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2013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勞動合同: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書籍勞動合同:2006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鑒證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勞動合同鑒證6篇
第一篇: 勞動合同鑒證
一般勞動合同(勞動合同)
編號:
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名稱寧波大地銅業有限公司
勞動者姓名
寧波大地銅業有限公司印制
甲方:寧波大地銅業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新浦鎮工業區住所:
現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聯系電話:
甲方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別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勞動期限開始之后,同其它單位之間已經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同時也沒有同其它單位之間存在競業限制義務,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甲方無涉。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2014 年 3 月 1日起至 2014年 12月 31日止,其中試用期為1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需滿足員工守冊中規定的以及以下的錄用條件:
①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精神病等較大疾病;②沒有違法犯罪前科和記錄; ③提供的身份證、簡介等個人數據,必須真實合法有效;④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⑤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符合甲方的勞動用工要求,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㈠ 工作內容:甲方根據生產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生產內容,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甲方在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或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可以對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進行調整,乙方應予服從。
㈡ 工作地點:乙方工作地點為甲方公司所在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㈠ 工時制度按標準工時工作制確定。
㈡ 休息、休假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甲方有權決定加班。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㈠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㈡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㈢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勞動報酬和其它待遇
㈠ 根據員工實際情況,勞動報酬采用下列方式支付:
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元;乙方試用期滿后的基本月工資為元加浮動工資支付。加班工資以基本月工資為基數計發。
㈡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㈠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法定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㈡若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參加社會保險,則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備案。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㈠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㈡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守冊》中相關的規章制度。
八、教育與培訓
㈠ 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㈡ 乙方從事技術工種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㈢ 除本條第㈠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脫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培訓/教育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九、合同解除及違約:
㈠甲、乙雙方可以依法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提出解除合同,乙方的工資在離職時進行足額發放。若乙方因特殊原因未提前一個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其工資按公司正常發工資的日期予以發放。乙方離職時應移交工作中領取的所有工具,并做好各項交接。
㈡因乙方不能勝任崗位的或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㈢合同期內,如遇乙方違反公司崗位職責或違規操作給使用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違約責任
㈠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㈡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㈢ 乙方未按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或提出申請后未辦妥離職的相關交接手續,均按私自離崗處理并承擔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十一、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并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
代理人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 勞動合同鑒證
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勞動合同是屬于勞動管理范疇,按規定,企業要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所有企業職工都必須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
聘用合同屬于人事管理范疇,企業按聘用制的有關規定,以聘用合同的形式將職工聘用到各個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質不同
聘用合同調整的是政府對公共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人事管理行為和工作人員行為規范,屬于公法調整范疇。而勞動合同規范的是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屬于私法調整范疇。
2.合同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同
企業的勞動合同是純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對當事人來講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強調契約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會發生不確定的權利或義務關系,即使發生,雙方均可自由協調解決,解除合同。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要履行一定的公益責任或義務,因此,聘用合同在實際履行中權利與義務常常發生不對等。國家有權要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履行一定的公益性責任和義務,而且,這種國家要求具有強制性,如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將會受到懲戒處置。此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所從事的崗位工作,其性質本身也是屬于社會公益性質的。一般來講,企業職工是不承擔公益責任的。
3.爭議處理時審查的內容有所不同
由于聘用合同所具有的不同于勞動合同的特殊法律意義,在涉及人事爭議時,對事業單位當事人權利與義務的審查,不僅要以合同規定為依據,在某些情況下,還要對其“特別權利關系”進行審查,而企業的勞動者對此點審查是可以免除的。
4.合同中用人單位的主體權利不同
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具有較為完整的主體權利。而事業單位在與個人簽訂合同時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體權利,但實際上這種權利是不完整的,主要表現在用人的許多環節上,事業單位的主體權利要受到政府的許多控制。如招聘是在政府編制確定的基礎上發生的,辦理進人手續要受到政府規定的程序控制,否則便不能發生正式的人事法律關系;事業單位在確定工作人員的薪酬上,權利也是不完整的,要受到來自政府的財政控制。因此,事業單位用人的主體權利要受到政府的一定限制。
因此,由于合同性質不同,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在具體條款上的區別,主要反映在對公職義務的規定,以及對人事管理程序的專門要求上。為全面反映事業單位的性質與工作人員的管理特點,聘用合同條款應當在以下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主要職責是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履行國家公益職責的義務。
——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時要按國家編制指導或計劃進行。人事關系要經過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程序之后才能正式確立,人事關系的消除也要經過相關規定的程序。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報酬在一定程度上要接受國家財政預算的調控。
——規定公益責任違約專門條款。發生人事爭議時,審查范圍不限于合同規定的內容,如涉及特定的公益事件時,還要對用人單位與職工雙方履行公益職責和義務情況進行審查,以確定違約方及其責任承擔。
第三篇: 勞動合同鑒證
勞 動 合 同 鑒證編號:
甲方: 聯系地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辦公室電話: ,手機: 宅電 ,E-mail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達成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為:
□*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終止(以下簡稱“聘用期”),該期限內的合同,該期限內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工作為 (選擇本項的,該項內容為空時本合同無效)。
