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是一個漢語詞匯,拼音為liú chéng,基本意思是指水流的路程。出自《贊女子采油隊》、《“外行”書記》等,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糾紛起訴流程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勞動合同糾紛起訴流程6篇
【篇1】勞動合同糾紛起訴流程
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
導讀:本文是關于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希望能幫助到您!
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一) 原告?_______,___(男、女),__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男、女),__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男、女),__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間簽訂的《_____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 二、要求判令兩被告返還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四、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遲延支付租金的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按每天所欠租金的________‰暫計至起訴之日,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暫計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返還房屋之日); 六、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使用承租房屋產生的水、電和燃氣等費用(暫計)人民幣________元(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返還所占用房屋之日); 七、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物業管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年___月至____月的費用,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返還占用房屋之日); 八、本案訴訟費用由__被告______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年___月___日,被告因____________(飯店或店鋪經營或個人)需要而與原告簽訂《_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其位于______區_____鎮_____(東、西、南、北)路______號、_____號和____號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被告_____、_____。該房屋的租期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為免租期。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圓整),且該租金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變。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為:租金按每三個月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簽訂后__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時間為每年的___、___、2、5月份的20日前。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逾期一日,則每日按應付未付部分的____‰支付違約金。此外,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設備和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被告承擔。 合同簽訂后,被告在租賃期內未按期支付租金和水、電、燃氣、物業管理等費用,已構成根本性違約,嚴重損害原告合法權益。經原告多次催討后,被告仍未支付上述費用。因此,根據《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第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原告于_______年___月____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 綜上,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法院,請依法支持原告訴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二) 原告:北京某某模架租賃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崔各莊某地,郵編:******,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劉某。 被告:南通市某建筑安裝工程公司,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孫河鄉某地,郵編:******,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陳某,經理。 案由: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給付原告租賃費每月人民幣2700元(現約16200元);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給付原告鋼架管、扣件等租賃物資; 3、請求法院判令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年12月1日,原、被告簽訂《建筑施工物資租賃合同》,約定原告租賃給被告鋼架管、扣件等物資,鋼架管每米每天壹分壹厘,扣件每個每天柒厘,租賃期限自2007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1日,租金按月結算。合同簽訂后,原、被告認真履行合同的約定。2009年12月1日合同到期后,被告拒不歸還原告租賃物資。后原告多次與被告聯系協商,但無任何效果,無奈原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依法審判,支持原告的上述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三) 上訴人:北京××工貿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北大街130號××大廈7層701號 法定代表人:京××職務: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蘇杰?北京市易行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北京××購物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外大街××號 法定代表人:王××職務:董事長 原審第三人:屈××,女,1971年11月7日出生,漢族,北京××經營負責人,住北京市朝陽區××北里××園1樓15層6號 上訴人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08)西 初字第××號民事判決,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 上訴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予以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起訴; 2、判令由被上訴人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 本案訴爭房屋場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區××大街××號地下一層400平方米面積屬北京商××房地產經營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商××公司)所有。商××公司于2003年8月4日與北京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公司)簽訂了協議書,約定林××公司取得本案訴爭房屋場地5年的使用權,該協議書中并未約定林××公司享有轉租權。 被上訴人與上訴人于2003年8月4日簽訂《租賃合同》時,以及直到《租賃合同》2008年8月4日屆滿期間,被上訴人均未取得對該場地的處分權。 被上訴人在一審法院審理中提交了林××公司的《確認書》,以此證明其已經取得處分權。但事實上,《確認書》并不能證明其已經取得了該場地的處分權,理由如下: 首先,根據2003年8月4日林××公司與商××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內容,林××公司并未取得訴訟爭房屋場地的轉租權。