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范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頒布,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法律實踐報告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法律實踐報告5篇
【篇一】法律實踐報告
法律專業社會實踐報告
大學的最后一個假期,我去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后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篇二】法律實踐報告
電大法律實踐報告
實踐報告是實踐后所撰寫的報告。社會實踐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分享的電大會計社會的實踐報告,歡迎閱讀參考。 電大法律實踐報告 從20xx年3月6日開始,我在派出所進行了一個月的實習,整個實習進行了30天,在這三十天的時間里,在我的指導老師石所長,學校指導教師李老師以及我所實習的辦公室同事的幫助下,在經歷了幾多尷尬和困難下,順利地完成了實習任務,并獲得了我專業領域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提高了自己的專業素養和能力。 實習期間我經歷了由熟悉派出所的構成,打印文件,整理文件,整理案卷,整理宣傳材料,送達文件和上級指示內容,參加我縣的林業案子,以及日常的法制宣傳工作。這些工作是由簡單到復雜,不僅是我學習和工作過程,也是實習單位和老師以及單位同志對我前期簡單工作的認可,以及能力的肯定。 我在辦公室工作,但每天由石所長幫我安排主要的工作,也曾在隨同法制宣傳科和基層工作指導辦公室的同事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我縣林業派出所的主要工作是:1.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規及有關保護森林資源的政策,發動和組織林區群眾共同保護森林,促進群防群治,推動林區治安綜合治理,建立轄區內毗鄰鄉、村護林聯防制度,確保林區治安的穩定。2.依法受理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行政、治安案件,協助森林公安局(分局)偵破森林刑事案件。3.按照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和林業部門的指示,研究和部署、實施、維護轄區治安穩定的經常性工作。4.分析、研究掌握轄區治安動態,建立轄區重大治安事件或者突發事件的預案,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匯報轄區山情、林情情況,提供切實有效的信息供領導決策。為當地經濟建設、林業事業的發展,構建“平安林區”和社會主義新農村保駕護航。5.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地森林火災預案,落實森林消防措施,參與森林火災組織撲救。6.縣(市)林業局、公安局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在我實習的一個月時間里我主要從事了兩大方向的工作:第一是文書、材料整理、發送文件之類的具有文秘性質的工作。第二是親自參加了地方法制宣傳、林業案件糾紛調解工作。當然這些工作中主要還是隨從人員起輔助作用。我的第一項工作是對那些不重要的政府文件進行電腦輸入,這些對于我這個剛剛開始實習工作的學生來說還是沒有難度的。 這項工作的要求是將文件以文本的形式輸入電腦,存入局內的統一檔案文件夾,由于各級部門的簽發文件需要加蓋公章,和上級負責人簽名,所以不能用電腦文件的方式下達。一般為傳真形式。我使用掃描儀掃描之后形成圖版文件,再以文本文件的方式進行記錄和登記。 由于林業派出所文件不是很多,且內容較少,我的工作量不是很大,因此,這項工作幾乎沒有難度。當然我的內心也沒有包含一種輕視的態度。首先,作為文件的存稿。必須在格式和字體上沒有絲毫的錯誤,必須懷著嚴謹的態度和認真負責的精神將它完成。其次,作為我實習的第一項工作,必須要將它做好,給我的老師和實習單位留下好的印象。 接縣政府通知,對冬季期間我縣護林防火和林木盜伐、毀林等案件進行排查,這次排查共涉及全縣10個鄉鎮、4個林場。作為實習人員,在石所長的安排下,我也參與了這次行動中。隨同同事進行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普法宣傳、案件調查等相關工作。 作為護林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普法宣傳活動,材料是必須準備的,這些需要的材料包括,去年的宣傳材料,今年國家,省,市關于護林防火、林業普法宣傳新的法律法規以及下達的各類文件。 由于材料都是現成的,只需要我從檔案室,和電腦里將這些文件一一找到,打印成冊,送到相關人員的辦公桌上,交由專業人員負責寫出新的可行的計劃。 我在石所長的指導下一一詢問了同事們,這幾年的林業普法宣傳的主要工作和細節并具體到每一個步驟。我新的任務是做出一個類似的計劃。 對于我這個從來沒有這方面絲毫經驗的實習生來說還是很有難度的,正好在這里有現成的近幾年的計劃書可以參考,以及專業人士為我解答疑問,困難就小多了 第一,突出三大重點,積極提升宣傳效能。三大重點是,1. 圍繞宣傳主題。2. 圍繞鄉鎮群眾。3. 圍繞活動中心。 第二,以宣傳林業法律法規知識為重點,努力提高群眾法律素質。 第三,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宣傳網絡。1. 高度重視,加強聯系,為宣傳工作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2. 