批準成立的開發銀行及政策性銀行、外資銀行和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兩增兩控”是指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同比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貸款相關的銀行服務收費)水平。金融機構完成“兩增兩控”情況,以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考核結果為準。

                    三、本通知所稱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均以貸款發放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貸款發放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年)=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四、本通知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于1000萬元(含本數)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五、金融機構應將相關免稅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單獨核算符合免稅條件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構辦理納稅申報;未單獨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稅。

                    金融機構應依法依規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一經發現存在虛報或造假騙取本項稅收優惠情形的,停止享受本通知有關增值稅優惠政策。

                    金融機構應持續跟蹤貸款投向,確保貸款資金真正流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的實際使用主體與申請主體一致。

                    六、銀保監會按年組織開展免稅政策執行情況督察,并將督察結果及時通報財稅主管部門。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減少抵押擔保的中間環節,切實有效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各地稅務部門要加強免稅政策執行情況后續管理,對金融機構開展小微金融免稅政策專項檢查,發現問題的,按照現行稅收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將有關情況逐級上報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

                    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要組織開展免稅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

                    七、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單戶授信小于100萬元(含本數),或者沒有授信額度,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繼續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的規定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9月5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現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會)管理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社保基金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在運用社保基金投資過程中,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對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權投資收益、股權投資基金收益,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

                    三、對社保基金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免征社保基金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應繳納的印花稅。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通知發布前發生的社保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符合本通知規定且未繳納相關稅款的,按本通知執行;已繳納的相關稅款,不再退還。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9月10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現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會)受托投資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投資范圍內,運用養老基金投資過程中,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投資范圍內,運用養老基金投資取得的歸屬于養老基金的投資收入,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對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養老基金托管機構從事養老基金管理活動取得的收入,依照稅法規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運用養老基金買賣證券應繳納的印花稅實行先征后返;養老基金持有的證券,在養老基金證券賬戶之間的劃撥過戶,不屬于印花稅的征收范圍,不征收印花稅。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管理的養老基金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免征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應繳納的印花稅。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通知發布前發生的養老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符合本通知規定且未繳納相關稅款的,按本通知執行;已繳納的相關稅款,不再退還。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9月20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1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進一步推動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

                  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11月7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對廢礦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費稅政策實施期限的通知

                  財稅〔2018〕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進一步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廢礦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3〕105號)實施期限延長5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通知下發前,納稅人已經繳納的消費稅,符合本通知免稅規定的予以退還。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12月7日

                  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就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第二條第(一)項關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調整為“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調整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投資,投資滿2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和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稅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2年內發生的投資,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資滿2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和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稅收政策。

                    六、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同時廢止。

                    七、各級財稅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充分認識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的重要意義,切實承擔起抓落實的主體責任,將其作為一項重大任務,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籌劃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要加大力度、創新方式,強化宣傳輔導,優化納稅服務,增進辦稅便利,確保納稅人和繳費人實打實享受到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要密切跟蹤政策執行情況,加強調查研究,對政策執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問題和意見建議,要及時向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反饋。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9年1月17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的規定,現將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免征增值稅政策若干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一、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二、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

                    三、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五、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本公告下發前已預繳稅款的,可以向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七、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動產,應按其納稅期、本公告第六條以及其他現行政策規定確定是否預繳增值稅;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征免增值稅。

                    八、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九、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但當期因代開普通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可以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十、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已經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發票;已經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繼續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十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三條第二項和第六條第四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6號)第三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二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1月19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現將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 號印發)第一條第(二)項中的養老機構,包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依法辦理登記,并向民政部門備案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

                    二、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醫療機構接受其他醫療機構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包括政府指導價和按照規定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等),提供《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所列的各項服務,可適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七)項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

                    四、保險公司開辦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保險公司開辦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在保險監管部門出具備案回執或批復文件前依法取得的保費收入,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營業稅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86號)第一條、《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二十一)項規定的保費收入。

                    (二)保險公司符合財稅〔2015〕86號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免稅條件,且未列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免征營業稅名單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三)保險公司開辦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在列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的免征營業稅名單或辦理免稅備案手續后,此前已繳納營業稅中尚未抵減或退還的部分,可抵減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五、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9年2月2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退役軍人事務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減免稅額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年的,應當按月換算其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二、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

                    企業按招用人數和簽訂的勞動合同時間核算企業減免稅總額,在核算減免稅總額內每月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業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減免稅總額的,以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為限;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減免稅總額的,以核算減免稅總額為限。

                    納稅年度終了,如果企業實際減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減免稅總額,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以差額部分扣減企業所得稅。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扣減。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企業工作不滿1年的,應當按月換算減免稅限額。計算公式為:企業核算減免稅總額=Σ每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單位工作月份÷12×具體定額標準。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三、本通知所稱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 中央軍委令第608號)的規定退出現役并按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本通知所稱企業是指屬于增值稅納稅人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等單位。

                    四、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申報時,注明其退役軍人身份,并將《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義務兵退出現役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留存備查。

                    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將以下資料留存備查:l.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義務兵退出現役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2.企業與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記錄;3.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業工作時間表(見附件)。

                    五、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既可以適用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又可以適用其他扶持就業專項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可以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復享受。

                    六、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納稅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規定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繼續實施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6號)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滿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的,可按本通知規定享受優惠至3年期滿。

                    各地財政、稅務、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把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主動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同時,要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逐級向財政部、稅務總局、退役軍人部反映。

                  附件: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業工作時間表(樣表)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部

                  2019年2月2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扶貧辦,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扶貧辦:

                    為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減免稅額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上述人員具體包括:1.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2.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3.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4.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按上述標準計算的稅收扣減額應在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稅額中扣減,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

                    本通知所稱企業是指屬于增值稅納稅人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等單位。

                    三、國務院扶貧辦在每年1月15日前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名單及相關信息提供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稅務總局將相關信息轉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托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核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身份信息。

