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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通用20篇)

                  時間:2022-12-15 規章制度 點擊:

                  黨支部的作用分為:政治思想引導作用,組織協調作用,服務指導作用。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的文章20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篇1】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第三條XX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機構設置為黨支部書記1名,組織委員1名,紀檢委員1名,宣傳委員1名,青年委員1名。支委分工如下:

                    支部書記:全面負責支部黨建工作。

                    組織委員:負責做好黨員組織關系管理、黨費收繳、發展黨員和黨員積分管理工作。

                    宣傳委員:負責做好黨員學習教育、會議安排工作,負責創先評優工作。

                    紀檢委員:負責做好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青年委員:負責做好群團建設工作。

                  【篇2】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改進公司黨建工作,確保公司黨組織認真履行職能,充分發揮黨組織的作用,根據《黨章》等黨內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黨委在__黨組領導下工作,同時接受__黨組的監督和指導。

                    第三條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健全黨內生活制度,對黨員進行經常性的管理,切實增強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切實加強黨員的組織紀律教育。

                    第二章組織生活

                    第四條“三會一課”制度是指定期召開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三會一課”制度是加強黨組織建設,健全黨的組織生活,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

                    (一)時間要求:黨委召開黨員大會每年不少于2次,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員會、小組會每月1次,黨課每年不少于4次。

                    (二)黨支部委員會:研究部署、安排黨委、黨支部的年度、季度工作規劃;研究黨建工作中的具體事宜;傳達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指示精神。

                    (三)支部大會:向全體黨員部署、報告工作。傳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對黨員的思想工作情況進行講評和總結;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獎懲等日常黨務工作;討論決定支委會提出的其他重要問題。

                    (四)黨小組會:傳達黨委、黨支部的決議;組織黨員開展政治理論、時事學習及黨性教育;討論非黨積極分子及非黨積極分子培養、發展等事宜。

                    (五)黨課: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講黨課,黨委成員及黨支部書記要根據每年黨員教育的內容,結合公司具體情況有計劃地講好黨課。黨課要吸收積極分子參加。黨課可采取宣講、參觀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五條組織生活會是黨組織與黨員、黨員與黨員之間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生活制度,是為了加強黨內監督和加強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而制定的。

                    (一)組織生活會主要內容包括:檢查支部和黨員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堅持黨性原則、密切聯系群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以及上一次組織生活會針對存在問題所制定的改進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二)黨員組織生活會以支部為單位召開,一般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黨員必須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會。

                    (三)組織生活會要確立一個中心議題,并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將收集到的群眾意見通知支委會成員和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會人員要做好參會準備。

                    (四)與會人員在組織生活會上要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交換意見,溝通思想,相互幫助。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和落實意見。

                    (五)黨支部對組織生活會上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積極制定改進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第六條黨日活動是為便于黨員過好黨的組織生活,黨支部從實際情況出發,定期利用半天時間組織開展的集體活動。

                    黨日活動的內容包括:傳達貫徹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報告、指示、決定等文件;研究黨支部建設的重要問題;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檢查黨員工作、學習及完成任務的情況等;討論發展黨員工作計劃;選舉黨支部委員和選舉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的代表;進行黨員鑒定;組織黨員開展公益活動等內容。此外,也可通過選擇具體的一個主題來進行主題黨日活動。

                    第七條黨支部工作報告制度是指黨支部按季度或工作階段,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的制度,包括黨支部日常工作報告、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報告。

                    (一)黨支部日常工作報告內容包括:總結支部在自身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組織發展、黨費收繳、聯系群眾、完成上級黨組織布置的工作和任務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績,客觀評價支部和黨員作用的發揮狀況,實事求是地分析存在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

                    (二)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報告是指黨支部換屆選舉,必須召開黨員大會,由上屆支部委員會作工作報告。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報告的內容,主要是匯報本屆支委會貫徹落實黨章規定、完成上級黨組織任務等方面的情況,并針對本屆支部委員會工作中的經驗和問題,對下屆支部委員會的工作提出建議。

                    (三)遇到特殊情況或上級黨組織布置的緊急任務,或者涉及對重大問題、事件的處理,以及需要及時向黨員大會報告的有關事項,可根據情況及時召開黨員大會,向黨員報告。

                    第八條黨員向黨組織定期匯報思想、工作情況是強化黨員的組織性、紀律性,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

                    (一)黨員每季度至少要向黨支部或黨小組匯報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務的情況,遇有重要問題應當及時匯報;外出時間較長時,應當作書面匯報。匯報形式可采取口頭或書面形式。

                    (二)匯報的主要內容包括:對黨的政策方針和黨的基本知識等內容的學習情況;執行黨的決議、完成黨組織交給各項任務完成情況;密切聯系群眾情況;遵紀守法,在本職工作中自覺發揮黨員作用情況。

                    (三)工作要求:因外出或病、事假等原因無法近期匯報時,應向黨支部或黨小組說明情況;對于未經黨組織同意而不能按時匯報的黨員,支部應給予批評教育;對于長期不向黨組織匯報,經教育仍無明顯改進的黨員,黨組織要結合民主評議黨員活動,進行批評幫助;黨組織要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情況,注意解決黨員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

                    第九條民主評議黨員是切實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保持黨的先進性和黨員隊伍的純潔性的有效措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根據《中央組織部關于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的意見》精神,并結合公司實際開展。

                    (一)采取黨內與黨外相結合的方法,每年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風和模范作用至少進行1次評議。

                    (二)評議內容: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把推動企業發展同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能正確處理公司、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是否切實地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聯系群眾,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地犧牲個人利益。

                    (三)評議方法和步驟: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在公司黨委的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理等步驟進行。

                    1.學習教育。學習內容以《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有關規定為主。學習方法可以多種多樣,要講求實效。

                    2.自我評價。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對照黨員標準,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

                    3.民主評議。一般應召開黨小組會或黨支部會,進行民主評議,同時要采取適當的方式,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

                    4.組織考察。支委會對黨內外評議的意見,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綜合,形成組織意見,轉告本人,并向支部大會報告。

                    5.表彰和處理。對民主評議的好黨員,由黨組織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經評議認為是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應區別不同情況,提出妥善處置意見,提交支部大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表決。

                    第三章組織發展

                    第十條為了增強黨的生機與活力,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與純潔性,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發展黨員必須堅持黨員標準,嚴格入黨手續,強化保障措施。

                    第十一條黨的積極分子的確定,要按本人自愿申請、黨小組推薦、支委會討論確定、向黨支部黨員大會公布等程序進行。

                    第十二條每年對黨的積極分子隊伍進行一次考察,按表現及成熟程度,將積極分子排出一般、重點和計劃發展對象。

                    第十三條建立積極分子檔案,堅持定期考察。重點積極分子每半年、計劃發展對象每季度至少考察一次,并將考核結果填入《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中。重點積極分子必須經過兩年以上時間的培養教育,才能列入發展對象。

                    第十四條對積極分子培養要有明確分工,每個積極分子要有至少一名黨員負責。黨支部研究確定培養人,由黨小組具體落實。

                    第十五條對積極分子培養要有具體措施。要通過談話、上黨課、參加黨組織有關會議等有效形式,加強對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

                    第十六條發展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要按有關要求實行公示制。

                    第四章黨費收繳

                    第十七條按期交納黨費是黨員應盡的義務,也是對黨員黨性的檢驗。每個黨員都要嚴格要求自己,按規定及時交納黨費。

                    第十八條黨員應自覺地按月向所在黨小組或黨支部足額交納黨費。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十九條遇有特殊情況,經黨支部或黨委同意后,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預交、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第二十條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五章黨內監督

                    第二十一條黨組織實施監督的目的是:保證黨員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第二十二條黨內監督的重點是黨員領導干部和有人、財、物等管理職權的黨員干部。黨內監督工作的情況要作為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三條黨組織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一)能否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維護黨中央的權威;

                    (二)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三)能否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實行民主科學決策;

                    (四)能否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五)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六)能否堅持干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以及有關規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潔自律,模范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八)能否堅持原則,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第二十四條黨組織實施監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是否按時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如實匯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情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二)督促定期開好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會前,要提前一周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準備情況,負責收集黨員群眾對領導干部的意見,如實轉告本人或在會上報告;會后,督促黨員領導干部根據黨內群眾提出的主要意見進行整改,在一定范圍內向黨員群眾反饋。民主生活會后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送情況報告和會議記錄。在下次民主生活會上督促檢查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建立談話誡勉制度。對于群眾意見較大、有發生違紀苗頭的黨員干部,要及時談話提醒。對黨組織和黨員中的違法違紀案件,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查處,并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和紀檢部門。

                    (四)適時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干部大會,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五)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對群眾所反映的問題,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地進行處理。

