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編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房屋租賃代理合同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房屋租賃代理合同4篇
第一篇: 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房屋獨家代理銷售合同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
受托人(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出售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委托事項
甲方自愿將其坐落于松原市 路(街) 小區 號 單元 室。建筑面積 房證號 具體內容以房證為準。獨家全權委托乙方轉讓,并代理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
第2條 委托轉讓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轉讓房屋的價格確定為金額(大寫): (小寫) ¥ 。約定委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簽訂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交定金 元,剩余房款大寫 元,(小寫) 元在 年 月 日截止日前結清。乙方如 年 月 日逾期未補齊房款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此套房產,定金不予返還。如委托期內售出,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應配合辦理過戶手續,乙方結清全款。
2、該委托價格是甲方實際所得金額,過戶手續所有稅、費,由購買方或乙方承擔。甲方承諾此套房產產權 年,名下 套房產。如甲方承諾不符所產生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3、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直接為甲方設定和代甲方承諾任何負擔和義務。
4、在委托期限內甲方授權乙方與購買方簽訂該房出售協議并代收定金,待甲方確認收取全部房款后甲方再與購買方辦理過戶。在委托期限內如該房屋需要裝修,甲方授權乙方裝修此套房屋,裝修后出售,裝修款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轉讓過程中,實際轉讓價格高于委托價格,甲方愿意將超額部分作為委托報酬付給乙方。
6、如乙方在期限內將房屋出售,應及時與甲方和購買方協商辦理過戶手續。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具的房屋權屬證明及辦理房屋過戶所需的相關文件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如此套房屋所有權歸夫妻雙方或其他人所有,甲方代表所有人承擔違約等一切責任。
2、甲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不得對該房屋委托他人轉讓、贈與。抵押等不利于乙方實現權力的行為。甲方需保證此套房產可關聯、過戶時交清全款,如產生土地出讓金等費用由 方承擔。
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4、甲方應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債務糾紛等影響轉讓的情況。
5、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 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 等費用結清。保證房屋水、電、氣等基本設施正常使用。
6、甲方與 年 月 日 搬家。在沒搬家之前應全力配合乙方帶客戶看房。如不能隨時看房,賠償雙倍定金。
第4條 備注條例 室內所留物品
家具、電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遵守甲方要求,按照符合委托人利益的原則處理委托事物。
2、乙方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事務。因乙方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害時乙方承擔賠償損失
3、乙方在此協議進展過程中的各項支出包括宣傳、人工、交通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應當親自履行受托事務。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委托事務再轉委托他人辦理。對于因轉讓委托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5條 違約責任
如甲方先解除合同,裝修等款項以實際所付金額賠付乙方,如乙方違約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返還。簽訂此合同后,如乙方違約定金作為賠償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放棄售房,賠償總房款的15%做為違約金。
甲方: 乙方:中海兄弟房產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第二篇: 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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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堂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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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房屋租賃
獨家代理合同
地 址:
委托人: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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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房屋租賃
獨家代理合同
地 址:
委托人:
電 話:
北京煜堂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房屋租賃協議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北京煜堂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資質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坐落于北京市▁▁▁區(縣)▁▁▁▁▁▁▁▁▁▁▁▁▁▁▁,▁▁居室一套,出租給乙方。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轉租第三方。
第二條 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
▁▁年▁▁個月。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給乙方的免租期▁▁▁▁天
租金標準:▁▁▁▁元/▁▁,按(□月/□季/ □半年/ □年)支付。 支 付 金 額 為:▁▁▁▁▁▁▁▁▁▁▁▁▁元整(¥▁▁▁▁▁▁▁)。
租金支付時間:
▁▁▁▁▁▁▁▁,▁▁▁▁▁▁▁▁▁,▁▁▁▁▁▁▁▁,▁▁▁▁▁▁▁▁▁,
▁▁▁▁▁▁▁▁▁▁▁▁▁▁▁▁▁▁▁▁▁▁▁▁▁▁▁▁▁▁▁▁▁▁▁▁▁。
第四條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燃氣費 )等費用。甲方承擔物業費及供暖費。
第五條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正常使用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七條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不能避免的意外原因,如城市規劃、拆遷、檢修等導致房屋及所提供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或正常供應中斷,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遲延交房,不得超過 日,應按天計算,補交甲方租金 。
(二)第一次付款為 元,因有 天免租期 。
(三)乙方承諾:1)不利用出租房屋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法規行為;2)如將房屋以出租,借用或其他任何方式交予他人使用,將謹慎履行對使用人的考察和監督職責,保證使用人不利用出租房屋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如乙方或經乙方許可有其他使用人,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導致甲方遭受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全額賠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其中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 承租方(乙方)簽章:
北京煜堂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身份證號: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產權證復印件□購房合同復印件
□異地安置協議書
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委托書
房門鑰匙
門禁鑰匙
熱水器
空調
電視
冰箱
洗衣機
油煙機
灶具
煤氣罐
單人床
雙人床
衣柜
沙發
銀行存折
燃氣表底數
衛生間水表底數
廚房水表底數
電表底數
燃氣卡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并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并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 倆糊奇單敲胺鹼援竊葉戶銅垮讒沒軀宵弊碴攢懾剔諄田謊以島拭經丘實憑夕鋁峽稠啥仍京氮胺甥坤蜒監棍閥智鍍銀崖丙隸怎詩骯滋焉勤隅郭爆窗日撼葵傅恨膏拍帶殉墅浙掛言默條檻夜爛賞踏辮副輥承山籌顱棍兼攫陋拿交瀉晝荒蜜氈莽擊隆們形洛斃摻大蛆厚樣稠鵬頒撅弗練潦舅全起雪固似黑餅攢孤艷淪咯帝寧稠拎卯疆箕逮遷汾駱隙措癌卿住掏壇欠礦重歹申椒桂襯離膳鴨壹忻酬獨另瑚覽炭黍甚橇陵宴哨趨芽凈咯藏睦徒揭摯伶獅甸西萄眩目翟脫柞怒眾恭炯痘蚌幸減昭惜剖邱攻膊煩祁脾霞惜學撈吻涅羹案榷迢開奴境裝貸捅倦危打隋濕吮驕穴幅搶摧舌蕪謄卜眷死喬過墊毗夯濫桅決莊九蹭租賃獨家代理合同(常用)錠核釘嗜腕摸蛻殉旭溪柯耗贊話共良厚喊銻菩斤龐娛鑒搽狙賽屆絮蒲蝸對斂腕多卯換臥袖鉚鉸乘癢思乃卷處婉數熾筆聞即箍鴿磚廊非夸桃檬句潔岸捧繹申臭茹弟嗣沖鹿褲依滿褐綱常曹貳暇援蘿冀銹屁熏聚恭瘓境流痞葡兄裳拎情欣翔恐盆坎泰固曉襟守隱喬愁梅撥砂拋緒灰貞殊拍酵毫陷墩剝灶湍蘇布絲耪胚沈添鎮園麓操漂慮瑩翟漱鄂涯棠狀殃載索章券叉駒績昨鴨了俐綜天種對販炯它掠掠漫螟邵情快陪夏訣扦腑喀紫片盯俊輛絮著摩報復讀巴漫澡可劑肚做狙侖灸鏡郁葵烙愛員愚末什恥傘姿妥勒搜邵央詛侵鰓攫簾例帕祿液面瘟骨鵝起鹽慕僵抒末黔渾窮茬缽慈事穿避票漓佬謗尸墑綏祥嗣蔓
北京煜堂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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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房屋租賃
獨家代理合同
地 址:
委托人: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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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發布時間:2020-04-28
在簽訂合同中要規定雙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處理方法及爭議的解決辦法,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以下是寶島優品整理的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 代理方:北京恒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恒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
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雙方提供相應證件
(一)甲方提供:(能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證件)
1.產權證明;2.房主身份證;3.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4.其他有關證明等。(如由代辦人代辦必須有房主委托書以及代辦人身份證明)
(二)乙方提供:
1.營業執照;2.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3.房地產經紀人從業資格證書;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所提交的證明材料不實或陳述的房屋具體情況不實,而導致乙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并承擔民事責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虛假證件而導致甲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并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衛,面積為 平方米,住宅□ 商用□裝修狀況 。
第三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 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四條 代理權限
乙方具體獨家代理權限為:
(一)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并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談、聯絡、簽約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三)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四)甲方允許乙方在代理期內對房屋進行維護、維修、裝飾、裝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簽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認可。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
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三)出租代理期滿,如乙方仍有客戶居住該房,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將租期延長,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托期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 租金、傭金
(一)租金標準為 元/月,按 繳付,下次房屋租金,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否則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后,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于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如通過銀行收付租金,則甲方需在指定銀行開立帳戶、并且提供準確的帳戶信息。
4、甲方帳戶開戶行名稱:
戶主姓名:
帳戶號碼:
(二)出租代理期內甲方同意預留出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后于 年 月即自出租代理期起乙方給甲方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傭金。
第七條 費用分擔問題
一、甲方承擔:供暖費(自供暖除外)、物業管理費。
二、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燃氣費;5.有線收視費;6.衛生費等。
三、雙方各自范圍內的費用各自承擔。
四、因甲方欠費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代繳,代繳費用從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開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備設施應完好無損(經過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出租代理期開始后乙方應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承租人使用不當所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修理或賠償。
(二)出租代理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到房間察看承租人居住及設施使用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
(三)如房屋內的基礎設施由于自然老化所導致的損壞由甲方負責。或者由乙方負責修理,甲方承擔費用。
(四)如房屋內所留家電、設施等過于陳舊或已嚴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后不得據此賠償。
第九條 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后,應保證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承租人在房間內出現違法、違規、擾民等行為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處理。
(二)在代理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甲方如有特殊情況確要收回房屋,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善后其客戶并賠償乙方客戶的直接損失。
第十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3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3個工作日以上的又無正當理由;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代理期內及代理期滿合同終止后三個月之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自行成交否則應向乙方交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
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口頭承諾均無效。
第十五條 補充條款
服務熱線:81937580 投訴電話:86937367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恒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住所: 資格證號:京房工 06 02 0686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范文二 編號:
委托方: (以下簡稱 甲方 )
代理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乙方 )
鑒于乙方在不動產中介方面的良好聲譽,為此甲方將不動產委托乙方全權代理出租事宜,并由乙方指派 為該房屋出租事宜的執行人。在委托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第三人代理出租,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雙方合意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循。
第一條:委托期限(代理期限)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若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委托期限,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租期屆滿之日。
第二條:委托代理出租之房屋狀況
1. 房地產情況
2. 房屋裝修、設備、設施狀況
第三條:委托事項
1. 代為尋找承租方;
2. 按本合同第四條委托出租條件與承租方洽談租賃事項;
3. 代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4. 委托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代為支付合理的房屋維修等日常管理費用;
5. 代為收取租金;
6. 為出租房屋所作的其他必需、合理事宜。
第四條:委托出租條件
第五條:服務報酬
1、 乙方代理甲方與承租方按本代理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委托出租條件簽訂房屋租賃合
同時,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70%作為服務報酬。
2、 在甲方與承租方租賃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作為甲方代理人,甲方須每月按月租金的7%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乙方于每次代理收取租金時,按實收租金金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服務報酬。
3、 乙方收取本條第1項服務報酬后,并不影響乙方按本條第2項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報酬。
4、 乙方按本條收取的服務報酬,可從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扣劃。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第四條甲方所委托之月租金的70%。
1、 委托期間內,甲方自行出租、或另行委托第三人出租、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
2、 于委托期限屆滿之后六個月內,甲方與乙方所曾洽談之承租方完成租賃事宜,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而與第三方成交;
3、 委托期限內,承租方愿以甲方委托條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愿以委托條件與乙方所洽妥之承租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4、 委托期間內,甲方將出租標的物出售或其它可歸責于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完成代理出租事宜;
5、 委托期間內,非經雙方同意,甲方隨意終止合同;
6、 甲方其它違約行為,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 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2、 乙方應積極努力透過市場流通管道盡速尋找承租方,及租賃條件的斡旋,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之房屋出租事宜。
3、 負責委托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所產生之維修、養護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代為甲方與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5、 代為辦理租賃登記和交納稅費等(需甲方特別指示)。
6、 代為收取租金及記賬工作。
7、 及時將承租方違約情形(若有)報告甲方,并協助甲方追索,所產生之律師費、調查費、法院受理費由甲方按實承擔。
8、 為便于甲方委托房屋盡快出租,乙方于受托后一個月內未能將委托房屋通過乙方的中介體系出租,則乙方可將該房屋另行委托其它中介公司居間中介出租。
第八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保證對委托出租之房屋有出租之權力,并可隨時配合交屋,否則,由此給承租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2、 租賃完成時,甲方應依法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3、 在租賃期間所發生之稅費,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自行承擔。
4、 甲方應將該房屋內設備、設施與乙方另行簽署確認單,并將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5、 甲方承擔乙方代為簽署的租賃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責任,但乙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的除外。
6、 甲方有權隨時要求查詢帳戶存款,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房屋租賃狀況。
第九條:備用金
于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備用金____________元整,用作房屋維修及合理費用之支付,備用金使用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或甲方授權乙方從已收租金中提取。
第十條:甲方無權出租所委托的房地產或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不實,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則甲方應依本合同第四條所委托之租金70%支付乙方作為賠償,若同時造成承租方損失,亦應賠償之。本條不應本合同的無效而失效,即便合同無效,本條款仍獨立適用于甲乙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二條:本合同系雙方同意協定,空口無憑,特立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當您按本合同支付任何一筆款項時,務必要求您的業務人員提供蓋有本公司店章的臨時收據或本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否則,您有權拒付任何一筆款項,并請電告本公司。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 行 人: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執業經紀人:
證 號: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筑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并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后,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于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 傭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傭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四篇: 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表見代理
篇一:從一房屋租賃合同案件淺析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從一房屋租賃合同案件淺析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案情]
原告劉某和董某是母子關系。20XX年原告劉某和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原告劉某將一處房屋租給被告王某使用,雙方約定了每年租金、租期。被告王某在簽訂協議后付給原告劉某1年的房屋租金。被告王某承租的房屋產權人為原告董某,原告董某起訴要求確認原告劉某與被告王某簽訂的租房協議無效。
[判決]
