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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給我集合5篇

                  時間:2018-03-24 合同協議 點擊:

                  公司:企業組織形式公司:200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給我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給我5篇

                  【篇1】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給我

                  簽了勞動合同還可以簽勞務合同嗎

                    篇一:你簽的是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

                    你簽的是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

                    找到工作,過關斬將后勞務者是不是著急簽下自己與單位的第一份合同,一來要穩定自己和東家的“緣分”,二來也為自己的權益多份保障。但在下筆前請先了解清楚,勞動者和單位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律師提醒:“勞務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務合同是為完成某項工作而使用了一方的勞動,另一方向對方支付報酬的協議,二者有著很大的差別。”所以,在勞動者下筆前請先了解清楚。

                    區別一:合同適用法律不同。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屬于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疇;勞務合同是建立民事法律關系的依據,屬于民法調整的范疇。

                    區別二:合同的內容不同。為了保護勞動者,《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定了許多義務,如須為勞動者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等等;而勞務合同的雇主則沒有上述義務,更多體現為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勞務合同支付的勞動報酬稱為勞務費,是按等價有償的原則支付,主要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

                    區別三:承擔勞動風險責任的主體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勞動關系確立后具有隸屬關系,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一員,在提供勞動過程中的風險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務合同的主體之間不存在這種隸屬關系,雙方是相互獨立的平等主體,提供勞務中的風險自行承擔。

                    區別四:解決糾紛的程序不同。勞動合同糾紛不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先行處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相關鏈接:

                    不同類型合同適合不同人群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一般勞動者與用用超聲波設備 人單位都應該簽訂勞動合同,自身權益才能更好地得到勞動法的保障。

                    其他人員,如退休后的職工再與單位建立用工關系的,一律以勞務關系對待;下崗職工和內退人員與單位仍然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在未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下,不得與新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所以屬于這種情況的簽訂的是勞務合同。

                    篇二:如何選擇簽訂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

                    如何選擇簽訂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

                    作者:劉昊斌

                    來源:《職業》2004年第06期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僅一字之差,在法律規定方面卻有諸多不同。下面將通過幾個具體案例對二者之間的區別進行介紹。勞務合同中勞動者不享有社會保險待遇。

                    案例:

                    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經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銷售員。公司和她簽訂勞動合同時說,由于她沒有北京戶口,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醫藥費花了幾萬元。這時她才想到自己還沒有辦理社會醫療保險。她找公司要求按醫療保險的相應標準報銷醫藥費,公司卻回答說,你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公司不承擔醫藥費。

                    分析:

                    在建立勞動關系時,一定要看清與單位建立的是什么關系。勞動合同受《勞動法》的保護,勞動者享有勞保待遇;勞務合同卻是一種民事合同,受《民法通則》與《合同法》調整,提供勞務者不能享受勞保待遇。

                    國外公司辦事處與中籍職工只能簽訂勞務合同

                    案例:

                    劉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駐京辦事處員工,月薪四千元。當時,劉小姐是看到該公司在網上的招聘廣告應聘進入辦事處的。工作四年后,此辦事處又招進了一批年輕的員工,這些員工的月薪只有兩千多元。為了減少開支,公司解聘了劉小姐。劉小姐不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補償,結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分析:

                    國外公司辦事處在國內沒有用人權利,不能與中籍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如果辦事處想招聘職工,必須通過外企服務公司才行。所以,在此關系中,職工必須先與外企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再由外企服務公司與國外公司辦事處簽訂勞務輸出合同。如果職工直接與國外公司辦事處建立了“勞動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合同本身是無效的,在實踐中勞動仲裁機關不受理此類糾紛;在法院訴訟階段,法院把這種關系認定為一種勞務關系,而勞務關系是得不到經濟補償的。

                    退休后只能成立勞務關系

                    案例:

                    李師傅退休后又被單位返聘,但是他發現單位不再給他上各種勞動保險了,就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庭認為李與單位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勞務關系,于是駁回了李師傅的仲裁請求。李師傅不服,起訴到法院,但一審二審都被駁回。

                    王師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當時約定的是月薪8000元。2003年4月至8月這五個月的工資報酬公司一直拖欠不給。于是王師傅直接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單位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認為公司與王師傅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勞動關系,應該先經仲裁才能訴訟,請求法院駁回王師傅的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師傅已經退休,退休后與單位不能再形成勞動關系,而應是一種勞務關系。所以法院駁回了單位的管轄權異議,依法對案件進行了審理。 分析:

                    在我國現行勞動法實踐中,退休后的職工再與單位建立用工關系的,一律以勞務關系對待。雖然這一點在理論上還有爭議,但目前仍然是實踐中的慣常做法。

                    事實勞動關系可以轉化為勞務關系

                    案例:

                    李先生與北京某有限公司維持了3年的勞動關系,但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此期間,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元,但是每月都扣發20%作為風險抵押金。2003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區人民法院起訴該公司,要求公司返還風險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法院的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李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勞動關系,應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法院經審查后,認為被告沒有提交勞動合同,也沒有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勞動合同主要條款的存在,所以認定原告與被告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勞務關系,駁回了被告的管轄異議。

                    分析:

                    事實勞動關系本來是一種勞動關系,但是由于它沒有書面合同,所以勞動關系中的很多權利義務無法確定,這固然對單位有很多好處,可同時對單位也有很多弊端。對此種關系,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終止,單位也無法證明兩者之間具體關系的性質。如果勞動者要求以勞務關系的性質來對待的話,用人單位將會很被動。

                    以上四點,僅僅是兩類合同在實踐中的一些比較典型的區別,其他的區別在這里就不詳談了。

                    篇三:勞動者可以同時簽兩個勞動合同嗎?

