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驗是一種在感受之后的書寫。它的主要功能是記錄一個人的想法和感受。它是一種經過閱讀和學習實踐的情感寫作。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監督學選擇題 《監督學》多項選擇題題庫的文章4篇 ,歡迎品鑒!

【篇1】監督學選擇題 《監督學》多項選擇題題庫
21.試述xx的權力監督思想。
答:xx關于權力監督的思想是xx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xx在領導中國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長期實踐中,始終注重權力監督體系的建設。他繼承和發展了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的權力監督思想,提出了一整套關于監督的理論與政策。
(1)讓人民監督政府。xx始終認為黨必須堅持群眾路線,必須向群眾學習,必須接受群眾監督。
(2)從加強黨的建設高度重視黨內監督。xx一直非常重視黨內監督,將黨內民主看作是一種制約權力的有效途徑。他認為黨內互相監督是防止黨的肌體免受侵蝕的唯一有效途徑。
(3)充分發揮民主黨派的監督作用。xx認為,由民主黨派監督共產黨并非一時的權益之計,而是出于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長遠考慮。為此,必須在共產黨和其他民主黨派之間建立起長期的互相監督的黨際關系。
(4)嚴懲權力腐敗。xx對腐敗現象深惡痛絕,主張嚴懲腐敗分子。
22.請閱讀下面的材料,分析回答后面的問題。
案情:
“告官不見官”是我國行政訴訟審判實踐中的一個普遍現象,盡管近年來各地都在倡導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但效果并不明顯。2011年以來,北京市平谷區積極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在行政訴訟中出庭應訴比例大幅上升,在推動依法行政方面初見成效。
2011年6月,平谷區王辛莊鎮小辛寨村村民王某等3人因不服平谷區政府為某養殖基地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將區政府告上法院。6月30日,這起普通的“民告官”案件在平谷區法院開庭。庭審開始時,王某驚訝地發現,被告席上除了區政府的工作人員,還有平時只在電視上見過的區長。在北京市法院審理的行政訴訟案件中,區長出庭還是頭一遭。庭審中,區長不僅認真傾聽王某等人的發言,還不停地做筆記。在法庭調查和辯論環節,區長積極發言,很少讓身旁的工作人員“代勞”。
“我們剛開始以為區長不可能親自來,區長這么忙,管的都是大事。區長來了,讓我感覺區政府對我們特別重視,把老百姓的事確實放在心上了”。庭審結束后,王某深有感慨地說。“原告都是本本分分、老老實實的農民,他們的訴求也很實在,我把當時作出這個決定的背景說一說,會讓他們覺得,官司贏了,他們的行為也可能有瑕疵;輸了,他們也能理解”。談起此次出庭的初衷,區長說,“作為區長帶頭上法庭,讓大家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態坦然面對‘民告官’,有利于贏得群眾的信任、維護政府的權威”。
“區政府‘一把手’出庭應訴,這要是放在以前,那是不可想象的”。這起“民告官”案件的審判長,平谷區法院副院長感慨地對記者說。平谷區法院院長表示,政府是社會管理的主體,通過“一把手”出庭,無論勝訴還是敗訴,都能發現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政府部門在今后處理類似問題時,會把工作做得更細致。“一把手”依法行政意識提高了,會帶動整個部門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平谷區法院于2011年1月向平谷區政府發送2011年第1號司法建議,建議平谷區政府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并將此作為對行政機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法院的司法建議得到了平谷區政府的積極回應。2011年5月,平谷區政府正式發布相關文件,規定了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親自出庭應訴的六種行政訴訟案件,并明確行政機關負責人是指行政機關的法定代表人。這六種行政訴訟案件是:本單位本年度發生的第一起行政訴訟案件;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行政訴訟案件;涉及群體性糾紛的行政訴訟案件;法院建議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上級行政機關要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認為需要出庭應訴的其他行政訴訟案件。
為了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得到真正落實了,平谷區明確提出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與績效考評掛鉤,并提出建立健全通報制度、健全行政訴訟案件庭審旁聽制度、責任追究等相應保障制度。
紅頭文件下發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只有法院和政府部門互動起來,才能達到通過‘民告官’提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的目的。在行政案件結案后,平谷區法院采取“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不定期地對行政機關負責人進行回訪,了解行政機關涉訴后采取改進執法工作的措施、效果等情況,并提出改進行政執法行為的意見和建議。此外,平谷區法院還定期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向平谷區政府法制辦通報,便于區政府及時掌握下屬單位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
平谷區法院還選取涉及民生、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邀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并發放調查問卷,了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行政機關執法過程中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執法程序以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表現等方面的意見與建議,并將意見與建議及時反饋行政機關負責人。
一系列舉措讓“紅頭文件”真正發揮了作用。2011年前10個月,平谷區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87件,已結73件,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34件,出庭應訴率達到46.5896,較2010年全年高出42個百分點,也遠高于北京市法院績效考評標準(一審案件被告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5%)。在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負責人中,法定代表人親自出庭應訴率高達94.12%,徹底改變了該區過去幾年中幾乎沒有行政“一把手”出庭應訴情況。
分析要點提示:
(1)如何理解廣義的行政監督和狹義的行政監督?
答:行政監督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廣義的行政監督是指行政系統內外監督主體依法對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公務人員的行政行為所作的監察或者督察。狹義的行政監督是指行政組織內部各監督主體對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公務人員的行政行為所作的監察或者督察。廣義的行政監督構成了行政系統內外監督體系,狹義的行政監督是行政系統的內部監督。《監督學》教材第八章闡述的行政監督是狹義行政監督,本案的行政監督則是廣義的行政監督。
廣義行政監督和狹義行政監督的主要區別是監督主體的不同。廣義行政監督的主體是多樣的,是包括行政機關在內的各種政治力量和社會力量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權行為的監督。在我國,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政黨(執政黨、各民主黨派)、人民政協、社會乃至每個公民都是廣義行政監督的主體。本案中,人民法院通過審理行政案件,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體現了司法機關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是廣義行政監督的一種。
(2)行政監督的對象有哪些?行政首長到法庭應訴對促進依法行政有何作用?
答:行政監督的對象是指行政監督活動所針對的組織或者個人。我國行政監督的對象是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公務人員,特別是行政首長。
行政首長對依法行政的態度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先決條件。沒有行政首長的重視、倡導乃至身體力行,依法行政是無法實現的。之所以行政首長有如此大的作用,主要原因有二。第一,從職位、職權、影響力看,在各種不同層級的行政組織中,行政首長都身處高位,擁有法律賦予的指揮、獎勵、懲罰等剛性職權,也擁有對下屬的影響力,包括強制性和非強制性影響力。因此,行政首長對依法行政的態度和行為會對下屬產生強烈的示范和導向作用,形成下屬對依法行政的態度,使下屬或者是呼應依法行政,或者是抵觸依法行政。第二,建設法治國家是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但現時我國在許多方面仍未擺脫人治的窠臼,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看行政首長對于依法行政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很自然的、不難理解的。即使是在西方民主國家,同樣也不能忽視行政領導人尤其是政治領導人在推進國家法治建設方面的作用。
本案中,北京市平谷區規定行政首長必須到庭應訴,這對于提高行政首長依法行政意識并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都有重要意義。因為,按照有關組織法的規定,我國行政機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行政首長樹立依法行政意識,其示范作用不容忽視。
【篇2】監督學選擇題 《監督學》多項選擇題題庫
“告官不見官”是我國行政訴訟審判實踐中的一個普遍現象,盡管近年來各地都在倡導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但效果并不明顯。2011年以來,北京市平谷區積極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在行政訴訟中出庭應訴比例大幅上升,在推動依法行政方面初見成效。
2011年6月,平谷區王辛莊鎮小辛寨村村民王某等3人因不服平谷區政府為某養殖基地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將區政府告上法院。6月30日,這起普通的“民告官”案件在平谷區法院開庭。庭審開始時,王某驚訝地發現,被告席上除了區政府的工作人員,還有平時只在電視上見過的區長。在北京市法院審理的行政訴訟案件中,區長出庭還是頭一遭。庭審中,區長不僅認真傾聽王某等人的發言,還不停地做筆記。在法庭調查和辯論環節,區長積極發言,很少讓身旁的工作人員“代勞”。
“我們剛開始以為區長不可能親自來,區長這么忙,管的都是大事。區長來了,讓我感覺區政府對我們特別重視,把老百姓的事確實放在心上了”。庭審結束后,王某深有感慨地說。“原告都是本本分分、老老實實的農民,他們的訴求也很實在,我把當時作出這個決定的背景說一說,會讓他們覺得,官司贏了,他們的行為也可能有瑕疵;輸了,他們也能理解”。談起此次出庭的初衷,區長說,“作為區長帶頭上法庭,讓大家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態坦然面對‘民告官’,有利于贏得群眾的信任、維護政府的權威”。
“區政府‘一把手’出庭應訴,這要是放在以前,那是不可想象的”。這起“民告官”案件的審判長,平谷區法院副院長感慨地對記者說。平谷區法院院長表示,政府是社會管理的主體,通過“一把手”出庭,無論勝訴還是敗訴,都能發現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政府部門在今后處理類似問題時,會把工作做得更細致。“一把手”依法行政意識提高了,會帶動整個部門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平谷區法院于2011年1月向平谷區政府發送2011年第1號司法建議,建議平谷區政府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并將此作為對行政機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法院的司法建議得到了平谷區政府的積極回應。2011年5月,平谷區政府正式發布相關文件,規定了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親自出庭應訴的六種行政訴訟案件,并明確行政機關負責人是指行政機關的法定代表人。這六種行政訴訟案件是:本單位本年度發生的第一起行政訴訟案件;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行政訴訟案件;涉及群體性糾紛的行政訴訟案件;法院建議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上級行政機關要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認為需要出庭應訴的其他行政訴訟案件。
為了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得到真正落實了,平谷區明確提出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與績效考評掛鉤,并提出建立健全通報制度、健全行政訴訟案件庭審旁聽制度、責任追究等相應保障制度。
紅頭文件下發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只有法院和政府部門互動起來,才能達到通過‘民告官’提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的目的。在行政案件結案后,平谷區法院采取“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不定期地對行政機關負責人進行回訪,了解行政機關涉訴后采取改進執法工作的措施、效果等情況,并提出改進行政執法行為的意見和建議。此外,平谷區法院還定期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向平谷區政府法制辦通報,便于區政府及時掌握下屬單位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
平谷區法院還選取涉及民生、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邀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并發放調查問卷,了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行政機關執法過程中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執法程序以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表現等方面的意見與建議,并將意見與建議及時反饋行政機關負責人。
一系列舉措讓“紅頭文件”真正發揮了作用。2011年前10個月,平谷區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87件,已結73件,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34件,出庭應訴率達到46.5896,較2010年全年高出42個百分點,也遠高于北京市法院績效考評標準(一審案件被告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5%)。在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負責人中,法定代表人親自出庭應訴率高達94.12%,徹底改變了該區過去幾年中幾乎沒有行政“一把手”出庭應訴情況。
分析要點提示:
(1)如何理解廣義的行政監督和狹義的行政監督?