加強人力物力配備,滿足宣傳工作需要。3. 健全宣傳工作網絡,建立一支信息敏銳、反應迅速的宣傳隊伍。 實際宣傳行動 這次宣傳行動,是從3月12日開始展開的,歷時5天,我也參加了全程活動。 整個林業普法宣傳活動我作為隨從人員,參加了在全縣10個鄉鎮的林業普法宣講活動,聽取并記錄了宣講內容,和群眾交流提問、相互探討。面對各種各樣的問題,我深刻領會到,作為法律工作人員,專業素質尤為重要,及時地吸收新的知識,還要有機敏的應變能力。更使我認識到我們要正視當前鄉村法律知識所存在的問題。 1、有法不知。部分群眾平時不注重法律知識學習,對國家或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知之不多,或不了解其具體內容,對林業法律法規更是知之甚少。如有的鄉鎮林業站和部分護林員以封山禁牧為由,處罰放牧人員,這顯然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因為對于這些部門和人員不具備處罰資質,群眾也就聽之任之。還有些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辦事過程中,憑經驗,憑感覺,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違了法自己還不知道,犯了法自己還不明白。 2、知法不用。少數村組干部雖然知道一些林業法律法規條文,但沒有把林業法律法規看作高于一切的行為準則,卻把個別領導的錯誤意見當做“令劍”,明知是違法的,也盲目服從。因為在他們心目中只有《憲法》和《刑法》,哪里知道《森林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還能起到實質性作用。 3、以權代法。有的鄉鎮村組干部明知林業法律法規也神圣不可侵犯,但為了達到個人和小團體的不正當目的,絞盡腦汁,鉆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邊球”;少數基層干部明知某事不合法,也不及時糾正,而是以種種理由敷衍搪塞,致使林權改革后私人林業案件率降低,團體和單位林業案件率升高。 加強群眾學法用法、依法行政,這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根本要求。因此,作為林業行政執法工作人員,一定要認真履行職責,肩負起用法教育干部、武裝干部的重任。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強對全縣干部學法用法的教育,切實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減少和杜絕不知法、亂用法的問題發生。完善配套制度,健全有效的法律知識培訓機制。 在整個實習期間,我接觸了大量的專業人員,和專業知識,通過親自實踐進行林業普法宣傳活動。是我對大學里學習到的專業知識有了更為深刻和生動的理解,通過理論和實踐了結合,更加準確的掌握了法律知識的內涵。這次實習經驗并不是能夠可以通過學校書本知識就可以掌握到的。在實踐中,我領會到了,專業知識與實際實踐應用上的差別。當前我們國家的林業法律法規在不斷的完善,每天都會有新的法律法規的出臺,各級政府文件數不勝數,因此只有每一天,每一刻不斷的吸收新的知識,不斷完善自己才能夠在法律這一行業立足腳步,尋求新的成就。
【篇三】法律實踐報告
法律咨詢實踐報告
每一個合格的法科畢業生必須擁有的一段學習經歷。它使我們在實踐中了解社會法學是門博大精深的學科,隨著社會日新月異的變化和科技迅猛飛速的發展而不斷的更新并一步步完善,社會是在長足的發展,法學亦在 不斷的進步。對于到城南公園進行法律咨詢,闡明之:就是對前來咨詢的人提出的問題,用我們自己學習的法律知識進行簡要的解答。在咨詢過程中,老師給我們講解了很多鮮活生動的案例,使我們理解了經濟法規,學習合同法,學習婚姻法,學習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學知識,理解憲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規范,提高對法的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法律意識,另一方面,我們更應該通過學習這門課程,加強自我修養,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
通過法律咨詢這個活動,使我自己的法律應用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以前,對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認識,現在能夠領悟到法律的深層次內涵,有了理性的認識,通過學習使我的法律意識產生了質的轉變。活動結束后,我靜下心來,參照課本,對照筆記,聯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觀看普法宣傳節目,感覺到在法制建設方面,我還有很多需要學習,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還有許多有待解決的問題需要考慮。
說實話,在為期兩天的法律咨詢的過程中,我突然發現這社會有太多的弱勢群體,得不到幫助,正義得不到伸張。法律,成了那些有權有勢有錢人的保護傘,甚至他們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做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感到悲哀 的同時也深深感到維護法律的地位和權威,完善法律體制,需要我們一代甚至幾代人的不懈努力,這個過程任重而道遠。
這次的咨詢我覺得還是比較成功的,能解答的我們已經現場給了他們很明確的答復,不能解答的也都做了相關記錄。但是有一些事情我想我們也是無能為力,理論到現實,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法科學生任重而道遠!
