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森林草原火災是危害森林資源的敵人,不僅破壞生態環境建設,而且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了增強森林草原火災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快速、有序、科學、安全地撲滅森林草原火災,有效地落實各項預防措施,早安排、早準備、早宣傳、早發動,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草原火災的危害。本計劃是根據上級的有關精神,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制定的。
第一,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礎工作。
近年來,由于天保工程和退耕還林工作的實施,我鎮森林資源得到了有效保護,森林覆蓋率逐漸上升,但同時也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難度。有鑒于此,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礎工作迫在眉睫。
(020年12月底前完成鎮級、村級義務撲火隊伍的組建,并成立領導小組,實行值班制度。
(2)2021年1月底前實施墳墓主人等監測措施,嚴格審批各種野外用火,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宣傳。
(3)2021年1月底前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刷新添加標語,發放護林防火戶主責任狀,統計各種數據。
(4)2021年1月底,簽署五類人、住山戶和中小學防火責任書,組織義務滅火隊員進行森林草原防火知識培訓。
整個防火戒嚴期,特別是節假日期間,認真落實各重點地段、路口及重要時段的入山登記,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禁所有野外用火。
二、進入防火期的火災監測和報告。
(1)從12月1日到次年6月15日,鎮林草站和村委會消防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由領導帶班。
(2)地面火災監測任務主要由鎮林業站和護林員承擔,鎮林草站和護林員必須按規定按時上崗,嚴格監測火災。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火災,應立即向鎮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機構報告。鎮人民政府、鎮林草站、村委會防火機構接到火災報告后,必須立即動員滅火隊伍進行滅火,并逐級上報。
(4)鎮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所接到火災報告后,應采取以下措施。
施:
1.積極主動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并詳細了解火情發展動態。
2.向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及鎮人民政府領導匯報火情情況。
3.時時保持通訊暢通,隨時調度火場情況,認真做好火情動態記錄,整理有關資料,做好向上級指揮部匯報的準備工作。
4.根據火場形勢,需要縣級專業撲火隊支援的,應按順序做好救災準備工作,需調動森警部隊的應立即通過縣向州指揮部進行請示。
三、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與指揮
(一)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要注重戰略戰術,因地制宜,宜攻則攻,宜守則守,按不同地形、林分狀況、火災類型、風速、風向、火勢等情況,制定撲救方案;在條件有利時,一鼓作氣分別控制火勢,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做到有火不成災,杜絕大火災。撲救火災的過程中,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人員和安排專人負責后勤補給工作;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負責帶領鎮級專業隊進行明火的撲滅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簽訂責任狀上的職責內容各司其職;村委會負責帶領撲火人員運水和清理余火及火場看守工作。
(二)森林草原火災的指揮。森林草原火災屬搶險救災,必須嚴肅紀律,明確責任人,明確撲火責任區,撲救人員聽從指揮員統一指揮行動,小的森林草原火災由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所長進行指揮,所長不在場的情況下,由副所長進行指揮,大的森林草原火災由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部長進行指揮,特大森林草原火災由上一級指揮員進行指揮。指揮時,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火場,凡不聽指揮的,事后由現場指揮所報同級政府追究責任。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后,要認真清除余火,守護現場,防止死灰復燃。留守人員要對火場進行死看死守,確定無殘火、無復燃條件后才能撤離。
四、森林草原火災案件的查處
森林草原火災案件的查處由鎮林草站、各村委會協助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共同負責,當地部門、群眾要積極提供線索,提高破案率,對隱瞞不報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查處后,對肇事者和相關責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和刑事責任。
第2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為切實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反應能力,確保全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021年2月25日上午10時,我鎮黨委書記張志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岳保華,分管領導副鎮長楊愛國在野莊村開展森林草原防火演練。
本次演練活動共組建5支隊伍,共計70余人,分別是章腔礦業有限公司應急分隊、紫荊山林場應急分隊、辛莊村應急分隊、賈莊村應急分隊、野莊村應急分隊,演練活動以模擬發生森林火災為背景,啟動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預案,發出集結命令,迅速沖往“起火點”,利用風力滅火器、二號工具、三號工具、鐵鍬等工具進行撲火,快速、安全、有序地進行了模擬撲救,并做好安全撤離、余火清理、現場留守等后續工作。
通過此次應急演練,有效檢驗了我鎮在森林草原火災發生時的應急處置能力,提高了全鎮干部群眾的防火意識,強化了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協同作戰的能力,及時發現問題,彌補短板弱項,為全面做好蘇龍口鎮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第3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各村、各單位:
為了切實有效地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千方百計保護我鄉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加快生態環境建設步伐,保持生態平衡,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省、市、縣“撲救森林火災災預案”的規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森林火災發生的規律
從我鄉的氣候條件等情況的規律來看,全鄉一年四季均有可能發生森林火災,但主要集中在11月至次年6月。因此,我鄉全年都是森林防火期。防火戒嚴期為每年的1月至6月。火災發生的主要特點是:11月至次年2月,主要是上山采藥,過路行人吸煙、烤火等引起;元旦、春節期間燃放鞭炮引起,3至6月主要是農村燒荒積肥及燒麥桿,學生春游、清明上墳燒紙放鞭炮,走夜路吸煙、野外違章用火引起,因此必須高度重視。
二、全鄉森林防火責任的劃分
(一)政府的責任
1.森林防火工作實行政府首長負責制。即鄉長責任制,主要行政領導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部門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各村村主任負責本轄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2.國家、集體、個人所屬森林的防火、撲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區域管轄,由其所在地的村主任負責。實行統一安排、統一部署、統一領導、統一檢查落實。
3.林主的責任:負責所有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做到權屬清楚,范圍明確。如發生火災要迅速撲救,并報告有關部門。
4.村委主任任期目標制的職責:負責本村所有森林資源的護林防火工作,對村有林地要落實專人看管。當發生森林火災時,要迅速組織本村群眾撲救,并立即報告。
5、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臺帳,內容包括會議記錄、工作安排、防火宣傳、值班記錄、火災撲救、處理結果等,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兩次組織對各村進行督查,查會議、文件的傳達落實,查防火宣傳,查防火領導機構的建立,查撲火器械的準備,查防火隊伍的組建,查防火值班,查已發生火災的處置力度,并將督查結果其納入各村年終考核內容。
(二)鄉森林防火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辦公室的責任
為提高撲救火災的應急能力,成立鄉森林防火應急領導小組,由鄉人民政府鄉長任組長,分管林業的領導任副組長,鄉林業站長、綜合辦主任、派出所、鄉人武部干事、鄉安監站職工、鄉民政辦主任、鄉廣播站長、鄉中心校長、鄉衛生院長、鄉財政所長、鄉林業站職工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林管站站長燕雙鎖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林管站。
1.鄉森林防火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鄉及各成員單位對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實情況,并隨時向鄉政府領導匯報。當發生森林火災時,協助鄉政府領導協調村、組及各成員單位參與撲救工作。
2、鄉綜合辦:負責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協調及后勤保障工作,主要負責組織撲火人員的集合,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和撲火物資的保管及供給,并儲備足夠的防火物資;負責防火撲救及日常宣傳車輛的安排:負責撲火隊伍人員及災區群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
3、派出所:負責森林火災撲救時道路交通管制,確保消防車輛和撲火物資運送車輛及撲火人員預期到達現場;負責火災現場秩序的維持和人員疏導;負責災后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等工作。
4.鄉武裝部:負責民兵森林撲火的模擬演練。當發生森林火災需要支援時,迅速組織民兵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5.民政辦:負責做好因森林火災引起的傷亡撫恤、遺屬和災民的安置工作。
6.衛生院:負責做好因發生森林火災引起的人員傷亡救護工作。
7.廣播站:負責做好森林防火的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8.中小學校:負責加強對全鄉中小學校學生,特別是林區學生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毎學期至少安排一次森林防火專題課。
9.安監站:負責把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鄉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統一安排、部署和監督檢查。負責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查處在林區違法、違章用火及森林火警、火災事故,打擊破壞森林防火設施的犯罪分子。負責參與林區火災安全事故的處理。
10.財政所:負責對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增加投入,確保森林防火和撲火資金及時到位。
11.林管站:負責做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務工作,為政府領導當好參謀。負責組建撲救森林火災應急大隊,作為一般火災撲救先遣隊,負責處理森林火災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撲救森林火災的方針及原則
1、撲火的方針是: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把預防工作放在首位。
2、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及要求:一是對森林火災要求發現及時,要迅速就近組織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防火值班:
1、政府防火值班按照政府機關安排的日常值班為鄉防火值班,值班電話:0326-4900002。
2、村級防火值班根據各村實際制定,必須由兩委主干帶班值守,確保信息暢通。
五、撲火力量準備
1.以鄉護林員為主體組建30人的半專業撲火應急隊,作為撲救森林火災的先遣隊,由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直接調度。以鄉級單位和鄉級機關職工為主體組建一支由50人組成的應急撲火隊。
2.各村要以農村青年為主體組建一支義務撲火隊,并做好造冊登記工作,確保一有火災能夠立即出動。
六、森林火災的預防
1、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各村應當經常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要利用各種宣傳手段,使各家各戶,全民皆知的宣傳,不留死角,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強化法制建設,形成護林防火,人人有責的社會新風尚。
2、強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災隱患。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實行審批制度。各村組織干部經常性進山巡查,對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給予嚴厲處罰。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戒嚴區和森林防火戒嚴期的相關規定。各村要對林區進行巡查,有森林火災隱患的要登記造冊,并及時整治,在森林火險等級較高的時期要增強巡山次數,認真做好兒童和病、癡、傻等病殘人員的監護工作,切實控制野外火源,杜絕森林火災的隱患。
3、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各村、各單位、各包村干部要及時反饋群眾野外用火情況。對火警、火災要及時準確上報火情動態。
4、森林防火實行責任制。鄉政府與各村簽訂責任狀,并檢查責任落實情況。
七、領導小組指揮要領
1.基本思想:必須堅持統一領導,依靠群眾,協同作戰,強化紀律,有火即滅。
2.基本要求:發現火情,立即上報。上報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做到有令即行,聞訊而動,指揮要強,行動要快,迅速撲滅,避免傷亡。
3.基本手段:以人力撲火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撲火工具和手段,如鐵鏟、砍刀、樹枝、沙、土、水等迅速撲滅火災,指揮主要依靠電話、手機、對講機等。
4.基本力量:一是半專業打火隊,二是義務撲火隊,三是林區群眾等。
5.基本戰術:(1)以打為主,打隔結合,雙線出擊;(2)能打則打,能隔則隔,上不翻山,下不過溝;(3)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做到滅火不過夜;(4)滅火后要落實專人監視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八、撲火實施步驟
撲救森林火災,應本著先人后物,輕重緩急的順序,嚴密組織實施。
1.林區單位和村民、游客、巡山護林人員等人員,要見火即打,發現火情立即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報警電話:0356-4900002、4900028,鄉防火指揮部接警后立即啟動本應急方案并同時向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報告,報警電話:0356-4223681。
2、接到火情報告后,鄉、村兩級必須分別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救火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村級撲火人員必須15分鐘內到達現場滅火,鄉級撲火隊要在30分鐘內趕赴現場撲救,并和村級撲火組組成臨時現場撲火領導小組,隨時向鄉防火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
3、現場撲火領導小組每隔10分鐘及時向鄉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直至縣鄉兩級專業撲火隊到達現場共同組織撲救。
4、后勤保障組要在鄉撲火隊出發后2小時內,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鄉防火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九、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①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②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③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①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②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指揮。“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十、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火災事故沒有查清不放過、肇事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依法追究相關責任的原則,由公安機關負責調查處置。
3、撲滅經費:應撲救火情所發生的人力物力等一切費用由肇事者承擔,無法認定肇事者或肇事者無法承擔的用所在村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社區)予以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鄉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分。
十一、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4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森林草原防火的能力,確保全景區森林草原資源安全,根據《森林草原防火條例》,結合景區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
努力做到科學有序地組織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確定最佳撲救方案,快速調動有效的撲火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指揮最有力的撲火隊伍到達火災現場。在科學、高效的領導指揮決策程序指導下,實現最快的撲滅火災的目的。
二、啟動條件
凡屬以下火情,均啟動本方案。由景區領導全權指揮撲救,各部門、必須迅速反應,按指令組織實施。
1、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災區內的;
2、大風天火勢難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草地內燃燒的;
4、燃燒時間在半小時以上的;
5、簡單人力撲救無效的;
6、需請求縣森林草原撲火隊伍及駐鎮單位或去森林公安支援的。
三、啟動程序
各部門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嚴格按照火警、火災報告制度逐級上報。
1、景區凡發生上述火情的,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不得延誤。
2、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報告,并做記錄。
3、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要立即組織了解和快速掌握具體情況,并及時向縣森林草原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4、隨時了解掌握火場情況,為縣森林草原防火領導決策做好各項工作。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
組 長:
工作職責:
1、及時掌握景區有關災情;
2、協調各部門組織防火工作;
3、負責處理各項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4、負責信息傳遞,排查隱患;
5、實施各項應急措施;
6、發布有關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7、統一調度有關方面的人員、設備、物資、能源、組織防火;
8、向上級領導及時報告災情;
9、做好受災游客思想工作及善后處理工作。
五、應急反應
1、接警、報警
凡發生本預案啟動條件之一情況的,應立即上報景區領導,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認真做好記錄。
2、啟動預案,設立指揮部
縣政府機關帶班領導及防火負責人接到值班員報告后,要詳細了解火場態勢,做好應急措施準備,必要時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以便加強火場指揮,協助督察火場撲救工作和撲火力量的調動
3、召集成員會議,聽取火情匯報,制定撲火方案及撲救措施;下達撲火命令,協調有關部門,組織調動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各撲火隊伍在要處于備戰狀態,一旦有令,立即出擊。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對參加撲救景區火災有功部門和個人,要根據《森林草原防火條例》的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4、撲火原則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講究戰術,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到一線指揮撲火,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嚴禁老、弱、病、殘、幼人員參加撲火。
5、后勤保障
景區各部門,要做好撲火戰斗的后勤保障計劃,保證撲救火災的需要。各部門要協同作戰,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安保人員要維護好火場的治安管理。
6、善后處理
景區火災撲滅后,除部分人員看守火場外,要及時組織撲火隊伍撤離火災現場。撲救工作結束后,由景區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負責火案調查,核實受災損失,核算撲火費用,提出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意見等善后處理工作,寫出調查報告,上報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或縣政府。同時,組織做好撲救火災的總結工作,表彰對撲救火災有突出貢獻和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
第5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對標習近平總書記對涼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災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聚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發出的“四問”,根據國務院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督導組要求和全州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部署,結合自身工作,現將個人心得體會報告如下。
一、政治上要提高站位,增強“責任意識”
去年以來,涼山州連續發生2次森林火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習近平總書記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尤其是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發出的“有沒有預案?專業滅火力量夠不夠?有沒有大飛機?有沒有防火道、隔離帶?”的 “四問”,可謂是一針見血、擲地有聲、振聾發聵,指出了防滅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
“國務院督導組對一個省的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進行專項整治督導,在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這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體現了對防控重大風險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高度重視。5月22日,督導組一行深入我州開展專項整治督導,更是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阿壩工作和全州廣大干部群眾的關心關懷。開展此次專項督導是對我州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一次“全面體檢”,對于我們全方位整改問題、加快補齊短板弱項,不斷提升森林草原火災綜合防控能力和撲救水平,是有力的監督和有效的促進,意義十分重大。我們必須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認識,樹牢新發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樹牢“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二、形勢上要精準把握,保持“憂患意識”
