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最新版勞動合同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最新版勞動合同4篇
【篇一】最新版勞動合同
標準勞動合同書(最新版)
篇一:
企業檔案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民族:________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家庭住址: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
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
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
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電話):聯系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篇二】最新版勞動合同
2020年最新版勞動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 廠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所屬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個月;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并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后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________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征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項中按《________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__________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并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并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第四條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并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著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第五條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可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__________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被列入下崗待聘范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__________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可續訂勞動合同。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___________實行全員勞動合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元。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___________關于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第十條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日內,按規定向___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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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最新版勞動合同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電話: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地方相關法律,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 勞動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2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十日前,向對方發出續簽勞動合同的書面要約邀請;雙方進行續訂勞動合同磋商,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
1、續訂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后進行調改,續簽后雙方執行新訂立的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因故未能主動及時續訂,視為繼續沿用此合同內容條件不變,勞動合同時間自動延續一年,或以甲方之后補簽的續簽合同為準。
3、乙方同意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無論合同是否到期,視為雙方勞動關系即時終止;勞動關系終止后,甲乙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勞務協議》或口頭約定,建立勞務關系;乙方不愿意的,應妥善與甲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二章 工作內容、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詳見《崗位說明書》或相關工作指導書。工作地點為本公司品牌旗下所在區域 。若涉及所服務項目點或區域撤離,或者發生重大組織變動,甲方可調配乙方到甲方品牌其他項目門店或區域公司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若乙方不同意調配,可向甲方提出離職申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除非乙方未經過離職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甲方因生產
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遇到以下情況,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單方提出調崗: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公司和內部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大的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乙方應予接受調崗;
D、對于不服從公司安排和調配的,拒不到崗也不按程序辦理離職手續的,視為乙方嚴重違紀,甲方可即時無條件解除勞動關系,并不支付補償金。
第五條 乙方認為所從事崗位不太適合自身條件的,可以向甲方提出調換更適合自己的工作崗位。是否準許,由
甲方根據公司整體人力資源配置情況統籌安排,崗變薪變;乙方應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地區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主要以工作任務結果為導向,乙方可實行相對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方式,乙方因實行彈性工作制,因自身任務沒有完成需要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視為自行加班,無權要求甲方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甲方依據行業特性或工作實際對工作時間進行合理安排,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必須經甲方書面的要求或審核確認,否則視為乙方自行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無權要求甲方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1、乙方的工資分為月基本工資(稅前應發工資)和考核獎金,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乙方基本工資為 元/月,考核獎金按乙方每月工作績效和甲方績效考核制度的標準執行,其他福利補貼、加班、病、事假工資的發放詳見公司薪酬管理規定。針對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負激勵金額均從其績效獎金中扣除。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按月或年度向乙方發放獎金。發給乙方的獎金數額由甲方根據公司效益情況和乙方的工作績效來確定。
3、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工資管理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4、乙方同意,除休息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停職或停工期間,甲方不發放任何工資或福利報酬
5、乙方同意,針對學校項目,涉及暑假或寒假期間,乙方勞動中止過程中,甲方有權不提供工資和其他獎金福利。
第九條 甲方每月 15 日 (公歷,遇節假日順延)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資,公司因特殊原因推遲發放的應提前說明,但不得超過約定日期的七個工作日。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個人應支付社保等個人應當承擔的社會統籌費用。
第五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區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規定的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生育假等相關待遇,以及病事假等具體規定詳見公司制度。
第六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地區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對于有毒有害的工作崗位將給予乙方必要的說明,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相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根據國家相關衛生部門要求必須要辦理健康證的工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辦理后安排上崗。
