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電安全的協議書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使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臨時供用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安全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等規定,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的受電變壓器:250KVA變壓器一臺、四合一低壓配電柜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一次性繳納叁萬元設備押金,其余費用按租金收取,每月肆仟叁佰元(4300元),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用電的規定,不得擅自改變用電性質,不得超出負荷用電,超容量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三、每月電費由乙方按照電業部門的計費繳納,如不按當地供電部門規定時間繳納電費,應承擔經濟責任及一切后果。
四、設備自出租之日起,均由乙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乙方應自覺規范用電,以保障用電安全,并保證其完整性和用電可靠性。用電過程如發生設備損壞、人身事故等各種事故、傷害以及違反供電部門的用電規定,造成的供用電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五、雙方核實電度表讀數,完成交接,以后電費收繳由乙方負責。
六、對于乙方嚴重違反安全用電規定,違紀人身安全,經提出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權隨時停止供電。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簽章):使用方(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電安全的協議書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消防管理條例》、《xxx州________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狀》、《xxx州________年旅xxx業安全生產責任狀》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甲方的保安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的責任;
2、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附件:出租區域消防器材清單)。
3、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斗、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乙方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乙方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審核,經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內并落實防范措施后,方準動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途,造成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的遺失、損壞,按照原價賠償。
三、違約責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消防安全責任區:ktv、桑拿、商場經營區域、附樓一樓至二樓通道。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各執一份。
備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時以前,必須關閉或調小ktv音樂聲音,以免影響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嚴格控制內部人員在承租區域內活動,嚴禁到酒店其它區域,影響酒店正常經營。
甲方(章):
甲方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章):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電安全的協議書篇3
甲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孝昌孝武后購物中心后勤物業
乙方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購物中心的整體用電安全,結合商戶的實際用電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甲方為乙方提供本購物中心內商鋪用電電源。
1、乙方用電必須提前向甲方相關領導申請,并取得同意后,簽訂外場活動用電安全協議。
3、用電費用采用安裝電表計量,添加用電電損計算,乙方必須每月按時交納用電費用不得拖延。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活動現場用電設備設施和器材必須符合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產品。乙方用電線路必須安裝規范。乙方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5、因乙方違反國家用電相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孝昌孝武購物中心后勤物業 乙方名稱:
相關負責人:
相關負責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電安全的協議書篇4
甲方:
乙方:
標的地點:
為全面貫徹中央五部委《關于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的若干規定》、《北京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及《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的精神,確保租賃標的不發生治安案件,火災事故及因機電安全引發的人身侮害事故,確保首都的社會穩定,確保企業資產和員工及顧客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害,確保租賃合同的全面履行,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中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約定,以及當前安全形勢,甲乙雙方特對安全工作協議進行重新修訂,作為租賃合同的附件,與租賃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一條:工作目標:
杜絕各種治安、火災、機電安全、重大人身安全事故及各類刑事案件的帶牛。
第二條:責任期限:
自20________年8月24日至20________年8月23日止
第三條:責任區域:
見附圖。
第四條:雙方貢任:
一、甲方責任:
1、向乙方宣傳北京市治安、消防管理部門和企業內部對治安、防火、機電安全工作的要求。向乙方宣傳搞好經營,首先樹立安全觀念。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治安、消防方針。
2、按照雙方所簽訂的安全工作協議書,在租賃期內定期檢查乙方有關治安、防火、機電安全等工作落實情況。對檢查出的隱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3、負責協調乙方和社會防火管理部門的關系,落實消防工作要求,辦理經營所需的安全防火相關證件。
二、乙方責任;
1、根據“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場所的治安、消防、機電安全、刑事案件、人員傷亡事故等負有法律責任。并承擔發生上述事故后的善后處理及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負有賠償涉及周邊單位和個人損失的責任。
2、貫徹國家有關法規,落實社會消防部門及公交廣安商貿集團的治安、消防、機電安全工作要求,接受社會主管安全部門及甲方有關對治安、消防、機電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按要求進行整改。確保在本責任期限內不發生任何治安、火災、機電安全等事故。
3、建立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要有專人負責(包括財務室、庫房),定期開展治安、消防、機電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迅速解決,做到逐級負責,責任到人。
4、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在主管經理負責的同時,設立一名專職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員,按要求配足消防器材,定期開展消防、機電安全檢查,對查出問題要迅速解決。在所租賃的場所內,各種設備、設施必須安裝合理、安全可靠,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一機一制,重點部位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5、定期對員工及商戶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員工區域安全管理制度,嚴禁在租賃場所亂拉臨時電線和進行明火作業,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的發生,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第五條:依據消防管理部門對經營場所的消防要求,在標的責任區內出現下列安全隱患情況時,乙方應立即進行整改,因乙方懈怠整改工作,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經營場所設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或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的。
2、鎖閉、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影響安全疏散的`;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設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
3、擅自改變防火、防煙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4、建筑消防設施配備不足、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和輔助安全疏散功能的。
5、經營場所內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
6、未按規定使用燃氣灶具、清洗油煙道的。
7、經營場所內電氣線路未按規定敷設的。
8、經營場所周圍搭建違章建筑,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
9、未制定滅火疏散預案、未開展定期演練或員工消防安全知識缺乏的。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曰起生效。委托代理簽字應有法人委托書。本協議共肆頁,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同具法律效力。
法人委托代表:(簽字)乙方(蓋章):
法人委托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電安全的協議書篇5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1999)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6、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碼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7、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紀錄。
三、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電安全的協議書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監督方:
見證方: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下洼鎮農電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農電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農村居民的用電安全,保證農村電網安全可靠運行,特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本村用電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制止用戶私自違章作業。
2、 檢查用電戶用電安全操作規程,有權制止非法操作、違章操作。
3、 協助乙方做好用電安全教育。
4、 協助乙方監督檢查用電作業和用電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經乙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在下達整改通知書后由甲方負責督促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5、 介紹用電作業環境,提供必要的用電安全作業條件。
6、 協助乙方定期召開用電安全工作會議,對用電戶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培訓。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農電安全規定及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轄區內用電戶及人員做好用電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
2、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用電安全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征得監督方同意。
3、乙方應熟知《農村安全用電規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及安全考核;
5、負責轄區內電力設施的巡視檢查、維護檢修、安裝驗收,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6、貫徹執行電力公司的各種安全用電管理辦法,加強對村配變臺區一級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和農戶家用漏電保護器的定期檢查(包括二級、三級保護),保證各級漏電保護器的安裝率、投運率和動作率達到有關規定要求;
7、進行農村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不斷提高用戶的安全用電意識,防止發生人身觸電事故,若因乙方管理疏忽,工作失職發生的`人身觸電事故與甲方無關;
8、依靠《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
三、其它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監督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監督方(蓋章):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