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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造勞動合同是什么罪范文(通用5篇)

                  時間:2021-10-08 合同協議 點擊:

                  是什么,是香港歌手許志安演唱的歌曲,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偽造勞動合同是什么罪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偽造勞動合同是什么罪5篇

                  偽造勞動合同是什么罪篇1

                  車子購銷合同是什么

                  什么是購銷合同?

                  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變化形式,它同買賣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賣方)同需方(買方)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由供方將一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接受產品并按規定支付價款的協議。

                  購銷合同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根據《經濟合同法》第九條和《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簽訂購銷合同應有以下內容:

                  1.產品的名稱必須明確,使用地區習慣名稱時,雙方要意見一致。

                  2.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要清楚準確,對有的產品,在簽訂合同時,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明確規定合理耗損,超欠幅度和正負尾差等。

                  3.產品的種類、等級和質量,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對某些干、鮮、活產品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疫后方可交易。

                  4.產品的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由承運方與托運方協商確定,包裝物的供應由雙方當事人商定。

                  5.產品的價格,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簽訂。國家允許自主定價或議價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議定。

                  6.交貨期限和地點,要根據產品的生產周期、收獲季節、交換能力明確規定。特別是對易霉爛變質、易碎產品及鮮活產品,供需雙方則更要有明確的規定,可協商推遲或提前交貨日期。

                  7.交(提)貨方式,可由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規定確定。

                  8.交(提)貨日期的計算。凡送貨和代運的,以發貨時運輸部門郵戳記準;實行提貨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貨日期為限。

                  9.要明確規定貸款的結算方式和時間。

                  10.要對產品驗收的地點及辦法做出明確的規定。

                  11.違約責任的規定要明確,發生違約時處理。

                  12.還要有當事人協商同意的其它條款。

                  買賣車輛協議書

                  甲方(賣方)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_____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車號為_____賣給乙方,發動機號碼為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顏色為 ,價格為_____ (¥_____元)

                  偽造勞動合同是什么罪篇2

                  篇一:偽造印章簽訂合同是否一定構成合同詐騙

                  偽造印章簽訂合同是否一定構成合同詐

                  騙?

                  2011年04月20日 來源:人民法院報

                  [案情]

                  被告人馮某承包了h建工集團a工程項目的部分木工工程,因此向杭州r出租站租賃鋼管、扣件用于工程中搭腳手架。r出租站要求馮某在租賃合同上加蓋a工程項目部的公章,但a項目部認為這是馮某個人的租賃合同,不需加蓋公司印章。為順利簽訂合同,馮某私刻h建工集團b項目部的公章,于2006年3月8日與r出租站簽訂了租賃合同,并在合同上簽署真實姓名。雙方約定,租賃鋼管、扣件,具體數量按實發為準,租賃期為2年,租金每月結算并付清。之后馮某陸續租來鋼管、扣件用于工程,并按約定支付租金。后馮某在工程項目資金墊付較多導致資金短缺,于是將租賃來的部分鋼管轉手變賣來周轉資金。2007年1月左右,出租站因馮某拖欠租金未付向法院起訴,a項目部因為被法院凍結了賬戶,也停發了馮某的工程款,導致馮某預計可以獲得的工程款無法及時獲得。3月馮某與r出租站協商分期歸還變賣鋼管的材料款,并首期支付17萬元,但要求出租站撤回起訴。7月,法院因發現租賃合同上b項目部的印章存在私刻嫌疑,駁回起訴,并讓r出租站負責人報案。2010年5月馮某被抓獲歸案。[分歧]

                  本案被告人偽造公司印章簽訂了租賃合同,但簽訂合同時并無詐騙故意,且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后在租賃期內因資金周轉不靈而變賣租賃物的行為是否一定構成合同詐騙罪?對此存在兩種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私刻公司印章,存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情況,后又擅自出賣租賃物,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第二種意見認為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合同詐騙罪,但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1.被告人主觀上不具有詐騙的故意。盡管被告人和出租站簽訂租賃合同時使用了偽造的b項目部的公章,但這一行為是在出租站要求合同上加蓋公司印章而工程所在的a項目部不愿意加蓋的情況下,被告人為了順利簽訂合同而實施了偽造印章的行為,但租賃合同上也有被告人的真實簽名,其簽訂合同的真實意圖是租賃鋼管、扣件,并實際用于工程,并不存在虛構事實騙取財物的主觀故意。