                    四、企業招用就業人員既可以適用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又可以適用其他扶持就業專項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可以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復享受。

                    五、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納稅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規定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9號)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本通知所述人員,以前年度已享受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滿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的,可按本通知規定享受優惠至3年期滿。

                  各地財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扶貧辦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把大力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主動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同時,要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逐級向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反映。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

                  2019年2月2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等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支持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發展,便利納稅人開具和使用增值稅發票,現決定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擴大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范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將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由住宿業,鑒證咨詢業,建筑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擴大至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上述8個行業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

                    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試點納稅人應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二、擴大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范圍。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范圍擴大至全部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的登錄地址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并公布。

                    三、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五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十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按照納稅信用等級對增值稅發票使用實行分類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1號)第二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九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二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第四條第一項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2月3日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藥監局關于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鼓勵罕見病制藥產業發展,降低患者用藥成本,現將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上述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

                    二、自2019年3月1日起,對進口罕見病藥品,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三、納稅人應單獨核算罕見病藥品的銷售額。未單獨核算的,不得適用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簡易征收政策。

                    四、本通知所稱罕見病藥品,是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的罕見病藥品制劑及原料藥。罕見病藥品清單(第一批)見附件。罕見病藥品范圍實行動態調整,由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藥監局根據變化情況適時明確。

                    附件:罕見病藥品清單(第一批)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藥監局

                  2019年2月20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對掛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

                  為促進甩掛運輸發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現將減征掛車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二、本公告所稱掛車,是指由汽車牽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載運貨物的無動力車輛。

                    三、對掛車產品通過標注減征車輛購置稅標識進行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一)標注減稅標識。

                    1.國產掛車:企業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時,在“是否屬于減征車輛購置稅掛車”字段標注“是”(即減稅標識)。

                    2.進口掛車:汽車經銷商或個人上傳《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時,在“是否屬于減征車輛購置稅掛車”字段標注“是”(即減稅標識)。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對企業和個人上傳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中減稅標識進行核實,并將核實的信息傳送給國家稅務總局。

                    (三)稅務機關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核實后的減稅標識以及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需提供的其他資料,辦理車輛購置稅減征手續。

                  四、在《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中標注掛車減稅標識的企業和個人,應當保證車輛產品與合格證信息或者車輛電子信息相一致。對提供虛假信息等手段騙取減征車輛購置稅的企業和個人,經查實后,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8年5月25日

                  所得稅篇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鼓勵企業加大職工教育投入,現就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5月7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引導企業加大設備、器具投資力度,現就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5月7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

                  財稅〔2018〕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商務主管部門、科技廳(委、局)、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商務局、科技局、發展改革委:

                    為進一步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優化外貿結構,現就服務貿易類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本通知所稱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須符合的條件及認定管理事項,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企業須滿足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按照本通知所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執行。

                    三、省級科技部門應會同本級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及時將《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增補入本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并據此開展認定管理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財政、稅務、商務、科技和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溝通與協作,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四、省級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工作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5月19日

                  附件:

                  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

                  類 別

                  適用范圍

                    一、計算機和信息服務

                  ?

                    1.信息系統集成服務

                  系統集成咨詢服務;系統集成工程服務;提供硬件設備現場組裝、軟件安裝與調試及相關運營維護支撐服務;系統運營維護服務,包括系統運行檢測監控、故障定位與排除、性能管理、優化升級等。

                    2.數據服務

                  數據存儲管理服務,提供數據規劃、評估、審計、咨詢、清洗、整理、應用服務,數據增值服務,提供其他未分類數據處理服務。

                    二、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

                  ?

                    3.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

                  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基因學、工程學、醫學、農業科學、環境科學、人類地理科學、經濟學和人文科學等領域的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

                    4.工業設計服務

                  對產品的材料、結構、機理、形狀、顏色和表面處理的設計與選擇;對產品進行的綜合設計服務,即產品外觀的設計、機械結構和電路設計等服務。

                    5.知識產權跨境許可與轉讓

                  以專利、版權、商標等為載體的技術貿易。知識產權跨境許可是指授權境外機構有償使用專利、版權和商標等;知識產權跨境轉讓是指將專利、版權和商標等知識產權售賣給境外機構。

                    三、文化技術服務

                  ?

                    6.文化產品數字制作及相關服務

                  采用數字技術對舞臺劇目、音樂、美術、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獻資源等文化內容以及各種出版物進行數字化轉化和開發,為各種顯示終端提供內容,以及采用數字技術傳播、經營文化產品等相關服務。

                    7.文化產品的對外翻譯、配音及制作服務

                  將本國文化產品翻譯或配音成其他國家語言,將其他國家文化產品翻譯或配音成本國語言以及與其相關的制作服務。

                    四、中醫藥醫療服務

                  ?

                    8.中醫藥醫療保健及相關服務

                  與中醫藥相關的遠程醫療保健、教育培訓、文化交流等服務。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

                  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8〕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科技局:
                    為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現就企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以下簡稱研發費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上述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委托方與受托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二、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應簽訂技術開發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相關事項按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及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執行。
                    三、企業應在年度申報享受優惠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留存備查以下資料:
                    (一)企業委托研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立項的決議文件;
                    (二)委托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三)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境外研發合同;
                    (四)“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匯總表;
                    (五)委托境外研發銀行支付憑證和受托方開具的收款憑據;
                    (六)當年委托研發項目的進展情況等資料。
                    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四、企業對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以及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五、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其他政策口徑和管理要求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7〕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所稱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不包括委托境外個人進行的研發活動。
                    七、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財稅〔2015〕119號文件第二條中“企業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的規定同時廢止。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2018年6月25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

                  財稅〔2018〕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現就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二、本通知所稱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所稱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規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編號的企業。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開始執行。

                  ?

