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編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買賣合同的風險負擔2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買賣合同的風險負擔2篇
第1篇: 買賣合同的風險負擔
“文體中心”項目
日 立 電 梯 設 備(含安裝)
合
同
書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桃源縣高盛電梯有限責任公司
電梯設備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桃源縣高盛電梯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電梯買賣事宜,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1、設備名稱:
1.1、設備產地及品牌:日立(HITACHI)
1.2、設備規格型號、數量及價格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附件一、附件二與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注:合同標的物的包裝由乙方負責,按適合鐵路、公路或海運的條件設計
2、質量保證:
2.1按以下第()
電梯執行GB7588-2003《電梯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和GB/T10058-1997《電梯技術條件》
扶梯執行GB16899-1997《自動扶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
液壓電梯執行《液壓電梯監督檢驗規程(試行)》和JG5071-1996《液壓電梯》
2.2本合同必須由乙方或乙方同意的第三人負責安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自行安裝或委托第三方安裝的,乙方不負責保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安裝公司及人員必須具有相關資質。
2.3、正常使用情況下,自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授權委托的維保單位負責三包十二個月。保修期內乙方或乙方授權委托的維保單位將定期進行質量巡檢。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不能于實際交貨期后六個月內完成安裝,或甲方原因不報檢的,則保修期從實際交貨期起十八個月后失效。
2.4、在保修期間,由于甲方自行修理或電(扶)梯使用單位管理不當造成的故障,不屬于保修的范圍,乙方可予以有償修復。
2.5、甲方加裝電(扶)梯附屬設備須經乙方確認,否則,由此引起的質量問題、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由甲方負責。
3、土建要求
3.1甲方已按原設計圖紙完成了井道、機房的土建施工,如乙方對已完成的土建工程有其他技術要求必須提前提出。否責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條件
4.1、付款方式:甲方以匯款方式付款(付款時請注明匯款單位、用途、銀行帳號及合同編號,并立即立即將付款憑證傳真給乙方合同經辦人)。
4.2設備付款條件
4.2.1甲方自合同簽訂后當天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90%: 壹佰貳拾陸萬貳仟捌佰捌拾元整(¥:1262880.00元)作為電梯定金和預付款。
4.2.2、電梯驗收合格后10天內甲方付清合同總價的余款10%:壹拾肆萬零叁佰貳拾元整(¥:140320.00元)給乙方
4.2.3、甲方按以上付款條件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項后,乙方向甲方正式移交電梯設備、隨機文件及有關檢驗證明。
五、交貨期:
5.1.交貨時間:甲方確認相關技術資料并按合同付款的,乙方收定金后(45天)內向甲方交付貨物。
5.2.在下列情況下,交貨期順延:
5.2.1、乙方發出通知要求客戶確認交貨期,甲方不能予以確認的.
5.2.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4.2條款規定履行付款義務。
六、交貨方式:
6.1、乙方應當按期交貨,甲方應當按期辦理提貨。提貨的方式是:
乙方負責運輸,運達地點/港口: 汽運
6.2、貨到工地后乙方妥善保管好貨物。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7、檢驗:
7.1、雙方在安裝前另行約定開箱日期,并共同進行檢驗。
7.2、在安裝期貨物的保管責任由乙方負責。
8、施工地點: 桃源縣文化體育中心綜合館
9、安裝工期:
9.1、安裝工期:甲方提供合格井道。安裝工期自安裝進場之日起30天內完工(不含政府主管部門驗收時間)。
9.2、施工期間如遇停電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完工期限順延。
9.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開工或完工期順延。
9.4、安裝過程中發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違約責任
10.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貨或甲方逾期付款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額每天萬分之五計算。違約方付違約定金后,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繼續履行合同。
10.2、乙方不能交貨,須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貨款,并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中途退貨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
10.3、如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合同全部款項,除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電梯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權不移交電梯設備及相關資料并保留停梯的權利。
10.4、如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合同全部款項,除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電梯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權不移交電梯設備及相關資料并保留停梯的權利。
10.5 如甲方在乙方未正式移交電梯設備前擅自使用電梯設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并從實際使用之日起按每臺300元/天向乙方支付電梯使用費。
十一、電梯的代保管
合同交貨滿后30天內,乙方免費為甲方存放本合同產品
12、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湖南省桃源縣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三、其他約定:
有關安裝過程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詳見《安裝要求》。
1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與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電梯技術規格表
附件二、安裝要求(直梯)
第2篇: 買賣合同的風險負擔
合同管理知識(五)
買賣合同的常見風險
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風險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即通常所說的皮包公司利用對方的輕信,騙取錢款或貨物。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主要表現形式為: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副本(未年檢)或復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注冊資本,無實有資金,并沒有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其它原因已歇業或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2、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后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 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如果對方是加蓋分公司、部門的印章或者是部門經理、業務人員等,都需要明確的授權委托書。
3、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a. 質量約定不明確;b. 履行地點不明確;c. 付款期限不明確;d. 違約責任不明確;e. 付款方式不明確;f. 履行方式不明確;g. 計量方法不明確;h.檢驗標準不明確。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文字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4、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惡意履行的情況。對買方來說,主要是賣方明知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因此,買方及時驗貨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