                    同時簽兩份勞動合同可以嗎

                    對于需要錢的人來說,他們也許等不了一個安穩的職業,默默努力等待升職。 他們寧愿早晚打工來賺現錢。

                    隨著自由職業者的需要,從事兼職工作的人也越來越多,勞動者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的現象也屢見不鮮。

                    那么,這種行為是合法的嗎?今天來探討一下。

                    (一)同時做兩份工作簽兩份合同合法嗎?

                    如果勞動合同有約定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有規定,本單位的勞動者不得到其他單位兼職,那么勞動者就不能做兼職,否則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可以追究該勞動者的責任,對其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該勞動者以及兼職的單位共同賠償。

                    但是勞動法同時也規定了,如果兼職對于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造成了實際的損失的,勞動者和兼職的單位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二)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

                    1、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和兩個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全日制用工只能和一個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三)相關法規 —— 勞動合同法:

                    第69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91條,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所以,同時簽兩份勞動合同能否被允許,要看工作的性質是什么分別參考,

                    勞動者需多關注相關的法律法規,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過,打工的你可能也沒有那么多時間注意勞動合同。 建議你有什么問題,要及時問律師解決。

                    易法通免費律師解答。

                  【篇2】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給我

                  勞動合同:簽了 但被騙了


                    隨著六七月的到來,大量高校畢業生將涌入就業市場。近年來,很多大學生剛畢業就掉進了用人單位設下的合同陷阱。海淀法院的法官介紹,由于《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逐漸減少,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卻出現了不法用人單位利用勞動合同隱蔽用工,從而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現象。
                    空白合同上簽名難認東家
                    小王和幾名同學大學畢業后到黃河公司工作,但公司只給了空白的勞動合同,說是等他們簽名后公司統一蓋章再返給他們。當時小王沒多想就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之后因為工作太忙,小王也沒及時向公司要回有自己簽名的勞動合同。不到半年,公司老總找到小王,說是因為小王工作表現不好,公司決定辭退小王。
                    后來小王起訴黃河公司索要經濟補償金,庭審中黃河公司主張小王是被一家外地公司長江公司派遣來該公司工作的,小王應該向長江公司主張經濟補償。
                    法院追加了外地的長江公司為共同被告,庭審中長江公司提供了有小王簽字的勞動合同并表示沒有辭退小王,雙方勞動關系仍然存續。此時小王才知道有自己簽名的空白合同被長江公司蓋上了公章。由于小王沒有拿出證據證明勞動關系已經解除,也沒有證據證明簽訂勞動合同時是空白合同,最后小王得到的是敗訴結果。
                    法官說法:
                    勞動合同作為書證的一種,在證明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中證明力最強。一旦勞動者簽訂有書面的勞動合同,一般而言法院都會認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除非有充分的證據推翻上述勞動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在實踐中,部分用人單位讓員工在空白勞動合同上簽字后找另一家公司蓋章,從而規避用工風險。在此提醒勞動者一定要避免在空白的勞動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上簽字,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簽兩個勞動合同被踢皮球
                    小劉大學畢業后來到東山公司工作,約定工資每月5000元。老板表示公司愿意讓小劉分別于東山公司和西山公司簽署兩份勞動合同,每份合同中都約定每月2500元的工資報酬,從而可以給小劉少繳個人所得稅。掙錢心切的小劉沒有多想,就同意了老板的建議。
                    后來,小劉因長期加班但沒有加班費與東山公司發生矛盾并訴至法院,要求東山公司支付加班工資數萬元。東山公司在庭審中主張小劉與該公司存在的是勞務關系,并提供了小劉與西山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及西山公司向小劉發放工資的證明。
                    通過比較小劉與東山和西山公司簽訂的兩份勞動合同,法官發現后者的簽訂時間早于前者。最后,法院認定小劉與西山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在先,與東山公司之間存在的系勞務關系,于是法院駁回了小劉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由于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內不承認雙重勞動關系的存在,一旦勞動者與一家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后,就會排斥勞動者與其他用工主體之間勞動關系的建立。在實踐中,部分用人單位打著少繳納社會保險以及個人所得稅的幌子,要求勞動者與兩家甚至多家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目的就是在發生糾紛時踢皮球,將勞動者推來推去,逃避自己的法定義務。對此,勞動者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發生糾紛后投訴無門。
                    陰陽工資讓維權更困難
                    小張來到四季公司工作,雙方約定工資標準每月4000元。公司負責人說,為了減輕小張繳納社保和個稅的壓力,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小張每月工資20XX元,其余的20XX元公司會采取現金形式發放。小張考慮之后認為自己也沒損失,便同意了公司的建議。
                    一年后小張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小張續簽勞動合同,也沒有支付小張經濟補償就讓小張離開了公司。小張起訴到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雙方簽訂確認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每月20XX元的工資標準,小張主張另有現金20XX元但沒有證據證明。最后法院判決四季公司支付小張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20XX元。小張因此吃了啞巴虧。
                    法官說法:
                    在實踐中,用工單位打著為職工少繳稅及社會保險的幌子,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較低的工資標準,然后以發放現金與打卡支付相結合的方式發放工資,這種行為表面上讓勞動者獲得了更多直接利益,但一旦因勞動者發生工傷、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等情況,要確定勞動者的工資標準的時候,勞動者才會發現其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自身權益很難得到充分救濟。此時,勞動者往往會因為舉證能力有限而無法讓法院采信存在更高工資標準的主張。
                    