                    (六)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切實保障黨員群眾行使監督的民主權利,嚴肅處理阻礙黨員正常行使監督權利和打擊報復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黨組織的工作應接受黨員的監督、接受黨員評議。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黨務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篇3】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第十八條黨組織實施監督的目的是:保證黨員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第十九條黨內監督的重點是黨員領導干部和有人、財、物等管理職權的黨員干部。黨內監督工作的情況要作為對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條黨組織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一)能否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維護黨中央的權威;

                    (二)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三)能否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實行民主科學決策;

                    (四)能否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五)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六)能否廉潔自律,模范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七)能否堅持原則,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第二十一條黨組織實施監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是否按時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如實匯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情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二)建立談話誡勉制度。對于群眾意見較大、有發生違紀苗頭的黨員,要及時談話提醒。對黨組織和黨員中的違法違紀案件,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查處,并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和紀檢部門。

                    (三)適時召開黨員大會,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四)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對群眾所反映的問題,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地進行處理。

                    (五)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切實保障黨員群眾行使監督的民主權利,嚴肅處理阻礙黨員正常行使監督權利和打擊報復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黨組織的工作應接受黨員的監督、接受黨員評議。

                  【篇4】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根據十八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黨支部委員會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

                    1.黨支部委員會設置制度。黨支部委員會的設置,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確定,并經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5人,最多不超過7人,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黨員人數較少的黨支部(如黨員不足7名的黨支部),可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

                    2.黨支部委員會選舉制度。黨支部委員會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后,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委員會向支部黨員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3.黨支部委員會任期制度。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黨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2年或者3年。

                    4.黨支部委員會領導制度。黨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實行黨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就是凡屬重大問題都要由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任何個人無權自作主張;委員會成員要堅決執行集體作出的決定,要按照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認真負責地開展工作,不允許各行其是。規定黨支部委員個人分工負責,就是要明確黨支部委員會每個成員所承擔的具體責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黨支部書記要提高運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識、開展工作的本領,注意聽取不同意見,防止個人說了算。

                    5.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制度。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支部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根據工作需要,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也可隨時召開,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員和非黨領導干部列席,聽取意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黨支部的制度建設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三會一課”制度。這是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的重要制度之一。“三會一課”,即按有關規定,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照上好黨課。堅持這一制度,已經在黨的支部建設中起到了明顯的作用。

                    (2)黨支部委員會民主生活會制度。黨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是黨的組織生活會議的一種形式,是加強支部領導班子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徑,一般每3個月召開1次。黨支部委員會按時參加所在黨小組的生活會議,也要定期召開黨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是針對各方面的情況檢查總結,統一認識,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民主評議制度。民主評議黨員是從嚴治黨,提高黨員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是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方法。在評議中,要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艱苦奮斗,清正廉潔作為評議的重點。民主評議黨員要在黨委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有步驟進行。

                    (4)報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員會在支部大會休會期間,負責領導和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執行支部大會的決議。支部委員會對支部大會負責,對支部全體黨員負責,因此,支部委員會應將自己工作的情況定期向支部黨員大會作出報告,接受支部全體黨員的批評和監督。支部委員會改選時,也必須向支部大大會作工作報告。

                    (5)黨支部聯系群眾的制度。黨支部聯系群眾制度主要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黨支部定期或進行某項工作前,通過召開座談會和個別訪問的形式聽取同志的意見。二是根據黨員的不同情況,分配每人聯系幾個群眾,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他們排憂解難,做思想政治工作。對于聯系對象情況要定期向黨組織匯報,黨組織要進行督促檢查。

                    (6)黨支部保密制度。黨和國家的機密是指關系黨和國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在一定時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道的事項。如果在保密時限內擅自公開或擴大范圍,就是泄密,必須受到黨紀處分或法律的制裁。為了防止泄密所造成的危害,必須建立保密制度。

                    (7)黨支部請示匯報制度。黨支部請示匯報制度主要包括,黨員向黨組織,黨小組向黨支部以及黨支部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匯報的制度。

                  【篇5】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一、支部黨員大會

                    1、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2、支部黨員大會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精神,并結合實際制定本支部貫徹意見。

                    (2)聽取和審議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選舉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

                    (3)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或黨代表會議的代表。

                    (4)討論通過發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問題。

                    (5)提出對黨員的獎勵表彰和處理意見。

                    3、支部黨員大會由支部委員會召集,黨支部書記主持;支部書記不在時,由黨支部副書記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黨員大會的議題由支部委員會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確定,并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提前通知全體黨員,讓黨員作好準備。

                    5、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需要做出決議的,要嚴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進行表決。

                    6、參加會議黨員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會議有效;贊成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決議有效。7、做好會議記錄。

                    二、支部委員會

                    1、支委會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緊急和特殊情況也可以隨時增加。

                    2、支委會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全體委員參加,必要時也可以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

                    3、召開支委會必須有2/3以上支委參加,否則不能召開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黨支部,應將需研究決定的事項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4、支委會的主要內容是:

                    (1)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決議和指示精神意見,討論制定完成生產經營(工作)任務的辦法、措施。

                    (2)分析黨員隊伍、職工隊伍思想狀況,制定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新黨員發展,預備黨員轉正,黨員表彰和處分,以及黨小組工作。

                    (4)研究協調工會、團支部等群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

                    5、黨支部書記要做好會前準備,將會議內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集中正確意見,形成決議并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后,由支委貫徹落實。

                    7、做好會議記錄。

                    、黨小組會

                    1、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若黨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以增加。

                    2、黨小組會由黨小組長主持召開,全體黨員參加。黨員因故不能參加黨小組會,應履行請假手續。

                    3、會前,黨小組長應與黨支部書記或有關支委商定會議內容,并提前通知每個黨員。

                    4、黨小組會主要內容:

                    (1)組織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

                    (2)研究如何貫徹執行支部決議的措施。

                    (3)接受黨員匯報,檢查黨員的學習、思想和工作情況。

                    (4)研究人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

                    (5)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5、每個黨員要緊緊圍繞中心議題,深入討論,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6、做好會議記錄。

                    四、黨課

                    1、黨支部每年要制定黨課教育計劃,每季度上一次黨課,也可根據情況適當增加。

                    2、黨課一般由黨支部書記或支委授課,也可請上級有關部門同志授課。

                    3、黨課教育內容要以<黨章>為基本教材,既包括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教育,也可以結合本單位中心任務和黨員思想實際確定內容。

                  【篇6】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決定,融入中心,服務大局,團結、組織黨員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向前發展。

                    2.加強黨支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觀念,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3.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4.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5.充分發揮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鼓勵和支持他們立足本職、愛崗敬業,在企業轉型發展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

                    6.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注重把業務技術骨干培養成為黨員,把黨員培養成為業務技術骨干。

                    7.處理好黨支部日常工作,按期向黨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8.協助上級黨組織履行好其他職責。

                  【篇7】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第四條“三會一課”制度。指定期召開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

                    (一)時間要求: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員會每月1次,一般于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一召開。黨小組會每月1次。黨課每年不少于4次。

                    (二)黨支部委員會:研究部署、安排黨支部工作和活動;研究黨建工作中的具體事宜;傳達貫徹落實公司黨委指示精神。

                    (三)支部大會:向全體黨員部署、報告工作。傳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對黨員的思想工作情況進行講評和總結;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獎懲等日常黨務工作;討論決定支委會提出的其他重要問題。

                    (四)黨小組會:傳達黨委、黨支部的決議;組織黨員開展政治理論、時事學習及黨性教育;討論非黨積極分子及非黨積極分子培養、發展等事宜。

                    (五)黨課: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講黨課,黨支部書記要根據每年黨員教育的內容,結合工作實際有計劃地講好黨課。黨課要吸收積極分子參加。黨課可采取宣講、參觀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五條組織生活會制度。以支部為單位召開,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主要內容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黨性分析評議活動。全體黨員必須自覺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會,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要事先向黨支部請假,不得無故缺席。

                    第六條黨日活動是為便于黨員過好黨的組織生活,黨支部從實際情況出發,定期利用半天或1天時間組織開展的集體活動。內容包括:傳達貫徹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報告、指示、決定等文件;研究黨支部建設的重要問題;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檢查黨員工作、學習及完成任務的情況等;討論發展黨員工作計劃;選舉黨支部委員和選舉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的代表;進行黨員鑒定;組織黨員開展公益活動等內容。此外,也可通過選擇具體的一個主題來進行主題黨日活動。

                    第七條黨支部工作報告制度。黨支部按季度或工作階段,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報告內容包括:總結支部在自身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組織發展、黨費收繳、聯系群眾、完成上級黨組織布置的工作和任務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績,客觀評價支部和黨員作用的發揮狀況,實事求是地分析存在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涉及對重大問題、事件的處理,以及需要及時向黨員大會報告的有關事項。

                    第八條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評議黨員每年進行一次,每個黨員都要對照黨員條件進行個人總結,嚴肅認真開展民主評議。

                    (一)采取黨內與黨外相結合的方法,每年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風和模范作用至少進行1次評議。

                    (二)評議內容: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把推動企業發展同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能正確處理公司、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是否切實地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聯系群眾,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地犧牲個人利益。

