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1】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高全體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能力,促進全村的安定團結和三個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村實際,特制定本村規民約: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完成政府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敢于運用法律武器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三、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爆炸藥品;不得私藏、買賣、加工槍支彈藥。
四、嚴禁種毒、吸毒、販毒等一切涉毒活動。一經發現有涉毒行為的,立即向村委或公安機關舉報。
五、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大力倡導勤勞致富、守法經營,反對損人利己、不勞而獲行為,有下列行為者,依照以下條款作相應處罰:
1、凡占用、破壞國家、集體與個人木材、竹子、果樹以及其他公私財物者,又不夠刑事處分的,除追回贓物、沒收作案工具、賠償損失外,另處罰金200-1000元。
2、不得隨意侵占吞噬鄉村公路、公共道路,以及其他承包戶的田邊地角,對田、土坎只能用刀割雜草,嚴禁用鋤鏟,違者除批評教育,賠償損失外,并視其情節和認識態度,另處罰金50-150元。
3、大力倡導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嚴禁毀林開荒、帶火種上山和失火燒山。嚴禁任何人在封山育林內割草、砍柴、放牧,輕者除批評教育外,另視情節處罰50-500元(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失火所造成的燒山應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重者根據《森林法》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自覺維護水利設施,合理用水,確保農田灌溉。
1、對有意和無意破壞水溝、山塘、渠道的,除恢復和賠償損失外,視情節批評教育,另處罰金50-300元。
在渠道規定的保護范圍內,嚴禁任何人種植農作物,違者除鏟除外,另處罰金200-250元。
2、合理用水和依法排隊放水,不許放霸王水,對歷史延續下來的過水田,做到上流下接或出過水道,不許違背水利部門和集體制定的用水制度,違者處罰金50-200元。
七、修房造屋、燒磚燒瓦、移栽竹子、林木、葬墳等,嚴禁影響他人利益和農作物生長。確實不能避免的,要協商處理好。造成糾紛或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另處罰金50-100元。
1、禁止私人非法買賣土地。
2、凡將修好的房屋出售的家庭,不得再申請審批宅基地。
八、尊老愛幼,樹文明新風,維護社會穩定。
1、對打罵父母和長輩,不贍養老人,虐待子女和家庭成員的,責令其賠禮道歉、悔過,并履行義務,另處罰金50-200元。
2、對放縱、袒護、唆使子女及其他人以各種不良行為釀成糾紛和造成損失的,責令監護人或唆使人賠償損失,并處罰金50-150元。
3、對罵人、打架斗毆,酗酒鬧事、不聽勸阻和調解的,處罰金50-200元,對不接受處罰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4、對搬弄是非、造謠中傷、聚眾聚會鬧事者,應進行批評教育,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另處罰金50-300元。
5、反對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動,違者除批評教育外并處罰金50-100元,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村民要監管好自養的牲畜及犬類,必須配合搞好防疫工作,不準侵害他人,如有發生,必須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7、村民操辦酒席實行宴席申報制度,除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監護的親屬結婚(復婚的除外);本人的配偶、成年子女以及父母或岳父母、本人直接贍養的老人去世的喪事可申請辦理外,其他名目酒席均不得辦理。對違規操(承)辦酒席的餐具和用具進行沒收和現場清除,收受禮金按非法所得全部沒收。經審批同意辦理的酒席須由有健康證等證件的廚師團隊掌廚,對請無證廚師掌廚或無證廚師參與酒席辦理的當事人處罰款1000—2000元。村支監三委成員、全村黨員、各組組長要帶頭執行治理濫辦酒席相關規定,對違操辦酒席的分別處罰款2000-5000元、1000-2000元、500元-1000元;參與違規酒席請吃的的分別處罰款1000-2000元、500-1000元、200-500元;村民違規操辦酒席的處當事人罰款1000-2000元,對其承辦酒廚師及相關協助人員處罰款500元;對轄區餐飲企業(上門廚師)承辦違規酒席的處罰款5000元/次,并建議相關部門停業整頓直至取消營(從)業資格。
九、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政策,履行“雙誠信雙承諾”的相關內容。
1、在嬰兒出生24小時內,生育戶向育齡婦女小組長及村包組干部真實報告孩子出生時間、性別,否則處違約金200—500元。
2、生育孩子后,在42天至90天內按規定落實相應節育措施,按時落實
相應節育措施的可按規定享受誤補助。如患有禁忌癥的,一孩須經鎮計劃生育服務站、二孩須經縣級以上計劃生育指導站確診出具證明后,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否則,處違約金100-200元。
3、持證生育第一孩子后及時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次性獎勵500元,按時參加“三查”服務的,在獨生子女0—14周歲期間每季度發放獨生子女保健費30元。政策內二女戶及時采取長效避孕措施上級獎勵2000元,獨女戶二女戶女孩高考被國辦學院錄取上級獎勵500元至1000元。按規定享受合作醫療、養老保險等優先優惠待遇。
4、已婚育齡婦女上是孕(婦)檢對象的,按時參加3月、6月、9月、12月10前到鎮計生站參加“三查”服務,否則,處違約金50-200元;已婚育齡婦女外出的,外出后20日內要以書信或電話等方式,向村委會或育齡婦女小組長報告工作或居住地點,是孕(婦)檢對象的,在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寄回流入地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的真實孕情,環情證明。否則,處違約金50-200元。
5、已婚出居住在其他鄉鎮,但戶口在本村的,要求將子女或丈夫落戶在本村的,須按規定完善相關手續后,方能辦理。
6、嚴禁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人工終止妊娠及溺棄女嬰,違者罰款500-1000元,情節嚴重或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流入人口7日內主動向村委會報告婚育情況,并接受村的管理。否則,處違約金50-200元,并責令交驗或補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村民要積極配合對流入本村外地人員的管理,
十、對未履行“雙誠信雙承諾”內容的,村委會暫緩其所有服務工作,直至履行完成。
十一、凡來我村購房或其他情況有合法手續申請入戶的,按程序完善相關手續后方可辦理。
十二、本村規民約適用于本轄區的所有村民和企事業單位,自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之日起施行,
十三、本村規民約由洋川鎮雅泉村村民委員會負責解釋。
【篇2】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1.建房服從規劃:起房蓋屋必須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自然村理事會實地踏勘,報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才能建蓋,不得擅自動工,不得私搭亂建,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
2.保持衛生清潔:農戶庭院實行一日一清掃,村組環境衛生實行至少一周一清掃;各連負責自己的環境衛生,對保持清潔的表楊,不清潔的批評教育;不得在公路沿線、村道、河溪等公共場所傾倒、堆放垃圾,一經發現必處罰。
3.興辦公益事業:村內興辦公益建設所需籌資勞,實行“一事一議”由村民會議或戶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必須戶戶參與,不參與投工者,每天按當地工價折資兌現。
4.愛護公共財物:嚴禁侵占或私自占用道路、廣場等公共場地及設施;損壞活動場所、水利、道路交通、通訊、供電、生產等公共設施的照價賠償。
5.加強牲畜看管:嚴禁敞放雞、豬、牛、羊等牲畜,嚴防牲畜損害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對農作物造成破壞的要賠償。牲畜糞便垃圾,由主人負責清理。
6.倡導節儉辦客:紅白喜事要勤儉節約,不準大操大辦;辦客原則不超3天,送禮不超100元,菜品不超8個。
7.維護社會治安:嚴禁賭博、吸毒、販毒,嚴禁酗酒鬧事,嚴禁私自種植罌粟,嚴禁宣揚封建迷信、傳播邪教,不參與涉黑涉惡等違法活動,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8.嚴守為人品德:父母要盡到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子女要孝敬、贍養老人,平等對待雙方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遺棄或虐待老人。
9.妥善處置糾紛:鄰里有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請自然村理事會或村調解委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
10.保護生態環境:嚴禁在國有林、公益林、集體林、水源林等林地里亂砍亂伐,禁止采獵國家保護野生動植物,違反者一律交執法部門處理。
【篇3】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加強新農村建設,實行村民自治,推動男女平等,倡導鄉風文明,促進**村和諧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村《村規民約》。
村莊事務
第一條 村組干部、黨員應積極學習、宣傳、執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廉潔自律,帶頭履行《村規民約》。村兩委處理村內事務要公平、公正、公開,保障村民權益,為村民服務,接受村民監督。
第二條 全體村民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自覺遵守《村規民約》,積極參與村內各項集體活動。反對邪教,抵制黃、賭、毒。
第三條 凡村內大事要事,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討論通過,由村兩委負責實施,監委會監督落實。
第四條 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結,公開上欄。組帳村管,村帳由監委會審核、簽字、蓋章后交鎮三資中心審理監管;杜絕挪用公款、白條頂庫。
第五條 村民事調解組積極調解民間糾紛,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組。
集體資源
第六條 按照國家《土地法》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土地審批手續。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組長應及時上報,由村兩委出面制止,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七條 貧困戶、低保戶的名額,由個人申請,組長及代表評議,報村兩委依據相關政策審議,村監委會審核簽字后,向全體村民公示,無異議后再上報。
第八條 當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級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條 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入男女須達到法定婚齡、領有結婚證并將戶口遷入者,依照戶口遷入時間,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條 婚出男女如戶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繼續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無論戶口是否遷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條 非農業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條 人人有責節約水電、愛護公共財產與公共設施,損壞者照價賠償。維護村莊道路,不得破壞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條 按照國家《森林法》有關規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園。
1)保護花草樹木,嚴禁亂砍亂伐。
2)嚴禁帶火種進山,在景區附近不準焚燒雜草、燃放鞭炮;上墳燒紙必須在火苗徹底熄滅后才能離開。
3)不準在景區放牧,違者按《森林法》有關規定處罰。若造成損失,根據實際損失賠償。
4)嚴禁捕殺、藥殺野生動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條 支持、鼓勵婦女參政議政。在推薦的入黨積極分子中,女性比例應達到50%。換屆選舉中,女性村民代表應達到50%;女性入選村兩委、村民組長,及其他村民議事機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條 純女戶、有兒有女戶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對男到女家落戶者,在推薦入黨積極分子、選舉村民代表及村組干部時,同等條件下優先。
第十六條 婚出男女戶口沒有遷出,或已經離開本村愿意返回并將戶口遷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義務,接受村莊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條 婚出男女因離婚或喪偶將戶口遷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帶子女以有效法律文書為準。若再次婚出,其戶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繼續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條 婚入男女離婚后愿意留村,戶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繼續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帶子女將戶口遷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離婚婦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戶的優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條。
第十九條 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參與社會活動,共同分擔家務勞動。
第二十條 認真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權利和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共同負有計劃生育責任。
第二十一條 在本村舉行婚禮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婦,不論戶口是否遷入,均應接受本村計生管理。育齡婦女應積極參與生殖健康服務,參加定期康檢,無故不參加并未及時補檢者,按照《**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反對非法鑒定和人為選擇胎兒性別,違反者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已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獨女戶,優先享受各項相關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雙倍返還所得款項。
第二十四條 違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項待遇。
村風村貌
第二十五條 樹立婚育新風,推進婚俗改革,提倡文明節儉的婚禮,倡導集體婚禮。凡男到女家的婚禮或集體婚禮,村兩委提供適當的支持或獎勵。
第二十六條 實行殯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禮力求節儉,推進葬俗的男女平等。純女戶老人的葬禮,村兩委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七條 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雙姓均可。
第二十八條 反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責任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條 關愛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女童的生存權和受教育的權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條 尊老、敬老、養老
1)子女須承擔贍養老人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遺棄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贍養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強迫老年夫婦分開居住、贍養。
3)夫妻應平等對待雙方老人。