作為一名法律人,在分析、判斷或為這些鮮活生動的案例尋找解決措施的時候,除了憑借自己過硬的專業知識,亦需要縝密的思維以及敏捷的邏輯。作為一名法律人,肩上就擔著一份責任,我們維護的是社會的正義,我們恪守的是司法的公正,我們應銘記的是法的精神,用一顆擁有責任感的心愛崗敬業,體現出法律人的價值。也讓我更深刻的體會到現實與理論的差距,同時亦堅定了我學習法律的信念。并且,在這兩天的法律咨詢實習中,我進一步掌握了法學的基本理論,了解并明確了各主要法律部門的基本精神和規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形成了有關法與法律現象的知識、思想、心理、觀點和評價。并學會了運用法律知識和法律規范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通過這門課,我還了解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觀點,掌握了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內容,增強了法律意識,提高了法律素質。并會堅持做到遵紀守法,維護社會穩定與和諧。也能夠正確理解和堅持實行依法治國方略,并決心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奮斗。此次實習不僅擴大了法律知識的傳播,增進了學生和普通民眾對法律的學習和了解,也是我們對自己的專業知識的學習更加進一步的掌握透徹,對社會主義法制建設貢獻出了屬于我們的微薄力量。
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法律咨詢是,開闊視野,增長見識,鍛煉才干,加深我們對法學專業的認識與學習。在短暫而充實的法律咨詢過程中,在這個擁有紛繁案件的環境中,我認識到了自己前進之路的方向,我認識到了作為法律人需要精湛的專業技術和嚴謹的工作作風,但我也明白,前進的征途中,任重而道遠,練就自己堅強的意志和堅忍不拔的精神是引導并支撐我前進的基石和保證。
有夢才有遠方,太陽總在有夢的地方升起,月亮也總在有夢的地方皎潔。夢是永恒的微笑,我懷抱著為法律奮斗終身的信念和夢想上路,用自己的拼搏為翅膀騰飛,我引以法律人的自豪做出精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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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法律實踐報告
廣東工業大學畢業實習單位證明
畢業實習報告
實習單位
主修專業 土地資源管理
年級班別
學 號
學生姓名
指導教師
2013?年?11?月
畢業實習報告
法學作為一門人文科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畢業實習不僅可以檢驗學生在課堂上
學到的理論知識,而且能達到理論指導實踐的教學目的。因此畢業實習成為法學專業教學中必
不可少的課程。作為一個法學應屆畢業生,能夠在實習中親身接觸民事、刑事、行政等類型的
案件;親身經歷起訴、立案、開庭、證據甄別、審判等等各個環節,律師事務所是一個最佳的
選擇。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和思想,掌握辦案技巧,對社會主義法治有一個理性認識,
我選在了律師事務所。在實習過程中,親身經歷一些案件從立案到審判的全過程,還擔任了部
分案件文案寫作等工作。將在學校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在律所同事的辛勤指導下,出色
完成所里交給我的任務,得到獲得了實習單位的一致好評。以下就我實習單位時間和地點、實
習內容、實習收獲三個方面對本次的實習做出總結。
一、時間和地點
實習時間:2013?年?6?月
地點:律師事務所。
二、實習內容
在律師事務所,在領導和律所律師人員的幫助下,熟練掌握各種證據甄別的方法、技
巧;在跟隨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中,了解相關案件法律適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訴狀、辯護
詞、判決書、裁決書等各類法律文書的特點及制作。實習期間,我跟隨辦案律師深入公檢法部
門,了解并掌握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工作特點、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師天生的
職業辯論性,我還掌握法律論辯的方法及技巧。
(一)證據甄別:到律師事務的第一堂課就是跟隨著辦案律師到天意網吧進行取證。在
取證之前,我想一定把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和證據法學學到的關于取證及甄別知識運用到實
踐中。本來信心滿滿的我,卻遭遇實習中的第一棒。我發現,要想成為一個好律師具體說做好
證據甄別工作只有理論知識還是不夠的,理論和實踐還是有相當差距的,需要不斷積累工作經
驗。幸好主辦律師在取證過程中不厭其煩教我各種甄別方法,以電子證據為切入點,學會了證
據的甄別和適用,將證據所應具有的合法性、關聯性、客觀性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具體的案件搜
集的證
據中,一步步排查一點點證實,最后達到證明案件事實的目的。(二)程序適用:在此
了解到具體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適用程序以及相關文書的寫作規范技能。在律師事務所每天都過
會遇到不同的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帶來的不同案子,作為律師必須得在聽完當事人的訴說后在短
時間整理思路,為當事人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問題的方案。面對比較簡單的案件,律師可
以建議當事人盡量進行調解或者通過仲裁解決爭議,不必去起訴,以節約訴訟成本;對必要提
起訴訟的案件,接待律師建議當事人采取民事訴訟的簡易程序進行解決;面對復雜的案件,接
待律師可以向當事人提供訴訟的辦法,為當事人做一個可供解決問題辦法的經濟分析,以最終
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律師事務所也能在此過程中獲得一個好的聲譽,慢慢做大獲得良好
的經濟效益。走進律師事務所實習以來,在指導老師和所里其他律師的指導下,還參與了一些
案件的分析案情、解答諮詢工作。而且,還與指導律師一起辦理了另外幾件民事案件,另外,
