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為中文單詞,拼音為zhìdù含義:1.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律、習俗和其他規范二制定法律、法規三規章制度4.指規定等級的服裝5.生產6.制造方法7.規模和風格8.監管形狀9.指一定的規范或法律、習俗。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師生外出審批制度的文章9篇 ,歡迎品鑒!

師生外出審批制度篇1
各位師生:
疫情防控不容忽視!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工作安排,確保學院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因外出感染引發聚集性感染疫情,現就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期間學院教職工及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假報備規定
1. 教職工請假流程
教職工疫情防控期間離開廣州,出差或因私外出等的,須如實填寫、提交《教職工離穗申請表》(附件1)紙質版,履行請假報備手續。
2. 學生請假流程
依據學校相關規定,全日制在讀學生請假外出超過1天,即外出當日不返校住宿或外出多日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研究生填寫附件2,本科生填寫附件3),研究生需征求導師同意,本科生需征求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經學院審批后方可外出。未報備而擅自離校,將按相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違紀處分。
二、有關要求
1、疫情防控期間(尤其是節假日放假期間),全體教職工和學生疫情期間沒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得外出;除非必須前往,原則上不到中高風險地區。
2. 經請假報備外出的教職工和學生,外出期間必須嚴格自身防護,保持社交距離,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并及時、如實報告活動軌跡及身體健康狀況。
3. 請假期間需妥當安排工作和學習,返回學校后要及時銷假。
4. 外出中高風險地區的返回人員,必須按要求進行集中或者居家隔離,做好健康監測。
5、如有教職工、學生或同住親屬從中高風險地區返回或與中高風險地區來穗人員有密切接觸等情況,每日須及時、準確填寫《當日從外地返穗教職工或親屬情況登記表》(附件4)并于當日中午11點前發給qiaolianzhi@scut.edu.cn。
6. 必須按要求嚴格執行疫情期間外出請假報備規定,因瞞報、漏報、緩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責。
師生外出審批制度篇2
全體師生:
鑒于目前疫情防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形勢依然嚴峻,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來抓,將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抓緊抓實抓細;要繼續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排查,全面準確掌握師生員工健康狀況,引導大家做好個人日常防護。為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堅決將病毒阻擋在校園之外,現就近期疫情防控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體師生要密切關注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變動情況。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非必要,請不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如確需前往的,要按照審批報備制度和有關要求,向學校德育處報備登記,并上報區教育局備案登記審批,返校前必須按照要求進行檢測,做到最大限度減少感染病毒的風險。
二、盡量不要前往人群密集場所、不要參加集體活動。一旦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癥狀,請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或屬地疾控中心報告,并及時佩戴醫用口罩前往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主動告知醫生旅行史、接觸史等情況,便于及時排查,就醫過程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關注自身、家人及周圍人員的健康狀況。出現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時,盡量避免接觸他人,在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后及時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
四、各部門、班級要充分利用公眾號、抖音、微信群等網絡平臺,將疫情防控工作傳達到每一位教職員工和學生,從而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
五、學校要嚴格執行值班值守制度,確保各級帶班領導、值班人員在崗在位。門衛處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執行好出入口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六、全體師生要時刻注意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養成規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閉公共場所活動時)、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衛生習慣,少聚餐,分餐制,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
師生外出審批制度篇3
1、嚴格執行審批制度。承辦部門要認真填寫“集體外出活動申報表”一式二份,由校辦公室審批,并報學校安全處備案。沒有經過審批擅自外出活動的,要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對有關人員從嚴處理。
2、根據“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承辦部門必須對大型活動過程及人員安全負責,組織活動負責人員要有具體安全責任分工。
3、學校安全處要對開展具體活動所租用的車輛、駕駛員情況進行審核。帶隊教師必須對活動參加者進行安全教育,強調組織紀律,明確活動范圍及活動內容,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場地的安全狀況進行認真調查,做到心中有數,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及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4、審批權限:在市區范圍內活動的由部門主管校長審核,并報學校辦公室審批,在校安全處備案;到遠郊及外地活動則由主管校長審核,報學校辦公室審批,在校安全處備案,由校辦公室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進行。
5、各部要嚴格把好審批關,帶隊領導必須簽署責任承諾書,否則,不予審批
師生外出審批制度篇4
為進一步做好學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的常態化防控工作,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鞏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根據人社部人社職司便函【2020】38號、浙江省疫情防控辦【2020】103號、浙江省教育廳浙教防控辦函【2020】45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大家遵照執行。
01審批報備流程
外出到浙江省外城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具體流程為:學生本人釘釘提出申請—班主任審核—系部學管副主任審批——學生處處長審批——學院分管領導批準。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02減少不必要外出
學生在家期間(含2020屆新生),應盡量減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省外中高風險地區,不跨省域長途旅行。確需外出,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并在開學前14天內回到省內。
03減少聚集性活動
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報備學院,經分管院領導審批同意后再行組織。
04注意事項
外出學生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應按照審批流程報告。有發熱、干咳、無力等癥狀的學生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院就診。
師生外出審批制度篇5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發生,對全校師生安全負責,增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特對師生集體外出活動作出以下規定:
1、實行外出活動審批制度。學校組織的所有學生外出集體活動要事先向區教育局提出活動申請報告,待批復后方可實施,否則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組織者承擔責任。
2、具體審批程序。學校外出集體活動,由活動發起人或部門機構研究本次大型活動的可行性;確認本次大型活動確實可行后,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實施方案,認真制訂活動安全預案,并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報學校簽字蓋章,繼而報區教育局,審批通過后方可實施。
3、師生集體外出應本著就近徒步的原則,嚴格控制學生跨縣(市、區)活動及教師跨省活動。嚴格控制野炊活動和野外用火。
全校性的集體外出活動,在出發前一周向區教育局報批,未經批準不得組織該活動。
班級組織的集體外出活動,班主任是該活動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在外出前一周,經分管領導和校長同意后,方可實施,未經批準不得組織該活動。