                  【篇3】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給我

                  簽了勞動合同不買社保怎么賠償?

                  小編希望 簽了勞動合同不買社保怎么賠償?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必要請您下載收藏以便備查,接下來我們繼續閱讀。在企業單位就職的職員,不僅可以正常領取工資,且用人單位還需要替其購買社保,社保繳納的額度,需要根據當初建立勞動合同時的約定來確定。但是有些單位簽了勞動合同不買社保怎么賠償?根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此時公民可以通過哪些途徑得到救濟呢?一、簽了勞動合同不買社保怎么賠償?公司未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屬于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內容,勞動者可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和補繳社保。若不支付,可以反饋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公司不給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屬于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二、公司不簽勞動合同也不交社保怎么辦?1、提供有效證據,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2、以單位不繳社保為由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交辭職書,可馬上走人。并可主張單位為你補繳社保,主張單位支付你工作每滿一年1個月工資經濟補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3、沒簽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公司自建立用工關系滿一個月都未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賠償需注意:①必須是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導致未簽訂勞動合同。實踐當中會有一種情況,勞動者故意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若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是勞動者的故意行為導致的勞動合同的未簽訂,那么此時勞動者是無法主張雙倍工資賠償的。②未簽訂過具備勞動合同內容的入職登記表。一般的入職登記表只是簡單的做了下入職的登記信息,但是在一些用人單位利,入職登記表需要填寫的項目包括了勞動合同的必要內容,在法律適用上,這樣的入職登記表的效力是等同于勞動合同的,此種情況也是不可以主張雙倍工資賠償的。我們可以知道,此種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職員可以立即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不需要得到其同意,對于用人單位不愿意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職員可以請求單位支付雙倍的酬金。

                  【篇4】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給我

                  跟公司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首先,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所以,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在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必要內容。

                  其次,《勞動合同法》規定: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由此可知,盡管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者也可以依據上述規定辭職的。

                  一、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于勞動過程是非常復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并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于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于穩定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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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5】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給我

                  編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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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首付未交齊證明

                  證明

                  本人身份證號 于20XX年5月25日認購卓錦花園 幢

                  室,簽約當日已付 124522元整,剩余首付款拾肆萬元整將 在20XX年7月16日前付清。

                  特此證明

                  證明人:

                  日期:

                  篇二:買房簽合同要注意這些 否則吃大虧

                  買房簽合同要注意這些 否則吃大虧

                  前言:買房這個問題相信許多人都要面對。對于這個生 活中的“頭等大事”之一,許多細節萬萬不能馬虎。尤其是 現在房價居高不下的時候,買套房得投進不少人力財力,所 以大家一定要慎重對待。 很多朋友說在買房的時候不清楚

                  買房簽合同流程,購房合同上很多專有名詞看的也是云里霧 里的,最重要的是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也不甚了解, 金融之家xx特意整理了下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等相關內容, 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剛需族有所幫助。

                  一、買房簽合同流程:

                  購房者認購——購房者交定金(拿收據)——開發商下

                  載簽合同,雙方進行簽合同,購房者交首付一一開發商將首 付款打到房產局的資金監管賬戶——開發商下載備案單并 打印備過案的合同一一通知購房者再次簽訂備案合同一一

                  開發商將備案合同送到房產局審核蓋章一一辦理相關貸款

                  手續。A:買房有關的專有名詞解釋:

                  1、 "五證"&"兩書"

                  在簽合同之前,一定要先確認房地產開發商的 "五證",

                  "兩書"是齊全的,那"五證"和"兩書"有什么作用呢

                  房地產開發商在賣房之前要具有一定的條件,并且需要

                  按照有關規定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銷售的各種手

                  續,也就是說,只有這群手續都齊備了,他才有資格賣房。

                  "五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

                  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兩書”是指:〈〈住房質雖保證書》 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可不要小看這幾個證書,只有合法 進入市場的住宅房,產權才會受到國家保護。

                  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 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 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 定金訂金

                  定金是指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 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俗稱保證金。如果開發商毀約,

                  是要雙倍返還的。

                  而訂金則帶有預付款性質,沒有擔保作用,也不能證明 合同成立。一般情況下,訂金通常發生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 認購協議的時候,這時候,付訂金意味著你擁有對這套房子 的優先購買權。如果最后你買了這套房子,訂金作為總房款 的一部分;否則,不管是哪方違約,訂金都要原數返還。