行政案件與刑事案各辦理一件。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記憶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為未成年
人無償辯護的案件,這是李律師為了煅練我,要我對這起案子調取控訴筆錄、會見當事人、寫
辯護詞,在法庭上以第一辯護人的身份發言,因我精心準備,該案說理充分,有感染力,辯護
效果還可以。還參與了一些非訴訟業務。實習期所涉及民事案件較多,比如與朱律師一起給電
力公司辦理的涉電傷害案件和處理了幾件保險案件,這些保險案件的爭議不大,法律關系簡
單,是調解結案的。在我參與的所有案件中,最順手的一件,我們只寫了一封律師函解決了數
萬元的糾紛,當對方當事人收到律師函后,被我們的觀念所折服,主動解決了相關問題,從而
以和平的方式解決了矛盾與糾紛。我通實習期間的鍛煉,長了許多見識,也明白了許多道理,
明白法律職業的實踐性是特別強的,通過實習,讓我認識到法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
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錢、權力。(三)文書寫作:實習期間除隨主辦律師跟進案件,還負責律
所前臺接待工作。我把在課堂上學到的文書寫作技能運用到實踐,為當事人撰寫了多份民事訴
訟起訴狀,提升自己寫作應用水平。除了為當事人撰寫民事訴訟起訴狀之外,我還將判決書、
裁決書等法律文書的寫法進行了梳理和強化,在實習期間自己的文書寫作技能進一步提高。
(四)辯論技巧:眾所周知,律師是靠嘴吃飯的,都有一個三寸不爛之舌。在本次實習的過程
中,在隨著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中學習到辯論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辯論技能。作為律
師,出庭辯論語速不在于快,而在于一個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讓法官能聽
清我方律師的證據,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實及證據的收集和整
理,因此,做好法庭辯論的前提條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辯論的過程中需
要口不離法,用法言法語說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達到辯護的專業性,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
為當事人辯護,合理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五)熟悉公檢法機關運行工作:律師就是周旋在公檢法和當事人之間的一個職業,無
論接觸當事人也好,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也罷,都離不開和公檢法機關打交道。在實習過程中,
我熟悉了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特點和工作方法以及這三個部門對律師辦案的態度和幫助程度。
根據現行《律師法》規定,當事人在被羈押后可以請辯護人或是代理人,這時候律師可以以代
理人的身份出現在公安部門與當事人進行交流溝通,為當事人提供司法幫助。在刑事案件以及
檢察院的自訴案件中,律師需要周旋在檢察院,跟檢察院的人員打交道,除此,還會涉及到法
院,進行出庭辯護等等。而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在與法院的接觸是最多的,從最初的確定立案
到法院的最終判決都會有律師的影子,只不過每個階段律師會以不同的身份出現。
三、實習的感受和收獲
一個多月的實習,發現自己眾多理論知識欠缺,以及深感理論和實踐的差距。空學理論
知識是必須的,但必須聯系實際,在具體的時間在工作中總結經驗教訓,把書本上學到的知識
應用于實踐。在實習過程中,我體會到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法》的規定,恪守職業道德。
切實做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為了金錢而泯滅良心和職業道德。當然,作為一名律
師,我更要有法律人應有的理想主義精神努力工作,將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當成首要目標。同時
律師在一定程度上肩負了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責任,所以律師自身必須做到活到老學到
老,豐富自己的法學素養,擔負起踐行中國法治進程的重任。作為一名成功的律師,還必須樹
立起社會責任感,多多參加法律志愿服務工作,把自己的所學運用到法律服務過程中,幫助真
正需要幫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謝律師事務所,為我提供了這樣一個理論聯系實際的機會,讓我學到很多
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更加增強我通過司法考試從事律師的堅強信念,我決心用實際行動兌現
律師的誓言,那怕道路多么曲折,但愿我的夢想成真,愿我前途一片光明。篇二:法學專業社
會實踐報告
社?會?實?踐?報?告
學 院
專 業 法 學
年 級
姓 名 何 蕾
學 號
日 期 2013 年 04 月 06 日
法學社會實踐報告(婚姻法)
——關于家庭暴力的現狀調查
摘要:
近年來,家庭暴力問題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隨著《婚姻法》的修訂、《婦女權益
保障法》頒布和實施,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在深入落實中喚起人們法律意識的覺醒,家庭暴力
問題已成為婚姻家庭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針對這些與社會主義事業不相符的現象,為了深入
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現狀,分析其發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我們以海南省委
大院為調查范圍,就家庭暴力現狀問題進行了專項調查,通過婦聯組織發放調查問卷形式對該
區域家庭暴力現狀情況進行了一次簡單的調查分析,此次調查共發放問卷?67?份,回收?56
份,回收率達?80%以上,表明公眾對家庭暴力問題的普遍關注,對參與婚姻家庭問題研究的態
度還是很積極的。此次調查內容包括:被調查者的基本情況、對“家庭暴力”的認識、遭遇家