答:行政監督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廣義的行政監督是指行政系統內外監督主體依法對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公務人員的行政行為所作的監察或者督察。狹義的行政監督是指行政組織內部各監督主體對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公務人員的行政行為所作的監察或者督察。廣義的行政監督構成了行政系統內外監督體系,狹義的行政監督是行政系統的內部監督。《監督學》教材第八章闡述的行政監督是狹義行政監督,本案的行政監督則是廣義的行政監督。
廣義行政監督和狹義行政監督的主要區別是監督主體的不同。廣義行政監督的主體是多樣的,是包括行政機關在內的各種政治力量和社會力量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權行為的監督。在我國,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政黨(執政黨、各民主黨派)、人民政協、社會乃至每個公民都是廣義行政監督的主體。本案中,人民法院通過審理行政案件,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體現了司法機關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是廣義行政監督的一種。
(2)行政監督的對象有哪些?行政首長到法庭應訴對促進依法行政有何作用?
答:行政監督的對象是指行政監督活動所針對的組織或者個人。我國行政監督的對象是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公務人員,特別是行政首長。
行政首長對依法行政的態度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先決條件。沒有行政首長的重視、倡導乃至身體力行,依法行政是無法實現的。之所以行政首長有如此大的作用,主要原因有二。第一,從職位、職權、影響力看,在各種不同層級的行政組織中,行政首長都身處高位,擁有法律賦予的指揮、獎勵、懲罰等剛性職權,也擁有對下屬的影響力,包括強制性和非強制性影響力。因此,行政首長對依法行政的態度和行為會對下屬產生強烈的示范和導向作用,形成下屬對依法行政的態度,使下屬或者是呼應依法行政,或者是抵觸依法行政。第二,建設法治國家是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但現時我國在許多方面仍未擺脫人治的窠臼,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看行政首長對于依法行政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很自然的、不難理解的。即使是在西方民主國家,同樣也不能忽視行政領導人尤其是政治領導人在推進國家法治建設方面的作用。
本案中,北京市平谷區規定行政首長必須到庭應訴,這對于提高行政首長依法行政意識并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都有重要意義。因為,按照有關組織法的規定,我國行政機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行政首長樹立依法行政意識,其示范作用不容忽視。
[案例]2007年1月,湖南省衡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2017年6月試題]
2007年1月,湖南省衡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分析要點提示:
(1)本案屬于何種類型的監督?其依據何在?有何意義?
答:類型:人民代表大會監督;
依據: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的依據是憲法和法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為監督主體,與監督對象之間的關系是由憲法和監督法、組織法等法律明確規定的。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權限、范圍、程序和方式都由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對哪些對象、哪些事務進行監督,根據什么程序、通過什么方式進行監督,都須依據憲法和法律的明確授權。
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地位: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最重要的監督形式。對于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我國的憲法和法律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在我國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無可比擬的崇高地位。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是我國各種監督制度中最根本的、層次最高的、最具有法律效力和最有權威性的監督。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對其負責,向其報告工作,只有接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義務,而沒有制約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作用: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是防治腐敗、實現勤政廉政的有力保障,在我國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①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實現。②促進依法行政。③維護司法公正。④維護法制統一和尊嚴。⑤制約公共權力,遏制腐敗行為。
(2)聽取與審議報告這種監督方式應經過什么樣的程序?
答:人民代表大會在全體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工作報告,遵循以下程序:
程序一,由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向大會報告,報告須由有關機關的負責人口頭進行,但同時必須附有正式的文稿。
程序二,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對工作報告進行討論、審議。一般而言,由于全體會議人數較多,故代表討論、審議報告時都分組進行,報告機關的代表應分別參加各小組討論,聽取意見,并就與報告相關的問題回答代表的詢問。
程序三,意見的整理與報告的修改。大會xx團及相關的辦事機構對工作報告討論和審議過程中的意見進行收集整理,并交給報告機關。報告機關根據代表的意見,對報告進行修改,必要時可就報告中的有關問題向會議作出專門的說明。
程序四,xx團的審議。在報告機關對報告進行修改后,會議xx團對修改后的報告進行審議,決定是否提交大會進行表決,如xx團認為報告仍不成熟而不同意提交大會表決,則由報告機關根據xx團的審議意見進行再次修改。
程序五,大會對報告進行表決。對xx團決定提交表決的工作報告,大會進行表決。表決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同意為通過,如報告未獲得過半數通過,則須由報告機關再次進行修改后,再付諸表決。如報告獲得通過,大會須形成決議,對工作報告做出評價。
[案例]2008年8月22日,李某之母崔某到北京市某區醫院就診[2019年1月試題]
2008年8月22日,李某之母崔某到北京市某區醫院就診。2008年8月24日,崔某死亡。李某于2008年10月13日向北京市某區衛生局提交了“關于某區醫院對患者崔某治療中玩忽職守導致患者死亡的申訴”。該申訴從患者家屬的角度提出了某區醫院在對崔某護理、麻醉藥品使用、尸檢中存在的一些疑點,并要求針對這些疑點請有關專家進行調查。2008年10月21日,某區衛生局對李某的申訴作了答復,該答復在對李某提出的疑點進行整理的基礎上,對相關情況作了事實說明。該答復于同目送達李某。2008年10月27日,李某針對某區衛生局的答復又提出了自己的回復,表示不接受這一答復,要求某區衛生局重新對醫院進行調查,對醫院的醫療事故責任進行明確界定,并按照相關規定對醫院作出行政處罰。
2008年11月13日,某區衛生局明確告知李某應當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書面申請,并填寫格式化申請書,李某明確拒絕。2009年1月21日,李某向一審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某區衛生局行政不作為,要求某區衛生局履行法定職責。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在某區衛生局明確告知的情況下仍不提交書面申請,李某的申訴材料不能視為醫療事放爭議處理申請書,在此情況下,李某要求某區衛生局履行法定職責的理由不能成立。一審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六條第(-)項的規定,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李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市理認為,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某區衛生局不構成不履行法定職責,一審法院的判決正確,應予支持。但是,作為衛生行政執法部門,某區衛生局有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醫療活動予以監督的法定職責,某區衛生局應當對李某申訴材料中反映的問題作進一步調查,查清某區醫院在對崔某護理、使用麻醉藥品、尸檢中是否存在違反法律規范和診療護理規范的問題,如果存在問題,則要對醫院作出行政處理,并將調查結論或者處理結果告知李某,以全面、充分地履行法定職責。據此,二審法院判決如下:一審法院“駁回李某訴訟請求”的判決事實不清,依據不足,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三項、第五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撤銷一審判決;某區衛生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對李某2008年10月13日提交的申訴材料中所反映的問題進行重新調查并作出結論性意見;駁回李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分析要點提示:
(1)我國行政訴訟有哪些判決類型,本案中一、二審判決分別屬于哪種判決類型?
答:(1)維持判決,即判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予以維持;(2)撤銷判決,即判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不合法,予以撤銷;(3)履行判決,即判決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法定職責;(4)變更判決,即判決被告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內容;(5)賠償判決,即責令被告對其侵犯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害的行為給予賠償;(6)確認判決,即判決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有效或者違法無效;(7)駁回訴訟請求判決,即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本案一審判決是駁回訴訟請求判決,二審判決是撤銷判決。
(2)本案主要涉及哪些監督方式,這些監督方式在本案中是如何體現的?
答:審級監督是指以法院訴訟體系的審級制度為基礎,通過不同審級的案件審理實現對案件審判質量的監督。審級監督主要體現為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二審法院對一審法院的監督。二審法院對一審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進行第二次審理,可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銷原判,發回重審等處理方式。本案中,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事實不清,依據不足,撤銷了一審法院的判決,使一審法院判決中的問題得到了糾正。
[案例]2009年7月初,賣方高某委托永信公司[2019年7月試題]
2009年7月初,賣方高某委托永信公司出售某市宏大花園6棟1301號房屋。買方趙某看中了涉案房屋,于2009年7月24日以人民幣42萬元(不含交易稅費及代理費,代理費為成交總價的2%)的價格與永信公司簽訂了《房屋認購合同》。2009年7月25日,永信公司告知高某有買方以40萬元購買涉案房產,并與高某簽訂了《出售物業獨家代理委托書》和《成交確認書》。《出售物業獨家代理委托書》第九項備注載明:高某實收房款38萬元,成交后給永信地產5000元代理費,高出38萬元房價部分為乙方(高某)的交易稅費和中介代理費。此后,趙某向永信公司實際支付了人民幣42萬元購房款,高某收到38萬元房款后又向永信公司支付了代理費人民幣5000元。永信公司為高某代付房產交易費稅共19152.3元。
2010年1月27日,買方趙某向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投訴永信公司在2009年7月的居間活動中向委托人隱瞞了房產的真實價格,從中吃了差價,要求工商部門進行查處。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于2010年1月28日立案,經調查認定,永信公司在代理出售涉案房屋的過程中,未如實向買方趙某告知賣方高某委托出售房屋的價格,也未如實向賣方高某告知涉案房屋的真實交易價格,故意對委托人隱瞞了與委托人相關的重要事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房屋差價,共違法取得人民幣20847.7元。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分別于2010年4月9日和2010年4月21日向永信公司發出《行政處罰告知書》及《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2010年8月11日,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作出《處罰決定書》,認定永信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經紀人管理辦法》及《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責令永信公司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15000元。永信公司不服,起訴至人民法院。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市工商局香洲分局認定永信公司在代理買賣房產交易中,故意對委托人隱瞞與委托人有關的重要事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房屋差價,獲取違法所得人民幣20847.7元,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根據查明的事實,認定永信公司有違反《經紀人管理辦法》規定的行為,并依照該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作出責令永信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1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處罰適當,程序合法。一審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判決駁回永信公司的訴訟請求。永信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上訴人永信公司作為房產經紀人,在從事經紀活動中,將賣方高某的委托價格由38萬抬高至42萬,并告知買方趙某42萬元是賣方的委托價格,向買方趙某報告了虛假的委托價格,從而使買方誤認為42萬元就是業主的委托價格。上訴人永信公司違反基本的誠信原則,對交易雙方虛報和隱瞞重要事項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上訴人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根據《經紀人管理辦法》對上訴人永信公司處以罰款15000元,適用法律正確,量處適當。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分析要點提示:
(1)永信公司對工商局的罰款不服而提起的訴訟屬于何種訴訟?
答:屬于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和行政公務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的活動。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并稱為三大訴訟制度。1990年10月1日施行的《行政訴訟法》,以法典形式最終確立了行政訴訟制度,標志著我國行政訴訟制度走上了獨立發展的道路。本案中,永信公司作為法人認為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作出的罰款決定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據《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案件作出了判決,該訴訟屬于行政訴訟。
(2)人民法院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在本案中是如何體現的?