從全省來看,今年以來全省火災事故頻發,尤其是涼山州“3.30”木里森林火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教訓深刻、代價慘痛。從全州來看,今年以來,我州紅原、馬爾康、金川相繼發生森林草原火災,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充分暴露了我們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認識不足、排查不細、防控不力、宣傳不深等短板弱項。我州森林草原面積大,防控戰線長、防滅火專業設備,技術人才缺乏、基礎設施滯后、宣傳教育覆蓋面不深不寬、野外用火管理難度大、風險隱患排查不全面、應急準備不充分等問題突出,全州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風險多、壓力大、任務重。加之我州位于青藏高原東南緣,地理位置和地形條件決定了自然災害多發、易發、頻發,森林草原防火、山洪泥石流防范、地災防治等多項工作交叉疊加,任務艱巨繁重。從個人來看,由于沒有分管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產工作,對森林草原防滅火、地災防治、防汛度汛和安全生產工作思想認識不深、主動研究不多,一定程度上存在消極思想和畏難情緒,未完全將管業務與管安全有效融合起來,在落實“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要求上有差距。
三、措施上要落地落實,突出“見效見果”
中央省委有號召,我們就要有行動;州委有部署,我們就要有落實。對標州委安排部署,結合自身分管工作,緊扣個人存在問題,一是思想認識再提高。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災的重要指示精神,堅定落實國務院督導四川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議部署要求,深刻認識開展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堅決清除各種盲目樂觀思想、堅決消除視而不見的麻痹作風、堅決去除消極畏難情。二是責任擔當再壓實。堅決服從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責追責”要求,嚴格落實屬地屬事責任,主動配合督導工作,積極履行州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職責。三是整改任務再明確。嚴格按照《阿壩州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力協助陶劍鋒副州長抓好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專項整治,會同發改、財政、應急、林草、消防等部門,督促各縣(市)、各部門增加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配齊改善裝備性能等工作為重點,著力解決應對處置森林草原火災特別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災能力不足的問題。
四、態度上要堅定堅決,做到“知行合一”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具體安排上來,深刻認識開展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切實強化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加扎實有力的措施開展好專項整治,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成效,以實際行動和效果切實做到“兩個維護”。
第6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草原防火的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草原資源安全,根據《森林草原防火條例》,結合我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
努力做到科學有序地組織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確定最佳撲救方案,快速調動有效的撲火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指揮最有力的撲火隊伍到達火災現場。在科學、高效的領導指揮決策程序指導下,實現最快的撲滅火災的目的。
二、啟動條件
凡屬以下火情,均啟動本方案。由鎮政府全權指揮撲救,各村、鎮屬各單位必須迅速反應,按指令組織實施。
1、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災區內的;
2、大風天火勢難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草地內燃燒的;
4、燃燒時間在半小時以上的;
5、簡單人力撲救無效的.;
6、需請求縣森林草原撲火隊伍及駐鎮單位或去森林公安支援的。
三、啟動程序
各村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嚴格按照火警、火災報告制度逐級上報。
1、各村凡發生上述火情的,應立即向鎮政府防火指揮部報告,不得延誤。
2、鎮政府機關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報告,并做記錄。
3、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要立即組織了解和快速掌握具體情況,并及時向鎮森林草原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4、隨時了解掌握火場情況,為鎮森林草原防火領導決策做好各項工作。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
鎮森林草原防火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賀秉政擔任,鎮人大主席張宏、杜曉東任副組長,各包村領導、各村主任、鎮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工作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協調各村、鎮屬各單位組織防火工作;
3、負責處理各項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4、負責信息傳遞,排查隱患;
5、實施各項應急措施;
6、發布有關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7、統一調度有關方面的人員、設備、物資、能源、組織防火;
8、向上級及時報告災情;
9、做好受災群眾思想工作及善后處理工作。
目前各村已成立村防火領導小組及應急分隊,但各村也應制定村防火應急預案。
五、應急反應
1、接警、報警
凡發生本預案啟動條件之一情況的,應立即上報鎮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鎮政府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后,要立即向代辦領導報告,并認真做好記錄。
2、啟動預案,設立前指
鎮政府機關帶班領導及防火負責人接到值班員報告后,要詳細了解火場態勢,做好應急措施準備,必要時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以便加強火場指揮,協助督察火場撲救工作。333、撲火力量的調動
3、由鎮政府召集成員會議,聽取火情匯報,制定撲火方案及撲救措施;下達撲火命令,協調有關部門,組織調動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各撲火隊伍在要處于備戰狀態,一旦有令,立即出擊。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對參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有功單位和個人,要根據《森林草原防火條例》的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4、撲火原則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講究戰術,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到一線指揮撲火,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嚴禁老、弱、病、殘、幼人員參加撲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關單位,要做好撲火戰斗的后勤保障計劃,保證撲救火災的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協同作戰,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派出所要維護好伙場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森林草原火災案件;衛生院要做好醫療救護工作。
6、善后處理
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后,除部分人員看守火場外,要及時組織撲火隊伍撤離火災現場。撲救工作結束后,由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負責火案調查,核實受災損失,核算撲火費用,提出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意見等善后處理工作,寫出調查報告,上報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或縣政府。同時,組織做好撲救火災的總結工作,表彰對撲救火災有突出貢獻和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
第7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應對火災事故,建立健全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輕火災事故帶來的損失,確保交通安全、暢通。
(二)編制依據。
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的通知》《中共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我縣交通運輸工作實際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縣境內發生火災事故交通系統處置暨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
(四)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密切配合、快速反應,提高警惕、常備不懈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了加強對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組織領導,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交通系統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股),劉尚寧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縣交通系統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應急決策、部署和措施,啟動應急預案;迅速了解災情,確定應急工作方案,參與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部署和組織交通系統實施森林草原防滅火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和協調本縣交通系統各項火災事故應急行動,必要時可依法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以及社會交通運輸設施和裝備,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緊急輸送。
(二)道路搶修指揮小組及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調用本單位及施工企業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翻斗車等機械設備,對事發現場道路進行搶修,確保道路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暢通;配合縣林草局做好森林防滅火道路基礎信息采集及規劃建設工作。
(三)救援車輛指揮小組及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救援車輛的組織、調度等工作,確保撲火人員、撲火機具、設備及救援物資快速運輸,保證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四)應急保障指揮小組及職責。
主要職責:疏通交通,配合公安交警管制過往車輛,落實應急物資,做好后勤服務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預警預防與信息報送
根據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預報,經批準,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向下屬單位傳達火災事故預報,要求有關單位加強對重要交通基礎設施采取緊急防護措施,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發生特別重大和重大火災事故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0837-7235559。