4)保障單身老人再婚權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歲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齡老人生活補助金、口糧款等,由村組干部直接發放給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條 本村舉辦公益事業,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不承擔籌資籌勞義務。
第三十二條 增強環保意識,維護環境衛生,不準亂貼亂畫,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內指定地點。
執行修訂
第三十三條 村兩委負責執行《村規民約》具體條款,監委會負責監督落實。執行中若遇爭議,首先由村兩委協調,協調不成,可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決定。
第三十四條 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聯名可提議修訂《村規民約》的具體條款。修訂《村規民約》應遵循“四議兩公開”程序。
第三十五條 本《村規民約》自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時上報**鎮政府備案。
本《村規民約》的解釋權歸**村兩委。
【篇4】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了搞好我村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增強村民的法制觀念、人人學法、懂法、用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央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精神,經村民討論、村委會批準制定本村規民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引導全體村民樹立“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愛、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觀念,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自覺性和能力,努力把本村建設成“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村規民約(以下簡稱:規約)。
第二條 本規約具有村與村民、村民與村民之間的契約性質,對全體村民均有相同的約束力。全體村民都應當自覺遵守執行,任何人不得以在外經商、務工為由拒絕執行。居住本村的外來人員參照執行本規約。
第三條 違反規約,應承擔相應責任。 承擔責任的方式:一、批評教育;二、賠禮道歉;三、寫出悔過書;四、違約行為公示或通報;五、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第四條 村民委員會對違反本規約的行為人作出處理決定前,除予以口頭批評教育的外,必須查明事實,收集證據,集體討論。處理決定須以書面形式,應公平公正、合乎情理。處理決定和相關材料要全部存檔。村委成員不得公報私仇,借此打擊報復平時對自己有意見的村民。
第五條 本村的黨員、干部和村民代表應當模范遵守和執行本規約。
第六條 全體村民特別是黨員、干部、村民代表要見義勇為,一旦發現違反規約的行為,要大膽制止。對單獨難以處置的情形,要及時報告村領導,以防事態擴大。村民委員會對見義勇為,大膽制止違反本規約行為者予以表揚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二章 村民行為規范
第七條 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新農村建設事業。自覺接受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及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積極參加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爭做遵規守法、誠實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勞致富、科技致富的新型農民。
第八條 熱愛家鄉,熱愛集體,積極支持和配合各級黨委、政府涉及農業、農村、農民的工作,自覺執行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有關決定、決議和規定。
第九條 自覺保護耕地,嚴禁荒廢耕地。村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土地都必須服從村的統一規劃和調整,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自留地、承包地挖塘、挖砂、取土等。
第十條 村民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有關部門批準,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新房建好后,應拆除舊房的,必須及時拆除并退出舊的宅基地。
第十一條 實行計劃生育,鼓勵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育齡人員自覺采取避孕節育措施,已婚育齡婦女自覺參加環孕檢。嚴禁計劃外生育。
第十二條 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村民,應積極參加兵役登記和體檢。嚴禁不參加兵役登記、體檢、故意做假體檢不合格和拒絕應征入伍的行為。
第十三條 尊敬長輩,嚴禁虐待、打罵、遺棄等傷害老年人的行為。成年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和其他贍養義務人及其配偶對基本喪失勞動力或無生活來源的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和其他應贍養的老年人必須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支出不得低于本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第十四條 愛護未成年人,重視未成年人的教育。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等法定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必須履行撫養義務,并保證他們接受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村組織鼓勵家長培養子女上大學,對有子女上大學的家庭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第十五條 實行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丈夫不得以妻子無現金收入、只生女孩等種種理由打罵和虐待妻子。任何人不得剝奪已婚女子的合法繼承權。喪偶女子有繼承遺產和攜帶未成年子女再婚的權利。家庭生活中不得歧視女孩子。
第十六條 不得違反法定程序越級上訪和聚眾集體上訪。不借口煽動群眾到機關、學校、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委員會辦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制造事端、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第十七條 不參加法輪功、呼喊派等邪教和非法宗教組織的活動。不利用迷信活動造謠惑眾、騙財騙物。不得捏造虛假的事實欺騙群眾,引發恐慌;不得誹謗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八條 不隨意在公路、村道上晾曬農作物和其他物品。不私設障礙影響交通。不損毀、移動公共指示標志、有線電視廣播線路等公共設施。不損毀村機耕路、排灌水渠、水庫閘門、村道路燈、花木草坪、辦公物品、村務公開欄、自來水主管、文化體育衛生設施和其他集體設施、集體財物。
第十九條 不盜伐國家、集體、他人的林木和損毀政府明令保護的珍稀樹木。砍伐承包經營的山林,必須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嚴格按照審批的數量范圍伐木,及時補種樹苗。各家各戶要積極植樹造林,綠化環境。
第二十條 死禽、死畜要挖坑深埋,作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到村公共垃圾池。發現多數家禽家畜得病,要及時向村委會報告,以防發生大面積的疫情。豬圈、牛欄、廁所要勤清理,以免臭氣、臟水污染環境。要注意飲食衛生,以防病從口入。禁止在集體和農戶房屋外墻亂貼亂涂廣告,應當保持整潔。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生活和祭奠掃墓時,要嚴格控制火種火苗,嚴防火災發生。田間、菜地、果園使用農藥,應當設立明顯的告示。滅鼠滅蟑用藥,要放在小孩不宜發現的位置。果園、菜地不得亂拉電網。施工拉線接電應由電工師傅操作。
第二十二條 相鄰之間應當團結友善,以禮相待,碰到困難要互相幫助,不損害對方利益,不偷不損毀他人的財物。要管好自己的家禽家畜,防止自家家禽家畜損毀他人的農作物和傷害他人。家庭成員之間、村民之間發生民事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委會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要破除封建迷信,反對婚嫁、喪葬鋪張浪費,提倡勤儉持家、節約辦事。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殯葬法規,倡導生態殯葬,嚴禁亂葬亂埋。
第二十五條 村民對村干部執行公務有意見的,應當通過正常途徑向其上級領導反映,不得污辱、誹謗、圍攻和毆打執行公務的村干部。
第三章 對違反規約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 凡違犯本規約的,除觸犯有關法律應由政府有關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和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外,村民委員會有權根據客觀事實和本規約第三條的規定,酌情對行為人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第二十七條 對損壞村集體財物、設施的行為人,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對拒不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的,則在村公開欄上公示違反本規約的行為(或通過村廣播向全村通報),并以村經濟合作社(或村民委員會)的名義報請政府有關部門處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凡有家庭成員違反本規約的,該家庭當年不能參加市、鄉鎮、村級各類先進推薦評比,同時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項優惠待遇。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規約由村民委員會負責解釋。本規約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三十條 本規約自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印發至本村各戶和住本村的外來人員,報鎮政府備案。
注:
各行政村可根據本村村情,對上述村規民約條款進行增減和修改,可把本村一些好的傳統、做法用規約固定下來。但不同地區的行政村在制定村規民約時有不同的要求,有部分條款是必須具備的。如:
*毗鄰邊界的行政村村規民約需要具備的條款*
1、村委會要及時與毗鄰村委會相互通報村規民約,并及時告知本村村民要遵守毗鄰村的村規民約。
2、村民發生跨界糾紛時,村委會要及時與毗鄰村委會進行聯合調處。
*山區的行政村村規民約需要具備的條款*
1、保護森林資源和水資源,不亂開亂采,不亂砍濫伐和毀林開荒方面的條款。
2、村民因使用山地、管理山林發生糾紛后的處理規定等。
3、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防山火發生,尤其在森林防火期,禁止在林區野外用火方面的規定。
*地處工業園區的行政村村規民約需要具備的條款*
1、如何協調村民與園區企業之間關系方面的規定。
2、如何規范本村村民與外來務工人員之間的關系方面的規定
*涉及“兩線整治”工作的行政村村規民約需要具備的條款*
應該專門單列一章體現“兩線整治”的有關規定。下面是“兩線整治”的主要內容(“三化一整治”,即潔化、綠化、美化和整治秩序)。
(一)潔化
1、清理垃圾。集中清理沿線村莊的暴露垃圾、衛生死角等;
2、清除雜物。集中清除沿線村莊的雜草叢、渣土堆等;
3、全面拆除沿線兩側簡易廁所、露天糞坑;
4、在沿線兩側統一配置垃圾池(箱);
5、有專(兼)職保潔人員定期清掃沿線村莊衛生和清理垃圾池(箱)
(二)美化
1、立面整治。對沿線兩側建筑物進行整修粉刷;
2、庭院整理。對沿線村莊農戶的庭院進行整理,對門前亂堆亂放進行治理。
(三)綠化
1、行道樹綠化。對沿線行道樹綠化不完善地段進行綠化補種;
2、閑置空地綠化。對沿線兩側閑置空地和各種建筑物拆除后閑置空地進行綠化。
3、村莊和農戶庭院綠化。
(四)整治秩序
1、違章建筑整治。拆除沿線兩側的各類違章建筑和亂搭亂建、亂圈亂圍;
2、破敗建筑整治。拆除沿線兩側的殘墻斷壁、廢棄建筑,修繕、改造、拆遷破房、危房;
3、廣告招牌整治。清除各類非法設置、低檔次、破舊戶外廣告和標志,統一規劃設計廣告、店招;
4、廢品收購點整治。搬遷沿線兩側所有廢舊物資收購點;
5、占道經營整治。集中力量開展占道經營、夜市排檔、馬路市場整治;
6、集鎮沿線整治。
請相關村結合整治工作實際制訂相應的條款在村規民約里。
【篇5】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保證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實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保證村務工作正常運轉,促進我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營造健康向上的村風民風,調動廣大村民建設現代化新農村的積極性。
第二條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原則,實行村民自治,加強村務管理。
第三條本村規民約由村委會實施,村民代表會議監督執行。
第二章承包土地和農業管理
第四條土地(包括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山、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承包戶只有使用權,承包方必須嚴格服從經濟合作社管理。
第五條村民有種好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的義務,嚴格履行承包合同,不棄耕拋荒。
第六條未經批準不得在本村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買賣土地。在鎮、村規劃區內征用建設用地,土地戶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阻難、拖延,經多次協商仍不同意的,由村委會強制辦理征用手續。
第七條在承包期間,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將部分或全部土地轉包給第三者,并簽訂轉包合同。
第八條承包戶有培養地力、保護土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和宅基地上擅自掏路、塞溝、筑坎等,承包期內,小河、小道、小溝由承包戶負責修掘,保證排灌暢通。
第九條保護機耕路、主河流、機埠、渠道等水利設施建設,不得無故毀壞水利、道路、農電線路等基礎設施。
第十條保護森林資源,確保水土不流失和平衡生態環境。因地制宜發展經濟特產林,提倡在承包山上開展綠化造林。
第十一條砍伐承包山上的樹林,必須經縣林業部門批準,在獲得砍伐許可證和認清山界的基礎上實施砍伐。濫伐樹木的視為偷伐,按森林法規定處理。
第三章征兵和義務教育
第十二條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和神圣職責。凡年滿18周歲以上的公民都應踴躍報名服役。
第十三條公民拒絕兵役登記、征集和軍事訓練,經教育不改的,按《兵役法》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未滿16周歲的學齡兒童,應自覺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對中途停學的要強制入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招收童工,違者按《勞動法》規定處理。
第四章用電管理和改造
第十五條加大投入力度,加強農村電網改造,逐步達到村民用電標準化,使村民用上放心電、安全電。
第十六條新裝和增容工業用電,新設照明用電的單位和用戶須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七條電表損壞或更換表底時,須向村委會提出口頭申請,由村電工拆裝電表,臨時用電征得村委會及用電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亂接。
第十八條無特殊情況應按時交納電費,無故拖欠的一律停止供電,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用電資格。
第五章婚姻和計劃生育
第十九條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愛幼的原則。依法推行計劃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
【篇6】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保證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實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保證村務工作正常運轉,促進我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營造健康向上的村風民風,調動廣大村民建設現代化新農村的積極性。
第二條 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原則,實行村民自治,加強村務管理。
第三條 本村規民約由村委會實施,村民代表會議監督執行。
第二章 承包土地和農業管理
第四條 土地(包括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山、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承包戶只有使用權,承包方必須嚴格服從經濟合作社管理。
第五條 村民有種好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的義務,嚴格履行承包合同,不棄耕拋荒。