                  ? 財政部?稅務總局
                  2018年7月11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

                  財稅〔2018〕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科技局:
                    為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科技創新,現就提高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以下簡稱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二、企業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徑和管理要求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2018年9月20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監會

                  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8〕22號

                  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廈門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對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進行有益探索,現就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試點政策

                  (一)試點地區及時間。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二)試點政策內容。

                  對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標準內稅前扣除;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再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規定如下:

                  1.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2.賬戶資金收益暫不征稅。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在繳費期間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3.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征稅。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領取期限原則上為終身或不少于15年。個人身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商業養老金。

                  對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其他所得”項目。

                  (三)試點政策適用對象。

                  適用試點稅收政策的納稅人,是指在試點地區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扣繳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承包承租單位、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實際經營地均位于試點地區內。

                  取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是指納稅人連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為同一單位提供勞務而取得的所得。

                  四)試點期間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和信息平臺。

                  1.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是由納稅人指定的、用于歸集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繳費、收益以及資金領取等的商業銀行個人專用賬戶。該賬戶封閉運行,與居民身份證件綁定,具有唯一性。

                  2.試點期間使用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建立的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中保信平臺”)。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在中保信平臺進行登記,校驗其唯一性。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變更銀行須經中保信平臺校驗后,進行賬戶結轉,每年允許結轉一次。中保信平臺與稅務系統、商業保險機構和商業銀行對接,提供賬戶管理、信息查詢、稅務稽核、外部監管等基礎性服務。

                  (五)試點期間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及管理。

                  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按穩健型產品為主、風險型產品為輔的原則選擇,采取名錄方式確定。試點期間的產品是指由保險公司開發,符合“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原則,滿足參保人對養老賬戶資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管理要求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具體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指引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商財政部、人社部、稅務總局后發布。

                  (六)試點期間稅收征管。

                  1.關于繳費稅前扣除。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享受遞延納稅優惠時,以中保信平臺出具的稅延養老扣除憑證為扣稅憑據。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應及時將相關憑證提供給扣繳單位。扣繳單位應按照本通知有關要求,認真落實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為納稅人辦理稅前扣除有關事項。

                  個人在試點地區范圍內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所得的,只能選擇在其中一處享受試點政策。

                  2.關于領取商業養老金時的稅款征收。個人按規定領取商業養老金時,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其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試點期間其他相關準備工作

                  試點期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完善養老賬戶管理制度,制定銀行、公募基金類產品指引等相關規定,指導相關金融機構產品開發。做好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中登公司平臺”)與商業銀行、稅務等信息系統的對接準備工作。同時,由人社部、財政部牽頭,聯合稅務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等單位,共同研究建立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

                  試點結束后,根據試點情況,結合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制度建設的有關情況,有序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范圍,將公募基金等產品納入個人商業養老賬戶投資范圍,相應將中登公司平臺作為信息平臺,與中保信平臺同步運行。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建成以后,中登公司平臺、中保信平臺與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對接,實現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宏觀監管。

                  三、部門協作

                  (一)信息平臺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有關信息,并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相關稅收征管工作。

                  (二)保險公司在銷售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時,應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載明產品名稱及繳費金額等信息。保險公司與信息平臺實時對接,保證信息真實準確。

                  (三)試點地區財政、人社、稅務、金融監管等相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認真組織落實本通知,并及時總結、動態評估試點經驗。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向財政部、人社部、稅務總局和金融監管部門反映。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監會

                  2018年4月2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進一步支持創業投資發展,現就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稅收政策內容
                    (一)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以下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24個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二)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合伙創投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該合伙創投企業的合伙人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個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個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三)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
                    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多個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對其中辦理注銷清算的初創科技型企業,天使投資個人對其投資額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銷清算之日起36個月內抵扣天使投資個人轉讓其他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相關政策條件
                    (一)本通知所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
                    2.接受投資時,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從業人數不低于30%;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
                    3.接受投資時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60個月);
                    4.接受投資時以及接受投資后2年內未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資當年及下一納稅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二)享受本通知規定稅收政策的創業投資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或合伙創投企業,且不屬于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發起人;
                    2.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令第39號)規定或者《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關于創業投資基金的特別規定,按照上述規定完成備案且規范運作;
                    3.投資后2年內,創業投資企業及其關聯方持有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股權比例合計應低于50%。
                    (三)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的天使投資個人,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不屬于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發起人、雇員或其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下同),且與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不存在勞務派遣等關系;
                    2.投資后2年內,本人及其親屬持有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比例合計應低于50%。
                    (四)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的投資,僅限于通過向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直接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股權投資,不包括受讓其他股東的存量股權。
                    三、管理事項及管理要求
                    (一)本通知所稱研發費用口徑,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等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員及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人員。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按照企業接受投資前連續12個月的平均數計算,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平均計算。
                    本通知所稱銷售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年銷售收入指標,按照企業接受投資前連續12個月的累計數計算,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累計計算。
                    本通知所稱成本費用,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三)本通知所稱投資額,按照創業投資企業或天使投資個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實繳投資額確定。
                    合伙創投企業的合伙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投資額,按照合伙創投企業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實繳投資額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人占合伙創投企業的出資比例計算確定。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計算。
                    (四)天使投資個人、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合伙創投企業、合伙創投企業法人合伙人、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應按規定辦理優惠手續。
                    (五)初創科技型企業接受天使投資個人投資滿2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天使投資個人轉讓該企業股票時,按照現行限售股有關規定執行,其尚未抵扣的投資額,在稅款清算時一并計算抵扣。
                    (六)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的納稅人,其主管稅務機關對被投資企業是否符合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有異議的,可以轉請被投資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相關材料。對納稅人提供虛假資料,違規享受稅收政策的,應按稅收征管法相關規定處理,并將其列入失信納稅人名單,按規定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規定的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其他各項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日期前2年內發生的投資,在執行日期后投資滿2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8號)自2018年7月1日起廢止,符合試點政策條件的投資額可按本通知的規定繼續抵扣。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5月14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關于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

