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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各項制度集合16篇

                  時間:2022-09-14 規章制度 點擊:

                  黨支部: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位,是黨的各項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團結群眾的核心,是教育黨員的學校,是戰勝困難的堡壘。它在社會基層單位中發揮著核心作用。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派出所各項制度的文章16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學校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共國家民委黨組印發《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意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發〔xx〕x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保密工作是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國家秘密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職責和應盡的義務。全校師生員工要不斷增強保密意識,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保密法律法規和學校保密管理制度,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杜絕失泄密事件發生。

                    第三條學校保密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積極防范、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原則,既要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二章保密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立保密委員會,在上級保密部門的指導和學校黨委的領導下,負責貫徹落實黨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及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研究部署學校保密工作,組織審定學校保密規章制度,審查審批學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項,指導、協調、監督各單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條學校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保密辦”)設在學校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學校保密委員會有關保密工作的任務和要求,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以及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培訓;負責涉密文件、資料的接收、保管、傳閱、使用、歸檔、銷毀等工作。

                    第六條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各職能部門和教輔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資料(含復印涉密文件)的領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項范圍

                    第七條保密范圍包括上級機關及有關單位發給學校的秘密文件、電傳、資料等。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第八條學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項應按照有關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規定執行

                    (一)中央領導人來校視察及來訪的高級別外賓未公開的活動安排;

                    (二)中央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校講話、報告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事項和其它規定不準擴散的重要內容;

                    (三)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送的不宜公開的重要情況和問題;

                    (四)有關組織、人事、教學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項;

                    (五)涉及學校要害部門、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項;

                    (六)涉及國防科研項目的秘密事項;

                    (七)處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項;

                    (八)全國各類考試和學校考試試題(卷)及標準答案要點;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項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條定密工作是指學校依法對工作中所產生或派生的國家秘密事項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觸范圍,對在保密期限內的國家秘密變更密級、變更保密期限和變更接觸范圍或者解密工作的總稱。

                    第十條凡學校各單位在日常工作中產生或派生的各種屬于國家秘密的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圖片資料、音像等,或屬于國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載體的事項,均應納入定密范圍。

                    第十一條凡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單位和個人,應及時根據定密工作程序規定,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報學校保密委審批,確定涉密事項的保密等級、保密期限和接觸范圍。

                    第五章涉密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涉密人員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學、科研、生產、管理等工作中,經常接觸、知悉和掌握國家秘密事項崗位工作的人員。按照其掌握國家秘密重要程度劃分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員。

                    第十三條涉密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組織人事部門應會同保密部門依據相關保密規定對擬進入涉密崗位人員進行崗前審查,各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保密規定對涉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檢查。

                    第十四條涉密人員上崗前應經過保密教育培訓,掌握保密知識技能,簽訂保密承諾書,自覺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監督檢查,嚴格遵守有關保密法規和規定,不泄露、不傳播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項的安全。

                    第十五條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時應提前做好調整安排,實行脫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簽訂保密承諾書,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第六章文件、資料保密

                    第十六條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是指記錄有國家秘密信息的載體(以下簡稱涉密文件)。內部件是指不屬于國家秘密,但不宜公開的內部資料和文件。

                    第十七條學校黨政涉密文件的收發、登記、傳閱、保管、歸檔、銷毀等工作,由學校保密辦直接管理。各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涉密文件、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傳遞、移交等工作。內部件應當作為內部事項管理,不得擅自公開。

                    第十八條涉密文件的制作、收發、傳遞、承辦、借閱、復制、保管、清退、移交、銷毀等各個環節,均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第十九條向校外傳遞涉密文件應通過機要傳遞。確因工作急需隨身攜帶機密、秘密級文件、資料或密品時,須經保密委主任批準,方可辦理登記手續;攜帶絕密級文件、資料時必須兩人以上;不準攜帶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場所和辦理私事。

                    第二十條承辦涉密文件必須及時辦理,工作調動或退休時,個人承辦的涉密文件必須及時清退。涉密文件閱讀需要在機要文件閱文室進行,閱文時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第二十一條密級文件、資料原則上不準復制,確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后復印,復印件視同原件一樣管理。

                    第二十二條保密辦負責全校密件以及內部件的銷毀工作。由保密辦具體組織實施,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銷毀,更不得當作廢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銷毀由保密辦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載體銷毀中心統一銷毀。

                    第二十三條通過非公開渠道或特殊手段獲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級、保密期限和接觸范圍,按提供該密件的部門的要求確定,或由最初使用該密件的部門、單位確定。

                    第七章涉外活動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項涉外活動,應在批準的范圍內進行。對尚未批準對外開放的部位或項目確需對外開放時,應報保密辦審核,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方可開放。

                    第二十五條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國家秘密事項時,有關業務部門應會同保密辦事先擬訂安全保密方案,規定保密紀律。保密辦應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六條參加外事活動不準攜帶涉密文件、密品。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時,須經學校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保密辦備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二十七條涉密人員因公出境,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保密辦等按規定進行保密審查,并對涉密人員進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員因私出境,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第八章辦公設備和網絡管理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所稱辦公設備是指計算機及存儲介質、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掃描儀、碎紙機、照相機、攝像機等具有信息存儲和處理功能的設備。

                    第二十九條未經加密的辦公自動化設備,均不得傳輸、儲存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信息、文件、資料。

                    第三十條涉密計算機必須與互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物理隔離,并設置開機密碼、用戶密碼、屏幕保護密碼。嚴禁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移動存儲介質。

                    第三十一條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電子載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存儲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內的國家秘密信息應當采取保護措施。存儲涉密信息的便攜式計算機應同涉密文件一樣管理。

                    第三十二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應實行單位領導負責制。各單位建立網絡信息發布審查機制,遵循涉密不公開、公開不涉密、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存儲或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維修應以不泄露國家秘密為原則。當計算機出現故障,廠家上門維修時,管理人員必須在場監督。如需送出維修,必須對硬盤拆卸進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維修。

                    第三十四條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電子載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電子載體應及時銷毀,嚴禁將涉密辦公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維修涉密計算機、制作涉密光盤、銷毀涉密電子載體必須在本單位內部進行或到四川省國家保密局指定單位,非定點單位不得承擔上述三項工作。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要嚴格敏感資料數據信息在線傳輸管理,加強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嚴禁通過各類網絡傳媒、論壇,互聯網電子郵箱,QQ、微博、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網盤、云盤等網絡存儲服務,普通手機、固定電話等談論、處理、傳輸國家秘密或內部敏感資料數據信息,防止發生失泄密現象。

                    第九章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

                    第三十六條保密要害部門應當是各單位內部涉及重要國家秘密事項的最小行政單位或其絕大多數內設部門涉及重要國家秘密事項的行政單位或涉及絕密級項目和重要國家秘密事項的單位。保密要害部位應當是存放、保管國家秘密載體、密品的專用、獨立、固定場所。

                    第三十七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確定,由保密辦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初步意見報校保密委員會通過,并報有關上級部門備案。

                    第三十八條學校組織人事部門要做好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調入人員的審查工作,對不適宜在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的人員及時調離。保密辦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人員調入和調離工作。

                    第三十九條學校保密委員會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工作要經常進行檢查和監督,并指導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開展保密教育。

                    第四十條保密要害部位(部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要領導要切實擔負保密工作責任,對本單位人員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配備必要的保密防范設施與裝置。要把保密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獎懲;結合本業務工作制定相關保密管理規定,并建立嚴格的保密工作責任制。

                    第十章宣傳報道和涉密會議管理

                    第四十一條擬公開宣傳報道、展出的事項,主(承)辦單位的領導負責保密審查。凡屬國家秘密事項,除經上級主管業務部門和保密工作部門批準外,不準利用公開的報刊、廣播、電影、電視、錄像、展覽等進行宣傳報道。

