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實施方案為了認真執行。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0年“掃黃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文章9篇 ,歡迎品鑒!

【篇1】2020年“掃黃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農業農村部關于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根據《甘肅省撂荒地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永登縣實際,出臺撂荒地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本次撂荒地整治重點主要是土地二輪承包以來長期撂荒的各類農田,以及在確權承包地、永久基本農田、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高標準農田上種植果樹、挖塘養魚、圍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層破壞等耕地"非糧化""非農化"的行為。
到2021年12月底全縣200個行政村拋荒撂荒耕地現象基本消失,違規承包使用集體土地亂象得到有效整治,農村耕地承包管理機制和耕地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斷得到強化,農村土地流轉依法有序向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斷提高,全縣糧食種植面積穩步增加,糧食總產任務得到根本保障。
集中整治從4月11日至5月31日。各鄉鎮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搶抓農業生產的寶貴時機,依法依規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動起來,認真落實耕種責任,確保耕種到位。對既不落實耕種責任又不流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造成撂荒的,由村集體依法收回。鄉鎮一把手要親自掛帥,制定春播復耕復墾計劃,糧食生產功能區要引導種植目標作物。高標準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要重點保障小麥、玉米、馬鈴薯等重要糧食作物面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籽、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
縣政府成立督查組對撂荒地整治情況不定期進行中期督查,指導鄉鎮及時做好整改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對工作滯后、存在較大問題的鄉鎮進行約談。
本次撂荒地整治重點工作主要有:全面摸清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數;改善撂荒地耕種條件;大力發展社會化服務;強化土地流轉管理;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有序推進撂荒地利用;加強土地利用法律法規貫徹落實。
【篇2】2020年“掃黃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耕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也是穩定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基本保障。習近平總書記一再強調,中國人要把飯碗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我縣農村大量勞動力外出務工,各鎮村不同程度出現耕地撂荒現象,給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共建小康社會帶來了嚴峻挑戰。為切實解決果園、農田等農村耕地撂荒問題,加快產業振興步伐,現結合禮泉實際,決定在全縣開展農村撂荒土地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縣2020年脫貧攻堅暨農業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深化農業農村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抓手,以集體承包土地、農村撂荒果園、撂荒農田等耕地亂象問題為重點,在全縣開展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建立規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經營和生產秩序,推進土地向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及種養大戶集中,不斷夯實禮泉糧油基礎,為推進全縣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整治。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對全縣213個村存在的耕地亂象問題,依法有序進行集中整治,確保村集體經濟、農村耕地、農民利益得到依法保護。
堅持穩步推進。強化措施,主動作為,穩步推進,在試點示范的基礎上,全面推進農村集體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行業亂象專項整治工作。
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體土地違規使用、耕地撂荒等問題亂象形成原因,有針對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復耕種、集體土地合法流轉、農村承包地依法經營計劃措施,分類指導,逐地塊解決。
堅持民意決策。在村黨支部領導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尊重群眾意愿,保護村集體權益,積極有效開展專項整治。
堅持優先發展。對整治的撂荒農田和依法收回的集體耕地,堅持優先發展糧油種植,優先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優先發展貧困戶產業助力脫貧攻堅。
三、整治重點及目標
整治重點:土地二輪承包以來,長期撂荒果園、撂荒農田,違規承包集體土地,集體土地不付承包費,或承包費太低,沒有經村兩委會會議研究通過并公示的集體土地等。
實現目標:到2020年10月底,全縣213個村拋荒撂荒耕地現象基本消失,違規承包集體土地亂象得到有效整治,農村耕地承包管理機制和耕地承包責任制度不斷完善健全,農村土地流轉依法有序向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斷提高,全縣糧食種植面積穩步增加,糧食年下達總產任務得到根本保障。
四、整治步驟
1、宣傳動員(4月15日-4月20日)。各鎮(辦)要結合實際,及時成立工作機構,制定方案,細化措施,夯實責任,全面進行動員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時報送縣農業農村局。召開動員會時,要邀請包鎮辦領導及縣整治工作督查組參加。要積極運用大喇叭、手機微信群、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方法,大力宣傳《全縣開展農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農村土地承包法》,為整治工作營造濃厚氛圍。同時要動員農民群眾自覺保護好承包地,切實經營好果園、農田,確保農村耕地可持續利用。
2、調查摸底(4月21日-5月10日)。各鎮(辦)要及時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組,召開村兩委會、村民代表會,向黨員干部群眾傳達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間地頭,對在整治范圍內的土地進行逐組逐地塊登記造冊,摸清不同類型土地亂象底數,并進行評議認定撂荒年限,建立整治土地工作臺賬。
3、集中整治(5月11日-9月底)。各鎮(辦)根據摸底工作臺賬,結合整治耕地區域、交通實際情況,以整治撂荒果園、拋荒農田、違規違約承包集體土地的亂象為重點,召開村兩委會、村民代表會,進行集中整治,主要任務是:(1)通報摸底情況;(2)研究確定整治方案,并進行公示;(3)逐戶逐地塊進行集中整治,對經協調磋商無果的進行依法起訴;(4)對收回的村集體土地、農村承包地進行研究,形成決議,按程序進行處置。(5)要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未成立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以村兩委會為單位),全面進行復耕復種。
為確保專項整治順利推進,各鎮(辦)可選擇1-2個村先進行試點,總結做法經驗,精準整治辦法,再整體推進。
4、自查總結(10月1-10月15日)。各鎮(辦)對標整治目標任務,認真開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頭看”,對本轄區內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分析,逐村進行查漏補缺,完善臺賬資料,確保撂荒耕地全部復耕、集體土地違法亂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時,對整治工作中好經驗和好做法進行總結,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報縣農業農村局。