                  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科技局:

                    為進一步支持國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的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現將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依法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包括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和高校、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

                    三、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和高校是指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科研機構和公辦高校,包括中央和地方所屬科研機構和高校。

                    四、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是指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科研機構和高校:

                    (一)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在民政部門登記,并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二)對于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其《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記載的業務范圍應屬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成果轉讓、科技咨詢與服務、科技成果評估”范圍。對業務范圍存在爭議的,由稅務機關轉請縣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確認。

                    對于民辦非營利性高校,應取得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記載學校類型為“高等學校”。

                    (三)經認定取得企業所得稅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

                    五、科技人員享受本通知規定稅收優惠政策,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科技人員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中對完成或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應按規定公示有關科技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國防專利轉化除外),具體公示辦法由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制定。

                    (二)科技成果是指專利技術(含國防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成果。

                    (三)科技成果轉化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向他人轉讓科技成果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現金獎勵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三年(36個月)內獎勵給科技人員的現金。

                    (四)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轉化科技成果,應當簽訂技術合同,并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在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審核登記,并取得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

                    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應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的資金核算,不得將正常工資、獎金等收入列入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享受稅收優惠。

                    六、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向科技人員發放現金獎勵時,應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并按規定向稅務機關履行備案手續。

                    七、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入,自施行后36個月內給科技人員發放現金獎勵,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其他條件的,適用本通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2018年5月29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8〕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的決定》,現就2018年第四季度納稅人適用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工資、薪金所得適用減除費用和稅率問題

                    對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計算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按照稅法修改前規定執行。

                    二、關于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稅方法問題

                    (一)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執行,前三季度減除費用按照3500元/月執行。

                    (二)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2018年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用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分別計算應納前三季度稅額和應納第四季度稅額,其中應納前三季度稅額按照稅法修改前規定的稅率和前三季度實際經營月份的權重計算,應納第四季度稅額按照本通知所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以下稱稅法修改后規定的稅率)和第四季度實際經營月份的權重計算。具體計算方法:

                    1.月(季)度預繳稅款的計算。

                    本期應繳稅額=累計應納稅額-累計已繳稅額

                    累計應納稅額=應納10月1日以前稅額+應納10月1日以后稅額

                    應納10月1日以前稅額=(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前規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前規定的速算扣除數)×10月1日以前實際經營月份數÷累計實際經營月份數

                    應納10月1日以后稅額=(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后規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后規定的速算扣除數)×10月1日以后實際經營月份數÷累計實際經營月份數

                    2.年度匯算清繳稅款的計算。

                    匯繳應補退稅額=全年應納稅額-累計已繳稅額

                    全年應納稅額=應納前三季度稅額+應納第四季度稅額

                    應納前三季度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前規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前規定的速算扣除數)×前三季度實際經營月份數÷全年實際經營月份數

                    應納第四季度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后規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后規定的速算扣除數)×第四季度實際經營月份數÷全年實際經營月份數

                    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業主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通知》(財稅〔2011〕62號)自2018年10月1日起廢止。

                  附件:1.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2.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

                  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9月7日

                   

                  附件1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3000元的

                  3%

                  0

                  2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附件2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30000元的

                  5%

                  0

                  2

                  超過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過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過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過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

                  關于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稅收政策的通知 ?

                  財稅〔2018〕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支持舉辦2019年武漢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以下簡稱武漢軍運會),現就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武漢軍運會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執委會)實行以下稅收政策

                    (一)對執委會取得的電視轉播權銷售分成收入、國際軍事體育理事會(以下簡稱國際軍體會)世界贊助計劃分成收入(貨物和資金),免征應繳納的增值稅。

                    (二)對執委會市場開發計劃取得的國內外贊助收入、轉讓無形資產(如標志)特許權收入和銷售門票收入,免征應繳納的增值稅。

                    (三)對執委會取得的與中國集郵總公司合作發行紀念郵票收入、與中國人民銀行合作發行紀念幣收入,免征應繳納的增值稅。

                    (四)對執委會取得的來源于廣播、因特網、電視等媒體收入,免征應繳納的增值稅。

                    (五)對執委會賽后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免征應繳納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

                    (六)對執委會為舉辦武漢軍運會進口的國際軍體會或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指定的,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直接用于武漢軍運會比賽的消耗品,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享受免稅政策的進口比賽用消耗品的范圍、數量清單,由執委會匯總后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審核確定。

                    (七)對執委會進口的其他特需物資,包括:國際軍體會或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指定的、我國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體育競賽器材、醫療檢測設備、安全保障設備、交通通訊設備、技術設備,在武漢軍運會期間按暫準進口貨物規定辦理,武漢軍運會結束后復運出境的予以核銷;留在境內或做變賣處理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進口手續,并照章繳納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二、對武漢軍運會參與者實行以下稅收政策

                    (一)對參賽運動員因武漢軍運會比賽獲得的獎金和其他獎賞收入,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征免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二)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贈武漢軍運會的資金、物資支出,在計算企業和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稅前扣除。

                    (三)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物品)捐贈給執委會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征應繳納的印花稅。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

                  2018年11月5日

                  財產和行為稅篇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

                  財稅〔2018〕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減輕企業負擔,鼓勵投資創業,現就減免營業賬簿印花稅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5月3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現對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符合減稅條件的納稅人需持相關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本通知所稱的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范圍及其他未盡事項,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3號)執行。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6月1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去產能和調結構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推進去產能、調結構,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現將有關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明確如下:

                    一、對按照去產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停業、關閉的企業,自停產停業次月起,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享受免稅政策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二、按照去產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停業、關閉的中央企業名單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發布,其他企業名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去產能、調結構主管部門認定發布。認定部門應當及時將認定發布的企業名單(含停產停業、關閉時間)抄送同級財政和稅務部門。