                  除了定金和訂金。買房子的時候還會出現 "認籌金"和"

                  誠意金"。

                  "認籌金"是指開發商正式銷售前讓購房者繳納的費用, 繳納了"認籌金"之后,你不僅可以獲得一定折扣的優惠,還 可以優先購買房屋,一般用來解決開發商的資金問題。 但是, 親們,認籌金是違法地。 誠意金與認籌金類似,都是通過

                  收取一定金額的錢,向買房的人承諾一定的優惠,并以此確 定購房者的先后順序,但是,誠意金更相當于一種營銷手段。 同樣,誠意金也不具有合同效力,不受到法律保護。

                  3、各種面積的含義

                  建筑面積有一個公式: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公攤建 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包括:房內房屋使用空間的面積,墻體面 積以及陽臺面積;公攤建筑面積自然就是整棟樓的產權人共 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了。

                  有些開發商為吸引更多客戶,會在宣傳頁上標有贈送面 積。贈送面積:顧名思義,贈送面積就免費的面積。但請大 家切記:半毛出在半身上,開發商是很有可能把這部分錢平 攤到單價中的;一些含大雖贈送面積的戶型,往往內部格局 并不好;一些贈送的面積是開發商 "偷來的",這些面積不被 法律承認和保護

                  4、各種稅的解釋

                  首先來解釋一下最近比較受關注的房產稅。房產稅是按 照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 收的財產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 產權承受人征收的財產稅,一般是房款總額的

                  %

                  房地產印花稅則是指因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變動、

                  轉移等而對書立的或領受的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征收

                  的一種稅賦,一般是總房款的 %

                  二、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

                  1、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

                  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

                  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 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 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

                  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

                  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2、 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檢查開發商是否具有上述所介紹的 "五證"和"兩書"。買 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 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 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3、 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1) 購房者應謹防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 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2) 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 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3) 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

                  (4) 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 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 定。

                  (5) 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 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 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 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 罰金等。

                  篇三:房屋首付款交易合同

                  房屋首付款交易合同

                  賣方: 身份證號:買方: 身份證號:

                  1、 所賣的房屋坐落在科爾沁辦事處十委九組電力安裝 公司住宅樓02棟161房號。經雙方協議現將房屋首付款交

                  付給賣方(首付款共計壹拾伍萬元)。 20XX年11月11日買 方已向賣方繳納購房定金壹萬元,現將剩余拾肆萬元交付給 賣方。

                  2、 雙方經過協議,如果 20XX年7月15日銀行還未放 款到賣方,買方則以現金的方式將剩余款付給賣方。放款期 間如銀行中途出現狀況,雙方交付剩余款項的日期需延后。

                  3、 經雙方協議,買方交付完首付款后,賣方交出房屋 鑰匙,由于沒有過戶,房產證暫時由賣方保管,這期間賣方 不得使用房產證辦理任何業務及抵押貸款。過戶前如果賣方 使用房產證辦理業務,賣方將賠償買方首付款的雙倍金額。

                  4、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賣方、 買方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中如有一方違約,守 約方有解除本合同的權利,違約方承擔違約的責任。

                  賣方夫妻:買方夫妻: 產權共有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篇四:首付未付齊合同錄入模板

                  買受人在簽約當日向出賣人支付首付款計人民幣

                  266268元(大寫:貳拾陸萬陸仟貳佰陸拾捌元整);剩余房 款計人民幣元(大寫:陸拾萬元整)買受人于辦理按揭貸款 手續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貸款方式支付。逾期視為 違約。

                  買受人在簽約當日向出賣人支付人民幣元(大寫:貳拾 伍萬壹仟壹佰肆拾伍元整);剩余房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伍拾萬元整)于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逾期視為違約。

                  篇五:房屋買賣合同(交首付款)

                  房屋買賣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乙方: 身份證號:身

                  份證號: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將房屋買賣一事,在平 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自愿將出售給乙方,房屋面積元(¥元)整。

                  乙方預付訂金 元(¥ 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 元(¥元) 整,在辦理完過戶手續后(房產證)一次性付清。

                  2、 從簽訂協議起,以前的債權、債務(如房屋產權證 貸款抵押、水、電、務業等費用)由甲方負責,之后均由乙 方自行承擔。

                  3、 房款交清后該房屋的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物權歸 乙方孚有。

                  4、 辦理過戶手續,所發生的各種稅費均由方應協助提

                  供各種證件、本人到場簽字等

                  5、 如甲方房照未超過五年,超出正常過戶費用的部分 由甲方負責。

                  6、 如甲方中途違約終止合同,甲方賠償乙方預付訂金 的雙倍;如乙方中途違約終止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預 付訂金。

                  7、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年 月曰

                  篇六:購房首付款分期付款協議

                  購房首付款分期付款協議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 簽訂本協議合同便于雙方共同信守。

