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計劃在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具體、周密、可操作性強方案",即案例前獲得的方法和案例前呈現的方法,即<計劃"。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全區公安機關開展“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篇一】全區公安機關開展“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
根據全區公安工作會議及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的部署要求,并結合地委第三巡察組對地區公安局提出的巡察整改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作風建設,深刻吸取xx、xx、xx、xx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教訓,下大氣力解決隊伍中突出問題,堅決遏制民警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影響較大、性質嚴重案件多發的勢頭,經地區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在全區公安機關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地及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立足“傳承、精準、實干”的理念,本著“注重思想教育、抓住問題關鍵、全面整改提高、健全完善制度”的原則,著力解決隊伍中損害群眾利益、影響公安隊伍形象的突出問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馳而不息正風肅紀,不斷強化公安隊伍建設,著力鍛造一支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公安鐵軍。
二、工作目標通過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使全區公安民警普遍受到一次深刻教育;
公安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
民警違紀違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公安隊伍整體形象明顯改善;
人民群眾滿意度和幸福感明顯提升。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整治民警紀律意識淡薄,政令警令不暢,對上級公安機關部署的工作任務落實不到位;
紀律作風散漫,工作期間辦私事,經常遲到、早退,上班期間上網聊天、炒股、玩游戲、觀看娛樂節目;
遵守會場紀律不嚴,個別民警不按會議通知參會,隨意接聽手機,交頭接耳、翻看手機資料;
請銷假制度執行不嚴格,有的民警外出沒有履行書面請假審批手續;
工作責任心不強,執行“四零”、“五零”承諾不到位,辦事拖拉,服務態度不端、辦事質量差等問題。
(二)重點整治內務管理臟亂差、警容風紀不整;
內部監管不力,執行制度不嚴;
著力整治民警涉及槍車酒賭毒問題,違規槍支管理使用規定;
違反地局“禁酒令”,工作期間飲酒、酒后駕車;
開警車時不著警裝、攜帶“三證”不全;
受利益驅動,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參與經商辦企業,為違法經營的涉黃、賭、毒網吧、浴池、賓館提供便利,編織涉黑涉惡案件背后“關系網”,甚至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等問題。
(三)重點整治執法不嚴格、不規范、慢作為、不作為或亂作為等問題,特別是選擇性執法問題,隨意降低標準,以罰代拘、以罰代刑,甚至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
執法主體不規范,輔警人員參與執法辦案;
在執法執勤中不佩戴執法記錄儀等個人防護裝備;
公安民警駕駛私家車輛不掛牌,掛假牌、套牌等涉牌涉證問題。
(四)重點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緊緊圍繞婚喪嫁娶、辦“學子宴”、公款核銷個人費用、違規使用公車、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節日收受禮金紅包等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針對反映較多的重開會輕落實、重發文輕效果、重口號輕行動、重顯績輕潛績、重局部輕全部等問題。整治“冷、硬、橫、推、拖”頑癥痼疾,特別是針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表現,解決“門也好進、臉也好看、話也好聽,但事仍然難辦”問題。
四、方法步驟此次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分為學習教育、深入查擺、全面整改、總結驗收四個階段進行,原則上時間服從質量,注重實際效果。
(一)學習教育階段(4月1日至30日)
主要任務:召開動員會議,制定方案、成立機構;
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采取有效形式,切實增強廣大民警參與整頓活動的自覺性和緊迫感。
1.學習內容:由局機關黨委將學習內容納入學習計劃,以支部為單位,每周利用一個下午時間,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辦理刑事行政案件實施細則》、《公安機關槍支使用管理規定》以及地委印發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實施細則(試行)》。
2.教育形式:通過開展專題講座、警示教育談話、座談討論等活動,使廣大民警在活動中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受到觸動、真正入腦入心。地縣兩級(區)公安局主要領導要認認真真地給全體民警做一次“正風肅紀”專項整治專題講座。行署公安局主要領導要與局黨委委員、各縣市區公安局、各分局局長;