                    (三)評議方法和步驟: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在公司黨委的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理等步驟進行。

                    1.學習教育。學習內容以《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有關規定和為主。學習方法可以多種多樣,要講求實效。

                    2.自我評價。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對照黨員標準,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

                    3.民主評議。一般應召開黨小組會或黨支部會,進行民主評議,同時要采取適當的方式,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

                    4.組織考察。支委會對黨內外評議的意見,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綜合,形成組織意見,轉告本人,并向支部大會報告。

                    5.表彰和處理。黨支部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評選表彰優秀黨員和處理違紀黨員,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于做好處置不合格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程序,處置不合格黨員。

                  【篇8】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一)黨的組織生活制度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八條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章規定的一項制度,是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促進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一項組織保證,也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一切黨的組織,都必須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員必須自覺地參加組織生活,并在組織生活中認真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接受黨的教育和監督,增強黨的觀念和黨性鍛煉,不斷克服非無產階級思想,使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黨員,應當以普通黨員身份,積極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自覺地接受黨支部的教育和監督,密切同群眾的聯系,了解群眾的情緒和要求,不斷改進領導作風。對各級領導干部黨員,黨支部或黨小組應及時將活動的時間、內容通知他們。本人則應嚴格要求自己,按時參加黨支部或黨小組的活動,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事先請假。

                    1.黨內生活的基本準則

                    黨內生活基本準則,黨章中有明確規定,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在思想政治上,全黨同志都必須堅持黨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自覺地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在組織上,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和組織紀律,堅持黨的集體領導,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

                    (3)在作風上,必須堅持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作風,言行一致,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不利用職權謀私利,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不正之風作斗爭。

                    (4)在業務上,必須努力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學習文化科學技術知識。

                    (5)在黨內斗爭上,必須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同志。

                    2.黨的組織生活的主要內容

                    (1)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最高權力機關。黨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大會通過選舉(推薦)事項時,本支部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表決通過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等事項時,到會有表決權黨員應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的人數的三分之二才能召開,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支部黨員大會的主要內容是:聽取和審查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支部的重大問題,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選舉黨支部委員會及選舉(推薦)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會議)的代表(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預備人選);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違紀黨員的處分、不合格黨員的處置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的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處置;討論決定黨支部其他重要問題或有關事項。

                    (2)黨支部委員會

                    黨支部委員會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也可根據情況隨時召開。

                    支部委員全體會議主要內容:討論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議;分析研究黨員、干部的思想動態,制訂教育管理監督措施;討論制訂完成生產和工作重大問題的方針辦法;研究選舉(推薦)事宜和發展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工作;研究表彰先進、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問題;研究有關干部選拔、調整等方面的問題;討論研究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研究需要提交黨員大會討論的有關問題,并提出初步意見。

                    (3)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應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情況隨時召開。

                    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組織黨員學習;研究貫徹執行支部決議和各項工作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和工作;討論選舉事宜、發展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工作;討論表彰先進、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問題。

                    (4)黨課

                    黨課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應圍繞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政策、基本知識和黨的優良傳統作風以及如何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共產黨員等主要內容對黨員進行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課或電化教育等形式,授課過程中要組織好聽課和討論,課后注意收集黨員的反映和要求,不斷改進和提高黨課質量。

                    (5)組織生活會

                    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或黨小組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活動制度。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主要內容包括:檢查支部黨員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堅持黨性原則,密切聯系群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以及上一次組織生活會所制定的改進意見的落實情況。

                    (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就是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通過對黨員的教育和評議,以及黨組織的考核,對黨員的表現和作用作出客觀評價,并通過組織措施,達到激勵黨員、純潔組織、整頓隊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從嚴治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措施。通過民主評議黨員,表彰先進,清除腐敗分子,嚴肅處置不合格的黨員,從而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1.民主評議黨員的主要內容

                    (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把實現現階段的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是否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地犧牲個人利益。

                    2.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方法

                    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應在黨委的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一般經過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處理等五個環節,以進一步提高黨員爭做新時期合格黨員的自覺性,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基本方法和步驟:

                    (1)進行做新時期合格共產黨員的教育;

                    (2)對照黨員標準進行個人總結;

                    (3)進行民主評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黨支部委員會根據評議情況,將每個黨員的主要缺點轉告本人,并監督其改正;

                    (5)表彰優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

                    (三)民主生活會制度

                    1.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

                    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緊密結合工作和每個黨員的思想實際,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著重檢查解決以下問題:能否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組織的各項決定、決議;能否認真執行上級制定的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和各項紀律,為政清廉;能否在工作、學習中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2.民主生活會的基本要求

                    支部黨員民主生活會一般半年召開一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拖延召開。黨員領導干部除參加所在支部和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還要參加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生活會。支部黨員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應圍繞主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達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團結同志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匯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1)做好會前準備。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每次會議的主題,應把會議主題事先通知每個黨員,使黨員做好充分準備。

                    (2)黨員領導干部在支部民主生活會上,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大家積極發言。

                    (3)黨員民主生活會反映出來的問題,屬于支部解決的,要積極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提請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4)指定專人做好支部黨員民主生活會記錄。

                    (5)黨員民主生活會后,及時將生活會的情況報上級黨組織。

                    (四)黨員學習制度

                    1.黨支部要根據上級的精神,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做到學習內容明確,學習時間保證,學習時要做好筆記,討論時發言要踴躍。

                    2.黨員要根據所在黨支部學習計劃,認真地參加學習,要結合實際,在提高自身素質上下功夫。

                    3.黨支部學習要有重點,在學習方法上要靈活、生動、多樣,要經常結合工作開展心得交流,要充分發揮電化教育作用。

                    4.黨支部對每次學習情況,都要認真做好記錄,黨員要做到學習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請假。

                  【篇9】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根據十八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黨支部委員會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
                    1.黨支部委員會設置制度。黨支部委員會的設置,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確定,并經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5人,最多不超過7人,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黨員人數較少的黨支部(如黨員不足7名的黨支部),可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
                    2.黨支部委員會選舉制度。黨支部委員會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后,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委員會向支部黨員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3.黨支部委員會任期制度。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黨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2年或者3年。
                    4.黨支部委員會領導制度。黨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實行黨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就是凡屬重大問題都要由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任何個人無權自作主張;委員會成員要堅決執行集體作出的決定,要按照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認真負責地開展工作,不允許各行其是。規定黨支部委員個人分工負責,就是要明確黨支部委員會每個成員所承擔的具體責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黨支部書記要提高運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識、開展工作的本領,注意聽取不同意見,防止個人說了算。
                    5.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制度。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支部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根據工作需要,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也可隨時召開,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員和非黨領導干部列席,聽取意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黨支部的制度建設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三會一課”制度。這是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的重要制度之一。“三會一課”,即按有關規定,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照上好黨課。堅持這一制度,已經在黨的支部建設中起到了明顯的作用。
                    (2)黨支部委員會民主生活會制度。黨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是黨的組織生活會議的一種形式,是加強支部領導班子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徑,一般每3個月召開1次。黨支部委員會按時參加所在黨小組的生活會議,也要定期召開黨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是針對各方面的情況檢查總結,統一認識,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民主評議制度。民主評議黨員是從嚴治黨,提高黨員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是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方法。在評議中,要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艱苦奮斗,清正廉潔作為評議的重點。民主評議黨員要在黨委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有步驟進行。
                    (4)報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員會在支部大會休會期間,負責領導和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執行支部大會的決議。支部委員會對支部大會負責,對支部全體黨員負責,因此,支部委員會應將自己工作的情況定期向支部黨員大會作出報告,接受支部全體黨員的批評和監督。支部委員會改選時,也必須向支部大大會作工作報告。
                    (5)黨支部聯系群眾的制度。黨支部聯系群眾制度主要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黨支部定期或進行某項工作前,通過召開座談會和個別訪問的形式聽取同志的意見。二是根據黨員的不同情況,分配每人聯系幾個群眾,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他們排憂解難,做思想政治工作。對于聯系對象情況要定期向黨組織匯報,黨組織要進行督促檢查。
                    (6)黨支部保密制度。黨和國家的機密是指關系黨和國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在一定時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道的事項。如果在保密時限內擅自公開或擴大范圍,就是泄密,必須受到黨紀處分或法律的制裁。為了防止泄密所造成的危害,必須建立保密制度。
                    (7)黨支部請示匯報制度。黨支部請示匯報制度主要包括,黨員向黨組織,黨小組向黨支部以及黨支部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匯報的制度。

                  【篇10】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一、認真貫徹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部署、要求,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主要工作分解意見,并抓好落實,按時上報年度自查報告。

                    二、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嚴格遵守縣委、縣政府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