                    第四十二條內部宣傳報道和展覽,不得涉及絕密、機密級事項,涉及秘密事項須經學校保密委員會審查同意,進行非密化處理后,才能宣傳和展出。

                    第四十三條召開涉密的黨政及其他會議,主辦單位要根據會議的涉密情況,規定與會人員范圍,明確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條其他重要的涉密會議,主辦單位會同保密部門共同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會議密件應有專人管理,會議結束時要認真清理清退。密件傳遞、攜帶按本規定第十三條辦理。

                    第四十五條凡召開涉密會議,不準使用無線話筒和手機,不準使用非保密本記錄涉密內容,不準將涉密內容向無關人員泄露或擅自擴大傳達范圍。涉密會議不得錄音,如需錄音,須經會議主管領導批準。大型涉密會議應使用移動通信干擾器。

                    第十一章獎懲

                    第四十六條凡嚴格遵守保密法紀及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績者;凡能及時糾正他人違反保密制度行為,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黨和國家利益遭受損失者;凡堅決同出賣黨和國家秘密的行為作斗爭,為保護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做出突出貢獻者,學校對單位及個人給予先進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七條各單位發現、發生失泄密事件,應立即采取補救及防范措施,將損失限制在最小,并第一時間向學校保密委員會報告。學校保密委員會發現失泄密事件,應立即調查處理,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保密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及時評估失泄密影響及后果,積極采取補救、防范措施,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失泄密責任。

                    第四十八條保密工作納入各單位以及教職工年終考核內容之中。對違反保密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的,不嚴格執行失泄密報告制度或故意隱匿不報,以致影響查處工作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并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規定由學校保密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2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1、診察人員應具有醫師資格,持有執業醫師資格。

                    2、醫務人員遵守醫德規范,儀表端莊,衣帽整齊,保護崗位,佩戴標志。

                    3、診察室內清潔衛生,設備設備配置整齊備用。

                    4、主治以上職務人員應診察,嚴格履行職場責任,認真執行各項技術操作規程。

                    5、認真做好高危妊娠保健指導和咨詢,積極推進高危妊娠自我監護。做好高危妊娠監測,定期隨訪。

                    6.正確診斷高風險因素,積極預防難產和妊娠并發癥和合并癥。

                    7、認真執行高危孕婦三級轉診、分娩制度,盡快為高危孕婦確定分娩場所。

                    8.高危孕婦必須注冊和收集、整理、分析和報告相關資料。

                  第3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區綜治中心各項制度議事協調制度

                        1、議事協商機制。本中心建立半月一次的工作例會(聯席會議),會議由綜治中心主任主持,受主任委托也可由綜治中心副主任主持。政法、公安、司法、信訪、民政、安監、交通、教育、衛計等部門,視情況參加。

                    2、議事協商內容。聽取轄區治安形勢、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校園周邊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專題匯報和其他情況匯報,集中分析研究、梳理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3、議事協商紀要。每次例會過程中,明確專人做好會議簽到和記錄,就協商過程中形成的意見、建議、要求等形成專題會議紀要,視情況上報相關部門,下發參會相關單位執行,抓好落實,并于下次議事前聽取落實情況匯報,形成一件一件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協作配合制度綜治中心的各派駐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共同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各派駐單位工作人員原行政隸屬關系不變,派駐工作期間自覺接受和服從綜治中心的領導、指揮、管理、調度和協調。綜治中心要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建立組團管理服務制度,整合工作力量,由專業技術人員和職能部門人員組成的綜合性服務管理團隊,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進行點對點、面對面服務。對綜治中心難以處理的問題,及時報告區委、區政府協調解決。

                    首問責任制度1、遇到矛盾糾紛、突發案(事)件和群眾來訪時,中心在崗接洽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應第一時間登記備案,協調解決問題,及時分流交辦。

                    2、如處理難度較大,應做好穩控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和責任人解決問題,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中心主任。首問責任人對辦理進展情況應全程跟蹤督辦,直至工作流程終結。

                    工作報告制度1、定期上報預警信息和社會治安情況等信息。

                    2、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信息檔案。

                    3、要對所發生的矛盾糾紛,隨調處、隨報告。

                    4、要每月向區綜治中心報告一次本月矛盾糾紛排查及調處情況,中心每月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匯總后向區委、政府報告。

                    5、重大事件需一事一報。

                    督查督辦制度1、根據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督查各責任單位社會矛盾糾紛工作的開展情況,為考核獎勵提供依據。

                    2、對分流指派有關部門處理的案件進行跟蹤了解,提出督辦意見。

                    3、督查各責任單位職責范圍內應當受理的矛盾糾紛的調處情況。

                    4、督查各責任單位對上級機關的指定受理意見和信訪事項復查意見的執行情況。

                    5、對已調解的矛盾糾紛,開展跟蹤回訪活動,鞏固調解的效果,走訪當事人,了解調解協議履行情況,聽取群眾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處結果的反饋意見和建議。

                    6、定期通報各責任單位對分流指派案件的調處和辦結情況。

                    考核獎懲制度1、有下列表現的,給予有關人員表彰獎勵(1)在階段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給予通報表彰;

                     (2)工作認真負責,表現特別突出的,可在區委政法委年終表彰大會上給予表彰獎勵,或推薦上報區委、全區政府表彰獎勵,同時可向其所在單位推薦為單位年度考核優秀人選,并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參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1)工作決策嚴重失誤,未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門綜治工作年度目標,或未能帶領本部門人員完成調處任務,造成惡劣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2)對突發性、群體性、易激化的矛盾糾紛排查情況或不穩定因素苗頭虛報、謊報、緩報、漏報,對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糾紛未及時排查調處,導致矛盾升級的;

                     (3)在查處所屬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問題時,故意設置障礙干擾調查或做偽證阻撓查處工作的;

                     (4)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引發群體性事件、群眾越級上訪或導致國家、集體、群眾蒙受較大經濟損失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5)對當事人申請事項故意拖延時間、推諉扯皮或故意設置障礙,利用職權“吃、拿、卡、要”的;

                     (6)工作作風生硬、態度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打擊報復投訴、舉報人的;

                     工作中不服從領導,違反中心工作紀律等。

                    3、責任追究辦法(1)中心工作人員因失職但未造成損失,未構成違法違紀的,視情況給予誡勉教育;

                     (2)中心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3)中心工作人員因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在追究中心工作人員責任的同時,也要追究相應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雪亮工程”監控室管理制度1.確保監控設備24小時運行,不得隨意關閉設備,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的位置和用途;

                     2.密切關注監控設備運行狀況,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發現設備異常和故障及時報修,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熟悉掌握各種情況的處置方法,發現可疑人員、車輛或打架斗毆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逐級上報,不得遲報漏報;

                     4.做好防火、防靜電、防潮、防塵和防盜工作;

                     5.嚴禁在監控中心放置易燃、易爆、腐蝕等物品,嚴禁在監控室吸煙、用餐和使用明火;

                     6.禁止在監控室內使用干擾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

                    “雪亮工程”監控員值班工作制度1.監控室值班人員應著裝整齊,嚴禁酒后上崗;

                     2.監控員要做好系統設備日常維護和清潔工作,發現設備故障及時保修;

                     3.監控員要通過監控巡查,時刻監控轄區治安動態,一旦發現警情、險情和接到群眾報警等信息,應逐級上報情況和報警;

                     4.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操控調整監控視角、距離,持續跟蹤事態發展,確保拍攝人、事、物畫面清晰,隨時保持與處置隊伍聯系;

                     5.監控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監控錄像內容,不得向未經許可人員調閱或外借監控錄像資料;

                     6.嚴禁利用監控設備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持續拍攝他人隱私類活動。

                    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信息系統安全操作管理辦法1.本辦法所稱的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網絡設備,數據信息及其相關配套的設備、設施等構成的,可對數據信息進行采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

                    2.信息系統安全操作,是指采取符合相關技術規程和規范操作程序,保障的信息系統安全,保障信息安全,防止失密、泄密。

                    3.區網格服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信息系統安全操作管理工作,應當與操作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操作人員調離時,縣城鄉網格服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與其進行調離談話,收回并更換系統口令和用戶名。

