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哲學高度看,勞動是主體、客體和意義的內涵集成體。勞動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主要是指生產物質資料的過程,通常是指能夠對外輸出勞動量或勞動價值的人類運動,勞動是人維持自我生存和自我發展的唯一手段。按照傳統的勞動分類理論,勞動可分為腦力勞動,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私企勞動合同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私企勞動合同4篇
第1篇: 私企勞動合同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目前居住地: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第二條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崗位名稱);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根據用工單位的工資制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基本工資為 元/月,由甲方根據用工單位的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等情況,考核發放。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的工作制為
甲方應排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按照用人單位所在地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解除或中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首先可以自行協商和解,和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主主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身份證復印件壹份
第2篇: 私企勞動合同
編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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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
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 工作內容
1、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 工作條件;
2、 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
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3、 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
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 勞動報酬
1、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其支付時間為:
2、 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
3、 乙方試用期工資每月為 元,試用期為 月;
4、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5、 甲方按照國家相應的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具體繳納基數由 雙方商定,不得低于當地政府的最低繳納標準。
五、 勞動紀律
1、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 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準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 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 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 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
定辦理。
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 30
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 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
應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2、 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 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
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 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1、本合同雙方各執壹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乙方(簽字)
第3篇: 私企勞動合同
編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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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私營企業勞動合同范文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性質: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現住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緊急聯絡人及連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 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其中 年月日
至 年月日為試用期,期限為個月)。
二、 工作崗位
作任務,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總部或甲方的各部門、營業 點、分支機構。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
實行8小時工作制(包括用餐時間)。鑒于甲方所處行 業的性質,如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乙方應予 配合。甲方將支付加班工資。
四、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
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 作。
2、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 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 培訓。
五、 工作報酬
1、 甲方每月16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除 業績獎金25日前支付外)。遇節假日,提前或推遲不超過 兩天。
2、 乙方基本工資標準為 元/月。
4、 甲方將依據公司薪酬制度和考核對乙方工資進行計 算和調整。
5、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 按約定標準支付工資。
六、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 甲方按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 給予獎勵。
4、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有 關規定經予處罰。
5、 乙方承諾提交給甲方的學歷、身份…等個人資料真 實有效,如有隱瞞事實或虛構欺詐行為,一經查實,甲方可 當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并可索取相應賠償。
七、 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依照政府規定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費;
第4篇: 私企勞動合同
編號: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約須知:
一、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
三、 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四、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五、 甲方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六、 甲方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勞動者應由本人簽字或蓋章。
八、 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不得代為乙方保管。
九、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 電話:
乙 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要求,經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2、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要求的;
3、乙方在試用期內曠工次數超過3 次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4、乙方頂撞上司,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斗行為的。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表現良好,或經部門負責人考核乙方能獨立承擔工作的,甲方可允許乙方提前轉正。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七條 甲方工作時間是指正式開工后的勞動時間,不包括更換工作服的時間、點名時間、晨會時間、備料時間、調試設備時間和下班后打掃衛生的時間。
第八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計件單價參見公司《工時定額標準》。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支付工資,乙方應簽字確認。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項目、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有權查詢本人的工資支付記錄,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甲方不得單方面辭退乙方,甲方應主動調整乙方崗位,乙方工資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甲方應當將加班工資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給乙方。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 , 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 職業危害防護制度 ,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七條 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迫使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主動解除本合同:
1、 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等一系列公司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5、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6、 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 在甲方處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勞動合同續訂書
2、勞動合同變更書
3、崗位協議書
4、培訓協議書
5、保密協議書
6、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意見(簽字或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