四、應急響應和處置
(一)應急措施。
發生特別重大和重大火災事故后,縣交通系統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預案,統一領導指揮交通部門的應急處置工作。
1.縣交通系統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災害程度和規模,及時研究提出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對策、措施和建議。縣交通系統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協調物資調運和災區內外交通保障等應急救援工作。牢固確立人民生命財產高于一切的理念,動用一切可以動用的資源,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緊急輸送。當災情特別重大,超出我縣自身能力,需要外援時,立即報請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2.道路搶修指揮小組立即組織本系統內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災害現場,如需要可向其他專業隊伍支援,對公路、橋梁等重要部位的受損狀況進行調查和進行動態監測,提出應急預防對策及措施,并及時報送縣交通系統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領導小組。
3.救援車輛指揮小組立即制定交通運輸保障計劃,調集相關企業的專業運輸車輛,到達縣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要求的指定地點,保障防滅火應急物資有序運輸,并會同公安部門,實行交通管制,開辟“綠色通道”,保障救災物資與人員優先通過。
(二)應急結束。
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布災區災后應急期結束后,縣交通系統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領導小組可適時決定和宣布應急工作結束。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應急工作結束后,在縣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協助做好善后工作。
(二)調查總結。按照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對事發原因、損失、經驗教訓、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災后恢復和重建計劃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并向上級部門報告。
(三)表彰懲罰。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對在火災事故處置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火災事故中瞞報、漏報、遲報、不報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各項災后救災、安置、保險理賠、調查總結和交通恢復重建工作。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經費保障。根據需要安排火災事故應急工作專項經費,用于購置、完善、更新應急裝備設施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高效開展。
(二)應急人員保障。各單位要組織一批年富力強、技能熟練、素質較好的職工,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隊伍,確保在發生火災事故時能夠迅速集中,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通過改善技術裝備、強化培訓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工作隊伍應急和處置能力。加強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完善專家參與應急工作的機制,建立科學決策、專家咨詢制度提高科學處置水平。
(三)應急裝備保障。各單位要建立火災事故應急裝備信息數據庫,明確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事發時能夠應急使用。
七、宣傳、培訓與演習
(一)宣傳教育。縣交通系統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領導小組應當及時向社會和相關單位公布應急值班電話,組織和督促、指導各單位開展交通安全常識和火災事故等突發事件應急知識以及預案的宣傳、講解等普及教育活動。
(二)培訓與演習。應當做好火災事故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培訓工作,要有計劃的實施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交通系統干部職工參與,達到普及火災事故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技能的目的,配合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各專項應急隊伍與各單位的合成演練和協同演習。
八、附則
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制定負責組織實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第8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今年冬季持續干旱,正是森林火災高發期,為預防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增強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根據國家《森林防火條例》、《山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現就做好全鎮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嚴格落實防火責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實行村干部負責制和包村干部督導制。各村支部書記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村的森林防火負總責,森林防火包山機關干部負有督導責任,村干部、護林員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責任人。
(二)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鎮、村要層層簽訂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責任狀,各村按照“誰管轄、誰領導、誰負責”的原則,按行政區域劃定防火責任區,對各自負責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部署。
二、科學防范森林火災
(一)加強防火隊伍建設。鎮建立一支39人的半專業撲火隊,配備相應撲火裝備,人武部、林業站負責組織培訓和訓練;鎮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隊伍,由安監辦、林業站負責;在高火險天氣和重要節假日,各村要設立1—2名巡查員,配合該區域護林員的工作在重要地段進行嚴防死守,確保不發生火警及火災。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預備隊伍,一旦發生突發山火,迅速組織撲救。各村必須選配1名責任心強且吃苦耐勞的森林防火巡查員,并簽訂責任狀。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傳力度。各村必須充分利用會議、宣傳標語、宣傳欄、明白紙等多種形式,開展多層面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中小學校要重點抓好對學生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每位學生要發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紙進行學習,嚴禁學生到戶外放野火。
(三)加強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應急隊伍集中待命,并確保政令暢通、通訊暢通,及時處置火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值班電話不得轉接;村主要負責人、護林人員、應急隊隊員手機不得關閉。高火險天氣和主要節假日安排專人每天進行巡山,村干部要帶頭上山巡查。
(四)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格落實“三個不準”即防火期間不準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準帶明火上山,不準上山放牧,鎮、村兩級要加強巡查,做到冒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發現違規用火行為,立即堅決制止,并處以200元以上的罰款。
三、責任追究制度
(一)發生森林火災通過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災發生后,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瞞報、漏報,延誤撲火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與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直接掛鉤,實行單項考核。凡發生森林火災兩起或一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或起火時間超過5個小時未撲滅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該村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三)加大對森林火災肇事者的查處力度。對失火人員除責令檢查悔過、恢復植被、賠償損失外,根據災情的性質、情節和后果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由鎮林業站、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
第9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尊敬的市領導:
按照會議安排,現將近日防火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防火工作再落實再部署情況。3月24日,我縣召開全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會議,以視頻會議的形式開到村組,深入具體地部署了防火各項工作,特別是“六清”、護林員網格化管理、野外火源管理等重點工作,責任到單位,任務到人,具體到崗位。印發了自治縣《關于禁止銷售和使用錫箔冥鈔紙錢等祭祀用品的通告》,印制2.5萬張,已在全縣各商鋪和人員集聚處張貼提醒,并由縣民政局牽頭,協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各鄉鎮組建專門領導小組,抽派人員組成四個督導組,指導各鄉鎮檢查人員,下到各村組(社區)集市商鋪,集中治理銷售和使用焚燒類祭祀用品行為,發現祭祀焚燒類行為,追源溯根,對批發和銷售單位嚴懲重罰,目前已對5236個商戶實施了告誡,尚未發現祭祀焚燒行為。全縣防火會議后,縣政府再次召開常務會議,強化部署防火工作,會上,縣政府主要領導要求縣防火辦再次梳理當前防火重點工作,以便箋方式分別提醒縣級領導及縣直各部門包保人員,開展防火督導時,重點檢查的16項工作內容,以及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發現問題,立行立改,消除隱患,確保實現塞罕壩及周邊地區零火情、防火指揮零失誤無問責、零過夜火、零死亡火的“四零目標”。
二、“六清”工作進展情況。自我縣“六清”回頭看工作開展以來,縣防火辦每天派4個督查組,在全縣巡回督促檢查,發現未清理到位或盲區死角,立即給相應鄉鎮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立行立改。3月30日,縣林草局又召集直屬七個林業工作站站長,召開專題部署會,每站安排兩組人員,對區域內的各鄉鎮逐一抽查核實,查漏補缺。截止3月31日,共核查清理墓地11.6萬個,清理路邊68.6萬米,清理地邊0.89萬處,清理林邊0.83萬處,清理礦邊45處,我縣無防火隔離帶。全縣“六清”工作已基本結束,與原定任務量相比較,墓地可燃物清理工作同臺賬數量一致,全部清理完畢;路邊可燃物清理與原定任務尚有3.7萬米的差距,還需進一步清理,計劃在一周內完成;地邊、林邊、礦邊可燃物清理全部達到了原定任務量。為保證“六清”工作達到規定標準,在整個清理過程中,我縣嚴格推行縣級及鄉鎮級督導組跟蹤督查機制,發現問題,立行立改,同時縣防火辦、縣督考辦組建的“六清”工作專項檢查組將建立長效機制,本著“高火險期不結束,巡查工作不停止”原則,長期巡查檢查,發現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地塊,現場督導整改,并以此為突破口,推動全縣防火工作上臺階,上檔次。
三、聯防聯控組織運行情況。與周邊各縣、旗加強溝通,共享信息,建起了長期聯絡機制,做到區域有界,防火無界。縣內各鄉鎮間、各村組間、國民營間在防火工作上同步宣傳、同步督導、共同監控火情,形成了責任鏈接、風險共擔、協調聯動、整體防控的一體化格局。3月25日15時10分,喀喇沁旗南臺子鄉雕虎溝村與我縣毗鄰處,村民燎地邊引發火災,喀喇沁旗通過已有聯絡平臺第一時間向我縣求援,我縣及時出動撲火力量,快速撲滅了火災,未出現越境火,未影響群眾生產生活。