                    4.非操作人員不得接觸信息系統,不得瀏覽系統內容。

                    5.信息系統通過電子政務外網運行,不得接入互聯網。

                    6.傳輸信息時,須對所傳輸數據采取加密措施,確保通信兩端設備安全。

                    7.信息系統使用、產生的介質(磁性存儲介質、電子存儲介質等)或資料(紙質文檔、電子文檔、程序等)應妥善保存,并使用專門的存儲介質。

                    8.在使用介質(資料)期間,嚴格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控制,不得轉借或復制,需要使用或復制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9.系統數據處理作業結束時,應及時清除存儲器、磁盤及其它介質上有關作業的程序和數據,及時銷毀廢棄的相關打印紙。

                    10.對信息系統中的相關數據信息適時進行維護,并長期儲存,不得擅自修改或刪除。定期進行查、殺病毒操作,發現計算機新病毒,按照規定及時上報。

                    11.維修技術人員維護信息系統時,應當進行保密教育,并由縣網格化服務管理監督中心指定專人監督。對使用過的U盤、硬盤等存儲介質進行檢查,徹底清除留存信息。

                    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職責1.遵守工作紀律,保持辦公場所環境衛生,展示良好形象。

                    2.學習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熟悉工作業務,熟悉信息系統各項功能,能熟練操作信息系統。

                    3.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確保不泄密、不失密。

                    4.認真做好工作記錄,定期梳理、匯總、分析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普遍性、地域性等共性信息,及時匯報并提出改進建議。

                    5.及時分流指派待辦事項,加強指導協調,按照限時辦結制度跟蹤督辦各事項。

                    6.涉及復雜疑難問題和多個承辦單位及重大、緊急、突發事件,立即報告區委、區政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工作例會制度綜治中心每周至少召開一次各派駐單位參加的調度會,分析研判轄區內社會治安形勢,協調解決重要事項。特殊情況下,可隨時召開調度會或聯席會。并形成會議書面記錄,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

                    應急聯動制度綜治中心要健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備勤,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相關領導迅速進駐指揮,調配轄區相關力量資源,依法妥善處置。

                  第4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治理辦公室主任職責

                    1、對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負責;2、根據上級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制定工作計劃和布置工作任務;

                    3、組織協調所轄單位認真做好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4、抓好辦公室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經常進行思想和廉政教育,考核、督促各項指標完成情況;

                    5、搞好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綜合了解各方面情況,及時傳遞信息;做好表彰先進,推動后進的具體工作;6、經常向主管綜治工作的領導匯報綜治工作開展的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提出解決的辦法。

                    工作制度

                    1、分工明確。綜治辦工作人員根據自己的工作性質、任務建立自己的崗位責任制;

                    2、綜治辦公室根據工作任務制定目標管理責任制,實施目標管理;

                    3、綜治委員會、綜治辦公室、綜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職責范圍清楚;

                    4、定期例會、請示匯報、信息反饋;

                    5、各個時期、各項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安排、有措施、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有獎懲;

                    6、總結經驗、樹立典型,用典型輻射來推動工作;7、開展調查研究,掌握社會動態、動向及綜合反映;8、經常深入所轄單位進行指導、督促,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

                    9、密切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聯系,堅持齊抓共管;10、嚴格文檔管理,收發、借閱、銷毀文件有登記。

                    學習制度

                    1、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理論水平。

                    2、每周綜治辦工作人員學習時間不少于半天(以自學或集體組織學為主,時間自定),如無特殊情況,學習由綜治辦辦公室主任主持;

                    3、通過學習不斷提高廣大工作人員對綜治工作的認識,使之熱愛本職工作,樹立搞好本職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4、參加學習人員建立學習筆記,年底由綜治辦統一組織評比。

                    匯報制度

                    1、綜治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所轄單位分管綜治工作的同志或聯絡員會議,專門進行綜治工作的匯報。從本單位實際出發結合上級有關精神,研究影響綜治工作開展的因素,探討解決的辦法;

                    2、綜治辦對于本單位綜治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和上級有關精神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取得領導支持,以采取正確決策。

                    情況報告制度

                    1、遇有緊急情況(或問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使主要領導及時準確掌握情況,為正確做出決策提供依據;2、在向分管領導報告,并取得認可的情況下,要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以使上級有關部門及時掌握信息動態,取得工作的主動權。

                    重點人口管理制度

                    1、各所轄單位要建立健全本單位重點人口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2、做到“四知道”。即:㈠、知道姓名、年齡、性別、住址、職業、犯罪性質,處理情況;㈡、知道家中經濟狀況;㈢、知道平時經常交往的人員;㈣、知道現實表現情況。“六熟悉”即㈠熟悉體貌特征;㈡熟悉犯罪同伙;㈢熟悉姓名、外號;㈣熟悉作案手段;㈤熟悉活動規律;㈥熟悉著裝的變化。

                    3、作好動態積累,發現可疑問題及時調查核實,并及時履行情況報告制度,以做好妥善處理。

                    4、建立重點人口公開幫教和秘密監控工作網絡,對每一個重點人員要有專人監控,并隨時掌握情況及時進行反饋。

                    5、經常對重點人員進行分析、研究,根據不同重點人員采取不同的幫助和監控形式,力爭達到好的效果。

                    幫教制度

                    1、各所轄單位要對本單位的幫教對象做到摸清底數,對實施幫教對象組織、人員、措施三落實。

                    2、對幫教對象定期組織談話,并根據表現情況,該解除幫教的應及時解除,該繼續幫教的應重新列訂計劃,繼續幫教,直到改好為止。

                    3、依法保障刑釋、解教人員的合法權益,為他們生活、勞動和接受再教育創造必要的條件。

                    4、對假釋保外人員要落實監控,進行跟蹤幫教,并將表現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和反映。

                    5、建立幫教談話記錄。

                    6、經常對幫教對象進行法制教育,增強法律意識,減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制度

                    1、人民調解委員會在黨委、辦公室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調解工作。

                    2、調解工作堅持:“防激化、創三無、爭先進”為主要目標,積極維護社會穩定。3、經常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使職工自覺學法、懂法、用法、不違法。

                    4、調查了解并及時掌握每個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經常分析、研究、及時進行教育,及時化解,使一般糾紛不出單位,重大糾紛及時報告。

                    5、建立調解登記薄,做到調解有登記,件件有著落,使調解工作逐漸走向制度化、規范化。

                    6、調解委員會要經常組織調解人員進行學習有關黨的方針、政策、熟悉調解工作。

                    7、調解人員要經常深入群眾,工作要扎實,方法要靈活,頭腦要清醒,政策要明確。

                    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1、建立外來人員登記薄。

                    2、對外來人員實施嚴格的登記制度,不登記不準進入單位。

                    3、禁止各類販賣小食品,收購廢品等閑雜人員進入單位。

                    4、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向安全保衛人員報告,并及時與派出所聯系。

                    安全防火制度

                    為確保本單位、轄區的防火安全工作,維護內部正常的工作、生產、生活秩序,消除隱患,增強人人防火的責任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1、各所轄單位要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成立組織隊伍,確定好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2、提高警惕,做到勤排查、勤巡邏,自己能解決的要及時、就地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報警處理。

                    3、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人人防火的安全意識。

                    4、對防范措施不得力,組織不健全的單位年底取消評優資格,并責令第一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

                    治安巡邏制度

                    1、加強巡邏隊伍建設,提高治安防衛能力。

                    2、巡邏時間內,巡邏人員必須佩戴統一印制的袖標。上崗位后認真履行職責。

                    3、巡邏人員必須加強自身建設,具有一定的組織性、嚴格的紀律性和政策性及強烈的責任感。

                    4、發現可疑人員,應馬上盤問,并及時報告。

                    5、按規定時間交接班并做好巡邏記錄。

                    7、巡邏人員除進行正常巡邏外,還要定期抽查或不定期檢查,發現漏洞要及時整改。

                    8、巡邏人員熟記火警、盜警和當地公安派出所的電話號碼,一旦發生情況及時報警。

                    9、在巡邏期間不準辦其它私事,如確有事要辦,必須請假,經準假后方可離開崗位,否則,不準離開。

                  第5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一、機關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會議由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二、會議的議題由書記確定,或由書記委托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范圍:

                    ①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決議,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指示的貫徹實施。

                    ②對機關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③研究分析機關黨員干部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狀況,指導群團組織工作。

                    ④討論決定干部獎懲。

                    ⑤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員會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不能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推薦升干部和決定干部的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并將記錄存檔作為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支部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書記或書記委托副書記簽發。

                    七、支部委員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應廣泛征求意見。三是召開支部委員會要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第6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一、基層黨支部必須在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積極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要充分發揮支部每一個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團結和組織黨內外的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本部門、本科室所擔負的任務。要鞏固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建設好“黨員示范崗”、“黨員示范窗口”“黨員示范科室”和認真做好“一幫一”黨員示范行動實踐活動,健全幫扶困難黨員和群眾制度,充分展示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解決和處理好黨務工作和業務工作的關系,相互支持、相互促進。

                    二、基層黨支部要認真組織全體共產黨員學習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要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黨員每年要向組織匯報學習情況,基層黨支部要堅持每月一次“三會一課”制度;每年檢查通報一次,并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要對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各支部應結合本身實際,對每一位黨員的理論修養和水平定期進行測評,對黨員的本職工作情況和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三、加強黨員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性修養,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切實使每一個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和保障每一個黨的權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建立健全與黨員群眾交心談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眾意見制度、服務群眾制度、群眾滿意測評制度,密切黨和群眾之間的關系,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進一步調動和激勵黨員和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健全發展黨員制度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黨的基層組織要善于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要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進行幫助教育和培養,認真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和戰斗力。

                    五、各基層黨支部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堅決同一切腐敗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堅持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每個黨員對黨組織做出的廉政承諾方式。建立黨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函詢制度、談話誡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永葆黨的先進性。

                    六、建立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度。基層黨支部要不斷加強自身組織建設,建立內部“三測評”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執行水平。要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支部一班人的團結,做到分工協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況,正確把握發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做好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嚴格組織生活考勤制度,對好人好事、受獎和違紀情況要作好登記。支部組織生活會要有詳細記錄,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支部書記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支部工作情況。

                  第7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為使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化、規范化,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根據黨支部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會應遵循的原則:

                    1、參加會議的人員要敞開思想,各抒己見,溝通思想;

                    2、堅持實事求是,與人為善,真心誠意幫助同志的態度;

                    3、正確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

                    4、虛心接受他人意見,從而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二、民主生活會應緊密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要本著“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督、改進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匯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三、召開時間:黨內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具體時間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一般應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的,必須報告上級黨組織同意。

                    四、民主生活會的內容: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

                    2、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3、艱苦奮斗,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

                    4、堅持群眾路線,改進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的情況;

                    5、上級指定的內容及其他重要問題。

                    五、每次民主生活會前要認真準備,與會人員要根據會議的主題,聯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實際,認真做好發言準備。要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入黨積極分子和群眾對黨員的意見,以便更好地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因故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要提前請假。

                    六、對于黨員思想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般應在一個月內制訂好整改措施,并明確具體人員負責落實,支部書記應加強檢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會后,要及時向上級組織、紀檢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八、民主生活會的有關情況和整改措施,要通過適當方式,向黨內外群眾反饋,取得群眾的監督和幫助。

                  第8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為加強黨支部建設,嚴格黨員教育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通過支部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對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項,監督支委會正確執行黨的決議。

                    (二)支部委員會制度。支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如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檢查黨支部實行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活動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動。

                    (三)黨小組會制度。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文件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工作安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要求和反饋;討論改選小組長等有關黨務方面的工作。

                    (四)黨課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黨課,聯系實際對黨員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理想、宗旨、法紀、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教育;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參加。

                    二、集體領導制度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黨的自身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應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三、黨內表決制度

                    決定黨內重大問題時,要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進行表決。表決時要遵循黨內表決制度,不論贊成還是反對,執行一人一票表決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每年按上級黨委規定時間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會議的主題、內容、時間,向上級黨委報告,并通知每個支部委員;支委之間相互溝通談心;廣泛征求各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要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會議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與會的支委暢所欲言。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于解決。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報送上級黨委。

                    五、交納黨費和請假制度

                    黨員每月按規定標準自覺向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外出半個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參加黨支部活動,必須向黨支部請假。對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脫黨。黨支部應當決定予以除名,并報上級黨委批準。

                    六、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

                    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各黨支部委員要按分工聯系各黨小組。聯系人要根據黨員的具體實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黨員排憂解難;對于聯系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支部匯報,黨支部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七、換屆選舉制度

                    黨支部換屆選舉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要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黨支部委員會任期三年。

                    八、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制度

                    黨支部從以下四個方面實行目標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

                    2、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

                    3、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4、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知識。

                    (二)黨內生活

                    1、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各項活動。

                    2、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

                    3、在黨的生活會議上主動匯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況,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4、正確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積極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風要求

                    1、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為人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2、堅持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認真執行《黨章》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及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腐敗,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模范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堅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規定辦事,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四)工作任務

                    1、認真履行職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和單位或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樹立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解放思想,敢于開拓,真抓實干。

                    3、服從組織安排和調動,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質量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努力創一流業績。

                    黨支部根據目標管理的具體內容,年初認真制定計劃,半年檢查分析,年終總結表彰,抓好落實,注重效果。

                  第9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1)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2)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及時向村、支兩委及上級有關部門匯報情況;

                    (3)依法調解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各類熱點、難點問題;

                    (4)協調解決跨組、庭、院之間的矛盾糾紛;

                    (5)指導組調解信息員開展工作;

                    (6)完成村、支兩委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村級矛盾糾紛排查制度

                    (一)糾紛排查實行“一周一排查”;

                    (二)排查的內容要詳細、具體;

                    (三)對排查出的糾紛實行分類、匯總,并及時作好匯報及分級分流工作;

                    (四)對排查調解的糾紛實行調處、化解、銷號登記,并做好跟蹤回訪。

                    人民調解受理范圍

                    (一)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民間糾紛包括發生在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涉及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各種糾紛以及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分流、指派,行政機關移交和訴中委托調解的糾紛。

                    (二)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得受理下列糾紛:

                    1、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或者法律、法規禁止采用民間調解方式解決的;

                    2、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未委托、移交或者已解決的。

                    人民調解受理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申請調解人;

                    (二)有具體的調解要求;

                    (三)有提出調解申請的事實和依據;

                    (四)申請調解糾紛必須屬于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范圍;

                    (五)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分流、指派和其他部門移交、委托調處的糾紛應予受理。

                    人民調解流程

                    當事人申請→審查是否符合受理范圍→糾紛受理登記→調查→調解→制作協議書→協議履行→回訪→上報。

                    在人民調解活動中,糾紛當事人權利及義務

                    一、當事人在人民調解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1、選擇或者接受人民調解員;

                    2、接受調解、拒絕調解或者要求終止調解;

                    3、要求調解公開進行或者不公開進行;

                    4、自主表達意愿、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二、當事人在人民調解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1、如實陳述糾紛事實;

                    2、遵守調解現場秩序,尊重人民調解員;

                    3、尊重對方當事人行使權利。

                    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任務

                    (一)調解民間糾紛,防止民間糾紛激化;

                    (二)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預防民間糾紛發生;

                    (三)向村民委員會和基層人民政府反映民間糾紛和調解工作的情況。

                    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紀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對當事人壓制、打擊報復;

                    (三)不得侮辱、處罰糾紛當事人;

                    (四)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五)不得吃請受禮。

                    人民調解委員會糾紛登記制度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所在單位、家庭住址等。

                    2、發生糾紛的情況。包括發生糾紛的時間、地址、原因、后果以及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和要求等。