局黨委委員要與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
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與所屬民警層層進行一次“正風肅紀”為內容的警示教育談話。各縣市區公安局、各分局局長也要分別找本級領導班子成員、各所隊科長;
各所隊科長要與所屬民警進行一次“正風肅紀”警示教育談話。
3.座談討論:以xx、xx、xx、xx嚴重違法違紀案件及近年來發生在身邊的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為反面教材,展開座談討論,挖根源、查原因、論危害,深刻吸取教訓,確定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達到標準:
(1)、單位有機構。
(2)、單位有學習計劃、討論記錄、考勤記錄;
(3)、每名民警都要有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民警參學率達100%。
(4)、宣傳發動要到位,民警知曉率達100%。
各局(分局)、各單位的學習教育情況于4月25日前報送地局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辦公室。
(二)深入查擺階段(5月1日至5月31日)
主要任務:認真查擺、找準個人在思想、作風、工作、紀律、廉潔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自查互查。從領導班子成員做起,每名民警都要對照要求,認真細致查擺思想、作風、工作、紀律、廉潔方面存在的問題,還要本著團結友好,提高素質,改正缺點,改進工作的精神,進行同志間的互查、互提、互幫、互勉,并形成書面自查報告。對自查報告實行三級把關制度,即民警自查報告要由科室領導審核把關簽字;
科室領導自查報告要由主管領導審核把關簽字;
黨委委員及副處級以上干部的自查材料要由局長審核把關簽字。
2、開門走訪。通過采取發放征求意見函,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老干部,案件當事人、群眾監督員,轄區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等形式,了解執法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進行梳理歸類。
3、開展信訪案件大評查。對收到的信訪件,由信訪科牽頭,組織機關單位開展評查,重點看是否存在民警執法不規范、不公正引發信訪,對存在問題的堅決糾正。
4、開展執法執紀大檢查。各局(分局)要對重點部門、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執法崗位開展執法執紀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件督促抓好落實。
達到標準:
1、查擺問題要準。對流于形式,走過場,不符合民警個人實際的自查材料,要責令重寫,直到達到要求為止。
2、確保查擺人數,查擺率要達到100%。
各局(分局)、各單位要把查擺階段工作總結于5月31日前報送地局正風肅紀活動辦公室。
(三)全面整改階段(6月1日至6月20日)
主要任務: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構成違法違紀案件的要嚴肅查處。要結合正在開展的“深化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活動,圍繞“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總要求”;
“強化紀律作風養成”;
“發揮領導干部表率作用”;
“培養高尚情操,摒棄庸俗低下生活方式”;
“學習先進典型,樹立新時代人民警察的核心價值觀”等方面對照檢查,剖析存在的問題和差距。在公安隊伍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執法規范化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內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建設等方面建立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長效機制。
1、制定整改方案。要從領導班子成員開始,人人要有針對性地寫出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確定努力方向。
2、落實整改方案。在整改時限內,認真解決問題,達到整改目標。對民警問題沒有督促整改到位的,要對其單位負責人進行問責。
3、嚴肅查處頂風違紀案件。對在集中整治活動中發現的問題,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對能夠主動向組織說清楚并制定出明確的整改措施切實整改到位的,可以不追究或減輕責任;
對在整頓中頂風違紀的,要從重處理,決不手軟。
4、立足長效機制建設。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要建立公安隊伍建設、規范執法活動的長效機制,用制度去約束民警、管理民警、規范民警的行為。
達到標準:
1、對問題整改率要達到100%。
2、對違法違紀民警查處率達到100%。
3、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完善率95%以上。
各局(分局)、各單位要把全面整改階段工作總結于6月15日前報送地局專項整治活動辦公室。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主要任務:對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全面總結,及時發現工作亮點和創新點,全面推廣交流。各局(分局)、各單位要對專項整治活動進行檢查驗收,行署公安局在適當時機對重點縣區和單位進行抽查。
各局(分局)、各單位要把全面工作總結材料于6月30日前報送地局專項整治活動辦公室。對每個階段工作亮點和創新點要隨時報送,以便及時推廣交流。
