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沒有規則,沒有邊界,可以看出,任何事物的發展都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和規律才能進步。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將更加嚴格黨的內部法紀,不斷改進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的文章16篇 ,歡迎品鑒!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1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通過學習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目的在于帶領廣大黨員干部抓好各項工作。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業業,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在生活上要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良傳統和優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覺遵守黨紀法規。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為黨的發展建設貢獻力量。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2
《條例》分則政治紀律部分共23條,新增5條,修改12條,新增和修改條款數在六項紀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處分規定;加對搞山頭主義、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的給予處分;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陽奉陰違,欺上嘴下,搞兩面派給予處分,等等。
在黨的紀律中,政治紀律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發現的管黨治黨的所有問題,從本質上看都是政治問題,都是“四個意識”不強的問題,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問題。此次修訂《條例》,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突出出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鞏固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干部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3
《條例》分則政治紀律部分共23條,新增5條,修改12條,新增和修改條款數在六項紀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處分規定;加對搞山頭主義、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的給予處分;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陽奉陰違,欺上嘴下,搞兩面派給予處分,等等新修訂《紀律處分條例》學習心得體會新修訂《紀律處分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在黨的紀律中,政治紀律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發現的管黨治黨的所有問題,從本質上看都是政治問題,都是“四個意識”不強的問題,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問題。此次修訂《條例》,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突出出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鞏固黨執政的政治基礎。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干部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4
近段時間,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八千兩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今年,按照局和院的統一的安排,我們認真學習和閱讀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法規、書籍,通過閱讀、學習,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牢記入黨誓詞,對黨忠誠。
入黨誓詞是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黨員對黨和人民做出的莊嚴承諾和保證。當前,我們黨已經是一個擁有八千多萬名黨員的世界上第一大執政黨,在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長期執政,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面對艱巨復雜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面對黨所面臨的各種考驗和危險,如果沒有統一的意志和嚴明的紀律來維護,只能一事無成。
二、嚴守黨的紀律,拒腐防變。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惡的過程中,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干部的基本原則,降低標準,放松要求,心存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三、加強政治學習,堅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對象。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大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的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例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牢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廉潔自律。
自覺接受監督,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作為黨員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抓好安全生產,遵守規章,杜絕事故和問題發生,在工作中嚴格做到“看一條,做一條,簽一條”。不斷完善,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旅客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親,利為民所謀,做人民的公仆,始終保持共產黨的先進性。堅持黨員服務群眾,以創新的意識,創新的精神,創新的思想去工作。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5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此次新修訂的《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融合了2條。修訂后的《條例》,政治性更強,內容更科學,邏輯更嚴謹,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更強,再次給我們黨員干部劃出了紀律警戒線、高壓線,同時把黨員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負面清單”清晰列出。
《條例》對嚴明黨的紀律、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全黨步調一致發揮著重要任用。紀檢監察機關是政治機關,是“紀律部隊”,一定要用好這一規范黨組織和黨員行為的基礎性法規,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上當示范、作表率,做《條例》的虔誠學習者、合格的宣講者、積極的踐行者,始終把“兩個維護”作為紀檢監察工作的“綱”和“魂”,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作為立身之本、履職之要,堅決貫徹穩中求進基本工作方針,在接續奮斗、實踐錘煉中擔當盡責。