第六條 未經批準不得在本村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買賣土地。在鎮、村規劃區內征用建設用地,土地戶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阻難、拖延,經多次協商仍不同意的,由村委會強制辦理征用手續。
第七條 在承包期間,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將部分或全部土地轉包給第三者,并簽訂轉包合同。
第八條 承包戶有培養地力、保護土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和宅基地上擅自掏路、塞溝、筑坎等,承包期內,小河、小道、小溝由承包戶負責修掘,保證排灌暢通。
第九條 保護機耕路、主河流、機埠、渠道等水利設施建設,不得無故毀壞水利、道路、農電線路等基礎設施。
第十條 保護森林資源,確保水土不流失和平衡生態環境。因地制宜發展經濟特產林,提倡在承包山上開展綠化造林。
第十一條 砍伐承包山上的樹林,必須經縣林業部門批準,在獲得砍伐許可證和認清山界的基礎上實施砍伐。濫伐樹木的視為偷伐,按森林法規定處理。
第三章 征兵和義務教育
第十二條 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和神圣職責。凡年滿18周歲以上的公民都應踴躍報名服役。
第十三條 公民拒絕兵役登記、征集和軍事訓練,經教育不改的,按《兵役法》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未滿16周歲的學齡兒童,應自覺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對中途停學的要強制入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招收童工,違者按《勞動法》規定處理。
第四章 用電管理和改造
第十五條 加大投入力度,加強農村電網改造,逐步達到村民用電標準化,使村民用上放心電、安全電。
第十六條 新裝和增容工業用電,新設照明用電的單位和用戶須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七條 電表損壞或更換表底時,須向村委會提出口頭申請,由村電工拆裝電表,臨時用電征得村委會及用電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亂接。
第十八條 無特殊情況應按時交納電費,無故拖欠的一律停止供電,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用電資格。
第五章 婚姻和計劃生育
第十九條 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愛幼的原則。依法推行計劃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
【篇7】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創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建設文明衛生新農村,經全體村民討論通過,制定以下村規民約。
一、道德風尚
深入學習貫徹山東省道德行為40則:
(一)社會公德
講文明,樹新風。懂禮貌,禮讓謙。獻愛心,樂助人。濟貧困,救危難。 愛集體,惜公物。講衛生,護環境。重低碳,節能源。尚科學,除迷信。 遵法紀,守規則。揚正氣,道義擔。
(二)職業道德
愛崗位,盡職守。好學習,勤鉆研。講誠信,守信譽。重質量,保安全。 勇競爭,敢創新。善協作,求共贏。去私情,持公道。反腐敗,尚清廉。 人為本,優服務。任勞怨,樂奉獻。
(三)家庭美德
敬長者,孝父母。愛子女,教有方。男與女,要平等。夫妻和,愛相牽。 勤勞作,奔富裕。善持家,崇節儉。鄰里睦,相照顧。親友濟,互幫添。
優生育,強素質。正家風,忠厚傳。
(四)個人品德
愛祖國,愛家鄉。盡責任,勇擔當。當自立,尚進取。有理想,志高遠。 重情義,知感恩。主誠實,踐諾言。知榮辱,明善惡。重慎獨,嚴自律。 衣得體,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二、移風易俗
1、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新風倘,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
2、紅白喜事,提倡喜事新辦,喪事從儉,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
3、不請神弄鬼或裝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看、傳淫穢書刊、音像,不參加邪教組織。
4、建立正常的人際關系,不搞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5、積極開展文明衛生村鎮建設,搞好公共環境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穢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應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應定點堆放。
6、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不亂搭亂建,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對村內違法建筑實行動態監管,組建巡查隊伍,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建筑行為。
違犯上述規定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三、志愿者服務
積極參加各項志愿者服務工作,通過志愿者服務為他人、為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獻他人、提升自我。
四、未成年人教育
1、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實行計劃生育,男女青年結婚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要求,提倡晚婚晚育、提倡優生優育,嚴禁違法生育。
2、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破除封建陋習。子女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不得歧視、虐待老人。
3、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關愛與教育,利用四點半學校、文化藝術輔導等相關措施,加強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個人理想引導以及特長技藝方面的培養。
五、社會治安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2、村民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斗毆,不酗酒滋事,不酒后架車,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3、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4、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藏匿贓物。
5、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爆炸物品;經銷煙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私藏槍支彈藥,拾得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要及時上繳公安機關。
6、愛護公共財產,不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生產等公共設施。
7、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8、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林木,嚴禁損害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加強牲畜看管,嚴禁放浪豬、牛、羊。
對違反上述社會治安條款者,觸犯法律法規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尚未觸犯刑律和治安處罰條例的,由村委會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六、消防安全
1、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防森林火宅發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離火滅,嚴禁在將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戶內,定期檢查、排除各類火災隱患。
3、加強村級防火設施建設,村集體應定期檢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證消防用水正常。
4、對村內、戶內用電線路要定期檢查,損壞的要請電工及時修理、更新,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加強村民尤其是少年兒童安全用火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
七、鄰里關系
1、村民之間要互尊、互愛、互助,和睦相處。
2、在生產、生活過程中,村民應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發揚社會主義主義新風尚。
3、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反對家庭暴力。
【篇8】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保證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實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保證村務工作正常運轉,促進我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營造健康向上的村風民風,調動廣大村民建設現代化新農村的積極性。
第二條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原則,實行村民自治,加強村務管理。
第三條本村規民約由村委會實施,村民代表會議監督執行。
第二章承包土地和農業管理
第四條土地(包括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山、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承包戶只有使用權,承包方必須嚴格服從經濟合作社管理。
第五條村民有種好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的義務,嚴格履行承包合同,不棄耕拋荒。
第六條未經批準不得在本村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買賣土地。在鎮、村規劃區內征用建設用地,土地戶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阻難、拖延,經多次協商仍不同意的,由村委會強制辦理征用手續。
第七條在承包期間,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將部分或全部土地轉包給第三者,并簽訂轉包合同。
第八條承包戶有培養地力、保護土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和宅基地上擅自掏路、塞溝、筑坎等,承包期內,小河、小道、小溝由承包戶負責修掘,保證排灌暢通。
第九條保護機耕路、主河流、機埠、渠道等水利設施建設,不得無故毀壞水利、道路、農電線路等基礎設施。
第十條保護森林資源,確保水土不流失和平衡生態環境。因地制宜發展經濟特產林,提倡在承包山上開展綠化造林。
第十一條砍伐承包山上的樹林,必須經縣林業部門批準,在獲得砍伐許可證和認清山界的基礎上實施砍伐。濫伐樹木的視為偷伐,按森林法規定處理。
第三章征兵和義務教育
第十二條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和神圣職責。凡年滿18周歲以上的公民都應踴躍報名服役。
第十三條公民拒絕兵役登記、征集和軍事訓練,經教育不改的,按《兵役法》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未滿16周歲的學齡兒童,應自覺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對中途停學的要強制入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招收童工,違者按《勞動法》規定處理。
第四章用電管理和改造
第十五條加大投入力度,加強農村電網改造,逐步達到村民用電標準化,使村民用上放心電、安全電。
第十六條新裝和增容工業用電,新設照明用電的單位和用戶須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七條電表損壞或更換表底時,須向村委會提出口頭申請,由村電工拆裝電表,臨時用電征得村委會及用電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亂接。
第十八條無特殊情況應按時交納電費,無故拖欠的一律停止供電,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用電資格。
第五章婚姻和計劃生育
第十九條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愛幼的原則。依法推行計劃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
【篇9】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創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建設文明衛生新農村,經全體村民討論通過,制定以下村規民約。
一、道德風尚
深入學習貫徹山東省道德行為40則:
(一)社會公德
講文明,樹新風。懂禮貌,禮讓謙。獻愛心,樂助人。濟貧困,救危難。愛集體,惜公物。講衛生,護環境。重低碳,節能源。尚科學,除迷信。遵法紀,守規則。揚正氣,道義擔。
(二)職業道德
愛崗位,盡職守。好學習,勤鉆研。講誠信,守信譽。重質量,保安全。勇競爭,敢創新。善協作,求共贏。去私情,持公道。反腐敗,尚清廉。人為本,優服務。任勞怨,樂奉獻。
(三)家庭美德
敬長者,孝父母。愛子女,教有方。男與女,要平等。夫妻和,愛相牽。勤勞作,奔富裕。善持家,崇節儉。鄰里睦,相照顧。親友濟,互幫添。
優生育,強素質。正家風,忠厚傳。
(四)個人品德
愛祖國,愛家鄉。盡責任,勇擔當。當自立,尚進取。有理想,志高遠。重情義,知感恩。主誠實,踐諾言。知榮辱,明善惡。重慎獨,嚴自律。衣得體,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二、移風易俗
1、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新風倘,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
2、紅白喜事,提倡喜事新辦,喪事從儉,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
3、不請神弄鬼或裝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看、傳淫穢書刊、音像,不參加邪教組織。
4、建立正常的人際關系,不搞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5、積極開展文明衛生村鎮建設,搞好公共環境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穢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應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應定點堆放。
6、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不亂搭亂建,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對村內違法建筑實行動態監管,組建巡查隊伍,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建筑行為。
違犯上述規定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三、志愿者服務
積極參加各項志愿者服務工作,通過志愿者服務為他人、為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獻他人、提升自我。
四、未成年人教育
1、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實行計劃生育,男女青年結婚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要求,提倡晚婚晚育、提倡優生優育,嚴禁違法生育。
2、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破除封建陋習。子女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不得歧視、虐待老人。
3、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關愛與教育,利用四點半學校、文化藝術輔導等相關措施,加強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個人理想引導以及特長技藝方面的培養。
五、社會治安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2、村民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斗毆,不酗酒滋事,不酒后架車,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3、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4、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藏匿贓物。
5、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爆炸物品;經銷煙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私藏槍支彈藥,拾得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要及時上繳公安機關。
6、愛護公共財產,不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生產等公共設施。