                    三、遵守財務制度,節約行政經費,節紙、節水、節電、節油。愛惜公共財物,遵守內外事接待規定,反對講排場、比闊氣、大吃大喝、公費旅游、鋪張浪費和用公款請客送禮。

                    四、推薦干部堅持走群眾路線,做到公開、民主、平等、擇優。考察評價工作要全面了解德、能、勤、績、廉,并注重實績,是非分明,客觀公正。

                    五、從自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管好自己,管好家屬。做到不索賄受賄,不營私舞弊;不借領導機關和領導人的名義為個人辦私事,為親朋好友謀私利;出差不超標準就餐、住宿;不接受任何饋贈物品,保持廉潔,杜絕腐敗。

                    六、對自己崗位職責內的工作或上級交辦的任務,不拖延、不推諉、不扯皮,認真負責,及時準確、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對來機關辦事和反映情況的同志,文明禮貌,熱情接待,誠懇聽取意見,對能辦的事盡量幫助辦理,對無法辦的事耐心做好解釋。

                    七、禁止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封建迷信活動。

                    八、遵守保密規定,不泄露黨和國家的機密。

                    九、堅持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將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作為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

                    十、黨員干部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和職能部門的監督,把黨風廉政建設列為工作的重要內容,對發現違反廉政規定的問題,對于本身或家庭發生有關重要問題和按紀委有關規定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及時報告。

                    十一、廉政勤政建設情況作為考核和提拔、任用干部的依據。

                  【篇11】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2021年度,我校黨支部的主要工作是,以黨建為核心,加強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全面開展黨的思想、作風、組織和制度建設,提升黨員修養,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努力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為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提供堅強的思想、政治和組織保證。具體計劃如下:

                    (一)加強思想建設,建設學習型黨組織

                    認真學習政治理論,不斷加強思想建設。按照中央《關于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在堅持“兩學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教育的基礎上,面向全體黨員深化黨內教育,推動黨內教育從少數干部向廣大普通黨員拓展、從集中性教育向經常性教育延伸。學校要依托"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發揮黨支部自我凈化、自我提高的主動性,真正把當的思想政治建設抓在日常、嚴在經常。

                    (二)加強組織建設,提升隊伍素質

                    1.要進一步明確支部內的職責分工,做好各項工作的相互協調,相互協作,打造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團結協作有奉獻精的干部隊伍。

                    2.扎實有效地抓好黨員教師的教育管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認真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定期組織黨員參加學習,開展集體活動,對黨員進行經常性的黨員意識和黨的方針政策教育。堅持每年對黨員進行一次民主評議,組織黨員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認真做好組織發展工作。嚴格黨員發展要求,規范黨員發展程序,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方針,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嚴格把握好發展黨員工作的培訓、政審、考察、審批等各個環節。

                    4.加強黨員在各類重大活動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一是在學校工作中走在前列。學校加大推進課程改革力度,著力提升拓展性課堂,全體黨員應帶頭開設特色鮮明的拓展課,積極打造精品校本課程。

                    二是積極參與到志愿服務活動中,以實際行動助推活動開展。

                    三是在各類評先評優活動中樹立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比賽和推優。

                    (三)加強作風建設,深入教學一線

                    1.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加強效能建設,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在上班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有事外出請假。堅守道德底線,樹立良好的黨員教師形象,形成嚴明的紀律和優良的作風,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的實現。

                    2.關愛師生生活。堅持原有為師生辦好事實事制度,根據新的形勢不斷創新。不斷總結經驗,糾正不足,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創建和諧校園。

                    3.推動黨內民主。繼續堅持并進一步規范黨務公開制度,深入實施黨員親情式管理制度,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擴大黨內民主,以黨內和諧促進學校和諧。

                    (四)加強活動開展,凝聚黨員力量

                    1.充分發揮好學校共青團、工會等群團組織作用,統籌黨員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義工等資源,組織開展無償獻血、學雷鋒紀念日、慈善一日捐等志愿服務活動,激發同志們干事創業、建功立業的奮斗精神。

                    2.加強黨的領導作用。繼續加強對工會組織的領導,重視發揮工會組織在學校管理和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積極開展"扶貧幫困"活動,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娛樂活動,豐富校園業余文化生活,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和活力。

                    3.深化校務公開,穩步推進黨務公開。積極推進依法治教,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努力把矛盾和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及時辦理教師和學生申訴,及時發現和糾正學校的違規行為,積極查處各類違紀信件。做好校園安全工作,定期排查校園及周邊的不穩定因素,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維護教育系統的穩定。

                    2021年,校黨支部將結合存在的問題,圍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開展學習型先進黨支部創建、實施聯系服務群眾工程等,進一步提高黨員素質,提升服務意識,為創建人民滿意學校做出努力。

                  【篇12】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一、基層黨支部必須在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積極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要充分發揮支部每一個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團結和組織黨內外的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本部門、本科室所擔負的任務。要鞏固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建設好“黨員示范崗”、“黨員示范窗口”“黨員示范科室”和認真做好“一幫一”黨員示范行動實踐活動,健全幫扶困難黨員和群眾制度,充分展示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解決和處理好黨務工作和業務工作的關系,相互支持、相互促進。

                    二、基層黨支部要認真組織全體共產黨員學習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要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黨員每年要向組織匯報學習情況,基層黨支部要堅持每月一次“三會一課”制度;每年檢查通報一次,并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要對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各支部應結合本身實際,對每一位黨員的理論修養和水平定期進行測評,對黨員的本職工作情況和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三、加強黨員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性修養,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切實使每一個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和保障每一個黨的權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建立健全與黨員群眾交心談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眾意見制度、服務群眾制度、群眾滿意測評制度,密切黨和群眾之間的關系,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進一步調動和激勵黨員和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健全發展黨員制度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黨的基層組織要善于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要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進行幫助教育和培養,認真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和戰斗力。

                    五、各基層黨支部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堅決同一切腐敗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堅持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每個黨員對黨組織做出的廉政承諾方式。建立黨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函詢制度、談話誡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永葆黨的先進性。

                    六、建立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度。基層黨支部要不斷加強自身組織建設,建立內部“三測評”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執行水平。要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支部一班人的團結,做到分工協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況,正確把握發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做好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嚴格組織生活考勤制度,對好人好事、受獎和違紀情況要作好登記。支部組織生活會要有詳細記錄,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支部書記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支部工作情況。

                    本制度從下達之日起實施,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

                  【篇13】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為加強黨支部建設,嚴格黨員教育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通過支部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對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項,監督支委會正確執行黨的決議。

                    (二)支部委員會制度。支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如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檢查黨支部實行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活動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動。

                    (三)黨小組會制度。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文件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工作安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要求和反饋;討論改選小組長等有關黨務方面的工作。

                    (四)黨課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黨課,聯系實際對黨員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理想、宗旨、法紀、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教育;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參加。

                    二、集體領導制度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黨的自身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應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三、黨內表決制度

                    決定黨內重大問題時,要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進行表決。表決時要遵循黨內表決制度,不論贊成還是反對,執行一人一票表決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每年按上級黨委規定時間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會議的主題、內容、時間,向上級黨委報告,并通知每個支部委員;支委之間相互溝通談心;廣泛征求各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要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會議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與會的支委暢所欲言。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于解決。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報送上級黨委。

                    五、交納黨費和請假制度

                    黨員每月按規定標準自覺向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外出半個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參加黨支部活動,必須向黨支部請假。對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脫黨。黨支部應當決定予以除名,并報上級黨委批準。

                    六、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

                    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各黨支部委員要按分工聯系各黨小組。聯系人要根據黨員的具體實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黨員排憂解難;對于聯系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支部匯報,黨支部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七、換屆選舉制度

                    黨支部換屆選舉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要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黨支部委員會任期三年。

                    八、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制度

                    黨支部從以下四個方面實行目標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

                    2、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

                    3、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4、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知識。

                    (二)黨內生活

                    1、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各項活動。

                    2、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

                    3、在黨的生活會議上主動匯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況,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4、正確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積極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風要求

                    1、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為人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2、堅持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認真執行《黨章》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及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腐敗,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模范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堅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規定辦事,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四)工作任務

                    1、認真履行職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和單位或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樹立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解放思想,敢于開拓,真抓實干。

                    3、服從組織安排和調動,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質量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努力創一流業績。

                    黨支部根據目標管理的具體內容,年初認真制定計劃,半年檢查分析,年終總結表彰,抓好落實,注重效果。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團結、組織黨內外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的戰斗堡壘。為了充分發揮這種重要作用,基層黨組織必須經常地吸收新鮮血液,不斷發展壯大黨的隊伍。基層黨組織的任務之一,就是要經常不斷地教育和培養各條戰線涌現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誠心誠意為人民謀利益,帶領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實績的先進分子,在他們具有入黨要求并具備黨員條件時,及時地把他們吸收到黨內來。要切實有效地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掌握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明確此項工作的程序。

                    一、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是“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簡稱十六字方針。

                    (1)堅持標準。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降低標準,更不得另立標準。

                    (2)保證質量。在工作上要正確處理好數量與質量,需要與可能的關系,把質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結構。在發展新黨員工作中,要注意使結構合理。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的結構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改善結構包括改善年齡、文化結構和職業分布。

