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是一個漢語詞匯,拼音是tiáo zhěng,意思是調整價格,重新調配整頓,使適應新的情況和要?,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材料價格調整申請報告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材料價格調整申請報告4篇
【篇1】材料價格調整申請報告
工程材料價格調整辦法
一、工期為六個月以內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材料價格原則上不作調整。施工企業在投標報價中,應認真考慮建筑材料價格風險因素,及時采集和掌握建筑材料市場價格信息,增強建筑材料價格風險防范意識和預測能力,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應予以明確。
二、工期為六個月以上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在施工期間,主要建筑材料價格漲落所發生的價差,工程發承包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擔風險的原則進行調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調價項目:鋼材(鋼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電線、電纜、瀝青、柴油、人工費。
四、主要建筑材料價格調整辦法
(一)材料價格調整事項需在招標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
(二)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可以調整材料價格的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及各方承擔風險范圍、幅度和調整辦法,并依據同期《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確定投標報價的基準價格,在招標文件中發布。
(三)可調材料價格波動風險幅度約定為基準價的±5%。對比材料采購當期《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
從工程投標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間波動幅度在基準價±5%以內的材料價格不作調整。
可調材料采購當期信息價上漲超過基準價5%的,調整超過基準價5%以上的價差(如報價高于基準價的,高于部分應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調為止)。
可調材料采購當期信息價下跌超過基準價5%的,調整超過基準價5%以外的價差(如報價低于基準價的,低于部分應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調為止)。
(四)施工期內,承包人采購主要材料的數量及日期應通過監理審核,確認用于本合同工程后報發包人審批,以此作為材料價格調整的依據。
對于已實施或正在實施的,且無法核定材料采購數量及日期的工程項目材料價格調整辦法是:依據投標有效期當月《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確定可調材料的基準價格,測算施工期內各月材料信息價的平均增減幅度,如測算幅度超過基準價的±5%,調整超過基準價±5%的部分,調增調減的辦法同第3條。
(五)施工合同約定采用固定價格并已計取相應包干風險費用的,不宜調整合同價格。但在施工期間,遇材料價格波動較大,而導致整個工程的差價超出包干風險費用的50%時,則在扣除風險費用后,按本辦法執行。
(六)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生的材料價格上漲可按本辦法調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生的材料價格上漲差額由承包人承擔。
(七)人工費調整參照相關職能部門出臺的政策性文件執行。
五、嚴格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招標文件中評標辦法的制定及投標報價的評審須嚴格按照《湖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執行。
附:材料價格調整示例
附件
材料價格調整示例
①如某種材料的基準價為100元/單位。投標人在投標時報價為80元/單位:
若在采購過程中該材料漲價,只有當價格高于基準價5%的部分才能按實調整,即只調整高于l00×(1+5%)=105元/單位的部分,如該材料當期信息價格為115元/單位,則調增(115-105)=10元/單位。
若在采購過程中該材料跌價,只有當價格低干基準價5%的部分才能按實調整,即只調整低于100×(1-5%)=95元/單位的部分,如該材料當期信息價格為70元/單位,即調整(95-70)=25元/單位,扣除報價低于基準價(100-80)=20元/單位部分,最終調減(25-20)=5元/單位。
②如某種材料的基準價為100元/單位。投標人在投標時報價為110元/單位:
若在采購過程中該材料漲價,只有當價格高于基準價5%的部分才能按實調整,即只調整高于100×(1+5%)=105元/單位的部分,如該材料當期信息價格為125元/單位,即調整(125-105)=20元/單位,扣除報價高于基準價(110-100)=10元/單位部分,最終調增(20-10)=10元/單位。