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了解當前家庭暴力現狀,尋求解決的有效法律
對策。
關鍵詞:家庭暴力、調查內容、法律對策、分析。
abstract
key?word: family?violence the?content?of?the?investigation
legal?countermeasures legal?countermeasures
1、家庭暴力的認識與形式:
一、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
考慮到家庭暴力問題的特殊性,調查對象以女性為主,男性只發放問卷?25?人,年齡段
相對集中,主要針對?26?歲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歲的?32?人,36—55?歲之間的?17?人,
55?歲以上?4?人,其余?3?人為?25?歲以下。調查對象在學歷方面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占總數約
34%,高中文化或中專占總數?25%,初中文化占?31%,而小學文化程度的僅占總數的?10%。在
職業分布上干部占?29%,個體私營業者?9%,無業人員占?9%,公司職員占?37%,其他職業占
25%。(以上數據百分比取整數,方便閱讀)
二、調查對象對“家庭暴力”的認識情況
在調查的?56?人中,有?49?人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是一方對另一
方的暴力行為,包括身體傷害、精神摧殘和性暴力”,但還有?7?人片面地認為“家庭暴力就是
男人打老婆”,說明當前還有相當數量的人對家庭暴力的
概念還比較模糊。持“婦女、兒童、老人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的看法占九成以上;有?95%的人認為施暴者為男性;調查中近?20%的人認為家庭暴力僅是肉體
上的傷害;有?80%的人認為除毆打傷害外,還包括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精神上的折磨;
認為社會上家庭暴力現象比較多的占?17?人,一般的占?12?人,比較少的占?27?人。
三、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多樣
查閱以往的家庭暴力案件,我們可以發現,夫妻吵架動手比例較高,且男方動手多。
通過本人在網上所查閱的近兩年海南地區家庭暴力案件,所得數據如下:遭遇對方口頭
侮辱、大聲喊叫、做出帶有歧視傾向的惡性辱罵,經常批評或詆毀使其在眾人面前難堪的有
98?人;受到伴侶經濟控制的有?22?人;利用發怒或“發脾氣”要挾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
113?人;不允許跟親人或朋友交往,或惡意攻擊你的家人或朋友的?64?人;遭遇肉體暴力現象
較為嚴重,其中沖突中遭毆打的有?72?人;毀壞個人財產或亂仍東西的有?108?人;威脅傷害
你、你的孩子、寵物、家庭成員、朋友或他自己的有?42?人;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況下與他發
生性行為的有?26?人。
通過調查,我們發現由于家庭暴力多發生在家庭的內部,受害者往往無力或不愿公開,
加之公眾的漠視和司法機關的介入不夠,從而使家庭暴力少之又少的被世人所發現,增加了執
法人員的偵破難度,導致多數人對于《婚姻法》和家庭暴力的認識與理解不夠或者說是片面
化。
2.家庭暴力的多樣性具體分析:
一、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違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為發生在具有血緣關系和婚姻關系
的家庭成員之間,正是家庭成員之間的血緣關系和婚姻關系,使得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具
有隱蔽的特點,也使得人們對于家庭暴力的態度同對于
其他暴力行為的態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認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動機,對家
庭成員實施的暴力不屬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為妻子的婚外戀而對妻子的毒打、父母出
于教育的目的而對子女的肉體懲罰等。這是一種誤解。我們反對家庭暴力,是因為暴力行為本
身侵害了家庭成員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的各種矛盾和沖突,可以通過不同的手段來
進行解決和救濟,但是決不能訴諸暴力的手段,否則就具有違法性。
二、施暴者多為丈夫。根據我們調查統計,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對妻子實施
暴力的占絕大多數,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
三、家庭暴力具有隱蔽性。大多數受害人認為,家庭暴力系個人隱私,“家丑不可外揚”,
如果反映到司法機關,會使家庭矛盾激化,影響婚姻和家庭的穩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態
度。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家庭暴力行為除殺人和重傷外,司法機關大多作為
自訴案件處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機關介入處理的較
少。
四、家庭暴力具有復雜性。由于家庭內部關系的復雜性導致了家庭暴力發生的原因、實
施的手段、產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復雜性。
五、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過對已暴露的家庭暴力進行分析,我們能夠發現這類案件
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家庭暴力實施的時間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對家庭暴力無力反抗或不愿
公開,導致實施暴力行為者更加為所欲為,長時間、屢次地對受害者施暴。
3.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根據調查問卷分析、總結得出的結論):