                  一、 乙方可根據情況分三期付清 30%勺房款首付;第一

                  期:簽訂購房合同時,最低付款 10%第二期:于**年**月

                  **日之前付清10%勾房首付款;第三期:于**年**月** H前 付清剩余10%勾房首付款。

                  二、 首付款乙方可以一次性繳付,也可以分兩次付清。

                  三、 如乙方付清第一期購房首付款的 10%之后兩期如

                  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 30%勺購房首付款為止

                  四、 除首付款外的余額部分,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辦理 銀行按揭手續;

                  五、 乙方須保證其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等聯系方 式的真實性,以便于甲方及時聯絡,否則,由乙方承擔不能 及時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 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地址: 乙方(簽章):

                  聯系方式:

                  簽訂日期:

                  篇七:購房合同首付后違約金

                  篇一:商品房買賣中逾期交房應該如何計算違約金

                  商品房買賣中逾期交房應該如何計算違約金

                  衣、食、住、行缺一不可。在人們解決了溫飽問題之后, 買一套稱心如意的房子便被提上了日程。買房的人多了,糾 紛自然也紛沓而至。除了房產證糾紛、物業糾紛之外,逾期 交房也在商品房買賣糾紛中占據較大比例。那究竟該如何計 算違約金呢?

                  ■案例回放

                  20XX年8月11日,史先生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預

                  售合同》,史先生房款共計 543765元,定金3萬元,首付

                  款21萬元,銀行按揭30萬元。雙方約定,入住后 7日內, 定金轉化為房款并交付尾款 3765元。交房時間20XX年2月

                  1日,若逾期交房,按照史先生已付房款數額萬分之一 /天計

                  算違約金。

                  為早日住上新房,史先生早于 8月5日就已支付定金3

                  萬元;8月15日乂支付了 21萬元的首付款;隨后銀行按揭 手續也于9月25日辦妥。但因種種原因,開發商卻未能按 期交房。在史先生的一再催促下,開發商才于 20XX年9月

                  15日通知史先生驗收房屋,比原定交房日期遲了大半年。

                  史先生多交了大半年的房租,難免心生怨氣,要求開發 商賠償,并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 30032元。但開發商卻認為, 史先生的算法欠妥,應按照已付房款(即首付款 21萬元)

                  的萬分之一 /天計算,只同意承擔違約金 4767元。雙方爭執 不下,只好對簿公堂。

                  經過法院調解,開發商最終賠付史先生 11577元。既不

                  是史先生要求的 30032元,乂不是開發商提出的 4767元,

                  賠付金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呢?我們不妨來聽聽北京市三信 律師事務所何正永律師的說法。

                  ■律師說法

                  北京市三信律師事務所何正永律師:

                  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

                  何正永律師認為,雙方簽署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合法

                  真實有效。開發商沒有按照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構成違約, 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由已付房款、利率和逾期時間三部 分組成。 首先,“已付房款”包括首付款和銀行按揭款, 并不是開發商所稱的 21萬元首付款,而應該包括銀行按揭 30萬元。開發商故意混淆了商品房買賣與銀行按揭兩個不同 性質的法律關系。由于銀行按揭的 30萬元已經向開發商支

                  付,故應納入已付房款。

                  但是,定金和尾款不能納入“已付房款”。按照雙方約 定,入住后7日內,定金才轉化為房款。作為計算違約金的 基數自然不應當包括 3萬元定金。同理,史先生在入住后 7

                  日內才交付尾款,尾款也不應當納入已付房款。

                  因此,本案計算違約金的基數“已付房款”,既不是史 先生要求的總房款,也不是開發商所謂的首付款,應當是首 付款21萬元與銀行按揭 30萬元之和,共計 51萬元。

                  其次,需要確定的是逾期交房的利率。根據最高人民法 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解釋》之規定,違約金或損失,有約定按照約定,沒有約定 的,按照逾期交房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有資格的房地產 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的租金確定,或者參照逾期 貸款利率(現在為萬分之二點一 /天)標準計算。因此,利率

                  應該按照雙方約定的萬分之一 /天計算,而不能根據史先生

                  事后的意愿更改為萬分之二點一 /天。何律師提醒購房者,

                  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審查違約金的利率標準,不要等到 發生糾紛時才意識到自己的利益遭受損失。

                  最后,需要認定的是逾期時間,開發商未能按期交房應 承擔違約責任。逾期時間應該從雙方簽訂的交房日期,即 20XX年2月1日開始算起,直至開發商通知驗收的日期, 即

                  同年9月15日止,而并非史先生辦理入住手續的日子。因 此,逾期時間共計227天。

                  由此不難得出最終的違約金,即已付房款 51萬元X利

                  率萬分之一 /天X逾期時間227天=11577

                  元。(于楊)

                  《京華時報》20XX年10月22日

                  業主維權視點:應如何計算逾期交房的違約金

                  ■案例回放:

                  20XX年8月,王先生在某開發商處以按揭方式購買了一 套住宅。合同約定:該套住宅總房款 30萬元,20XX年5月

                  1日交房。王先生首付 12萬元,剩余18萬元以按揭貸款方 式支付。合同簽訂以后,開發商辦理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王先生支付了 12萬元首付款,并簽訂了抵押貸款合同,辦 理完善相關按揭手續,并于 20XX年10月開始向按揭銀行交 納月供款。