                    各級認定部門應當每年核查名單內企業情況,將恢復生產經營、終止關閉注銷程序的企業名單及時通知財政和稅務部門。

                    三、企業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免稅政策,應按規定進行減免稅申報,并將房產土地權屬資料、房產原值資料等留存備查。

                    四、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執行。本通知發布前,企業按照去產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停業、關閉但涉及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尚未處理的,可按本通知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9月30日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號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現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政策有關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一、關于申報表的修訂

                    修訂《資源稅納稅申報表》《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印花稅納稅申報(報告)表》《耕地占用稅納稅申報表》,增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優惠申報有關數據項目,相應修改有關填表說明(具體見附件)。

                    二、關于納稅人類別變化時減征政策適用時間的確定

                    繳納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自成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當月起適用減征優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適用減征優惠;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未登記,經稅務機關通知,逾期仍不辦理登記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適用減征優惠。

                    三、關于減征優惠的辦理方式

                    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征優惠,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四、關于納稅人未及時享受減征優惠的處理方式

                    納稅人符合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減征優惠的,可依法申請退稅或者抵減以后納稅期的應納稅款。

                    五、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修訂的表單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減征比例的規定公布當日正式啟用。各地啟用本公告修訂的表單后,不再使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8號)中的《資源稅納稅申報表》主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中的《耕地占用稅納稅申報表》。

                    特此公告。

                    附件:1.資源稅納稅申報表

                       2.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

                       3.房產稅納稅申報表

                       4.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

                       5.印花稅納稅申報(報告)表

                       6.耕地占用稅納稅申報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1月19日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稅務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冀財稅[2019]6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財政局、稅務局,雄安新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決策部署,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河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2019年1月30日

                  社會保障費和非稅篇

                  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就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第二條第(一)項關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調整為“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調整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投資,投資滿2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和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稅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2年內發生的投資,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資滿2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和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稅收政策。

                    六、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同時廢止。

                    七、各級財稅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充分認識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的重要意義,切實承擔起抓落實的主體責任,將其作為一項重大任務,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籌劃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要加大力度、創新方式,強化宣傳輔導,優化納稅服務,增進辦稅便利,確保納稅人和繳費人實打實享受到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要密切跟蹤政策執行情況,加強調查研究,對政策執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問題和意見建議,要及時向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反饋。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9年1月17日

                  減稅降費相關問題解答

                  貨物和勞務稅:

                  一、問:小規模納稅人的月(季)銷售額的執行口徑是怎么樣的?
                    答:明確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并計算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同時,小規模納稅人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仍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舉例說明:
                    例1:A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銷售貨物4萬元,提供服務3萬元,銷售不動產2萬元。合計銷售額為9(=4+3+2)萬元,未超過10萬元免稅標準,因此,該納稅人銷售貨物、服務和不動產取得的銷售額9萬元,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例2:A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銷售貨物4萬元,提供服務3萬元,銷售不動產10萬元。合計銷售額為17(=4+3+10)萬元,剔除銷售不動產后的銷售額為7(=4+3)萬元,因此,該納稅人銷售貨物和服務相對應的銷售額7萬元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銷售不動產10萬元應照章納稅。
                    二、問:差額征稅的企業怎么適用免稅政策?
                    答:營改增以來,延續了營業稅的一些差額征稅政策。比如,建筑業小規模納稅人,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對外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2019年4號公告明確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后的余額為銷售額,確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同時,明確了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免稅銷售額”的填報口徑。舉例說明,2019年1月,某建筑業小規模納稅人(按月納稅)取得建筑服務收入20萬元,同時向其他建筑企業支付分包款12萬元,則該小規模納稅人當月扣除分包款后的銷售額為8萬元,未超過10萬元免稅標準,因此,當月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三、問: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期怎么選擇?
                    答: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稅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異。舉例說明:
                    情況1:某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3月的銷售額分別是5萬元、11萬元和12萬元。如果按月納稅,則只有1月的5萬元能夠享受免稅;如果按季納稅,由于該季度銷售額為28萬元,未超過免稅標準,因此,28萬元全部能享受免稅。在這種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更愿意實行按季納稅。
                    情況2:某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3月的銷售額分別是8萬元、11萬元和12萬元,如果按月納稅,1月份的8萬元能夠享受免稅,如果按季納稅,由于該季度銷售額31萬元已超過免稅標準,因此,31萬元均無法享受免稅。在這種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更愿意實行按月納稅。
                    基于以上情況,為確保小規模納稅人充分享受政策,4號公告明確,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經營情況選擇實行按月納稅或按季納稅。為確保年度內納稅人的納稅期限相對穩定,同時也明確了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四、問: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如何適用免稅政策?
                    答:稅務總局在2016年制發了23號公告和53號公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為確保納稅人充分享受政策,在上調免稅標準至10萬元后,該政策繼續執行。
                    五、問:一般納稅人轉登記是怎么規定的?
                    答:2018年,將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統一至500萬元時,允許此前按照較低標準認定(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在2018年年底前自愿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此次提高增值稅免稅標準至10萬元,相當于年銷售額12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都可以享受免稅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有一般納稅人提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以享受免稅政策的訴求。為確保納稅人充分享受稅收減免政策,4號公告明確一般納稅人如果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可在2019年度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后可享受免稅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曾在2018年選擇過轉登記的納稅人,在2019年仍可選擇轉登記;但是,2019年選擇轉登記的,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六、問:需要預繳稅款的納稅人應如何預繳稅款?
                    答:現行增值稅實施了若干預繳稅款的征管措施,比如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銷售不動產、出租不動產等等。考慮到免稅標準由3萬元提高至10萬元,納稅人的政策受益面和受益程度均有大幅提高,4號公告明確,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4號公告下發前已經預繳稅款的,可以向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七、問:銷售不動產如何納稅?
                    答: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動產,涉及納稅人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的事項。增值稅免稅標準提高至10萬元后,如果銷售不動產銷售額為20萬元,則:第一種情況,如果某個體工商戶選擇按月納稅,銷售不動產銷售額超過月銷售額10萬元免稅標準,則仍應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第二種情況,如果該個體工商戶選擇按季納稅,銷售不動產銷售額未超過季度銷售額30萬元的免稅標準,則無需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因此,4號公告明確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動產,應按其納稅期、公告第六條以及其他現行政策規定確定是否預繳增值稅。
                    其他個人偶然發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應當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實行按次納稅。因此,4號公告明確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繼續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征免增值稅。比如,如果其他個人銷售住房滿2年符合免稅條件的,仍可繼續享受免稅;如不符合免稅條件,則應照章納稅。
                    八、問:已繳納稅款并開具專用發票的怎么處理?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納稅人自行開具或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就其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對應的應稅行為計算繳納增值稅。4號公告明確,如果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增值稅。
                    九、問:2019年1月(季度)涉稅事項可以適用新政策嗎?
                    答:考慮到免稅文件下發時間晚于免稅政策開始執行的時間(2019年1月1日),為確保小規模納稅人足額享受10萬元免稅政策,4號公告對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第一個稅款所屬期已繳納稅款的追溯處理問題進行了明確,即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第1季度未超過30萬元)的,當期因代開普通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可以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十、問:新政策下如何開具發票?
                    答:為了便利納稅人開具使用發票,已經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在免稅標準調整后,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發票。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已經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樣可以使用現有稅控設備繼續開具。除上述情況和銷售額標準同步調整外,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事宜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十一、問:截止3月1日哪些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已經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