答:人民法院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是通過運用司法審判權體現的。按照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并對行政權進行監督或者制約。當行政相對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后,行政行為即進入了司法審查程序,由人民法院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并作出判決,例如,對于違法行政行為作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的判決,從而使行政權力的運用受到人民法院的監督與約束。本案中,永信公司對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提起行政訴訟后,人民法院對工商局作出的罰款行為的合法性進行了審查,認為該行政行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于是作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人民法院通過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實現了對行政權力的監督。這種監督在保證行政權力合法運用以及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等方面都有重要功能。
(3)永信公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前還可以通過什么途徑實現對工商局罰款行為對行政權力的監督?
答:可以通過行政復議途徑實現對工商局罰款行為的監督。《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永信公司可以先向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某市工商局申請復議。
[案例]2010年溫州市政協第九屆四次會議上[2017年1月試題]
2010年溫州市政協第九屆四次會議上,中國致公黨黨員許捷提交了《關于民主黨派進一步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的提案》。提案認為,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工作進入了一個有序規范的發展階段,在堅持和完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中,在促進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工作仍是一個薄弱環節,存在問題主要表現在:社會氛圍尚未形成,履職作用發揮不夠,自身存在的問題以及監督機制的缺失,由此導致了民主容易監督難、形式容易實效難、建議容易批評難、反映容易反饋難等不盡人意的現象。為了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作用和優勢,提案提出了如下建議:
(1)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民主黨派民主監督工作。一是各級黨委要充分認識到堅持和完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意義,重視和支持民主黨派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立自主地開展民主監督工作。二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干部要有寬廣的胸懷,重視來自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的批評意見和建議,調動他們講真話、出高招的積極性。三是要加強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這→我國基本政治制度的宣傳。提高全民特別是中共黨員領導干部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意識,提高民主監督意識,形成全社會了解、支持和參與民主監督的良好局面。
(2)政協組織要全力支持民主黨派民主監督工作。一是要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在政協履行職能的優勢。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協與民主黨派的工作聯系制度,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在政協中的作用,不斷探索與推進,形成履行政協職能與履行民主黨派職能的聯動機制。三是要為民主黨派更好地發揮作用搭建平臺,提供民主監督的機會。
(3)民主黨派要不斷提高自身履職能力和水平
是要提高認識,負起歷史的責任,履行好民主監督職能,既做共產黨的摯友,又做共產黨的諦友。二是民主黨派要有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力求民主監督監出水平來,督到點子上,更好地民主監督。三是民主黨派要加強自身建設,正確引導成員在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前提下,圍繞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高質量有分量的提案和意見建議,開展行之有效的民主監督。
(4)要逐步完善有效監督機制。一是要完善知情、溝通和反饋機制。二是要建立民主監督的橫向合作機制。三是要建立監督保護和激勵機制,保護民主黨派成員行使民主權利,對于在履行民主監督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民主黨派成員與自覺接受民主監督、虛心采納意見、積極改進工作的黨政部門,都應予以表彰獎勵。
這一提案交由市委統戰部辦理后,統戰部非常重視并組織相關處室和人員進行專題研究,對提案提及的問題和建議進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一致意見。對提案的答復如下:
(1)加強各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工作,是落實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健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作用的一條重要渠道。近年來,在中共溫州市委的重視和領導下,通過各級黨委政府、統戰部門以及各民主黨派的共同努力,為民主黨派借助自身優勢,積極有效的發揮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作用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市委統戰部作為黨委聯系各民主黨派、協調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具體工作部門,今后將繼續加大調研工作力度,掌握了解各民主黨派實施民主監督的基本情況,聯系和協調黨委、政協和相關部門,提高認識、采取措施、深化落實了,切實有效地發揮好、實現好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職能和作用。
(2)對于提案中提出的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民主黨派民主監督工作、政協組織要全力支持民主黨派民主監督工作、民主黨派要不斷提高自身履職能力和
水平、逐步完善有效監督機制等問題,市委統戰部按照市委的要求,結合全市統戰工作的總體部署和黨派工作的實際,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以下幾方面的措施。①加強與黨委政府的聯系和協調,完善制度,切實保障民主黨派履行民主監督工作的職責。②組織黨外人士開展各類專項督查活動,注重實效,切實擴大民主黨派履行民主監督工作的影響。③加大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宣傳普及力度,形成共識,努力形成民主黨派履行民主監督工作的有利氛圍。④全力支持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采取措施,不斷提高民主黨派履行民主監督工作的水平。⑤加強與市政協的聯系和協商,活實要求,為民主黨派開展民主監督工作的搭建平臺。
分析要點提示:
(1)本案體現了我國監督體系中的哪一類監督?與中國共產黨的黨內監督相比,它有什么特別之處?
答:本案體現了我國監督體系中的民主黨派監督。民主黨派監督指民主黨派對中國共產黨的各級組織與黨員,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情況,制定和貫徹執政黨和政府重要方針政策的情況以及履行職責、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的監督。與中國共產黨的黨內監督相比,它的特別之處在于:首先,民主黨派監督在主體上具有特定性,民主黨派是民主黨派監督的主體。其次,民主黨派監督是非權力的、政治性的監督,通過協商與建議的方式進行,沒有正式的約束力,不是強制性監督。再次,民主黨派監督是在我國特定的政治制度之下多黨合作的體現,其目的是為了加強和改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和鞏固執政黨的地位,改進政府的工作,完善和鞏固人民民主政權。第四,民主黨派監督是集體的理性監督。它不是以黨員個人意志進行的監督,而是各民主黨派以參政黨的名義實施的監督,體現了監督的集體性。最后,民主黨派監督是一種高層次、高質量的監督。民主黨派監督具有政治聯盟、合作議事、共同協商的特點,是一種有組織的高層次、高質量的監督,在監督中著眼于重大事項,著眼于大政方針和法律的貫徹實施,著眼于深層次問題,監督的主要對象是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監督方法上講究宏觀性、科學性、代表性和建設性。
(2)民主黨派主要通過哪些形式進行監督?
答:民主黨派監督的形式和途徑包括:①在政治協商中提出意見。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政治協商緊密聯系的,寓監督于議政和協商之中,議政的過程就是監督的過程商的過程就是監督的過程。②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中國共產黨各級組織和相關國機關提出書面意見。民主黨派在深人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了解掌握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現,黨和政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與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況,向執黨和國家機關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對相關事項進行民主監督。③參加人大及其常委會斗各專門委員會組織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意見。④在政協大會發言和提出提案、在視察調研中提出意見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利用在政協大會上的大會發言、在視察中提出意見或以其他形式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是民主黨派監督的一個重要形式。⑤參加有關方面組織的重大問題凋查和專項考察等活動。在這一過程中,民主黨派人士參加調查組協同調查,方便民主黨派行使監督權利,進行民主監督,也有利于使調查更深人,使問題得到更公正的解決。⑥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的特約人員,在擔任特約監督員期間,民主黨派人士可參加有關執法檢查和執法監督活動,對在執法檢查和執法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隨時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并督促相關部門和人員及其予以改正。
[案例]2012年3月,甲市B區環保局在進行[2015年1月試題]
2012年3月,甲市B區環保局在進行環境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市某燈飾公司未經環評審批同意,擅自進行電鍍前處理鍍銅、鍍鎳、鍍鉻和噴涂等生產線的建設和生產。2012年4月,B區環保局以這家公司上述行為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九條為由,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對這家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立即停止所有生產線的建設和生產,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未經環評審批同意或者雖經環評審批同意但未通過項目“三同時”驗收,不得進行現有生產線的建設和生產,罰款5萬元。某燈飾公司不服B區環保局的行政處罰,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附:相關法條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
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但是,鐵路、交通等建設項目,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初步設計完成前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需要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開工前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其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前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分析要點提示:
(1)該燈飾公司如果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向哪些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答:該燈飾公司可以向甲市B區人民政府或者甲市環保局申請行政復議。根據《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據此,若該燈飾公司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向甲市B區環保局的本級人民政府(B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甲市B區環保局的上一級主管
部門(甲市環保局)申請行政復議。
(2)上下級政府和政府部門之間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上級政府和政府部門對下級政府和政府部門有監督權,本案中這種監督關系是如何體現的?
答:本案中,上級政府和政府部門監督下級政府和政府部門是通過行政復議職責的履行來體現的。行政復議制度是上級行政機關監督下級行政機關的一種形式,是行政機關內部自我糾錯的一種制度。上級行政機關通過對下級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了解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與適當性,從而達到行政監督和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3)行政復議的原則之一是有錯必糾,如何理解有錯必糾?