                    3、糾紛的調解過程。包括調解糾紛的時間、地點、方法、次數、主持調解人員和參加調解人員的姓名,調解人員在調解過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證據,以及調人早對糾紛的看法和處理意見等。

                    4、調解結果。調解結果調解成立和不成立兩種情況。不論哪種情況,均應進行記載。調解成立的,主要記明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的內容,并由雙方當事人和調解人員簽名或者蓋章。調解不成立的,也應該記載不成立的主要原因。

                    5、對不屬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糾紛或調解不成功的糾紛應注明移交的有關部門和移交的承辦人。

                    人民調解委員會糾紛回訪制度

                    1、定期回訪。人民調解委員會對調處的復雜糾紛,如涉及多方當事人、有激化或反復可能、時間跨度大的糾紛要指派專人及時進行回訪,并在調解協議履行期間或調解后的一段時間定期回訪,以鞏固調解成果。

                    2、針對性回訪。對履行調解協議的關鍵人,有可能反悔的人以及有利于履行協議的調停、斡旋的人要進行回訪。

                    3、回訪的內容。主要了解調解協議的執行情況及影響協議履行的隱患;了解當事人特別是易反悔人的思想狀況,行為有無反常,對調解協議的態度、反響;有無新的糾紛苗頭;對調解人的意見、建議等;回訪工作必須形成記錄。

                    4、分析研究,制定對策。對有各種隱患、糾紛動向、激化苗頭的,要采取措施,重大糾紛險情要及時上報,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要予以糾正和改進。

                    矛盾糾紛聽證評議制度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原則。

                    (三)堅持事前告知,保障矛盾糾紛當事人陳述權、申辯權、回避權的原則。

                    (四)堅持“宜疏不宜堵”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

                    (一)經3次以上調解未果的矛盾糾紛;

                    (二)情況復雜,處理有爭議的矛盾糾紛;

                    (三)涉及人數眾多的群體性矛盾糾紛;

                    (四)纏訪、鬧訪、越級上訪的矛盾糾紛;

                    三、工作程序。

                    (一)評議的提起。在矛盾糾紛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會認為需要采取群眾評議方式的。

                    (二)評議的準備。在群眾中選擇一些德高望重、辦事公道,有一定政策法律水平的居民、老黨員、老干部作為評議員,且人數為奇數。在進行評議的3日前向評議的方式、時間、地點、評議事項及評議員姓名、人數,以適當方式告知矛盾糾紛當事人。

                    (三)組織評議。采取集中方式進行評議,評議時,向評議員分發評議表,評議員填交評議表后,由評議主持人在村民代表監督下匯總評議意見,評議活動即告結束

                    遇到矛盾糾紛怎么辦

                    當您發生矛盾糾紛時,首先向村級人民調解委員申請調解,在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以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社會公德為依據,對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規勸疏導,促使糾紛各方互諒互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當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解決不了時,可以向所在地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遇到山林、土地、水利等行業糾紛時、應先向林業、國土、水利等行業部門申請調解。當各級、各行業調解委員會也解決不了時,應當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四條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10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一、科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指導。應指派一至二名主治醫師以上人員參加門診工作。

                    二、門診醫護人員應派有一定經驗的醫師、護士擔任,須有兩年以上實踐經驗。門診醫師中主治醫師以上人員不得小于三分之二。

                    三、科室派往門診的醫務人員,在醫務科統一領導下進行工作,定期進行人員調換,科室應與醫務科共同商量。

                    四、門診應由主治醫師以上人員及專科醫師擔任,應保證診療質量和診療時間(每一位病人診察不得少于10分鐘)。

                    五、對疑難重癥病人二次復診仍不能確診者,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科主任、主任醫師定期出診時,應解決疑難病例。

                    六、門診工作人員要有高度責任感和同情心,關心體貼病人,熱情接待,太度和藹,耐心解答問題。盡量簡化手續,方便病人。有計劃地安排病人就診,基本消除病人就診“三長一短”現象。對高燒及重癥病人、老弱殘及來自遠地的病人,應提前安排就診。做好門診分診、導診、咨詢服務和候診宣傳管理工作。

                    七、對病人進行認真檢查、簡明扼要準確地記載病歷,科主任應定期檢查門診醫療質量。門診醫師要采用保證療效、經濟便宜的治療方法,科學用藥,合理用藥,盡可能減輕病人的負擔。

                    八、門診檢驗、超聲、放射等各種檢查結果,必須做到準確及時。門診藥房劃價、發藥必須做到準確無誤。門診手術應根據條件規定一定范圍,必須有本院能勝任的醫師參加。醫師要加強對換藥室、治療室的檢查指導,必要時親自操作。

                    九、加強檢診,做好分診工作,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報告。

                    十、門診各科與病房加強聯系,以便根據病床使用及病人情況,有計劃地收病人住院治療。

                    十一、門診工作人員要遵守勞動紀律,準時開診。不得離崗缺崗,特殊情況須請假,經臨床科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安排,并通知醫務科。未經批準,不得自行停診停號。

                  第11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1、診察人員應具有醫師資格,持有執業醫師資格。

                    2、醫務人員遵守醫德規范,儀表端莊,衣帽整齊,保護崗位,佩戴標志。

                    3、診察室內清潔衛生,設備設備配置整齊備用。

                    4、規范填寫母子保健手冊,認真詳細檢查,進行門診登記。

                    5、高危妊娠篩查管理,按期進行高危評價。對高危孕婦進行專輯登記,在母子保健手冊(病歷)上做特別的標記。

                    6、篩查出高危妊娠,應轉入高危妊娠門診診治。

                    7、所有妊娠禁忌者應盡快動員終止妊娠。

                    8.進行妊娠期保健和健康教育指導和咨詢。

                    9.進行產后復查和母乳喂養宣傳。

                    10、要收集、整理、分析和報告各種資料。

                  第12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一、   在村民委員會領導和鎮司法所指導下,調解各類民間糾

                    紛,防止矛盾激化。

                    二、   通過調解工作,大力宣傳法律、法規、政策,使公民遵紀

                    守法,尊重社會公德。

                    三、   及時反映民間糾紛和調解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并提出可行性意見和建議。

                    四、   按上級要求建立各類臺帳,并準確地進行登記造冊,及時

                    上報各類報表。

                    調解主任職責

                    一、   認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履行國家的法

                    律、法規、規章,帶領全體同志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   負責調解委員會全面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開展工

                    作,充分發揮“調解委員會” 的職能作用。

                    三、   經常組織人員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學習法律法規,刻苦鉆

                    研業務知識,努力提高“兩個”素質。

                    四、   組織制訂調委會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并抓好落實、

                    檢查和督促。

                    五、   不斷實踐,努力探索,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工作機制,勇

                    于開拓進取。

                    調解委員會紀律

                    一、  不得私立章法。

                    二、     不得限制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三、     不得對當事人施行和變相施行處罰。

                    四、     不得吃請受禮,徇私舞弊。

                    五、     不得對當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蠻橫、推諉的態度。

                    六、     不得接受當事人去營業性歌舞廳等娛樂場所活動。

                    七、     不得利用職權打擊報復。

                    八、     不得泄露當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

                    調委會工作原則

                    一、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劃片包干各負其責,做

                    到一般糾紛不出片,大的糾紛不出村。

                    二、     依據法律、法規、政策進行調解,法律、法規、政策沒有

                    明確規定的,依據社會公德進行調解。

                    三、     在雙方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四、     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不得因未調解或調解不成,阻止當

                    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     以公開、公正、公平為前提,合情合理為基礎,自愿、合