                  自2016年8月1日起,稅務總局開展了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先后將住宿業,鑒證咨詢業,建筑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納入試點范圍。目前,試點工作運行平穩,社會各界反響良好。
                    為了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創業創新活力,促進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發展,稅務總局決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將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等三個行業納入試點范圍。試點納稅人可以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十二、問:未超過免征增值稅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能否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為了進一步便利小微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行業的所有小規模納稅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受月銷售額標準的限制。也就是說,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含本數,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試點行業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也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根據現行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的銷售額,需要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十三、問: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包含哪些?

                  答: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范圍擴大至全部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企業所得稅

                  一、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相關政策

                  (一)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答:根據財稅〔2019〕13號規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二)在判斷企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時,“從業人數”、“資產總額”應如何計算?

                  答:根據財稅〔2019〕13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企業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后,應如何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答:根據財稅〔2019〕13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五)實行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征收方式的企業,應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

                  答:實行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征收方式的企業,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的條件與企業的情況進行判斷,符合條件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序調整企業的應納所得稅額。相關調整情況,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告知企業。

                  (六)2019年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如何判斷企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其中,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指標比照“全年季度平均值”即“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的計算公式,計算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不超過300萬元的標準判斷。

                  (七)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在2019年度中間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發現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當年度此前期間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在年度中間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按照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累計情況計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當年度此前期間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在以后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抵減。

                  (八)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準備申報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時,應如何辦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相關內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

                  (九)企業在預繳時享受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如果年度匯算清繳時發現超過小型微利企業標準,應如何進行匯算清繳?

                  答: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已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十)初創科技型企業相關的優惠政策是什么?此次政策有什么調整?

                  答: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初創科技型企業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政策調整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主要條件包括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等。此次發布的財稅〔2019〕13號文件將享受創業投資稅收優惠的被投資對象范圍,進一步擴展到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的初創科技型企業,與調整后的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相關標準保持一致,從而進一步擴大了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人享受投資抵扣優惠的投資對象范圍。

                  (十一)本次調整后的初創科技型企業優惠政策對發生的投資時間有何要求?

                  答:根據財稅〔2019〕13號文件第五條的規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投資,投資滿2年且符合財稅〔2019〕13號文件規定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稅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2年內發生的投資,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資滿2年且符合財稅〔2019〕13號文件規定和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稅收政策。

                  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設備器具扣除、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取消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限制相關政策

                  (一)2018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所得稅稅率統一為多少?

                  答: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2018年1月1日起,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如何扣除?

                  答:根據財稅〔2018〕51號文件規定,2018年1月1日起,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三)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如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答:根據財稅〔2018〕54號文件規定,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四)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虧損結轉政策有什么變化?

                  答:根據財稅〔2018〕76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五)企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企業所得稅前如何加計扣除?

                  答:根據財稅〔2018〕64號規定,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六)企業享受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時,應留存備查的資料有哪些?

                  答:根據財稅〔2018〕64號規定,企業應在年度申報享受優惠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留存備查以下資料:

                  1.企業委托研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立項的決議文件;

                  2.委托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境外研發合同;
                    4.“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匯總表;
                    5.委托境外研發銀行支付憑證和受托方開具的收款憑據;
                    6.當年委托研發項目的進展情況等資料。

                  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三、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一)2018年1月1日起,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如何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答:根據財稅〔2018〕99號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個人所得稅部分

                  一、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

                  (一)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如何享受投資抵扣優惠政策?

                  答:1.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24個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簡稱合伙創投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該合伙創投企業的合伙人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個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個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3.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
                    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多個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對其中辦理注銷清算的初創科技型企業,天使投資個人對其投資額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銷清算之日起36個月內抵扣天使投資個人轉讓其他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上述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應同時符合哪些條件?
                    答: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
                    2.接受投資時,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從業人數不低于30%;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
                    3.接受投資時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60個月);
                    4.接受投資時以及接受投資后2年內未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資當年及下一納稅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三)享受上述稅收政策的創業投資企業,應同時符合哪些條件?
                    答: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或合伙創投企業,且不屬于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發起人;
                    2.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令第39號)規定或者《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關于創業投資基金的特別規定,按照上述規定完成備案且規范運作;
                    3.投資后2年內,創業投資企業及其關聯方持有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股權比例合計應低于50%。
                    (四)享受上述稅收政策的天使投資個人,應同時符合哪些條件?
                    答:1.不屬于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發起人、雇員或其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下同),且與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不存在勞務派遣等關系;
                    2.投資后2年內,本人及其親屬持有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比例合計應低于50%。
                    (五)如何理解投資滿2年?