7、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8、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林木,嚴禁損害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加強牲畜看管,嚴禁放浪豬、牛、羊。
對違反上述社會治安條款者,觸犯法律法規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尚未觸犯刑律和治安處罰條例的,由村委會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六、消防安全
1、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防森林火宅發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離火滅,嚴禁在將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戶內,定期檢查、排除各類火災隱患。
3、加強村級防火設施建設,村集體應定期檢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證消防用水正常。
4、對村內、戶內用電線路要定期檢查,損壞的要請電工及時修理、更新,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加強村民尤其是少年兒童安全用火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
七、鄰里關系
1、村民之間要互尊、互愛、互助,和睦相處。
2、在生產、生活過程中,村民應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發揚社會主義主義新風尚。
3、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反對家庭暴力。
【篇10】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加強新農村建設,實行村民自治,推動男女平等,倡導鄉風文明,促進__村和諧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修訂__村《村規民約》。
村莊事務
第一條村組干部、黨員應積極學習、宣傳、執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廉潔自律,帶頭履行《村規民約》。村兩委處理村內事務要公平、公正、公開,保障村民權益,為村民服務,接受村民監督。
第二條全體村民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自覺遵守《村規民約》,積極參與村內各項集體活動。反對邪教,抵制黃、賭、毒。
第三條凡村內大事要事,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討論通過,由村兩委負責實施,監委會監督落實。
第四條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結,公開上欄。組帳村管,村帳由監委會審核、簽字、蓋章后交鎮三資中心審理監管;杜絕挪用公款、白條頂庫。
第五條村民事調解組積極調解民間糾紛,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組。
集體資源
第六條按照國家《土地法》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土地審批手續。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組長應及時上報,由村兩委出面制止,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七條貧困戶、低保戶的名額,由個人申請,組長及代表評議,報村兩委依據相關政策審議,村監委會審核簽字后,向全體村民公示,無異議后再上報。
第八條當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級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條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入男女須達到法定婚齡、領有結婚證并將戶口遷入者,依照戶口遷入時間,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條婚出男女如戶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繼續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無論戶口是否遷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條非農業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條人人有責節約水電、愛護公共財產與公共設施,損壞者照價賠償。維護村莊道路,不得破壞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條按照國家《森林法》有關規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園。
1)保護花草樹木,嚴禁亂砍亂伐。
2)嚴禁帶火種進山,在景區附近不準焚燒雜草、燃放鞭炮;上墳燒紙必須在火苗徹底熄滅后才能離開。
3)不準在景區放牧,違者按《森林法》有關規定處罰。若造成損失,根據實際損失賠償。
4)嚴禁捕殺、藥殺野生動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條支持、鼓勵婦女參政議政。在推薦的入黨積極分子中,女性比例應達到50%。換屆選舉中,女性村民代表應達到50%;女性入選村兩委、村民組長,及其他村民議事機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條純女戶、有兒有女戶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對男到女家落戶者,在推薦入黨積極分子、選舉村民代表及村組干部時,同等條件下優先。
第十六條婚出男女戶口沒有遷出,或已經離開本村愿意返回并將戶口遷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義務,接受村莊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條婚出男女因離婚或喪偶將戶口遷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帶子女以有效法律文書為準。若再次婚出,其戶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繼續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條婚入男女離婚后愿意留村,戶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繼續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帶子女將戶口遷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離婚婦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戶的優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條。
第十九條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參與社會活動,共同分擔家務勞動。
第二十條認真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權利和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共同負有計劃生育責任。
第二十一條在本村舉行婚禮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婦,不論戶口是否遷入,均應接受本村計生管理。育齡婦女應積極參與生殖健康服務,參加定期康檢,無故不參加并未及時補檢者,按照《__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反對非法鑒定和人為選擇胎兒性別,違反者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已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獨女戶,優先享受各項相關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雙倍返還所得款項。
第二十四條違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項待遇。
村風村貌
第二十五條樹立婚育新風,推進婚俗改革,提倡文明節儉的婚禮,倡導集體婚禮。凡男到女家的婚禮或集體婚禮,村兩委提供適當的支持或獎勵。
第二十六條實行殯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禮力求節儉,推進葬俗的男女平等。純女戶老人的葬禮,村兩委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七條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雙姓均可。
第二十八條反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責任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條關愛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女童的生存權和受教育的權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條尊老、敬老、養老
1)子女須承擔贍養老人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遺棄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贍養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強迫老年夫婦分開居住、贍養。
3)夫妻應平等對待雙方老人。
4)保障單身老人再婚權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歲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齡老人生活補助金、口糧款等,由村組干部直接發放給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條本村舉辦公益事業,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不承擔籌資籌勞義務。
第三十二條增強環保意識,維護環境衛生,不準亂貼亂畫,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內指定地點。
執行修訂
第三十三條村兩委負責執行《村規民約》具體條款,監委會負責監督落實。執行中若遇爭議,首先由村兩委協調,協調不成,可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決定。
第三十四條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聯名可提議修訂《村規民約》的具體條款。修訂《村規民約》應遵循“四議兩公開”程序。
第三十五條本《村規民約》自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時上報__鎮政府備案。
【篇11】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落實好“傳承圣火文明、弘揚俊虎精神、做強花椒香村”的興村方略,進一步規范村風家風,提升村級治理水平,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特制定本村規民約。
1、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不損壞集體或個人財物,不亂砍濫伐,不參加黃賭毒活動。保持一身正氣。
2、要帶頭嚴格執行村民代表、村“兩委”通過的各項規章制度,倡導移風易俗、不大操大辦,不搞封建迷信和其它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村風、民風。
3、要樹立村民之間良好的鄰里關系,互相尊重,不尋釁滋事,不酗酒鬧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罵人,不侮辱、誹謗他人。
4、要積極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活動。自覺落實“三包四好”爭創“五星”自治機制,不推諉扯皮、消極等靠。
5、要言而有信,誠實做人。按時歸還他人財物和銀行借款。在生產銷售花椒等農產品過程中,不坑蒙拐騙、不摻雜使假。
6、要贍養老人,關愛子女,夫妻和諧。不搞性別歧視,不搞家庭暴力。
7、要自覺弘揚“奉獻、友愛、團結、互助、進步”志愿服務精神,積極參與學雷鋒,做好人,助人為樂,扶貧助殘等活動。
8、要樹立“村興我榮、村衰我恥”的價值理念,熱愛集體,熱心公益,熱情接待游客,做到“賓至如歸”。
“五星級文明戶”創建事項
創評內容:“五星級文明戶”主要體現家庭成員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等思想道德素質,分“遵紀守法、孝老愛親、誠信創業、衛生健康、文明新風”五個方面,每一方面用一顆星標注,達到三星可進行授牌,全部達標為“五星級文明戶”。
遵紀守法星。遵守法律法規、執行村規民約、沒有醉駕酒駕、沒有尋隙滋事、抵制邪教賭博、愛護公共設施、不搞上訪造謠、沒有無證駕駛
孝老愛親星。孝敬父母公婆、履行贍養義務、沒有家庭暴力、尊重夫妻相愛、注重家風家訓、踐行崇文尚教、培養道德品質、誠待老友親鄰
誠信創業星。履行勤勞致富、帶頭創業增收、做到誠實守信、爭做新型農民、傳承勤儉持家、能夠合法經營、沒有撂荒土地、較高家庭收入
衛生健康星。家庭三包六凈、庭院環境優美、家人著衣整潔、生活方式健康、接受健康教育、參加醫療保險、經常防控疾病、建有衛生廁所
文明新風星。熱心公益事業、從簡紅白喜事、不搞彩禮攀比、不搞風水迷信、關愛弱勢群體、能夠禮貌待人、樂于助人行善、參加志愿活動
創評流程:“三大步驟十個環節”
逐戶評星(群眾自評、小組互評、代表評議、成員聯評)
集體審星(兩委評審、張榜公示、鄉鎮審批、縣級抽檢)
集中授星(審核命名、集中授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制,不得推薦為農村“星級文明戶”:
1、家庭成員有現行違法行為和正在服刑的人員;
2、家庭成員鬧訪、纏訪、非法上訪、越級上訪;
3、家庭成員參與“黃、賭、毒”;
4、家庭成員參與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動;
5、家庭成員無醉駕酒駕、無證駕駛、違規乘坐行為;
6、虐待老人、婦女、兒童,發生家庭暴力行為;
7、未成年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失學輟學。
【篇12】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創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建設文明衛生新農村,經全體村民討論通過,制定以下村規民約。
一、道德風尚
深入學習貫徹山東省道德行為40則:
(一)社會公德
講文明,樹新風。懂禮貌,禮讓謙。獻愛心,樂助人。濟貧困,救危難。愛集體,惜公物。講衛生,護環境。重低碳,節能源。尚科學,除迷信。遵法紀,守規則。揚正氣,道義擔。
(二)職業道德
愛崗位,盡職守。好學習,勤鉆研。講誠信,守信譽。重質量,保安全。勇競爭,敢創新。善協作,求共贏。去私情,持公道。反腐敗,尚清廉。人為本,優服務。任勞怨,樂奉獻。
(三)家庭美德
敬長者,孝父母。愛子女,教有方。男與女,要平等。夫妻和,愛相牽。勤勞作,奔富裕。善持家,崇節儉。鄰里睦,相照顧。親友濟,互幫添。
優生育,強素質。正家風,忠厚傳。
(四)個人品德
愛祖國,愛家鄉。盡責任,勇擔當。當自立,尚進取。有理想,志高遠。重情義,知感恩。主誠實,踐諾言。知榮辱,明善惡。重慎獨,嚴自律。衣得體,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二、移風易俗
1、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新風倘,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
2、紅白喜事,提倡喜事新辦,喪事從儉,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
3、不請神弄鬼或裝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看、傳淫穢書刊、音像,不參加邪教組織。
4、建立正常的人際關系,不搞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5、積極開展文明衛生村鎮建設,搞好公共環境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穢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應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應定點堆放。
6、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不亂搭亂建,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對村內違法建筑實行動態監管,組建巡查隊伍,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建筑行為。
違犯上述規定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三、志愿者服務
積極參加各項志愿者服務工作,通過志愿者服務為他人、為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獻他人、提升自我。
四、未成年人教育
1、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實行計劃生育,男女青年結婚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要求,提倡晚婚晚育、提倡優生優育,嚴禁違法生育。
2、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破除封建陋習。子女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不得歧視、虐待老人。
3、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關愛與教育,利用四點半學校、文化藝術輔導等相關措施,加強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個人理想引導以及特長技藝方面的培養。