                    法原則進行調解。

                    調解工作制度

                    一、     根據當事人申請及時受理調解糾紛,沒有申請也可以主動

                    受理調解。

                    二、     調解糾紛當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基礎上,通過充分說理,

                    耐心疏導,消除隔閡,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

                    三、     易激化糾紛應主動調解,控制局勢,及時報告,防止事態

                    惡化。

                    四、     調解糾紛應當進行登記,做好筆錄,根據需要或當事人請

                    求,可以制作調解協議書。

                    五、     人民調解委員會對當事人自己達成的協議,對其不適當的

                    內容應予以糾正。

                    六、     調解委員會受理糾紛后,應在七天內組織調解,對疑難復

                    雜糾紛的調解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

                    糾紛受理制度

                    一、     當事人提請調處糾紛,可以采用口頭或者書面形式申請,

                    并有明確的對方當事人和申請事項,事實依據。

                    二、     當事人沒有申請的糾紛,也可以主動受理調解。

                    三、     對前來申請調處或反映糾紛的當事人,應熱情接待,詳細

                    了解,做好記錄和登記。

                    四、     建立一案一檔制度。

                    五、     發生突發性案件,村調解委員會接到報告后,應當組織力

                    量落實預防措施,然后做好受理登記工作。

                    六、     對于以下糾紛,告知當事人依法另行處理。

                    ㈠ 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或者法律、法

                    規禁止采用民間調解方式解決的;

                    ㈡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解決的。

                    調解回避制度

                    具體負責調解糾紛的主持人、調解人和記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必須自行回避,當事人也有權用口頭或書面 申請他們回避。

                    一、     與本糾紛的當事人或當事人的近親屬;

                    二、     與本糾紛當事人有利害關系;

                    三、     與本糾紛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

                    個人工作業務總結

                    本人于2009年7月進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礦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前身為“西安中正礦業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測量技術工作,至今已有三年。

                    在這寶貴的三年時間里,我邊工作、邊學習測繪相專業書籍,遇到不懂得問題積極的請教工程師們,在他們耐心的教授和指導下,我的專業知識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實地測量工作中加以運用、總結,不斷的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術水平。同時積極的參與技術培訓學習,加速自身知識的不斷更新和自身素質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測繪技術人員。

                    在這三年中,在公司各領導及同事的幫助帶領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努力做好本職工作,認真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在思想覺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積極向上,能夠認真貫徹黨的基本方針政策,積極學習政治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積極主動學習專業知識,工作態度端正,認真負責,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在工作態度方面,勤奮敬業,熱愛本職工作,能夠正確認真的對待每一項工作,能夠主動尋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時學習補充,始終保持嚴謹認真的工作態度和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在公司領導的關懷以及同事們的支持和幫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職業角色的轉變。

                    一、回顧這四年來的職業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參與了新疆庫車縣新疆庫車縣胡同布拉克石灰巖礦的野外測繪和放線工作、點之記的編寫工作、1:2000地形地質圖修測、1:1000勘探剖面測量、測繪內業資料的編寫工作,提交成果《新疆庫車縣胡同布拉克石灰巖礦普查報告》已通過評審。

                    2、參與了庫車縣城北水廠建設項目用地壓覆礦產資源評估項目的室內地質資料編寫工作,提交成果為《庫車縣城北水廠建設項目用地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報告》,現已通過評審。

                    3、參與了《新疆庫車縣巴西克其克鹽礦普查》項目的野外地質勘查工作,參與項目包括:1:2000地質測圖、1:1000勘查線剖面測量、測繪內業資料的編寫工作;最終提交的《新疆庫車縣康村鹽礦普查報告》已通過評審。

                    4、參與了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礦2009年度礦山儲量監測工作,項目包括:野外地質測量與室內地質資料的編寫,提交成果為《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礦2009年度礦山儲量年報》,現已通過評審。

                    6、參與了《新疆博樂市五臺石灰巖礦9號礦區勘探》項目的野外地質勘查工作,項目包括:1:2000地質測圖、1:1000勘探剖面測量、測繪內業資料的編寫工作,并繪制相應圖件。

                    7、參與了《新疆博樂市托特克斜花崗巖礦詳查報告》項目的野外地質勘查工作,項目包括:1:2000地質測圖、1:1000勘探剖面測量、測繪內業資料的編寫工作,并繪制相應圖件。

                    通過以上的這些工作,我學習并具備了以下工作能力:

                    1、通過實習,對測繪這門學科的研究內容及實際意義有了系統的認識。加深對測量學基本理論的理解,能夠用有關理論指導作業實踐,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統一,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對測量學的基本內容得到一次實際應用,使所學知識進一步鞏固、深化。

                    2、熟悉了三、四等控制測量的作業程序及施測方法,并掌握了全站儀、靜態GPS、RTK等測量儀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3、掌握了GPS控制測量內業解算軟件(南方測繪 Gps數據處理)以及內業成圖軟件(南方cass)的操作應用。能夠將外業測量的數據導入軟件進行地形圖成圖和處理。

                    4、在項目技術負責的指導下熟悉了測量技術總結的編寫要求和方法,并參與了部分項目測量技術總結章節的編寫工作。

                    5、在項目負責的領導下參與整個測量項目的組織運作,對項目的實施過程有了深刻理解。通過在項目組的實習鍛煉了自己的組織協調能力,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工作中尚存在的問題

                    從事測繪工作以來,深深感受到工作的繁忙、責任的重大,也因此沒能全方位地進行系統地學習實踐,主要表現為沒有足夠的經驗,對于地形復雜的地段理解不夠深刻;理論知識掌握不夠系統,實踐能力尚為有限。以上問題,在今后工作中自己將努力做到更好。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過總結四年來的工作,我無論從工作技術上,還是從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各個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后,我會在此基礎上,刻苦鉆研,再接再厲,使自己在業務知識水平更上一層樓,為測繪事業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13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合理化建議制度是管理的民主化制度,是一種較為成熟和規范化的企業內部溝通制度。主要作用是鼓勵在職職工直接參與管理,并可以通過上情下達讓企業管理和員工保持經常性的溝通。中國文庫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了保密工作各項規章制度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保密守則

                    1、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7、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資料、文件;

                    9、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聯網微機、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10、不攜帶機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二、院領導同志閱文制度

                    1、嚴守黨和國家機密,自覺執行保密紀律,積極支持和做好保密工作。

                    2、堅持在辦公室閱辦文件,使用完后隨即退回院機要秘書。做到不亂放、不橫傳。

                    3、不攜帶文件、資料游覽、探親訪友、出入公共場所。

                    4、嚴格履行文件管理制度,借閱必須辦理借閱手續。會議帶回的文件,及時交機要秘書登記,不拖延、不積壓。

                    5、文件傳閱夾內的文件,嚴禁私自取走,因工作需要使用,須經機要秘書辦理手續。

                    三、中層干部保密制度

                    1、模范地遵守保密法規和各項保密制度。

                    2、保管好秘密文件,離開辦公室時要把文件鎖入辦公桌內,閱完后及時退交秘書人員。

                    3、不準攜帶秘密文件回家閱辦,不準攜帶秘密文件外出,確因會議要求,必須攜帶時,要指定專人管理或本人親自管理,嚴防丟失。禁止攜帶秘密文件到公共場所。

                    4、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秘密資料、文件要及時交黨辦、院辦機要秘書登記保存,需要時再履行借閱手續。

                    5、在涉外活動中,要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嚴格遵守涉外保密紀律。

                    6、不準在家屬、子女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機密,以及學院內需保密的事項。

                    7、不準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私人通信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以及學院內需保密的事項。

                    8、發生失、泄密事件,要積極報告,造成重大損失應嚴肅處理。

                    四、部門工作人員保密守則

                    1、要堅持黨性,堅持原則,以身作則,模范遵守保密制度和紀律。

                    2、對文件、資料要及時閱辦、清退,不積壓、不橫傳、不丟失。

                    3、密級文件必須在辦公室閱辦,不準帶回家,不準給家屬、子女及親友閱讀,要教育家屬子女不要打聽或旁聽他們不應該知道的秘密。

                    4、重要會議內容、人事變動、秘密數字,不準泄密,不在家里和公共場所談論機密,不在普通電話和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準攜帶秘密文件游覽、參觀、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外出開會或工作,確需攜帶的秘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6、凡參加各種會議帶回來的秘密文件、資料等,用完后一律交有關部門統一保管。