5、考核驗收(10月16-10月底)。整治結束后,縣上將成立專門的考核驗收組,從整治成效、工作臺賬和建立健全農村耕地管理工作機制、制度等多方面對各鎮進行綜合考核驗收,形成專項工作匯報,報送縣整治工作專班。縣整治工作專班對整治效果突出的,將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進行獎勵,對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徹底,整治土地沒有復耕到位的,將倒查責任,嚴肅追責。
五、整治措施
1、規范集體土地流轉程序。要結合各村實際,靈活把握政策,分類進行施治。(1)對流轉集體土地沒有書面合同(或沒有承包費繳費憑證),且經調查沒有召開村兩委會研究、村民代表或村民大會通過公示的,村集體要依法收回,重新進行處置,鼓勵和提倡由村集體經濟組織領辦發展農業生產;(2)對流轉集體土地程序規范,但承包期限超過二輪承包期(2028年底),承包時經村兩委會或者村民代表會(村民大會)研究通過并經過公示的,原則上維持原合同不變,但是經調查沒有經過公示的,一律視為違規合同,要修改合同期限至二輪承包期內(2028年底),到期后,再依法進行流轉;(3)對流轉集體土地合同規范的,但在流轉期內沒有明確要求土地流轉費增長調節或定期公示的,可以通過協商予以解決;(4)對承包集體土地不付承包費、惡意壓低承包費或搶占集體土地的,拋荒撂荒又不積極協商解決的,違法違規出租、轉讓集體耕地等亂象問題,要納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整治的范圍,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收回集體土地,用于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
2、嚴格土地承包經營。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確認農戶土地承包權、經營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凡是撂荒的承包地,一律停發糧食綜合補貼,直到復耕為止。土地撂荒年限的認定必須經過社會調查、村民代表會評議、村兩委會審定三個步驟,對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農戶立即復耕;對撂荒兩年以上的,且農戶不愿意復耕的,村集體要依法收回土地經營權,村集體召開兩委會、村民代表會(村民大會),依法收回土地經營權;經村兩委會研究決議后,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收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優先種植玉米、紅薯等糧食作物,直到原承包農戶自愿耕種。
3、引導農戶推進土地規模化經營。建立“縣級牽頭、鎮辦負責、村級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按照“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積極引導棄農經商、長期外出務工或家中缺少勞動力等無力耕種但又不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在不改變撂荒耕地農業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轉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大力扶持現代農業園區、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健全完善“主導產業+特色種植”的多元化產業發展體系,全面提升農業經濟效益;鼓勵專業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進行代耕代種,提高土地利用率,發展農業產業。
4、加強整治政策支持激勵。縣農業農村局將以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對整治連片耕地50畝以上的進行支持;對積極參與整治耕地拋荒的種植大戶和新型經營主體予以項目扶持,在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上優先傾斜;各鎮(辦)制定出臺有效的扶持措施,為農民種糧提供機耕機收、統防統治等服務,減少耕地拋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農村撂荒土地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公安、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及各鎮(辦)鎮長(主任)為成員,對全縣農村撂荒農田、撂荒果園等不規范承包行為亂象進行全面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5個督查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同志兼任,督查組組長分別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考核辦、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供銷社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機制,嚴格督查各鎮村土地撂荒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通過召開推進會、專項督查等形式,依法穩妥推進整治工作;同時,按照疫情防控科級領導下沉包村的工作機制,實行一名科級領導帶隊,全程深入村組包抓指導各村依法有序開展撂荒土地亂象整治,確保各階段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責任落實。各鎮(辦)黨政主要負責人是農村撂荒土地專項整治的第一責任人,下沉包抓科級領導為包抓責任人,村黨支部書記承擔直接責任,要切實將撂荒土地專項整治作為發展農村經濟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嚴格落實責任主體,按照階段任務要求,責任到人,任務到人,確保整治工作每個階段取得實效。各督查組要定期加強對各鎮(辦)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導各鎮(辦)依法有序開展整治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予以指出或者幫助解決,解決不了的,要第一時間專題向縣整治工作專班匯報,確保整治工作不走彎路。縣紀委、縣檢察院、縣法院、縣公安局要對整治中出現的阻撓、干擾整治工作的違紀違法行為,從快從嚴予以打擊,對撂荒土地和土地亂象違規違法的案件要依法查處,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3、建立長效機制。各鎮(辦)在整治過程中要積極探索,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辦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長效管理機制,不斷鞏固整治成果,實現土地經營權依法有序流轉,防止撂荒耕地問題反彈。
【篇3】2020年“掃黃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各科室: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xxx 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寧衛發〔2020〕236號)、《xxx 市消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xx市衛生健康局關于印發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自治區、銀川市、靈武市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要求,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量化分級管理,從嚴整治安全生產領域突出問題,建強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按“一年普治、兩年攻堅、三年提升”工作思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實推進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市安全生產做出積極貢獻。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徐江為聯絡員,具體負責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
三、工作內容
1、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
集中開展學習,組織全院負責人以上人員進行專題學習,加深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理解,各科室結合自身實際,組織本科室人員進行學習,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增強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2、開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動