五、社會治安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2、村民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斗毆,不酗酒滋事,不酒后架車,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3、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4、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藏匿贓物。
5、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爆炸物品;經銷煙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私藏槍支彈藥,拾得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要及時上繳公安機關。
6、愛護公共財產,不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生產等公共設施。
7、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8、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林木,嚴禁損害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加強牲畜看管,嚴禁放浪豬、牛、羊。
對違反上述社會治安條款者,觸犯法律法規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尚未觸犯刑律和治安處罰條例的,由村委會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六、消防安全
1、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防森林火宅發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離火滅,嚴禁在將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戶內,定期檢查、排除各類火災隱患。
3、加強村級防火設施建設,村集體應定期檢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證消防用水正常。
4、對村內、戶內用電線路要定期檢查,損壞的要請電工及時修理、更新,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加強村民尤其是少年兒童安全用火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
七、鄰里關系
1、村民之間要互尊、互愛、互助,和睦相處。
2、在生產、生活過程中,村民應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發揚社會主義主義新風尚。
3、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反對家庭暴力。
【篇13】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女子嫁出村,戶口就得跟著遷走?村(居)委會有權來罰款?……在以往的村規民約中,很多陳規陋習令人啼笑皆非。近日,省民政廳聯合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辦、省司法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婦聯,共同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在2020年前,確保全省所有村(居)普遍修訂形成價值引領、合法合規、群眾認可、管用有效的村(居)規民約。
內容:愛國守法、孝老愛親、鄰里和睦等
根據規定,我省的村規民約將會有統一的格式,即:村(居)規民約一般由名稱、正文、落款、日期四部分組成。名稱一般為《××村村規民約》、《××社區居民公約》;正文采取條款式逐一提出,內容要有針對性、簡約好記,便于執行,10條左右為宜,執行過程中應當根據本地實際適時增減條款、修訂完善;落款為××村村民會議、××社區居民會議;日期為通過生效的時間。
在制定流程上,也更注重規范性,共需經過“廣泛討論,征集民意——擬定草案,征求意見——修改完善,提請審核——村(居)民會議,表決通過——備案公布,廣泛宣傳”五個流程,才能正式對外公布。至于村規民約的內容,主要圍繞愛國守法、孝老愛親、鄰里和睦、勤儉持家、保護環境、保障權益等方面來展開。
記者注意到,《意見》鼓勵農村褒揚“好公婆”、“好媳婦”、“好兒孫”,對老年人贍養、照料、居住、精神慰藉以及小孩撫養、教育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同時,建議鄰里在處理矛盾時,不打架、不斗狠,用友好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在婚喪喜慶事宜上“樹新風”,引導群眾合情合理地約定人情開支,反對鋪張浪費,堅決抵制擺闊氣、比奢華、敗壞地方風氣的行為,并鼓勵良好家風;對征地拆遷補償、家庭暴力、侵犯婦女權益等方面,《意見》還要求對侵犯婦女特別是出嫁、離婚、喪偶婦女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提出有針對性的抵制和約束內容等。
引導:可探索紅黑榜,適當作出罰戒
村規民約要落實到位,該如何去引導?據介紹,全省各市州、縣市區的組織、民政部門將牽頭協調,政法、文明辦、司法行政、農業農村、婦聯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形成合力,確保新政能順利實施。村(居)民委員會還應成立村(居)規民約監督執行委員會,具體負責保障執行村(居)規民約。
在具體操作中,可以探索紅黑榜,褒揚先進、鞭策后進,對違反村(居)規民約的,要采取口頭批評、通報批評、公開檢討等方式進行教育,屢教不改的可以在集體經濟的入股資格、日常管理、收益分配上予以適當罰戒。村(居)民代表、小組長和村(居)“兩委”干部要帶頭執行村(居)規民約,執行不好的要取消其參選資格,嚴重的要依法終止其職務。同時,要圍繞落實村(居)規民約,組織群眾性的精神文明和基層文明創建活動,開展孝敬老人、勤儉持家、崇尚學習、文明衛生等系列評比表彰活動。
進展:要在全省選出100個最美村(居)規民約
省民政廳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處處長廖劍波表示,我省正在組織開展優秀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征集遴選和宣傳推介活動,在全省選出100個最美村(居)規民約。待活動結束后,還將編印出版《湖南省優秀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選編》,向民政部推薦申報一批全國優秀村規民約(居民公約)。
同時,我省還將認真開展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工作“回頭看”,不斷總結經驗,推動政策創制和機制創新,打造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工作的湖南模式,為推進全國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作出積極貢獻。
案例:村里選出“鄉賢”,很多問題迎刃而解
“村里選了鄉賢,大家都信任他們,這對于落實政策、化解矛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長沙市天心區黑石鋪街道披塘村,文明創建專干鄒正旺告訴記者,自從村規上列出樹立好家風后,已連續2年舉辦表彰新鄉賢的活動,這些被大伙選出來的德高望重的鄉賢,也助推了村里的文明建設。
在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資格認定中,披塘村村民有不同的意見,覺得自己的人都有資格參與分配。“并不是所有人都會有資格分配,無論我們怎么去做工作,他們就是不相信。”鄒正旺說,多虧鄉賢出面進行解釋,這些村民才選擇了接受,“這些鄉賢是大伙選出來的,自然會更信任他們,有了他們的助力,很多問題也是迎刃而解。
【篇14】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創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建設文明衛生新農村,經全體村民討論通過,制定以下村規民約。
一、道德風尚
深入學習貫徹山東省道德行為40則:
(一)社會公德
講文明,樹新風。懂禮貌,禮讓謙。獻愛心,樂助人。濟貧困,救危難。愛集體,惜公物。講衛生,護環境。重低碳,節能源。尚科學,除迷信。遵法紀,守規則。揚正氣,道義擔。
(二)職業道德
愛崗位,盡職守。好學習,勤鉆研。講誠信,守信譽。重質量,保安全。勇競爭,敢創新。善協作,求共贏。去私情,持公道。反腐敗,尚清廉。人為本,優服務。任勞怨,樂奉獻。
(三)家庭美德
敬長者,孝父母。愛子女,教有方。男與女,要平等。夫妻和,愛相牽。勤勞作,奔富裕。善持家,崇節儉。鄰里睦,相照顧。親友濟,互幫添。
優生育,強素質。正家風,忠厚傳。
(四)個人品德
愛祖國,愛家鄉。盡責任,勇擔當。當自立,尚進取。有理想,志高遠。重情義,知感恩。主誠實,踐諾言。知榮辱,明善惡。重慎獨,嚴自律。衣得體,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二、移風易俗
1、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新風倘,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
2、紅白喜事,提倡喜事新辦,喪事從儉,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
3、不請神弄鬼或裝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看、傳淫穢書刊、音像,不參加邪教組織。
4、建立正常的人際關系,不搞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5、積極開展文明衛生村鎮建設,搞好公共環境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穢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應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應定點堆放。
6、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不亂搭亂建,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對村內違法建筑實行動態監管,組建巡查隊伍,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建筑行為。
違犯上述規定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三、志愿者服務
積極參加各項志愿者服務工作,通過志愿者服務為他人、為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獻他人、提升自我。
四、未成年人教育
1、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實行計劃生育,男女青年結婚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要求,提倡晚婚晚育、提倡優生優育,嚴禁違法生育。
2、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破除封建陋習。子女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不得歧視、虐待老人。
3、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關愛與教育,利用四點半學校、文化藝術輔導等相關措施,加強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個人理想引導以及特長技藝方面的培養。
五、社會治安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2、村民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斗毆,不酗酒滋事,不酒后架車,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3、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4、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藏匿贓物。
5、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爆炸物品;經銷煙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私藏槍支彈藥,拾得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要及時上繳公安機關。
6、愛護公共財產,不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生產等公共設施。
7、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8、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林木,嚴禁損害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加強牲畜看管,嚴禁放浪豬、牛、羊。
對違反上述社會治安條款者,觸犯法律法規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尚未觸犯刑律和治安處罰條例的,由村委會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六、消防安全
1、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防森林火宅發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離火滅,嚴禁在將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戶內,定期檢查、排除各類火災隱患。
3、加強村級防火設施建設,村集體應定期檢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證消防用水正常。
4、對村內、戶內用電線路要定期檢查,損壞的要請電工及時修理、更新,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加強村民尤其是少年兒童安全用火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
七、鄰里關系
1、村民之間要互尊、互愛、互助,和睦相處。
2、在生產、生活過程中,村民應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發揚社會主義主義新風尚。
3、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反對家庭暴力。
【篇15】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能力,推進環境綜合整治,提高村民文明素質,創造清潔、優美、文明和諧的生產生活環境,結合本村實際,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制定本村規民約。
第一條認真學習貫徹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全體村民要自覺遵守公民道德規范,積極參加村組召開的會議,維護和珍惜本村榮譽,形成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
第二條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落實殯葬改革要求,移風易俗,喜事新辦,喪事從儉,不搞陳規舊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文明新風。
第三條自覺維護村內的社會秩序和安定團結,積極參與群防群治,嚴禁打架斗毆,不誹謗他人,不撥弄是非,不仗勢欺人,采取正確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實現全村無毒、無賭、無邪教、無艾滋、無犯罪、無越級上訪的目標。
第四條愛護農田灌溉溝渠、人飲管道、村組公路、垃圾池、路燈等公共設施,不得損壞和私自占用供水、供電、通訊、廣場等公共設施,不得在公路上打場曬糧、挖溝開渠,不準在村莊道路邊搭建違章建筑、堆放廢土、棄石及其它雜物,不準向河道溝渠亂扔垃圾、雜草、家畜糞便,不準在路旁公共場地種植作物、擺攤設點、侵占路面,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村內交通秩序。
第五條按照環境綜合整治“七改三清”(“改路、改房、改水、改電、改圈、改廁、改灶,清潔水源、清潔田園、清潔家園)的要求,積極主動參與以治臟治亂為主的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主動繳納環境衛生保潔及垃圾清運費,落實好門前“三包”(各農戶包房前屋后保持干凈衛生、包綠化亮化美觀、包堆放整潔有序)責任要求,做到垃圾入池,污水入溝,院內屋內農具、家具等生產生活用具擺放整齊有序,建設美麗清潔鄉村。
第六條村民建房或因發展種植業、養殖業而需占用、租用土地的,須本人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后方可建蓋,嚴禁少批多建和不批就建,如遇國家重點工程和公益事業建設需征地拆遷的,不提過分要求,積極支持發展公益事業。集體和農戶栽種的山林、樹木,未經村民小組、村委會及林業部門批準,不得私自砍伐和損害。嚴禁毀林開荒或在空地上開荒,嚴禁人為或牛羊損害他人莊稼及其它作物。
第七條公平公正,誠實守信,按時繳納水、電費,按時繳納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費等政策性收費,按時歸還所借貸他人財物,及時登記或注銷變動人口,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經村民代表“一事一議”通過的事,要積極參與執行。
第八條重視日常生產生活安全,不買過期食品或不明廠家食品,不吃附片及不熟悉的野生菌,不使用不安全的鍋爐、氣灶等設備。養狗或其他動物一律實行栓養或圈養,放養造成傷害他人的,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愛幼”的原則,不借婚姻索取財物;
對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子女必須盡贍養義務,不準遺棄、虐待老年人,生病就醫由子女負責,保證老人過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父母(含繼父母、養父母)承擔未成年或無生活能力子女的撫養教育,不準遺棄、虐待病殘兒、繼子女和收養子女,建立團結和睦的家庭關系。