若在采購過程中該材料跌價,只有價格低于基準價5%的部分才能按實調整,即只調整低于100×(1-5%)=95元/單位的部分,如該材料當期信息價格為85元/單位,則調減(95-85)=10元/單位。
如某項工程已實施或正在實施,且無法核定材料采購數量及日期。如其中某種材料的基準價為100元/單位,投標人在投標時報價為80元/單位:
如施工期為5個月,對比基準價,各月該材料的信息價漲幅或跌幅依次為15%、10%、20%、5%、-10%,則平均漲幅為(15%+10%+20%+5%-10%)/5=8%,則調增100×(8%-5%)=3元/單位。
材差調整費用是指因招標文件指定材料的價格在合同執行期間的漲落而引起合同價格變化的費用。這里所指的材料是廣義的,還包括勞務、運輸、外匯或其他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
一套完整的工程預算,因該包括如下內容(土建工程預算,定額計價):
1、預算書封面,預算工程名稱、總造價、編制單位、編制人、審批單位等
2、價格匯總表,包括經濟技術指標分析
3、預算編制說明
4、建筑工程取費程序表
5、預算編制說明,
6、工程量計算表,包括計算表達式
7、預算書
8、價差調整表,包括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的價差調整。
【篇2】材料價格調整申請報告
工程材料價格調整辦法
一、工期為六個月以內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材料價格原則上不作調整。施工企業在投標報價中,應認真考慮建筑材料價格風險因素,及時采集和掌握建筑材料市場價格信息,增強建筑材料價格風險防范意識和預測能力,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應予以明確。
二、工期為六個月以上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在施工期間,主要建筑材料價格漲落所發生的價差,工程發承包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擔風險的原則進行調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調價項目:鋼材(鋼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電線、電纜、瀝青、柴油、人工費。
四、主要建筑材料價格調整辦法
(一)材料價格調整事項需在招標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
(二)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可以調整材料價格的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及各方承擔風險范圍、幅度和調整辦法,并依據同期《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確定投標報價的基準價格,在招標文件中發布。
(三)可調材料價格波動風險幅度約定為基準價的±5%。對比材料采購當期《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
從工程投標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間波動幅度在基準價±5%以內的材料價格不作調整。
可調材料采購當期信息價上漲超過基準價5%的,調整超過基準價5%以上的價差(如報價高于基準價的,高于部分應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調為止)。
可調材料采購當期信息價下跌超過基準價5%的,調整超過基準價5%以外的價差(如報價低于基準價的,低于部分應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調為止)。
(四)施工期內,承包人采購主要材料的數量及日期應通過監理審核,確認用于本合同工程后報發包人審批,以此作為材料價格調整的依據。
對于已實施或正在實施的,且無法核定材料采購數量及日期的工程項目材料價格調整辦法是:依據投標有效期當月《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確定可調材料的基準價格,測算施工期內各月材料信息價的平均增減幅度,如測算幅度超過基準價的±5%,調整超過基準價±5%的部分,調增調減的辦法同第3條。
(五)施工合同約定采用固定價格并已計取相應包干風險費用的,不宜調整合同價格。但在施工期間,遇材料價格波動較大,而導致整個工程的差價超出包干風險費用的50%時,則在扣除風險費用后,按本辦法執行。
(六)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生的材料價格上漲可按本辦法調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生的材料價格上漲差額由承包人承擔。
(七)人工費調整參照相關職能部門出臺的政策性文件執行。
五、嚴格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招標文件中評標辦法的制定及投標報價的評審須嚴格按照《湖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執行。
附:材料價格調整示例
附件
材料價格調整示例
①如某種材料的基準價為100元/單位。投標人在投標時報價為80元/單位:
若在采購過程中該材料漲價,只有當價格高于基準價5%的部分才能按實調整,即只調整高于l00×(1+5%)=105元/單位的部分,如該材料當期信息價格為115元/單位,則調增(115-105)=10元/單位。