                    (4)慎重發展。發展新黨員必須按照黨章規定,堅持個別吸收原則,嚴格履行入黨程序,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防止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

                    二、發展黨員工作的原則

                    (1)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原則。有了入黨要求,自愿提出入黨申請,經過黨組織的培養和考察,確實具備黨員條件,才能被吸收入黨;黨組織要堅持逐個培養考察,逐個履行入黨手續。支部大會和黨委會討論接收新黨員時要進行逐個討論和表決。在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過程中,要防止突擊發展和關門主義的現象發生。

                    (2)科學規劃原則。依據組織建設的需要,入黨積極分子成熟情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發展工作制定長遠規劃,減少盲目性和隨意性。對發展計劃,每年年初上報一次,黨委半年研究調整一次。

                    (3)責任追究原則。對組織發展工作必須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對把隊伍帶少了、帶老了、帶丟了,任期內沒有發展黨員或違規發展黨員的支部書記必須追究責任。

                    (4)總量控制原則。發展黨員要適當控制數量,切實提高質量。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各基層黨委要根據全縣的發展總量科學規劃本單位的發展數量,既不搞關門主義,又不搞突擊發展,防止盲目追求數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點原則。發展的重點就是黨的力量薄弱的單位以及農村、新經濟、新社會組織、各類社會團體。要在優秀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中加大發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點為由,忽視其他行業和階層,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議的原則。發展黨員是集黨員的教育與管理為一體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提高黨員素質、保證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重要環節,它是各級黨組織的一項基本職能,必須作為經常性的工作來研究、部署、落實,而不是集中發展、突擊發展。

                  【篇14】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1、集體領導是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黨的各級領導工作中的具體。堅持支部集體領導,反對個人說了算,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準則。
                    2、凡屬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領導機關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必須提交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準由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
                    3、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是實現黨支部集體領導的基本形式,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要組織召開好每一次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
                    4、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由支部書記或副書記主持。開會時,要充分發揚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團和氣,也不搞個人說了算;要善于聽取黨員的不同意見,并對各種意見進行詳細記錄。
                    5、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作決定和進行表決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6、黨支部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不準借口集體領導而搞個人專斷,也不準借口分工負責而互相推諉。
                    7、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正確處理支部書記與支部委員、支部委員與黨員之間的關系。在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支部書記與其他委員、支委成員與每個黨員一樣,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權利。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都要有民主作風,要充分尊重每個黨員的權利,團結班子成員和全體黨員執行黨支部的決議。
                    8、支部委員要積極支持支部書記的工作,接受支部書記的領導和監督,當好支部書記的助手,使黨支部能夠進行和堅持堅強有力的集體領導。

                  【篇15】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黨小組會以及支部委員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黨章明確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干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的組織是實施黨內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是加強黨員管理,促進黨員發揮模范作用的一項重要制度。黨支部是黨的基層組織,擔負著教育和管理黨員的神圣使命。為完成這一使命,必須加強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建設,用制度教育和管理黨員,使每個黨員通過嚴密的組織生活,提高黨性。對支部來說,通過組織生活,可以對黨員實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監督,對黨員來說,通過組織生活,可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互相學習,取長補短,互相了解,相互監督,鞏固組織上的團結和統一。在我們黨內,所有黨員,無論職務高低,在組織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無例外地編入一個黨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支部委員除參加支部和小組的組織生活外,還要參加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支部委員要帶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為黨員做出表率。

                    按規定時間過黨的組織生活,是健全支部組織制度的關鍵。一般情況下,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每個黨員都要積極參加黨的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要及時予以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要及時地予以處理。

                    支部黨員大會制度

                    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由支部書記或副書記主持。支部大會的主要任務包括: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和措施;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討論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討論罷免、撤換不稱職的支部委員;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以及討論決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要保證支部大會達到預期目的,大會前要由支委會根據實際的工作需要,研究確定支部大會的議題,并將會議內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體黨員,同時認真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會表決的事情,支委會先研究,統一意見,組織黨員進行充分醞釀討論,然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表決,形成決議。每次支部大會都應指定專人做好詳細記錄。

                    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制度

                    黨支部委員會議一般應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緊急事情需要研究決定,可以隨時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可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支部工作計劃的制定,實施情況的檢查和總結;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等。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支部委員會會議不能代替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是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二是支部委員會對支部黨員大會所做出的決議不能修改或推翻。三是支部委員會做出的決議和決定,支部黨員大會有權修改或否定。四是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問題時,到會的支部委員必須超過支部委員人數的半數才有效。如遇重大問題要做出決定,但能到會的委員又不超過半數時,應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黨小組會制度

                    黨小組會是黨員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組織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黨員素質的有效措施。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以增加,也可以推遲召開。

                    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根據支部的統一安排,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研究如何做好群眾工作;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研究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方面的工作。

                    開黨小組會要講求效果。會前要有準備,會議的內容要集中,每次黨小組會都要有針對性地重點地解決一兩個問題,不要會前無準備,會上不著邊際地東拉西扯,以致浪費時間,不解決問題,挫傷黨員參加黨小組會的積極性。

                  【篇16】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機關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責任人,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干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現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材料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匯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督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并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上級黨委的知識,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4、搞好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辦好本單位的宣傳陣地。

                    四、責任考核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局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機關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使之成為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機關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上級黨組織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機關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并及時研究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并協助書記積極研究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篇17】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的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現就我局實施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下簡稱“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三重一大”事項的主要內容

                    (一)重大事項決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發展、穩定方面的重要工作,關系我局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均屬于重大事項決策的范圍,主要內容包括:

                    1、研究制定貫徹落實上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安排的工作意見和措施;

                    2、討論審定局重要規章制度、中長期發展規劃、工作方針、工作計劃、工作要點的制訂;

                    3、研究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干部隊伍建設等重要意見的制定及重要活動的布置;

                    4、研究綜合目標考核、工作制度、管理辦法等管理制度和考核、獎懲辦法;

                    5、研究責任事故、突發事件等事關社會安全穩定和重大問題的處置原則及應對方案;

                    6、研究涉及干部職工和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7、應當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二)干部人事任免

                    1、領導班子的分工及調整;

                    2、干部推薦選拔、任免調整、晉職晉級、招錄招聘以及評議考核、獎勵懲處等;

                    3、應當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重要人事事項。

                    (三)重大項目

                    1、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建設項目投資;

                    2、大宗物資采購;

                    3、涉及到重大資金的項目;

                    4、應當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重要項目。

                    (四)大額度資金的使用

                    1、年度部門預算方案及決算情況;

                    2、1萬元以上大額資金使用;

                    3、應當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大額資金使用事項。

                    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程序

                    (一)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堅持集體決策,充分發揚民主;堅持科學決策,確保決策貼近實際、符合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堅持透明決策,防止個人或少數人獨斷專行;堅持依法決策,保證決策合法合規。

                    (二)“三重一大”事項,除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外,必須召開局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并按以下程序進行:

                    1、確定議題。根據分工及職權范圍,由分管負責人或職能科室(單位)提出議題,報局主要負責人審核同意,列入局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會議議題。

                    2、議題準備。分管負責人組織相關職能科室(單位)提前準備會議所需材料。會前要充分調研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形成成熟的意見和建議。

                    3、會議通知。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提前通知參會對象和列席人員。參會人員為局全體班子成員;列席人員為與議題相關的人員,或根據實際確定列席人員。

                    4、討論決定。議題提出人或分管負責人對議題作匯報介紹,與會人員就議題建議逐個表態,明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意見,并說明理由。最后由會議主持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會議表決,以到會人數半數以上同意形成會議決定。班子成員到會達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開。缺席會議的應提前請假,缺會人員的意見可用書面表達;列席人員可就議題發表意見,但無表決權。討論“三重一大”事項,局主要負責人不先發表傾向性意見,待其他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后末位表態發言。討論中意見分歧較大或有重大問題尚不清楚的,應暫緩決定。討論多項事項應逐項表決,表決可采取口頭、舉手、投票方式進行。

                    5、形成會議紀要。會議指定專人記錄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參會人員、列席人員、請假人員、每項議題討論情況及最后決定。重大問題應形成會議紀要。

                    6、決策結果公開。“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結果和部分過程,必須在一定范圍內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三)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集體決策;

                    2、不得在領導班子會上臨時動議議題;

                    3、不得在機構變動和主要負責人調動之際突擊決策人事調整、財務報銷、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

                    三、“三重一大”決策執行

                    (一)對集體作出的決定,主要負責人要明確執行決策的責任人及實施措施。

                    (二)個人無權改變集體作出的決定,因特殊情況確需改變的,須經班子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個人或少數人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但在集體沒有作出新的決定之前,必須無條件執行。

                    (三)及時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執行情況通過不同形式在本局或向社會通報、公開。

                    四、“三重一大”民主決策監管

                    (一)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和執行負總責。班子其他成員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對所分管范圍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履行監管職責。