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常態化開展消防隱患大排查大治理。一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問題,安全生產工作小組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突出住院部、門診部、ICU病房、消防控制室、配電室、氧站等重點部位,對消防設施、電氣線路、管道設施等進行重點檢查,建立消防安全隱患信息臺賬,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形成報告、登記、整改銷號等一系列閉環管理。二是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推動我院嚴格貫徹執行《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衛生行業標準》(WS308-2019),建立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等工作機制,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措施。持續落實《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2020版)》,深入推進《醫療和疾控機構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指南》的應用。三是加強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加大消防投入,夯實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四是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組織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單位員工分批次、分類別開展消防培訓,每年度保障全院職工受訓率達到100%。(責任科室:后勤保障科各臨床科室)
3、危險化學品、毒麻精藥品和危險廢物安全整治
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持續提升風險管控能力和安全水平。一是建立危險化學品、毒麻精藥品的安全管理機制,健全危險化學品、毒麻精藥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完善崗位安全責任制,落實管理崗位職責,確立專(兼)職管理人員,建立相關管理臺賬。二是摸清全院危險化學品底數,優化危險化學“一張圖一張表”,及時更新維護庫存數據,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院危險化學品數量的摸底工作,并區分標注危險化學品風險等級。三是加強危險化學品、毒麻精藥品全過程監督,加強對危險化學品、毒麻精藥品的購買、儲存、使用、運輸、操作、廢棄處置等全環節的加強管理監督,確保安全標簽清晰、分類存放、防護規范、設施配套,劇毒危險化學品的保存場所獨立完好,并落實“五雙”管理制度要求。四是把好危險廢物管理關鍵環節,規范危險廢物的處置,加強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處置等過程的監督,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組織開展污水處理過程中安全風險排查。五是落實生物安全管理,明確相關部門及微生物實驗室人員職責,落實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完善公共衛生事件下的實驗室安全操作流程,嚴格落實日常安全防護制度,組織生物安全管理相關人員開展安全培訓。(責任科室:藥劑科、病理科、檢驗科、院感科、后勤保障科、各
臨床科室)
4、特種設備及后勤保障安全專項整治
嚴格落實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一是健全特種設備(電梯、壓力容器、中心供氧等)安全管理機構,制定管理制度和作業人員崗位職責,確保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二是建立完善特種設備管理檔案,建立特種設備和作業人員登記臺賬及安全技術檔案,按規定辦理使用登記,做到一機一檔,并及時開展風險辨識和管控。三是強化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依托專業機構加強維保,定期檢驗并確保在檢驗有效期內,完善不同類型特種設備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堅持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處置演練。四是加強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電暖運行管理制度,應急流程及操作規范,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及人員組織架構,確定專職管理人員。各工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按規定定期進行證件年檢和培訓,高低壓配電設施定期檢查維保,并適時組織突發事件處置演練。五是保障生活用水安全,完善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應急預案和防范措施,嚴格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等標準,對二次供水系統設施要定期檢測消毒。(責任科室:設備器械科、后勤保障科、各臨床科室)
5、醫療安全專項整治
認真落實十八項核心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范,加強行風建設,避免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醫教科、護理部要對各科室的診療科目、從業人員資格進行梳理,杜絕超范圍執業、無證上崗等現象的發生。醫教科要加強對醫務人員“三基”、“三嚴”培訓,全面提升醫療服務技能水平,加強對醫療服務中重點環節、重點科室、重點人員、重點時段的質量安全控制,第一時間救治危重患者,精心維護患者的生命健康,努力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責任科室:醫教科、護理部、各臨床科室)。
三、時間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制定《靈武市人民醫院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召開負責人以上安全生產會議,動員部署全院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科室遵照方案落實實施,全面啟動三年行動。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12月),各安全生產工作小組成員對重點部位的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點加強對水、電、氣、特種設備、危化品等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制定時間表,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堅(2021年全年),對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動態更新,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掛牌督辦機制,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0年全年),對我院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行總結評估,各責任科室分別于2020年、2021年、2022年6月30日前將本科室全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年度總結報后勤保障科,后勤保障科匯總后報衛健局執法監督室。
【篇4】2020年“掃黃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加強紅溪溝物流有限公司管轄內道路運輸、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根據《某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專項整治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道路運輸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重點工作和長效機制,全面加強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調源頭治理、精準治理,進一步補齊各環節安全管理短板,進一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堅決杜絕道路交通和車輛傷害事故,確保道路運輸安全局面持續穩定。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健全道路運輸及其他領域安全責任體系。
1. 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道路運輸、裝卸場所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管理有關法律和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嚴格落實交通運輸車輛安全技術維護、駕駛人員等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和動態監控等關鍵制度。
2. 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厘清與系統外相關單位和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邊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產權責清單,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嚴防失控漏管。