2008年,二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中,林××公司仍未取得轉租權。根據兩份協議的內容顯現出的合同目的,均為林××公司取得本案訴爭房屋場地的承租權,無轉租權; 其次,林××公司稱與被上訴人是關聯公司,根據被上訴人提供的其《公司章程》顯示,林××公司對被上訴人是貨幣出資而非以本案訴爭房屋場地使用權出資,故被上訴人并未取得訴爭房屋場地合法的使用權; 再次,林××公司在《確認書》中表明,“將租賃房屋場地交付給被上訴人使用”。“使用”分為有償使用和無償使用兩種,若為有償使用,即為轉租,因林××公司未取得轉租權,故被上訴人對訴爭房屋場地無處分權;若為無償使用,也即林××公司自2003年8月4日至2008年8月4日長達五年期間,將其享有的收益權,按照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簽訂《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計算,被上訴人獲得155萬元(31萬/年*5=155萬元)租金,林××公司分文未得。依據《民法通則》第58條“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之規定,林××公司以讓被上訴人“無償使用”本案訴爭房屋場地的形式掩蓋林××公司及被上訴人逃避納稅義務的非法目的行為,應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 綜上,《確認書》的內容無法證明被上訴人是本案的適格訴訟主體,故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上訴人依據北京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出具的確認書對訴爭房屋場地享有使用權、轉租權等合法權益,其應為本案的適格訴訟主體。”顯然系認定事實不清,依據的證據不夠充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規定,本案被上訴人訴訟主體資格不適格,請求二審法院經審理后予以改判,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北京××工貿有限公司
【篇2】勞動合同糾紛起訴流程
竭誠為您提供優質文檔/雙擊可除勞務合同糾紛起訴費用篇一: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 原告王剛與被告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十一冶集團廣西信發鋁電工程項目部二分部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民事判 決書 來源:【法藝花園】/thread-550771-1-1.html 靖西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XX)靖民一初字第12號 原告王剛。 委托代理人黃明脫、岑業林,靖西縣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少華,該公司董事長。 被告十一冶集團廣西信發鋁電工程項目部二分部。 負責人李榮華。 原告王剛與被告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十一冶集團廣西信發鋁電工程項目部二分部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12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黃瑞娟適用簡易程序,于20XX年1月1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黃英鈺擔任記錄。原告王剛及其委托代理人黃明脫、岑業林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十一冶集團廣西信發鋁電工程項目部二分部經本院依法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原告于20XX年2、3月間與被告二分部經理李榮華分別簽訂兩份勞務承包合同,一是《廣西信發鋁廠5#、6#分解槽基礎及附屬土建工程勞務承包合同》,二是《廣西信發靖西祿峒洗礦場土建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原告按照合同條款全部履行了義務,并經過雙方結算確認,被告尚欠原告工程人工費1380000元,并出具給原告“欠條”為據,經原告多次追款,被告借各種理由不予給付,造成原告無法支付民工工資。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規定,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兩被告連帶給付拖欠原告工程人工費人民幣1380000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原告對其陳述事實在舉證期限內提供的證據有:1、原告的身份證復印件,證實原告的身份信息;2、欠條,證實被告欠款的事實;3、廣西信發靖西祿峒洗礦場土建工程勞務承包合同,證實原告與被告具有承包關系;4、廣西信發廠5#、6#分解槽基礎及附屬土建工程勞務承包合同,證實原告與被告具有承包關系。 被告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十一冶集團廣西信發鋁電工程項目部二分部沒有答辯,也未提供任何證據。 綜合全案證據,本院確認以下法律事實:原告與被告十一冶集團廣西信發鋁電工程項目部二分部分別于20XX年2月15日、3月10日簽訂了《廣西信發廠5#、6#分解槽基礎及附屬土建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和《廣西信發靖西祿峒洗礦場土建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合同條款全部履行了義務,經雙方結算確認,被告尚欠原告工程人工費共計1380000元,被告出具“欠條”給原告。為此原告向本院提起訴訟,要求兩被告連帶給付拖欠原告勞務費人民幣1380000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本案在審理過程中,被告已支付給原告勞務費人民幣300000元,尚欠1080000元。被告十一冶集團廣西信發鋁電工程項目部二分部系被告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分支機構。 本院認為,原告為被告十一冶集團廣西信發鋁電工程項目部二分部提供勞務,雙方形成勞務合同關系,被告十一冶集團廣西信發鋁電工程項目部二分部應當及時支付給原告相應的勞務報酬。故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勞務費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因十一冶集團廣西信發鋁電工程項目部二分部系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故其民事責任應由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被告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十一冶集團廣西信發鋁電工程項目部二分部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判決。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給付原告王剛勞務費人民幣1080000元。 (:勞務合同糾紛起訴費用)本案受理費17220元,因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減半收取8610元,由被告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上述款項,限義務人于本案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履行完畢。義務人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權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內向本院申請執行。逾期則視為放棄權利。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或直接向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并于上訴期限屆滿之日起7日內預交上訴費(數額視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數額確定,戶名:待結算財政款項--法院訴訟費專戶,賬號:6051010120XX397,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百色分行營業部)。逾期不交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審判員黃瑞娟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書記員黃志國 篇二:馮擁軍與朱國剛勞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律伴網(lvban365.com)法律服務平臺 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XX)金義佛堂民初字第299號 原告馮擁軍。被告朱國剛。 