                    (二)局黨組定期向全局干部或干部代表大會通報“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和執行情況,接受干部職工監督。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按“一報告兩評議”專題報告。

                    (三)局黨組班子成員自覺遵守“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和推進決策執行,并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之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應追究責任:

                    1、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程序的;

                    2、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3、涉及“三重一大”事項,未經集體研究討論決定或個人擅自決策的(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除外);

                    4、討論“三重一大”事項,提供虛假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

                    5、對“三重一大”的決策事項執行不力,履職不到位的;

                    6、其他違反本實施辦法的情形。

                    屬于個人責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節輕微的,對相應人員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情節較重、造成一定損失的,責令相應人員寫出書面檢查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和重大損失的,報上級有關部門給予相應人員黨紀政紀處分。

                    屬于集體責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節輕微的,要召開專題會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并限期糾正;情節較重、造成一定損失的,領導集體要向上級做出書面檢討;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和重大損失的,由領導集體請求上級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篇18】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1、集體領導是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黨的各級領導工作中的具體。堅持支部集體領導,反對個人說了算,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準則。

                    2、凡屬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領導機關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必須提交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準由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

                    3、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是實現黨支部集體領導的基本形式,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要組織召開好每一次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

                    4、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由支部書記或副書記主持。開會時,要充分發揚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團和氣,也不搞個人說了算;要善于聽取黨員的不同意見,并對各種意見進行詳細記錄。

                    5、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作決定和進行表決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6、黨支部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不準借口集體領導而搞個人專斷,也不準借口分工負責而互相推諉。

                    7、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正確處理支部書記與支部委員、支部委員與黨員之間的關系。在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支部書記與其他委員、支委成員與每個黨員一樣,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權利。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都要有民主作風,要充分尊重每個黨員的權利,團結班子成員和全體黨員執行黨支部的決議。