修訂《條例》本身就再次宣示了中央反腐敗斗爭不會變風轉向的頑強意志和堅定決心,營造出不斷加強紀律建設的濃厚氛圍,體現了下大氣力建制度、立規矩、抓落實、重執行的鮮明導向,是對全黨一次生動的紀律教育,警醒我們黨員干部要心懷畏懼,行有所止。作為紀檢監察戰線上的黨員干部,通過學習新《條例》,一定要有強烈的底線思維,旗幟鮮明地激濁揚清、帶頭嚴格執行制度規定,守住不可逾越的紅線,決不能在紀律規矩上放縱自己。一是立“基線”,把自律意識樹起來。
“小事小節是一面鏡子,小事小節中有黨性、有原則、有人格。”要嚴格約束自己的操守和行為,戒貪止欲、克己奉公。要慎獨慎初慎微慎欲,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娛樂圈,做到“心不動于微利之誘,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培養高尚情操,培育良好家風,管好家人、處好家事,讓家庭成為拒腐防變、永葆本色的堅強陣地。二是明“底線”,把紀律挺起來。紀律教育是紀律建設的前提和基礎。要開展經常性紀律教育,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加強警示教育,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把“未病”當作“有病”防,使鐵的紀律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三是亮“紅線”,把紀律執行起來。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做到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執行紀律沒有例外。在早發現上深化,提高發現違紀問題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在分類處置上深化,提高精準把握執紀標準和運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種形態上深化,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在談話函詢上深化,防止敷衍塞責、欺騙組織,對邊談邊犯、邊詢邊犯的從嚴從重處理。只有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使紀律始終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才能有效保護黨員干部不犯錯或少犯錯。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6
新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發布,引起媒體普遍關注,筆者對照原版,對新版條例進行了系統的學習,現將幾點學習的粗淺認識和體會總結如下:
第一點,框架結構未變但內容壓縮調整較大。舊版處分條例三編15章178條,新版三編11章133條。縮減了4章45條。可見縮減篇幅之大。根據法紀分開的原則,涉及法律方面的內容全部刪減。
第二點,突出黨章地位,體現從嚴治黨要求。在制定紀律的目的性方面,也就是第一條指出,處分條例是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第三條指出,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從嚴治黨的體現多多,我們舉一二細節為例。如新版第九條黨員受警告處分、受嚴重警告處分,區別開來。原來是警告和嚴重警告都是一年處分期,新版則是警告一年、嚴重警告一年半處分期。第十三條,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終止其代表資格。在紀律面前,黨代表也不再享有豁免權了。第四十二條,相對于舊版,增加了一句話:“辦理時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明確時限有利于處分決定的有效落實。
第三點,紀律分類改變,政治紀律是重中之重。新版處分條例分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其中政治紀律23條,組織紀律17條,廉潔紀律25條,群眾紀律8條,工作紀律13條,生活紀律4條。這與舊版的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廉潔自律規定、貪污賄賂、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財經紀律、失職瀆職、侵犯黨員公民權利、社會主義道德、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分類相比,更加簡練規范和科學。
第四點,吸納新的思想實踐,體現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要求。如第十九條第一款,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第八十六條,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與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第一百一十四條,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把主體責任納入到紀律的序列。
第五點,體現“黨要管黨”要求,把治黨管黨責任融入到紀律之中。新版條例通篇貫穿黨要管黨的要求,并把管黨治黨的責任融入到六項紀律之中。仔細閱讀理解六項紀律中的條款,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精神非常充沛充盈,不再一一細講,這需要認真的閱讀體會。
應該說,新版紀律處分條例目的更明確,定位更準確,處分更精確。也正如岐山書記所講,再好的紀律,沒有忠誠干凈擔當,也難以貫徹落實。紀律的生命力在于其本身的質量和有效的貫徹執行。如今新版紀律處分條例頒布了,下一步的使命和責任就是有效貫徹執行。黨內專職監督者履行監督責任,也必須要把《紀律處分條例》挺在前面。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7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學《條例》應該“不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這有助于領會精神實質,精準運用《條例》。通過學習,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為一名青年黨員,我深感責任重大。來到社區工作有9年多的時間了,雖然社區工作種類繁多、瑣碎,我一邊學習著,一邊成長著,但深知需要努力的方面還有很多,因此,我也不斷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一、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進一步提高黨性修養
學習政治理論,是堅定理想信念和搞好本職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作為一名青年黨員,我要不斷認真深入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路線、綱領。認真領會《條例》中的內容,主動接受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道德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自覺抵制歪風邪氣,自覺遠離低級趣味。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進一步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切實發揮好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二、以制度建設為標尺,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作為一名社區工作者,也作為一個部門的負責人,我也將履行“一崗雙責”的職責,崗位就是我的一種責任,所以我只有將制度放在首位,堅持按規則、按制度辦事,才能把每件事情做好,才能保證正確的方向,才能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帶領我們部門的同志必須改變過去應付工作的局面,進一步創新思路,改進工作方法,力求“第一時間”聽到群眾的呼聲,“第一時間”掌握群眾的需求,“第一時間”解決群眾的困難,要善于做思想工作,敢于面對矛盾,善于疏導群眾情緒,要善于從群眾最關心,最迫切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入手,真心實意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我們是服務窗口必須堅持做到講政治、重公道、業務精、作風好”的重要要求,提高遵守法律、依法辦事、規范操作的素質和自覺性,繼續以“奉獻社會,服務人民”為己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努力打造一支“優秀”而不“優越”的服務團隊。