第十條違返本《村規民約》的,村委會可視情節輕重,作出如下處理:
1.批評教育并及時改正;
2.責令恢復原狀或作價處理;
3.情節惡劣的,村組可處予50—500元罰款,拒不執行或改正的,可取消享受或暫緩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和待遇;
4.違返《村規民約》情節嚴重村委會不能解決的,上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未盡事宜由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本村規民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16】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全面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切實保障村民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穩步推進鄉村振興建設的步伐,樹立良好的村風、民風,創建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協調發展,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標,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自治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經村兩委、村民代表、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特制定xx村xx村規民約。
第一章社會治安
第一條全體村民要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家鄉,堅持擁護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第二條村民都要尊法、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行使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爭做維護村、組集體利益的好公民。
第三條村民要關心、關愛弱勢群體,如若發生打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犯他人住宅甚至打砸他人物品的,由村調解委員會調解,造成物品損失的,按物品現價賠償,同時收取違約金300元,構成犯罪的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弱勢群體發生上述行為的,由其監護人擔責。
第四條村民要服從村組干部的安排和管理,嚴禁侵害村組干部的身體或名譽,如若發生,情節輕微的,批評教育后,收取違約金500元,情節嚴重的報送公安機關處理,三年內不得享受各種扶持政策。
第五條嚴禁打架斗毆、酗酒滋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搬弄是非,鄰里間發生糾紛,能自行調解的自行調解,不能調解的報村調解委員會調解,收取違約金500元,情節嚴重的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六條村民不得參與吸毒、制毒、販毒等違反社會治安和違法犯罪的活動,如若村內發現吸毒者和為吸毒者提供吸毒場所的,將報送公安機關處理,五年內不得享受各種扶持政策;如若發現制毒、販毒者除收取違約金元外,將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終身不得享受各種扶持政策。對吸毒、制毒、販毒行為舉報者給予一定獎勵。
第七條村民不得組織、參與賭博,不得為賭博等違反社會治安和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場所,如若發現,情節輕微的(賭資在200元以內),除沒收賭資外,每人收取違約金500元;通過思想教育,屢教不改者,以首次收取違約金為基數翻倍收取違約金;情節較為嚴重的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為賭博提供場所的每次收取違約金5000元。
第八條嚴禁私藏、制造、買賣槍支彈藥,嚴禁非法攜帶和買賣易燃易爆物品和違禁物品,如若發現,除收取違約金3000元外,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九條嚴禁酒駕、無證駕駛,嚴禁飆車和私自改裝車輛,嚴禁農用機械、三輪車載人,嚴禁機動車超限超載、人貨共載,情節輕微的批評教育,并收取違約金200元,情節嚴重的將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條愛護公共財產,不損壞水利、交通、供電生產、活動室、公廁、路燈等施設,不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如若發生,情節輕微的,照價賠償并收取違約金500元,達到犯罪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嚴格執行報備制度,發現有形跡可疑或發生犯罪行為的要及時向聯防隊、派出所報告,嚴禁容留、包庇、藏匿犯罪分子,或替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銷售贓物,如若發現,除收取違約金1000元外,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外來人員到訪,要及時報告村委會。
第十二條嚴禁傳播邪教和為邪教傳播提供便利,如若發現,除收取違約金1000元外,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嚴格用電、用水管理,嚴禁偷電、偷水行為,如若發現,每次收取違約金2000元。
第十四條村民有義務維護學校安全,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校,老師、家長、學生嚴禁帶農藥、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不得擾亂學校秩序,如若發生,收取違約金500元。
第二章土地財產
第十五條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戶只有承包經營權。農戶承包的土地未經組集體、村委會和上級土地部門批準同意,不準在耕地上挖沙、取土、葬墳,不準建蓋永久性建筑物。不準用承包土地抵押債務,違反者除限期恢復原狀外,收取違約金500元。
第十六條嚴格按照一戶一宅規定,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國土部門相關規定,新增或變更住宅基地必須由村民小組討論報送村委會,再報國土部門審批。村民遷居拆除房屋后,騰出的宅基地必須限期退還集體,不得私自轉讓。建房必須向村委會申請并報送鎮規劃委員會審批,嚴格按照規劃建蓋,嚴禁無審批手續建蓋或占用基本農田建蓋,嚴禁私搭亂建,如若違反,將強行拆除違法建筑,不供電、不供水,不得享受國家建房補助,并收取違約金500元,同時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嚴禁耕地荒蕪,如若發生責令限期復墾并交回組上集體重新發包;個人承包耕地因特殊情況不能繼續耕種的,在三年小調整過程中將商議收回,重新調整發包,同時報送村委會備案。
第十八條積極探索土地承包、入股投資等統一經營模式。統一規劃經營的土地和林地要積極支持,不支持的次年不得享受各項扶持政策。統一外包的土地和林地,要按時收取承包費,未按時繳納的統一按照每日5‰的滯納金收取,并限期交清,不繳納的收回土地和林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私自租賃、強占集體土地和林地,若村民小組集體土地或林地統一租賃的,必須經戶代表討論并報村兩委審核通過,且租賃年限不得超過本屆任期;若村集體土地或林地統一租賃的,必須經村兩委、組干部、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且租賃年限不得超過本屆任期。若特殊情況租賃年限超過本屆任期的,須報鎮人民政府審定。
第十九條村民不得私自買賣、流轉土地,不得私自調換,不得侵占、蠶蝕集體或個人土地,收取違約金1000元,要維護好村、組、戶之間的土地界限(以土地二輪承包的界限為準),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和煽動群眾私自處理土地糾紛,若發生糾紛由發動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社會責任、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不得擅自占用村組活動室、活動廣場、集體房屋、烤房等公共設施、設備,確因生產生活需要使用的,應當與集體申請,同意后方可臨時有償使用,違者收取違約金100元,并限期改正。村級公共廣場,若需堆放建筑材料,需向村委會上繳500元的衛生保證金,禁止在公共廣場上攪拌混泥土,施工完畢需把公共廣場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要積極支持國家重大項目建設的土地征用,除了合理的應有的補償外,村民不得漫天要價和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所得補償款70%歸農戶所有、20%歸組集體所有、10%歸村集體所有,地上附著物歸農戶所有。
第二十二條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用地,除國家有補償政策規定外,農戶要無償出讓土地,并積極支持項目建設。
第二十三條被國家認定的五保戶,村組、鄰里鄉親要給予生活上的關心、幫助。五保戶死亡后,經村組干部、村民代表共同認定,無固定看顧(五年以上)人員的,房產、宅基地、土地面積權屬歸所在組集體所有;有固定看顧人員的,宅基地、土地面積權屬歸所在組集體所有,除五保戶遺囑外,其他財產歸固定看顧人所有。
第三章林業和防火工作
第二十四條森林資源屬國家所有,嚴禁私自砍伐。商品性林產品開發必須由村委會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嚴禁個人商品性開發。農戶修建房屋使用木料,必須逐級上報審批。如若違反,情節輕微作沒收并按市場價每棵5倍收取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五條植樹造林人人有責。所有村民應當積極參與植樹造林,每人(18—59周歲)每年植樹不少于5棵(禁止種植桉樹、杉木),重點在水源林、房前屋后、公路兩旁補植補造和茶地種植遮陰樹等,未按要求完成種植任務的收取違約金12.5元/棵。
第二十六條農戶砍伐薪碳林做燃料使用,采取擇伐、修枝打叉、砍彎留直,每畝不得超過3立方米;工副業燒柴,茶所、養殖廠、烤酒等生產活動提倡煤柴結合混用,茶所30排/年、茶場60排/年、養殖廠10排/年、烤酒10排/年、飯館15排/年、集體食堂20排/年,若不按規定超出砍伐指標,按育林費5-8倍收取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嚴禁在公路兩旁、水源林、風景林周圍50米內砍伐樹木或開墾,違者按所砍伐樹木的大小,每棵收取50—100元的違約金,如砍伐面積超過3畝,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外,并責令其補種10倍樹木,直至成林。
第二十八條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在林區內用火,凡在本村轄區內已經批準進行燒山的,由村委會統一組織實施,必須開挖好防火隔離帶,有專人負責監控。野外生產、生活用火必須實行報備制度,做好防火措施,未經報備造成損失輕微的,要承擔撲護費用,實際燒毀的面積、樹木,按照棵數收取違約金(核桃未掛果100—200元/棵、掛果300—500元/棵,堅果未掛果50元/棵、掛果100—200元/棵,茶樹45元/株,其他樹種按品種依當地市場價為準);情節嚴重的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九條嚴禁亂砍、濫伐、偷伐林木,嚴禁毀林開荒、破壞國有林地、集體林地和他人種植的林木,如若發現,除移交森林公安查處外,按每畝200—350元收取違約金,并按每棵樹木10元進行賠償,同時,責令補種10倍樹木恢復森林資源。
第三十條嚴禁破壞森林資源,禁止砍伐“明子”、采割松香,如若發現,護林員沒收其砍伐工具、砍伐和采割所得,并按照每棵30—50元收取違約金,對其記錄在案;禁止破壞野生動植物、損毀名木古樹等森林資源,如若發現,除收取違約金500元外,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一條禁止故意以剝樹皮、火燒、藥毒等形式報枯木砍伐和開荒,如若發現,收取當事人所損壞樹木價值5倍的違約金,找不到當事人的向林地主人收取所損壞樹木價值5倍違約金,并責令補種10倍樹木,觸犯法律的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二條各村民小組及農戶要高度重視防火工作,關注特殊人群,若特殊人群造成火災的由其監護人擔責;林區附近50米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文明上墳,林區內禁止燒紙錢;每個村寨要排好值班表,站崗、巡山、巡寨值班人員必須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電話暢通、堅守崗位、盡職盡責,擅自離守者,除收取違約金100元外,還將追究相關責任。巡寨人員必須在中午11:30之前來村委會登記報到。
第三十三條護林員嚴格按照管理制度,森林防火期,對責任區的林木進行巡護,每月不少于25天,并做好巡護記錄,記錄林業生產、林木管護、森林防火等各方面的情況,盡職盡責做好林木管護工作。護林員對責任區內各種危害森林資源行為,都應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時報告。
第三十四條各村民小組自覺維護2007年林改成果,村組干部、林業員定期踏界、巡山,發現林地糾紛隱患,任何村民小組、自然村、個人不得組織、煽動群眾私自處理,如若發生,由發動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社會責任、經濟責任。
第四章婚姻家庭
第三十五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以及《滄源佤族自治縣自治條例》的有關規定,提倡穩定、和睦、幸福的家庭,不得干涉符合結婚條件的村民婚姻自由,禁止騙婚、逼婚、買賣婚姻、近親結婚,如有雙方違反的各交2000元的違約金,若單方強制違反,除賠償他人的損失外,并收取4000元的違約金,構成其他違法行為的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六條凡具備結婚條件的男女,必須是雙方自愿申請辦理結婚證件,經體檢合格才能到鎮政府民政辦辦理結婚證,領證后須到村委會登記備案。
第三十七條堅持一夫一妻制,遵守家庭美德、尊老愛幼,建立團結和睦的婚姻家庭關系。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家務和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嚴禁發生以下行為:
(一)嚴禁非法同居。村民辦理婚事并未領取結婚證的,按雙方每人1000元收取違約金,必須在一月內交清,并補辦結婚登記手續,涉及未成年人的,由雙方監護人擔責。
(二)對發生兩性關系,屬通奸引起爭議的,由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收取違約金4000元(上述金額男女方各承擔一半),雙方須向親屬及其家人賠禮道歉。若為強奸行為,一律上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三)有合法婚姻關系者長期與他人姘居的,收取違約金20000元(雙方各10000元)。
(四)夫妻地位平等,禁止家庭暴力,不得毆打、辱罵、虐待其配偶,若發生此類情況,情節輕微的收取違約金200元,由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并安排施暴者打掃衛生3—5天;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向被施暴方傾斜,且施暴方必須承擔被施暴方所有治療費用并支付補償金1000—5000元,收取違約金600元;情節嚴重者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因家庭暴力、性格不合、長期分居等原因導致婚姻關系破裂且無繼續共同生活的可能性,須先到村委會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的可到司法所進行調解,達成離婚協議的,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未達成協議的,向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六)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父母雙方解除婚姻關系不影響該義務的履行,且有探望子女的權利,雙方及其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干預;成年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成年子女有贍養能力但未盡贍養義務的,不得申請國家相關扶持政策;不準打罵、虐待、遺棄老人、病殘兒、繼子女和養子女,如若發生,收取違約金500—1000元,情節嚴重的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七)對合法的遺產,男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第五章計劃生育
第三十八條為確保母嬰的健康和安全,提倡孕產婦到正規、有合法資質醫療機構進行產檢和分娩。
第三十九條意外懷孕生育的子女,男方情況不詳,村委會對其子女需落戶的收取違約金25000元,同時按有關規定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第四十條政策內育齡夫婦,未取得生育服務證生育子女的,村委會收取違約金1000元,并責令其在7天內補辦生育服務證。
第四十一條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兩個孩子。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婦,一方應做好節育手術,如若不做節育手術的,收取違約金500元。自覺到醫院做結扎手術的男女,村委會給予100元的生活補助和100元的交通補助,男方給予7天的義務工,女方給予20天的義務工。若由于手術失敗而再次懷孕的,本人須及時向村委會報告,并積極采取措施,再次做手術的,村委會給予100元生活補助和100元的交通補助,并按手術天數給予計義務工日,如不采取任何措施,繼續生育的按超生處理。重組家庭按相關規定,經申請批準的可再生育子女,違反規定按超生處理。
第四十二條禁止違法生育,如若違反具體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超生一胎的按本村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征收3—6倍的違約金,二胎則以超生一胎的違約金為基數翻倍繳納。