□*無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法定或約定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期限內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在以上三項中選擇適用的一項標記為“√”,不適用為“×”)
1.2 聘用期屆滿,一方愿再續定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1.3 在聘用期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或乙方享受甲方其他特殊待遇,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另行簽定有關服務期協議(以下稱“服務期協議”)。
第二條 崗位和職責
2.1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從事該工作。
2.2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以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職務。
2.3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和管理,并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分配的任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3.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嚴格執行該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3.2 甲方應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薪酬待遇和保險福利
4.1 甲方將按乙方的職務、工作性質、職責和技能決定乙方的工資(工資中已含國家規定的各類補貼)。
□ *工資按浙江省義烏市天元置業有限公司管理手冊的有關規定執行,并由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 *乙方在該崗位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稅前)為人民幣 元,試用期結束后工資由甲方告知乙方。
(*在以上二項中選擇適用的一項標記為“√”,不適用為“×”)
乙方應自負其個人收入所得稅以及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應有乙方承擔的強制性的社會保險費。
4.2 甲方應按月支付工資,并可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對乙方進行獎懲。
4.3 乙方確認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以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任何有關薪酬調整的決定都將由甲方自行做出并通知乙方。
4.4 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和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4.5 在聘用期內,乙方可以享受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所提供的社會福利和保險。
4.6 在聘用期內,若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乙方有權享受的相關待遇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管理手冊規定執行。
4.7 在聘用期內,若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死亡,乙方有權享受的相關待遇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浙江省義烏市天元置業有限公司管理手冊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工作時間
5.1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實行年薪制或月工資制的,工資中已考慮加班因素,甲方不再向乙方另發加班工資。
5.2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部門和工作性質,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甲方可以對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前述情形下,乙方的具體上下班時間、休息時間和每周休息日將按照甲方通知的方式執行。
5.3 乙方確認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其經營和業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要求乙方輪班或在工作日或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及其他法定的休假日加班。甲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調休或支付乙方加班工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6.1 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將其全部時間、精力和技術,僅用于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上,并有效的履行其職責,盡其最大努力以確定圓滿完成甲方分配之任務。
6.2 乙方應忠誠并恪盡職守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之義務,不從事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或可能損害甲方利益和聲譽的活動,不利用在甲方的工作職務或職位直接或間接地為自己謀取私利。
6.3 甲方有權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第七條 服務期協議
7.1 聘用期內,若甲方派遣乙方在國內或國外參加技術或商務培訓,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第1.3條要求乙方與甲方簽署服務期協議。該協議將明確培訓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乙方完成培訓后應當繼續為甲方服務的年限(以下簡稱“服務期”)和相應違約責任等。
7.2 若服務期不超過本合同項下乙方的聘用期,則本合同的聘用期屆滿之日應自動相應的順延至服務期結束之日。
7.3 服務期協議一經簽署,應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八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8.1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不為公眾所知悉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以及其他保密信息,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法律規定的商業機密的范圍。其中,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函電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法律事物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
8.2 乙方承諾,對其了解的甲方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承擔最嚴格的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披露給任何第三方,并且,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是,應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乙方同意其將嚴格履行該等協議項以下的一切義務。
8.3 本合同解除和終止后,本第八條應繼續有效。
第九條 知識產權
9.1 雙方同意、,乙方在聘用期期內及離職后一年內,單獨或與甲方的其他員工同因履行職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物質條件而創造的任何成果(以下稱“成果”)以及與該等成果有關的知識產權(下稱“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甲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創造的涉及甲方業務任何方面的構想、創造、開發或實際應用的所有的發明、設計、開發、改進(包括計算機軟件),商標和商業秘密。
9.2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否則乙方不得:
(1) 復制、改編、修改、翻譯、制造、營銷、出版、發行、銷售,許可使用或再許可使用、轉讓、出租、租賃、傳播、播放或展覽成果或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
(2) 在中國及其它的國家和地區,申請、或申請登記成果中的或與成果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
第一十條 乙方承諾與保證
在乙方受聘于甲方工作期間,不將其在原工作單位或他人的商業秘密以任何形式交付或泄露給甲方,如乙方的行為侵犯原工作單位或他人的商業秘密引起的法律責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11.1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通過書面方式變更、解除本合同,并應辦理本合同的變更、解除手續。
11.2 有下列任一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1) 乙方聘用期屆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
(2) 甲方申請或被宣告破產、解散或關閉;
(3) 乙方退休或死亡;
(4) 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事由發生。
11.3 有下列任一情形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應提前三十(30)天以書面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 乙方不能勝任其工作崗位,經過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并且雙方經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1.4 若乙方有下列任一情形,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 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規定;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
(5) 對甲方實施欺詐或其他有違誠信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違反與甲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1.5 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
(2)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3)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