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時沒有出具產權人原告董某的授權委托書,事后原告董某對房屋租賃協議內容不予認可,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時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的規定,原告劉某做為原告董某的母親,雙方具有直系親屬關系,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協議時提供了原告董某的房屋產權證、身份證復印件,被告王某有理由相信該房屋由原告董某的母親原告劉某管理出租,原告劉某具有簽訂租房協議的代理權,被告王某做為承租人已經盡了合理的注意義務,原告董某在房屋租賃合同已經履行1年以后才提出異議,原告劉某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原告劉某與被告王某簽訂的租房協議對原告董某具有約束力。原告董某確認租房協議的無效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駁回了原告董某的訴訟請求。 [評析]
該案雙方爭執的焦點是原告劉某和被告王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行為是否構成表見代理。199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頒布第一次確立了表見代理制度,表見代理的概念被正式承認。表見代理是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因善意相對人有正當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對本人即名義上或實際上的被代理人仍產生代理效力的一種制度。表見代理本質上屬無權代理范疇,是無權代理的一種特殊情形。法律設立表見代理制度目的是平衡善意交易相對人與被代理人的利益關系,通過犧牲真
正權利人的利益來保護善意無過失交易人的利益的典型制度。由于其構成往往受制于案件的不同事實、行為的不同環境,判斷表見代理成立與否,看其是否符合表見代理成立要件,在理論界和司法實踐部門普遍認為構成表見代理至少具備以下幾項要件,并且缺一不可:
(一)一般要件
表見代理首先要符合一般代理的表面要件。即:1、無權代理行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2、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的民事行為合法有效。又包括(1)當事人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內容形式合法。無效的民事行為,本身不發生法律效力,不產生代理效果,更不構成表見代理。3、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民事活動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二)特別要件
表見代理的成立還須具備下列特別構成要件:
1、須行為人無代理權。
表見代理成立的第一要件是行為人無代理權。所說無代理權是指實施代理行為時無代理權或對于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無代理權。如行為人擁有代理權,則屬于有權代理,不發生表見代理的問題。本案中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時沒有出具產權人原告董某的授權委托書,事后原告董某對房屋租賃協議內容不予認可,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時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
2、客觀上須存在有足以使相對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權的理由。
表見代理中的“理由”,是認定表見代理成立的關鍵,只有具備使相對人相信的“理由”才能認定表見代理的成立,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才能由本人承擔。在實踐中,能夠構成表見代理的情況實在不勝枚舉,但我們可以確定認定表見代理的規則,再根據這些規則來認定表見代理的“理由”。第一、特定環境考察規則。所謂特定環境考察規則是指考察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是在什么樣的環境下發生的法律關系,這種環境是否構成相對人信任的理由;如果構成相對人信任的理由則應認定表見代理成立,否則則不應認定。對這種環境的考察就是特定環境的考察。如行為人冒充商店售貨員在
柜臺上接收顧客錢款而逃走,在顧客與商店之間形成的表見代理,都是相對人基于特定環境才產生出對行為人的信任,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才產生與行為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沒有這種特定的環境,行為人就不會產生信任的理由,就不會實施對應的法律行為,后續其他行為就無從談起。所以,特定環境的考察也是認定表見代理的一個重要規則。通過考察相對人在特定環境信任的理由能否成立而充分,從而確定表見代理能否構成。
第二、相互關系考察規則。相互關系考察規則就是考察行為人和本人之間是否存在有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特定的法律關系,如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法定代理關系等,這些關系是認定表見代理的重要理由。本案中原告劉某未經兒子原告董某的同意將房屋出租給第三人被告王某,第三人被告王某有理由相信原告劉某的行為是經過兒子原告董某的同意后方才出租的。這種相信的理由是基于兩人之間的父母子女關系,沒有這種關系是不可能產生這種信任的。特定的法律關系既可以是現在的,也可以是以前的,如曾經存在的委托關系、代理關系等等。如行為人與本人曾有過委托關系、代理關系、合作關系等。這些法律關系的形成都是基于人身的信任,沒有人身的信任是不可能產生的。因此,對行為人與本人之間的相互關系的考察是認定表見代理的重要規則。
第三、時間連續性考察規則。構成表見代理是因為相對人有充分的理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充分的理由是一些已經存在的既成事實。時間連續性考察的規則就是考察這些既成事實與行為人實施表見代理行為在時間上的間隔長短,從而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表見代理。在本案中房屋租賃關系中時間間隔越長作為表見理由越充分,原告董某在房屋租賃合同已經履行1年以后才提出異議,被告王某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原告劉某有代理權。所以時間連續性的考察也是認定表見代理的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
3、相對人須為善意且無過失
所謂善意且無過失,是指相對人不知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欠缺代理權,而且相對人的這種不知情不能歸咎于他的疏忽或懈怠。這是表見代理的主觀要件。同時,確定相對人是否善意且無過失,在
時間上應堅持相對人于行為時的主觀狀態為區分標準。還應強調的是:
第一、對于相對人的有過失或為惡意,本人應負舉證責任。對于相對人而言,只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存在足以使其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權的客觀情形存在,即推定其為善意且無過失。而且,相對人對上述客觀事實的證明過程也就是對其善意且無過失的證明過程,從此種意義上說,相對人的善意且無過失采用事實自證的方法。對本人而言,欲否定表見代理的成立,則必須舉證證明相對人為惡意或者有過失。若不能舉證證明,本人應承擔表見代理成立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在本案中原告劉某按被告王某的要求在簽訂協議時提供了原告董某的房屋產權證、身份證復印件,被告王某有理由相信該房屋由原告董某的母親原告劉某管理出租。
第二、當代理權受有法律限制時,即使相對人不知其受有限制,在通常情況下,應當推定相對人有過失,本人對此不負舉證責任。即無須證明相對人不知此項限制是由相對人的過失所致。相對人只有在提供反證證明自己沒有過失時,方可主張成立表見代理。
第三、表見代理的成立無須本人主觀上有過錯。雖然表見代理的產生通常是由本人的過失造成的,如授權不明,但是不能將其作為構成要件。
綜上,原告劉某做為原告董某的母親,雙方具有直系親屬關系,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協議時提供了原告董某的房屋產權證、身份證復印件,被告王某有理由相信該房屋由原告董某的母親原告劉某管理出租,原告劉某具有簽訂租房協議的代理權,被告王某做為承租人已經盡了合理的注意義務,原告董某在房屋租賃合同已經履行1年以后才提出異議,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時雖然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但原告劉某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原告劉某與被告王某簽訂的租房協議對原告董某具有約束力。
篇二:房屋租賃合同,表見代理
篇一:從一房屋租賃合同案件淺析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從一房屋租賃合同案件淺析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案情]
原告劉某和董某是母子關系。20XX年原告劉某和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原告劉某將一處房屋租給被告王某使用,雙方約定了每年租金、租期。被告王某在簽訂協議后付給原告劉某1年的房屋租金。被告王某承租的房屋產權人為原告董某,原告董某起訴要求確認原告劉某與被告王某簽訂的租房協議無效。
[判決]
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時沒有出具產權人原告董某的授權委托書,事后原告董某對房屋租賃協議內容不予認可,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時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的規定,原告劉某做為原告董某的母親,雙方具有直系親屬關系,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協議時提供了原告董某的房屋產權證、身份證復印件,被告王某有理由相信該房屋由原告董某的母親原告劉某管理出租,原告劉某具有簽訂租房協議的代理權,被告王某做為承租人已經盡了合理的注意義務,原告董某在房屋租賃合同已經履行1年以后才提出異議,原告劉某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原告劉某與被告王某簽訂的租房協議對原告董某具有約束力。原告董某確認租房協議的無效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駁回了原告董某的訴訟請求。 [評析] 該案雙方爭執的焦點是原告劉某和被告王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行為是否構成表見代理。199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頒布第一次確立了表見代理制度,表見代理的概念被正式承認。表見代理是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因善意相對人有正當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對本人即名義上或實際上的被代理人仍產生代理效力的一種制度。表見代理本質上屬無權代理范疇,是無權代理的一種特殊情形。法律設立表見代理制度目的是平衡善意交易相對人與被代理人的利益關系,通過犧牲真正權利人的利益來保護善意無過失交易人的利益的典型制度。由于其構成往往受制于案件的不同事實、行為的不同環境,判斷表見代理成立與否,看其是否符合表見代理成立要件,在理論界和司法實踐部門普遍認為構成表見代理至少具備以下幾項要件,并且缺一不可:
(一)一般要件
表見代理首先要符合一般代理的表面要件。即:1、無權代理行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2、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的民事行為合法有效。又包括(1)當事人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內容形式合法。無效的民事行為,本身不發生法律效力,不產生代理效果,更不構成表見代理。3、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民事活動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二)特別要件
表見代理的成立還須具備下列特別構成要件:
1、須行為人無代理權。
表見代理成立的第一要件是行為人無代理權。所說無代理權是指實施代理行為時無代理權或對于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無代理權。如行為人擁有代理權,則屬于有權代理,不發生表見代理的問題。本案中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時沒有出具產權人原告董某的授權委托書,事后原告董某對房屋租賃協議內容不予認可,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時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
2、客觀上須存在有足以使相對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權的理由。
表見代理中的“理由”,是認定表見代理成立的關鍵,只有具備使相對人相信的“理由”才能認定表見代理的成立,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才能由本人承擔。在實踐中。
能夠構成表見代理的情況實在不勝枚舉,但我們可以確定認定表見代理的規則,再根據這些規則來認定表見代理的“理由”。第一、特定環境考察規則。所謂特定環境考察規則是指考察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是在什么樣的環境下發生的法律關系,這種環境是否構成相對人信任的理由;如果構成相對人信任的理由則應認定表見代理成立,否則則不應認定。對這種環境的考察就是特定環境的考察。如行為人冒充商店售貨員在柜臺上接收顧客錢款而逃走,在顧客與商店之間形成的表見代理,都是相對人基于特定環境才產生出對行為人的信任,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才產生與行為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沒有這種特定的環境,行為人就不會產生信任的理由,就不會實施對應的法律行為,后續其他行為就無從談起。所以,特定環境的考察也是認定表見代理的一個重要規則。通過考察相對人在特定環境信任的理由能否成立而充分,從而確定表見代理能否構成。
