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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0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五
為加快推進我縣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努力推進更高水平平安建設,根據市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具體措施》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到陜考察時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堅持和完善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強安全生產和食品藥品監管,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等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總要求,聚焦追趕超越目標,踐行“五個扎實”,落實“五項要求”,以改革創新的思路,在市域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謀劃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著力防范化解市域社會治理難題,精準精細精致提升市域社會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時代特征、**特色、區域特點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全力捍衛政治安全,著力維護社會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寧,努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推動平安**建設向更高水平邁進,不斷增強全縣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強組織領導。縣鎮黨委、政府要把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分管范圍內的工作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工作任務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方面。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體制。健全完善黨委領導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將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深化平安建設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有關重大問題,把社會風險防控貫穿規劃、決策、執行、監督各領域各環節,推動社會治理融入市域經濟社會發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責任小組:涉農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形勢的分析研判機制,推動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xx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xx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xx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xx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篇二】2020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五
X年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的啟動之年。我們將主動作為,積極探索,努力爭創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示范城市。
——整體謀劃,以系統思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怎么推”,堅持從新起點、寬領域、多層次、高標準來謀篇布局。研究出臺了《x市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平安x建設發展規劃綱要(X-X)》,構建市級統籌協調、縣級組織實施、鄉鎮(街道)強基固本、村(社區)落細落小的市域社會治理鏈條,圍繞《實施方案》確定的X項基本任務,逐項分解細化為可量化、可跟蹤、可評價的階段性目標,每年進行檢查考核,促進形成創先爭優的局面。
——懲防結合,以安全穩定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治什么”,堅持一手抓群眾最盼、最急、最憂治安突出問題的解決,一手抓公共安全防控短板的補強。一是構筑總體安全防線。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運用,防微杜漸重大風險。二是實施綜合治理工程。強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行業治理,重點推進十大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三是建立動態防控體系。深入推進警種融合和網格警務融合,落實綜治責任單位掛點幫創工作,健全交通、消防、特殊人群等領域安全防范管理機制,織密防控網絡。
——黨建引領,以堅強組織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誰來推”,堅持把黨建引領貫穿始終,凝聚市域社會治理合力。一是強化黨委領導。完善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體制,成立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落實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發揮市、縣區黨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作用。二是探索黨建融合。納入“X、X”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內容,探索黨建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徑載體。三是推動黨員下沉。深化屬地管理,試點開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積極推行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
——做實做細,以固本強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強什么”,堅持以基層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為載體,推進要素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不斷強化基層治理能力。一是匯聚治理要素到中心。充分發揮基層綜治中心組團式管理服務作用,實現民安民生事件“綜治中心分派吹哨、相關部門依責銷號”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治理力量到網格。對網格過篩梳理、整合優化,細化服務事項準入清單,對網格內事項定人、定崗、定責,規范案事件采集辦理流程。三是傾斜治理資源到基層。發揮鄉鎮(街道)政法委員作用,推進人民法庭“全面雙達標”工作,深入開展“楓橋式”派出所、司法所創建,推行落實一村(社區)一警(輔警),提高響應群眾訴求和為民服務能力。
【篇三】2020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五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鎮街“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X委辦〔X〕8號)、《關于印發<X區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區委辦發[X]34號)等有關精神,結合街道實際,進一步理順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著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臺”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
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
2、推進“四個平臺”及可視化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建設,理順社會治理組織指揮體系;
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并實現有效運轉。
二、工作措施
(一)建設組織架構
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臺”;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65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
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臺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臺”各平臺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臺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
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臺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并分別向平臺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范
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匯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臺”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臺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臺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復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
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臺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
社會治理“四個平臺”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臺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里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臺”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并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篇四】2020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五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是于都縣委、縣政府著眼于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出的一項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動該縣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現實需要。于都縣民政局高度重視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把其作為重要政治任務,牢牢抓在手上,落實在具體行動中,聚焦健全機制、狠抓落實,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制定了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推進措施和完成時限;成立了專項領導小組,定期調度,大力推動,確保推進工作落地落實。