第七章 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離職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秘密,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范圍相同或相近的任何第二職業。不得為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提供幫助,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第十九條 甲方對模范遵守本單位規章制度,工作成績優異者,將按照職工獎懲規定給予獎勵;對于乙方違反很合同第十八條規定的,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和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負激勵和追責,并視為嚴重違紀,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勞動關系。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定額)。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并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的情形:
(一)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所謂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體檢未通過;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乙方不能勝任所擔任崗位的技能或者相應的要求;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4次;乙方頂撞上司或不服從工作安排;乙方與同事發生較大矛盾并影響工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工作考核,或者其它任何經甲方分管領導查實確認乙方不符合該職位要求的情形。);
(二)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同時在其他用人單位兼職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后乙方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不能通過甲方進行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六)乙方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七)偷竊或挪用單位或員工、客戶財物的;職務侵占的;報銷費用時有虛報或假報金額等行為的;
(八)連續曠工三天或半年內累計曠工五天(含)以上的;或者有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的;
(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建立勞動關系或者兼職的;
(十)泄露單位商業秘密;或利用職務以權謀私、損公肥私的;
(十一)欺詐客戶、單位,謀取私利的;或私下從事同業工作的;或違法行為或不良社會行為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或結黨營私、破壞員工關系;或生活作風不端正的;
(十二)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經甲方管理人員兩次及以上批評拒絕配合或不改正的;
(十三)其他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且符合相關制度或本合同規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以提前通知解除本合同但須給予經濟補償的情形: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協議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本單位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甲方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四)因防治環境污染需要搬遷的;
(五)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一)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甲方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接受甲方提供費用進行技能培訓,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掌握甲方商業機密或其他機密,離職后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人員,與甲方就有關善后事宜達成一致后,方能適用本條款。
第二十九條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
第十章 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或達到退休年齡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后合同義務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B.完好歸還其占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C.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D.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E.按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F.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B.應乙方要求, 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四條 乙方不辭而別、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條規定的義務, 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 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結算乙方工資。
第三十六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及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七條 甲方如果委派乙方參加專項培訓(即使用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培訓費用以外的費用支付的培訓),甲方有權與乙方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公司及部門規章、培訓協議、《競業禁止和保密協議書》、廉潔自律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法律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第三十九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一條 乙方違反保密協議的約定,應承擔的違約金為至少5萬元。乙方離職后甲方對乙方有禁業限制的,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應承擔的違約金為:50萬元人民幣;同時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按損失的程度全額賠償甲方的損失,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
第四十二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委托第三者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應通過書面或郵件或電子郵件或微信短信方式傳送。
1) 一方采用書面方式傳送通知的,以書面文件送交對方聯系人,且對方聯系人簽收時視為通知已送達。
2) 一方采取郵件方式傳送通知的,以郵件到達對方或者郵件寄出之日起滿三日(以在先的時間為準)視為通知已送達。
3) 一方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或者微信、短信傳送通知的,以信息到達對方郵箱或電子通訊系統時視為通知已送達。
4) 一方的聯系人和聯系地址發生變更的,需在三日內按照上述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上述方式發出通知應視為已經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協定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以本份合同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并蓋手印):
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篇四】最新版勞動合同
編號: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電 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 / 為合同終止的標志。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在試用期內,乙方出現病假、事假情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請假時間相應順延試用期):
(一)無試用期。
(二)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乙方被派駐 公司(下稱“駐點單位”)負責項目工作,工作崗位: 。
第四條 乙方第一工作地點/區域: ,甲方可根據甲方的業務所在地調配乙方的工作地點,乙方清楚知悉并愿意接受甲方的調配。
第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進行調整,并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工資水平,實行薪隨崗變。如乙方認為不適應甲方調整的工作,應書面申請另行調整,也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 基于甲方向乙方告知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本合同所約定工作崗位會發生變更的可能性,故經雙方協商一致,確認以下情形之一發生時可變更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崗位:
(一)因甲方組織架構發生調整而導致乙方崗位消失的;
(二)因甲方經營或管理模式發生變化而導致乙方崗位消失、合并的;
(三)因市場發生變化而導致乙方崗位無工作任務的。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確定乙方適用的工時制度為:□標準工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如乙方所在的工作崗位報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承諾愿意服從甲方在工作時間上的安排。
第八條 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用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如低于用工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一)計時工資:¥ / 元/小時;
(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完成勞動定額的,為¥ / 元/月。(該勞動定額為乙方所在項目70%以上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勞動量);