若在采購過程中該材料跌價,只有當價格低干基準價5%的部分才能按實調整,即只調整低于100×(1-5%)=95元/單位的部分,如該材料當期信息價格為70元/單位,即調整(95-70)=25元/單位,扣除報價低于基準價(100-80)=20元/單位部分,最終調減(25-20)=5元/單位。
②如某種材料的基準價為100元/單位。投標人在投標時報價為110元/單位:
若在采購過程中該材料漲價,只有當價格高于基準價5%的部分才能按實調整,即只調整高于100×(1+5%)=105元/單位的部分,如該材料當期信息價格為125元/單位,即調整(125-105)=20元/單位,扣除報價高于基準價(110-100)=10元/單位部分,最終調增(20-10)=10元/單位。
若在采購過程中該材料跌價,只有價格低于基準價5%的部分才能按實調整,即只調整低于100×(1-5%)=95元/單位的部分,如該材料當期信息價格為85元/單位,則調減(95-85)=10元/單位。
如某項工程已實施或正在實施,且無法核定材料采購數量及日期。如其中某種材料的基準價為100元/單位,投標人在投標時報價為80元/單位:
如施工期為5個月,對比基準價,各月該材料的信息價漲幅或跌幅依次為15%、10%、20%、5%、-10%,則平均漲幅為(15%+10%+20%+5%-10%)/5=8%,則調增100×(8%-5%)=3元/單位。
材差調整費用是指因招標文件指定材料的價格在合同執行期間的漲落而引起合同價格變化的費用。這里所指的材料是廣義的,還包括勞務、運輸、外匯或其他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
一套完整的工程預算,因該包括如下內容(土建工程預算,定額計價):
1、預算書封面,預算工程名稱、總造價、編制單位、編制人、審批單位等
2、價格匯總表,包括經濟技術指標分析
3、預算編制說明
4、建筑工程取費程序表
5、預算編制說明,
6、工程量計算表,包括計算表達式
7、預算書
【篇3】材料價格調整申請報告
關于材料、人工價格調整的請示
總公司領導:
由于近期鋼材、水泥等建材的市場價及人工費單價上漲,****園林綠化有限公司提交了有關材料價格調整的工作聯系單。我公司與****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項目室外環境施工合同》的簽訂時間為2010年**月**日。
我公司對材料市場進行了細致的調研并咨詢審計單位,對合同中存在的漲價因素進行研究,結合簽訂合同的價格與現在的市場價格進行比較,我們認為如果因建材漲價引起的成本上升,全部由施工單位承擔,無法保障工程順利進行,我公司建議鋼材、透水磚及人工費的漲價由施工單位自行消化,水泥和砼按市場價格進行調整,對水泥路沿石及圍墻鐵藝根據市場價格做一定的調整,根據以上情況我公司擬定調整方案如下(附表格):
鋼材、透水磚及人工費不做調整,水泥由315元/t調整為400元/t(含20元運費),商砼按照附件第3頁進行調整,圍墻鐵藝由80元/m調整到150元/m,水泥路沿石由16元/m調整到30元/m。
當否,請批示。
附:材料、人工費價格擬調整方案表
****園林綠化有限公司2010年**月**日工作聯系單
****水泥集團出廠價格表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10-**-**
材料及人工費價格擬調整方案表
單位:元
序號
名稱
單位
原合同價
報價
擬調整價
1
鋼材
t
上漲800元
不調整
2
透水磚
㎡
12.5
31
不調整
3
人工費
工日
42
55
不調整
4
水泥
t
315
400(含運費20)
400(含運費20)
5
商砼
m3
上漲120元
見附表第3頁
6
圍墻鐵藝
m
80
160
150
7
水泥路沿石
m
16
36
30
【篇4】材料價格調整申請報告
關于材料、人工價格調整的請示
總公司領導:
由于近期鋼材、水泥等建材的市場價及人工費單價上漲,****園 林綠化有限公司提交了有關材料價格調整的工作聯系單。我公司與 ****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 ***項目室外環境施工合同》的簽訂時
間為2010年**月**日。
我公司對材料市場進行了細致的調研并咨詢審計單位,對合同中 存在的漲價因素進行研究,結合簽訂合同的價格與現在的市場價格進 行比較,我們認為如果因建材漲價引起的成本上升,全部由施工單位 承擔,無法保障工程順利進行,我公司建議鋼材、透水磚及人工費的 漲價由施工單位自行消化,水泥和砼按市場價格進行調整,對水泥路 沿石及圍墻鐵藝根據市場價格做一定的調整,根據以上情況我公司擬 定調整方案如下(附表格):
鋼材、透水磚及人工費不做調整,水泥由 315元/t調整為400元
/t (含20元運費),商砼按照附件第 3頁進行調整,圍墻鐵藝由 80
元/m調整到150元/m,水泥路沿石由 16元/m調整到30元/m。
當否,請批示。
附:材料、人工費價格擬調整方案表
****園林綠化有限公司2010年**月**日工作聯系單
****水泥集團出廠 價格表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10-
材料及人工費價格擬調整方案表
單位:元
序號
名稱
單位
原合同價
報價
擬調整價
1
鋼材
t
上漲800元
不調整
2
透水磚
m2
12.5
31
不調整
3
人工費
工日
42
55
不調整
4
水泥
t
315
400 (含運費
20)
400 (含運費
20)
5
商砼
m3
上漲120元
見附表第3頁
6
圍墻鐵藝
m
80
160
150
7
水泥路沿石
m
16
36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