原告馮擁軍為與被告朱國剛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于20XX年9月14日向本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資款18000元及利息損失(利息損失從起訴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付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由代理審判員王樹超獨任審判,于20XX年10月19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原告馮擁軍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朱國剛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本院經審理認定:原告馮擁軍與欠條上記載的“馮永軍”系同一人。20XX年期間,原告為被告提供砌磚塊的勞務工作,20XX年1月30日,經雙方結算,被告尚欠原告工資款2萬元,并出具欠條一份,未約定付款時間。20XX年2月18日,被告支付給原告2000元,剩余工資款至今未付。為此,原告訴至本院。 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朱國剛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馮擁軍工資款人民幣18000元,并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從20XX年9月14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付至實際履行完畢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則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25元,由被告朱國剛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遞交上訴狀的同時預交上訴費人民幣250元,至遲不得超過上訴期限屆滿后的7日內;上訴費匯入單位: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費預收戶;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金華市分行或直接交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收費室;匯入賬號:196999010400040900000106003。逾期不繳納,按自動放棄上訴處理。) 代理審判員王樹超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代書記員姜建仙 文章來源:/falvwenshu/minshianjian/1013933.shtml 篇三:原告李富義與被告楊超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律伴網(lvban365.com)法律服務平臺 河南省泌陽縣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XX)泌民初字第01936號 原告李富義,男,漢族。委托代理人鐘啟,河南盤古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楊超,男,漢族。 原告李富義與被告楊超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9月2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馬富周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鐘啟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楊超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李富義訴稱,20XX年原告在被告開設的礦廠上務工,應得工資款15000元。20XX年9月17日被告楊超及其合伙人李達興向原告出具了一張欠條,但至今卻不支付工資。萬般無奈下具文起訴,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資15000元,本案的訴訟費用和其他合理費用由被告承擔。 被告楊超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副本、本院的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后,在法定期間內未提交答辯,亦未提交證據。 經審理查明,20XX年原告在被告開設的礦廠上務工,應得工資款15000元。被告楊超給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條。內容為“欠條.今欠到工程款(工人工資)壹萬伍仟元整(15000.00)楊超.20XX年9月17日”。原告李富義多次向被告楊超追要,但被告拒不支付,為此原告李富義起訴來院。 上述事實,有當事人陳述、書證及有關證據在卷佐證,相互印證,足以認定。本院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原告李富義為被告楊超所開設的礦廠提供勞務,雙方形成勞務合同關系,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經查被告楊超欠原告李富義工資款15000元的事實清楚,被告楊超應承擔支付勞務報酬的義務。因此,原告楊超請求被告支付勞務報酬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楊超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李富義勞務報酬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馬富周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書記員陳興淼 文章來源:/falvwenshu/minshianjian/1028039.shtml
【篇3】勞動合同糾紛起訴流程
合同糾紛起訴狀范本
原告: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 區_____ 路_____ 號。
被告: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 區_____ 路_____ 號。
訴訟請求:
一、判決被告支付原告________元,并按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支付原告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本案判決生效之日止的利息;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____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供應合同總價格為________元的______、______及______等設備。
《____合同》約定發生糾紛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____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可是,被告只向原告支付________元貨款,尚欠原告貨款______元。
經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被告_________有限公司向原告作出《付款計劃》,內容為“經過雙方詳細核對,由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_________公司的貨款為________元,經雙方友好協商,現計劃如下的還款計劃,所有貨款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全部付清,分別為每月還款____________元,”,可是,在《付款計劃》作出后,被告僅向原告支付了______元貨款,到現在為止,被告仍欠原告貨款________元。
為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支持原告的上述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 月___ 日
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篇4】勞動合同糾紛起訴流程
原告: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實際經營地xxxx(郵編101100),注冊號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
被告: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實際經營地xxxx(郵編101100),注冊號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系公司董事長。
案由: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262327.26元及其自2012年1月10日至實際支付之日的利息,暫計至2013年3月20日為19271.2元,以上合計281598.46元;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09年12月31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編號為yxxx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根據該合同的約定,被告應在2010年8月30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否則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的交房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依原告全部已付款的萬分之一按日計算,并于實際交房之日起30內向原告支付。
