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愛國者統治香港這意味著香港回歸祖國后將由愛國主義者統治,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力將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心得體會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篇一】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心得體會
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對民主的有力維護
中國最高權力機關11日高票通過關于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后,美西方一些政客對此展開污蔑攻擊。他們再次祭起所謂“民主”的大旗,胡說什么北京此舉是“對民主制度的攻擊”“香港高度自治已死”等等。
事實上,香港回歸以來,中國中央政府一直堅定支持香港循序漸進發展符合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倒是那些利用選舉制度漏洞登堂入室的反中亂港分子及其背后的反華勢力,才是香港民主制度發展的阻礙者與破壞者。
過去一段時間,從“修例風波”演變為社會動亂,人們已經看清:香港目前存在的問題并不是西方政客說的民主不民主的問題,而是事關中國國家安全與香港政治穩定的問題。說得更白些,就是“奪權與反奪權、顛覆與反顛覆、滲透與反滲透的較量”。在這個問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退讓。
香港是中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中國全國人大作為最高權力機關,在憲制層面對香港特區選舉制度進行完善,堵塞風險漏洞,確保“愛國者治港”,恰恰是對香港民主制度的有力維護。
以香港選舉制度的核心——選舉委員會制度為例,中國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對其進行了優化。組成上,由四個界別1200名委員調整為五個界別1500名委員,從而擴大了香港市民的政治參與,使其代表性更加廣泛。職能上,未來香港選委會除了可以繼續選舉產生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之外,還被賦予選舉產生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這樣做,有助于突破某個界別、某個地區、某個團體的利益局限性,使立法會更好地代表香港社會整體利益,也使行政機構與立法機構更加順暢地溝通。
由此可見,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香港政界將有效避免原先的“小圈子政治”“否決政治”等弊端,發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從根本上提升香港民主的質量。
需要指出的是,從國家層面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并不意味著香港特區失去相關參與權。它依然享有在“一國兩制”基礎上的高度自治。
人們注意到,中國中央政府多次強調,落實“愛國者治港”并不意味要在香港社會政治生活中搞“清一色”。同時,香港基本法規定只要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即可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此次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重申了這一點。這在世界各國中極為罕見,香港選舉制度的包容開放性可見一斑。
從全球看,根據本國本地實際情況對選舉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是世界民主發展的普遍趨勢。以美國為例,它有非常嚴密的防范外國干預選舉的法律規定。就在最近,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了選舉改革法案。人們不禁要問,為什么美國可以根據需要隨時對選舉法律進行修改,卻不允許中國依法修改所轄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如此“雙標”,令人側目。
美西方一些政客極力鼓吹“一人一票”的西式民主,但其弊端在現實中不斷顯現。從英國以所謂“多數票民主”不得不脫離歐盟,到美國國會山因大選結果遭到沖擊,西式民主亂象叢出,不知美英一些政客還有什么臉面和道德資本來奢談“民主”?近日,70國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6屆會議上共同支持中國涉港政策、強調外界不應干預中國內政,顯示公道自在人心。
世界民主發展形態多樣,各國各地都有權選擇適合實際的民主制度。一個符合香港實際、體現香港社會整體利益、有助于繁榮穩定、得到香港市民支持的民主制度,就是好制度。美西方一些政客的攻擊抹黑可以休矣!