                    五、機要人員保密制度

                    1、機要工作人員要由政治可靠,思想進步,品質優良,作風正派,組織觀念好的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擔任。

                    2、必須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忠于職守,堅持原則,遵守紀律,做到不丟失文件,不泄密。

                    3、嚴格密級文件、重要資料的管理,做到安全、保密,文件的收發、傳遞、催辦、立卷、歸檔工作,要及時準確。

                    4、密級文件、重要資料不得擅自抄錄、翻印、復制、攜帶外出。對密級文件、人事變動、重要會議內容和保密數字,不得泄露。

                    5、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普通電話和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聽到別人談論秘密時,要加以勸阻制止。

                    6、文件收發室、機要文件室、檔案室、打字室等重要部門要嚴加防范,隨時鎖門,不準閑人私自出入。

                    7、需要銷毀的文件、資料等應登記造冊,經領導批準后,送市委、市府辦公廳統一銷毀(學院需要銷毀的文件、資料登記造冊后,送交學院黨辦、院辦統一銷毀)。

                    8、工作調動時,要認真履行工作交接手續,對丟失的文件、失密、泄密事故,要嚴肅查處并及時上報。

                    六、文件管理制度

                    1、文件必須實行專人管理,文件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如有變動,要及時報告保密委員會,要嚴格交接手續,交接不清不得離任。

                    2、文件收發、閱辦等各個環節要做到制度嚴、手續清。做到及時、準確、安全、保密。

                    3、上級文件一律嚴格按規定登記、編號,使之件件安全,份份有據可查。

                    4、文件傳閱,夾內要設有文件清單,以備查對。傳閱時由辦公室機要秘書直接送閱,嚴禁領導人之間、處室之間橫傳。

                    5、文件借閱要有手續,使用完后,按時退還。

                    6、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對,確保文件安全。

                    7、文件管理措施,將文件存放在鐵皮櫥內,門窗要有安全設備。嚴禁將文件存放在不安全的地方,以防文件丟失。做好文件的防蛀、防腐、防潮等工作,以防文件損壞。

                    8、上級文件、資料,不得擅自銷毀。需要銷毀的文件、資料要填寫登記表,上送市委、市府統一銷毀。

                    七、復印保密規定

                    1、嚴禁復印中央、省、市委和國務院、省、市政府"密級"以上文件;嚴禁復印中央、省、市負責同志的重要講話稿及上級規定不準翻印的其他資料。

                    2、復印機必須專人管理使用,操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嚴格執行有關保密規定,未經批準或不符合簽批手續的,不得擅自復印。

                    3、嚴禁將各種內部文件、資料,到營業性的復印場所復印。

                    4、對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要追究其單位責任人和復印機操作人員的責任。

                  第14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為切實做好保密工作,進一步增強保密意識,遵循嚴格管理、嚴密防范、確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則,市社在原《保密工作暫行規定》的基礎上進行了完善,制定了《青島市供銷社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機關秘密文件、資料的制作

                    (一)機關秘密文件、資料(以下簡稱秘密文件)是指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圖像、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或委機關涉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盤等各類物品。磁介質載體包括計算機硬盤、軟盤、光盤和錄音帶、錄像帶等。

                    (二)制作秘密文件,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注明發送范圍及制作數量。

                    (三)紙介質秘密文件的制作應當在機關文秘室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單位制作。

                    磁介質、光盤等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單位制作。

                    (四)制作秘密文件過程中形成的不需歸檔的材料,包括紙質、微機及軟盤內存應當及時銷毀。

                    二、秘密文件的收發與傳遞

                    (一)機關收發秘密文件,應當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文秘室、檔案室等重要部門要嚴守紀律,恪守職責,做到秘密文件不丟失、不泄密。

                    (二)傳遞秘密文件,由辦公室文秘人員和處室指定的專人負責,并要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措施。嚴格遵守各項保密管理規定,嚴守國家秘密,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問的事不問,不該看的文件不看。

                    (三)領導閱處秘密文件應當自覺遵守保密法規和機關保密制度,嚴防失密、泄密事件發生,閱畢應及時退交文秘室及處室指定的專門人員。

                    (四)領導及涉密人員離開辦公室時,要把秘密文件鎖入文件柜內,不得攜帶秘密文件到公共場所,不得攜帶回家,不得攜帶外出。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攜帶秘密文件外出時,應到文秘室登記備案,并由本人親自管理,嚴防丟失。

                    (五)領導及涉密人員不得在家屬、子女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國家及委機關秘密,不得在普通電話、電報、傳真和私人信函中涉及國家及委機關秘密。

                    (六)領導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應及時交文秘室登記保存,需要時再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

                    三、秘密文件的使用

                    (一)機關收到秘密文件后,由主管領導根據秘密文件的密級和制發機關的要求及工作實際需要,確定本機關知悉人員范圍,不得擅自擴大秘密文件的知悉范圍。

                    (二)閱讀和使用秘密文件,必須遵守有關保密規定,并辦理登記、簽收手續,管理人員要隨時掌握秘密文件的去向。

                    (三)傳達國家或機關秘密時,凡不準記錄、錄音、錄像的,傳達者應當事先說明。

                    (四)復制秘密文件,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嚴禁復制國家、省、市秘密級以上文件,以及上級規定不準翻印的內部資料。

                    上級業務部門秘密級以上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復制時,需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審查同意,方可復制。

                    凡復制秘密級以上文件、內部資料,要嚴格登記手續,控制復制數量,并按原件要求管理。

                    嚴禁將各種秘密文件帶到營業性復制場所復制。

                    (五)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抄錄、翻印、復印、攜帶、隱瞞和私自外借,對秘密文件在保密期內尚未公開的保密事項,不得泄露。

                    (六)確因工作需要摘錄、引用國家或機關秘密內容,應當按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管理。

                    四、秘密文件的保存與銷毀

                    (一)秘密文件必須放在鐵皮專用文件櫥或鐵皮密碼保險柜內。

                    (二)秘密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處長(主任)報告,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按規定辦理清退手續,嚴禁私自處理、銷毀秘密文件,需要銷毀時應登記備案并經分管領導批準,由專人負責監銷。

                    (三)辦公室負責市社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各處室負責本處室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工作。

                    (四)禁止將秘密文件作為廢品出售。

                    五、涉密計算機及網絡管理

                    (一)采用電子信息等技術存取、處理、傳遞國家秘密的,必須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二)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不得將涉密文件、資料輸入聯網計算機。

                    (三)存儲秘密文件的計算機媒體,如硬盤、軟盤、光盤及磁帶等,應按所存儲信息標明密級,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四)存儲、處理、傳遞、發布秘密文件的計算機局域網或計算機信息系統,應與國際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未采取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的數據庫不得在互聯網發布。

                    (五)不得在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上安裝不明軟件,尤其是盜版軟件。要定期使用殺毒軟件清查計算機病毒,以免病毒破壞涉密計算機媒體。

                    (六)凡向國際聯網的站點提供或發布信息,必須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經過委保密部門審查,分管領導審簽后發布。

                    (七)禁止將涉密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攜帶、傳遞、寄運至境外。不得在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六、加強機關保密工作的領導

                    (一)機關保密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成立由市社黨委書記任組長,監事會副主任任副組長,各處(室)處長為成員的機關保密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機關保密工作的指導、監督、協調和檢查。

                    (二)各處室處長為本處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監督本處室的保密工作;各處室要確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本處室日常保密工作。