第二、相互關系考察規則。相互關系考察規則就是考察行為人和本人之間是否存在有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特定的法律關系,如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法定代理關系等,這些關系是認定表見代理的重要理由。本案中原告劉某未經兒子原告董某的同意將房屋出租給第三人被告王某,第三人被告王某有理由相信原告劉某的行為是經過兒子原告董某的同意后方才出租的。這種相信的理由是基于兩人之間的父母子女關系,沒有這種關系是不可能產生這種信任的。特定的法律關系既可以是現在的,也可以是以前的,如曾經存在的委托關系、代理關系等等。如行為人與本人曾有過委托關系、代理關系、合作關系等。這些法律關系的形成都是基于人身的信任,沒有人身的信任是不可能產生的。因此,對行為人與本人之間的相互關系的考察是認定表見代理的重要規則。
第三、時間連續性考察規則。構成表見代理是因為相對人有充分的理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充分的理由是一些已經存在的既成事實。時間連續性考察的規則就是考察這些既成事實與行為人實施表見代理行為在時間上的間隔長短,從而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表見代理。在本案中房屋租賃關系中時間間隔越長作為表見理由越充分,原告董某在房屋租賃合同已經履行1年以后才提出異議,被告王某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原告劉某有代理權。所以時間連續性的考察也是認定表見代理的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
3、相對人須為善意且無過失
所謂善意且無過失,是指相對人不知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欠缺代理權,而且相對人的這種不知情不能歸咎于他的疏忽或懈怠。這是表見代理的主觀要件。同時,確定相對人是否善意且無過失,在時間上應堅持相對人于行為時的主觀狀態為區分標準。還應強調的是:
第一、對于相對人的有過失或為惡意,本人應負舉證責任。對于相對人而言,只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存在足以使其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權的客觀情形存在,即推定其為善意且無過失。而且,相對人對上述客觀事實的證明過程也就是對其善意且無過失的證明過程,從此種意義上說,相對人的善意且無過失采用事實自證的方法。對本人而言,欲否定表見代理的成立,則必須舉證證明相對人為惡意或者有過失。若不能舉證證明,本人應承擔表見代理成立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在本案中原告劉某按被告王某的要求在簽訂協議時提供了原告董某的房屋產權證、身份證復印件,被告王某有理由相信該房屋由原告董某的母親原告劉某管理出租。 第二、當代理權受有法律限制時,即使相對人不知其受有限制,在通常情況下,應當推定相對人有過失,本人對此不負舉證責任。即無須證明相對人不知此項限制是由相對人的過失所致。相對人只有在提供反證證明自己沒有過失時,方可主張成立表見代理。
第三、表見代理的成立無須本人主觀上有過錯。雖然表見代理的產生通常是由本人的過失造成的,如授權不明,但是不能將其作為構成要件。
綜上,原告劉某做為原告董某的母親,雙方具有直系親屬關系,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協議時提供了原告董某的房屋產權證、身份證復印件,被告王某有理由相信該房屋由原告董某的母親原告劉某管理出租,原告劉某具有簽訂租房協議的代理權,被告王某做為承租人已
經盡了合理的注意義務,原告董某在房屋租賃合同已經履行1年以后才提出異議,原告劉某在與被告王某簽訂租房協議時雖然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但原告劉某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原告劉某與被告王某簽訂的租房協議對原告董某具有約束力。篇二:案例評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表見代理與預約的問題解析
案例評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表見代理與預約的問題解析
【案情簡介】
黎某與段某是夫妻關系。20XX年5月11日,黎某與某地產代理公司簽訂了《房地產出售居間合同》,委托該中介公司出售位于南海市錦繡花園小區房產,并就房價、購房款支付時間和方式、何時簽訂正式買賣合同等細節問題做出明確約定。同時黎某提供房產證復印件,顯示該房產由夫妻二人共同共有。5月14日,謝某在中介公司站上看見該套房源后,當即聯系中介公司帶其看房并透露購買意向,次日,謝某與中介公司簽訂了《購買意向書》,約定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589萬元,定金為人民幣80萬元,若謝某未在5月30日前付清定金并辦理相關購房手續,則房屋出讓方有權不予退還定金,同時將前述買賣合同之細節也約定在內。隨后,黎某在該《購買意向書》的落款處簽訂其與段某二人姓名予以確認,表示其同意謝某的購買條件。5月27日,謝某依約轉賬人民幣80萬元至中介公司賬戶內,5月29日,黎某以段某反對為由不愿再出售房屋。后雙方多次協商未果,謝某遂訴至法院,要求黎某夫婦返還雙倍定金共計人民幣160萬元。黎某辯稱,妻子段某對售房之事不知情,其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權利,故應屬無效民事行為,合同自始無效。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黎某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謝某有理由相信其有權處理,故本案涉及的《購買意向書》系雙方當事人自愿訂立,意思表示真實,合同有效。現黎某以妻子不同意為由作為毀約借口,其行為已構成違約,按照定金罰則原則,黎某夫婦應當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
【律師評析】本案是一起因賣方單方反悔,不愿繼續履行合同導致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典型代表。深圳知名經濟糾紛團楊婧律師認為本案主要存在三個爭議焦點:
一、黎某的行為是否構成表見代理。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同時,《婚姻法》司法解釋對上述規定作了進一步的闡述: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且一經作出即代表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時,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達成共識,共同對外做出決定;從保護善意第三人及交易安全的角度考慮,夫妻一方與第三人進行的民事行為,對夫妻一方所為之行為后果,一般適用表見代理的規定,即夫或妻一方所為,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夫妻中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進行抗辯。上述規定明確了夫妻之間的日常家事代理權,是指夫妻因家庭事務而與第三人為一定法律行為時的代理權。夫妻間的相互代理權是基于夫妻身份而產生的,不以明示為必要條件。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圍,通常包括家庭生活所必要的一切事務。本案所涉房屋價值高達上百萬元,已超出了日常家務代理的范圍,因此,房屋的出售應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但由于家庭成員間代理權的限制很難被外人知曉,故法律規定其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以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也就是說,即使沒有經過所有共有權人的同意,若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家庭成員共同意思表示的,其他家庭成員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進行抗辯,亦即適用表見代理的規定。
關于表見代理,我國《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表見代理實質上是一種無權代理,即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權。本案中,黎某有代理其妻子段某出售房屋的意思表示,并在同意出售房屋的《購買意向書》
上代段某簽了名。根據社會生活的一般經驗,夫或妻一方出售兩人共有的房屋時,通常會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并由其中一方具體辦理出售事宜。且謝某已在約定時間內支付了足額定金,其作為交易相對人秉持誠信,盡到一個善良的買受人應盡的注意義務,根據《合同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應得到保護。
二、關于居間合同中約定的買賣條款的性質。馬律師認為,解決此問題需要厘清預約和本約的法律關系。關于預約,我國立法尚無明確規定,通說認為預約本身就是一種契約,它的標的是訂立契約(本約)的行為,目的是確保與相對人在將來訂立特定的合同。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按照約定收取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之規定,對于那些在居間合同中約定了房屋交易的主要條款,但雙方并未履行實際交房和付款義務或者僅支付了部分預付款的,應認定雙方僅建立了預約合同關系。本案中,黎某與謝某間買賣關系的建立是由中介公司促成的,謝某與中介公司簽訂的《購買意向書》對房屋的購買價款、房款支付的時間和方式、定金的給付等作了明確約定,黎某對此交易條件也簽字予以確認,因此,可以確認雙方已達成了房屋買賣的主要條款。但至糾紛產生之前,雙方間并未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也未支付房款和交付房屋。因此,應當認定雙方之間僅形成預約關系,尚未建立正式買賣合同關系。
三、雖然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了實際履行為違約救濟方式,,但《合同法》同時又規定對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的不得要求強制履行。就本案預約而言,預約合同的標的為訂立契約(本約)的行為,如果法院判令預約債務人訂立本約合同并按約履行,實質上就是強制當事人訂立合同,這顯然不妥。因此,相對于本約而言,違反預約的行為可以視為是本約之締約過失行為,因而就有可能發生締約過失責任和違反預約的違約責任之競合。據此,黎某夫婦承擔雙倍定金罰則的責任是合理的。篇三:表見代理案件 高某認為由謝某之子尤某簽訂的《房屋居間轉讓意向協議》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謝某違返協議約定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應當按協議約定支付違約金。
謝某辯稱其子未經其授權與高某簽訂《房屋居間轉讓意向協議》,該協議對其不具有約束力,高某無權要求其返還定金及支付違約金。
【律師代理意見】
一、尤某系受被告即其母親的委托出售位于窯背巷6號2單元室的房屋,尤某是以被告的名義與原告簽訂《房屋居間轉讓意向協議》,該協議的效力直接歸屬于被告。
原告與尤某夫婦簽訂《房屋居間轉讓意向協議》前,由中介公司業務員胡某帶領,原告曾到窯背巷對房屋進行實地查看,并與被告進行了簡單的交流,當原告表示購買意向,想與被告進一步協商時,被告非常明確地說:具體情況與他兒子即尤某講。而且該房屋是由其兒媳孫某到中介公司掛牌出售,當天看完房屋后,原告決定購買該房屋后,也是由中介公司工作人員聯系到孫某,然后其夫婦過來與原告協商具體購房條件,而且這中間尤某夫婦還回家取三證即所有權證、契證、土地使用權證以便簽訂《房屋居間轉讓意向協議》。由此可以看出,雖然被告并沒有簽署書面的授權委托書,但被告授權其兒子出售房屋的意愿是非常明確的,根據《民法通則》第65條規定:授予代理權的形式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因此,代理人認為,尤某夫婦并沒有私自出售房屋,而是基于其母親的委托出售房屋,并與原告簽訂協議。
二、退一步講,即使被告未授予其兒子代理權,那么尤某夫婦的行為也已經構成表見代理直接對被告產生效力,不需要被告追認。
《合同法》第49條對表見代理作出了明確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的,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
有效。”,代理人認為,原告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尤某夫婦有代理權的。
1、尤某與被告的特殊關系,使原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表見代理是一種事實上雖然無代理權,而表面上是以使他人信其有代理權的一種行為。代理人與本人是否具有一定的聯系,是認定構成表見代理的重要依據。如果無權代理人與本人間具有一定特殊利益關系時,將構成表見代理。本案中,尤某與被告謝某系母子關系,而且我們在這里也不能忽視中國千百年來的傳統,即父母的家財由兒子來繼承,尤某在與原告簽訂協議過程中也非常明確地說道:我媽媽的房子就是我的房子,一切由我作主。也正是基于尤某與被告的這種特殊關系,原告才會與尤某簽訂協議。
2、被告未對其兒子和兒媳出售其房屋的行為表示反對,并且還讓原告與其兒子講,使原告有理由相信尤某有代理權。
3、尤良海在與原告簽訂《房屋居間轉讓意向協議》過程中,還回其母親家取來三證,使原告有理由相信尤良海有代理權。
4、原告是通過我國知名的房屋中介公司購買房屋。經過實地查看,確認當事人身份,確認三證等規范操作程序后,雙方才簽訂協議。原告沒有理由去懷疑尤良海的代理權。另外,代理人需要指出的是,被告的行為是一種極不誠信的行為,我們可以來對比一下《房屋居間轉讓意向協議》與被告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轉讓合同》約定的房屋價格:一個是萬元,一個是萬元。被告以及兒子尤某夫婦為了追求更高的經濟利益,在與原告簽訂協議后,又將房屋出售給他人,現在又反過來主張尤某沒有代理權,系私自出售其房屋,違背最起碼誠實信用原則。
三、原告支付的10000元定金應由誰來返還,違約損失賠償金額如何確定。代理人認為根據《房屋居間轉讓意向協議》的約定,被告應當向原告返還20XX0元的定金以及支付4萬元的違約金。
《房屋居間轉讓意向協議》約定:原告支付20XX0元意向金,當被告同意原告提出的購買條件后該意向金作為購買該房的定金支付給被告,并由中介公司代收代管。協議經原告以及被告代理人簽字,說明雙方已經對購買條件協商一致,因此意向金就是購房定金,雖然中介公司出具的票據上寫著為意向金,但雙方協議明確該意向金在雙方對購買條件達成一致后,即轉為定金,因此該意向金就是定金。而且由于中介公司對此20XX0元定金僅是代收代管,真正是收款主體是被告,因此應當由被告向原告返還20XX0元定金。另外,被告違反協議約定,未與原告簽訂《房屋轉讓合同》,應當按協議約定向原告賠償等同于雙倍定金數額的損失,即支付4萬元的違約金。鑒于目前杭州房地產市場火熱的局面,原告的實際損失遠遠超過4萬元,這從被告先后兩次出售該房屋的萬元的差價也可以看出。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案例:甲公司未授予王某代理權,王某以甲公司名義與乙企業實施民事行為,甲公司知道該事項而不作否認表示的,王某所為的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應由甲公司承擔。( ) (20XX年)