一、沒有經濟地位是產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女人沒有了經濟地位,就成為男人的附
屬,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絕對的權威,這種沒有制約的權利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膨脹,男
人為金錢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發泄給女人。因為女人沒有為其直接創造價值,而女人在社
會生活中為孩子、為丈夫、為家庭同樣也盡到了撫養、贍養的義務,女人也感覺不公平,于是
處理不好兩者的矛盾就會發篇三:法學專業實習報告范文
實習報告
實習人:肖德琴
專業:法學
學號:2012042148
實習地點:鹽津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20?日
我想感謝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鹽津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
師,感謝你們為我能擁有這樣一個有意義的實習所做的努力。
雖然名義上我的實習時間有近一個月的時間,但除去節假日和周末,我真正的實習僅有
半個月。但就是這短短的半個月,卻讓我受益匪淺。我很幸運能夠來到貴法院實習。,每天都
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加上在這的工作人員是我的一個學姐,交給了我很多知識,也給了我更多
的學習機會。讓我從課本中走到現實,從抽象的理論到具體的實踐中,細致了解了案件公訴的
程序及注意事項,掌握了一些法條的適應及適應范圍。讓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
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多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十五天的實習匆匆而過,如今回味起來還有一種意猶未盡的感覺。“紙上得來終覺淺,絕
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中,我發現自己在校園內學到的知識是那么的膚淺,匱乏,僅
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去探究。以為考試成績高就對法學很了解,可一旦接觸到實際情況,
才發現自己對法學的了解真的是太少了,還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種僅是看課本,背法條的
學習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因為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不是整日埋頭于書本就能成為
法學強人的。對于具體案件的處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條,理論聯系實踐才是正確的方法。
在實習過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幫忙整理卷宗,打印當事人的陳述,或去幫忙給材
料蓋章。整理卷宗時,我感受到了真正實實在在的案例,同時認識到了辦案人員的詢問程序與
技巧,一份供述要當事人多次詢問才行,尤其對犯罪嫌疑人。知道一份卷宗中需要包含很多內
容,不止只有當事人的陳述,還有。。。。而且第一次看到一些法律專業文件,像拘傳通知
書,批捕決定書等。拿著他們去蓋章時,手里拿著章,感覺到一種神圣感,一份沉甸甸的重
量。
實習中,我們還去法院旁聽了兩個案子,一個是合同詐騙罪,一個是搶劫罪和故意傷害
罪。通過旁聽,我對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以前旁聽的都是民事案件,這
次旁聽的是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親眼見證了在法庭上公訴人是如何提起公訴的,在詢問犯
罪嫌疑人時是如何的嚴肅,了解了其中的步驟,知道公訴人在其中的職能與職責。這兩次旁聽
讓我更加認識到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
實習對于我們來說是一個實在難得的機會,因此從一開始,我就十分珍惜每一天。剛開
始實習時,那的工作人員就告訴我們要遵守紀律,保守秘密,維護法律的威嚴。懷著一份敬仰
的心情,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虛心向學姐
請教,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在工作之余,我細細看了中國檢察報,了解到各地的情況。以前
總感覺法律從業人員一定會是很嚴肅,不茍言笑的。但實習發現他們都很親切,而且經常說笑
話,和我們開玩笑,一點盛氣凌人的架子都沒有,都很平易近人,我們都親切地稱姐,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短暫而充實的實習,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經歷,是將來走上
社會的一個重要步驟。這一段實踐所學到的知識和經驗大多是來自工作人員的虛心教導,這是
我一生中寶貴的財富。通過實習我明白了我以后應以什么態度對待法學,以什么方法學習法
學,明白了良好的人際關系是多么重要篇四:法學專業實習報告范文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實習地點: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了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
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并能進行初步的
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系實際,了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
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
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二、實習主要內容