三、以條例為做人戒尺,不斷總結自身不足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要一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獨慎微、勤于自省,不斷總結自己的工作經驗與不足之處,多向有經驗的老同志學習,把工作做在前面,掌握工作的主動權,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時刻牢記黨的紀律是鐵的紀律,時刻以條例中的規定不斷提醒自己,從內心深處敬畏黨紀國法,始終繃緊紀律和規矩這根弦,視其為不可逾越的底線、不能觸碰的紅線,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為營造和保持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貢獻自己的力量,努力做青年黨員中的模范。工作中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不弄虛作假、虛報浮夸,要透過表面現象看本質,虛心聽取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求實、務實、扎實的工作作風,努力成為一名優秀的中國共產黨黨員。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8
在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范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把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轉化為紀律要求,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的與時俱進。《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對于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是將黨內法規細化具體化,突出政黨特色、黨紀特色,彰顯政治性。xx年10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印發后,黨中央先后制定、修訂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重要黨內法規。黨的十九大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十九大黨章提出新時代黨的建設新任務,充實了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要求,完善了黨的紀律建設內容。
黨章是黨內的根本大法,是管黨治黨的最高規則,其他法規制度無一不是源自于黨章、從屬于黨章,是黨章要求的延伸和具體化。準則是對全黨政治生活、組織生活和全體黨員行為作出的基本規定,在黨內法規體系中位階比較高,僅次于黨章。《條例》在總則中明確規定,“黨組織和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此次修訂《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將黨章的新規定新要求細化具體化,切實維護黨章權威性和嚴肅性。同時,注重落實準則要求,注重與其他黨內法規銜接,增強制度合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將違反黨的紀律行為整合修訂為6類。從黨的十八大以來立案查處的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例看,有的一手遮天、違規決策,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有的變換手法公款旅游,“四風”問題隱形變異;有的通過股票內幕交易大發橫財,非法獲利;有的涉黑涉惡,充當“保護傘”;有的作風漂浮,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重;有的家風不正,家族式腐敗問題突出,等等。
《條例》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管黨治黨的突出問題和監督執紀中發現的新型違紀行為列入“負面清單”,如,將故意規避集體決策、借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等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行為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范疇;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為名變相公款旅游,進行股票內幕交易,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等被列入違反廉潔紀律范疇;利用黑惡勢力欺壓群眾、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行為被納入違反群眾紀律范疇;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熱衷于搞輿論造勢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行為被列入違反工作紀律范疇;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為納入違反生活紀律范疇。《條例》將原來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整合修訂為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行為等6類。
在“分則”部分,分設“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等6章。
《條例》舉一反三、以案明紀,扎緊制度籬笆,促使廣大黨員懂法紀、明規矩、知敬畏、存戒懼,筑牢不可觸碰的底線。
三是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黨的紀律中,政治紀律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發現的管黨治黨的所有問題,從本質上看都是政治問題,都是“四個意識”不強的問題,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問題。此次修訂《條例》,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突出出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鞏固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在黨的各類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管總的。不管違反哪方面的紀律,任其發展,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能力,最終都會破壞黨的政治紀律。必須把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首要位置。《條例》更加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違反政治紀律行為中增設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組織或者參加迷信活動、搞無原則一團和氣以及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違紀條款。
《條例》分則政治紀律部分共26條,新增5條,修改12條,新增和修改條款數在六項紀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對搞山頭主義、制造傳播政治謠言等危害黨的團結統一行為的處分規定,增加對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等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行為的處分規定,增加干擾巡視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的處分規定,對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的首要分子從嚴處理;將不按照有關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誣告陷害等由其他紀律調整到政治紀律,等等。