                  2.被告人客觀上不具有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首先,本案中雙方的租賃合同已實際有效,出租站基于租賃合同交付租賃物,并非因為被告人的欺騙行為交付財物。被告人也按約定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由于承包工程項目進行了墊資等原因導致資金暫時短缺,才在租賃期間采取了變賣部分鋼管、扣件來滿足資金周轉。其次,被告人完成了所承包的工程,尚有大量工程款可以結算,并不是沒有償還能力。被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才導致工程款被凍結,無法按計劃取得。第三,事后被告人積極和被害人進行了協商,并盡其所能支付17萬元材料款,案發后也努力賺錢償還,期間與被害人也有聯系,并未潛逃。

                  3.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被告人馮某在未經h建工集團許可使用印章的情況下,私刻了該公司b項目部的印章,破壞了國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并使用該印章與他人簽訂租賃合同,引發了極大的經濟糾紛,被告人的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

                  (作者單位: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 章麗美篇二:時訊|單位偽造勞動合同被罰20萬

                  時訊|單位偽造勞動合同被罰20萬

                  隆安律所上海分所勞動法實務

                  如今的勞動爭議案件,為了勝訴,單位和員工偽造證據的事情屢見不鮮。市二中院昨天對一起偽造勞動合同的單位開出了20萬元的罰單。這是新民訴法實施后,法院開出的最高罰金。

                  案件到了二審,李某向法院提出司法鑒定申請,要求鑒定勞動合同的真偽,“我從來沒有見過這份勞動合同,也沒有簽過字。”

                  法院委托相關司法鑒定機構鑒定表明:該公司提交的勞動合同的第七頁與前六頁不是同一臺打印機連續打印形成,第七頁系噴墨打印形成,前六頁系激光打印形成——該公司提交的勞動合同存在換頁情況。而且,第七頁上有著最為重要的李某“簽名”和日期。

                  據此,法院認定文化公司提供虛假證據,判決支持了李某的訴訟請求。而且法院認為,文化公司偽造案件重要證據,嚴重妨礙了法院對案件的正常審理,情節非常惡劣,為了維護正常的訴訟秩序,法院依法對該公司作出了20萬元罰款的決定。

                  審理上述案件的法官表示,“勞動合同可以說是所有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關鍵證據,偽造勞動合同,會直接把審判引入誤區,這也是本案中勞動者在仲裁和一審敗訴的主要原因。”針對此案,法官介紹,經過司法鑒定以及鑒定人出庭作證,單位在事實面前仍不承認偽造證據,拒不承認錯誤,嚴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同時,為了引導誠信訴訟,防止當事人進行虛假訴訟、提交虛假證據,法院制定并實施了誠信訴訟告知制度,在開庭之前,就對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送達訴訟誠信承諾書,明確告知當事人進行虛假訴訟、提交虛假證據等行為所面臨的處罰后果,在這種情況下,單位仍然偽造證據,主觀過錯明顯。為了震懾和打擊不誠信訴訟行為,捍衛司法尊嚴,彰顯法律權威,法院開出了20萬元的罰單。篇三:偽造四十萬借條的簽名,構成犯罪嗎?

                  偽造四十萬借條的簽名,構成犯罪嗎?

                  閆建業律師(大連)

                  ◆ 對問題的答復:

                  該行為是否涉嫌犯罪以及涉嫌犯何種罪要結合行為人的主觀目的來認定。

                  如果行為人出于通過訴訟非法占有對方財物的目的,那么行為人涉嫌詐騙罪,這種詐騙的方式從客觀方面看,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并啟動民事訴訟,意圖通過虛假訴訟使對方為虛假的債務關系承擔責任,其行為符合詐騙罪客觀方面的犯罪構成,在犯罪理論上這種詐騙方式被稱為“三角詐騙”。并且,詐騙數額為40萬,屬于數額特別巨大。當然,如果敗訴了,屬于犯罪未遂。