【篇二】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心得體會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的議案。香港多個政團和團體表示,堅決支持全國人大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這將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保障廣大香港市民福祉。
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全國人大職責所在。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回歸祖國后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職權,從憲制層面對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作出決定,既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也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責任。事實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過去一年,就多次從中央層面為香港解決了特區自身力量難以有效處理的問題。去年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決定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就填補了香港自回歸以來在維護國家安全的缺口,并立竿見影地遏止了“黑暴”亂港的行為,讓市民逐步重回正常生活。
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對市民呼聲的有力回應。近年來,一些反對派議員在外部反華勢力的支持下無所不用其極地擾亂立法會秩序,用盡各種方法企圖阻撓立法會的正常工作、破壞特區政府的管治,更有反對派議員公然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這些惡劣行徑嚴重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影響經濟民生,甚至危害國家安全,與“愛國者治港”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馳。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讓香港社會重回正軌,聚焦發展經濟、著力改善民生,是香港普通市民一致的呼聲。
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實現香港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近幾年來,特別是2019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公然鼓吹“港獨”等主張,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平臺、立法會和區議會議事平臺或者利用有關公職人員身份,肆無忌憚進行反中亂港活動,極力癱瘓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運作,阻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策劃并實施所謂“預選”,妄圖通過選舉掌控香港立法會主導權,進而奪取香港管治權;一些外國和境外勢力通過立法、行政等方式和駐港領事機構、非政府組織等渠道公然干預香港事務,對我國有關人員粗暴進行所謂“制裁”,明目張膽為香港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提供保護傘。在此背景下的香港選舉制度改革稱得上是一次全面、徹底、根本性的改革。香港已經回歸祖國將近24年,“愛國者治港”仍未在香港特區的管治中全面、充分和徹底體現。造成這個局面的成因很復雜,但回歸后香港選舉制度欠完善無疑是重要原因。
毋庸置疑,“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應有之義。備受關注的香港選舉制度改革與此前國安法的頒布一脈相承,目的是堵塞香港現存的主權、安全漏洞,使香港真正擺脫“政治斗爭無休止”“經濟民生沒人理”的“低品質民主怪圈”,使“一國兩制”更加行穩致遠。
【篇三】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心得體會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國旗法》《國徽法》的修改,由于相關法律已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故香港也要修改本地法例。這次修改具有重要意義,對于在“反修例”期間曾出現的污損或踐踏國旗、國徽等破壞行為將進行更有效規管,劃出清晰的法治“紅線”,香港須認真審議修改現行法律。
試看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旗、國徽法的修改,一是完善國旗、國徽的尺度;二是增加升掛國旗、完善懸掛國徽的場所;三是完善升掛國旗的禮儀和使用規范,增加國徽圖案的使用情形;四是完善使用國旗志哀相關制度;五是增加國旗、國徽教育相關內容。這些內容對百廢待興的香港具有現實意義。
去年“反修例”期間,香港一再發生對國旗、國徽欠缺尊重甚至侮辱的行為,包括有議員在莊嚴的議事廳內倒插國旗,有人在暴力現場焚燒、污損國旗國徽等等。這些惡行必須予以依法懲治,特區政府要及時對國旗、國徽法進行修訂,劃出更為清晰的紅線,以實施適用于香港特區的規定,履行好憲制責任,維護好國家尊嚴。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此次修訂,香港的一些“反對派”有可能再次進行阻撓。相關現象在過去訂立國歌法時都曾有發生,反對派頻繁提出一些低智問題,并依靠搞“拉布”、濫用議事規則等搗亂手法企圖阻撓《國歌法》通過。筆者認為,他們的行為并非是真的低智,事實上了解國旗、國徽法對于香港的深刻意義,因而采用故意貶損的方式來試圖進行否定,應該警惕。
國旗、國徽是國家的象征,如果否定它們,實際上否定的是香港人的身份認同,長遠來看更會影響香港的年輕一代,影響十分惡劣。香港過去已經深受其害,而這些“反對派”明顯是故意為之,他們心里很清楚,知道怎么離間人心。
筆者認為,對國旗、國徽法的反對,實際上不僅是不擁護《基本法》的行為,更是一種叛國行為,國家的象征和標志神圣不可侵犯,是對一個國民最基本的要求,必須要嚴肅地對待。
在象征性標志上,英國人就十分看重,如今仍然在多個方面試圖影響著香港,例如,環顧全世界法官的裝束,都是越來越現代化,沒有人會像香港法官那樣,仍戴著殖民統治時期的假發。中國人戴著洋人假發,在心底可能也流連在殖民地的體系里,腦袋充滿著殖民意識,所傾向的可能也是西方國家而非自己的祖國。因此,筆者一直強調,香港司法改革,脫去假發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
評判一件事情是否重要,并不是看表面所能區分的,正如國旗、國徽法的修改上,哪怕是一個微小的細節都不能淡化,必須要嚴肅對待。
因此,此次國旗、國徽法的修改,表面上看起來只是對使用的場合和情形作了規定,但實際上卻具有深層次的意義,國旗、國徽具有豐富的精神內涵,是愛國主義教育的最好教材。如果港人沒有培養出愛國情懷,很容易被外部勢力離間,這會形成內部矛盾,使得社會撕裂。
而此次國旗、國徽法的修改也特別強調了教育,尤其要求中小學校應當教育學生了解國旗、國徽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旗升掛使用規范和升旗儀式禮儀等。這方面一直是香港的弱項。特區政府有必要加強教育,務必令香港年輕人和中小學生對國旗、國徽有更多認識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