四、深入推進護林員網格化管理。堅持護林員劃區定崗上表進群的網格化管理機制,全縣3302名護林員每人一格,村級建單元網,做到村域全覆蓋,由全縣312個行政村的村主任負責管理,37個鄉鎮分別建區域網,由鄉鎮長負責管理,縣里建監管網,由縣公益林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對護林員實行“掛牌監管,現場處罰”制度,發現不在責任區巡護、工作時不穿防火馬甲、不佩戴胸卡的,現場開據罰單,現場處罰。
五、防火微信矩陣群運行情況。按照市里要求,我縣本著“分級建群,統籌監管”的原則,分層級組建了全縣防火工作管理群、基層專業撲火隊員工作群、縣直屬消防大隊工作群和全縣專職護林員管理群。目前,全縣各級防火微信矩陣群總人數已達到3886人,實現了全天候溝通監控。同時,分別編制縣級和鄉鎮級森林草原防滅火管理網絡圖,實現了責任明晰,任務明確,監管到人,管護到地塊。
六、火源管理情況。通過視頻監控及巡查巡護等各種方式,嚴密監控野外火源,嚴打重罰野外用火行為。本周,我縣共發現野外用火行為7起,行政拘留5人,罰款處理2人。縣領導對區域內存在防火隱患的6名鄉鎮一把手進行了約談。
七、積極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嚴格各級防火值帶班制度,將應急預案編制成微縮卡,注明預案中每名工作人員的職責崗位和聯系方式,保證發生緊急情況,能夠快速聯絡,快速進入崗位。各級專業撲火隊全員全天候備勤,保證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贏。同時,不斷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提升各級指戰員的技能水平,做到快速反應,科學指揮,專業撲救,保證不出現人員傷亡事故。3月25日,市防滅火指揮部領導來我縣暗訪時,到達縣撲火隊,立即拉動了我縣鄉鎮級多個專業撲火隊到指定地點集結,各專業撲火隊全部提前到達指定集結地點,且人員、裝備齊全,經受住了考驗,得到了市指揮部領導的充分肯定。
八、清明節期間及重點區域防火工作部署情況。清明節期間歷來是森林火災高發時段,我縣已全縣動員,縣級領導、縣包保部門人員、各鄉鎮全體干部職工在清明節期間全部下到田間地頭和林區,一線巡查監管,嚴格護林員網格化管理,加強防火檢查站職能作用,管村口、看山頭、守路口、堵溝口、瞭墳頭,死看死守,確保不出問題。塞罕機械林場及周邊鄉鎮是我縣防火重點區域,為保證該區域防火安全,我們有針對性地強化督導檢查,不間斷詢問溝通,督促機械林場增強防火意識,嚴格防控措施。同時,縣消防大隊將以中隊為單位,成編制組織隊員沿壩宣傳巡護,一旦出現情況,就近增援,及時撲救,確保萬無一失。
第10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滅結合,高效撲救”的森林草原防滅火方針,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滅火應對工作機制,加強火情預警監測,規范火災處置程序,形成統一指揮、科學處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草原火災危害,保護森林草原資源,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全國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境內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4.1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要求,落實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1.4.2 協調配合,快速反應。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據本預案確定的任務,密切協作,快速反應,積極應對,形成合力。
1.4.3 科學撲救,以人為本。建立以護林員撲火隊伍為主、其他應急力量聯合行動的撲火機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加強重要設施和居民點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員傷亡,減少災害損失。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草原火災分為一般火災、較大火災、重大火災和特別重大火災。災害分級標準如下: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一般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或者造成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草原火災。
較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草原火災。
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草原火災。
特別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8000公頃以上,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2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草原火災。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鎮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森防辦)設在鎮黨政綜合辦公室,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包括鎮派出所、鎮衛生院、鎮九年一貫制學校、鎮轄區15個村委會等。
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鎮黨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森林草原火災處置工作,統籌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組織指導編制森林草原防災減災規劃,開展實施相關工作;負責森林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草原火險、火災信息;協調指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調度;指導開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森林草原火災刑事案件和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必要時,可以按程序提請,以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承擔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根據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的安排,統一宣傳口徑,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或其它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工作。
社會事務辦公室:組織鎮村森林草原防火應急分隊進行森林草原防火撲火技術訓練,必要時組織民兵參與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工作,協調組織駐沁部隊增援撲救行動。
十八里堡林場:負責協助鎮人民政府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分布在林區內各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做好重大危險火源識別、排查、管控工作;負責協調組織縣內各煤礦企業及煤礦工人協助參與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合理調配撲救力量;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鎮九年一貫制學校:負責指導我鎮中小學校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教育,做好森林草原火災安全防范工作,協調災區學生安全疏散工作。
鎮交警中隊:負責牽頭查處森林草原火災刑事案件和野外違規用火行為;指導維護火場治安秩序。
鎮派出所:根據需要實施局部交通管制。
社會事務辦公室: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災風險工作;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給予撫恤。
鎮財政所:負責籌集森林草原防滅火資金,安排本級經費預算,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根據需要,為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提供應急資金保障。
鎮公路管理所:負責做鎮公路沿線管轄范圍內的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運力,為撲火人員和物資快速運輸提供支持保障。
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指導全縣野外農事用火的管理,協助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有關工作。負責督促和指導全鎮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落實旅游景區森林草原火災防控措施,組織火災發生地旅游團體及游客的安全撤離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醫療救護保障工作,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監測和分析天氣氣候形勢,做好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預測預報和高火險警報發布工作;根據需要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負責提供火場附近水源地信息,解決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中的用水問題,監督指導修復受災地水利設施,確保災區人畜飲水安全。負責組織實施農田及農林交錯區秸稈還田任務。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隊伍:加強隊伍自身規范化建設,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從嚴治隊。認真履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各項職能,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立刻投入撲救作戰。
鎮派出所:負責森林草原火災案件的處理工作。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負責做好全鎮飼草種植、經營戶防滅火教育管理工作。
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有關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和報道工作。
便民服務中心:加強職工群眾防火安全教育和宣傳;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給予撫恤。負責加強婦女兒童防火安全教育和宣傳,必要時候做好撲火支援動員工作。負責加強青少年防火安全教育和宣傳,必要時候做好撲火支援動員工作。
鎮供電公司:負責做好輸變電設施和線路的巡檢維護工作,開展線下廊道可燃物清理工作,全面消除“線壓樹、樹包線”的火險隱患,減少由此引發的森林草原火災風險;根據撲火需要,做好“拉閘斷電”工作。
2.2 撲火指揮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鎮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指揮。
2.3 工作組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相應的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牽頭。
主要職責:傳達領導指示;下達撲火指令;跟蹤匯總森林草原火情和撲救進展,及時向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綜合協調各組工作,督辦重要事項;承辦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火災撲救組。由鎮屬各單位和所轄15個村,鎮派出所、鎮衛生院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重大決策和災情評估等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制定撲火力量配置方案;做好火災撲救工作;協調上級部門救援力量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三)醫療救治組。由鎮衛生院牽頭,鎮派出所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需要負責調集衛生技術力量和急需的醫療器械、藥品,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和受傷人員的緊急救治等工作。
(四)應急保障組。由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鎮財政所、鎮農村公路管理所、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鎮經濟發展辦公室、鎮交管所、鎮供電所等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協調保障撲火人員、裝備和物資的運輸需要;實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時疏導交通;根據需要緊急調撥生活救助物資;及時下撥救災資金。