                    8、支部委員要積極支持支部書記的工作,接受支部書記的領導和監督,當好支部書記的助手,使黨支部能夠進行和堅持堅強有力的集體領導。

                  【篇19】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包括:“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支部換屆選舉制度、黨費收繳制度、黨支部談心制度、請示匯報制度、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主題黨日制度、黨務公開制度等。
                    一、“三會一課”制度
                    “三會一課”是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
                    (一)支部黨員大會
                    1.會議次數。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3個月召開一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2.主要任務。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聽取和審查支委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支部重大問題;選舉新的支部委員會,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選舉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討論接收新黨員和接收預備黨員轉正;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討論決定其它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
                    3.有關要求。黨員大會由支部委員會召集,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或支部委員主持)。會前由支委會根據上級黨組織要求或實際工作需要,確定支部大會的議題,并將會議的主要內容及有關要求通知全體黨員,黨員無特殊情況,不能缺席,根據會議內容需要,有時也可以吸收非黨干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支部委員會把準備付諸表決的問題提交支部黨員大會,組織黨員進行充分醞釀討論,然后按照規定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形成決議;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會議內容由專人在《黨支部工作手冊》上做好記錄。
                    (二)支部委員會
                    1.會議次數。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
                    2.主要內容。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計劃、檢查和總結支部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黨員的思想動態分析;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研究其它需要支委會研究的重大問題。
                    3.有關要求。支部委員會由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支委會成員參加,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支委會決定重要問題時,到會支委委員必須超過支部委員人數的半數才有效;如遇重大問題要做出決定,能到會的委員又不超過半數時,必須召開支部黨員大會研究決定。會議內容應由專人在《黨支部工作手冊》上做好記錄。
                    (三)黨小組會
                    1.會議次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黨小組會,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召開。
                    2.主要內容。組織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根據黨支部的統一安排,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分析教職工的思想狀況,研究如何做好群眾工作;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研究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
                    3.有關要求。會前要和黨支部溝通,確定會議的內容、方法,并通知黨員做好準備。會議內容要集中,每次開會都要抓住中心內容討論,力求統一思想,有重點地解決一兩個問題。會議應由專人做好記錄,并向黨支部匯報。
                    (四)黨課
                    1.黨課次數。一般情況下黨支部應組織黨員每三個月上一次黨課,也可根據形勢任務需要,相對集中開展黨課教育。
                    2.主要內容。黨課應當根據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結合本單位實際和黨員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進行。黨課內容一般包括黨的基本理論、基本政策、基本知識、科技文化知識,以及結合當前形勢,對黨員進行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教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黨的形勢和任務教育等。
                    3.有關要求。黨支部應提前制訂黨課教育計劃,每年組織黨員至少聽2次黨課,黨支部書記每年至少講2次黨課,也可請上級黨組織負責人或有關專家學者、黨員先進典型人物或具備授課能力的其他黨員授課;授課前抓好授課人教案的準備,授課過程中組織好聽課和討論,課后注意收集黨員的反映和要求,不斷提高黨課的質量。
                    二、組織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主要內容的組織生活制度。
                    (一)會前準備
                    會前要將組織生活會的時間、地點、主題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做好準備工作。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確定會議解決的主要問題;廣泛開展談心談話,深入征求黨員群眾的意見,了解本支部內每個黨員的思想情況,黨支部書記與支部委員、與每名黨員都要談心,支部黨員之間要相互談心,互相征求意見,找出問題和不足;認真匯總梳理征求到的意見建議,一項一項認真分析,找準找實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召開會議
                    組織生活會一般由黨支部書記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黨員到會情況和會議要著重解決的問題。然后由黨支部書記帶頭結合會議主題做對照檢查發言,聯系思想實際,認真檢查自己的學習、工作情況,檢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決議的情況,檢查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聽取黨員的批評意見。之后黨員逐一發言,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也可根據會議主題自擬檢查內容。要特別注意不要把組織生活會開成不聯系思想實際泛泛而談的“工作匯報會”。組織生活會要指派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三)抓好整改落實
                    組織生活會后,黨支部要將會議情況及時報告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并認真分析研究查擺出的問題,對需要整改的事項,明確整改目標及措施、責任人、完成時限,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四)有關要求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召開前應將具體時間、主題及召開方式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黨支部黨員人數較多的,組織生活會可以黨小組為單位召開。召開組織生活會時,可以吸收一定數量的入黨積極分子和群眾代表列席。每年第四季度,要以支部為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組織生活會,圍繞解決黨性黨風黨紀和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確定專題組織生活會的主題。
                    黨員領導干部要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既要參加黨員領導干部班子民主生活會,又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與黨員一起學習討論、一起查擺解決問題、一起接受教育。
                    三、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和監督的一項經常性活動,原則上應每年進行一次。
                    (一)評議目的
                    通過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表彰先進,鞭策后進,處置不合格黨員,從而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
                    (二)主要內容
                    評議內容要依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結合當前新的形勢和任務對黨員的新要求以及本單位工作崗位對黨員發揮作用的要求來確定。要把黨員思想表現、工作作風、遵守紀律、履行職責、發揮作用、道德品行等作為主要內容,體現在:
                    1.能否把理想信念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保持黨員的先進性;
                    2.能否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各自的崗位上勇于實踐、銳意創新、艱苦奮斗,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3.能否維護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能否切實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5.能否堅持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6.能否堅持廉潔自律準則,自覺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各黨支部在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時可依據實際確定不同評議主題,主題必須與以上內容緊密結合,確保評議效果。
                    (三)主要程序
                    1.學習教育。結合民主評議內容,對黨員普遍進行黨員標準教育。學習內容主要有:《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有關文件精神等,具體可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2.黨員自評、群眾參評。在學習教育的基礎上,每名黨員對照黨員標準,結合評議內容,實事求是地評價自己的情況,既肯定成績、總結經驗,又查找問題、剖析根源,明確努力方向,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黨支部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問卷調查、設置意見箱、網上征集等形式,廣泛征求黨員群眾和服務對象對黨組織和黨員個人的意見,并針對意見認真梳理、如實反饋。每名黨員在自我剖析和征求群眾意見基礎上,形成黨性分析材料。
                    3.上級點評、黨內互評。黨支部要對黨員形成的黨性分析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確保每名黨員的黨性分析材料問題找得準、原因分析得透、方向看得明。召開支部大會,黨員之間互相評議,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評議既要觸及矛盾,又要講究方式方法,做到既能解決問題,又能團結同志。基層黨支部要按照民主評議的內容,對黨員進行定性定量測評。
                    4.組織鑒定、總結評比。黨支部在綜合分析自評、參評、點評、互評、測評情況的基礎上,對每名黨員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給出鑒定意見,向個人反饋。對民主評議出的優秀黨員,黨支部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對表現特別突出的黨員,報上級黨委給予表彰;對基本合格的黨員要進行幫助教育、限期整改;對不合格黨員要進行組織處理。
                    四、黨支部換屆選舉制度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學校《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辦法》等相關規定,我校基層黨支部任期2年,任期屆滿,應及時進行換屆選舉。如需提前或延期換屆,應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批準,提前或延期均不能超過1年。
                    (一)黨支部委員會設置
                    我校基層支部委員會由3-5人組成,設書記1名。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名,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名。
                    (二)換屆選舉前的準備工作
                    1.研究換屆選舉相關事宜。召開支部委員會做出換屆選舉的決議;起草本屆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本屆支部委員會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對下屆委員會的建議等。工作報告要充分征求黨員意見,并經支部委員會集體研究通過;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召開換屆選舉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以及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的組成原則、產生程序和選舉方式等。
                    2.向上級黨組織提出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黨支部向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提出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請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召開大會的時間、主要議程、指導思想;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組成原則、產生程序和選舉辦法等,并報送上屆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3.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與審批。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關于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后,支部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集體研究確定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并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批。審批同意后,提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委員候選人與應選人數差額比例不少于20%。
                    4. 籌備正式選舉大會。擬定選舉辦法(草案)、候選人情況介紹材料、印制選票、準備票箱、布置會場等。
                    (三)召開換屆選舉大會
                    黨員大會由上屆支部委員會籌備和主持,不設委員會的由上屆黨支部書記主持。
                    1.清點到會人數。主持人向大會報告應到和實到會黨員人數,參加選舉的有選舉權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方能進行選舉。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通過大會選舉辦法。選舉辦法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制定選舉辦法的依據;選舉的任務;提名確定候選人的辦法;選舉的方式(差額選舉)、程序;選舉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規定;確定當選人的原則,候選人、當選人名單排列順序的規定;填寫選票的注意事項;監票人、計票人的產生方法;選舉的紀律等。
                    3.推選監票人,指定計票人。黨員大會的監票人從不是委員候選人的黨員中推選,經黨員大會表決通過,監票人負責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大會指定計票人若干名,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計票。
                    4.監票人當場檢查票箱,計票人分發選票,大會主持人說明填寫選票注意事項。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票上的候選人名單以姓氏筆劃為序排列。選舉人不能填寫選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選人按選舉人的意志代寫;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
                    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或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者可以另選他人;每一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少于規定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多于規定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票。
                    5.選舉人填寫選票,按一定順序投票。
                    6.清點選票,確認選舉是否有效。選舉收回的選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數,選舉有效;多于投票人數,選舉無效,應重新選舉。
                    7.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計票。
                    8.宣布選舉結果和當選人名單。進行正式選舉時,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取得當選資格的人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進行第二次投票,得票多的當選。如果當選人數未達到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可從未當選的被選舉人中重新選舉;如果接近應選名額,經半數以上選舉人同意,也可不再選舉。
                    9.選舉新一屆支部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召開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采取等額選舉的方式選舉書記、副書記,并對委員進行分工。除選舉方式外,書記、副書記的選舉程序和要求基本與委員選舉相同。
                    (四)選舉結果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換屆選舉大會和新一屆支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結束后,應及時將選舉結果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批,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換屆選舉大會召開時間、黨員總數、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有效票數、每個候選人獲得的票數,委員會選舉的結果。第一次全委會召開時間、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書記和副書記的選舉結果、委員分工情況等。上級黨組織批準后,應及時向全體黨員公布。
                    五、黨費收繳制度
                    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是黨支部的一項經常性任務,也是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活動。
                    (一)黨費交納數額的計算
                    1.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后)為計算基數,按比例交納黨費。每月交納黨費基數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月黨費按計算基數的0.5%交納;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納;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 按1.5%交納;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納。
                    2.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3.學生、家屬和無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二)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1.本人自覺、主動交納黨費。一般情況下,黨員必須親自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臨時組織關系來我校學習、工作的黨員,所在黨支部可代收黨費,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在特殊情況下,本人交納黨費確有困難時,經支部批準,可以委托其他黨員或親屬代為交納。
                    2.必須按期交納黨費。黨員應按月向所在黨支部交納黨費。如因出差等特殊情況,本人按月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經支部批準可以回單位后補交,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超過6個月。
                    3.必須按照規定標準交納黨費。黨員不能少交黨費,自愿多交黨費不限,其中自愿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
                    (三)黨支部收繳黨費的基本要求
                    1.加強教育引導。黨支部應向黨員宣傳交納黨費的重要性,教育黨員增強組織觀念和黨性觀念,引導黨員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
                    2.及時收繳黨費。黨支部指定專人負責,按月收繳黨費,負責將所收黨費交給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黨費收繳管理負責人,由該負責人如數及時交付學校財務處。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3.按時報告收繳情況。黨支部每年末或第二年初向支部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六、黨支部談心制度
                    談心是相互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一種形式,是黨的組織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種手段。談心的目的在于溝通思想、解決矛盾、增進團結。因此,黨支部應積極引導黨員廣泛開展談心活動。
                    (一)談心的種類
                    1.個別談心。是指黨支部書記與委員之間、委員與普通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兩個人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活動。個別談心既可以用于相互了解、增進友誼,也可以用于了解情況、征求意見;既可以幫助談心對象解決思想問題,也可以針對談心對象的困難給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勵。
                    2.集體談心。是指三人及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活動。集體談心主要適用于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支部內部交流通氣;二是討論研究問題,統一思想認識;三是解決支部內的具體問題和困難;四是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二)談心的方法
                    1.確定談心對象。要根據工作實際確定談心對象。一般情況下要做到“五必談”,即黨員在工作和職務變動時必談;黨員在受到表彰獎勵或處罰批評時必談;黨員在工作中遇到困難或挫折,思想出現波動時必談;黨員在廉潔誠信方面群眾有反映時必談;對黨員進行黨性分析評議后必談。
                    2.做好準備工作。充分準備是談心成功的前提條件。一般在談心前,談心者要了解談心對象的思想狀況、社會關系,掌握所談問題的前因后果,弄清相關的理論規定,在此基礎上確定談心的主題,明確談心所要達到的目的,做到心中有數。
                    3.把握好談心時機。要根據談心對象和談心內容,審時度勢,把握好談心時機,控制談心趨向。一般情況下,苗頭性問題要事先談;評選表彰要事后談;煩惱急躁時要冷談;身處逆境時要熱談。
                    4.選擇好談心的場合與方式。不同的談心環境、方式所產生的心理影響和效果截然不同。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室內、室外等不同場合,或者家訪、工作、生活等過程中交談,注意運用詢問、討論、講評等不同的談心方式,保證談心的效果。
                    5.掌握談心的語言藝術。語言是談心的工具,合理使用語言藝術,對談心活動至關重要。一般情況下,談心過程中應該多用些實用、樸實、通俗的語言,言簡意賅,深入淺出,做到情、理、例并茂。既能使對方體驗到談心者的深情厚誼,又實實在在地解決了實際問題,從中悟出道理、增長知識、提高覺悟。
                    七、請示匯報制度
                    黨支部請示匯報制度是指黨員向黨組織、黨小組向黨支部以及黨支部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匯報的制度。
                    (一)黨員向黨組織匯報
                    1.匯報的內容。本人思想、工作、學習及執行黨組織決議的情況;黨員群眾中的模范事跡或不良影響;對黨組織或黨員的意見建議;需要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有關問題等。
                    2.匯報的形式。可以分為定期匯報、口頭匯報和書面匯報。定期匯報主要指黨員定期參加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時,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口頭匯報是指黨員向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或支部委員口頭匯報;書面匯報是指黨員外出時間較長時,用書面形式向黨組織匯報。
                    3.匯報的要求。黨員每學期至少向所在黨支部(黨小組)匯報一次,出現特殊情況可以隨時匯報;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的留學人員,每三個月要匯報一次自己在國(境)外的思想、學習、工作等有關情況;匯報應該堅持實事求是,不隱瞞自己的觀點;黨支部(黨小組)要認真聽取黨員匯報,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采納合理的意見建議。
                    (二)黨支部(黨小組)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匯報
                    1.請示匯報的主要內容,包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情況;需要上級黨組織解釋、說明的問題;需要上級黨組織批復的有關工作;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或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改進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等。
                    2.黨支部對于自己職權范圍內的問題,要獨立負責地解決,遇到重大問題和超越自己職權范圍的問題,必須請示上級黨組織。
                    3.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代表黨支部(黨小組)每學期至少口頭或書面請示匯報一次,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請示匯報。
                    八、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
                    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是推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擴大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有效手段,一般每年年底結合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
                    (一)評議內容
                    1.結合實際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情況;落實黨支部工作計劃,完成基層黨建工作任務,針對上年度專題組織生活會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2.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將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情況。
                    3.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和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做好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監督工作情況。
                    4.落實“關愛學生、尊重學者、崇尚學術”的價值追求,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加強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情況。
                    5.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6.其他需要黨員評議的內容。
                    (二)評議程序
                    1.集中述職。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書記代表黨支部班子報告年度工作,班子成員對各自履行職責情況分別進行述職。
                    2.黨員測評。黨員對黨支部領導班子及成員履行職責情況和工作成效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查后向黨支部反饋。
                    3.制定整改措施。根據黨員的評議意見,黨支部班子及成員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任務、責任人和完成時限,整改措施要向黨員群眾公布。
                    4.評議結果運用。評議結果要向全體黨員公布,接受黨員監督。要把評議結果作為黨支部班子及成員考核評價和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對評級結果為“差”的班子成員,黨支部書記或上級黨組織要對其進行談話,限期整改。
                    九、主題黨日制度
                    主題黨日是便于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一種有效形式。黨支部要從本單位實際情況出發,按照“服務中心工作、時間相對固定、方便黨員活動”的原則,每月確定一天作為主題黨日或黨員活動日。
                    (一)黨日活動的內容
                    主題黨日要突出政治功能,深化與“三會一課”等黨支部基本制度的融合,堅決避免庸俗化、隨意化、娛樂化,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學習教育。以黨性教育為核心,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黨史國史、黨性黨風、政治理論、業務技能的學習以及理想信念、黨風廉政教育等,不斷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2.組織生活。結合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組織生活會等制度,學習黨的先進理論、傳達上級黨組織決議、聽取黨員思想匯報、檢查學習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及討論發展黨員、黨內表彰處分等需經全體黨員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項。
                    3.社會實踐。黨支部要結合實際,找準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結合點。教職工黨支部重點圍繞立德樹人、培養合格人才,學生黨支部重點圍繞增強黨性修養、立志成長成才,組織黨員積極開展參觀交流、志愿服務、義務勞動、困難幫扶、公益活動等社會實踐活動。
                    4.黨內關愛。積極開展談心活動,切實做好黨員服務工作。定期走訪慰問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二)黨日活動的形式
                    主題黨日一般以黨支部為單位組織開展,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協調組織,鼓勵不同學院、不同部門黨組織聯合開展活動。
                    (三)黨日活動的要求
                    1.確定活動主題。要依據活動內容,結合本單位實際,確定活動的主題和方案,并提前通知全體黨員,認真做好活動準備工作。
                    2.加強組織領導。主題黨日一定要用于黨的活動,不能隨意占用;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對無故不參加黨日活動的,要按照規定進行批評教育和組織處理;黨支部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以身作則、精心組織,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3.確保活動效果。黨支部要結合實際,聚焦基層黨建工作如何服務保障學校中心工作,不斷創新主題黨日的內容和形式,提升活動成效;要將活動開展情況認真記入《黨支部工作手冊》;要做好活動宣傳,及時總結、提煉和推廣特色做法、成功經驗。
                    十、黨務公開制度
                    黨務公開制度是加強黨支部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加強黨務工作透明度,擴大黨員群眾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的一項重要制度。
                    (一)公開內容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要求,凡屬黨支部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黨員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等,除涉及保密的內容外,都要進行公開。主要包括:
                    1.黨支部基本情況。黨支部設置及工作職責,支部委員名單、分工及聯系方式,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基本情況。
                    2.黨支部決議及執行情況。貫徹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和工作部署情況;黨支部重要決議和安排;黨支部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
                    3.黨支部日常工作情況。黨支部落實基本工作制度,如發展黨員,民主評議,組織生活管理,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表彰獎勵,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等情況;黨支部制定的工作制度及其落實情況。
                    4.聯系和服務黨員群眾工作。聽取和采納黨員群眾的意見、建議,幫助黨員群眾解決實際困難,聯系服務群眾工作情況等。
                    5.其他需要公開的內容。
                    (二)公開形式
                    針對不同內容和特點確定不同的公開形式。適宜在黨內公開的通過有關會議、下發文件、定期通報等形式進行公開;適宜對黨外公開的采取宣傳欄張貼、校內網站、新聞媒體等形式進行公開。
                    (三)公開時限
                    黨務公開的時限要與內容相適應,基本情況、工作制度要長期公開;常規工作要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要逐段公開;臨時工作要隨時公開;熱點問題要及時公開;重大事項要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后公開。