                  答:滿2年,是指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實繳投資滿2年,投資時間從初創科技型企業接受投資并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日期算起。

                  (六)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如何計算?

                  答:從業人數及資產總額指標,按照初創科技型企業接受投資前連續12個月的平均數計算,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平均計算。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數=(月初數+月末數)÷2
                    接受投資前連續12個月平均數=接受投資前連續12個月平均數之和÷12

                  二、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

                  (一)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能享受到哪些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答:依法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上述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的范圍和標準?

                  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包括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和高校、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

                  1.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和高校是指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科研機構和公辦高校,包括中央和地方所屬科研機構和高校。

                  2.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是指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科研機構和高校:

                  (1)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在民政部門登記,并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2)對于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其《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記載的業務范圍應屬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成果轉讓、科技咨詢與服務、科技成果評估”范圍。對業務范圍存在爭議的,由稅務機關轉請縣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確認。

                  對于民辦非營利性高校,應取得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記載學校類型為“高等學校”。

                  (3)經認定取得企業所得稅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

                  (三)科技人員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須同時符合哪些條件?

                  答:1.科技人員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中對完成或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應按規定公示有關科技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國防專利轉化除外),具體公示辦法由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制定。

                   2.科技成果是指專利技術(含國防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成果。

                  3.科技成果轉化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向他人轉讓科技成果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現金獎勵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三年(36個月)內獎勵給科技人員的現金。

                  4.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轉化科技成果,應當簽訂技術合同,并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在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審核登記,并取得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

                  財產行為稅和非稅

                  一、本次優惠政策的減征幅度?

                  答:依據河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冀財稅〔2019〕6號)文件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下同)、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本次優惠政策的執行期限?

                  答: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從什么時間開始享受減征政策?

                  答:繳納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自成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當月起適用減征優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從什么時間開始不再享受減征政策?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適用減征優惠。

                  五、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未登記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未登記,經稅務機關通知,逾期仍不辦理登記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適用減征優惠。

                  六、本次優惠如何享受,是否需要提交資料?

                  答:本次減征優惠實行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方式,不需額外提交資料。納稅人只要在申報表中勾選是否享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政策有關選項,系統自動計算減征金額,納稅人確認即可。

                  七、納稅人符合減征優惠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應該怎么處理?

                  答:納稅人符合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減征優惠的,可依法申請退稅或者抵減以后納稅期的應納稅款。

                  八、已依法享受其他優惠政策的,是否可以疊加享受本次減征優惠?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次減征優惠。在享受優惠的順序上,本次減征優惠是在享受其他優惠的基礎上再享受。原來適用比例減免或定額減免的,本次減征額計算的基數是應納稅額減除原有減免稅額后的數額。

                  如,個人和企事業單位出租住房的房產稅原優惠政策是減按4%稅率征收,我省確定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房產稅減征比例為50%,政策疊加享受后,可在減按4%稅率征收的基礎上再減征一半,實際按2%的稅率征收。

                  又如,對符合條件的采用充填開采方式采出的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征50%;對符合條件的衰竭期礦山開采的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征30%。我省確定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資源稅減征比例為50%,政策疊加享受后,可在減征50%和30%的基礎上再減征一半,實際稅負率為25%和35%。

                  九、房地產交易涉及的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否納入此次減征范圍?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房產交易業務中,涉及的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享受此次普惠性減免政策。

                  十、自然人和非企業性質單位是否適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優惠政策?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29條、《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發布)第3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 第43號)第4條等規定,自然人(即其他個人)、未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的非企業性質單位可以適用財稅〔2019〕13號文規定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優惠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發的落實文件中作出特殊規定的除外。

                  十一、無租使用房產、代繳納房產稅的情形下,房產稅繳納人能否享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房產稅優惠?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第一條規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無租使用房產、代繳納房產稅的情形下,房產稅代繳納人為實際稅負承擔者。本著有利于納稅人的原則確定,無租使用房產的房產稅代繳納人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可享受財稅〔2019〕13號文規定的房產稅減征政策。

                  十二、房地產交易有關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減征優惠政策的適用時間如何確定?

                  答:享受減征優惠的時間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準。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根據該規定,房地產交易的產權轉移書據涉及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交易合同簽訂時間,享受減征優惠的時間也以交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不動產權證按件貼花減征優惠的適用時間以證件領受時間為準。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增值稅有關規定一致。

                  【篇3】減稅降費的心得體會

                  全國減稅降費知識競賽

                  判斷題

                  ? 1.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NO.錯

                  YES.對

                  ? 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NO.錯

                  YES.對

                  ? 3.增值稅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辦理免抵退稅后,仍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于退還留抵稅額。

                  NO.錯

                  YES.對

                  ? 4.非居民企業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NO.錯

                  YES.對

                  ? 5.自2018年10月1日起,納稅人可以享受“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NO.錯

                  YES.對

                  ? 6.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NO.錯

                  YES.對

                  ? 7.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5年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來源于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NO.錯

                  YES.對

                  ? 8.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NO.錯

                  YES.對

                  ? 9.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關于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NO.錯

                  YES.對

                  ? 10.個人所得稅用于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向收款單位索取發票、財政票據、支出憑證,收款單位不能拒絕提供。

                  NO.錯

                  YES.對

                  ? 11.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不得扣除。

                  NO.錯

                  YES.對

                  ? 12.對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NO.錯

                  YES.對

                  全國減稅降費知識競賽

                  多選題

                  ? 1.2019年,我國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具體措施主要包括(ABCD )。

                  A.深化增值稅改革

                  B.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

                  C.落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D.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經營服務性收費

                  ? 2.2019年2月2日,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規定,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可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其中“重點群體”具體包括:( ABCD)。

                  A.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B.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