四是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紀法貫通,首要的是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黨員是有著特殊政治職責的公民,不僅要模范遵守國家法律,還必須接受更加嚴格的紀律約束。
《條例》在堅持紀嚴于法的同時,做好紀法銜接,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原則上先作出黨紀處分規定,并按照規定給予政務處分后,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明確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與監察法做好有效銜接。原《條例》存在紀法不分問題,把公民不能違反的法律底線作為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底線,降低了對黨組織和黨員的要求。《條例》去除與國家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強調把紀律挺在前面。
其一是紀法分開。凡國家法律法規已經規定的內容不再作重復規定,共刪除79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復的條款。其二是紀嚴于法。《條例》對黨員違紀行為作出比法律更嚴格的規定,一些盡管屬于不違法的行為但要受到黨紀約束。
比如遇危不救行為,即遇到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能救而不救,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其三是紀在法前。《條例》在總則中明確將“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作為黨紀處分工作的原則,規定要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同時,在刪除與國法相重復的內容后,對于如何追究黨員違法甚至犯罪行為的黨紀責任,《條例》區別五種不同情況,分別用專門條款分別作出規定,實現黨紀與國法有效銜接。
此次修訂《條例》,突出黨紀特色,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對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提出了更為嚴格的紀律要求,使全面從嚴治黨的螺栓越擰越緊。
五是體現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特別是作風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最新成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三年來的豐富實踐為黨內法規制度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
《條例》充分體現了這方面的實踐成果。比如,總結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反對“四風”實踐成果,增加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生活奢靡等違紀條款。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將“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行為列入違反工作紀律行為,明確規定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予以紀律處分。根據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抽查核實工作和集中清理裸官、檔案造假等工作的需要,增加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違規取得國(境)外居留權或者外國國籍,違規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等違紀條款。
突出群眾紀律,新增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等違紀條款。《條例》也增加了一些大家耳熟能詳的內容,例如,第5條增寫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內容;第7條第2款增寫了“三個重點”,即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此外,《條例》還將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失職等由其他紀律調整到政治紀律。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不斷深化對管黨治黨規律的認識,創造積累了許多新的經驗做法。比如,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推動各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馳而不息糾正“四風”,持續強化不敢、知止氛圍;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持續形成強大震懾;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為脫貧攻堅提供有力保障等。新修訂的《條例》把黨的十八大以來紀律建設理論、實踐、制度創新成果總結提煉為黨規黨紀,實現了制度建設與時俱進。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9
新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發布,引起媒體普遍關注,筆者對照原版,對新版條例進行了系統的學習,現將幾點學習的粗淺認識和體會總結如下:
第一點,框架結構未變但內容壓縮調整較大。舊版處分條例三編15章178條,新版三編11章133條。縮減了4章45條。可見縮減篇幅之大。根據法紀分開的原則,涉及法律方面的內容全部刪減。
第二點,突出黨章地位,體現從嚴治黨要求。在制定紀律的目的性方面,也就是第一條指出,處分條例是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第三條指出,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從嚴治黨的體現多多,我們舉一二細節為例。如新版第九條黨員受警告處分、受嚴重警告處分,區別開來。原來是警告和嚴重警告都是一年處分期,新版則是警告一年、嚴重警告一年半處分期。第十三條,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終止其代表資格。在紀律面前,黨代表也不再享有豁免權了。第四十二條,相對于舊版,增加了一句話:“辦理時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明確時限有利于處分決定的有效落實。
第三點,紀律分類改變,政治紀律是重中之重。新版處分條例分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其中政治紀律23條,組織紀律17條,廉潔紀律25條,群眾紀律8條,工作紀律13條,生活紀律4條。這與舊版的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廉潔自律規定、貪污賄賂、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財經紀律、失職瀆職、侵犯黨員公民權利、社會主義道德、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分類相比,更加簡練規范和科學。
第四點,吸納新的思想實踐,體現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要求。如第十九條第一款,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第八十六條,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與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第一百一十四條,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把主體責任納入到紀律的序列。