(二)強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
1. 深化重大風險防范化解。
進一步健全重大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轄區域的安全風險,建立重大風險信息清單,確保底數摸排到位,責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2. 深化重大隱患排查治理。
嚴格按照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求,嚴格實施重大隱患掛牌督辦、整改銷號,開展重大隱患清零行動,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治理的長效機制。
3. 深入開展典型事故教訓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領域近年來發生的典型生產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實有效整改措施,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及時組織開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實施情況評估,切實發揮事故教訓汲取對強化道路運輸及其他領域安全生產的“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作用。
(三)開展其他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1. 轄區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廠區內各類車輛(公務車、灑水車,及煤、灰、渣、酸、堿、油、備件等物料運輸車輛)管理的責任部門、管理責任人和管理標準,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及考核。加強大型活動、作業用車管理,制訂并落實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強駕駛員管理。禁止有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3 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或者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員從事駕駛機動車輛工作。駕駛人員要培訓上崗,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實行內部準駕制度,無企業內部準駕證不得駕駛任何車輛。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嚴禁違章駕駛,特別是對企業物料運輸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風險告知。
三是加強車輛管理。屬于交通或管理部門廠內機動車輛應由政府主管部門核發號牌和行駛證,號牌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必須按車輛管理機關規定的期限接受檢驗,確保技術狀況符合國家規定,安全裝置完善可靠。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準行駛。
各種車輛的在行駛前、行駛中、行駛后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危及交通安全問題,應及時處理,嚴禁帶病行駛。車輛應停在指定地點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礙交通的地方,不應逆向停車,坡路上停車必須采取防溜車措施。駕駛員離開車時,應拉緊手剎、切斷電路、鎖好車門。廠內使用的機動車輛,并定期檢查記錄內容。未納入政府管理部門的其它車輛,由公司自行檢查檢驗,發放內部牌照。四是加強廠區(含風電場內部管轄)道路管理。
在廠區前、廠區內應設置醒目的車輛行駛路線圖和道路交通標線,引導物料運輸車輛有序進出廠區,在廠區內應按照規定的線路單向通行。在物料運輸道路沿線應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過設置隔離欄桿、水泥隔離墩等方式將車輛與行人進行物理硬隔離,不具備條件的路段,在路面上應采用道路交通標線劃分車輛與行人通道,實現人車分離,車輛與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運輸道路沿線人員行走與車輛行駛路線交叉的地方,應在路面上設置斑馬線,供人員通行。
五是加強作業安全管理。大件運輸、大件轉場應嚴格履行有關規程的規定程序,應制定搬運方案和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定有經驗的專人負責,事前應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廠內機動車輛裝載不得超過銘牌核定荷重。叉車、翻斗車、起重機,除駕駛員、副駕駛員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駛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機在啟動車輛前,應鳴笛,并觀察確認車輛四周及行車軌跡內無人。廠內車輛接卸作業嚴格執行“人車分離”管理制度,杜絕交叉作業。夜間在煤場接卸區域工作人員,必須穿帶有反光警示條的工作服。車輛裝載作業時,應在確認車廂(罐)內無人后方可進行裝載作業。自動傾卸車在車廂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礙物及人員,禁止邊走邊起、邊走邊落,禁止在車廂沒有復位情況下行駛。自卸車輛出現卸料不暢時,要立即終止作業,在車廂下落至平穩后,接卸人員指導車輛盡快駛離卸料區域。非自卸車輛需借助鏟車進行卸車作業,非自卸車輛司機用鐵鏈或繩子將打開的車廂門栓牢離開后,鏟車方可進行卸料操作,同時車廂的另一側不得站人。鏟車運輸時,鏟架應放低行駛,工作完畢鏟架應收起綁好。
三、時間安排
從2020 年5 月至2022 年12 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 年5 至6 月) 。按照統一工作要求,進行全面部署安排,廣泛宣傳發動。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細化落實方案,明確具體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
(二)組織實施(2020 年6 月至12 月) 。對相關問題進行梳理研判,重點分析公司及各部門層面目前存在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問題,結合實際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強化推動重點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機制,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重點推動(2021 年1 月至12 月) 。堅持統籌推進、持續深入、重點突出、務求實效,緊盯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實施等重點目標任務,按照時間進度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 年1 月至10 月) 。結合工作開展情況,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健全完善有關法規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項推動落實。梳理總結公司及本部門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門學習借鑒和推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推進行動計劃實施。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務求取得實效。要發揮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主體作用,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產能力水平。
(二)強化制度保障。
要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提升企業自主管理安全生產的主動性、自覺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創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實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形成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嚴格考核問責。
公司把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況和開展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對落實工作不力、工作進展滯后、重點任務完成不到位、重大隱患不落實整改的單位,采用約談、通報等方式實施問責,以問責促整改、促落實。