                  【篇20】黨支部工作制度2021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學校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責任人,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干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現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材料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匯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督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并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學校黨委的指示,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我校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四、責任考核
                    (一)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校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校黨委,使之成為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校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校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并及時研究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并協助書記積極研究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學校黨支部民主議事決策制度
                    一、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會議由支部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二、會議的議題由支部書記確定,或由支部書記委托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范圍:
                    ①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決議,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指示的貫徹實施。
                    ②對支部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③研究分析支部黨員干部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狀況,指導群團組織工作。
                    ④討論決定干部獎懲。
                    ⑤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員會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不能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推薦升干部和決定干部的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并將記錄存檔作為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支部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支部書記或支部書記委托副書記簽發。
                    七、支部委員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應廣泛征求意見。三是召開支部委員會要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組織生活會制度
                    為確保黨內組織生活健康有序地開展,發揚黨內民主,維護團結,增強黨組織和黨員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會的形式
                    可以采取支部大會的形式,也可以采取黨小組會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這要以黨支部的黨員人數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數少,就采取支部大會的形式;支部人數多,就采取黨小組會的形式。但是,這里要注意,黨員組織生活會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它與黨小組會和黨支部大會不完全等同,黨小組會和黨支部大會的內容很多,黨員組織生活會只是其中眾多內容之一。
                    二、組織生活會召開的時間
                    原則上每年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12月份,如遇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召開,必須征得校黨委的同意。
                    三、組織生活會的形式和內容
                    通過引導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充分發揚民主,緊密結合實際工作,在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履行崗位職責、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自我檢查總結,征求全體黨員的意見和建議。每個黨員都要認真剖析自我,總結問題和不足,確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對其他黨員給予客觀、公正的評議,力求取得共同進步、達成共識、增進團結的效果。
                    四、組織生活會的要求
                    (一)為增強組織生活會的針對性、生動性和實效性,積極拓寬思路,創新組織生活會形式,組織有意義的實地觀摩或深入基層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在幫貧扶困的同時,增強教育黨員的實效,提高組織生活會的質量,堅定黨員的理想信念,增強黨員投身于事業改革與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針對組織生活會提出的問題,黨支部要認真研究,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教育和引導黨員積極整改,達到黨員先進性具體要求標準。
                    (三)全體黨員要認真對待和積極參加組織生活會,以求真務實的精神積極投入到批評與自我批評活動中,堅決反對走形式,反對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堅決避免不切實際和捕風捉影、打擊報復等不良傾向,以確保組織生活會健康運行、形成團結向上的良好氛圍。
                    (四)支部和黨員都要認真總結組織生活會的有益經驗,相互交流,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進一步加強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加強黨性鍛煉,提高思想覺悟,升華思想境界,并及時上報相關總結材料。
                    (五)全體黨員必須參加組織生活會活動,無故未參加者,取消年內評優資格。確需請假無法參加的,要進行補課,與每個黨員開展談心活動,并留下自評和評議意見等書面材料。
                    黨員學習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加強黨員干部政治業務學習的要求,不斷提高黨員干部的政治業務理論水平,創建模范黨支部,結合支部實際,制定如下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央和省、市、教育局黨組有關會議、文件精神;黨建工作業務知識;現代經濟、科技、現代法律及其他知識。根據形勢任務需要,及時充實新的學習內容。
                    二、學習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據校黨委的統一安排,制定支部學習計劃,學習計劃要體現理論聯系實際,緊緊抓住如何深入學習,怎樣學以致用這個重點,突出主題、形成特色。
                    (二)學習采取自學和集中學相結合的方法。重在平時自學,每位黨員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2個學時自學,做到學習有安排、有資料、有讀書筆記、有心得體會文章。集中學習主要采取學習文件、主題發言、聘請專家作專題報告、看輔導錄像、參與社會實踐、送出培訓等形式,深化學習效果。
                    三、學習時間
                    支部組織集中學習,根據校黨委年度學習計劃進行,原則上每月集中學習2次,每年不少于24次,也可根據工作情況進行調整。
                    四、學習準備與考勤
                    (一)支部學習的內容、時間,原則上按照年度計劃進行,特殊情況或需要調整學習內容或時間,由黨支部書記確定。支委會負責準備學習資料,擬定學習安排,通知與會人員,并做好考勤、會議記錄、信息報送等工作。
                    (二)嚴格學習考勤。集中學習實行簽到制度,因故不能參加學習的,須向支部書記請假,并主動做好補課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況,確保參學率90%以上。
                    五、學習檢查
                    統一配發學習筆記本,黨員干部要認真做好學習筆記。黨支部采取檢查學習記錄、讀書筆記、個別談話等方式檢查黨員干部的學習情況及效果,并以適當形式進行反饋和交流。
                    六、學習考核
                    年末對黨員干部學習成效進行綜合測試,成績優秀者給予表揚。年度學習缺勤10次(含10次)以上,無故缺勤2次(含2次)以上,年度學習測試或筆記檢查不合格者,進行批評教育,年度評先評優不予以考慮并通報批評。

                  熱門標簽: 2021年黨支部工作制度 黨支部工作計劃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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