答:有錯必糾是指行政復議的審查范圍。與行政訴訟案件審理不同的是,行政復議既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也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理性。行政行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都要糾正,這就是有錯必糾。具體而言:
第一,合法性審查。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為應當是:(1)行政機關行使的是法定職權。行政機關的設立、變更和撤銷以及職權行使的范圍都必須依據法律的規定,超越職權,行使了不屬于自己的職權,或者侵犯其他行政機關的職權而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都屬違法。(2)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客觀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如果行政機關在沒有查清事實、證據不確鑿的情況下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那么該具體行政行為就屬違法。(3)作出具體行政行為適用法律、法規正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適用的法律、法規要與申請人行政違法事實相對應,該適用上位法而適用了下位法、該適用新法而適用了舊法、該適用個別法而適用了一般法、該適用此法條而適用了彼法條等,都屬于適用法律、法規錯誤。(4)程序合法。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不經法定程序或者不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都屬違法。
第二,合理性審查。所謂合理性審查是指行政復議機關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公平、合理的問題進行的審查。例如,在行政處罰中,對于輕微的治安違法行為,若行政機關處罰明顯過重,則屬于不合理的行政處罰。
本案中,復議機關對案涉的行政處罰應當從合法性與合理性兩方面進行監督。就合法性審查而言,復議機關應當審查B區環保局是否有作出該行政處罰決定的法定職權,是否有充分的證據,客觀事實認定是否清楚,適用法律依據是否正確,處罰的程序是否合法。就合理性審查而言,復議機關應當審查B區環保局的處罰決定是否輕重得當,是否公平。
[案例]廣東省佛山市及佛山市管轄的三水[2016年7月試題]
廣東省佛山市及佛山市管轄的三水、南海、順德均在廣東省四會市的下游,北江是廣東省佛山市的飲用水源。1990年代末,四會市在南江工業園內建設了電鍍城,該項目處于北江和綏江下游、西江匯合處,離三水河口約10公里,離三水西南水廠吸水口僅
公里,離三水思賢害約10公里。到1999
10月,工業園引進項目53個,其中電鍍項目18個。
1999年8月,省人大佛山代表向省人大反映南海關閉的電鍍廠轉移到北江上游,并向省環保局報告,但對環保局的答復不滿意。
1999年12月27日,部分佛山代表暗訪了電鍍城,發現有廠家直排污水。隨后代表們再次向省人大反映,并表露擬在
月份舉行的人代會期間提出質詢案。
2000年1月22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廣州舉行。1月22
日下午,由佛山團代表、佛山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鐘信才領銜,共有25位代表聯合簽名,向大會秘書處議案組提交了題為《對囚會市在北江邊建電鍍城事件處理不當》的質詢案,要求省環保局作答復。
代表們在質詢案中稱:四會市(屬廣東肇慶市管轄)在北江邊建電鍍城沒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經批準之前就私下接收18家電鍍廠進駐建設是違法的。省環保局從1999年8月份就知曉此事而遲遲不作處理,使事件發展越加嚴重。最近,電鍍域有8家電鍍廠建成投產,產生了7家電鍍廠廢水未經處理通過地下管道直接排人北江的嚴重事件。省環保局雖然多次到四會市作調查,但一直沒有到下游征詢意見,沒有依法行政。
經大會批準,1月25
日上午9時,佛山代表質詢省環保局案在廣東大廈國際會議廳舉行。質詢由佛山代表團團長、佛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韓英主持,佛山代表共29人參加。
質詢方領銜人鐘信才在發言中認為,早在
1999年9月份,南海市的省人大代表就要求省人大密切注意南海關掉的電鍍廠有異地轉移的傾向,并提請省環保局注意,但省環保局處理此事不當,存在失職。要求省環保局遵照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立即責令停止生產,恢復原狀,并可處罰款。省環保局首先表示歡迎質詢,感謝代表們的支持、重視和參與。進而陳述了環保局對四會電鍍城的處理經過,并強調有關污水經處理后全部達標,沒有直接排人北江。同時表示省環保局對此事的確存在處理不當,監管不力,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
經過2小時的質詢,代表們對環保局的答復情況進行表決,結果滿意與不滿意比為5:23,1人棄權。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提出質詢案的代表半數以上對答復不滿意的,可以要求受質詢機關再作答復。1月26
日上午10:30分,佛山代表繼續向環保局質詢,應代表強烈要求,回答頗遭代表不滿的副局長王子葵再次到會接受質詢。王子葵表示今天要我表態這個項目該不該撤銷,還是批準建設,我表不了態,因為現在正在受理。我們也要依法辦事。質詢代表對省環保局的答復表示失望,要求環保局作完整的書面答復。
1月26
日下午,因對繼續質詢結果更為失望,鐘信才等21名代表聯名向大會提交了《關于建議省政府撤換王子葵省環保局副局長職務的建議》,同時也向大會提出要求約見分管環保的湯炳權副省長。該建議稱,省環保局副局長王子葵在回答代表提出的問題時,態度極不誠懇,千方百計回避代表提出的問題,并懷疑代表提出問題的真實性。同時法律知識談薄,環保意識不強,要求省政府撤換其省環保局副局長職務。
1月28日上午,主管環保工作的湯炳權副省長給韓英和楊軍輝代表回信,表示25經與省環保局研究,作出如下決定:(1)要虛心聽取代表意見,接受代表批評,認真反思、整改環保工作存在的問題;(2)責成南江工業園區巳建成的電鍍廠在省環保局的環評報告沒有出來之前一律停止生產,在建的或準備建的一律停建;(3)由省環保局王蔭局長于1月26日親自帶領專責小組現場調查研究,盡快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并負責監督、落實了上述決定。鐘信才等代表在閱讀了省環保局局長的書面答復后,表示仍難滿意。
1月28
日下午4時整,在大會閉幕半小時后,由11名非佛山團代表和4名佛山團代表又聯合向大會議案組提交了名為《關于強烈要求省政府出面處理四會市在南江工業園建電鍍城問題的建議》,這些非佛山代表包括珠海、深圳、汕頭等地代表,以示聲援佛山人大代表。
2月1日,由省政府副秘書長羅越帶隊的聯合調查組進駐南江工業園,調查組稱將本著“尊重科學、依法辦事,實事求是“的原則,提出最后結論性意見,報請省政府及省委常委會批準。2月22日,省環保局局長易人。
6月28日,省政府正式批復華南環科所編制的《四會市南江工業園環境影響報告書》,同意保留工業園內的九家電鍍企業,但這些企業必須加強廢水污染防治,嚴格監管并控制生產規模,生產日期限定為10年。
分析要點提示:
(1)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可否針對本案中的北江污染問題向省環保局提出質詢?為什么?
答: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可以針對本案中的北江污染問題向省環保局提出質詢。質詢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對本級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及其組成人員提出的具有法律強制性的質問,有關機關和人員必須對此作出回答。一般而言,質詢是針對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失誤,或實施了重大違法行為而實施的一種監督手段。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代表十人以上聯名可以書面提出對本級人民政府和它所屬各工作部門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質詢案必須寫明質詢對象、質詢的問題和內容。質詢案由xx團決定交由受質詢機關在xx團會議、大會全體會議或者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會議上口頭答復,或者由受質詢機關書面答復。在xx團會議或者專門委員會會議上答復的,提質詢案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發表意見;xx團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將答復質詢案的情況報告印發會議。質詢案以口頭答復的,應當由受質詢機關的負責人到會答復;質詢案以書面答復的,應當由受質詢機關的負責人簽署,由xx團印發會議或者印發提質詢案的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出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質詢案應當寫明質詢對象、質詢的問題和內容。質詢案按照xx團的決定由受質詢機關答復。提出質詢案的代表半數以上對答復不滿意的,可以要求受質詢機關再作答復”。
從上述規定可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可依法向政府工作部門提出質詢案。在本案中,25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名提出質詢案,符合《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也符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同時,本案是針對環境污染問題提出的,而防治環境污染正是省環保局的職責所在。因此,代表可以針對本案中的北江污染問題向省環保局提出質詢。
(2)質詢案應經過什么樣的程序?這些程序在本案中是如何體現的?
答: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質詢的一般程序如下:①質詢的提起。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代表十人以上聯名可以書面提出對本級人民政府和它所屬各工作部門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五人以上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質詢案應當寫明質詢對象、質詢的問題和內容。②質詢案的提交。向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質詢案,由xx團決定交由受質詢機關在xx團會議、大會全體會議或者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會議上口頭答復,或者由受質詢機關書面答復。向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質詢案,由委員長會議或者主任會議決定交由受質詢的機關答復。委員長會議或者主任會議可以決定由受質詢機關在常務委員會會議上或者有關專門委員會會議上口頭答復,或者由受質詢機關書面答復。③質詢案的答復。在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上提出
的質詢案,受質詢機關在xx團會議或者專門委員會會議上答復的,提質詢案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發表意見;xx團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將答復質詢案的情況報告印發會議。質詢案以口頭答復的,應當由受質詢機關的負責人到會答復;質詢案以書面答復的,應當由受質詢機關的負責人簽署,由xx團印發會議或者印發提質詢案的代表。
在本案中,25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名提出了質詢案,在得到大會的批準后,交由廣東省環保局辦理,并舉行了正式的質詢會,由被質詢機關即省環保局進行口頭答復。提案代表也正式參加了質詢會聽取答復。經表決,代表們對環保局的答復情況滿意與不滿意比為5:23,1人棄權。后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十四條“提出質詢案的代表半數以上對答復不滿意的,可以要求受質詢機關再作答復“的規定,再次舉行了質詢會,由省環保局負責人再次到會接受質詢。整個過程遵循并充分體現了相關法律所規定的質詢程序。不僅如此,通過質詢,相關行政機關也認識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通過多種措施進行了改正和改進。
[案例]華南虎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2018年1月試題]
華南虎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野生華南虎已經基本絕跡。陜西省安康市鎮坪縣城關」文彩村七組村民周正龍聲稱自己于2007年10月3日在該縣神州灣一處山崖旁,用膠片和數碼照相機同時拍攝到兩組清晰的野生華南虎照片。2007年10月12日,陜西省林業廳在未組織現場核實、缺乏有力證據、未履行報批手續的情況下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宣布“鎮坪縣發現野生華南虎”。在“陜西鎮坪發現華南虎”新聞發布會上,省林業廳副廳長孫承騫在發布這一消息時,掩飾不住興奮與激動,并聲稱這些照片不僅有力地證明了野生華南虎在中國境內沒有滅絕,而且說明當地極可能存有一個野生華南虎的繁殖小種群。
消息宣布后,立即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虎照的真實性也受到專業人士的質疑。在這種情況下,陜西省林業廳不但沒有及時對虎照的真偽進行科學鑒定,而且一些個別領導還力挺周正龍,導致事件不斷升級,政府公信力也受到極大損害。
此時,社會輿論認為,國家林業局有責任監督陜西省林業廳的行為,并對虎照的真偽直接啟動鑒定。但是,國家林業局某些官員對此的回應是:林業系統不實行垂直領導,在現行行政體制下,監督和啟動鑒定的責任在陜西省政府而不在國家林業局,國家林業局不能越權監督,同時要相信陜西省政府能夠處理好這件事情。
分析要點提示:
(1)我國政府部門實行怎樣的領導體制?
答:我國行政系統內的行政監督機關主要包括上級行政機關以及行政監督的專門機關,例如監察機關、審計機關等。
第一,上級行政機關。如前所述,我國的行政組織由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構成,組織結構類似于“金字塔”,塔內又分層級,上級領導下級,下級服從上級。從政府角度看,鄉鎮政府處于行政組織的底層;從部門角度看,縣政府部門處于行政組織的底層。在我國,政府系統實行垂直領導,政府部門大多實行“條塊結合”的雙重領導,少數實行上級政府職能部門的垂直領導,例如海關、金融、國稅、國家安全等部門。行政組織的這種上下級關系是行政機關作為執行機關的本質屬性所決定的,這種關系是政府有效行政的組織保障,也是行政監督的組織保障。
第二,行政監督的專門機關。我國行政監督的專門機關包括行政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這些機關均實行雙重領導體制,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主管機關負責并報告工作,監督業務以上一級主管機關領導為主。這種領導體制的優點是監督機關的工作條件能夠得到本級政府的支持,缺點是監督機關的監督活動可能受制于監督對象。因此,行政監督專門機關領導體制的改革值得關注和研究。
(2)在本案中國家林業局是否有監督陜西省林業廳的職責?
答:因為陜西省林業廳是國家林業局的下級政府部門,所以國家林業局有監督陜西省林業廳的職責。
根據《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國家林業局的職權是:(1)負責全國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2)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造林綠化工作;(3)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4)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濕地保護工作;(5)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荒漠化防治工作;(6)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7)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8)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9)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10)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國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11)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12)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國林業隊伍的建設;(13)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因此,國家林業局有權對地方政府林業部門包括陜西省林業廳履行上述職責的情況實施監督。
[案例]上海市電力公司系國有企業[2013年7月試題]
上海市電力公司系國有企業,滬北供電公司系其分支機構。被告人沈某自2002年12月起,先后擔任滬北供電公司市場部電費賬務組賬務員、市場開發組營銷員、市場開發組組長等職,負責收取滬北供電公司相關客戶單位的電費。2004年2月至2007年12月間,沈某利用職務便利,以收繳電費為名,采用收取福德公司、上海樂凱紙業有限公司、上海綠新包裝實業有限公司、上海聯暢化學纖維廠、上海金葉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等單位所繳納電費不入賬的方式,將截留的款項用于賭博、歸還個人債務、套取現金等。至2007年12月案發,沈某的上述行為共計造成滬北供電公司損失577萬余元。2007年12月14日,滬北供電公司有關領導找沈某談話,沈某交代了涉案部分事實后逃逸至澳門,12月22日沈某被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沈某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提請法院依法懲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沈某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負責收取滬北供電公司相關客戶單位電費的職務便利,采用收款不入賬的方法,截留電費后個人使用,侵吞滬北供電公司577萬余元國有資產,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法院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沈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依法追繳,發還被害單位,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案例分析要點提示:
(1)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監督與人民檢察院的刑事審判監督有什么區別?