                  20XX年5月1日,到了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 開發商向 準備接房的業主發出通知:“因某些原因,現延期交房,具 體交房日期暫定在 20XX年8月1日。” 20XX年8月1日, 王先生到開發商處辦理了接房手續,并向開發商提出支付違 約金的要求。因就違約金如何支付問題未達成一致,王先生 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 法院經審理

                  后發現,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就開發商逾期交房如何承擔 違約責任有約定。其約定為:“開發商逾期交房在 30日內

                  的,每日按照購房者已付房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逾期超 過30日的,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購房者不解除合同的, 開發商每日按照購房者已付房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直至 實際交付房屋為止。” 開發商逾期交房已成事實,應按照

                  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因王先生已辦理了抵押貸款手續, 且已支付數月的按揭月供款,即可證明王先生已將全部 30

                  萬元的購房款支付給開發商。開發商所提出的按照王先生首 付的12萬元作為計算違約金的基數的理由是不成立的。開 發商逾期交房超過了 30日,且王先生選擇繼續履行合同, 則開發商應每日按照全部購房款 30萬元的萬分之來支付違

                  約金,計算得出開發商每月應支付給王先生的違約金在 450

                  元左右,該違約金支付標準明顯低于同地段、同類房屋的平 均租金,不足以彌補給王先生造成的損失, 應予以適當提高。

                  法院判決開發商按照每月 900元的標準向王先生支付違約

                  金。

                  ■律師分析:

                  以上案例表明,在計算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時,應按照購 房者已支付房款作為計算的基數。在以按揭貸款方式購房 的,只要購房者已辦理了按揭購房手續,并能夠證明銀行已 將貸款支付給開發商,則應按照首付款和貸款的總和為計算 基數來計算違約金。計算時間自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第二天 開始,計算到達到交房條件并實際交房時。

                  在違約金賠償的標準上,首先按照雙方合同約定的標準 來支付。如果合同約定的標準不足以彌補給購房者造成的損 失,根據《合同法》第 114條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 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可以 向人民法院申請予以增加,以彌補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在違約金計算比例約定不明確或者沒有約定時,可以參照同 地段、同類房屋的平均租金為標準來計算。篇二:購房全攻 略之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購房全攻略之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在購房過程中,面對銷售員的答復、承諾不能作為今后 發生糾紛時的法律依據,一切以購房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準, 所以簽訂購房合同是很重要的環節。也是最需要注意的環 節。簽訂合同

                  一、購房合同范本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 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 現房、期房、內銷房、外銷房等;

                  2. 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 整的特殊約定等;

                  3. 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 約責任等;

                  4. 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 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等;

                  5. 質雖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 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

                  的承諾、質雖爭議的處理等;

                  6. 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 保修責任;

                  8. 乙方使用權限;

                  9. 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 違約賠償責任;

                  11. 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 備標準等。

                  二、補充協議大部分發展商都會要求購房者簽署由其單

                  方提供的補充協議,以限制購房者的權利,甚至采用一些不

                  平等條款侵害購房者利益,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關于不可抗力:導致發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 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由于相關法律規定難以對不可 抗力事件一一列明,發展商通常會對不可抗力的范圍作擴大 性解釋,例如將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或其它發展 商不能控制的因素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圍,以規避由于逾期交 付房屋而需承擔的違約責任,對此購房者應該在補充協議中 盡雖明確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圍,在出現不可抗力時發展商應 該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公證機構或專業鑒定機構的證明性文 件才能作為其免責的理由,同時約定當不可抗力事件導致逾 期交房超過一定期限時,購房者有權終止合同,要求發展商 退還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或者就逾期實際天數要求發展商 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2、關于分攤建筑面積:作為房屋總建筑面積的一部分, 分攤面積的多少,直接影響購房者實際獲得的使用面積。對 此盡管《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 定》等法規作了明確規定,實際操作中個別發展商仍然將經 營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與房屋無關的面積調整實測面積 和暫測面積的誤差。購房者可以參照上述有關規定,認真審 核發展商在補充協議中列明的分攤范圍,對不符合法律規定 的部分堅決要求予以刪除。或者在補充協議中明確所購房屋 的實際使用率,即實際使用面積與房屋總建筑面積的比率, 當發展商交付的房屋達不到約定的標準時,購房者即可以選 擇退房并要求發展商承擔違約責任。

                  3、 關于裝修標準:對于欲售苞品房,特別是約定了精 裝修的欲售商品房,購房者一定要明確該等商品房的裝修標 準,防止被發展商以“進口”、“高級”、“先進”等不明 確的表述誤導。建議在補充協議中詳細約定與房屋有關的所 有內外裝修、設施設備的種類、型號、品牌、顏色、位置、 方向、可以參照的市場價格、 達不到上述標準的違約責任等, 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利益。

                  4、 明確規定交房時配套設施和環境達到的標準

                  目前北京交房時的爭議多,交房時的環境差和配套設施 不能使用是一個關鍵因素,有沒有把交房時配套設施和環境 達到的標準寫進補充協議里的呢?錦秋之春的補充協議寫 得很具體:“出賣人應在小區竣工之日即 20XX年6月30日