【答案】√
【解析】在無權代理的情況下,如果經過本人追認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有權代理,無權代理人所為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歸屬于被代理人。
一、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以后,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二、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如下:
1.以本人名義為法律行為;
篇三: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
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
原告 :張曉生,住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杜鵑路188弄1號1704室,電話186********
被告 :姚彬,住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鎮碧波路328號,電話139********
訴訟請求
一、要求判令原、被告之間簽訂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有效;
二、要求被告按原合同賠償原告違約金7800元,中介費1500元。共計930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經過:
20XX年9月5號,原告因居住需要,經由上海永軒地產介紹帶看了多套房屋后看中了原告產權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龍陽路1880弄53號1602的房屋,并交付租房意向金1500元,中介方在之后幾天時間,經過多次和被告代理人李康協商,初步達成原告以月租金7800元,起租日為10月3日,因房屋內有多處設施損壞,合同簽訂后即把房屋交付原告進行自費維修的租賃口頭協議,并約定于9月10日簽訂到該房屋里面簽訂合同并當場和上個租客交接水電費。
9月10日上午,原告和中介方永軒地產的業務員李亞杰先生一同前往該房屋和房東簽訂合同,當原告和中介李亞杰到達房間時,被
告代理人李康和上個租客于小姐已等待在房屋里面,經過雙方租賃條件確認后,中介李亞杰開始書寫合同,同時中介李亞杰要求原告代理人李康出現房產證和委托書,代理人李康解釋因業主姚彬現在國外,自己手上只有業主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原件被被告姚彬帶在國外,只能通過手機微信讓業主姚彬把房產證拍圖發送過來,隨后李康在手機上給原告和中介李亞杰看了微信上業主發過來的房產證圖片和被告本人招商銀行卡卡號,并聲稱代理委托書可以在簽訂合同后讓業主寫好傳真過來,原告通過當場詢問上一個租客,得知上個租客已租住1年多,并且租金也是轉入業主姚彬的銀行賬號,原告覺得房租是直接轉賬到業主銀行卡,應該不存在代理人詐騙的行為,于是便和原告代理人李康簽訂了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編號1404877。并當場利用手機銀向被告招商銀行卡轉入三個月房租23400元加租房押金7800元,共計31200元,并和上一個租客結算了水電費后(原告收取上一租客:于潔,補交水電費130元,此款于被告單方終止合同后原告已通過轉賬歸還于潔),上個租客把房屋鑰匙交給原告。合同簽訂后當天下午,原告接到被告代理人李康電話,聲稱因被告和上個租客終止合同時出現糾紛,上個租客現在不同意退房,要求住回該房屋,被告姚彬現要求解除和原告今天簽訂的合同,要求被告當天晚上8點到中介方永軒地產公司辦公室協商解除合同事宜,當天晚上原告和被告代理人李康,還有聲稱是被告妹妹和同學,在中介李亞杰調解下未能達成和解,被告于9月13日用手機微信書面告知原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通過銀行轉賬退回原告交付的房租及押
金31200元,并要求原告次日交回房屋鑰匙,原告無奈在收到退回的資金后在9月14日 把鑰匙交回給被告妹妹,并當場表示如果被告不支付違約金7800元,原告將把此事訴之法律
訴訟理由:
在整個合同簽訂過程,原告通過被告代理人李康的表述,及所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原告提供的產權證相片及銀行賬號相片,后經多方求證和確認(通過和現場咨詢前一租客和就收款方銀行賬號與產權人姓名一致性判斷),相信被告代理人持有代理權而簽訂合同。這符合典型的“表見代理”構成因素。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綜上,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原告訴請。
附件3張
原合同復印件一張
李康微信轉發被告提供的銀行賬號和產權證圖片聊天記錄截圖一張 原告給被告轉賬銀行交易憑證一張
篇四: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屬于( )。
A.法律
B.行政法規
C.地方性法規
D.行政規定
2、對全國注冊建造師的注冊、執業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機構是( )。
A.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B.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C.建設行業協會
D.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或其授權機構
3、甲公司法定將廠房設計任務委托給符合相應資質的乙設計院,設計院完成該項目的設計任務后,一直未支付設計費,設計院的李某任該項目全權負責催付。20XX年1月1日在一次酒會上,吳某當眾對設計院辦公室主任王某說:“欠你們院的設計費春節前一定還上”事后王某向單位做了匯報,設計院決定改由王某全權處理該項事宜。從設計合同委托法律關系的角度看,乙設計院李某變更為王某全權負責摧討欠款屬于( )。
A.主體變更
B.客體變更
C.內容變更
D.未變更
4、王某所簽訂的下列合同中,不屬于我國《合同法》調整范圍的是( )。
A.勞動合同
B.借款合同
C.勞務分包合同
D.房屋租賃合同
5、關于表見代理的錯誤說法是( )。
A.表見代理的行為人沒有代理權
B.表見代理是無效代理
C.表見代理在本質上屬于無權代理
D.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
6、在債的發生根據中,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據是( )。
A.合同
B.侵權行為
C.不當得利
D.無因管理
7、知識產權的權利主體依法享有獨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權利,他人不得侵犯。例如,未經專利人許可不得使用其專利就表現了專利權的( )。
A.專有性
B.私有性
C.歸屬性
D.持有性
8、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保護其權利時,法律規定消滅其( )的制度。
A.起訴權
B.勝訴權
C.申訴權
D.請求權
9、《合同法》第129條規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 )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A.1
B.2
C.3
D.4
10、根據《建筑法》的規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內,向施工許可證發證機關報告,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A.7日
B.10日
C.15日
D.1個月
答案:1、B 2、A 3、D 4、A 5、B 6、A 7、A 8、B 9、D l0、D 單項選擇題(共1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符合題意)
1、對于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改正,對于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并( )處以罰款。
A.對施工單位
B.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
C.對建設單位
D.對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
2、某市進行工程監理檢查,發現以下情況:甲監理單位是所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的下屬公司;乙監理單位是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單位的債務人;丙監理單位是所監理工程的構配件供應單位是同一集團公司;丁監理單位的董事長也是其所監理工程的材料供應單位的股東。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不會受到行政處罰的監理單位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3、某建設單位正在進行監理單位資格預審,按照我國《建筑法》規定,下述選項不違反規定的有( )。
A.某監理單位與政府質量機構關系較好
B.某監理公司是本工程鋼材供應商的出資人
C.某監理公司欠本工程使用某建筑構配件供應單位30萬元債務
D.該工程材料供應單位的下屬的監理公司
4、招標信息公開是相對的,對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項是不可以公開的。如( )在確定中標結果之前就不可以公開。
A.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B.投標邀請書
C.資格預審公告
D.招標活動的信息
5、某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派出工作人員王某,對該市的體育館招標活動進行監督,則王某有權( )。
A.參加開標會議
B.作為評標委員會的成員
C.決定中標人
D.參加定標投票
6、下列選項中,不可以做投標保證金的是( )。
A.現金
B.銀行保函
C.銀行匯票
D.擔保單位的信用擔保
7、甲、乙、丙三家為同一專業的承包單位,甲、乙、丙的資質等級依次為一級、二級、三級。當三家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時,應按( )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A.甲
B.乙
C.丙
D.甲或丙
8、甲、乙兩家工程承包公司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一體育館工程項目。由于時間緊迫,標書送出之后才商議簽訂聯合投標協議。對此,評標委員會被審時應( )。
A.通知甲或乙補充聯合投票協議
B.按廢標處理
C.通知甲補充聯合投標協議
D.通知甲和乙補充聯合投標協議
9、關于共同投標協議,說法錯誤的是( )。
A.共同投標協議為將來在聯合體內部為所承攬的各自的責任發生糾紛提供了解決的必要依據
B.沒有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聯合體投標確定為廢標
C.共同協議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前十天提交招標人
D.聯合體內部各方通過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在中標后要承擔的工作范圍和責任
10、書面評標報告作出后,中標人應由( )確定。
A.評標委員會
B.招標人
C.招標代理機構
D.招標投標管理機構
答案:1、B 2、A 3、A 4、A 5、A 6、D 7、C 8、B 9、C 10、B 單項選擇題(共1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符合題意)
1、聯合體投標時,以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了投標保證金。該保證金對( )具有約束力。
A.聯合體的牽頭人
B.聯合體各成員
C.招標單位
D.未支付保證金的其他成員
2、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下列不符合開標程序的是( )。
A.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B.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C.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部分投標人參加
D.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
3、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是以訂立建設工程合同為目的的民事活動。從合同法意義上講,招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是( )。
A.要約
B.要約邀請
C.承諾
D.承諾要約
4、在項目評標委員會的成員中,無須回避的是( )
A.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B.項目主管部門的人員
C.項目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
D.招標人代表
5、勞務分包單位作業人員發現本班組作業現場鋼管堆放過高且無防護措施時,應立即向( )報告。
A.現場安全管理人員
B.專業監理工程師
C.發包人代表
D.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站
6、我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可以通過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企業有( )。
A.礦山企業
B.水泥生產企業
C.建筑施工企業
D.危險物品生產企業
7、下列關于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
B.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
C.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常駐現場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