(2)本案例是如何體現審判監督的?
答: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監督是指人民法院通過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行為予以定罪量刑,從而實現監督目的的一種司法監督形式。從監督學的角度看,法院刑事審判監督的對象主要是行政單位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人民檢察院的刑事審判監督是指人民檢察院審核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遵守法律規定的程序,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和裁定是否有錯漏或偏頗等。檢察院可以使用提起抗訴、派員出席法庭、檢察長列席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和受理控告等方式實施監督,保證法院盡量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
本案的審判監督主要體現為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監督。檢察院指控沈某犯有貪污罪并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判處沈某有罪,體現了刑事審判監督。
從宏觀角度看,本案中的監督為司法權對行政權的監督,這種監督的功能主要有二。首先,人民法院根據公訴機關的訴求,判沈某犯有貪污罪,使國家公職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得到了糾正和懲處,這對于監督公權力合法、合理運用是非常必要的。其次,人民法院判“沒收沈某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依法迫繳發還被害單位,不足部分責令退賠”是對被害單位的救濟,體現了監督的救濟功能,使國家公職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并造成的消極后果得到補救,使受害方的合法權益得以恢復。
[案例]趙俊萍在遼寧省西豐縣擁有兩家加油站[2015年7月試題]
趙俊萍在遼寧省西豐縣擁有兩家加油站和一個自選商場。2006年,趙的沈豐加油站被列入拆遷范圍。西豐縣拆遷辦委托縣房產局房產評估事務所對沈豐加油站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值為364萬元。對此評估,開發商不同意。縣拆遷辦組織第二次評估,評估值為22萬元。對此評估,趙俊萍不同意,并多次找縣拆遷辦協商,但終未達成協議。2006年5月沈豐加油站被強制拆除。趙俊萍先后到多個部門反映意見。2007年2月28日,縣委書記張志國作以下表態:不能給趙俊萍補償;趙俊萍的兩個加油站(另一個與拆遷無關)都不準開業;把趙俊萍的企業從西豐地圖上抹去;和縣里對著干沒有好下場,要用公安警力對趙俊萍采取措施。2007年3月3日,西豐縣公安局稱接到“舉報”,反映趙俊萍的自選商場涉嫌偷稅,對趙俊萍立案偵查,并在縣電視臺播發通緝令,通緝趙俊萍。
正在沈陽治病的趙俊萍在激憤之下編了一條短信,發給了西豐縣部分領導干部。短信內容是:“遼寧西豐有大案,案主姓張是正縣,獨霸西豐整六年,貪贓枉法罪無限。大市場案中案,官商勾結真黑暗,烏云籠罩西豐縣”……。短信發出當天,西豐縣公安局“根據縣領導指示”,以涉嫌誹謗罪將參與發短信的趙俊萍二姐等人抓捕。聽到家人被抓后,趙俊萍于3月15日攜帶關于縣委書記張志國涉嫌違法的舉報材料進京,準備向中紀委反映情況。3月21日,西豐縣警方從北京將趙俊萍抓回西豐縣,并沒收了全部舉報材料。10月30日,趙俊萍被羈押7個多月后,西豐縣法院開庭審理趙俊萍涉嫌“偷稅、誹謗”一案。2008年1月2日出版的《法人》雜志,以《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為題報道了趙俊萍一案,報道提及了縣委書記張志國。采寫這篇報道的記者朱文娜也被西豐縣公安局以“涉嫌誹謗罪”為由進行立案調查。2008年1月4日,西豐縣公安局多名干警趕到北京拘傳朱文娜,未果。
事件引發各媒體報道,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中國記者協會維權服務處處長王一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西豐縣警方進京拘傳朱文娜一事表示震驚,表示中國記協正在多方了解事件的整個過程,并會報告有關部門。在媒體的輿論壓力下,1月8日下午西豐縣公安局召開會議,決定撤銷對《法人》雜志記者朱文娜誹謗縣委書記張志國一事的立案,撤銷拘傳。西豐縣常務副縣長高維義表示,當地公安機關到北京對記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適的,拘傳記者帶來了負霹影響。1月11日下午,西豐縣委縣政府指派相關負責人赴北京向記者朱文娜和其所在單位表示道歉。
1月17日,《中國青年報》和《南方周末》同時刊登了對“西豐案”的長篇報道。兩篇報道以深入的調查和翔實的資料證明《法人》雜志此前的報道是客觀的,商人趙俊萍的反映也是真實的。就在人們普遍認為“史上最牛縣委書記”張志國“烏紗”難保時,卻傳來了他當選省人大代表的消息。這一消息再度引起輿論熱議。2月4日,鐵嶺市委召開常委會聽取調查組匯報,認定張志國身為縣委書記,但法治意識淡薄,他同意西豐縣公安局介入并拘傳記者,對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領導責任,決定責令張志國引咎辭職,并向市委寫出深刻檢查。
2008年3月5日,遼寧省省長陳政高接受《財經》記者采訪,首次正面回應了“西豐警察進京抓記者案”。他指出:這個事情我們已經處理完畢,我們也歡迎輿論監督,此案給遼寧各級政府的教訓是“要依法辦事”。根據陳政高的解釋,“處理完畢”包括兩層意思,一是對當事人張志國進行了處理;二是對引發事件的趙俊萍案完成了調查。
分析要點提示:
(1)本案有哪些重要監督主體?分別起著怎樣的作用?
答:本案涉及的重要監督主體有公民、社會組織和大眾傳媒。①公民。案件當事人之一趙俊萍發現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在當地舉報無門的情況下,進京向中紀委反映情況,準備揭發、檢舉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和當地公安部門的違法違紀行為,引起了社會和媒體的關注。案件當事人之二記者朱文娜對事件進行了客觀報道,披露了西豐縣公權力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權行為中的違法違紀問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重視,形成了強大的輿論壓力。②社會組織。本案中,中國記者協會的表態對于事件處理結果以及維護記者的合法權利都發揮了重要作用。③大眾傳媒。本案中,《法人》、《中國青年報》和《南方周末》對案件的報道,將案件事實公布于眾,促使民意的凝聚和達成,加上當地有權機關對事件的回應,最終使縣委書記張志國引咎辭職。
(2)在本案中,你認為社會輿論發揮了什么樣的功能?
答:社會輿論發揮了監督功能。社會輿論的監督功能主要有三:①導向功能。本案中,記者朱文娜的報道以及《中國青年報》、《南方周末》的報道,將“西豐案”的案件事實客觀地公之予眾,發揮了反映輿論、表達輿論、組織輿論、引導輿論的作用。②督促功能。本案中,輿論監督以公眾反映、議論、評價和呼吁為表現形式,持續關注、評價“西豐案”的發展過程,督促有權機關依法處理問題。③威懾功能。本案中,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的違法行為通過新聞報道公之于眾,引起了上級機關的重視,并被責令引咎辭職,這不僅維護了公權力機關的形象,也給其他公權力行使者以警示,提醒他們不能濫用權力。
(3)本案中,體制內監督和體制外監督呈現出一種怎樣的關系狀態?
答:體制內監督和體制外監督要相互結合。本案最終處理決定的作出是當事人、社會組織、大眾傳媒和公權力機關共同作用的結果。體制內監督體現在有權機關對公民舉報、輿論導向的重視和呼應;體制外監督體現在當事人、社會組織和大眾傳媒的同心協力。體制內外監督是互相聯系、互相轉化的。體制內監督離不開體制外監督,而體制外監督作用的發揮需要獲得體制內有權機關的重視和配合。體制內外監督的結合才能促使國家公職人員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建立廉潔高效政府。
(4)如何從強化監督人手,減少和杜絕這種“權大于法,的違法事件的發生?