(三)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由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以及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等情況,考核發放。
(四)其他形式: / 。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于第九條約定工資的80%或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用工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乙方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甲方與乙方約定的獎金、津貼、補貼等項目均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甲方鼓勵乙方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不提倡利用非正常工作時間加班。乙方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須按甲方加班報批制度,履行加班申請審批程序,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加班并獲得加班工資。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如遇節假日、休息日順延,或非因甲方原因延誤支付的情形,不屬于拖欠或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
第十四條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于應賠償的費用,乙方同意甲方直接從本人的工資中進行扣除。
五、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按照用人單位所在地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其社會保險所必須的手續、資料和證件,否則,甲方不承擔不能或延誤辦理社會保險的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申報工傷保險基金準予報銷的費用,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時間內提供相關工傷申報資料。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傷保險待遇無法得到賠付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對于超出工傷保險基金統籌范圍外的治療費用,乙方同意自行承擔。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 甲方按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7、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一)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條件;
(二)無法提供甲方辦理用工或者參加社會保險等所需的證明材料;
(三)入職后不同意參加社會保險或者未及時與原用人單位辦結社保終止手續的;
(四)與原用人單位未依法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存在競業限制約定的;
(六)患有精神病或者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
(八)違反誠實守信原則,未如實告知或隱瞞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身體狀況、工作經歷、聯系方式、家庭地址和戶口信息、受過的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等真實情況的;
(九)不能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或不能滿足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
(十)有其他不符合甲方規定的具體崗位的錄用條件的情形。
第二十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對具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自動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在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后支付未結算的工資。
乙方未提前30日(試用期未提前3日)書面通知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視為違法辭職,乙方同意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未履行的天數工資賠償給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如造成社會保險無法及時停保而產生了社會保險費用的,則此費用(含單位部分)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工資中扣除;
(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資格證明、體檢證明等;應聘前患有精神、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未與前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隱瞞事實的;對前用人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未聲明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在合同存續期內,如乙方認為甲方有違反法律法規之規定,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乙方應在認為侵權行為發生后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書面報告情況。否則,乙方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甲方進行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后3日內,應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歸還持有的甲方的所有財產,包括但不限于:
(一)乙方負責管理、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圍內的所有文件、檔案原件及復印件;
(二)包含甲方資料和信息的軟件、磁盤、硬盤、光盤、U盤等存儲設備;
(三)甲方為乙方配備的工作工具、工作服、儀器、設備及其他辦公用具等;
(四)其他工作交接手續。
因乙方未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或交接不清的,甲方有權暫時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對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經濟補償中予以扣除,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于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人事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手續的必要資料。因乙方未及時辦理導致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可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后向甲方索取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8、勞動紀律及獎懲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七條 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充分閱讀、知悉了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及駐點單位的規定,并同意遵照執行。
9、通知和送達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郵寄、電子郵件的形式向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乙方電子郵箱地址: )履行送達義務,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郵寄送達至乙方列明的通訊地址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列明的通訊地址不詳細、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的戶籍地址為甲方最終送達地址。若甲方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乙方履行送達義務的,在甲方電子郵件發出之日視為送達,送達時間以系統顯示時間為準。一方如果地址或聯系方式變更,應當在變更后3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九條 甲方采取以下途徑中任何一種方式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進行公示,乙方均予以認同,并同意且有義務學習閱讀和遵守。
(一)甲方網站、郵箱或者業務系統上公布的規章制度及所有的通知、文件;
(二)甲方或部門會議進行的規章制度的傳達、培訓、學習或宣講;
(三)在甲方或者項目經營場所的公告欄張貼宣講的。
10、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定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和地方的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鑒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鑒證機構留存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鑒于駐點單位對甲方的要求,甲方要求乙方必須遵守駐點單位的規章制度。如乙方因嚴重違反駐點單位的規章制度招致駐點單位投訴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保守其在合同期內及合同解除后屬于甲方及駐點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三十五條 乙方確認,甲方在本勞動合同簽訂前,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六條 乙方確認在本勞動合同或者《員工資料表》中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歷、履歷、健康狀況、婚姻狀況、資格或者任職證書、通信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的真實性,若查實乙方提供了虛假信息或者虛假證件的,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簽訂了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加印指模)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收到本合同相同的另一份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