【篇5】2020年“掃黃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有效防范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維護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學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冀教安〔2020〕10 號)任務部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現結合教育系統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斷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滅火和應急救援體系,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在全省教育系統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一、成立消防專項政治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郝立軍副組長:郝曉沖、李永強組員:全校領導
二、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應急疏散預案,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建立防火檢查和隱患整改檔案臺賬。
四、進行消防教育主題班會。
五、利用“河北省學校安全網格化管理平臺”進行隱患排查。
六、校內消防器材做好日常維護工作。
七、進行消防疏散演練。
八、全面整治學校教室、宿舍(公寓)、實驗室、危化品倉庫、物品儲藏室、配電室、控制室、鍋爐房、門房、食堂、餐廳、體育場、施工工地等重點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
學校安全無小事,學校消防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學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切實加強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把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內容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不斷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將學校消防安全責任逐一落實到每一個崗位。
【篇6】2020年“掃黃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優化我區發展環境,維護城市建設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確保城中村城邊村改造、農村建設等一系列民生項目快速有序推進,堅決遏制和依法打擊各類非法占地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全區非法占地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重點掌握城中村城邊村改造、農村建設中的各類非法占地基本情況并予以糾正整改。依法嚴厲打擊鄉霸、村霸等黑惡勢力分子利用農村家族、宗族勢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邊村及農村集體土地牟利,嚴厲打擊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職務便利侵占集體土地、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等違法犯罪活動。
二、工作范圍
(一)城中村城邊村改造、農村建設中涉及的私搭亂建等非法占地行為。
(二)城中村城邊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搶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為。
(三)其他集體土地上的各類非法占地行為(農村土地上未經批準,搶(圈)占土地、興建廠(庫)房、以種(養)殖為名的非法占地,在農用地上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農用地,集體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賃、非法轉租等行為)。
三、組織領導
成立以區長任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萬柏林區城中村城邊村及農村集體土地非法占地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負責組織開展全區專項行動,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萬柏林分局。(領導組人員名單附后)
四、任務分工
區法院負責對專項行動中涉嫌的違法犯罪案件進行審判。
區檢察院負責對專項行動中涉嫌的違法犯罪案件進行偵訴。
公安萬柏林分局負責對此次專項行動中涉嫌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并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區物價局負責對非法侵占集體土地獲利等涉案價值予以認定。
國土萬柏林分局負責對非法占地行為進行認定,配合鄉(街)及有關部門糾正、整改非法占地行為。
各鄉(街)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擔負起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對本轄區內的非法占地情況進行摸底排查,組織實施非法占地行為的糾正、整改工作,杜絕轄區內非法占地行為。各鄉(街)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宣傳及輿論引導,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社會氛圍。各鄉(街)負責對本轄區內非法占地情況進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況,并將摸底情況分類梳理,匯總上報領導組辦公室。
(二)糾正整改依法處理(4月20日—5月10日)
各鄉(街)負責對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糾正、整改工作,各成員單位配合。對拒不整改的,鄉(街)、村(居)要及時收集相關涉嫌犯罪的證據材料,上報領導組辦公室。領導組辦公室匯總、整理后,移交公檢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
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部署,統籌安排,扎實推進。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負責人要靠前指揮,抓好落實。
(二)強化法治意識,嚴懲犯罪行為
各(鄉)街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和證據意識,依法全面收集相關證據材料,確保證據的嚴謹性、客觀性和真實性。嚴厲打擊城中村城邊村及農村集體土地非法占地行為,形成高壓態勢,起到震懾作用。
(三)全程督導檢查,確保工作實效
專項行動期間,區城中村城邊村及農村集體土地非法占地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將對糾正、整改工作進行全程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遲緩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公開通報,督促推動各成員單位切實將糾正、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篇7】2020年“掃黃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日前,集團辦公室印發《淮河能源控股集團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單位遵照落實。
《方案》指出,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工作目標為,適應企業組織管控模式調整和整體改制上市形勢任務,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運行機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加快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推進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形成職責明晰、制度完備、管理科學、監管有力、運行高效,與現代大型綜合能源服務集團相適應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圍繞煤炭、電力、天然氣等主要產業板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深化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杜絕較大及以上生產性責任死亡事故,杜絕瓦斯、煤塵爆炸,煤與瓦斯突出,透(突)水淹井等一二級重大非死亡事故,確保安全基本面穩定;堅持“管理、素質、裝備、系統”并重,全面提升安全生產事前預防和過程控制能力,持續推進安全嚴管常態化,嚴控零星事故,保護職工生命。年度事故起數、傷亡人數和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近三年平均水平之下。力爭實現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年;大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和安全基礎管理建設,堅持“四化融合、七措并舉”,推動裝備升級、技術進步、一優三減,持續轉變生產方式。建設智能化采掘工作面19個。實施集團公司信息化總體規劃,建成安全信息管理系統。持續推進安全“三基”工作,創建國家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煤礦不低于總數的80%,力爭全覆蓋。