1. 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了解我國依法治國,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 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了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
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
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 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檢察
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準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 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
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
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
作方法與技巧。篇五: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萬能模板
實習時間:2009?年?12?月?14?日—2010?年?04?月?09?日
實習地點:河南省潢川縣人民法院
實習內容:畢業實習
前 言
實踐是對理論的最好的檢驗。畢業實習對我們大學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實習。它不
僅僅是一次完成學校任務的事情,也是為我們畢業做的實戰演練,學會一些必要的生存技能,
培養一個法律人所應有的修養和思維。這次實習時間最長,也最充分,因為我們之前的認識實
習和專業實習都是短短的三周,我們沒有機會進行較深入的實習。有了認識實習和專業實習鋪
墊,這次畢業實習我有了更大的收獲。認識實習我初次把理論應用于實踐,我對于法學專業有
了初步的認知。專業實習給了我檢驗自己新的學習方法的機會,我對法學專業有了更深的認
知。這次畢業實習也給了我充足的發展空間,我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參與案件的探討和分析,
和老師們一起,來分享自己勞動的快樂。
一、實習單位簡介
潢川縣人民法院前身是?1949?年?4?月設立的潢川縣政府司法科,1951?年?10?月改為潢川
縣人民法院。現屬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級別管轄下的一個基層法院,編制?105?人,實有人數
127?人,科級以上干部?55?人,本科以上學歷?96?人。內設機構?15?個,
近年來,潢川縣人民法院在縣委的堅強領導和上級法院的正確指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
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把“服務科學發展,維護
群眾利益,促進社會和諧”作為審判和執行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強化職能作用,各項工作不斷
取得新發展和新成效,較好地完成了保障改革、推動發展、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工作任務。
近三年來,連續被信陽市中級法院評為全市法院系統綜合目標考評先進單位、案件質量
先進單位、信訪工作先進單位;2007?年,被河南省委政法委、省高級法院評為全省清理執行
積案先進縣;2008?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被省愛國衛生委員會評為
2008-2012?年省級衛生先進單位,被省高級法院表彰為全省優秀基層法院。同時,隊伍建
設、審判工作、裝備建設被信陽市中級法院評為先進基層法院。此外,潢川縣人民法院還培養
樹立了全國優秀法官、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典型沈繼紅。
二、實習經歷
整個實習過程中,非常忙碌,非常充實。法院里事情很多,歸檔,整理案卷文宗,通知
當事人來領裁決書等,每天總是有很多事情。我所在的是潢川縣人民法院民一庭,這個庭最多
的離婚案件和侵權案件。我參與了許多案件,對我影響最深刻的是原告王志祥與被告陳守軍、
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陽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
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王
志禪及其委托代理人張成俊和被告陳守軍、天安保險信陽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陳俊、連志
偉到庭參加訴訟。
原告訴稱,2009?年?5?月?3?日上午?11?時?10?分,陳守軍駕駛豫?sb3318?號別克轎車沿國
道?312?線由東向西行駛至潢川縣城關鎮建國村鏡內,與王志軍駕駛的人力三輪車發生側面相
撞,致王志祥受傷。經潢川縣交警隊認定,被告陳守軍負責事故全部責任。豫?sb3318?號車
在天安保險河南省分公司信陽分公司投了交強險和商業險,故要求被告陳寧軍及保險公司賠償
醫療費、誤工費、護號費等共計?82000?元。并提供相關證據。
被告陳守軍辯稱,原告請求過高,要求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判決。被告天安保險信陽
中心支分司辯稱,符合交強險賠償范圍的,由保險公司承擔,商業保險合同保險公司不承擔侵
權責任。保險公司不承擔鑒定及訴訟費用。兩被告未提供相關證據。
經審理查明,法院認定了如下事實:被告陳守軍有別克轎車一部,車號為豫?sb3318,陳
守軍于?2008?年?9?月?24?日為其轎車向天安保險信陽中心支分司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
及商業保險各一份。兩份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均自?2008?年?9?月?25?日零時起至?2009?年
9?月?24?日二十四時止。2009?年?5?月?3?日?11?時?10?分,陳守軍駕駛豫?sb3318?號轎車沿國
道?312?線,由東向西行駛至潢川縣城關鎮建國村境內
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事故發生后,王志祥先入潢川縣人民醫院搶救,當天又轉入武漢