                  向買受人提供以下設施:(1)社區紅外線防盜系統;(2)公共 出入口電視監控系統;(3)樓內公共區域煙感報警系統;(4) 會所、游泳池;(5)地下車庫;(6)塔樓三層以上每二層設置 一個空中花園;(7)綠化率不低于30% ”

                  5、 將承諾寫進補充協議

                  售樓人員為了賣房,經常會向買房人做出各種承諾,但 到兌現時,不是找不到人,就是死不承認,有沒有將承諾寫 進補充協議里的呢?肯寫的房地產商還是有的。

                  以上是購房者在簽訂發展商提供的補充協議中需要注

                  意的幾個問題。由于標準文本在內容上的局限性,以及購房 者個性的多樣化,購房者應主動向發展商提出自己的合理要 求,并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明確。

                  三、合同陷阱

                  任意使用免責權

                  實例:某房地產公司制定的《商品房買賣補充協議》中 規定: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延誤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及辦證行為滯后、政府市政配 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壞、高考期間停工或其他政府規定、施 工單位工期延誤、施工期間停水停電等。出賣人在交房時告 知買受人即可據實予以延期交房。

                  點評意見:在上述原因中,有的確實可以作為免責事由, 如不可抗力等,但也要甄別情況實行部分或全部免責。有些 則純屬開發商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如承建商施工誤期、 因技術上需要更改圖紙、因天氣影響或其他異常困難及重大 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導致的延誤等,這種情況下應由開發 商向購房人承擔違約責任。其實像高考期間停工、辦證行為 滯后等內容是開發商可以預料并提前做好準備的,不能作為 免責事由。而像施工期間停水停電、第三人破壞等則是第三 人原因造成的,開發商應向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 再依法律、

                  依約定向第三人追償。該格式條款私自擴大自己的免責范 圍,將第三方對開發商違約的風險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使開

                  發苞的逾期行為不必承擔任何責任。 (-攝影/舒東平)

                  違約責任不對等

                  實例:某消費者投訴稱在購房時所簽購房合同中違約責

                  任一欄有這樣一則內容:" (1)甲方須于X X年X月X日前

                  將房產交付使用,甲方若延期交房,則每遲交一個月,按乙 方已付房款3%計算罰金,付給乙方作賠償。(2)乙方若未按 期限向甲方繳清房款,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已交購房 款中,扣罰10%%勺金額作違約金,同時不予辦理進戶手續。”

                  點評意見:上述格式條款對合同雙方支付違約金的額度 規定不對等。經營者延期交房必須等一個月后方計算罰金, 且額度僅為消費者已付房款的 3%消費者若未按期交付房

                  款,則立即視為違約,并扣罰消費者已交購房款的 10%作違

                  約金。由于商品房的標的額大,雙方承擔的違約金數額相差 懸殊。這種條款的實質是設置陷阱,加重消費者責任,減輕 經營者責任。違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則,消費者可依法申請人 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或變更。 付款方式要靈活

                  有不少購房者忽略付款方式的靈活性,萬一中間出現問

                  題,往往會使自己陷入被動境地。 實例:某消費者與某房

                  地產開發公司簽訂購房合同,以 68萬余元定購了一套房子。

                  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開發商在合同附件中提到, 要求乙方必須在一個半月內辦妥所有貸款手續,否則視其違 約,開發商有權拒絕簽訂買賣合同并不予退還首付款等。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乙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未能成功,按合 同約定首付款可能無法退還。

                  點評意見:上述案例中的附件內容明顯對購房者不利。

                  一般情況下,合同附件會對付款方式的違約責任進行約定, 但對于沒有經驗的購房者而言,一定要防止那些只有自己義 務和對方權利的條款,以免落入圈套。對此律師也建議可以 在附件內容中特別提出:如果非買賣雙方原因而造成無法辦 理貸款,雙方均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四、如何簽訂購房合同

                  了解商品房預售合同基本的內容

                  1、 主體。即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寫明雙方的 名稱地址等。

                  2、 預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況。預售合同應明確記載預 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區、座落、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 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質、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商品 房預售許可證號、房屋建筑面積、房屋結構、篇三:購房違 約了怎么辦? 10種情況詳解購房違約那些事兒

                  購房違約了怎么辦? 10種情況詳解購房違約那些事兒 對于廣大購房者來說,如果能買到稱心如意的房子是一件令 人最高興的事兒,誰都不想在買房上面發生分歧,但是有很 多購房者在購房違約金上與開發商發生過分歧,那么購房違 約金究竟如何計算,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違約責任這一塊乂要

                  注意哪些呢,下面與長沙樂房 xx 一起來看看購房合同違約

                  的那些事兒?

                  購房違約金是如何計算的?