(二)非婚生育子女但未多生育的,男女雙方已達到法定婚齡未依法確立夫妻關系生育子女的分別收取違約金2000元;男女雙方或者一方未達到法定婚齡生育子女的分別收取違約金3000元。
第六章義務教育
第四十四條凡在本轄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接受義務教育,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村委會及村民小組配合學校對其父母、監護人和本人進行批評教育,督促其完成學業。若未在規定期限內返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收取違約金15000元(特殊人群除外),不得享受相關優補政策;若未在規定期限內返校接受義務教育而私自結婚的,收取15000元違約金的同時,不得享受相關優補政策,其子女終生不得參與土地分配。未按期繳納的村委會將扣減所承包的農田和耕地;對拒絕繳納違約金的,村委會可以扣減其承包的田、地,以租賃的形式,按一年每畝50元的租賃費轉租他人,待收足違約金后,再退還其農戶繼續經營。
第四十五條家長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和阻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若家長態度強硬,在其勸解后仍未履行職責者,收取違約金500元,并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四十六條所有村民必須尊師重教,家長與教師之間要建立良好溝通協調關系,出現意見分歧時,家長不得以任何理由辱罵和毆打教師,如若發生,收取違約金500元,情節嚴重的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四十七條學生家長有義務和責任共建美好校園,必須積極參與學校基礎設施建設,不得以任何理由反對和阻撓,家長有義務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教育,如不配合教育的收取違約金500元。
第四十八條考取大學并就讀的一次性獎勵1000元。
第七章產業興旺
第四十九條村民一律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所有農業生產提倡使用農家肥,茶地一律禁止使用農藥,村民在購買、使用農藥時,必須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使用,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隨意存放或用于防治害蟲,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等作物,不準使用有毒物品進行毒魚和毒蜂子等,違者收取違約金500-1000元,并消除影響。因私自購買和使用或未妥善保管劇毒、高毒性農藥,如若造成畜禽中毒或死亡,除支付因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外,并收取違約金500—1000元;如若造成的人員傷亡的,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十條村民要向用水協會繳納水費,人飲用水3.5元/方。
第五十一條村民要積極加入村內各類產業協會、合作社、理事會,并服從村兩委統一管理。個人經營茶所、磚廠一旦產生經濟效益,每年必須向村委交納服務費,作為集體經濟收入,茶所1000元、磚廠1500元,不履行義務的,不開具銀行貸款相關證明,并停止一切服務。
第五十二條農戶飼養的畜禽要注重科學養殖,定期注射疫苗和防止傳染病發生,如有不接受疫苗預防,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并禁止私自屠宰銷售,違者收取違約金50—100元,經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加倍處罰。
第五十三條任何人不得將患病或因病死亡的畜禽,帶入本村,如若發生造成疫情的,除收取違約金500—1000元外,并承當防疫和損失的費用。屢教不改者加倍收取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十四條本村轄區內礦廠資源(河沙、石頭等)開發利用,必須經村委會同意,并上報上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開采,必須每年向村委會繳納1元/立方米的管理費,私自開發利用的繳納違約金1000元。
第五十五條禁止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過期、污穢不潔、有毒、有害物質以及被有毒、有害污染的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違者收取違約金500元,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他人醫療、誤工、護理費等相關費用,涉及違法犯罪的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十六條禁止銷售未經檢疫部門檢驗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制品,禁止銷售病死、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及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流動商販禁止銷售肉類,違者收取違約金500元,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他人醫療、誤工、護理費等相關費用,涉及違法犯罪的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十七條禁止村民采集、銷售和食用有毒野生菌,若銷售有毒野生菌造成人員傷亡的承當所有責任。
第五十八條對村委會下達的產業種植任務,不按照要求種植、管護的農戶,不得享受相應的國家惠農政策。
第五十九條農戶所提取的惠農資金必須投入在購買生產生活資料上,如種子、苗木化肥、農藥及勞動工具或勞動支出,不得用于高消費、賭博、購買彩票和酗酒等,如若發現惠農資金改變用途,追回所領取的惠農資金,用于公益事業,并取消下一年的資金享受。
第六十條河道、水庫、水塘的安全區內,資源利用應當符合規劃,從事挖土、挖沙、采石、采礦等活動,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河道綜合開發利用規劃,未經村組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的非法經營的行為,村組有權責令其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非法經營所得并收取500—1000元違約金,情節嚴重構成違法行為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六十一條嚴禁在公路上私自設置障礙物,不得損毀、移動指示標志,嚴禁機動車在硬板路、柏油路、機耕路使用防滑鏈,不得損毀機耕道路、排灌渠道、排洪水溝等公共設施,違者除責令恢復原狀外并收取違約金500—5000元。構成違法行為的,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六十二條村民有義務參加各級各部門組織的培訓,無故不參加者收取違約金100元。
第八章生態宜居
第六十三條加強農村生態資源環境保護,大力改善水電路氣房訊等基礎設施,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保護建設,保護好綠水青山和清新清凈的田園風光。
第六十四條保護水源。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村委會有權管理、開發、利用、保護、調配使用轄區內水資源。各自然村要切實保護好自己的水源,認真劃定水源林四至界限,嚴禁在50米內開荒種地和開采礦產資源等,違者收取違約金10—20元/平方米;各自然村必須每年組織群眾在水源林范圍內種植有利于涵養水分的樹木(如:水冬瓜樹、野芭蕉、牛樹等);嚴禁砍伐水源林,違者收取違約金500—1000元/棵;水源林范圍內嚴禁倒垃圾、排污水,違者收取違約金100—500元/次;禁止水源林范圍內種植和生長不涵養水分和污染水源的植物(如竹子、松樹、桉樹、核桃等),必須盡快進行砍伐補種,否則將由聯防隊按50—100元/棵收取砍伐清理費用,并由聯防隊執行砍伐清理任務。水源林范圍內嚴禁開展生產、放牧、游玩、野炊,違者收取違約金50—100元/人/次,并責令清掃。嚴禁在水源處洗衣服、洗生產工具、兌配農藥,違者收取違約金1000元。
第六十五條全面提升人居環境。
(一)清潔家園,住宅庭院綠化,房前屋后常年清潔,整齊擺放柴火、生活生產用具,無臟亂差現象,并到指定的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處理垃圾,違者收違約金50元/次,并責令打掃衛生。
(二)清潔田園,清除田間地頭農業生產廢棄物和生活垃圾,減輕農業面源污染,實現農膜綜合利用、糞污無害化處理、不可降解農地膜等安全回收處置,提升農業清潔生產水平,違者收取違約金50元/次,并責令打掃衛生。
(三)污水治理,杜絕違規排污,坑塘河道消除黑臭水體并保持干凈,嚴禁亂堆、亂放、亂扔。違反上述約定的,村委會收取違約金100元,并責令打掃衛生。
(四)每街一為全村潔凈日,村民要積極參與大掃除,不按時參加大掃除的按一天30元收取違約金;轄區內的學校有義務教育好學生愛護環境衛生,有義務利用勞動課組織學生參與環境整治。
(五)本村婦聯執委為本組保潔員,要督促引導村民做好環境衛生,如發現亂堆、亂扔垃圾和雜物的,可責令限時整改并收取違約金100元上交村委會統一管理,對同一事件不可重復收取違約金;普通農戶每戶每月須向本組上繳5元衛生費,商鋪視規模收取10—30元,按季度收取。
(六)家畜管理有效。堅持關養,圈養牲畜,確保環境衛生清潔美觀,要提倡科學養殖積極預防各種疾病傳染,不準放養牲畜污染環境,踐踏莊稼,破壞公共設施等,牲畜家禽損壞莊稼,破壞公共設施照價賠償,經教育畜禽主人不改者要雙倍賠償,并加收違約金50—100元(茶樹45元/株、竹子20元/棚、核桃100元/棵,櫻桃300元/棵,堅果100元/棵,玉米1元/棵)。
(七)加強家犬、禽、畜的管理,除牛、羊等大型家畜外,豬、狗、雞等一律不得進入村上主干道,無人管理的流浪狗、雞、鴨上主街道一律撲殺。販賣、送屠宰的豬必須用車拉,違者收違約金100元/次,并清理產生的垃圾,損壞他人物資的照價賠償。嚴格管理家養狗,禁養大型烈性犬種。要實現拴養,肆意放養的一律撲殺,對狗主人收取違約金50元,造成他人傷害的賠償他人醫療、誤工、營養等相關費用。
(八)加強公共區域衛生管理,不隨意丟棄垃圾,違者收衛生服務費10—50元,屢教不改者,則以次數的倍數翻倍處罰,并責令打掃衛生。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可以拿出部份衛生費對舉報者進行獎勵。
(九)實行人畜分離。有條件的組應當統一規劃養殖小區實行統一養殖,沒有條件的,要采取相應措施對圈舍進行改造,不得出現糞水橫流,肆意堆放糞便,惡臭連連,有損村容的現象,違者收取衛生費500—10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十)村組干部、婦女干部及黨員實行掛包幫制度,做到自然村、組有村兩委干部掛,戶有村組、婦女、黨員干部包,具體清潔計劃實施有人幫,并且與農戶負有同等責任,所掛包幫的區域、農戶有違反上述規定的,收取責任人50—200元的衛生服務費。
第九章鄉風文明
第六十六條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反對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不傳謠、不信謠,不聽、不看、不傳播迷信及淫穢的書刊、影像。
第六十七條提倡喜事新辦,喪事從儉,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自覺抵制婚喪喜慶中的不文明行為,規范操辦范圍,除為本人及子女操辦婚事,為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操辦喪事外,其余事由不操辦客事。以慶生祝壽、升學入伍、就業退休、建房喬遷等事由操辦的家宴,不邀請親屬以外的人員參加并收受其財務。宴請人數不超過200人,桌數不超過20桌,每桌費用控制在200元以內(嚴禁擺放煙酒),不收受超過100元的禮金,參與酒席隨禮控制在100元以內,吃飯時間統一在下午16:30至18:30之間完成。同一事由所操辦人員各自宴請和分次辦理的總人數不超過上述宴請總人數,提倡婚事喪事宴請只辦理1次。實行申報備案及公示制度,操辦婚事要提前10天進行申報,喪事可在事后10天內補報,并對遵守相關規定作出承諾。違反以上幾種情形的,收取違約金500元。
第六十八條倡導鄰里和睦,建立良好的鄰里關系,村民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幫助、和睦相處。村民之間在經營、生活、借貸和社會交往過程中,要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建立誠信、和諧的社會關系。
第六十九條要尊重老人,愛護未成年人,對殘疾人等弱勢群體要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
第七十條提倡義務勞動,每位村民應當為公益事業、公共事務提供義務勞動。無故不參加義務勞動的,每次每人收取違約金50元。
第七十一條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合法的宗教活動。宗教活動必須依法進行,不得參加非法教會、不得進行非法傳教,不得擅自傳教,不私設聚會點,不得開展一切違背法律法規的宗教活動,不得利用宗教擾亂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心健康,妨礙公務及其它活動。違者每次收取100—200元的違約金,涉嫌違法犯罪的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七十二條崇尚科學,反對迷信,嚴禁借助宗教名義開展封建迷信活動,嚴禁在宗教活動中騙錢斂財,不得以講風俗、迷信等活動為理由,拒絕或變相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或煽動誤導群眾,違者對帶頭人收取5000-10000元的違約金,其他參與群眾收取違約金500-2000元,若造成損失或政策項目無法實施的賠償相應損失,嚴重阻礙本村發展的勸離本村戶籍。
第七十三條不得收留、接受外來非法傳教人員,重要節日慶典需要邀請外地或境外宗教人士參加的,必須要先向村委會報告,待同意后,方可發出邀請。
第七十四條實行殯葬改革,凡屬我村戶籍的村民去世后,要到規劃區域下葬,不得非法占用林地、耕地,全部實行深埋、火葬、生態葬,不留墳頭,禁止任何村民在本村公益性公墓立生基和造假墓,立空墳頭;違反上述規定的,報送相關部門處理。
第七十五條提倡傳統文化樂器及打歌方式,婚喪喜慶宴請電子琴組跳唱或其他形式的唱跳要控制音量,要顧及鄰居及周邊群眾,不過分吵鬧,時間不超過晚上24時,不得在政府機構、學校、衛生院周邊工作期間打歌、大聲喧鬧、播放高音喇叭等,如若發現,對操辦者收取違約金1000元。
第七十六條村民要擁軍、愛軍、護軍,尊重革命烈士和先輩,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不能有侮辱革命烈士和先輩的行為,適齡青年要踴躍報名參軍。
第十章治理有效
第七十七條村黨支部有權組織、修改、制定相關制度。村民委員會其及指定組織或個人負責執行本村相關制度。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有權對各項情況的實施進行監督,并聽取村民委員會對制度執行及違約金收支情況匯報和聽取群眾意見。村上相關制度一經本村半數以上戶代表同意通過后實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所有本村的規章制度如與憲法和現行相關法律違背,一律按照的憲法和相關法律執行。
第七十八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干部必須服從鎮黨委、政府和村黨支部的統一領導,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和村黨支部組織召開的各種會議,并及時向群眾宣傳黨委政府的相關政策。
第七十九條村干部必須堅持以村為家,做好值班工作,組織好本村的各項經濟和社會工作,關心群眾生活,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問題;村民小組干部要以集體為家,認真服務群眾,組織領導好本組的經濟建設和各項農村工作。
第八十條村干部和村民小組干部要組織村民做好自然災害的防范、搶險工作、安全生產教育宣傳工作。各村民小組要設立一個6—8人的搶險應急突擊隊。加強對村民的行政事務管理,利用好本組的聯防隊、調解員、治保人員,維護好社會治安。
第八十一條村組干部要督促追收村民差欠集體的各種款項,保管好村組的財產,鞏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對違規支出、挪用集體財產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酌情處理,情節較輕的(認識態度較好,歸還本金)收取違約金200—600元;情節嚴重的,報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村組干部要做到:民主理財、財務公開,每季度要向村民公布一次財務收支情況,若不按期公布的,扣除主要領導當年補助的50%并通報批評。
第八十二條所有涉及集體的惠農資金(茶地、公益林、集體林、草原生態、退耕還林、土地外租等資金),不得掛靠個人,要經過村級四議兩公開,統一由村級代理中心劃入村級集體賬目。
第八十三條組干部必須積極參加村兩委組織的任何形式、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的任何會議,如若不按時參加會議者收取違約金50元/次,次日即出義務(特殊情況者需請假)。如若年內缺會10次以上者除按50元/次收取違約金外,一次性收取違約金500元,次日即出10次義務,次年不得享受各項扶持政策。長期在外務工人員(一年以上),每人每年須向集體交納100元服務費。
第八十四條村民調解委員會要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及簡易糾紛的調處,調解不成功的要及時上報鎮調解委員會(司法所),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村民調解委員會在處理糾紛時可按每人每天100元收取誤工費。
第八十五條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監督委員會每年要向上級黨委、政府和村民代表作報告,村務監督委員會每半年向鎮紀委進行述職報告。
第八十六條村組干部離任必須接受審計。
第八十七條自然村主干道,停放車輛統一停放在左邊,違者收取違約金30元/次。
第十一章執行規定
第八十八條本《村規民約》村民代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后,由村委會組織實施,并由村委會授權村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處因違反《村規民約》而發生的糾紛。
第八十九條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因違反《村規民約》出現的糾紛,按照平等自愿、依法調解和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原則進行。
