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計劃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為下屬提供明確的工作目標和實現目標的最佳途徑,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方案的文章7篇 ,歡迎品鑒!

【篇1】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方案
為構建和諧教育,進一步體現教育的公平性,加快教育改革與發展步伐。為了充分關愛困難學生,真正解決各類困難學生生活和學習上的問題,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大對貧困生的幫扶力度,現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大以來的系列精神,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弱的優良傳統,以師生結對幫扶活動為載體,以強化師德師風建設為目的,不斷增強廣大教師的敬業精神和服務意識,密切師生關系,營造和諧的教育環境和氛圍,推動我校教育健康發展。
二、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教師
三、基本原則
1、全員參與。全校教師全員參與,幫扶在本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突出重點。對在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孤兒及單親家庭學生、學困生、德困生、留守兒童、特長生給予優先和重點幫扶。
3、因需幫扶。根據困難學生特點和健康成長需求給予指導和幫扶。長期堅持。在所幫扶對象完成本校學業后,進行重新結對幫扶,并逐步建立教師幫扶困難學生長效機制。
4、務實求效。學校校長任組長,直接負責本校的結對幫扶工作。加強監督,狠抓落實,確保結對幫扶行動有序有效開展,確保幫扶對象健康快樂成長,不完成本校學業不脫鉤。
四、主要方法及措施
1、幫生活困難。對殘疾兒童、孤兒、單親家庭學生,留守兒童給予物質和經濟上的幫扶、解決生活困難,提高生活質量。
2、幫學習提高。幫扶學困生優化學習方法,解決學習困難,提高學習質量,養成良好學學習慣。
3、幫品德養成。對德困生進行品德、心理、行為等方面的調試、疏導,幫助他們養成良好行為習慣,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健康成長,成人成才。
4、幫技能培養。對有技能特長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結合學生的興趣愛好,開展針對性的指導和訓練,激發潛能,培養個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5、幫家庭教育。優化家長教育理念,指導家長進行科學的家庭教育,與學校共建良好環境,共促學生健康成長。
五、幫扶方式
1、校級領導幫扶3名本校貧困學生,一般中層干部幫扶4名本校貧困學生
2、班主任每人幫扶3-5名本校貧困學生,科任教師每人幫扶2名本校貧困學生。
六、工作要求
1、科學統籌安排。學校要把開展這項行動同做好學校日常工作結合起來,同師德師風建設和開展學雷鋒活動結合起來,做到共同推進、有效開展。
2、嚴明工作紀律。幫扶要尊重學生及其家長意愿。教師不得以幫扶為由,收受學生及其家長的禮品和饋贈,增加家長負擔。
3、加強宣傳指導。借助班會、黑板報、宣傳欄、校園廣播等形式,大力宣傳幫扶工作進展和成效。對涌現出的先進典型,要及時發現、認真總結,大力宣傳推廣,營造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
4、強化監督考核。在平時的監督檢查中,要把幫扶活動作為重要內容之一,與教育工作同步督促進行。
【篇2】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方案
為深化“五星育人、三名爭創”工作,弘揚中華民族團結友愛、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進一步加強我鎮小學師德建設工作,在傾心幫扶學生中不斷增進師生聯系與家長溝通,更好地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切實幫助解決貧困學生在思想、學習、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困難,讓更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感受到來自社會、組織的關愛。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黨員結對幫扶貧困學生的活動。
一、指導思想
堅持立德樹人、以生為本,圍繞學生、關愛學生、服務學生,時刻關注貧困學生的思想動態,積極采取行之有效的全方位的幫扶手段,在經濟上扶持、在生活上照顧、在學習上幫助、在心理上疏導,切實解決貧困學生的實際問題,堅持教書和育人相統一,堅持言傳和身教相統一,確保和努力讓每一位貧困學生健康成長。
二、幫扶人員:
全體教職工黨員、干部。
三、幫扶對象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突發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四、幫扶內容
全面了解幫扶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切實有效地開展幫扶工作,幫扶內容包括思想上解惑、心理上疏導、生活上資助、學習上幫助等,進一步培養貧困學生良好的品德與學習習慣,幫助貧困學生形成積極向上的人生觀、價值觀,最終實現成長成才。
1、思想上解惑:鑒于貧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長年患病,無經濟來源;有的是單親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兒。他們缺少完整家庭的關愛,因而要從情感上貼近他們,學習上關心他們,生活上幫助他們,經常與他們交流,掌握他們的思想狀況,有的放矢地化解他們心中的困惑,給予他們精神上的動力,使他們保持積極向上的健康心理。
2、生活上資助:貧困生平時的生活費用都很低,因而要適當的資助,幫助他們渡過難關,使他們安心地投入學習。
3、學習上幫助提高:一部分貧困生由于客觀條件的影響,往往成績不如人意。而貧困生要在真正改變現狀,提高成績,為未來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須培養他們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學習態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這樣才能在未來社會立足,有所建樹,為社會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因此扶助方要從學習上去幫助,幫助他們學好功課,幫助他們掌握學習方法,使他們學會學習。