答:減少和杜絕這種“權大于法”的違法事件的發生,必須強化監督。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三點:第一,加強自我監督。自律是人民政府、法治政府的應有之義,加強監督必須首先從自身做起,包括加強對公職人員為政道德、依法行政、紀律義務等方面的監督;第二,加強包括社會輿論在內的異體監督,加強他律,保障各社會監督主體監督權利的實現,健全各項民意表達機制;第三,建立并完善社會監督保護和獎懲機制,營造良好的社會監督環境。對于那些積極運用監督權并實事求是進行舉報的人(尤其是實名舉報人),要予以保護和獎勵,從而降低舉報成本和風險,并形成敢于舉報的社會風氣。
民主黨派監督有何特征?[2013年7月試題]
答:第一,民主黨派監督在主體上具有特定性。在中國大陸,民主黨派指除執政黨中國共產黨以外的八個政黨,包括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只有民主黨派作為監督主體實施的監督才是民主黨派監督。
第二,民主黨派監督是非權力監督,這種監督對被監督主體沒有法律約束力,是一種協商式、建議式的監督,而不是強制式的權力監督,但民主黨派的監督在實踐中仍具有相當大的政治約束力。
第三,民主黨派監督是在我國特定的政治制度之下多黨合作的體現。民主黨派監督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和改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和鞏固執政黨的地位,改進政府的工作,完善和鞏固人民民主政權。
第四,民主黨派監督是集體的理性監督。這一特征意味著,民主黨派監督不是個人的感性行為,而是集體的理性行為,是各民主黨派以參政黨的名義實施的監督。這種監督不直接訴諸于社會,不直接公諸予群眾,而是首先在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間進行內部的協商,直接與黨政領導部門進行接觸。
第五,民主黨派監督是一種高層次、高質量的監督。相對于其他監督而言,民主黨派監督具有鮮明的代表性和組織性,具備政治聯盟、合作議事、共同協商的特點,在監督中著眼于重大事項,著眼予大政方針和法律的貫徹實施,著眼于深層次問題。
什么是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的原則是什么?[2012年1月試題]
什么是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的原則是什么?[2013年1月試題]
什么是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的原則是什么?[2017年6月試題]
答:行政復議是行政復議機關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對引起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一種行政行為,是行政監督的法定途徑之一。
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行政復議的原則為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有錯必糾。
合法是指行政復議機關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對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
公正是指行政復議機關在復議活動中應保持對雙方當事人的不偏不倚,并以事實為根據,準確地適用法律;
公開是指行政復議應充分體現行政司法特色,向復議雙方當事人和社會輿論開放;
及時是指行政復議應在法定時限內進行,不得拖延耽擱;
便民是指行政復議應盡量采取方便申請人的方式方法,以確保申請人能有效行使各項權利;
有錯必糾是指行政復議機關對于違法或不當具體行政行為必須依法予以撤銷或變更。
試述公民監督的特征。[2010年7月試題]
試述公民監督的特征。[2014年7月試題]
答:(一)廣泛性。公民監督是最廣泛的監督。作為監督主體,公民人數多、分布廣,這就決定了公民監督的廣泛性。公民監督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監督范圍覆蓋了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監督事項涉及到國家公權力運行的全過程。所有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論職務高低、權力大小,不論職務行為還是非職務行為,都要接受公民監督。
(二)基礎性。第一,公民監督是我國監督體系中各種監督的基礎。公民通過檢舉、控告、上訪等形式實施監督,既體現了公民監督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同時又將自身的監督融進了其他監督之中,并成為其他監督的基礎。第二,公民監督是自下而上的監督,是專門機關監督和各系統自上而下監督的基礎。作為基礎性監督,公民監督是其他監督形式無法替代的。
(三)直接性。公民是國家制定各項方針政策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公民或者是正確方針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或者是錯誤方針、政策的直接受害者。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公權力行為都會對公民的權利義務產生影響。因此,公民的監督最直接、最真實,也最易取得成效。
(四)多樣性。公民監督的形式是多樣的。在我國,公民可以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權。公民監督的具體形式包括發表評論、寫信、面談、打電話、網上舉報以及民主評議等。公民既可以直接批評和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也可以通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大眾傳媒來實施監督。
試述紀律檢查機關的監督方式。[2014年1月試題]
答:第一,案件檢查。指紀律檢查機關依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規定,為查明黨內違紀案件或反映黨紀問題的事實真相而開展的相關活動。
第二,案件審理。案件審理指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對調查結束的黨員違紀案件所作的審核處理,是檢查處理黨員或黨組織違犯黨紀案件的重要環節。
第三,宣傳教育。指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根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規定,在黨內開展的以提高黨員遵守紀律自覺性為主要目的的、有組織的和經常性的思想引導活動。
第四,信訪處理。信訪的受理范圍包括:對黨組織和黨員違xx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xx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檢舉控告;對黨員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和其他敗壞黨風行為的檢舉、控告;對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或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其他有關黨紀黨風的問題。
第五,其他監督方式。除了以上監督方式之外,紀律檢查機關還通過其他一些方式開展黨內監督。如對下級黨的組織的決策活動進行事前監督,參與黨的其他組織和部門的監督活動,對特定時期帶有一定普遍性的問題進行集中檢查和處理,開展與其黨內監督職責有關的調查研究并向有關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試述紀律檢查機關的監督權。[2010年7月試題]
試述紀律檢查機關的監督權。[2014年7月試題]
答: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內監督方面的權限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協助同級黨的委員會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黨內監督工作的督促檢查。
第二,對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xx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第四,向同級黨委和上一級紀委報告黨內監督工作情況,提出建議,依照權限組織起草、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
第五,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試述監督的主要功能。[2014年1月試題]
答:監督的功能是指監督所具有的、所應發揮的效能或者作用。一般來說,監督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功能。
第一,預防功能。預防功能是指監督對于防范腐敗、將腐敗遏制在將發而未發之時的功能。監督的這一功能對于防患于未然,提前發現和排除公共權力運用中可能出現的錯誤和偏差,保證公共管理秩序和目標的順利實現有重要意義。
第二,校正功能。校正功能(又稱糾偏功能)是指監督對于及時制止、及時糾正已經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使其終止而不再繼續的功能。監督的這一功能對于避免公權力運用的更大失誤和更嚴重后果具有重要意義,監督校正的對象既包括終止違法規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的執行,也包括終止國家機關違法的和不當的具體管理行為。
第三,制約功能。制約功能是指監督對于國家公權力機關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活動或者行為的控制、約制功能。通過監督,使國家公權力機關以及公職人員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并且在出現違法、違紀行為時承擔法律責任,受到法律制裁。有了這種制約,國家公權力機關以及公職人員在實施管理活動或者作出某種行為時就會更加謹慎和規范,這無論對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保護,還是對于提高社會管理水平都是極有價值的。
第四,救濟功能。救濟功能是指當國家公權力機關和國家公職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并造成某種消極后果時,監督可以對這種消極后果予以補救,使受害人的權利得到救濟。這種消極后果可能是侵權,也可能是侵權加損害。行政訴訟就是一種以救濟為主要功能的行政監督形式。國家賠償也是一種以救濟為主要功能的監督形式。從人權保護的歷史潮流看,救濟功能的充分體現是完善我國監督制度的重中之重。
試述檢察機關監督的主要內容。[2011年7月試題]
試述檢察機關監督的主要內容。[2016年1月試題]
試述檢察機關監督的主要內容。[2019年1月試題]
答:第一,法紀監督和經濟犯罪監督。主要是指對叛國案、分裂國家和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直接行使檢察權;對國家工作人員與職務有關的犯罪直接行使檢察權(包括侵犯公民權益、貪污賄賂和失職瀆職的案件)。
第二,偵查監督。監督的主要內容是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偵查活動中各種法律手段是否完備,有無錯捕、漏捕情況,公安機關在立案、拘留、搜查、預審、羈押、勘驗、檢查、偵查實驗、扣押書證物證、鑒定、收集證據等活動中有無違法亂紀、刑訊逼供情況。
第三,審判監督。審判監督范圍主要包括:法院對案件審判的法庭組成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遵守法定審理時限和送達時限;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是否得到保護;庭審過程中的決定是否合法;庭審過程中審判人員是否依法審判等;還包括監督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是否正確等。
第四,刑罰執行監督。刑罰執行監督的內容有:監督死刑執行;監督公安和勞改機關在執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決過程中交付獄內執行的情況和在執行刑罰期間提出減刑、假釋等執行的變更情況;通過掌握本地區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宣告緩刑,以及假釋、監外執行罪犯的情況,檢察公安機關的具體交付執行和對犯罪分子的管束、監督措施是否落實了:檢察了解監管改造情況,主要是落實了勞改政策,執行收押、分管分押的制度和規定,檢查使用武器、械具、禁閉處罰及獄政管理是否文明等工作情況。
試述廉政監督的具體預警制度。[2010年1月試題]
答:第一,領導干部財產申報制度。第二,廉政公積金制度。第三,政務公開制度。第四,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第五,金融信息共享制度。第六,企業國有產權交易信息監測體系。第七,反洗錢制度。第八,黨內監督的詢問和質詢制度。第九,黨的巡視制度。
試述xx的權力監督思想。[2020年1月試題]
答:xx關于權力監督的思想是xx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xx在領導中國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長期實踐中,始終注重權力監督體系的建設。他繼承和發展了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的權力監督思想,提出了一整套關于監督的理論與政策。
第一,讓人民監督政府。xx始終認為黨必須堅持群眾路線,必須向群眾學習,必須接受群眾監督。
第二,從加強黨的建設高度重視黨內監督。xx一直非常重視黨內監督,將黨內民主看作是一種制約權力的有效途徑。他認為黨內互相監督是防止黨的肌體免受侵蝕的唯一有效途徑。
第三,充分發揮民主黨派的監督作用。xx認為,由民主黨派監督共產黨并非一時的權益之計,而是出于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長遠考慮。為此,必須在共產黨和其他民主黨派之間建立起長期的互相監督的黨際關系。
第四,嚴懲權力腐敗。xx對腐敗現象深惡痛絕,主張嚴懲腐敗分子。
試述明清時期的監察體制。[2011年1月試題]
答:明朝XX監察機關為都察院和六科給事中兩個系統。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各一人,為都察院長官;為加強對XX機關及其官吏的監察,又另置六科給事中專察XX政府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的政務及官吏。各科設都給事中一人為長官。
明朝在對地方官吏的監察上,也分為兩個系統。一是在都察院下設十三道監察御吏,即浙江、河南、山東、山西、陜西、湖廣、福建、江西、廣東、廣西、四川、貴州、云南十三道。對地方掌行政的十三個布政使司和掌軍事的十六個都指揮使司的行政、軍務及其官吏實施監察。二是以十三布政使司的行政區劃,置十三個提刑按察司,掌司法與監察,以監察為主。
清代的XX監察機關起初是都察院、六科給事中并立,自雍正以后,六科給事中隸屬于都察院,實行單一的監察體系。都察院下設十五道監察御史監察地方行省、府、州、縣及其官吏。各道的御史除掌稽核該省刑民案件和糾彈任務外,并稽察XX各部門事務及其官吏。到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由原來的十五道增至二十道。
試述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內容。[2018年7月試題]
答: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內容,一是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即法律監督;二是監督相關對象特別是“一府兩院”的工作,即工作監督。
第一,法律監督。人民代表大會監督意義上的法律監督是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對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以及上級和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決議、決定在所轄區域內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①立法監督。立法監督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據法定職權和程序對立法活動所進行的監督。此處的“立法”是廣義的立法,不僅僅指國家制定的法律,還指有關主體制定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決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作出的決定、命令,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作出的其他決議和決定,其他行政機關制定的規章和作出的決定、命令,司法機關作出的司法解釋等。
②執法監督。執法監督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實施的監督。主要是監督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否根據法律的規定,依法履行職責。
第二,工作監督。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監督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對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日常工作進行的監督,以及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對同級常務委員會、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下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進行的監督。對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日常工作進行的監督包括:
①總體監督。指對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總體工作進行的面上監督。
②決策監督。指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決策活動是否依據憲法和法律實施,是否體現執政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是否反映人民的意愿和本地區實際而進行的監督。