(五)信息發布組。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
主要職責:統一發布森林草原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協調指導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六)社會穩定組。由鎮派出所牽頭,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需要協助群眾轉移和安置,加強治安管理,依法處置有關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指導協調化解因火災造成的矛盾糾紛。
(七)案件調查組。由鎮派出所負責。
主要職責:對火災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對野外用火行為、縱火行為依法依規、從嚴從重懲處。
3 預警和信息報告
3.1 預警
3.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草原火險等級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草原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3.1.2 預警發布
按照省確定的預警等級,制作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新媒體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提出工作要求。
3.2 預警響應
3.2.1 森林草原火險藍色預警
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Ⅳ級,連續干旱,低度危險。
響應措施:
(1)鎮、村兩級加強值班調度和火情監測;
(2)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新媒體等公共媒體發布預警信號,播放森林草原防滅火公益廣告,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
(3)發布森林草原防滅火禁火令;
(4)鎮、村兩級人民政府檢查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裝備和隊伍落實情況,做好撲火應急準備。
3.2.2 森林草原火險黃色預警
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Ⅲ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草原火災較易發生。
響應措施:
(1)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知識宣傳,張貼宣傳標語、樹立防火旗幟,營造防火氛圍;
(2)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
(3)嚴格落實定點看護、網格化巡查工作機制,護林員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巡查,鄉村干部深入包干責任片區督查,嚴厲打擊一切野外用火行為,見煙就罰,見火就抓;
(4)強化對重點人群、高危人群的監管,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
(5)在重點火險區設卡布點,開展“高密度、網格化、全天候、責任制、表格式”巡查瞭望;
(6)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點地段設卡布點,加強入山人員管控;
(7)鎮森林草原防滅火隊進入應急狀態,開展巡查、檢查;
(8)鎮政府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重點區域檢查督促,落實森林草原火災防范和應急措施。
3.2.3 森林草原火險橙色預警
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Ⅱ級,高度危險,林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草原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響應措施:
(1)通過防火宣傳車、標語橫幅、大喇叭等方式,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知識宣傳,融媒體要滾動播放防火知識,入戶簽訂承諾書、告知書;
(2)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至少有一名副指揮長在崗待命;
(3)強化對外出歸鄉人員、中小學生、入山流動人員、上地耕作人員、聾啞癡呆傻人員、有過激傾向人員、牛羊工、采集山貨人員、野外施工人員、遷墳打葬人員、山莊等高危人群的監管,必須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嚴格落實定點看護、網格化巡查工作機制;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點地段設卡布點,加強入山人員管控;
(4)嚴厲打擊一切野外用火行為,派出所全警動員、全員參與、警力下沉、力量下傾,發現野外用火,查明原因,依法嚴懲;
(5)市監部門對各種售賣香燭紙扎等易燃祭祀物品的流動、固定攤點進行清理整頓,嚴厲打擊,切斷上墳燒香、燒紙的源頭;
(6)鎮森防指揮長分別帶隊,對南中北三個片區各鄉鎮防火工作進行督查;鎮森林草原防火包村單位派出專人駐村督查各村防火工作;各村所有干部全天候駐村到位進行督查。發現1個村3個野外作業人員帶火,包村領導、包村干部書面作檢查。
(7)鎮專業防滅火隊、鎮滅火隊開展巡查檢查和應急演練,時刻保持戰備狀態。
3.2.4 森林草原火險紅色預警
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Ⅰ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易燃燒,森林草原火險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響應措施:
(1)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召集鎮派出所、衛生院等有關單位定期召開調度會,分析森林草原火險形勢,研究應對措施;
(2)鎮森林草原防滅火隊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查野外用火,加大野外用火案件的查處力度,上限處罰,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3)加強管控,只保留進出鎮域的六個出口,其他路口一律暫時封閉;各村一般情況下只保留一個出口,村口檢查站嚴格檢查,不允許攜帶花圈、紙扎、香火、冥幣等祭祀品,不允許攜帶其他火源火種;
(4)全鎮不允許清明上墳,遷墳的要提前一天向本村本鎮逐級報備。村干部提前一天對上墳祭祖活動開展入戶調查和告知,倡導文明祭祀,上墳不燒香、不燒紙,不攜帶各種香燭紙扎去墳地。特別是要準確登記外地返鄉祭祖人員進出縣域情況;
(5)黨員干部沖鋒在前,結合墳頭檔案和四頭四定(山頭、地頭、墳頭、人頭都要網格化定人、定崗、定責、定位),實行一個黨員一面旗幟,每一片墳頭有一名黨員專門負責監管;
(6)鎮村二級進入森林防火一級戰備,鎮滅火小組24小時待命,高密度開展帶水車巡查檢查,保證物資儲備,保持聯絡暢通,隨時進入作戰狀態;
3.3 火情監測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森林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對于市、縣監測反饋的熱點信息,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派出專人調查核實。值班人員要加大地面巡邏,及時掌握火情動態、火場發展態勢及周圍情況,實現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傳遞高效、快捷,確保森林草原火災監測預警系統運轉正常,反應迅速。
3.4 氣象服務
結合氣象局提供的氣象信息,對重點區域的天氣形勢變化進行重點監測、跟蹤預報,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并依據天氣趨勢制訂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為降低森林草原火險等級和撲滅森林草原火災創造條件。
3.5 信息管理
3.5.1 歸口管理
森林草原火災信息,市、縣監測反饋熱點信息調查核實情況等由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歸口管理,嚴格按規定的時限和程序上報。
3.5.2 信息報告
鎮轄區內如發現火情應按照“有火必報、立即逐級上報”的要求,及時、準確、規范報告森林草原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草原火災信息,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應立即向縣政府和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報告,同時報送有關部門:
(1)鎮際交界處地區的森林草原火災;
(2)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的森林草原火災;
(3)威脅村莊、居民區和重要單位、設施的森林草原火災;
(4)發生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草原公園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草原火災;
(5)需要上級支持撲救的森林草原火災;
(6)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為主的原則,縣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其中Ⅳ級最低,Ⅰ級最高。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當地應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4.2 響應措施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鎮政府和相關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2.1 撲救火災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村級撲火應急隊、護林員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必要時,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借用縣森防隊、縣消防救援大隊及其他森林草原撲火力量進行支援。危機時,申請調用民兵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各撲火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應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學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火工作。
4.2.2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草原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4.2.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況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4.2.4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4.2.5 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煤礦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及時通報有關單位,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4.2.6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實行局部交通管制,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
4.2.7 發布信息
通過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草原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起火原因、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4.2.8 火場清理
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煙、無火、無垃圾標準并報現場指揮員批準后,火場看守人員方可撤離。
4.2.9 應急結束
在森林草原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4.3 應急響應
4.3.1 Ⅳ級應急響應
啟動條件:
(1)鎮內發生森林草原火情(地表火);
(2)相鄰鄉鎮區域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可能蔓延到我鎮境內。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啟動IV級響應。
響應措施:
(1)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加強火情監測,及時調度火情信息;
(2)加強對火情撲救工作的督促指導。
4.3.2 Ⅲ級應急響應
啟動條件