第九十條村民對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應當自覺履行。
第九十一條違反本《村規民約》的,給予過錯人批評教育,并視其情節輕重,收取過錯人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由有過錯的一方賠償損失。
第九十二條村民因違反本《村規民約》而交納的違約金由村委會收取,全部用于村內公益事業。鼓勵村民相互監督,對舉報者可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標準不超過收取違約金的50%,并對舉報人進行保護。
第九十三條本《村規民約》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之日起執行,本轄區所有村民必須嚴格執行,涉及到的條款由村委會負責解釋。未盡事項由村民會議另行討論決定。
【篇17】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創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建設文明衛生新農村,經全體村民討論通過,制定以下村規民約。
一、道德風尚
深入學習貫徹山東省道德行為40則:
(一)社會公德
講文明,樹新風。懂禮貌,禮讓謙。獻愛心,樂助人。濟貧困,救危難。 愛集體,惜公物。講衛生,護環境。重低碳,節能源。尚科學,除迷信。 遵法紀,守規則。揚正氣,道義擔。
(二)職業道德
愛崗位,盡職守。好學習,勤鉆研。講誠信,守信譽。重質量,保安全。 勇競爭,敢創新。善協作,求共贏。去私情,持公道。反腐敗,尚清廉。 人為本,優服務。任勞怨,樂奉獻。
(三)家庭美德
敬長者,孝父母。愛子女,教有方。男與女,要平等。夫妻和,愛相牽。 勤勞作,奔富裕。善持家,崇節儉。鄰里睦,相照顧。親友濟,互幫添。
優生育,強素質。正家風,忠厚傳。
(四)個人品德
愛祖國,愛家鄉。盡責任,勇擔當。當自立,尚進取。有理想,志高遠。 重情義,知感恩。主誠實,踐諾言。知榮辱,明善惡。重慎獨,嚴自律。 衣得體,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二、移風易俗
1、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新風倘,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
2、紅白喜事,提倡喜事新辦,喪事從儉,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
3、不請神弄鬼或裝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看、傳淫穢書刊、音像,不參加邪教組織。
4、建立正常的人際關系,不搞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5、積極開展文明衛生村鎮建設,搞好公共環境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穢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應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應定點堆放。
6、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不亂搭亂建,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對村內違法建筑實行動態監管,組建巡查隊伍,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建筑行為。
違犯上述規定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三、志愿者服務
積極參加各項志愿者服務工作,通過志愿者服務為他人、為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獻他人、提升自我。
四、未成年人教育
1、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實行計劃生育,男女青年結婚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要求,提倡晚婚晚育、提倡優生優育,嚴禁違法生育。
2、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破除封建陋習。子女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不得歧視、虐待老人。
3、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關愛與教育,利用四點半學校、文化藝術輔導等相關措施,加強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個人理想引導以及特長技藝方面的培養。
五、社會治安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2、村民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斗毆,不酗酒滋事,不酒后架車,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3、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4、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藏匿贓物。
5、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爆炸物品;經銷煙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私藏槍支彈藥,拾得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要及時上繳公安機關。
6、愛護公共財產,不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生產等公共設施。
7、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8、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林木,嚴禁損害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加強牲畜看管,嚴禁放浪豬、牛、羊。
對違反上述社會治安條款者,觸犯法律法規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尚未觸犯刑律和治安處罰條例的,由村委會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六、消防安全
1、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防森林火宅發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離火滅,嚴禁在將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戶內,定期檢查、排除各類火災隱患。
3、加強村級防火設施建設,村集體應定期檢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證消防用水正常。
4、對村內、戶內用電線路要定期檢查,損壞的要請電工及時修理、更新,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加強村民尤其是少年兒童安全用火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
七、鄰里關系
1、村民之間要互尊、互愛、互助,和睦相處。
2、在生產、生活過程中,村民應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發揚社會主義主義新風尚。
3、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反對家庭暴力。
【篇18】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和美龍津銘》
崗雖不高,騰涌為名;津雖不深,臥龍則靈。吾鄉龍津,和美德馨。善義相沿,弦歌至今。有禮樂之仁,廉介之清,愛國之忠,富鄉之義,樂善之風。五義共融,村邑日興。際此盛時,相約為銘:
(一)明德愛家
為人之道,首重明德。崇仁好禮,守法維則。見善必行,聞過自責。律己應嚴,待人勿苛。修身務本,謹行勤課。良業執守,節儉勿奢。德業俱美,親睦家和。常安思報,愛及鄉國。勸善化行,共譜弦歌。
(二)孝義傳承
百善孝先,五義居仁。事親對友,孝義當遵。善事父母,友愛兄弟。夫妻互敬,子女相禮。淳樸是尚,忠厚傳家。新風力倡,陋俗休夸。男女平等,婚姻美滿。祭祀至誠,喪事從簡。代代傳承,永為世范。
(三)謙信互助
謙虛克己,誠信待人。同處一地,禮讓三分。莫傳是非,莫起糾紛。力戒偷盜,禁止邪淫。勿養禽畜,敦睦鄉鄰。維護秩序,愛護公物。輕利重義,本分致富。一家有難,八方同助。自愿互惠,共致富庶。
(四)和美共融
天地人和,水鄉大美。五義共融,上善若水。和美龍津,善義成風。文明鄉里,整潔村容。民主管理,和諧日新。富而思源,常懷感恩。與人為善,手有余馨。從我做起,愛我龍津。垂訓今世,傳之子孫。
【篇19】2020年村規民約范本篇
為加強新農村建設,實行村民自治,推動男女平等,倡導鄉風文明,促進**村和諧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村《村規民約》。
村莊事務
第一條村組干部、黨員應積極學習、宣傳、執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廉潔自律,帶頭履行《村規民約》。村兩委處理村內事務要公平、公正、公開,保障村民權益,為村民服務,接受村民監督。
第二條全體村民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自覺遵守《村規民約》,積極參與村內各項集體活動。反對邪教,抵制黃、賭、毒。
第三條凡村內大事要事,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討論通過,由村兩委負責實施,監委會監督落實。
第四條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結,公開上欄。組帳村管,村帳由監委會審核、簽字、蓋章后交鎮三資中心審理監管;杜絕挪用公款、白條頂庫。
第五條村民事調解組積極調解民間糾紛,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組。
集體資源
第六條按照國家《土地法》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土地審批手續。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組長應及時上報,由村兩委出面制止,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七條貧困戶、低保戶的名額,由個人申請,組長及代表評議,報村兩委依據相關政策審議,村監委會審核簽字后,向全體村民公示,無異議后再上報。
第八條當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級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條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入男女須達到法定婚齡、領有結婚證并將戶口遷入者,依照戶口遷入時間,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條婚出男女如戶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繼續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無論戶口是否遷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條非農業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條人人有責節約水電、愛護公共財產與公共設施,損壞者照價賠償。維護村莊道路,不得破壞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條按照國家《森林法》有關規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園。
1)保護花草樹木,嚴禁亂砍亂伐。
2)嚴禁帶火種進山,在景區附近不準焚燒雜草、燃放鞭炮;上墳燒紙必須在火苗徹底熄滅后才能離開。
3)不準在景區放牧,違者按《森林法》有關規定處罰。若造成損失,根據實際損失賠償。
4)嚴禁捕殺、藥殺野生動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條支持、鼓勵婦女參政議政。在推薦的入黨積極分子中,女性比例應達到50%。換屆選舉中,女性村民代表應達到50%;女性入選村兩委、村民組長,及其他村民議事機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條純女戶、有兒有女戶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對男到女家落戶者,在推薦入黨積極分子、選舉村民代表及村組干部時,同等條件下優先。
第十六條婚出男女戶口沒有遷出,或已經離開本村愿意返回并將戶口遷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義務,接受村莊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條婚出男女因離婚或喪偶將戶口遷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帶子女以有效法律文書為準。若再次婚出,其戶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繼續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條婚入男女離婚后愿意留村,戶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繼續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帶子女將戶口遷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離婚婦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戶的優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條。
第十九條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參與社會活動,共同分擔家務勞動。
第二十條認真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權利和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共同負有計劃生育責任。
第二十一條在本村舉行婚禮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婦,不論戶口是否遷入,均應接受本村計生管理。育齡婦女應積極參與生殖健康服務,參加定期康檢,無故不參加并未及時補檢者,按照《**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反對非法鑒定和人為選擇胎兒性別,違反者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已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獨女戶,優先享受各項相關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雙倍返還所得款項。
第二十四條違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項待遇。
村風村貌
第二十五條樹立婚育新風,推進婚俗改革,提倡文明節儉的婚禮,倡導集體婚禮。凡男到女家的婚禮或集體婚禮,村兩委提供適當的支持或獎勵。
第二十六條實行殯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禮力求節儉,推進葬俗的男女平等。純女戶老人的葬禮,村兩委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七條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雙姓均可。
第二十八條反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責任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條關愛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女童的生存權和受教育的權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條尊老、敬老、養老
1)子女須承擔贍養老人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遺棄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贍養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強迫老年夫婦分開居住、贍養。
3)夫妻應平等對待雙方老人。
4)保障單身老人再婚權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歲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齡老人生活補助金、口糧款等,由村組干部直接發放給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條本村舉辦公益事業,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不承擔籌資籌勞義務。
第三十二條增強環保意識,維護環境衛生,不準亂貼亂畫,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內指定地點。
執行修訂
第三十三條村兩委負責執行《村規民約》具體條款,監委會負責監督落實。執行中若遇爭議,首先由村兩委協調,協調不成,可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決定。
第三十四條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聯名可提議修訂《村規民約》的具體條款。修訂《村規民約》應遵循“四議兩公開”程序。
第三十五條本《村規民約》自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時上報**鎮政府備案。
本《村規民約》的解釋權歸**村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