③績效監督。指人民代表大會對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及其組成人員履行法定職責業績、效率、效能情況進行的監督。
④廉政監督。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及其組成人員是否真正做到清正廉潔進行的監督。
⑤人事監督。指對由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命、決定、批準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的監督。人事監督包括三個環節,即任前了解、任命表決和任后監督。
試述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特征。[2013年1月試題]
試述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特征。[2015年1月試題]
答:第一,民主性。人民代表大會的產生與組成機制,體現了中國政治制度的民主性,反映了我國一切權力來自于人民的本質屬性。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人民代表大會實施的監督,也具有民主性的特征。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民主性不僅體現在監督主體本身的構成之上,還體現在其運行機制上。民主性是人民代表大會監督首要的特性。
第二,根本性與全局性。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需要從全局的眼光人手,解決根本性的、全局化性的問題。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也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抓住關系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抓住和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進行監督。
第三,權威性。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所實施的監督,是代表國家和人民進行的監督,是最高層次的監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因而具有權威性。其他國家機關的監督盡管也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但這種法律效力來自法律的授權,來自于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因而是第二層面的監督,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比其它國家機關的監督更具權威性。
第四,公開性。公開性是指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應該是公開的、透明的,除了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之外,人民代表大會應向社會公布與監督有關的所有信息,而不能隱瞞相關的監督信息。只有讓人民群眾充分了解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職權的情況,才能確保人民對權力機關的控制,確保國家權力機關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監督權。
第五,多樣性。多樣性指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根據監督對象、監督內容和監督目的的不同,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監督。與其他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的監督相比,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在方式上更具多樣性,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監督,以取得最佳的監督效果。
試述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作用。[2012年1月試題]
答: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是防治腐敗、實現勤政廉政的有力保障,在我國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實現。現實生活中的國家權力還存在所有權和實際行使權相分離的情況,為保證權力的具體行使者真正按照人民的意愿行使權力,就必須對他們所行使的權力加以限制,進行有效監督。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根本任務,也正在于通過權力的控制和制約機制,保證權力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使權力的具體行使者只能按照人民的意愿作出特定的決定。
第二,促進依法行政。為了保證行政權不被濫用,就必須設置完善的監督機制,對行政權的行使進行監督,人民代表大會對行政權的監督正是發揮了這樣一種作用,可有效糾正行政機關不依法行政甚至違法行政的行為,并使相關責任人員受到懲罰,從而促進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實施行政行為。
第三,維護司法公正。在現實生活中,司法不公的現象總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各種方式對司法實施監督,可以糾正司法不公,重新樹立司法的公正形象,贏得人們對司法信任,提高司法的社會效益。
第四,維護法制統一和尊嚴。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對維護法制的統一和尊嚴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通過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能夠有效防止下位法違背上位法的情況,防止出現破壞法制統一的現象,及時糾正有損于法制統一的行為,維護法制的統一。
第五,制約公共權力,遏制腐敗行為。一切權力都有腐敗的趨勢,必須通過一定的途徑對權力的行使進行限制,以防止掌握權力的人超越界限,導致腐敗行為的產生,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就是制約公共權力,遏制腐敗行為的一種有效途徑。
試述人民檢察院履行抗訴職能的意義與作用。[2012年7月試題]
試述人民檢察院履行抗訴職能的意義與作用。[2015年7月試題]
答:人民檢察院履行抗訴職能,有利于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實施,保障國家刑罰權的正確行使,人民檢察院通過對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提出抗訴,使人民法院依法正確適用刑罰,對保障國家刑罰權的正確行使,維護國家法律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司法機關的威信具有重要的意蘸
人民檢察院履行抗訴職能,有利于維護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檢察院的抗訴,雖然針對的是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但從實質上講,直接關系到被害人、被告人的切身利益。
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對刑事判決和裁定實行監督,從而保證無罪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懲處;罪行的輕重與所處的刑罰相適應,以切實保護被害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實現刑事訴訟的目的。
刑事抗訴是人民檢察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有效法律手段。人民檢察院通過刑事抗訴的方式,監督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維護司法公正。
由于刑事案件本身具有的復雜性,以及司法人員業務素質、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原因,司法實踐中有可能出現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人民檢察院在審判監督活動中,若發現并確認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確有錯誤,依法通過法定程序提出抗訴,必然阻斷未生效的判決、裁定的執行,引起對案件的二審或再審,從而及時糾正錯誤的判決、裁定,使案件得以合法、正確的處理。
試述瑞典議會監察專員制度的特點。[2011年1月試題]
試述瑞典議會監察專員制度的特點。[2018年1月試題]
答:第一,監察專員設置的獨立性與專職化。為保證監察專員行使監察職能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不當干擾,議會監察專員在人事、組織、經費等方面均具有很強的獨立性。同時,監察專員只接受議會的指示和監督,工作只對議會負責,除議會外不接受其他組織和個人的指示和干預。另外,由議會任命專職人員進行監督,能夠使監督工作專職化。這種獨立性和專職化不僅加強了瑞典議會監察專員的監督效力,也更加強化了議會的監督職能。
第二,監察專員監察范圍的綜合協調性。瑞典議會監察專員的管轄范圍相當廣泛,監察專員不僅可以對法律規定的XX、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監察,還可以對屬于自己管轄范圍的跨部門、跨行業的問題進行綜合監察和協調處理。這種綜合性監督與當今政府職能不斷擴張、專業分工日益細化復雜的客觀趨勢比較適應。
第三,完善的監督系統保證監察專員的監督效力。瑞典對行政機關及公務員的監督相當嚴格,且層次較多,建立了議會監督、政府內部監督、司法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體系。議會監察專員監督作用的發揮有賴于與其他監督體系的協調合作和相互制約。議會監察專員監督同其他監督方式相結合,形成了以議會監察專員監督為主的完善的監督體系。
第四,先進的監督理念。瑞典議會監察專員監督模式注重預防侵犯公民合法權利事件的發生,注重被侵犯公民合法權利的恢復及救濟。因此,瑞典議會監察專員監督模式不同于檢察官及警察的職能,其職能不在于檢舉犯罪行為使之被定罪,而是更關注采取具體的改革措施,以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和權力運行秩序。
試述審判機關的審判監督。[2010年1月試題]
試述審判機關的審判監督。[2011年7月試題]
試述審判機關的審判監督。[2012年7月試題]
答:審判機關的審判監督是指人民法院通過行使審判權,在個案中對其他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否依法行使職權進行的監督以及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監督。審判監督的法律依據是《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
審判機關的監督主要包括刑事審判監督和行政審判監督。另外,還包括法院的內部監督,其中主要是審級監督制度。
審判監督的主要特征是:
第一,審判機關—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第三,除法院自身的監督外,法院主要通過刑事案件與行政訴訟案件的審理對行政機關進行監督。
試述政府財務審計。[2016年7月試題]
試述政府財務審計。[2019年7月試題]
答:政府財務審計是財務審計的一種,是指審計機關依法對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地方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會計資料及其所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以及合法合規性所進行的審計。
審計制度產生后,財務審計長時期居于主導地位,因而又被稱為“傳統審計飛“常規審計“。政府財務審計審查的是行政機關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會計制度和會計原則、是否按照經濟規律辦事等,目的是糾錯防弊,查錯補漏,維護財經法紀,保護資財安全,促進被審計單位加強財政、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政府財務審計的主要方式是書面審查。被審計單位依照審計機關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如實提供會計憑證、賬冊、報表及有關會計資料,由審計機關派人到被審計單位審計或者由被審計單位報送審計。
按照審計對象的不同,政府財務審計可以分為財政預算審計、財政決算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財政預算審計是指對財政預算編制、預算收入與支出的執行情況以及組織平衡所進行的審計;財政決算審計是指對年終財政收入決算、支出決算、財政結余以及預算外資金的審計;財務收支審計是指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所進行的審計。
試述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的監督內容與監督權限。[2017年1月試題]
答:監督內容:
第一,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情況。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是黨章規定的紀律檢查機關的首要任務,也是紀律檢查機關的最基本的和經常性的任務。
第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實施黨內監督的主要內容之一。
第三,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是黨章規定的紀律檢查機關的又一項主要任務,也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實施黨內監督的一項重要內容。
監督權限:
第一,協助同級黨的委員會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黨內監督工作的督促檢查。
第二,對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xx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第四,向同級黨委和上一級紀委報告黨內監督工作情況,提出建議,依照權限組織起草、制定關規定和制度,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
第五,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篇3】監督學選擇題 《監督學》多項選擇題題庫
21.試述檢察機關監督的主要內容。
答:檢察機關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1)法紀監督和經濟犯罪監督,主要是指對叛國案、分裂國家和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直接行使檢察權;對國家工作人員與職務有關的犯罪直接行使檢察權(包括侵犯公民權益、貪污賄賂和失職瀆職的案件)。(2)偵查監督。監督的主要內容是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偵查活動中各種法律手段是否完備,有無錯捕、漏捕情況,公安機關在立案、拘留、搜查、預審、羈押、勘驗、檢查、偵查實驗、扣押書證物證、鑒定、收集證據等活動中有無違法亂紀、刑訊逼供情況。(3)審判監督。審判監督范圍主要包括:法院對案件審判的法庭組成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遵守法定審理時限和送達時限;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是否得到保護;庭審過程中的決定是否合法;庭審過程中審判人員是否依法審判等;還包括監督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是否正確等。(4)刑罰執行監督。刑罰執行監督的內容有:監督死刑執行;監督公安和勞改機關在執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決過程中交付獄內執行的情況和在執行刑罰期間提出減刑、假釋等執行的變更情況;通過掌握本地區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宣告緩刑,以及假釋、監外執行罪犯的情況,檢察公安機關的具體交付執行和對犯罪分子的管束、監督措施是否落實:檢察了解監管改造情況,主要是落實勞改政策,執行收押、分管分押的制度和規定,檢查使用武器、械具、禁閉處罰及獄政管理是否文明等工作情況。
22請根據下列材料分析案例。
(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見,但必須涵蓋分析提示中的要點展開論述。)2008年8月22日,李某之母崔某到北京市某區醫院就診。2008年8月24日,崔某死亡。李某于2008年10月13日向北京市某區衛生局提交了“關于某區醫院對患者崔某治療中玩忽職守導致患者死亡的申訴”。該申訴從患者家屬的角度提出了某區醫院在對崔某護理、麻醉藥品使用、尸檢中存在的一些疑點,并要求針對這些疑點請有關專家進行調查。2008年10月21日,某區衛生局對李某的申訴作了答復,該答復在對李某提出的疑點進行整理的基礎上,對相關情況作了事實說明。該答復于同目送達李某。2008年10月27日,李某針對某區衛生局的答復又提出了自己的回復,表示不接受這一答復,要求某區衛生局重新對醫院進行調查,對醫院的醫療事故責任進行明確界定,并按照相關規定對醫院作出行政處罰。