協和醫院治療,診斷為三級腦外傷。住院?25?天于同年?5?月?28?日出院。后又再次到協和醫院
復查及購物,共花醫療費?45973.72?元,其中,武漢協和醫院花費?45032.49?元,潢川縣人
民醫院花費?941.23?元。2009?年?5?月?12?日,潢川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對該事故作出潢公交
認字(2009)第?172?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為被告陳守軍未遵守安全通行原則,導
致事故發生,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負
事故全部責任,王志祥無違法行為,不負事故責任。同年?8?月?10?日潢川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
術室對原告王志祥的傷殘等級作出鑒定。8?月?11?日,該技術室出具(潢)公(法醫)鑒
(殘)字[2009]52?號《法醫學人體傷殘程度鑒定書》,結論為王志祥之傷構成十級傷殘。因
賠償問題,原、被告協商未果。2009?年?12?月?25?日,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賠償醫療
費、轉院費、交通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
工費共計?82000?元。
另查明,原告王志祥在治療中已收到陳守軍支付的賠償款?46000?元。
法院認為,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應當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因違法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
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告陳守軍駕駛機動車未遵守安全通行規則,導致事故
發生,應負本案賠償責任。天安保險信陽中心支分司依保險合同予以賠償。原告傷殘等級為十
級傷殘,其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明顯過高,法院
給付原告賠償款時予以扣除。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出了最后的判決。
這個案件屬于道路侵權案件,在這個案件中爭議最多的是精神損害賠償一塊。精神損害
賠償一直法律界爭議較多的話題。目前中國的法律規定只對侵權之債有規定,而合同之債,締
約過失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卻沒有規定。我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應該擴
大,不僅僅是侵權之債。締約過失之債規定精神損害賠償也應該提上中國的立法日程,因為締
約過失給當事人造成心理傷害也是很嚴重的。
針對本案中法院的判決我認為不對,保險公司答辯說其不承擔鑒定及訴訟費用,這種說
法不對,法院的做法也不對。因為判決中的鑒定費用和訴訟費用都是由被告陳守軍承擔的,而
保險公司卻沒有承擔責任。本案訴至法院的原因是賠償問題,既然大家談判談不成,訴至法
院,保險公司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負擔鑒定和訴訟費用的一部分。
道路侵權案件在中國的多發性,國家應該規定相應的操作程序解決,減少當事人的訟累
和費用開支,減少法院的工作量,讓當事人能夠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順利方便的解決問題。
三、實習感受
畢業實習是我們畢業必須要經過的一次鍛煉,沒有畢業實習,我們的大學生活就是不完
整的。理論和實踐是我們大學生活的兩個翅膀,離開任何一個,我們都不是合格的畢業生。
【篇五】法律實踐報告
XX法律實踐報告
南開大學 法學雙學位xxxxx級 xxx
關 鍵 詞
訴訟參加人 效力待定合同 有效合同 無效合同
善意第三人 審判委員會
序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郭繼魁
委托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中興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托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
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是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建設座落于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 A - B 軸,建筑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 ⑥-⑦ ,2/0 A - B ,軸建筑面積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萬元,建筑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
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并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
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于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開發公司向尹杰下發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筑公司。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發票,后來又由經貿公司換發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百五十三條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
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于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