2010年1月22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購房款,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房屋。2010年10月7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補充協議》,被告承諾在2011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屋。據此協議,被告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仍按《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即2010年8月30日之次日起計算。
2010年8月18日,被告向原告發出了《關于推遲交房的致歉信》。在該致歉信中,被告明確說明,“我司將嚴格依照與您簽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方式向您支付違約金”。直到2011年12月10日,被告方將《商品房預售合同》項下的房屋交付給原告。
根據被告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實以及雙方關于違約金的約定,被告應當向原告支付自2010年8月31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止的違約金及其利息。被告在實際交付房屋之日30日內未向原告支付違約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被告始終不支付。2013年1月,原告委托律師向被告發出《律師函》,被告簽收后仍不向原告支付違約金。
綜上所述,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訴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篇5】勞動合同糾紛起訴流程
租房合同糾紛起訴狀原告:
住所地:
身份證號:
被告:
住所地:
身份證號: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騰出所租賃的房屋;
2、 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 元整;
3、 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___年—月—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因 雙方對有關約定事項發生異議,于是經雙方協商,在 —年—月
初,對原合同有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從新簽定了《房屋租賃合同》, 原合同作廢并已銷毀。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房屋租賃合 同》第十條第7款(即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為無明火商業用 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 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 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
不退還押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和第十
一條第一款第一項(即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 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吶甲
方支付違約金。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 法經營。)被告違反約定,使用明火和進行無照違法經營。 __
年—月—日,原告向被告送達了《告知書》,要求被告停止使用 煤氣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 —年—月—日,物業向被
告送達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氣罐,被告仍然不予 理睬,拒不接受。
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雙方的協議約定, 損害了原告的合法
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訴至貴院,懇請貴 院能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此致
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日
附:
起訴狀副本—份;
證據材料副本—份。
【篇6】勞動合同糾紛起訴流程
合同糾紛起訴狀范本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后,有四種解決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訴訟。若提起訴訟的,需提供合同糾紛起訴狀。那么,合同糾紛起訴狀怎么寫? 合同糾紛起訴狀范本 民事起訴狀 原告:XXX,女,1981年2月5日出生,漢族,無業,住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實際經營地XXXX(郵編101100),注冊號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系公司董事長。 案由: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262327.26元及其自2012年1月10日至實際支付之日的利息,暫計至2013年3月20日為19271.2元,以上合計281598.46元;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09年12月31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編號為YXXX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根據該合同的約定,被告應在2010年8月30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否則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的交房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依原告全部已付款的萬分之一按日計算,并于實際交房之日起30內向原告支付。 2010年1月22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購房款,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房屋。2010年10月7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補充協議》,被告承諾在2011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屋。據此協議,被告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仍按《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即2010年8月30日之次日起計算。 2010年8月18日,被告向原告發出了《關于推遲交房的致歉信》。在該致歉信中,被告明確說明,“我司將嚴格依照與您簽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方式向您支付違約金”。直到2011年12月10日,被告方將《商品房預售合同》項下的房屋交付給原告。 根據被告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實以及雙方關于違約金的約定,被告應當向原告支付自2010年8月31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止的違約金及其利息。被告在實際交付房屋之日30日內未向原告支付違約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被告始終不支付。2013年1月,原告委托律師向被告發出《律師函》,被告簽收后仍不向原告支付違約金。 綜上所述,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訴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起訴狀是立案階段必備的法律文書,可當事人自行書寫,也可由委托代理人書寫,在起訴狀中,要交代好雙方之間的基本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信息也要交代明確清晰,以上模板希望能幫助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