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的是漢語詞匯,發音為Bùzú不夠,不夠,不能滿足需要,缺少或沒有,少于,少于,等等。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個人主要不足及具體事例的文章2篇 ,歡迎品鑒!

個人主要不足及具體事例篇1
(一)普遍重視不夠。
一些部門的黨組織對基層社會結構面臨的改革和調整認識不足,對新形勢下開展社區黨的建設重視不夠,沒有把這項工作放到黨的建設的重要位置上來,工作中沒有具體的措施和抓手。有的雖然有安排、有部署,但在抓落實方面做得不夠。
(二)任務不明確,工作方式方法不適應當前社區建設和管理的需要。
對于當前社區黨建有哪些主要任務,從哪些方面去抓,一些社區黨組織對此不明確,或者是找不準重點,眉毛胡子一把抓,造成社區黨建工作的效果不明顯。此外,方式方法上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此刻創新不夠,切實有效的措施、載體和機制不多。
(三)社區黨組織的自身建設比較薄弱。表現為:
一是社區黨支部發展黨員困難較大。社區管理的人員多為無業人員和社會青年,思想政治素質較低,不愿加入黨組織,真正能讓社區黨支部發展的黨員后備人選少而又少。加上一些地方黨支部的工作力度較弱,黨員發展工作難以有效開展。二是流動黨員管理上比較薄弱。流動黨員主要有以下幾類:
(1)外來務工經商的黨員。這部分人員往往不能及時轉移黨組織關系,有的即使領取了流動黨員活動證,也不與社區黨組織取得聯系,不愿暴露黨員身份;
(2)遷居黨員。這部分人員遷移到新居后,不愿轉移組織關系,或者把組織關系放在口袋里,成為“口袋黨員”;
(3)退休后二次就業的黨員。這部分人員因嫌轉移組織關系麻煩,往往不轉移,聲稱回原單位參加組織生活;
(4)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中的黨員。這部分人員下崗后回到街道社區,但多數人的組織關系仍然留在原企業黨組織;
(5)畢業后、就業前的大中專畢業生黨員和退伍兵黨員。這部分人員中有的待分配時間長達一年,在“找工作”期間,多數不能及時遞轉組織關系,即使轉移了組織關系,參加組織生活也比較困難,基本處于“無組織”狀態;
(6)流動人才中的黨員。這部分人員多為科技人才,流動性大,有的黨員政治意識不強,長期脫離組織。
(四)工作機制還不健全。
目前,許多社區雖建立健全共駐共建工作機制,但駐社區單位黨組織參與社區黨建工作的廣度和深度還不夠,共建意識不強,支持、參與社區建設的熱情不高。有不少單位對社區黨建工作的職責不明確,沒有建立層層負責和專人負責等職責制。
(五)社區黨建工作缺乏創新和針對性。
目前,一些社區黨組織開展活動,方法單一陳舊,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城市社區建設和管理的需要。他們找不到有效的形式和載體,把黨支部開展活動僅僅理解為傳達文件和組織學習,缺乏創新和針對性。一項調查證明,一些社區黨支部書記把“在黨員大會上學習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文件規定”作為社區黨組織活動的主要形式。這樣的工作方式很難對黨員產生吸引力,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也就難以有好的發揮。
個人主要不足及具體事例篇2
(一)普遍重視不夠。
一些部門的黨組織對基層社會結構面臨的改革和調整認識不足,對新形勢下開展社區黨的建設重視不夠,沒有把這項工作放到黨的建設的重要位置上來,工作中沒有具體的措施和抓手。有的雖然有安排、有部署,但在抓落實方面做得不夠。
(二)任務不明確,工作方式方法不適應當前社區建設和管理的需要。
對于當前社區黨建有哪些主要任務,從哪些方面去抓,一些社區黨組織對此不明確,或者是找不準重點,眉毛胡子一把抓,造成社區黨建工作的效果不明顯。此外,方式方法上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此刻創新不夠,切實有效的措施、載體和機制不多。
(三)社區黨組織的自身建設比較薄弱。表現為:
一是社區黨支部發展黨員困難較大。社區管理的人員多為無業人員和社會青年,思想政治素質較低,不愿加入黨組織,真正能讓社區黨支部發展的黨員后備人選少而又少。加上一些地方黨支部的工作力度較弱,黨員發展工作難以有效開展。二是流動黨員管理上比較薄弱。流動黨員主要有以下幾類:
(1)外來務工經商的黨員。這部分人員往往不能及時轉移黨組織關系,有的即使領取了流動黨員活動證,也不與社區黨組織取得聯系,不愿暴露黨員身份;
(2)遷居黨員。這部分人員遷移到新居后,不愿轉移組織關系,或者把組織關系放在口袋里,成為“口袋黨員”;
(3)退休后二次就業的黨員。這部分人員因嫌轉移組織關系麻煩,往往不轉移,聲稱回原單位參加組織生活;
(4)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中的黨員。這部分人員下崗后回到街道社區,但多數人的組織關系仍然留在原企業黨組織;
(5)畢業后、就業前的大中專畢業生黨員和退伍兵黨員。這部分人員中有的待分配時間長達一年,在“找工作”期間,多數不能及時遞轉組織關系,即使轉移了組織關系,參加組織生活也比較困難,基本處于“無組織”狀態;
(6)流動人才中的黨員。這部分人員多為科技人才,流動性大,有的黨員政治意識不強,長期脫離組織。
(四)工作機制還不健全。
目前,許多社區雖建立健全共駐共建工作機制,但駐社區單位黨組織參與社區黨建工作的廣度和深度還不夠,共建意識不強,支持、參與社區建設的熱情不高。有不少單位對社區黨建工作的職責不明確,沒有建立層層負責和專人負責等職責制。
(五)社區黨建工作缺乏創新和針對性。
目前,一些社區黨組織開展活動,方法單一陳舊,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城市社區建設和管理的需要。他們找不到有效的形式和載體,把黨支部開展活動僅僅理解為傳達文件和組織學習,缺乏創新和針對性。一項調查證明,一些社區黨支部書記把“在黨員大會上學習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文件規定”作為社區黨組織活動的主要形式。這樣的工作方式很難對黨員產生吸引力,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也就難以有好的發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