《方案》明確了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主要任務。按照上級行動部署,結合企業產業特點和工作實際,編制“1+10+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重點分2個專題和8個重點領域和N個其他領域深入推動實施。分別為,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電力安全專項整治、煤層氣安全專項整治、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鐵路(船舶)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危險廢物安全專項整治;N個其他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方案》明確了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進度安排。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動員部署(2020年4月至5月)、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集中攻堅(2021年)、鞏固提升(2022年)四個階段進行。要求各單位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引導、嚴格督導檢查、注重行動成效。(淮河能源報記者)
【篇8】2020年“掃黃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自治區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八次、九次、十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以更完善的源頭治理、更嚴密的責任體系、更嚴格的監管執法、更有效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礎保障,健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嚴防各類校園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確保全市校園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為學生創造良好學習環境。
二、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三年行動,推動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生產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完善落實從根本上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校車及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防控安全、校舍安全管理及特種設備使用、校園“三防”建設、校園安全宣傳教育,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1.加強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深化和鞏固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的成果,重點圍繞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暢通、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消防設施損壞停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重點崗位人員責任不落實、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等方面開展全面排查,分類列出清單臺賬,明確整改措施、單位和時限,堅決抓好整改落實。對一些學校建筑未設置消火栓、消防栓無法供水等歷史遺留問題,要加強統籌,集中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加強“生命通道”清理整治。加強消防通道管理,按要求設置標志標線及警示標牌,全面清理整治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問題,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加強對教學樓、學生宿舍、辦公樓等疏散通道的排查,及時對鎖閉教室后門、封堵樓門、疏散通道不符合要求、防火門閉合不嚴等問題開展整治,保障安全出口、應急照明、逃生指示等標志設施完好。在校園內顯著位置張貼疏散示意圖,開展經常性疏散逃生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快速有序疏散師生。
3.加強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推進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打造消防安全示范校。完善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加強對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和維護,及時補充完善,定期對消火栓、火災自動報警設備進行功能測試,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狀態。加強學校應急滅火力量和微型消防站建設,提高學校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
4.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臺賬。對學校各類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制爆等危險化學品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危險化學品“一圖一表”,完善危險化學品管理臺賬,動態精準掌握學校存放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存儲場所、使用途徑和責任人等信息,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各類危險化學品購買、儲存、使用、運輸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安全風險進行認真分析評估,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檔案。
5.強化危險化學品全過程風險管控。健全學校、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責任體系,明確重點監控風險點及防控措施,分類跟蹤監管,細化到崗,落實到人。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采購、驗收、登記、入庫、保管、領取、使用、回收、廢棄物處置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完善定期檢查、風險評估、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安全制度,建立全過程管理體系,促進實驗室安全管理規范化、常態化落實。加強實驗室、實訓車間、危險化學品倉庫等重點危化品區域的管理,嚴格按標準配齊配全消防、監控、預警等安全設施及個人防護器材,加強教學實驗活動和危險化學品全過程監管,使危險化學品整個使用周期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6.完善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對進入實驗室和參與危險化學品教學、科研實驗活動的師生必須進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規范的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加強實驗室和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培訓,切實掌握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安全規范和相關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把實驗室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安全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發生實驗室和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要倒查安全教育培訓責任。
(三)推進校車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