五、組織領導為推進“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扎實有效地開展,地區公安局成立了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xx副組長:xx成 員:xx辦公室設在駐局紀檢監察組,辦公室主任:xx(兼任)。各局(分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機構,明確領導和責任分工,認真組織好這次專項整治活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局(分局)、各單位領導要提高政治站位,認清我們面臨的嚴峻形勢和突出問題,不斷強化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組織好各階段工作,協調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對集中整治的內容進行細化、量化,明確責任單位和人頭,使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
(二)搞好結合,穩步推進。
要統籌兼顧,正確處理好整體與局部、專項整治活動與業務工作的關系。與當前開展的深化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做到“兩促進、兩不誤”。要以專項整治活動檢驗公安工作戰績,以工作戰績推動專項整治活動向縱深發展。
(三)突出重點,抓好落實。
在對本局(分局)、本單位存在突出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整治什么問題”的原則,結合實際,摸清問題的關鍵和癥結所在,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活動,做到有計劃、有步驟,確保取得實效。
(四)加強檢查,樹立典型。
在專項整治活動中,地縣兩級公安機關都要組成聯合督察組,對各部門、各警種尤其是違法違紀問題多發的單位、警種、部位加強督促、檢查、指導。要注重運用正面典型的引導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促進專項整治活動深入開展。
【篇二】全區公安機關開展“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鄉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圍繞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發展富民產業、夯實農村基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突出作風建設,貫徹整風精神,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著力解決黨員干部作風方面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使黨員干部思想進一步提高,作風進一步轉變,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密切,為民務實清廉形象進一步樹立,基層基礎進一步夯實。
二、責任分工
(一)切實解決政績觀不正確的問題。重點解決違背科學發展觀要求,只顧眼前、不顧長遠,盲目舉債、盲目鋪攤子上項目,大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好大喜功的“政績工程”,唯國內生產總值選拔任用干部等問題。規范完善目標績效管理辦法,健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科學考核評價體系。嚴肅查處制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虛報工作業績等問題。
責任部門:鄉紀委
責任領導:
(二)切實解決執行不力的問題。重點解決庸懶散拖、推諉扯皮,作風漂浮、工作不實,“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不深入實際、漠視群眾疾苦等問題。加強效能建設,提高執行力。嚴肅查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政令不暢等行為。
責任部門:鄉紀委
責任領導:
(三)切實解決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重點解低保辦理、安全生產、醫療衛生、教育發展、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救災救濟、涉法涉訴等方面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對惠民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嚴肅查處辦事不公、優親厚友,以權謀私、與民爭利,吃拿卡要,以及截留、擠占、挪用、騙取惠民物質和資金等問題。
責任部門:鄉黨政辦
責任領導:
(四)切實解決行政行為不規范的問題。重點解決行政執法中態度生硬、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執法程序不合規,濫用職權、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行政處罰中亂罰款、亂收費,處罰標準不統一等問題。進一步建強化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嚴肅查處執法不公,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收紅包、拿回扣等問題。
責任部門:鄉黨政辦
責任領導:
(五)切實解決違規選用干部的問題。重點解決不按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干部、“帶病提拔”干部、超職數配備干部等問題。認真落實新提拔干部任職雙承諾制。推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制度,強化對選人用人全過程的監督。開展超職數配備干部專項清理,建立“帶病提拔”問題責任倒查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責任部門:鄉黨政辦
責任領導:
(六)切實解決亂發錢物的問題。重點解決巧立名目亂發錢物,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標準,借重大活動籌備或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錢物等問題。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規范津貼補貼的相關政策。嚴肅查處私設“小金庫”、違反規定使用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虛報冒領財政資金發放津貼補貼等行為。
責任部門:鄉財政所
責任領導:
(七)切實解決利用婚喪喜慶等事宜斂財的問題。重點解決領導干部借結婚、生日、喬遷、生病、職級升遷、學習培訓、子女升學、親屬去世等機會大操大辦,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錢物的問題。完善領導干部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制度。嚴肅查處占用公共資源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以娛樂為名、行賭博之實借機斂財等行為。
責任部門:鄉紀委
責任領導:
(八)切實解決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的問題。重點解決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或特定關系人經商辦企業提供方便、謀取私利,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在領導干部職權范圍內經商辦企業,領導干部違規在企業兼職(任職)等問題。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入干股,以及違規在企業兼職(任職)或領取報酬隱瞞不報等問題。
責任部門:鄉紀委
責任領導:
(九)切實解決變相公款旅游的問題。重點解決借開會、出差、就醫、學習考察、交流培訓、開展群團活動等名義變相公款旅游的問題。嚴格執行因公出游、不準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等制度,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責任部門:鄉紀委
責任領導:
三、組織領導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的部署要求,整治工作在鄉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各村(社區)、鄉直各單位、各部門要把專項整治、專項活動作為教育實踐活動邊學邊改的重要內容,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細化措施,狠抓落實
【篇三】全區公安機關開展“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強化我區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規范服務程序、加強服務監管、嚴格規范工作人員從政行為,區委、區政府決定在“基層基礎建設年”首先開展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區“基層基礎建設年”的整體安排,堅持預防和懲治相結合、自查與集中整治相結合,突出問題導向,通過專項整治,堅決杜絕辦事程序不規范、不科學,辦事流程不公開、不透明等現象;堅決解決監督管理不到位、質量不高、效果不明顯等問題;堅決查處機關干部“吃拿卡要”,不作為、亂作為,執行法規政策不嚴格,以及嚴重違規違紀等問題,切實加強行業作風和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執法監管質量,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全面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為建設現代化田園新區提供堅強的思想和作風保證。
二、范圍對象
主要包括:各鎮辦、各部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中直接面對群眾開展服務的相關科室及其工作人員。重點是管錢、管事、管審批的科室負責人及工作人員。
三、整治重點
(一)整治責任意識不強、服務水平不高的問題。主要查是否存在特權思想,“衙門”作風嚴重,唯本部門、小團體利益至上;對待群眾不熱情、不耐煩、態度冷漠、敷衍應付、故意刁難;缺乏擔當精神,
辦事拖拉,推諉扯皮,對群眾反映的熱難點問題不作為、慢作為,讓群眾來回折騰、處處受難;責任意識不強,在崗不履職、不盡責、人在心不在,甚至失職瀆職;服務意識不強、服務本領不高、法制觀念淡薄、作風粗暴等問題。
(二)整治程序不規范、辦事不公的問題。主要查是否存在辦事程序不規范、不透明、不公開等問題;索要服務對象錢物、接受服務對象禮品和宴請,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行為;利用職權為個人或親友謀取私利,借機搭車收費、推銷產品等濫用職權現象。(三)整治監管措施不到位、落實不力的問題。主要查是否存在不按程序審批、審查不嚴、落實不力等問題;對重要崗位、重點人員、重大事項疏于監督管理,或不愿管、不敢管,監管措施流于形式;對群眾反映強烈和投訴的突出問題不調查、不處理、不整改,或者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包庇袒護、查究不力等問題。
四、方法步驟
全區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從2015年1月8日開始,至3月20日結束,分為宣傳動員、集中整治、總結驗收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1月8日至1月20日)
1.動員部署。區上動員會后,各鎮辦、各部門要按照全區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的總體要求和整治重點,結合各自實際,突出行業特點,制定詳細的整治工作方案,迅速進行動員部署。
2.學習教育。區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對各鎮辦、各部門內設科室負責人及執法監管部門、窗口服務單位負責人進行一次集中培訓,促