(1)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鄉鎮與鄉鎮交界處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2)初判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災最新情況,組織火情會商,研究火災撲救措施;
(2)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鎮森林消防半專業隊增援。
4.3.3 Ⅱ級應急響應
啟動條件
(1)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鄉鎮與鄉鎮交界處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2)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到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積達到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領導成員趕赴火場,成立森林草原撲火前線指揮部及其工作機構,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協調各種撲火力量,調撥撲火物資,派衛生應急隊伍,加大增援力量。
4.3.4 Ⅰ級應急響應
啟動條件:
(1)發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災;
(2)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到100公頃以上或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向縣政府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縣政府決定啟動Ⅰ級響應。必要時,縣政府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對措施:
(1)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靠前指揮,擔任撲火前線指揮部指揮長,進一步分析研判火險形勢,研究制定森林火災撲救方案;
(2)根據實際需要,報請上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調派撲救力量跨區增援;
(3)協調上級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統一發布森林草原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做好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4)決定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其他重大事項。
5 后期處置
5.1 火災調查評估
鎮派出所會同縣應急局等有關部門對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責任和損失情況等進行調查和評估,向鎮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提交評估報告。重大、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由市、縣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評估。
5.2 工作總結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應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總結吸取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5.3 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規定,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責任追究。
6 綜合保障
6.1 隊伍保障
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以鎮護林員的撲火力量為主,消防救援隊伍、鎮村民組織撲火隊為輔,必要時可按程序調動民兵、企業等力量協助撲救工作。
6.2 運輸保障
森林草原防滅火專用車輛執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鎮內車輛前往火災現場實施撲救。
6.3 通信保障
各通信保障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時的通信暢通。林業、氣象等部門及時提供天氣形勢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場實況圖片圖像、電子地圖及火情調度、森林草原資源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支持。
6.4 物資保障
加強鎮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
6.5 資金保障
鎮政府將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鄉鎮財政預算,保障森林草原防滅火所需支出。處置森林草原火災所需資金,按有關財力保障規定執行。
7 附則
7.1 以上、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7.2 預案制訂與更新
預案制訂后,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會同有關鎮屬成員單位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7.3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7.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11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為規范錦屏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森防
指揮部)工作,發揮森防指揮部工作職能,根據《貴州省森林草
原防滅火應急指揮部工作規則》、《黔東南州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
指揮部工作規則》,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則。
一、機構設置
(一)縣森防指揮部設指揮長 1 名、常務副指揮長 1 名、副
指揮長由縣武裝部副部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應急局、縣
林業局等主要負責人擔任。
( 二)縣森防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應急局,負責指揮部日
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縣應急局、
縣林業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分管負責人擔任。
二、工作職責
(一)縣森防指揮部職責
縣森防指揮部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
導全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主要職責:
1.研究部署全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2.指導協調較大森林草原火災及其他需要指揮部響應處置的
火災撲救工作;
3.監督、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中央、國
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關于森林草
- 2 -原防滅火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項落實情況;
4.組織指導有關森林草原火災的調查評估處理;
5.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二)縣森防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協調推動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成員單位貫徹黨中央、國務
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關于森林草原
防滅火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貫徹關于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縣森防指揮部的工作要求;
2.分析全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形勢,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重要
政策和重要措施調查研究,協調解決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中的重
要問題和成員單位提出的重要事項;
3.研究提出縣森防指揮部年度工作要點和階段性工作計劃,
綜合匯總和通報全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情況,承辦縣森防指揮
部會議、文件起草、制度擬訂、議定事項跟蹤督辦等工作;
4.研判發布全縣森林草原火險信息和監測信息,組織實施森
林草原防滅火督查、約談等工作,組織重大森林草原火災調查評
估處理,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查處工作;
5.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要求,做好較大森林草原火災預案
啟動及其他需要縣森防指揮部響應處置的火災撲救有關協調指導
工作;
6.負責縣森防指揮部成員單位的日常協調聯絡工作:
7.承辦縣森防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 3 -(三)縣森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1.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媒體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政策解讀
和成效宣傳,指導縣屬新聞單位及有關部門做好較大及以上突發
森林草原火災事件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森林
草原防滅火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新聞及網絡媒體、廣播影視、新聞
單位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報道。
2.縣應急局: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
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草原火災處置及森林草原防滅
火工作,組織編制縣級應急預案、森林草原火災處置預案及綜合
防災減災規劃并開展實施有關工作;負責發布森林草原火險、火災
信息;牽頭負責森林草原火災縣際聯防相關工作;協調、指導林區
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擔縣森防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3.縣林業局:履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行業管理責任,組織
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火情早期處理等
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春蕾林場和草原火災預警監測、宣
傳教育、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以及組織指導護林員等專業隊伍
建設;負責落實縣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
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必要時可以提請以
指揮部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做好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的交通管理工作,
保障防滅火等救援隊伍順利到達撲火現場,維護火災現場及周邊
的治安、交通秩序;負責火災現場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森林草原
- 4 -火災違法案件的立案、偵破和查處;協同林業部門開展森林防火宣
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違規用火處罰等工作。
5.縣人民武裝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駐錦武警部隊、民兵、
預備役部隊參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
6.縣武警中隊:協助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參與森林草原火災撲
救工作;參加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7.縣消防救援大隊:組織協調指揮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現場工