7.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各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校車準入制度,校車運營公司和配備校車的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車輛定位監控和應急設施,加強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的教育管理,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對未發放校車標牌、逾期未檢驗的校車,一律停止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許可的校車駕駛人一律不得駕駛校車。完善校車維護保養制度,每天對校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防止校車帶“病”上路。完善學生交接與安全乘車管理制度,每輛校車必須配備隨車照管人員,做好學生候車、乘車、交接三段式管理。建立校車安全監督舉報制度,向社會群眾和學生家長公布舉報電話。依法嚴厲查處校車無牌照運營、酒后駕車、超員超速、疲勞駕駛、帶故障出車、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加強對校車運營線路的排查,發現視距不良、有安全故障的路段要及時修復,確保校車線路安全暢通。
8.加強校園內車輛安全管理。完善校園內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對校園內行車路線、速度和停車位置作出嚴格、明確的規定,切實加大校園內車輛管理力度。采取人車分離、錯時進出、分門進出、上下學高峰期嚴禁車輛進出等方法,進一步規范校園內車輛管理秩序,避免人車交叉而發生意外。嚴禁快遞、外賣、食堂及超市物資運送等外來車輛隨意進入校園,必須進入的要加強檢查和登記,規范進出路線、車速和時間,必要時要全程進行監管。在學校門口設置硬質防沖撞設施,堅決防止外來車輛沖撞校園案件發生。
9.加強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大力發展公共交通,為學生出行提供保障。加強學生上下學高峰期的交通疏導,劃定臨時停車位,綜合治理學校門前停車難、交通擁堵等方面的問題。在校園門口道路設置必要的交通警示標志和減速設施,及時查處校園周邊車輛非法停車、違法鳴號和不禮讓行人等交通違法行為,維護校園周邊良好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使用三輪摩托車、電動車、農用車等沒有安全保障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行為。
10.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國旗下活動、主題班(隊)會、安全宣傳講座等形式,組織廣大師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師生遵守交通規則,提高文明乘車及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做文明有禮吳忠人。
(四)推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防控安全專項整治
11.加強校園內食品安全管理。各學校,尤其是寄宿制學校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完善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切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確保學校食品采購、加工、出售、貯存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要嚴把原材料進口關,落實好索票索證、食品留樣、領導陪餐、食堂消毒、食堂衛生管理、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及操作規范等相關制度。對存在操作不規范的單位食堂,責令其立即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者,將進行停業整頓。
12.加強校園周邊食品等安全綜合治理。積極聯合相關部門定期檢查校園及周邊超市、小賣部,對其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和無證照攤點,以及出售過期食品和“三無”食品等行為,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進行查處,確保校園及周邊安全穩定。
13.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要不斷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完善配套設施,通過購買服務、聘請專兼職保健人員等形式,充實學校醫療衛生條件。同時,各單位要積極與社區對接,完善“醫教結合”共同體建設。
14.加強傳染病防控治理。要做好傳染病預防工作,強化相關人員預防傳染病知識培訓,制定、細化住宿、教室、餐廳防控方案,做好必要物資儲備。建立健全學校教職工和學生健康報告制度,嚴格執行晨午檢及缺勤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并報告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患者,做好公共衛生,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對學生進行集體活動的教室、宿舍、餐廳等場所,要定期開窗通風、消毒,預防傳染病的發生。
(五)推進校舍安全管理、特種設備使用及校園周邊安全專項整治
15.加強學校校舍內部安全管理。要定期對辦公室、教室、宿舍等內部進行安全檢查,尤其是寄宿制學校,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治理,對因人為“私拉亂放”造成的安全隱患,對責任人進行安全教育,避免出現安全事故。
16.加強對學校校舍外圍安全檢查。要對校舍的外圍墻體、門窗、屋頂、車棚等進行安全檢查,并對檢查記錄進行存檔,發現裂縫、傾斜、損壞、脫離等現象時,要及時上報和維修,防止危險情況的發生。
17.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排查。要不定期對學校的特種設備、電梯(食梯)、體育器材及游樂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評估,堅決杜絕因檢查不徹底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18.加強學校周邊安全治理。各學校要及時向相關單位反饋本校周邊存在的突出問題,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專項整治,切實維護校園周邊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保證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六)推進校園“三防”建設安全專項整治
19.加強人防建設標準。一是保安員配備。各學校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嚴格按照標準和比例配齊配強經崗前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的保安員。學校自聘保安員必須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安窗口備案,必須是經有資質的保安培訓學校培訓、公安機關考試合格,取得保安員證后方可上崗。學校保安員年齡一般不得超過50周歲,對年齡偏大、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態難以滿足學校保衛工作需要或是不服從學校管理的保安員,要及時進行清退。二是加強崗位職責要求。保安員、門衛、安全保衛人員應當熟悉學校安全管理、治安保衛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標準和規章制度,熟悉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特點及校園安全防范工作重點。值勤時應按有關規定著保安服或佩戴學校保衛人員標識,不得著仿制警服;在上、下學高峰期或校門外執勤必須配備“8小件”。三是完善“護學崗”和“高峰勤務”機制。各公安機關要結合推進“智慧街面巡防建設項目”不斷優化并完善學校上、下學重點時段和校園周邊重要路段“高峰勤務”機制,加強以公安民警為主導,協輔警、學校保衛干部、保安員、教職員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參與的常態化“護學崗”建設,共同維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
20.物防建設標準。一是校園圍墻。中小學、幼兒園應當設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圍墻或其他實體屏障,實行封閉式管理,2020年底前全市中小學、城市幼兒園封閉式管理達到100%,2021年底前,城鎮幼兒園封閉化管理達到100%,2022年底前,全部幼兒園封閉化管理達到100%。二是安全區域。各級公安機關要指導學校在校園門口50-200米范圍內設立安全區域,要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候區、臨時停車區,在學校門前道路施劃減速帶、人行橫道和交通信號燈、禁止停車等標識標線。三是人車分離。各學校、幼兒園有兩個通道的,分別設置車輛進出口通道和人行通道,嚴格實行人車分離原則。只有一個通道的,要加強通道安全管理,在上下學高峰時段要確保學生安全,禁止車輛出入。四是防護器材。學校門衛值班室應當按執勤人數配備“8小件”防衛器械和通訊設備,防暴頭盔(1頂/人)、防護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膠警棍(1支/人)、強光電筒(1支/人)、自衛噴霧劑(1支/人)、安全鋼叉2套,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