                    (三)新增涉密崗位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保密教育或保密培訓。

                    (四)嚴格保密工作獎懲制度,對于機關保密工作做出重要貢獻的機關人員要進行表彰獎勵;對于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的機關人員,要視情節輕重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第15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掃除黑惡勢力,增強患者及醫護人員的安全感,保持我院醫療工作大局穩定。根據《涼山州衛計委關于印發涼山州衛生計生系統開展掃黑除惡治亂專項斗爭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x衛辦發〔2018〕x號)精神,結合我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州衛計系統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決策部署,大力實施專項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統籌推進醫院法制建設,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黑惡勢力犯罪,堅決查處涉及黑惡勢力的醫鬧、傷醫事件,鏟除醫院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維護醫院和諧穩定,保護患者及醫院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不斷提升醫護人員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推進平安醫院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決貫徹中央、省委、州委、衛計系統決策部署,在州衛計委的統一領導下,全面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努力辦好群眾滿意醫院為出發點,根據當前的社會治安形式和廣大患者、醫護人員的要求,解決醫院掃黑除惡突出問題,維護衛生工作大局穩定。

                    三、目標任務

                    利用三年時間,通過嚴厲打擊盤踞在醫院附近,長期以來為非作歹,嚴重影響醫療秩序和患者、醫護人員安全的社會不法人員等黑惡勢力,使醫院就診患者及職工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明顯增強,平安醫院建設水平進一步提高。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期三年,排查、打擊、監管、建設等工作壓茬推進、滾動開展。

                    第一階段(2018年)動員部署,集中打擊。

                    醫院成立領導小組、制定方案、動員部署。全面開展線索調查,建立臺賬,在全院形成對黑惡勢力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

                    第二階段(2019年)打管結合,邊打邊建。

                    對干擾醫療衛生工作、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的惡霸、地痞;

                    干擾醫院周邊環境,危害患者、醫護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社會不法人員等黑惡勢力進行嚴厲打擊;

                    全面梳理掃黑除惡專項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機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滯后等問題,初步建立主動防、發現、打擊黑惡犯罪的制度機制。鏟除黑惡勢力賴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第三階段(2020年)督導檢查,建章立制。

                    醫院要健全完善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長效機制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對仍然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確保醫院黨支部號召力、組織力、戰斗力明顯上升,管控責任落實到位。

                    五、打擊重點和整治重點

                    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方、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發生在群眾身邊,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護傘”,徹底鏟除其經濟基礎和滋生土壤,結合行業特點,突出打擊以下重點:

                    (一)堅決整治職業“醫鬧”亂象。建立醫療糾紛化解臺賬,敦促各相關科室主動對涉醫投訴、醫療糾紛處理情況進行排查,對久拖未決、反復投訴的醫療糾紛要掛牌督辦。落實《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設立專門部門受理群眾投訴,有固定投訴窗口和接待場所,并在門急診、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訴電話,公示相關法律法規和醫療糾紛處理程序,認真落實“首訴負責制”,耐心接待咨詢和投訴,力爭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定期開展職業“醫鬧”線索摸排,對專門捏造、尋找、介入他人醫患矛盾,故意擴大事態,尋釁滋事,向醫務人員、醫療機構敲詐勒索的職業“醫鬧”分子,要固定證據,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移交相關線索。

                    (二)堅決整治醫療衛生機構“販子”亂象。將整治“販子”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對“號販子”“血販子”“床販子”“手術販子”“建卡販子”“回收藥販子”等謀取暴利、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發現即打、稍亂即整,始終保持嚴厲打擊“販子”的高壓態勢;

                    強化互聯網“販子”信息監測,工作中發現“販子”有害信息網址、鏈接、關鍵詞,要及時向當地網信部門報告;

                    全面排查并及時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販子”利用的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對醫院內部參與“倒號”“倒床”“倒藥”、私賣藥品耗材等現象“零容忍”,一經查實要給予調離崗位、降職、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涉嫌犯罪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

                    (三)堅決整治“醫托”亂象。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非法行醫和醫院內部醫務人員違法違規執業行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訴舉報信息和“網絡醫托”監測信息,發現涉嫌“醫托”詐騙案件線索的,及時匯總通報公安機關。醫院要切實提高依法執業意識,規范執業行為,不得發布未經審查或與審查內容不一致的醫療廣告。在掛號處、候診區域等醒目位置設置張貼警示牌、警示標語,通過展板、滾動電子屏宣傳,提醒患者防范“醫托”詐騙。加強保安人員巡邏頻次,震懾“醫托”。

                    (四)堅決整治護工管理亂象。高度重視護工隊伍管理,將護工管理納入醫院管理體系。對在醫院從業的護工進行備案管理,詳細登記擬從業護工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健康證明、現住址等個人信息,配發所在臨床科室的《出入許可證》,并在其服務的科室公示姓名、性別、照片等信息,嚴禁未備案的人員隨意進入臨床科室從事護工工作。原則上一名護工陪護患者不超過3人,危重病人應一對一陪護。建立護工定期培訓制度,至少每半年對在本院從業的護工進行一次系統培訓,確保護工培訓覆蓋率100%。嚴禁未備案的“黑護工”排擠備案護工,避免“劣幣驅逐良幣”。對不服從醫院管理、不接受培訓或隨意漲落價格、私自收費的護工,要取消備案,并及時反饋護工管理公司予以清退,對違規從事醫療服務的護工,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堅決整治醫療衛生機構后勤管理亂象。將后勤保障納入患者滿意度提升、改善醫療服務行動的總體安排部署統籌推進。要進一步健全后勤管理制度,落實基本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質量責任終身制等。合理配置適宜醫學裝備,建立采購、使用、維護、保養、處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后勤一站式”服務模式,推進醫療衛生機構后勤服務社會化、公開化。下大力氣整治就診環境“吵、缺、舊”和衛生間“臟、臭、差”,完善各類惠民便民措施,加強醫院周邊環境治理工作,深入推進花園式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和“廁所革命”。聚焦改善食堂服務,做到品種多、味道好、營養均衡,為就餐人員提供科學合理的膳食。嚴禁將院內宿舍高價出租給患者,對基建項目、設備藥品、食堂供應和后勤其他服務招標采購中存在的黑惡勢力和腐敗行為,堅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嚴格按照《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切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設,安裝符合標準要求的監控、一鍵報警等設施設備,確保門急診、產科、新生兒科等重點科室、重點區域監控全覆蓋,切實做好消防和醫院安全防范工作。要從非正常刀槍傷就醫人員中發現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并及時移交當地公安機關。配足配強保安員,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守護夜間值班科室,加強夜間急診巡邏。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建立應急安保隊伍,開展安檢工作。對多次反映訴求且有過激言行或揚言傷醫等有較高安全風險的人員,及時向州衛計委和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傷醫事件時,安保員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做好現場保護并立即報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險物品傷害、劫持醫務人員或患者的,應急安保隊伍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斷制止,迅速控制行兇者,救助受傷人員。

                    六、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深入宣傳發動

                    醫院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通過召開動員會、發放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積極宣傳有關法律政策,打造斗爭聲勢,弘揚正氣,震懾犯罪,并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舉報箱、收集線索,為深入開展打黑除惡斗爭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組織掃黑除惡專門力量的深控細查

                    醫院積極與派出所等執法部門配合,抽調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專門組成工作組,深入開展調查摸底,加強調查取證,打擊處理。確保一查到底,打擊徹底。

                    (三)加強橫向聯系,形成斗爭合力

                    要堅持以xx部門為主,加強聯系,建立黨委統一領導、xx部門為主、醫院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統一認識和行動,形成打擊合力。

                    (四)加強信息整理與上報,做好經驗總結工作

                    針對掃黑除惡斗爭具有長期性和復雜性的特點,要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查找不足,定期向州衛計委匯報工作情況,建立醫院安全防范的長效機制。

                  第16篇: 派出所各項制度

                    1、保守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室工作人員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2、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文制度,各部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現屬于國家秘級文件資料丟失、被竊、泄密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并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須進行銷毀或碎紙處理,不得擅自出售。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涉密計算機確定專人負責日常的應用管理。凡秘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涉密文件的移動存儲介質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熱門標簽: 派出所規章制度 公安三個規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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