第五點,體現“黨要管黨”要求,把治黨管黨責任融入到紀律之中。新版條例通篇貫穿黨要管黨的要求,并把管黨治黨的責任融入到六項紀律之中。仔細閱讀理解六項紀律中的條款,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精神非常充沛充盈,不再一一細講,這需要認真的閱讀體會。
應該說,新版紀律處分條例目的更明確,定位更準確,處分更精確。也正如岐山書記所講,再好的紀律,沒有忠誠干凈擔當,也難以貫徹落實。紀律的生命力在于其本身的質量和有效的貫徹執行。如今新版紀律處分條例頒布了,下一步的使命和責任就是有效貫徹執行。黨內專職監督者履行監督責任,也必須要把《紀律處分條例》挺在前面。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10
20_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發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作為規范黨組織和黨員行為的基礎性法規,對嚴明黨的紀律,維護黨中央和集中統一領導發揮著重要作用。此次《條例》修訂,體現了黨中央堅持不懈、持之以恒將全面從嚴治黨推向縱深的堅定決心和擔當精神,向全黨釋放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強烈信號。
新條例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強烈突出政治性: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自覺做到“兩個維護”,不斷增強“四個意識”,這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條例修訂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體現了全黨的共同意志,是加強黨的建設、鞏固黨的領導的必然要求和具體體現。
越往后執紀越嚴,是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的重要標志,也是《條例》修訂的重要特點。“從嚴”的“嚴”,既代表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嚴”,要嚴格管黨治黨,要嚴格執行紀律,又代表了民心向背的“向”,要用紀律保證黨的宗旨,不允許黨員干部“揣著糊涂裝明白”,更不能容忍“揣著明白裝糊涂”。在《條例》中進一步充實“七個有之”的處分條款,豐富了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內容,進一步增強了紀律建設的實踐針對性,對于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具有重要的導向意義。
堅持使命引領和問題導向相結合,一方面充分吸納近年來管黨治黨實踐成果,一方面著力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新型違法行為,筑牢不可觸碰的底線。《條例》對一些新發現的典型行為作出處分規定,細化了監督執紀依據,豐富了紀律審查的內容,讓紀律建設更加完善。這不僅強化了黨員的政治紀律意識,堅定政治信仰,確保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而且有利于遏制當前新的腐敗變種,切斷利益輸送渠道,壓縮權錢交易的腐敗空間。而且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提供了紀律依據,突破了反“四風”問題所遇到的制度瓶頸;為黨員領導干部家風建設提供紀律保證,拓展了紀律執行的范圍。
作為基層黨員,必須認真學習《條例》,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11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維護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發揮著重要作用,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而成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形勢發展,《條例》于2015年進行了一次修訂。黨的十九大召開,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提出了“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的新要求,并在黨章中充實完善了紀律建設相關內容。因此,在這樣的背景下,新版《條例》通過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將在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是堅持政治性。新版《條例》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通過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引導全黨增強“四個意識”,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令行禁止,確保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到位。
二是堅持人民性。新版《條例》順應時代要求,與時俱進。扶貧脫貧、掃黑除惡等行動彰顯了黨始終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根本宗旨和嚴肅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的決心,致力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與安全感。
三是堅持保證性。新版《條例》對管黨治黨中的突出問題和新型違紀行為作出了紀律處分規定,整合明晰了黨員的“負面清單”,寫入了家教家風內容,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12
8月18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決定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了2條。這次新修訂的《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提高了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黨的紀律建設的指導思想,體現了修訂工作本身的與時俱進。這一條款的修訂是《條例》整體修訂的邏輯起點和思想脈絡,使修訂后的《條例》政治性更強,內容更科學,邏輯更嚴謹,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更強。
《條例》對一些違紀行為作出了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的規定,從嚴處分彰顯“越往后越嚴”的震優作用。如第六十一條規定: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破壞民族團結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而修訂前對此款的處分規定為“留黨家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在扶貧領域有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通過對條例六個從重加重的修訂,紀律的紅線劃得更為清晰。這些修訂的的內容更加體現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的原則,對全體黨員的行為約束和法紀意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黨員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相應的黨規黨紀追究。
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曾幾何時,一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受享樂主義和金錢至上思想的影響,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觀念弱化,置黨紀國法于不顧,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為,給黨和國家的事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在人民群眾中形成了惡劣的影響,給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十分重視黨的自身建設,深刻認識到黨員領導干部隊伍是否清正廉潔、是否務實干事,直接關乎黨的執政地位、關乎兩個一百年宏偉目標的實現。