一、注重三個結合,強化主動擔當
一是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與加強黨的建設相結合。更加自覺地把做好市域社會治理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將各項具體責任細化落實到班子成員,把各項具體任務逐一分解到相關股室,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是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與民政主責主業相結合。結合民政主責主業,對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任務進行分解落實,重點在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加強社會組織管理、發展志愿服務、關愛困難兒童等方面,統籌兼顧、整體推進,推動民政系統市域社會治理工作扎實有效開展。三是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與聯創共建相結合。積極加強與縣政法委、組織部等部門的溝通聯系,研究工作方法,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共同為工作開展獻計出力。
二、突出三個重點,聚焦關鍵環節
一是突出基層社會治理創新。逐步理順基層組織與政府、職能部門的權責關系,制定事項清單,建立準入機制,使基層組織逐步回歸服務群眾的自治本位,切實幫助基層組織“減負增效”。全縣391個村(居)按照“四議兩公開”要求,落實了村(居)“三務”信息公開,將公開事項分為三類34項,建立了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村(居)民議事會、理事會等議事協商載體,增強市域社會治理的聚合力。加強紅白理事會建設的指導力度,通過“以獎代補”措施落實,促進紅白理事會在扭轉“攀比之風”、抵制“高價彩禮”、樹立“婚喪新風”等方面示范引領輻射作用發揮。指導對達到條件的思源安置小區、城南新建小區群、盤古山鎢礦、銀坑移民安置點、葛坳圩鎮設立社區居委會,推進城鎮規劃區域內“村改居”試點工作,加強基層組織規范化建設。二是突出社會組織管理。適度降低登記門檻,對城鄉社區社會治理型社會組織采取備案制,以提高社會治理類社會組織覆蓋率,目前,全縣社會組織登記注冊350家,其中社會團體91家,民辦非企業單位259家,社會組織在村(居)覆蓋率達89.51%,社區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縣戶籍人員3‰;組織開展社工理論和實踐技能培訓,今年“牽手計劃”廣州北斗星社會工作中心來該縣開展社工培訓78人次。推動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專項治理取得成效,強化線索摸排和行政執法,公布了該縣第一批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對12家長期活動不正常、不參加年度檢查的社會組織進行了行政執法。支持引導社會組織參與扶貧助學、關愛留守兒童、健康義診等社會治理活動,累計投入資金126余萬元,禾豐商會在2020年“百社解百難”行動中受到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的表彰,被評為“積極單位”。三是突出志愿服務隊伍壯大。合力在于都微愛公益發展中心、于都義工聯、于都長征應急救援協會、于都心理健康服務協會、于都“打鐵佬”平安協會等社會組織發展社區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縣戶籍人員比3‰。積極開展婚姻危機干預和婚姻家庭疏導服務,促進家庭社會和諧。
三、做到三個到位,推動創新發展
一是關愛兒童到位。落實總書記的“要完善工作機制和措施,加強管理和服務,讓留守兒童感受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殷殷囑托,以兒童權益優先為原則,不斷完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機制,堅持分類施策、精準保護,及時響應并解決留守兒童監護照料、控輟保學、戶口登記、依法打擊遺棄行為、兜底救助、強制報告等現實問題,按照“一人一策一案”全方位落實保護措施,有效保障全縣46635名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二是兜底保障到位。始終圍繞“兜得準”“兜得住”“兜得好”的總目標,認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職責,積極落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保障了23703戶51264名城鄉低保對象和2592名城鄉特困供養對象的基本生活,臨時救助3222人次發放資金487.44萬元,扎實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堅決守住民生保障底線。三是責任落實到位。健全完善民政系統內部市域社會治理責任體系,補齊短板、培樹亮點,加大督查指導和考核力度,打造民政領域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推動平安于都建設再上新臺階。
【篇五】2020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五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鎮街“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X委辦〔X〕8號)、《關于印發<X區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區委辦發[X]34號)等有關精神,結合街道實際,進一步理順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著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臺”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
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
2、推進“四個平臺”及可視化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建設,理順社會治理組織指揮體系;
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并實現有效運轉。
二、工作措施
(一)建設組織架構
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臺”;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65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
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臺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臺”各平臺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臺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
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臺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并分別向平臺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范
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匯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臺”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臺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臺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復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
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臺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
社會治理“四個平臺”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臺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里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臺”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并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篇六】2020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五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鎮街“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X委辦〔X〕8號)、《關于印發<X區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區委辦發[X]34號)等有關精神,結合街道實際,進一步理順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著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臺”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
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
2、推進“四個平臺”及可視化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建設,理順社會治理組織指揮體系;
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并實現有效運轉。
二、工作措施
(一)建設組織架構
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臺”;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65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
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臺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臺”各平臺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臺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
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臺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并分別向平臺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范