11.6 若乙方不能或不愿繼續受聘于甲方而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甲方(技術人員、管理經營人員應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11.7 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終止、解除后七天之內妥善完成其負責的有關甲方事務交接工作,確保其所負責的工作在其離開甲方后仍能得以順利進行,且不因此而受到任何阻礙或損害。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狀況和違約責任大小,給予未違約方相應的賠償。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本合同或擅自離職或違反本合同或擅自離職或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任何一項乙方義務之行為,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若乙方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超過違約金金額的,則乙方須對超過違約金金額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2.2 若雙方另行簽訂服務期協議或任何其他補充協議,乙方在聘用期或服務期內擅自離職,乙方也應按照本合同第12.1條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勞動爭議,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一方可以在該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如果任何一方對仲裁結果不服,可在接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一方根據、本合同的要求發出的通知、或其他書信應以中文書寫,以掛號信、快遞或傳真方式發往對方的聯系地址或其指定地址。
1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變更其聯系地址,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條 其他
15.1 雙方在此聲明并保證,其具備簽署本合同并受本合同拘束的完全行為能力。
15.2 乙方在此確認并保證,乙方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均不會違反對乙方有約束力的任何其他勞動合同或有關協議,或對其有約束力的任何其他公司、組織或實體的任何文件。
15.3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為有效,此前簽署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六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鑒證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法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第四篇: 勞動合同鑒證
勞動合同簽訂時間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專家解讀】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工之日就是勞動者在本單位開始工作的第一天開始,勞動關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單位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風險,要把握好勞動合同的簽訂及時間的選擇,可以在入職前一天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需支付勞動者2倍工資的補償,一年以上未簽訂的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就要正確對待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搜集勞動者不簽合同的有利證據,可以通過寄快遞,在封面一定要寫明大概內容,也就是有一份存根做證據。如果相關資料寄不到勞動者手中,此時就要看勞動者提供的詳細資料真實度,如果是按照勞動者本人所提供的資料寄過去的,其最終怎人歸屬于勞動者。而用人單位就可以正確規避合同到期不及時續訂的疏忽風險。
內容僅供參考
第五篇: 勞動合同鑒證
編號: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約須知:
一、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
三、 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四、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五、 甲方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六、 甲方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勞動者應由本人簽字或蓋章。
八、 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不得代為乙方保管。
九、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 電話:
乙 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要求,經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2、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要求的;
3、乙方在試用期內曠工次數超過3 次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4、乙方頂撞上司,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斗行為的。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表現良好,或經部門負責人考核乙方能獨立承擔工作的,甲方可允許乙方提前轉正。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七條 甲方工作時間是指正式開工后的勞動時間,不包括更換工作服的時間、點名時間、晨會時間、備料時間、調試設備時間和下班后打掃衛生的時間。
第八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計件單價參見公司《工時定額標準》。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支付工資,乙方應簽字確認。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項目、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有權查詢本人的工資支付記錄,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甲方不得單方面辭退乙方,甲方應主動調整乙方崗位,乙方工資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甲方應當將加班工資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給乙方。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 , 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 職業危害防護制度 ,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七條 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迫使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主動解除本合同:
1、 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等一系列公司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5、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6、 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 在甲方處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勞動合同續訂書
2、勞動合同變更書
3、崗位協議書
4、培訓協議書
5、保密協議書
6、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意見(簽字或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篇: 勞動合同鑒證
1---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員工勞動合同書
_________公司(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第一條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_________職位,工種為,乙方應經過三至
六個月的試用期,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七天通知對方或以七天的試用工資作為補償.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甲方將以書面方式給予確認.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三乙方試用合格后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第二條
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并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如果乙方沒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的工資將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員會同人事部門,在如下情況,甲方將給乙方榮譽或物質獎勵,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生產和工作中的突出貢獻或物質獎勵,技術革新,經營管理改善,乙方也
由于有突出貢獻得到工資和職務級別的提升.
(四甲方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金,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服務年限發放獎金.
(五甲方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六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的要求補助外,甲方將不再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第三條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為8小時(不含吃飯時間,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除吃飯時間外,每個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
(二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須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三乙方成為正式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后,可按比例獲得每年根據其所擔負的職務相應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過試用期的員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資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持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四條員工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