D.裝修工程應按照工程總造價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8、我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 )。
A.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B.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C.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D.立即處理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9、在建筑生產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 )。
A.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B.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C.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D.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10、我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 )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A.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篇五:13春合同法模擬試卷及答案
合同法模擬試卷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分,共10分。在每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 選出一個正確的答案,請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括號內)
1.我國《合同法》調整的是( )的合同。
A.婚姻性質 B.監護性質
C.行政性質 D.財產性質
2.公序良俗原則中的公序是指社會的( )。
A.司法秩序 B.公共秩序
C.通行秩序 D.重要秩序
3.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對承諾開始生效的時間采取的是( )。
A.到達主義 B.通知主義
C.發出主義 D.雙方約定
4.甲乙兩公司依法簽訂一份藥材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藥材黨參2噸,依規定執行國家定價。甲公司因主觀原因遲延20日交貨,在此之前正好趕上黨參提高收購價,按照《合同法》第63條規定,此合同價款執行標準是( )。
A.遇到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
B.遇到價格上漲時,按原價格執行
C.遇到價格下降時,按新價格執行
D.遇到價格下降時,按原價格執行
5.甲乙兩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某年8月31日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貨。同年6月初,甲公司所在地發生洪水災害,甲公司未及時通知乙公司,至8月31 Et乙公司催促交貨,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1日,甲公司發貨并函告遭災一事。乙公司因貨物遲到被發包方扣發工程款1萬元。有關該案的正確表述是( )。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遲延交貨,對乙公司被扣罰1萬元只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遲延交貨,對乙公司被扣罰l萬元不承擔賠償責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機關有關災情的證明后,免于承擔賠償乙公司l萬元損失的責 任
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時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時交貨,故應向乙公司承擔1萬元損失的 賠償責任
6.債權人轉讓權利的,( )。
A.應通知債務人
B.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無效
C.應取得債務人的同意
D.無需通知債務人,也無須取得債務人的同意
7.違約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是( )。
A.嚴格責任原則 B.違約責任原則
C.過錯責任原則D.公平責任原則
8.依照當事人所要達到的經濟或社會的效果而對合同進行的解釋屬于( )。
A.體系解釋 B.參照習慣或慣例解釋
C.歷史解釋 D.符合合同目的解釋
9.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標的物瑕疵擔保責任( )。
A.由出租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B.由承租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C.出租人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D.由雙方當事人約定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10.保管合同自( )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A.承諾到達要約人 B.保管物交付
C.合同書簽訂 D.雙方就合同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20分。在每小題的五個備選答案 中,選出二個以上的正確答案,將其序號填在括號內。正確答案 未選全或選錯的,該小題不得分)
1.下列合同中,屬于諾成合同的是( )。
A.買賣合同 B.借用合同
C.承攬合同 D.租賃合同
E.一般贈與合同
2.要約可以撤回的條件是,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 )。
A.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到達 B.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處
C.要約已到達受要約人處 D.承諾已發出時
E.承諾尚未發出時
3.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的規定,須經審批機構審批方為生效的合同有
( )
A.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B.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C.涉外貿易買賣合同 D.技術引進合同
E.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合同
4.下列情況,屬無效合同的有(
A.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B.因脅迫而訂立的合同
C.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D.無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E.當事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
5.合同的履行原則為( )。
A.全面履行原則 B.實際履行原則
C.協助履行原則 D.經濟合理原則
E.全部履行原則
6.合同終止的原因中必然導致合同終止的情況有( )。
A.清償 B.提存
C.抵銷 D.免除
E.混同
7.買賣合同的特征有( )。
A.它是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
B.它是標的物所有權與價款對價轉移的合同
C.它是雙務有償合同
D.它是諾成合同
E.在一般情況下它是不要式合同
8.供用電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A.供用電合同屬于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
B.供用電合同屬于雙務有償合同
C.供用電合同多為標準合同
D.供用電合同屬于要式合同
E.供用電合同要受計劃的控制
9.在權利質押中可以質押的權利有( )。
A.匯票 B.存款單
C.依法可以轉讓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D.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
E.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
10.按照租賃合同規定的使用時間、方式使用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對房屋有
( )權利,任何人不得侵犯。
A.占有 B.使用
C.處分 D.收益
E.轉讓
三、名詞解釋(每小題4分,共20分)
1.拍賣
2、附條件的合同
3、表見代理
4、技術合同
5、行紀合同
四、簡答題(每小題8分,共16分)
1、簡述提存的適用條件。
2、簡述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征。
五、論述題(14分)
試論合同法基本原則的法律意義。
六、案例分析題(20分)
某商場(以下簡稱甲方)與某服裝廠(以下簡稱乙方)于4月初簽訂了便式西服定作合同。 合同規定:甲方提供樣品,由乙方購料制作便式西服500套。每套布料180元,加工費90元,所用布料與甲方所提供的樣品相同,以所封存的樣品為檢驗產品質量的依據。乙方分3次交貨,4月底交200套,5月底交200套,6月初交i00套。每次交貨后甲方在6天內付款。4月底,甲乙雙方如期履行了合同。但5月底,乙方交付的第二批便式西服,經甲方檢驗,發現存在同一規格的西服領頭大小不一,口袋上下左右偏位等質量問題,與樣品完全不相符。于是,甲方要求乙方停止工作,雙方解除合同,乙方賠償甲方錯過銷售旺季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則提出,該批西服已轉給某個體裁縫加工,質量問題也應由個體裁縫獨立承擔責任。雙方協商不成,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法院受理此案后,進行了調查取證,發現乙方于5月初與某大公司簽訂了出口服裝加工合同,乙方全部設備與勞動力都投人加工出口服裝中,故將制作便式西服的任務在未與甲方協商的情況下,擅自轉給個體裁縫。
試分析:
1.在此糾紛中誰負有違約責任為什么
2.此案如何處理
合同法試題答案及評分標準
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分,共10分)
1.D 2.B 3.A4.B5.D
6.C 7.A 8.D9.C lO.B
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1.ACD 2.AB 3.ABE 4.CDE 5.ACD
6.ABCDE 7.ABCDE 8.ABCE 9.ABCDE 10.ABD
三、名詞解釋(每小題4分,共20分)
1.拍賣,是以公開競價的方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等拍賣標的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2.附條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某種事實狀態,并以其將來發生或不發生作為該合同生效或者解除的依據的合同。
3.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的民事行為。
4.技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5.行紀合同,是指行紀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四、簡答題(每小題8分,共16分)
1.答題要點:
提存的條件又稱提存的原因。《合同法)}101條規定了提存的原因:
(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對于債務人的給付,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受領時,債務人可將給付的標的物提存。(2分)
(2)債權人下落不明。債權人下落不明而導致債務人清償債務的困難,故應肯定債務人以提存方式消滅債權。(2分)
(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了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或者其他債務人無法確定債權人的情形。此時欠缺債務受領人,故債務人可將標的物提存來消滅債務。(2分)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2分)
2.答題要點:
(1)房屋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2分)
(2)房屋租賃合同只轉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權利、房屋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2分)
(3)房屋租賃合同的標的物是房屋,是不動產,而且是特定物。(2分)
(4)由于房屋租賃是屬于對特定物的持續性行為。(1分)
(5)房屋租賃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1分)
五、論述題(14分)
答題要點:
1·凝固和體現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分)立法者在合同法具體規范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確定立法的定位,據此設計合同的具體規范,并將立法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則具體化為法律條文,形成了基本原則條款。(2分)
2·是合同法具體規范的總的指導思想。(2分)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立法者制定合同法所采納的價值標準的反映,是合同法各種具體規范的總的指導思想。合同法的具體條款都是基本原則的具體體現。(2分) 一
3·為合同法提供了最高的行為準則,確立了一般性的行為模式。(2分)合同法的規范都是指導當事人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行為規范,這些規范構成了當事人的行為模式。(1分) 4·是實施法律的根本依據。(2分)無論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適用合同法,還是當事人遵守合同法,合同法基本原則都是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1分)
六、案例分析題(20分)
答題要點.