五、幫扶計劃
1、各黨小組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扶活動的相關檔案,以便到時統一備查。
2、定期對幫扶工作情況進行回顧、總結,并以此作為黨員干部年度考核、年度評議及“先鋒黨員”評定的重要依據。
【篇3】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方案
為構建和諧教育,進一步體現教育的公平性,加快教育改革與發展步伐。為了充分關愛困難學生,真正解決各類困難學生生活和學習上的問題,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大對貧困生的幫扶力度,現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大以來的系列精神,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弱的優良傳統,以師生結對幫扶活動為載體,以強化師德師風建設為目的,不斷增強廣大教師的敬業精神和服務意識,密切師生關系,營造和諧的教育環境和氛圍,推動我校教育健康發展。
二、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教師
三、基本原則
1、全員參與。全校教師全員參與,幫扶在本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突出重點。對在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孤兒及單親家庭學生、學困生、德困生、留守兒童、特長生給予優先和重點幫扶。
3、因需幫扶。根據困難學生特點和健康成長需求給予指導和幫扶。長期堅持。在所幫扶對象完成本校學業后,進行重新結對幫扶,并逐步建立教師幫扶困難學生長效機制。
4、務實求效。學校校長任組長,直接負責本校的結對幫扶工作。加強監督,狠抓落實,確保結對幫扶行動有序有效開展,確保幫扶對象健康快樂成長,不完成本校學業不脫鉤。
四、主要方法及措施
1、幫生活困難。對殘疾兒童、孤兒、單親家庭學生,留守兒童給予物質和經濟上的幫扶、解決生活困難,提高生活質量。
2、幫學習提高。幫扶學困生優化學習方法,解決學習困難,提高學習質量,養成良好學學習慣。
3、幫品德養成。對德困生進行品德、心理、行為等方面的調試、疏導,幫助他們養成良好行為習慣,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健康成長,成人成才。
4、幫技能培養。對有技能特長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結合學生的興趣愛好,開展針對性的指導和訓練,激發潛能,培養個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5、幫家庭教育。優化家長教育理念,指導家長進行科學的家庭教育,與學校共建良好環境,共促學生健康成長。
五、幫扶方式
1、校級領導幫扶3名本校貧困學生,一般中層干部幫扶4名本校貧困學生
2、班主任每人幫扶3-5名本校貧困學生,科任教師每人幫扶2名本校貧困學生。
【篇4】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方案
一、活動引言
經濟困難生在學生群體中所占的比例大致為10%至20%左右,他們的成才成長是家庭、學校、社會十分關注和重視的一個問題。為提高我校貧困生自強自立品質,增強社會責任感。為更深入細致地做好高校經濟困難生工作,充分發揮經濟困難生自身的積極性。為此我校舉辦交流會,讓他們能夠在學習生活中安心、正常地學習與生活。
二、活動目的:
1、加強經濟困難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加強經濟困難生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三觀教育”,增強責任感,促使經濟困難生樹立自信、自立、自強的思想,鼓勵經濟困難生制定學習目標,規劃職業生涯。
2、樹立榜樣,擷取典型事例,加強對困難學生的教育和引導,激勵困難學生的成功的信心和勇氣,培養家庭、社會責任感,形成自強不息、不被經濟困難壓跨的精神;相互交流,促進困難學生提高自我認識的水平,尋找和發展自身優勢,通過部分優秀的困難學生的典型示范,激發其余同學的學習動力和成才的自覺意識;及時排解心里的郁悶和困惑,使有心理問題的經濟困難學生在適應與融合大學群體方面產生積極的成效。
三、活動內容:
1、活動方式:以談話節目“實話實說”的形式開展活動。旨在解決經濟困難生在學習與生活上的問題,活動期間強調觀眾互動,氣氛活潑不壓抑。突出“交流、互動”,更加貼進同學的生活,同學的情感。計劃分·批次進行交流。初中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嚴鳳琴老師負責,四五六年級由王芊芊老師負責,低年級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胡艷茹老師負責。
2、活動主題:“積極向上,快樂成長”。
4、活動對象:級全體經濟困難生;
5、活動時間: 12月9日
6、活動地點:初中部98班教室,中年級組六2班教室,低年級組三年級教室。
四、活動前期準備:
1、邀請優秀經濟困難生代表,由我部確定其代表名單;
2、做好幻燈片展示,現場主持播放;
3、提前告知記者團活動時間地點請他們到現場拍照;
4、邀請學校領導到會講話;
5、通知各班經濟困難生會議時間地點;
五、活動主要流程安排策劃:
學生進場:參加學生都就位后,要求他們每個人寫下個人的近期目標、希望和理想等等,將這些投入到心愿箱子里。
(一)、開場:
主持人介紹到場嘉賓,主持人說些開場白,并播放相對應幻燈片;
(二)、簡單介紹:
由系領導介紹我系對經濟困難生的獎、貸、補、助等政策;
(三)、交流互動
1、生活上的困難
2、學習上的困難
3、心理上的困難
【篇5】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方案
為切實保障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權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進一步做好資助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幫扶對象。家庭貧困生指學生中的下列情況:
1、革命烈士子女
2、孤兒
3、殘疾人(父母均殘疾或其中一人殘疾且家庭無經濟來源)子女或學生本人為殘疾;
4、父母一方去世且家庭無經濟來源的學生;
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證的學生及由于家庭成員常年有病,或因其他災害造成家庭生活水平明顯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學生。
6、家庭無經濟來源:農村,指父母沒有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服務業,只有口糧收入;城鎮,指父母下崗、勞動能力較差。
二、幫扶程序