其進一步認清當前形勢,加強紀律作風教育,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鎮辦、各部門要加強學習組織干部職工重點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實施意見、市委“十項規定”和區委“九項規定”、《黨員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損害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例》、《公務員法》、職業道德規范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與工作密切相關的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掌握工作流程及辦事程序。要組織黨員干部開展理想信念教育,接受革命傳統教育,觀看反腐倡廉專題片,用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同時,在深化學習的基礎上,圍繞如何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開展專題討論,撰寫心得體會,查找差距,明確方向,全面進行思想發動。
3.廣泛宣傳。各鎮辦、各部門要按照全區《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單位實際,采取多種方式,通過印制工作業務手冊、網上公開辦事流程等方式,向干部職工宣傳職業道德、崗位職責、法律法規、工作紀律、為民服務等要求,增強干部職工依法行政能力,不斷提升為民服務工作水平;向群眾和服務對象宣傳服務項目、辦事流程、審批程序等內容,切實提高工作透明度。
宣傳動員結束后,各鎮辦、各部門要將本單位成立領導機構、整治實施方案,以及召開會議、思想發動、學習討論記錄、心得體會等資料,于1月18日前上報區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1月21日至2月28日)
1.調查摸底。各鎮辦、各部門要重點圍繞工作職能、辦事流程、服務群眾等,組織專人進行專題調查,摸清本系統、本單位及相關科
室面向群眾開展服務的項目、流程、審批程序、監管措施等,列出具體清單,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增強整治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2.查找問題。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要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查實找準在服務群眾、為民辦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要組織本單位、本系統干部職工全面系統對照整治重點,采取相互評、群眾評、領導評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在本單位、本科室干部會上進行對照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公開作出承諾。
3.設崗定責。各鎮辦、各部門要根據調查摸底和查找問題情況,及時與上級業務部門對接,對本單位的工作職能、服務流程等進行認真梳理,按照“分工負責、各執其事,事權分離、相互監督”的原則,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和科室負責人、單位主要領導的監管責任。同時,要開展崗位交流,特別是對管錢、管事、管審批的相關科室負責人進行崗位交流,并做到“亮職能、亮程序、亮身份、亮承諾”,切實提高服務水平。
4.強化監督。各鎮辦、各部門要全面公開服務內容、規范辦事程序,參照區社會服務中心印制的面向群眾服務辦事指南手冊、網上公開服務辦事流程等做法,健全完善本單位服務事項的工作流程圖,設定相關人員工作職責,夯實工作任務,明確監管措施和辦法,對設崗定責、辦事流程等內容必須公開上墻,接受群眾監督,提高工作透明度,真正做到崗位職責公開化、辦事流程具體化、工作程序簡捷化、監督考核嚴格化。
5.問題查處。各鎮辦、各部門要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專項整改,對發現的案件線索要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嚴肅查處。對重點整改任務和查處的案件要分別報送區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和
各檢查組備案。凡未結合實際開展崗位交流、發現問題未進行專項整改、發現案件線索未移交紀檢監察部門的,一經發現,將追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集中整治結束后,各鎮辦、各部門要將本單位、本系統服務項目、服務流程等情況,于2月25日前分別上報區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和各檢查組備案(具體表樣附后)。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3月1日至3月20日)
1.單位自查。各鎮辦、各部門要對照專項整治重點任務,逐項自查,建立健全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掛牌上崗制、考核獎懲制和責任追究制等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整治任務落到實處。
2.申請驗收。各鎮辦、各部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并將自查報告和驗收申請上報各檢查小組,申請驗收。自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本系統專項整治的總體安排情況,面向群眾開展服務的工作職能、專項整治采取的措施辦法、科室人員設崗定責、公開服務辦事(或執法監管)流程及辦事程序等情況,以及對專項整治工作自我評價。
3.集中驗收。各檢查小組要對各鎮辦、各重點部門整治情況進行集中驗收,聽取各鎮辦、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匯報、查看相關資料,并對整治效果進行綜合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