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匯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臺”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臺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臺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復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
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臺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
社會治理“四個平臺”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臺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里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臺”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并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篇七】2020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五
為加快推進我縣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努力推進更高水平平安建設,根據市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具體措施》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到陜考察時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堅持和完善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強安全生產和食品藥品監管,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等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總要求,聚焦追趕超越目標,踐行“五個扎實”,落實“五項要求”,以改革創新的思路,在市域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謀劃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著力防范化解市域社會治理難題,精準精細精致提升市域社會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時代特征、**特色、區域特點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全力捍衛政治安全,著力維護社會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寧,努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推動平安**建設向更高水平邁進,不斷增強全縣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強組織領導。縣鎮黨委、政府要把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分管范圍內的工作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工作任務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方面。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體制。健全完善黨委領導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將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深化平安建設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有關重大問題,把社會風險防控貫穿規劃、決策、執行、監督各領域各環節,推動社會治理融入市域經濟社會發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責任小組:涉農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形勢的分析研判機制,推動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xx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xx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xx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xx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篇八】2020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五
日前,我市出臺《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將以開展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為抓手,積極探索具有時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進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國家和省試點任務,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設躍上新臺階,市域社會治理的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五個機制”。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黨委領導社會治理制度。進一步理順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在社會治理中的權責關系,構建市級統籌主導、縣級組織實施、鄉鎮(街道)抓好落實、村(社區)源頭治理的工作架構。完善網絡民意收集機制和協商互動機制,使議事協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開放多元、互利共贏、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網狀治理模式。創新組織群眾、發動群眾工作機制,暢通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進社會治理新的增長點。
實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會矛盾、心理服務疏解干預、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項工程”。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嚴密防范和有效打擊各類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妥善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最大限度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儲、非法集資等涉眾型金融風險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的次生風險。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機制,把矛盾糾紛吸附在當地、化解在基層。解決好信訪問題,力促案結事了“減存量”,壓實首接首辦信訪責任“控增量”,堅決遏制越級信訪“防變量”,推行領導干部每月下基層大接訪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問題解決在當地“降總量”。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心理疏導、危機干預機制,培養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堅持“打、防、管、控、建”并舉,著力治亂點、補短板、消隱患,加快推進立體化、專業化、智能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提升基礎防范和源頭管控的整體性、協同性、精準性水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識,把好公共安全源頭關、監測關、管控關,提高風險預測預警預防能力和水平。
發揮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發揮“政治”引領作用,凝聚市域社會治理的合力;發揮“法治”保障作用,強化市域社會治理的定力;發揮“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會治理的內力;發揮“自治”強基作用,激發市域社會治理的活力;發揮“智治”支撐作用,增強市域社會治理的動力。
【篇九】2020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五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基層工作會議精神,增強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干部抓基層治理的責任感,明確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其5個專項責任小組成員單位責任,扎實推進我市基層治理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全省基層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市、改革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幸福村居為抓手,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
責任小組:涉農維穩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 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
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 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
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 加強維穩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維穩形勢的分析
研判機制,推動維穩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 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
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 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15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15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16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15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 “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
(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