家庭貧困學生助學金的審批、發放由縣幫扶貧困中小學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縣教育局具體操作,學校負責本單位家庭貧困學生的調查、申報及助學金發放工作。資金必須堅持“扶持貧困、公正客觀、保證效益”的原則。
(一)審批程序
1、每學期開學初,學校召開學生大會、學生家長(監護人)會,把幫扶家庭貧困生的對象、標準、程序等向家長(監護人)及社會公開。
2、由學生或學生的監護人自愿向所在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并將能證明申請理由的有效證件交申請學校。需提供的主要證件為;革命烈士子女,需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孤兒,需村民委員會(戶口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殘疾人子女,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父母一方去世且家庭無經濟來源的學生,需村民委員會(戶口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證的學生及由于家庭成員常年有病,或因其他災害造成家庭生活水平明顯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學生,城鎮戶口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和居委會出具的家庭貧困情況證明書。農村戶口的需提供村民委員會(戶口所在單位)出具的家庭貧困情況證明書。
3、由班主任在調查了解的基礎上,填寫《幫扶貧困中小學生助學金申請表》中的相應欄目。
4、由學校依據學生或學生家長的申請和班主任意見,深入到學生家長(監護人)所在單位(村),學生家庭進行調查了解。由學生家長(監護人)所在單位(村)在《幫扶貧困中小學生助學金申請表》的相關欄目中填寫意見。學校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填寫意見并報新源縣幫扶貧困中小學生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發放程序
助學金劃撥到學校5日內,各學校給被幫扶學生家長(監護人)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書,告知學生家長(監護人)助學金發放金額、時間及相關事項。
三、助學金的使用、管理與監督
家庭貧困學生助學金主要用于補助家庭貧困學生的生活費及其他學生用品費。資金嚴格按照“專戶儲存、專人管理、單獨設帳、專項核算、專款專用”的原則,做到領導認識到位,管理措施得力,財務制度健全,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班主任要做好家庭貧困學生助學金使用的指導工作,學生的每筆支出必須有班主任簽名。
每學年結束,學校將助學金余額發放給學生本人,學生領取助學金時,要登記簽名。學校必須無條件接受審計、監察、財政、教育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在專項資金實施過程中,對出現的違反財經紀律、虛報冒領、挪用或變更資金用途情況,視其情節,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每學期結束后,學校要將學生助學金使用情況明細賬書面通知學生家長,上報縣教育局,接受社會監督。
【篇6】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經費管理辦法(暫行)》等有關政策性文件,根據通州灣示范區《關于做好2018年秋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通州灣示范區中小學、幼兒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及《關于做好學生資助工作的暫行規定》等文件,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通過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活動,進一步健全完善學生資助管理體系,確保每一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得到資助,順利完成學業。
二、資助范圍和對象
資助對象為本校在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共分三類: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家庭經濟比較困難學生和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且學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學費用的,可認定為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
1.父母一方下崗(失業)且未能再就業的;
2.父母離異導致家庭經濟收入明顯下降的;
3.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的;
4.其它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且學生及其家庭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學費用的,可認定為家庭經濟比較困難學生。
1.父母雙方下崗(失業)且未能再就業的;
2.家庭成員中有殘疾或疾病且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
3.因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重大突發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財產損失較重的;
4.其它情況導致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學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學費用的,可認定為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
1.城鄉低保家庭成員;
2.建檔立卡家庭成員;
3.持《特困職工證》人員子女;
4.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學生;
5.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子女;
6.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子女;
7.低收入(低保邊緣、低保臨界)家庭成員;
8.孤兒;
9.特困供養人員;