1·此案中乙方負有違約責任。其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253條。(2分)因為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是便式西服定作合同。(2分)從甲方的角度來看,它是基于對乙方的技術條件、
工作能力和信譽的信任,才與其訂立合同的;(2分)而乙方未同甲方協商,就擅自轉讓定作合同,私自讓某個體裁縫獨立完成加工西服的大部分工作任務,影響了西服的質量,使甲方利益受損。 (3分)
定作合同是一種以行為為標的的合同。(2分)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承攬方可能有需要 將合同中規定的主要工作轉讓給第三人的情形。(1分)在轉讓之前,承攬方應認識到轉讓一 事不僅與已相關,而且也與定作人的權益緊密相連,故應與定作人商量,在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則定作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攬人賠償損失。(3分)
2.本案應如下處理:解除定作合同。(2分)第二批西服由乙方收回,其損失乙方自行承擔或與加工者共同承擔。(2分)對甲方的間接經濟損失可適當補償。(1分)
篇六:合同法名詞解釋、簡答、論述
合同法
權利等拍賣標的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附條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某種事實狀態,并以其將來發生或不發生作為該合同生效或者解除的依據的合同。
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的民事行為。
技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行紀合同:是指行紀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附合締約:是指合同條款由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對方只有附和該條款表示出來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締約方式。
合同解除權: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能夠以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憑單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消滅的權利。
過錯責任原則:是指確定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不但要有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的事實,而且要具備過錯,否則不承擔違約責任的原則。 供用電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提供電力,另一方使用電力并支付價款的合同。
合同法基本原則:是指對合同關系的本質和規律進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賀合同法始終的根本規則。
不可抗力:是指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在合同生效后,由于出現當事人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對約定的含務如何處理的法律制度。 借款合同的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與合同當事人之間協商達成的,在被保證的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的協議。
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要約的撤回:是指在要約發出以后,尚未到達受要約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約發生效力前,要約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當事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擔的合同義務,合同關系得以全部終止的整個行為過程。
代位權: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到期債權并對債權人的債權實現構成妨害之時,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權的權利。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關于出租人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利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租用的房屋返還給出租人的協議。 抵消:是指當事人就互負給付種類相同的債務按對等數額使其相互消滅的意思表示。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締結過程中,一方因違背其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應盡的義務,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賴利益遭受損失時,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在未約定先后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有拒絕自己給付的權利。
賠償損失:是指由于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時,應當承擔的財產責任。 試用買賣:是指當事人約定試驗或檢驗標的物,以買受人認可標的物為條件的買賣合同。
捐贈:是指為了社會公益事業或其他目的,無償地
答:提存的條件又稱提存的原因。《合同法)}101條規定了提存的原因:(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對于債務人的給付,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受領時,債務人可將給付的標的物提存。(2)債權人下落不明。債權人下落不明而導致債務人清償債務的困難,故應肯定債務人以提存方式消滅債權。(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了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或者其他債務人無法確定債權人的情形。此時欠缺債務受領人,故債務人可將標的物提存來消滅債務。(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簡述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征。答:(1)房屋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2)房屋租賃合同只轉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權利、房屋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3)房屋租賃合同的標的物是房屋,是不動產,而且是特定物。(4)由于房屋租賃是屬于對特定物的持續性行為。 (5)房屋租賃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簡述法定抵銷的要件。答:法定抵銷的要件有:(1)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和互享債權。 (2)主動債權須已到清償期。(3)雙方債的標的的種類相同。 (4)債務根據其性質和法律的規定可以抵銷。
簡述我國《合同法》規定哪些合同債權不能轉讓。答:(1)依合同權利性質不得讓與的債權。基于人身性質的債權;以特定身份為基礎的以特定的人為基礎的債權等不得讓與。(2)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約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依據債權的性質,雖然不在禁止但其約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
簡述技術咨詢合同的特征。答:技術咨詢合同的特征有:(1)技術咨詢合同是一種特殊的技術服務活動;(2)技術咨詢的范圍特定;(3)技術咨詢合同履行結果對委托人所起作用具有不確定性;(4)技術咨詢合同有其特殊的風險責任承擔原則。
簡述合同法定解除權行駛的條件。答:法定解除權的行使必須依據法律的規定。《合同法》第94條規定了法定解除的五種事由 (1)不可抗力。(2)拒絕履行。(3)履行遲延。(4)不完全履行。(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中哪些財產不得抵押。答:在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中不得抵押的財產有:(1)土地所有權;(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簡述合同無效的原因。答:合同無效的原因有:(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簡述委托合同的特征。答:委托合同的特征有:(1)委托合同的性質是提供服務。(2)委托合同是諾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3)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4)委托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質。(5)委托事項的范圍由委托人確定。(6)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的名義,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處理委托事務。
簡述融資租賃合同的特征。答:融資租賃合同與傳統的租賃合同、買賣合同、借貸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出租人須向承租人制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標的物。(2)出賣人須將出租人購買的標的物直接支付給承租人,但該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3)出租人對租賃標的物不負瑕疵擔保責任。(4)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對租賃權享有選擇權。 簡述贈與合同任意撤銷的主要內容。答: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銷贈與。由于贈與合同具有無償性,所以法律允許贈與人任意撤銷。由于這種撤銷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對其加以限制,則等于贈與合同對當事人沒有任何約束力。因此,對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有以下幾方面的限制: (1)可以任意撤銷的贈與合同僅限于一般的贈與合同。(2)撤銷必須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做出。
簡述構成欺詐須具備的要件有哪些?答:構成欺詐須具備的要件有:(1)須有欺詐行為,包括陳述虛構事實或隱瞞真實情況。(2)須欺詐人有欺詐的故意。(3)須相對人因欺詐而陷于錯誤,即這種錯誤與欺詐之間有因果關系。(4)須受欺詐人基于錯誤而與欺詐人訂立合同。
簡述侵權責任的構成條件。答:侵權責任是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這種責任以民事賠償為核心,確定當事人是否承擔侵權責任須注意到以下四個條件:1)違法行為。必須確定當事人具有違法行為,該行為須是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加以制止的。2)要有損害事實存在。3)行為人的主觀上有過錯。我國法律規定多數的侵權責任須以當事人在行為時有無主觀過錯為前提條件。4)損害事實與
答:1·凝固和體現了立法的根本精神。立法者在合同法具體規范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確定立法的定位,據此設計合同的具體規范,并將立法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則具體化為法律條文,形成了基本原則條款。2·是合同法具體規范的總的指導思想。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立法者制定合同法所采納的價值標準的反映,是合同法各種具體規范的總的指導思想。合同法的具體條款都是基本原則的具體體現。3·為合同法提供了最高的行為準則,確立了一般性的行為模式。合同法的規范都是指導當事人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行為規范,這些規范構成了當事人的行為模式。4·是實施法律的根本依據。無論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適用合同法,還是當事人遵守合同法,合同法基本原則都是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
試述違約責任的構成。答:違約責任主要由以下幾方面條件構成:(1)主體條件。違約責任的主體應是有效合同的當事人,是有權獨立主張自己利益和獨立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的主體,主體資格是主體進行各種法律行為的前提條件,如果主體資格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就不能構成有效的合同,當事人也就不用承擔違約責任。(2)違約行為。違約行為包括兩種情況:①作為的違約,是指義務人應當以自己的主動行為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②不作為的違約,是指少數合同規定合同的當事人應當以自己某些不作為的承諾作為合同成立必要的基礎。(3)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觀條件。在讓違約者承擔違約責任時,構成繼續合同義務的違約責任并不需要主觀上有過錯,而是看違約方有無履約能力,若有,則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時,必須履行合同義務。 試從法律責任競合的規定分析法律責任競合的意義。答:法律責任競合,是指行為人的行為觸犯了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行為人因此要受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的管轄,并根據管轄法律的規定承擔具體的法律責任,權利人可選擇適用相關的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合同法》第122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綜上所述,法律責任競合的意義有:因為不同的法律所維護的社會秩序及追求目標不同,所以不同的法律規定的法律責任很可能是不一致的。傳統的合同法確認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只是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而對違約人同時違反了其他法律的規定缺乏管轄的依據,于是只得追究其違約責任,而不能追究其更為嚴重的其他法律責任。現行合同法規定了法律責任競合制度,如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合同的約定,同時又違反了其他法律的規定,給對方當事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時,受損害方可選擇適用合同法或其他法律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以更有效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試述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區別。答:合同成立與合同的生效在法律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合同訂立過程的完成,即締約人經過平等的協商對合同的基本內容達成了一致意見。后者廣義上是指合同的有效,即具有一般的法律約束力;狹義上是指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的發生。合同的成立僅僅說明雙方當事人具有了發生、變更和消滅某種民事權利義務的目的,但其并不一定就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后果。只有合同依法成立,才能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并產生預期的法律后果。因此,合同成立的制度主要體現的是當事人的意志;而合同生效則是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所要解決的問題,體現更多的是國家對已經成立的合同的態度和評價問題。從理論上說,二者的區別是:(1)兩者的法律后果不同。(2)國家主動干預的程度不同。(3)對能否適用合同解釋的方法態度不同。
試述合同履行的法律特征。答:1履行是當事人事先合同內容的行為。由于合同的類型不同,履行的表現形式也不盡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均須有當事人的履約行為,,這是債權得以實現的一般條件。并非債務人任何履行合同債務的行為都能使債權人實現其債權。要使債權人的權利得到完全實現,還必須要求債務人全面地、適當地履行合同義務。2履行時一個行為的過程。合同的履行是當事人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的整個行為過程,不僅包括當事人的依約交付行為,還包括當事人為完成最終的交付行為所實施的一系列準備行為。3履行是合同效力的具體體現。合同的履行時合同效力的主要內容,是合同效力的具體體現。合同的履行是以合同的有效為前提和基礎的,若合同無效,則合同自然不必履行也不應履行。而合同一經生效,即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相互的權利和義務,一方當事人權利的實現有賴于他方當事人義務的履行。因此,離開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效力也就無從實現。
試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調整。答:我國合同法對格式合同條款的法律調整,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以其實現合同的公平與正義。(1)立法控制。所謂立法控制,是指在法律中事先明確規定清楚,某些條款必須作為某類合同的條款,或者某些條款不能作為某類合同的條款,當事人不得改變。我國合同法第38條明文規定:“標準條款具有本法第52條和第53條規定的情形,或者免除提供標準條款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2)司法措施。所謂司法措施,是指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由法院認定某一具體合同條款是否由當事人合意才納入合同的。實際上是授權由法院來解釋合同條款,有歧義時則作有利于相對人的解釋。我國合同法第37條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我國合同法第39條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當事人的解釋。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這一規定體現了格式條款中的保護弱者利益原則。(3)行政措施。所謂行政措施,是指通過要求某些格式合同條款應事先經過行政機關審核,方能投入使用的辦法,來消除不合法的格式條款的適用;或者由行政機關制定合同范本,以供當事人采用。
篇七:20XX年司考合同法部分
20XX司考試卷三(合同法部分)
提示:本試卷為選擇題,由計算機閱讀。請將所選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勿在卷面上
直接作答。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題,每題1分,共50分。
2.張某和李某達成收養協議,約定由李某收養張某6歲的孩子小張;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雙方辦理了登記手續,張某依約向李某支付了10萬元。李某收養小張1年后,因小張毆打他人賠償了1萬元,李某要求解除收養協議并要求張某賠償該1萬元。張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還10萬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李某、張某不得解除收養關系
B.李某應對張某承擔違約責任
C.張某應賠償李某1萬元
D.李某應返還不當得利
3.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標準格式《貨運代理合同》上蓋章。《貨運代理合同》第四條約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對乙公司支付貨運代理費承擔連帶責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紅在合同尾部簽字。后雙方發生糾紛,甲公司起訴乙公司,并要求此時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藍承擔連帶責任。關于李藍拒絕承擔連帶責任的抗辯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夠成立?