為此,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以刮骨療毒的勇氣,以“黨紀國法面前沒有鐵帽子王”的魄力,在全黨范圍內大力反腐,做到老虎、蒼蠅一起打,反腐面前無禁區,隨著以周永康、徐オ厚、令計劃等為代表的黨內腐敗分子落馬,我們黨員領導干部隊伍得到純潔凈化,黨內的政治生態也逐漸朝風清氣正的方向轉變,反腐重新凝聚了黨心、贏得了民心。十九大以后,黨反腐力度不斷加大,“打虎”、“拍蒼”、“獵狐”行動持續進行,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會從根本上全面推進從嚴治黨。
通過學習新修訂的《條例》,我深刻感受到,貫徹好《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
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業業,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以身作則、秉公辦案;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
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良傳統和優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覺遵守黨紀法規,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住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
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
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作為法院干部要始終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四種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始終牢記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宗旨,確立正確的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做一名廉潔自律、愛崗敬業的合格共產黨員,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積極進取的精神,努力為黨和人民的司法事業做出應有的貢獻。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13
根據局新提升職務局管干部黨風黨紀培訓班要求,我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等三份材料,通過學習,我對材料內容有了新的認識,對怎樣更好地體現一名黨員干部的規范行為有了新的理解,對如何將材料精神與今后的工作生活緊密地聯系起來有了新的感悟。下面我就此次學習談一些自己的心得和體會。
一、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理解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為原則,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制定的具有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等重要任務的規范性文件。《條例》一是明確指出了作為一個黨員、一個黨員干部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如果做了不該做的,將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十分具有針對性;二是明確指出了違反黨紀后接受處分的流程以及紀律處分和法律制裁之間的界限和操作規程,使《條例》在實踐中有很強的可操作性;三是明確指出了在定性量紀上對黨員的處理要準確、證據充實,從事實出發,強調在程序上保護受處分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和批準,對于擴大黨內民主生活具有深遠的意義。
二、對《行政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的理解
《行政公務員處分條例》是為了嚴肅行政機關紀律,規范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和《行政監督法》制定的一部行政機關內部的重要法規,它以法規的高度對國家公務員的行為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要求,為公務員認識到何謂依法行政,如何依法行政提供了強有力的行為范本,它是保障行政機關內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實現國家路線和方針政策的根本保證。對于增強黨和國家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廣泛形成公務員權為民所用,勤為民所積、利為民所謀健康權力觀,起著十分積極的作用。
《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是中紀委根據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精神,為貫徹落實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方針,針對當前查辦違紀案件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共產黨員為行為主體而制定的。《規定》從十個方面闡明了嚴格禁止行為主體利用職務上便利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這對于保證黨和國家的形象以及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廉潔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
三、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三份材料的一些體會
通過對以上三份材料的學習,我深刻認識到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權力觀和服務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在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面對復雜多變的社會環境和隨之產生的不良風氣,如何正確使用手中的權力讓黨和群眾放心滿意,已成為每位黨員干部必須面對的問題。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三份材料就是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指導,分別從黨、政府、紀委三個層面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了細致規范和明確規定,是十分具有指導性和警示性的行為規范和指南。因此要在此次學習活動開展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和單位實際,繼續加強黨風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設,將其作為修身、明德、養性、治家的法寶。
一是積極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作為所行政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處處以身作則,認真履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同時認真執行上級各領導部門的要求,努力做到規范從政、廉潔從政,始終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好全所干部職工的表率,以廉樹威,以公生明,秉公辦事,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使自己成為一名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好干部。
二是要加快完善監督機制。不但自己要主動接受包括黨內監督、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在內的各項監督,而且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監督和行使民主監督權利意識,建立有效的民主監督環境。同時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并使之制度化并加強督察和落實責任追究,促進單位隊伍建設健康發展。