作;參加火災撲救,轉移營救群眾等工作。
8.縣發展改革局:將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縣級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參與審核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
設規劃;保持重要應急物資價格水平基本穩定;負責指導各鄉鎮運
營企業開展天然氣長輸管道沿線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根
據撲救需要,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及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
9.縣教育科技局:督促指導全縣中、小學校及教育機構開展
森林草原防火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將森林草原防火基礎知識納入
中小學校的安全教育內容。
10.縣工信商務局:負責協調森林草原防滅火撲救中的應急
通信保障工作,負責協調森林草原火災有關搶險救援工業產品的
保障工作;負責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期間防火物資、生活必需
品的市場供應管理。
11.縣民政局:負責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
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災風險工作;督促指導縣內
- 5 -公墓和福利機構等的森林防火宣傳和管理工作。
12.縣財政局:負責組織安排縣森林草原防滅火經費預算,及
時籌集、審批和撥付森林草原火災預防、撲救資金,負責森林草
原防滅火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13.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森林草原火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
地審批工作。
14.縣交通運輸局:督促指導各鄉鎮開展公路沿線作業范圍
內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負責協調做好森林草原火災撲火
應急人員、救災物資的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15.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林區農村生產、生活用火管理。
16.縣文體廣電旅游局:負責督促落實景區內的森林草原火
災防控措施,做好受災景區旅行者疏導救援工作,負責指導旅行
社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工作。
17.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做好森林草原火災區衛生防疫
和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18.縣氣象局:負責全縣范圍以及重點林區、重點時段森林火
險的氣象監測,及時提供和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會同應急、林
業等部門會商發布森林草原火災預警信息。
19.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信公司:負責發送森林防
火宣傳知識及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發生較大森林草原火災時,
做好火場應急指揮通信保障。
20.錦屏供電局:負責做好供電設備搶修,保障正常供電。
- 6 -各成員單位除承擔上述職責外,還應根據縣森防指揮部的要
求,承擔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未列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應
根據縣森防指揮部指令,合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的相關
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縣森防指揮部實行集體負責制
縣森防指揮部實行集體討論決策共同負責制,原則上每年至
少召開 1 次全體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和調度
會議,共同決定全縣重大森防問題和研討重大森防事項。
(二)縣森防指揮部全體會議
縣森防指揮部全體會議由指揮長主持,出席會議人員為常務
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成員,根據會議議題請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
同志及專家參加或列席會議。會議議題由縣森防指揮部辦公室根
據指揮長、副指揮長要求或成員單位建議研究提出,按程序報指
揮長批準確定。會議要討論的文件,由縣森防指揮部辦公室提前
征求各成員單位意見并修改完善,按程序報指揮長同意后提交會
議。
(三)縣森防指揮部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由指揮長或由指揮長委托的副指揮長主持,出席會
議人員由縣森防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按程序報指揮長或主持
會議的副指揮長批準。會議議題由縣森防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指揮
長、副指揮長要求或成員單位建議研究提出,按程序報指揮長或
- 7 -主持會議的副指揮長批準確定。會議要討論的文件,由縣森防指
揮部辦公室提前征求各成員單位意見并修改完善,按程序報指揮
長或主持會議的副指揮長同意后提交會議。
(四)縣森防指揮部調度會議
縣森防指揮部適時召開工作調度會,組織應急、林業、氣象、
公安、消防救援、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文體廣電旅游等單位開
展定期或不定期會商,科學分析研判森林防滅火形勢,針對重點
時段、重點區域研究風險隱患防范和應對處置措施。
(五)縣森防指揮部議定事項
縣森防指揮部會議議定事項,由相關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
抓好落實,落實情況及時向森防指揮部報告,縣森防指揮部辦公
室負責跟蹤督辦落實。
(六)縣森防指揮部工作機制
建立森防指揮部成員各成員單位之間的信息互聯互通、資源
共享、支援配合的聯動機制。
四、其他事項
(一)發文管理
縣森防指揮部文件按程序報指揮長或授權委托的副指揮長審
核簽發;縣森防指揮部辦公室文件按程序報主任審核簽發,重大事
項請示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文件管理工作由縣應急局統一負責。
(二)工作報告
縣森防指揮部成員單位每半年向縣森防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森
- 8 -林防滅火工作開展情況,其他會議貫徹落實情況等工作報告按時
限要求完成。
(三)表彰獎勵
對全縣在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由縣森防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按程序報批后給予表揚、表彰和獎
勵。
(四)實施日期
本工作規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縣森防指揮部會辦公室根
據需要修訂完善。
第12篇: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急預案
森林草原火災是危害森林資源的大敵,它不但破壞生態環境建設,而且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增強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做到快速、有序、科學、安全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切實把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早布置、早準備、早宣傳、早發動,把森林草原火災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現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工作
近年來,由于天保工程及退耕還林工作的實施,使我鎮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森林覆蓋率逐步上升,但同時也增加了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難度。鑒于此,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工作,刻不容緩。
(一)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鎮級、村級義務撲火隊伍組建,并成立領導組,落實值班制度。
(二)2021年1月底前落實好墳山墳主等監控措施,嚴格審批各種野外用火,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力度。
(三)2021年1月底前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刷新和新增標語,發放護林防火戶主責任狀及進行各種數據統計。
(四)2021年1月底,落實“五種人”“住山經營戶”及中小學校防滅火責任書的簽訂,并組織義務撲火隊員進行森林草原防滅火知識培訓。
(五)整個防火戒嚴期,特別是節假日期間,認真落實各重點地段、路口和重要時段的入山登記,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進入防火期的火情監測、報告
(一)從12月1日至翌年6月15日,鎮林草站及各村委會防滅火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有領導帶班。
(二)地面火情監測任務主要由鎮林業站和護林員承擔,鎮林草站和護林員必須按規定、按時上崗就位,嚴密監視火情。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火情,應立即向鎮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機構報告,鎮人民政府、鎮林草站、各村委會防滅火機構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立即調動撲火隊伍進行撲救,并逐級上報。
(四)鎮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所接到火情報告后,應采取以下措施:
1.積極主動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并詳細了解火情發展動態。
2.向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及鎮人民政府領導匯報火情情況。
3.時時保持通訊暢通,隨時調度火場情況,認真做好火情動態記錄,整理有關資料,做好向上級指揮部匯報的準備工作。
4.根據火場形勢,需要縣級專業撲火隊支援的,應按順序做好救災準備工作,需調動森警部隊的應立即通過縣向州指揮部進行請示。
三、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與指揮
(一)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要注重戰略戰術,因地制宜,宜攻則攻,宜守則守,按不同地形、林分狀況、火災類型、風速、風向、火勢等情況,制定撲救方案;在條件有利時,一鼓作氣分別控制火勢,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做到有火不成災,杜絕大火災。撲救火災的過程中,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人員和安排專人負責后勤補給工作;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負責帶領鎮級專業隊進行明火的撲滅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簽訂責任狀上的職責內容各司其職;村委會負責帶領撲火人員運水和清理余火及火場看守工作。
(二)森林草原火災的指揮。森林草原火災屬搶險救災,必須嚴肅紀律,明確責任人,明確撲火責任區,撲救人員聽從指揮員統一指揮行動,小的森林草原火災由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所長進行指揮,所長不在場的情況下,由副所長進行指揮,大的森林草原火災由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部長進行指揮,特大森林草原火災由上一級指揮員進行指揮。指揮時,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火場,凡不聽指揮的,事后由現場指揮所報同級政府追究責任。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后,要認真清除余火,守護現場,防止死灰復燃。留守人員要對火場進行死看死守,確定無殘火、無復燃條件后才能撤離。
四、森林草原火災案件的查處
森林草原火災案件的查處由鎮林草站、各村委會協助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共同負責,當地部門、群眾要積極提供線索,提高破案率,對隱瞞不報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查處后,對肇事者和相關責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和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