10.父母不能履行撫養義務的兒童。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學生(或監護人)本人不提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或不按規定、不按時間要求提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的;
2.學生(或監護人)提供相關資料不真實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要求的情形。
三、資助對象的認定方式
(一)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子女,憑烈士證等證明認定;
(二)殘疾學生憑殘疾證認定;
(三)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或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憑民政部門發放的《三無供養證》、《五保供養證》認定;
(四)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城鄉低保對象,戶籍為本區的由社管局直接下發名單,戶籍非本區的,由戶籍所在地發放的《幫扶手冊》或政府相關部門證明認定;
(五)工會部門認定的特困職工的子女,憑工會發放的特困職工領助證認定;
(六)單親且家長收入較低家庭的學生,憑村(居)委會等證明認定;
(七)因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特殊困難的學生,憑村(居)委會等證明認定;
(八)外來務工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憑暫住地村(居)委會等證明認定;
(九)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憑有關材料認定。
四、資助方式及標準
學校建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年級認定評議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認真、負責地共同完成認定工作。
普通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標準每學年1000元/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生活補助標準每學年1500元/生。資助覆蓋面為在校生8%。生活補助主要用于改善學生伙食營養。資助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按學期發放,有效期為一年。受助學生提供家長的工行儲蓄卡,學校直接足額將資助金發放至學生家長的工行儲蓄卡內,一律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政府資助金。
五、資助程序
每年在秋季學期對各類資助對象進行資格認定,具體如下:
(一)學校公開資助信息。向每位學生(或監護人)發放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簡介(附件2)、《通州灣示范區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表1,以下簡稱《調查表》)、《通州灣示范區中小學、幼兒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表2,以下簡稱《申請表》),每位學生需填寫附件2的回執和《調查表》。學校通過公眾號,班主任通過班級家長群告知宣傳相關學生資助政策。
(二)學生本人書面申請。需申請資助的學生,填寫《申請表》,特殊困難學生自愿放棄的,學生家長必須填寫自愿放棄補助的申請表。
(三)初審。年級認定評議小組負責收齊《資助政策簡介》的回執和《通州灣示范區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對申請資助的學生進行家訪并收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認真進行評議,初步確定資助對象并在申請表上簽字認可。工作中,要尊重和保護學生尊嚴,禁止讓學生(或監護人)當眾訴苦、互相比困。
(四)復審。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審核年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通過家訪、函調、電話調查等方式進行審查,集體研究確定資助對象,報校長室審核批準。如有異議,應在征得年級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
(五)公示。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在學校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如有質疑和投訴,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接到相關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向區教育督導組提請復議。區教育督導組在接到復議提請的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做出調整。
(六)審定。公示結束后,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將無異議的受助學生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教育督導組審定,審核通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相關個人信息將輸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江蘇省資助業務管理系統貧困生信息庫”,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
【篇7】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方案
1、科學統籌安排。學校要把開展這項行動同做好學校日常工作結合起來,同師德師風建設和開展學雷鋒活動結合起來,做到共同推進、有效開展。
2、嚴明工作紀律。幫扶要尊重學生及其家長意愿。教師不得以幫扶為由,收受學生及其家長的禮品和饋贈,增加家長負擔。
3、加強宣傳指導。借助班會、黑板報、宣傳欄、校園廣播等形式,大力宣傳幫扶工作進展和成效。對涌現出的先進典型,要及時發現、認真總結,大力宣傳推廣,營造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
4、強化監督考核。在平時的監督檢查中,要把幫扶活動作為重要內容之一,與教育工作同步督促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