21.技防建設標準。一是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各學校、幼兒園要加強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對覆蓋不全、性能老化、圖像不清的監控設備要及時升級改造和維護保養,確保始終良好運行并與公安機關聯網。應在大門口設置視頻圖像采集裝置,采集及回放視頻圖像應能確保特別是夜間清楚辨別進出人員的體貌特征和進出車輛的車牌號。視頻監控圖像采集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0天,屬于反恐重點目標的學校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時間不得少于90天。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出現故障時,應在24小時內恢復功能,期間應采取有效應急防范措施。二是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學校、公辦幼兒園、規模較大的民營幼兒園門衛值班室要設置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并與110接報警中心聯網。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儲存室、財務室、實驗室等重要場所要安裝入侵報警裝置。
(七)推進校園安全宣傳教育常態化
22.加強心理健康教育。要切實關注學生身心和諧健康發展,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要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積極做好問題學生心理疏通和干預,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的長效機制。發現學生情緒波動,要及時溝通,有效疏導,有效預防因心理問題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23.加強法制安全教育。要深入推進安全教育課程化、體系化建設,將安全教育與法治教育有機融合,通過案例加強警示教育,明確法律底線,強化規則意識,提高學生自我防護意識和自救能力,主動遠離危險。
24.加強中小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項治理。在教學中適當增加反欺凌與暴力、性侵等內容,引導學生對暴力事件特點規律的分析和研究,暢通反映渠道,及時收集線索,對可能發生的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家校聯系平臺,密切家校聯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和暴力發生 。同時,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禁止學生打架斗毆,參與色情、暴力等網絡游戲,防范危害學生安全的網絡游戲和APP進校園。班級要設立安全員,發現學生存在矛盾、行為怪異、發生沖突時要及時報告并迅速解決;要加強課間巡視,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時要及時制止。
25.加強防災減災及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全國防災減災日、全國防災減災宣傳周,學習防災減災知識,觀看防災減災影視作品、開展校園防踩踏等各種應急演練,推進防災減災及安全知識進學校、進課堂,切實提高師生避險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強防溺水等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國旗下活動、主題班(隊)會、講座等形式開展主題教育活動,積極下發致家長一封信,告誡家長切實履行起監護人的責任,做好安全監管工作,同時各單位要在學校做好安全宣傳工作。
四、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到2022年12月,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按照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吳忠市安委會的總體安排,部署啟動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學校依據方案,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具體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組織各地各學校全面開展校園消防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校車及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防控安全、校舍安全管理及特種設備使用、校園“三防”建設、校園安全宣傳教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力爭取得初步實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組織各地各學校動態更新“兩個清單”,持續開展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大整治攻堅力度,加強跟蹤問效和閉環管理,確保按時整改銷案,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統安全工作共性問題和規律找到突出隱患。深挖問題根源,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實施。總結各地各學校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并在全市推廣,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吳忠市校園三年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吳忠市教育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縣(市、區)教育局局長、市教育局學校工作科負責人為成員的校園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統籌推進校園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健全責任體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總要求,壓實教育行政部門監管、學校主體責任,推動學校建立“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責任體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安全責任運行機制,推動校園安全專項整治穩步實施。
(三)強化制度保障。完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素養。建立校園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公告、監測、預警制度,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完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托寧夏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平臺,實現隱患排查、登記、整治、報告、銷賬閉環管理。構建校園安全部門聯動機制,促進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和聯合治理,充分調動行業協會、專業企業、師生公眾等力量參與,凝聚校園安全治理合力。
(四)提升應急能力。與有關部門、單位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根據情勢變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嚴格值班值守和信息報告制度,加強學校應急保障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儲備,完善應急管理分級響應制度和程序,定期開展應急演練,一旦出現險情第一時間有效應對,提升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篇9】2020年“掃黃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6月20日,我院召開了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動員部署會。副院長肖清作動員部署講話,全院中層干部參加會議。
會上,肖清傳達了《關于印發全縣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對安全生產三年整治行動進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
他強調,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福祉,在當前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十分重大。全院干部職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發展理念,時刻緊繃安全生產這根弦,抓緊抓實各個環節,以最堅決的態度強化執行,以最嚴厲的措施狠抓落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