三是健全事務公開制度。要不斷完善《事務公開實施細則》,并嚴格按照規定對原材料采購、重大事項決定、重大支出、業務合同等與職工息息相關的內容進行廣泛公示,使職工能夠充分地發揮監督和參與作用,規范權力運行,保障職工權益。
四是堅決杜絕商業賄賂。在全所范圍內堅持落實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長效機制,要求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切實按照《在白蟻防治業務中治理商業賄賂的實施細則》和《關于在藥物原材料采購中治理商業賄賂的實施細則》等制度,做好在審批、采購、簽訂業務合同等敏感環節的監督工作,最大程度地消除各環節滋生腐敗的可能性。
我會繼續強化對三份材料的學習,并將材料精神的貫徹有機融合到以后的日常工作中去,將之作為規范自身行為、完善自身修養、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理論保證,切實為黨、為人民做好自己的工作,履行應盡的義務,為建設“廉潔xx”獻上一份力。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14
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目的在于帶領廣大黨員干部抓好各項工作。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范我們的一言一行。
通過學習,我充分地認識到《條例》是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在工作上,要兢兢業業,積極向上,不慕名利,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在生活上要勤儉節約,自覺抵制貪圖享受和金錢至上,自覺抵制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
《紀律處分條例》在2018年8月26日進行了重新修訂,此次修訂體現了在習近平新時代中紀律的政治性、針對性和與時俱進的時代性。此次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在保證中國共產黨的主導地位的同時,維護了中國共產黨黨內團結的強有力的武器。我們黨員同志要嚴于律己,紀嚴于法。
首先,黨員干部要加強自身的政治學習。黨員干部時刻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來武裝黨員干部自身的政治思想,帶頭發揚黨內先輩們的優良傳統、主動學習黨員的黨紀條例、國家的法律法規,努力筑牢黨員干部自身的思想防線,嚴于律己,不被外界因素所誘導。
其次,黨員干部要加強自身的紀律學習。天下志德,莫大于忠。貪官猛如虎,庸官害如狼。黨員干部要加強自身的紀律建設,從各方面嚴格要求自身,自重,自省,自激,自勵,用黨紀黨規來衡量自身。在政治上講究忠誠,在組織上講究服從,在行動上講究紀律。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實實做事。
最后,黨員干部要加強樹立黨員的自身信念。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下,做到在黨為黨,時時刻刻牢記自己是一名中國共產黨,自身的言行要有利于黨,對于不利于黨的行為要堅決抵制。在任何時候,黨員干部都要堅定一個黨員的立場,維護黨內的團結,對于有利于黨團結的話要多說,有利于團結的事要多做,時時處處堅決維護中國共產黨的利益。對于那些身在黨內、心在黨外、對黨不忠的人,進行堅決的斗爭。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15
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干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干部包括某些領導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有的認為,把改革開放與嚴肅黨紀對立起來,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展的"條條框框",應當"沖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松綁";有的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就被別人說是"左"的表現,是"整人"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的思想障礙,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模范,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當前,市場經濟的趨利性逐步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價值觀不斷充斥人們的思想。十八大以來,我們看到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的過程時,普遍反映的一點,就是他們往往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出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對家庭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我們不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還要做一名合格的各行業工作者,不僅要遵紀守法,還要以身作則,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養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要率先垂范,特別是要有"怕"的意識。這里所說的"怕",不是膽小怕事,而是要求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對黨的紀律、對國家法律法規要從心底里敬畏,并用這種"怕"約束自己,在遇到可能違反黨紀政紀的時候,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謹慎之心。我們必須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篇16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的十八大之后,黨中央對條例的第二次修訂,目的是不斷提高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加強黨的建設,能夠經得起各種風險、風浪的考驗,同時不斷增強全體黨員的紀律意識,讓黨員干部習慣在受約束的環境下生活工作,使鐵的紀律成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此次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了2條。
一是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本次《條例》修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總則中明確了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并將“四個意識”納入其中。這是讓全黨形成一盤棋,發一個音,走一條路,維護黨領導一切的權威的地位。
二是增加對污染防治、扶貧脫貧、掃黑除惡等領域典型違紀行為的處分規定。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們黨一定要有新氣象新作為,關鍵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要開創新局面。想要開創新局面就要革舊習,樹新風,這就需要強有力的紀律做保證。才能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以踏雪有痕,抓鐵有印的勁頭打好脫貧攻堅戰,為人民解決最關心,最貼近生活的問題,從而增強他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三是新增對“兩面人”、利用未公開信息買賣股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家風敗壞等新型違紀行為的處分規定。紀律建設要始終以問題為導向,要善于尋找問題、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面對國家發展的新局面,此次修訂有針對性的增加了一些違紀行為的處分規定,這說明全面從嚴治黨永遠走在路,任重而道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