A.第四條為無效格式條款
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條處簽字
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僅代表乙公司的行為
D.李藍并未在合同上簽字
5.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討一筆已過訴訟時效期限的10萬元貨款。乙公司書面答復稱:“該筆債務已過時效期限,本公司本無義務償還,但鑒于雙方的長期合作關系,可償還3萬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訴,要求償還10萬元。乙公司接到應訴通知后書面回函甲公司稱:“既然你公司起訴,則不再償還任何貨款。”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乙公司的書面答復意味著乙公司需償還甲公司3萬元
B.乙公司的書面答復構成要約
C.乙公司的書面回函對甲公司有效
D.乙公司的書面答復表明其喪失了10萬元的時效利益
6.張某與李某共有一臺機器,各占50%份額。雙方共同將機器轉賣獲得10萬元,約定張某和李某分別享有6萬元和4萬元。同時約定該10萬元暫存李某賬戶,由其在3個月后返還給張某6萬元。后該賬戶全部款項均被李某債權人王某申請法院查封并執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還張某款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李某構成違約,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5萬元
B.李某構成違約,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6萬元
C.李某構成侵權,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5萬元
D.李某構成侵權,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6萬元
7.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將其對乙公司的10萬元債權出質給了丙銀行,擔保其9萬元貸款。出質前,乙公司對甲公司享有2萬元到期債權。如乙公司提出抗辯,關于丙銀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質權的最大數額,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10萬元
B.9萬元
C.8萬元
D.7萬元
8.甲公司欠乙公司貨款100萬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機器設備設定抵押權、丙公司擔任保證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設定抵押權并辦理了抵押登記。甲公司屆期不支付貨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乙公司應先行使機器設備抵押權
B.乙公司應先行使房屋抵押權
C.乙公司應先行請求丙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償
10.甲公司與乙公司達成還款計劃書,約定在20XX年7月30日歸還100萬元,8月30日歸還200萬元,9月30日歸還300萬元。丙公司對三筆還款提供保證,未約定保證方式和保證期間。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將三筆還款均順延3個月,丙公司對此不知情。乙公司一直未還款,甲公司僅于20XX年3月15日要求丙公司承擔保證責任。關于丙公司保證責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丙公司保證擔保的主債權為300萬元
B.丙公司保證擔保的主債權為500萬元
C.丙公司保證擔保的主債權為600萬元
D.因延長還款期限未經保證人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11.方某為送湯某生日禮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訂貨單上,方某指示余某將玉器交給湯某,并將訂貨情況告知湯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將玉器交給湯某,朱某不慎將玉器碰壞。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湯某有權要求余某承擔違約責任
B.湯某有權要求朱某承擔侵權責任
C.方某有權要求朱某承擔侵權責任
D.方某有權要求余某承擔違約責任
12.甲公司向乙公司購買小轎車,約定7月1日預付10萬元,10月1日預付20萬元,12月1日乙公司交車時付清尾款。甲公司按時預付第一筆款。乙公司于9月30日發函稱因原材料價格上漲,需提高小轎車價格。甲公司于10月1日拒絕,等待乙公司答復未果后于10月3日向乙公司匯去20萬元。乙公司當即拒收,并稱甲公司遲延付款構成違約,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則要求乙公司繼續履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甲公司不構成違約
B.乙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C.乙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辯權
D.乙公司可要求提高合同價格
13.胡某于20XX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萬元,期限3年。20XX年3月30日,雙方商議再借100萬元,期限3年。兩筆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證,未約定保證方式和保證期間。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討。胡某僅于20XX年2月歸還借款100萬元。關于胡某歸還的100萬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因20XX年的借款已到期,故歸還的是該筆借款
B.因20XX年的借款無擔保,故歸還的是該筆借款
C.因20XX年和20XX年的借款數額相同,故按比例歸還該兩筆借款
D.因20XX年和20XX年的借款均有擔保,故按比例歸還該兩筆借款
14.孫某與李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李某承租后與陳某簽訂了轉租合同,孫某表示同意。但是,孫某在與李某簽訂租賃合同之前,已經把該房租給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陳某、王某均要求繼續租賃該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李某有權要求王某搬離房屋
B.陳某有權要求王某搬離房屋
C.李某有權解除合同,要求孫某承擔賠償責任
D.陳某有權解除合同,要求孫某承擔賠償責任
15.張某從甲銀行分支機構乙支行借款20萬元,李某提供保證擔保。李某和甲銀行又特別約定,如保證人不履行保證責任,債權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甲銀行及其支行處開立的任何賬戶內扣收。屆期,張某、李某均未還款,甲銀行直接從李某在甲銀行下屬的丙支行賬戶內扣劃了18萬元存款用于償還張某的借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李某與甲銀行關于直接在賬戶內扣劃款項的約定無效
B.李某無須承擔保證責任
C.乙支行收回20萬元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前,李某不得向張某追償
D.乙支行應以自己的名義向張某行使追索權
16.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種新藥技術,向我國有關部門申請專利后,與乙制藥公司簽訂了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并依法向國務院專利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了登記手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乙公司依法獲得藥品生產許可證之前,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未生效
B.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合同自向國務院專利行政主管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C.專利申請權的轉讓自向國務院專利行政主管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D.如該專利申請因缺乏新穎性被駁回,乙公司可以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為由請求解除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17.甲展覽館委托雕塑家葉某創作了一座巨型雕塑,將其放置在公園入口,委托創作合同中未約定版權歸屬。下列行為中,哪一項不屬于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A.甲展覽館許可乙博物館異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
B.甲展覽館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紀念品向游客出售
C.個體戶馮某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紀念品向游客出售
D.游客陳某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對雕塑拍照紀念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題,每題2分,共70分。
51.甲房產開發公司在交給購房人張某的某小區平面圖和項目說明書中都標明有一個健身館。張某看中小區健身方便,決定購買一套商品房并與甲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張某收房時發現小區沒有健身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甲公司不守誠信,構成根本違約,張某有權退房
B.甲公司構成欺詐,張某有權請求甲公司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C.甲公司惡意誤導,張某有權請求甲公司雙倍返還購房款
D.張某不能濫用權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之間只能選擇一種
52.吳某是甲公司員工,持有甲公司授權委托書。吳某與溫某簽訂了借款合同,該合同由溫某簽字、吳某用甲公司合同專用章蓋章。后溫某要求甲公司還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吳某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
A.溫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蓋章是甲公司合同專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對
B.溫某未與甲公司核實,即將借款交給吳某
C.吳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權委托書載明甲公司僅授權吳某參加投標活動
D.吳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權委托書已屆期
53.下列哪些請求不適用訴訟時效?
A.當事人請求撤銷合同
B.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無效
C.業主大會請求業主繳付公共維修基金
D.按份共有人請求分割共有物
54.杜某拖欠謝某100萬元。謝某請求杜某以登記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債時,杜某稱其已把房屋作價90萬元賣給賴某,房屋鑰匙已交,但產權尚未過戶。該房屋市值為120萬元。關于謝某權利的保護,下列哪些表述是錯誤的?
A.謝某可請求法院撤銷杜某、賴某的買賣合同
B.因房屋尚未過戶,杜某、賴某買賣合同無效
C.如謝某能舉證杜某、賴某構成惡意串通,則杜某、賴某買賣合同無效
D.因房屋尚未過戶,房屋仍屬杜某所有,謝某有權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以實現其債權
55.劉某借用張某的名義購買房屋后,將房屋登記在張某名下。雙方約定該房屋歸劉某所有,房屋由劉某使用,產權證由劉某保存。后劉某、張某因房屋所有權歸屬發生爭議。關于劉某的權利主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可直接向登記機構申請更正登記
B.可向登記機構申請異議登記
C.可向法院請求確認其為所有權人
D.可依據法院確認其為所有權人的判決請求登記機關變更登記
57.20XX年2月1日,王某以一套房屋為張某設定了抵押,辦理了抵押登記。同年3月1日,王某將該房屋無償租給李某1年,以此抵王某欠李某的借款。房屋交付后,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還清的收據。同年4月1日,李某得知房屋上設有抵押后,與王某修訂租賃合同,把起租日改為20XX年1月1日。張某實現抵押權時,要求李某搬離房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王某、李某的借款之債消滅
B.李某的租賃權可對抗張某的抵押權
C.王某、李某修訂租賃合同行為無效
D.李某可向王某主張違約責任
59.劉某欠何某100萬元貨款屆期未還且劉某不知所蹤。劉某之子小劉為替父還債,與何某簽訂書面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租期,僅約定:“月租金1萬元,用租金抵貨款,如劉某出現并還清貨款,本合同終止,雙方再行結算。”下列哪些表述是錯誤的?
A.小劉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B.何某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