                  在開發商的合同中一般都有規定,有的是預期 90天內,

                  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從合同交房到實際交房計算。

                  第一 付款利息 就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按日計算。

                  第二違約金計算,根據雙方約定合同按多少比例的計算 方法,例如:按照全額房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計算。那么就 是用全部房款乘以萬分之一再乘以違約日期。承擔違約責任 和違約事項包括:

                  (1) .簽訂認購書后,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 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 .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 .開發商不按期交房;

                  (4) .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 .房屋裝修標準、質雖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 .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商品房保修的責任相關的文件: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

                  營管理條例》和《商品房住宅實行住宅質雖保證數和住宅使 用說明書》〈〈 住宅質雖保證書》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 房交付使用時,向購房人 提供 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

                  售的商品房住宅承擔質雖責任的法律 文件, 應該列明:工

                  修單位等內容。

                  另外,如果購房者覺得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要求退 房,一般有三種情況就可以退房了:

                  1. 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者在合同中約定的 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

                  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者催告后的 3個月的合理期

                  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者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返 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 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

                  簽合同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 3%購房者可以提

                  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3.房屋質雖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 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雖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 使用,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

                  體結構質雖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雖檢測

                  機構重新核驗。 長沙樂房xx總結:購房違約人10種情況

                  詳解:

                  1. 購房合同中對購房違約金的多少有約定,則必須按照 購房合同的約定來處理。

                  2. 合同有條件履行,則必須履行,有條件而不愿意履行, 需要支付違約金。

                  3. 除非買方舉出證據,證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漲,多出

                  的費用將嚴重影響履約能力,導致他無法正常生活,可提出 解除買房合同。

                  4. 買房前,可讓有經驗的專業人士對自己是否符合銀行 貸款進行預審,可把風險降到最低。

                  5. 在簽訂購房合同過程中,應該根據現行政策以及未來 有可能會出現的政策,將所有可能出現的情形統統考慮進 來,并針對這些變化,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并盡雖在合同 中體現出來。

                  6. 購房合同中對購房違約金的多少有約定,則必須按照 購房合同的約定來處理。7.合同有條件履行,則必須履行, 有條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違約金。

                  8. 除非買方舉出證據,證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漲,多出 的費用將嚴重影響履約能力,導致他無法正常生活,可提出 解除買房合同。

                  9. 買房前,可讓有經驗的專業人士對自己是否符合銀行 貸款進行預審,可把風險降到最低。

                  10. 在簽訂購房合同過程中,應該根據現行政策以及未 來有可能會出現的政策,將所有可能出現的情形統統考慮進 來,并針對這些變化,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并盡雖在合同 中體現出來。

                  篇八:首付款緩付協議

                  首付款緩付協議書

                  xxxx^B甲方:xxxxxxxxxxxxxX發商名稱)

                  乙方:

                  乙方XXXXXXXXXW下簡稱甲方),開發的項目 幢 單 元 樓 號住宅,建筑面積平方米,購買單價為人民幣元 /

                  平方米,總價為人民幣元(¥)。 首付總款為(大寫)元

                  (¥元(¥,因購房者資金困難,首付款尾款元(¥元),

                  于年月規定期限前付清余款的, 甲方將按每日所欠款項的 1%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書約定的內容與主合同及附件不一致時,以本協

                  議書為準。 本承諾書為雙方友好協商后簽訂,未盡事宜,

                  由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方:

                  經辦人員:

                  日期: 日期:

                  篇九:首付分期交付協議書

                  首付分期交付協議書

                  甲方:豐寧滿族自治縣源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修建房屋,乙方自愿認購。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首付分期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乙方所購的住宅為 號(參考戶型圖),該套房屋的建筑面積約為 平方米,單價為 元/W,總價格為

                  _元(大寫)。房屋的具體面積以國家房測部門實測為準, 據實結算,房價實行多退少補。

                  二、 首付付款方式:

                  雙方商定按首付分期付款方式付款:首付款總共 ;于

                  簽訂協議時支付首付款 元;于201 年 月

                  日交房前將剩余首付款和其他相關費用繳齊。

                  三、 違約責任

                  若乙方不能按照規定時間將首付及其他費用補齊,甲方 有權扣除違約金后樓房收回另行銷售!不承擔任何違約責 任!

                  甲方:豐寧滿族自治縣源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20XX年 月 日

                  篇十:首付墊付協議

                  購房墊付款協議

                  甲方:淄博中祥泰富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乙方

                  在購買甲方房產過程中,因購房資金出現緊張,經雙方友好 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購買甲方位于淄川區頤澤花園南區一期小區 號樓單元室,購房總價為元。其中,首付 元銀 行按揭 元,甲方同意為乙方墊付購房首付款元 (大寫)。

                  二、 甲方為乙方墊付的購房首付款 元,乙方應于二。

                  一四年 月日前支付給甲方,在此期間,乙方不向甲方支付 利息。

                  乙方若到期未向甲方支付墊付款,從與甲方簽訂購房合 同之日起,乙方按同期人民銀行住房貸款利率的雙倍向甲方 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中止和乙方的購房合同。

                  若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同意甲方將該房屋收回自 行處理。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 乙方有義務在交納首付款同時向甲方提供辦理銀行 按揭貸款的全部相關材料。

                  四、 其它事項,按甲乙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和其它協議 執行。

                  五、 丙方同意甲乙雙方以上約定的所有條款并同意作為 乙方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后, 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由淄川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各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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