嚴禁班主任和任課老師擅自組織班級學生開展一切未經校方批準的校外集體活動(包括周末和假期間組織的校內班級集體活動),否則相關組織人員承擔一切安全事故責任。
4、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防范在前”原則,事先應明確外出活動的目的,經學校校長同意后按有關程序報批。在外出前必須要實地勘察活動路線、地點,制定周密的活動計劃,做好相關預案,對可能影響出行安全的潛在事故隱患必須徹底根除,要預先對師生進行交通、衛生、消防等安全事故的預防教育;在外出活動的過程中必須落實好安全保障措施,指定專人
負責安全工作。嚴禁任何部門及個人在沒有嚴密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活動。
5、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6、學校外出活動要適應學生體能和符合學生心理健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組織中小學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類活動。嚴禁強行組織學生參加與教育無關的各種社會活動。
7、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進行檢修。嚴禁租用車況不良和無牌證交通工具,嚴禁乘坐無證照人員駕駛的車輛,凡需要搭乘個體營運的交通工具必須要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許可。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責任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10、一旦發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嚴格按照預案進行操作。
師生外出審批制度篇6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于關鍵期,為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師生測溫進校,保持一米間隔。
二、師生出校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學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教師本人填寫《教師請假條》,由年級管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簽字批準,交門衛人員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離校。
學生填寫《接學生簽證單》,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字并注明離校事由、通知家長,學生持簽證單在保衛科等候,家長在簽證單上簽字后方可接學生離開。
保衛人員在每天下午學生放學后,在簽證單上簽字后交疫情防控辦公室。
2.班主任老師要教育學生做好健康防護,平安離校。
三、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盡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來訪人員本人出示健康碼、身份證,測量體溫后填寫登記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經疫情防控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規定路線行走,佩戴口罩,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盡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嚴禁滯留。
四、除運送垃圾和學校物品的車輛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防控期間人員外出審批制度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癥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范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范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并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于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并向班主任銷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注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后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并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師生外出審批制度篇7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并上報教育局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2、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教育局批準;
學校在教育教學計劃內安排的整年級、整班外出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準。組織學生外出參加大型活動時,要有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并指派有經驗的教師事前勘察活動場所,摸清有關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3、學校組織學生勞動以及參加社會實踐等活動時,堅持就近、徒步的原則。并對勞動場地、工具作好安全檢查,對學生提出明確的勞動紀律要求,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學校不得組織學生進行強度過大和有危險的勞動。學校不得安排學生為私人幫工。
4、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5、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6、活動來往原則上一律不允許采用汽車等之類的交通工具,如有特殊情況使用時,必須寫書面材料交校委研究同意后,方可使用。
7、每次活動都要有防疫、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8、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9、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10、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11、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責任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2、一旦發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嚴格按照預案進行操作。
師生外出審批制度篇8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師生外出管理,進一步規范外出審批報備程序,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全體師生遵照執行。
嚴格執行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教職工外出審批嚴格按照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東營市以外省市的教職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同時向教導處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嚴格履行學生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學生在校期間外出由班主任審批,填寫“東營市海河小學學生請假條”,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家長來到,與班主任確認后,方可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東營市以外的省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審批流程為班主任——級部主任——學校分管領導,同時向德育室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審批,出東營市的活動需開發區分局審批。
外出注意事項
(一)、外出師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外出師生應保持通信聯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需按照審批流程報告。
(三)、外出東營市以外省市的師生無論上班時間、周末時間、節假日時間都需要履行審批報備程序。
(四)、有發熱、干咳、無力癥狀的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院就診。
師生外出審批制度篇9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癥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范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范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并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于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并向班主任銷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注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后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并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