                  C.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D.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 3.2016年5月1日起,“營改增”試點范圍擴大到( ABCD),實現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全覆蓋,打通稅收抵扣鏈條,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和制造業升級。

                  A.建筑業

                  B.房地產業

                  C.金融業

                  D.生活服務業

                  ? 4.符合條件并經認定的非營利組織,其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非營利性收入包括(BCD )。

                  A.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B.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C.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D.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5.根據2018年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專項附加扣除包括( ABCDE)。

                  A.子女教育

                  B.繼續教育

                  C.大病醫療

                  D.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

                  E.贍養老人

                  ? 6.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關于贍養老人的扣除規定,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B.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

                  C.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D.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7.根據2018年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計算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時,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應當減除( ABCD)。

                  A.費用60000元

                  B.專項扣除

                  C.專項附加扣除

                  D.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 8.根據2018年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包括( ABCD)。

                  A.工資薪金所得

                  B.勞務報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9.根據2018年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

                  B.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C.不辦理匯算清繳

                  D.年度終了后,應當辦理匯算清繳

                  ? 10.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下列哪項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

                  A.工資薪金所得

                  B.經營所得

                  C.財產轉讓所得

                  D.勞務報酬所得

                  ? 11.煙產品消費稅是控制煙草消費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國對卷煙在(ABD )環節征收消費稅。

                  A.生產

                  B.批發

                  C.零售

                  D.進口

                  ? 12.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914號)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征收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AB )。

                  A.因私普通護照費

                  B.商標續展注冊費

                  C.排污費

                  D.河道采砂管理費

                  全國減稅降費知識競賽

                  單選題

                  ? 1.2018年9月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于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91號),明確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提高到( )。

                  A.200萬元

                  B.500萬元

                  C.800萬元

                  D.1000萬元

                  ? 2.2018年我國統一所有行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經營規模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 )及以下。

                  A.50萬元

                  B.80萬元

                  C.180萬元

                  D.500萬元

                  ? 3.某單位(一般納稅人按月納稅)2019年4月購入一間商鋪,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購入商鋪的不動產進項稅額( )抵扣。

                  A.在購進不動產的當期一次性

                  B.應當分兩年

                  C.不允許

                  D.以上都不對

                  ? 4.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 對月銷售額( )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A.10萬

                  B.11萬

                  C.12萬

                  D.15萬

                  ? 5.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

                  A.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B.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5%)×5%

                  C.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6%)×6%

                  D.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2%

                  ? 6.張某是銷售童裝的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5月的銷售額為80000元,當月應納增值稅為( )元

                  A.0

                  B.1553

                  C.2330

                  D.2400

                  ? 7.根據《關于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規定,將適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范圍擴大至( )。

                  A.全部制造業領域

                  B.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

                  C.輕工、紡織、機械、汽車四個領域重點行業

                  D.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等

                  ? 8.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規定,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這個抵扣比例是( )。

                  A.50%

                  B.60%

                  C.70%

                  D.80%

                  ? 9.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 2019年新出臺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引入新的計稅方法,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按應納稅所得額分為兩段計算,一是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 );二是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 )。

                  A.5%,10%

                  B.5%,20%

                  C.10%,20%

                  D.15%,20%

                  ? 10.2018年1月1日后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且經營期在( )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A.3

                  B.5

                  C.10

                  D.15

                  ? 11.2018年1月1日后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且經營期在( )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A.3

                  B.5

                  C.10

                  D.15

                  ? 12.下列各項中,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的是( )。

                  A.企業職工教育經費

                  B.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C.保險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D.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

                  ? 13.根據2018年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 )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A.90天

                  B.183天

                  C.6個月

                  D.1年

                  ? 14.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內辦理匯算清繳。

                  A.1月1日至6月30日

                  B.3月1日至6月30日

                  C.3月1日至5月31日

                  D.4月1日至6月30日

                  ? 15.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關于繼續教育的扣除規定,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 )元定額扣除。

                  A.800

                  B.3200

                  C.3600

                  D.4800

                  ? 16.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的相關資料應當留存( )。

                  A.1年

                  B.5年

                  C.10年

                  D.永久

                  ? 17.2011年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后,工薪資金的稅率表由5%—45%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變更為現在的( )。

                  A.3%—45%七級超額累進稅率

                  B.5%—35%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C.3%—45%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D.5%—45%七級超額累進稅率

                  ? 18.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關于子女教育的扣除規定,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 )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其中,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A.800

                  B.1000

                  C.1200

                  D.1500

                  ? 19.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關于大病醫療的扣除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 )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 )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A.10000元;60000元

                  B.12000元;65000元

                  C.15000元;70000元

                  D.15000元;80000元

                  ? 20.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關于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規定,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A.800

                  B.900

                  C.1000

                  D.1500

                  ? 21.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關于贍養老人的扣除規定,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 )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A.1000元,1000元

                  B.1500元,1500元

                  C.2000元,2000元

                  D.2500元,2500元

                  ? 22.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7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符合改制重組條件的企業( )土地增值稅。

                  A.減半征收

                  B.暫不征收

                  C.查賬征收

                  D.核定征收

                  ? 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水污染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30%的,減按( )征收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水污染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按( A )征收環境保護稅。

                  A.75%,50%

                  B.80%,50%

                  C.75%,60%

                  D.80%,60%

                  ? 2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規定,煙葉稅的納稅人是( )。

                  A.種煙農民

                  B.煙草公司或煙草收購站

                  C.卷煙廠

                  D.卷煙零售店

                  ? 25.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5號)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對申請辦理車庫、車位、儲藏室不動產登記,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不動產登記費由原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550元,減按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 )元收取。

                  A.80

                  B.180

                  C.280

                  D.380

                  ? 26.財政部門戶網公布的全國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一張網”顯示,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自2013年以來由185項減少至( )項。

                  A.49

                  B.52

                  C.60

                  D.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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