2008年11月13日,某區衛生局明確告知李某應當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書面申請,并填寫格式化申請書,李某明確拒絕。2009年1月21日,李某向一審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某區衛生局行政不作為,要求某區衛生局履行法定職責。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在某區衛生局明確告知的情況下仍不提交書面申請,李某的申訴材料不能視為醫療事放爭議處理申請書,在此情況下,李某要求某區衛生局履行法定職責的理由不能成立。一審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六條第(-)項的規定,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李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市理認為,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某區衛生局不構成不履行法定職責,一審法院的判決正確,應予支持。但是,作為衛生行政執法部門,某區衛生局有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醫療活動予以監督的法定職責,某區衛生局應當對李某申訴材料中反映的問題作進一步調查,查清某區醫院在對崔某護理、使用麻醉藥品、尸檢中是否存在違反法律規范和診療護理規范的問題,如果存在問題,則要對醫院作出行政處理,并將調查結論或者處理結果告知李某,以全面、充分地履行法定職責。據此,二審法院判決如下:一審法院“駁回李某訴訟請求”的判決事實不清,依據不足,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三項、第五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撤銷一審判決;某區衛生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對李某2008年10月13日提交的申訴材料中所反映的問題進行重新調查并作出結論性意見;駁回李某的其他訴訟請求分析要點提示:(1)我國行政訴訟有哪些判決類型,本案中一、二審判決分別屬于哪種判決類型?答:(1)維持判決,即判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予以維持;(2)撤銷判決,即判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不合法,予以撤銷;(3)履行判決,即判決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法定職責;(4)變更判決,即判決被告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內容;(5)賠償判決,即責令被告對其侵犯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害的3行為給予賠償;(6)確認判決,即判決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有效或者違法無效;(7)駁回訴訟請求判決,即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本案一審判決是駁回訴訟請求判決,二審判決是撤銷判決。(2)本案主要涉及哪些監督方式,這些監督方式在本案中是如何體現的?答:審級監督是指以法院訴訟體系的審級制度為基礎,通過不同審級的案件審理實現對案件審判質量的監督。審級監督主要體現為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二審法院對一審法院的監督。二審法院對一審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進行第二次審理,可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銷原判,發回重審等處理方式。本案中,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事實不清,依據不足,撤銷了一審法院的判決,使一審法院判決中的問題得到了糾正。
【篇4】監督學選擇題 《監督學》多項選擇題題庫
當前國際反腐敗運動的特點是(全選)。A.反腐敗國際化范圍的擴大B.反腐敗國際化的組織由民間逐漸發展為官方C.反對腐敗的國際合作所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廣D.關于反腐敗國際合作方面文件的法律層次越來越高
當前影響行政監察職能發揮的問題主要是(ABD)。A.行政監察的組織機制和工作機制不健全B.行政監察立法難以適應行政監察工作的D.著力事后監督較多,著力事前與事中監督不夠
黨內監督的對象包括(全選)。A.黨的各級領導機關B.黨的領導干部C.黨員D.黨的領導機關之外的其他組織
黨內監督的主體主要包括(全選)。A.黨的各級委員會及其委員B.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及其委員C.黨員D.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
黨組織監督的特征是(全選)。A.層級性與系統性B.單向性與相互性C.強制性與有效性D.全面性與廣泛性
德國監督制度的特點是(ABC)。A.以健全的法制為保障,行政權力法定化B.以公眾全面參與為基礎,行政權力監督多元化C.以嚴格自律為基礎,公務員行為規范化
xx關于權力監督的思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ACD)。A.黨的監督C.群眾監督D.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的監督
對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執法監督包括以下方面(全選)。A.對審判機關行使職權情況進行監督B.對檢察機關行使職權情況進行監督C.對司法程序進行監督D.對具體案件進行監督
對于腐敗根源的探尋,目前比較流行的理論包括(ACD)。A.尋租理論C.成本一收益理論D.委托一代理理論
二審法院審理后,對上訴、抗訴案件,可以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ACD)。A.裁定駁回上訴、抗訴,維持原判C.依法直接改判D.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
法律規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為包括(全選)。A.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B.抽象政治行為C.內部行政行為D.終局行政行為
根據法律規定,有權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機關和人員是(ABCD)。A.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B.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及審判委員會C.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上級人民檢察院D.符合條件的當事人
公民監督的特征包括(全選)。A.廣泛性B.基礎性C.直接性D.多樣性
公民監督有利于(BCD)。B.促進社會主義民主C.全面構建反腐敗體系,有效防止權力腐敗D.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國際反腐敗運動的發展趨勢是(ACD)。A.越來越重視懲治與預防腐敗相結合C.越來越重視反腐敗中的社會公眾參與D.越來越重視加強反腐敗的國際協作
國際性的反腐敗合作活動主要有(ABCD)。A.聯合國框架下的國際性反腐敗行動B.國際組織聯合行動對付腐敗犯罪C.各國政府間的反貪污腐敗行動D.國際刑警組織的反腐敗行動
漢代繼承秦的御史制,進一步發展了監察法規。其中包括(AB
)等。A.監御史九條B.刺史六條
行政復議的程序包括(ACD)。A.行政復議申請C.行政復議審理D.行政復議決定
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全選)。A.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B.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C.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D.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行政行為具有如下特征(全選)。A.行政行為是執行法律的行為,任何行政行為均須有法律根據B.行政行為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性C.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時具有單方意志性,不必與行政相對方協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D.行政行為是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帶有強制性,行政相對方必須服從并配合行政行為
行政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主要有以下幾種(ABCD)。A.過錯責任原則B.危險責任原則C.違法責任原則D.合理責任原則
xx的權力監督思想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ABD)。A.注重加強教育,樹立正確的權力觀B.注重制度建設,加強對權力的監督D.注重發展民主,加強對權力的制約
紀律檢查機關實施黨內監督的主要內容是(BCD)。B.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情況C.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D.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
績效審計的要點是(BCD)。B.計劃和輸入的經濟性C.過程的效率性D.結果的效果性
監督的主要功能是(ABCD)。A.預防功能B.校正功能C.制約功能D.救濟功能
監督的主要特征是(全選)。A.監督主體的多樣性B.監督對象的特定性C.監督內容的廣泛性D.監督依據的法定性
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具有如下特征(全選)。A.檢察機關的監督具有國家性和權威性B.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具有專門性C.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具有規范性和合法性D.檢查機關的法律監督具有強制性
建立特約監督員制度的主要意義是(ABC)。A.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B.推動政府的廉潔高效C.有利于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xx(ABD)的監督思想是有機的統一體。A.以德制權B.以法制權D.以制度制權
廉政監察機制由(ABCD)等部分構成。A.前提B.核心C.基礎D.保障
民主黨派監督在方法上講究(BCD)。B.科學性C.代表性D.建設性
目前反腐敗國際合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ABD)。A.一些國家對反腐敗國際合作重要性的認識上仍有差距B.反腐敗國際司法、執法合作遠遠不能滿足反腐敗的現實需要D.“反全球化”對反腐敗國際合作的消極影響
人民代表大會對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執法監督包括以下方面(ABCD)。A.對審判機關行使職權情況進行監督B.對檢察機關行使職權情況進行監督C.對司法程序進行監督D.對具體案件進行監督
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范圍包括(ABC)。A.對行政機關進行的監督B.對司法機關的監督C.對本級人大常委會和下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人民政協的監督不同于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BCD)。B.沒有法律的約束力C.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靈活性D.能夠廣開言路、暢所欲言,吸納各方面意見
人民政協的監督不同于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之處在于(BCD)。B.沒有法律的約束力C.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靈活性D.能夠廣開言路、暢所欲言,吸納各方面意見
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全選)。A.政協組織的一項重要職能B.中國共產黨重要的外部監督C.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D.國家憲法賦予的神圣職責
人民政協監督中存在的問題包括(ABCD)。A.對人民政協監督的作用與意義認識不夠B.人民政協監督的約束力不強C.人民政協監督的制度還不夠完善D.人民政協監督的效果不夠明顯
瑞典議會監察專員的職責是(ABD)。A.監督和監察XX及地方的行政活動B.監督和監察XX及地方的司法活動D.保障法律、法令的實施
社會監督具有以下典型特征(全選)。A.自覺性B.民主性C.全面性D.間接性
社團監督的意義體現在以下方面(ABC)。A.社團監督是公權力機關外部監督的組成部分B.社團監督是公民監督的組織化,能更有效地維護公民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更強有力地制約公共權力的行使C.社團監督中的參與機制可以彌補公權力機關內部監督的局限
網絡輿論監督的局限性與問題主要是(ABD)。A.監督主體的局限B.虛假信息D.容易發展成為網絡輿論暴力
網絡輿論監督與傳統媒體輿論監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點(BCD)。B.廣泛性C.交互性D.一定的隱蔽性
為反腐敗,德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自我監督和自我約束的制度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全選)。A.“多眼睛”監督制度B.崗位輪流的制度C.嚴格限制兼職制度D.嚴格禮物收受方面的規定
為了保障監察工作的順利開展,瑞典法律賦予監察專員充分的(ACD)。A.調查權C.建議權D.起訴權
我國的監督體系包括以下方面(全選)。A.人大監督B.行政監督C.司法監督D.政黨監督
我國的權力監督主要包括(ACD)。A.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C.行政機關的監督D.司法機關的監督
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受理公民和組織的(BCD)是國家權力機關進行監督的重要方式之一。B.申訴C.控告D.檢舉
刑事立案監督的內容包括以下方面(ABD)。A.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偵查的案件B.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查的案件D.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應當立案偵查而不報請立案偵查的案件
刑事審判活動監督的范圍按審判程序分,包括(ABCD)的監督。A.一審B.二審C.再審D.死刑復核程序
以監督過程為標準,可將監督劃分為(ABD)。A.事前監督B.事中監督D.事后監督
輿論監督的功能包括(ABD)。A.導向功能B.監視功能D.戚懾功能
輿論監督的特征是(ABCD)。A.人民性B.公開性C.及時性D.權威性
元代的監察法規包括(ACD)等。A.《憲臺格例》C.《察司合察事理》D.《行臺體察等例》
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專門事項聽取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報告。這一監督方式的主要特點是(ABCD)。A.經常性B.廣泛性C.針對性D.及時性
監督學選擇題《監督學》多項選擇題題庫
1
、監督的主要功能是(
ABCD
)
A
、預防功能
B
、校正功能
C
、制約功能
D
、救濟功能
2
、以監督過程為標準,可將監督劃分為(
ABD
)
A
、事前監督
B
、事中監督
C
、事外監督
D
、事后監督
3
、監督的主要特征是(
ABCD
)
A.
監督主體的多樣性
B.
監督對象的特定性
C.
監督內容的廣泛性
D.
監督依據的法定性
4
、對于腐敗根源的探尋,目前比較流行的理論包括(
ACD
)
A.
尋租理論
B
競爭理論
C.
成本—收益理論
D.
委托—代理理論
5
.鄧小平關于權力監督的思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CD
)
A
.黨的監督
B.
人大監督
C
.群眾監督
D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的監督
6
、江澤民(
ABD
)的監督思想是有機的統一體。
A.
以德制權
B.
以法制權
C.
以權制權
D.
以制度制權
7
、胡錦濤的權力監督思想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ABD
)
A
.注重加強教育,樹立正確的權力觀
B
.注重制度建設,加強對權力的監督
C
.注重執政黨建設,加強對權力的監督
D
.注重發展民主,加強對權力的制約
8
.漢代繼承秦的御史制,進一步發展了監察法規。其中包括(
AB
)等。
A
.監御史九條
B
.刺史六條
C
.察吏六條
D
.《巡察條例》
9
.元代的監察法規包括(
ACD
)等。
A.
《憲臺格例》
B.
《監察御史失察法》
C.
《察司合察事理》
D.
《行臺體察等例》
10
.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范圍包括
(ABC)
A.
對行政機關進行的監督
B.
對司法機關的監督
C.
對本級人大常委會和下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D.
對本級及下級黨委的監督
11.
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專門
事項聽取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報告。這一監督方式的主要特點是(
ABCD
)
A.
經常性
B.
廣泛性
C.
針對性
D.
及時性
12.
對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執法監督包括以下方面(
ABCD
)
A.
對審判機關行使職權情況進行監督
B.
對檢察機關行使職權情況進行監督
C.
對司法程序進行監督
D.
對具體案件進行監督
13.
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受理公民和組織的
(
BCD
)
是國家權力機關進行監督的
重要方式之一。
A.
上訴
B.
申訴
C.
控告
D.
檢舉
14
.黨組織監督的特征是
(ABCD )
。
A.
層級性與系統性
B.
單向性與相互性
C.
強制性與有效性
D.
全面性與廣泛性
15.
黨內監督的主體主要包括(
ABCD
)。
A.
黨的各級委員會及其委員
B.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及其委員
C.
黨員
D.
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