                  如果行為人故意幫助一方當事人偽造證據,根據行為人的動機和目的,行為人可能涉嫌詐騙罪(共犯),也可能涉嫌偽造證據罪。與一方當事人合謀虛假訴訟的,涉嫌詐騙罪(共犯);受一方當事人欺騙,沒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幫助偽造證據的,涉嫌偽造證據罪。

                  ◆ 詐騙罪的罪名及法定刑: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詐騙罪數額的認定: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偽造證據罪的罪名及法定刑: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閆建業律師(大連)

                  偽造勞動合同是什么罪篇3

                  偽造,勞動合同

                    篇一:偽造勞動合同罪
                    篇一:偽造印章簽訂合同是否一定構成合同詐騙
                    偽造印章簽訂合同是否一定構成合同詐
                    騙?
                    XX年04月20日 來源:人民法院報
                    [案情]
                    被告人馮某承包了h建工集團a工程項目的部分木工工程,因此向杭州r出租站租賃鋼管、扣件用于工程中搭腳手架。r出租站要求馮某在租賃合同上加蓋a工程項目部的公章,但a項目部認為這是馮某個人的租賃合同,不需加蓋公司印章。為順利簽訂合同,馮某私刻h建工集團b項目部的公章,于XX年3月8日與r出租站簽訂了租賃合同,并在合同上簽署真實姓名。雙方約定,租賃鋼管、扣件,具體數量按實發為準,租賃期為2年,租金每月結算并付清。之后馮某陸續租來鋼管、扣件用于工程,并按約定支付租金。后馮某在工程項目資金墊付較多導致資金短缺,于是將租賃來的部分鋼管轉手變賣來周轉資金。XX年1月左右,出租站因馮某拖欠租金未付向法院起訴,a項目部因為被法院凍結了賬戶,也停發了馮某的工程款,導致馮某預計可以獲得的工程款無法及時獲得。3月馮某與r出租站協商分期歸還變賣鋼管的材料款,并首期支付17萬元,但要求出租站撤回起訴。7月,法院因發現租賃合同上b項目部的印章存在私刻嫌疑,駁回起訴,并讓r出租站負責人報案。XX年5月馮某被抓獲歸案。[分歧]
                    本案被告人偽造公司印章簽訂了租賃合同,但簽訂合同時并無詐騙故意,且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后在租賃期內因資金周轉不靈而變賣租賃物的行為是否一定構成合同詐騙罪?對此存在兩種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私刻公司印章,存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情況,后又擅自出賣租賃物,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第二種意見認為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合同詐騙罪,但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1.被告人主觀上不具有詐騙的故意。盡管被告人和出租站簽訂租賃合同時使用了偽造的b項目部的公章,但這一行為是在出租站要求合同上加蓋公司印章而工程所在的a項目部不愿意加蓋的情況下,被告人為了順利簽訂合同而實施了偽造印章的行為,但租賃合同上也有被告人的真實簽名,其簽訂合同的真實意圖是租賃鋼管、扣件,并實際用于工程,并不存在虛構事實騙取財物的主觀故意。
                    2.被告人客觀上不具有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首先,本案中雙方的租賃合同已實際有效,出租站基于租賃合同交付租賃物,并非因為被告人的欺騙行為交付財物。被告人也按約定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由于承包工程項目進行了墊資等原因導致資金暫時短缺,才在租賃期間采取了變賣部分鋼管、扣件來滿足資金周轉。其次,被告人完成了所承包的工程,尚有大量工程款可以結算,并不是沒有償還能力。被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才導致工程款被凍結,無法按計劃取得。第三,事后被告人積極和被害人進行了協商,并盡其所能支付17萬元材料款,案發后也努力賺錢償還,期間與被害人也有聯系,并未潛逃。
                    3.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被告人馮某在未經h建工集團許可使用印章的情況下,私刻了該公司b項目部的印章,破壞了國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并使用該印章與他人簽訂租賃合同,引發了極大的經濟糾紛,被告人的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 (作者單位: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 章麗美篇二:時訊|單位偽造勞動合同被罰20萬
                    時訊|單位偽造勞動合同被罰20萬
                    隆安律所上海分所勞動法實務
                    如今的勞動爭議案件,為了勝訴,單位和員工偽造證據的事情屢見不鮮。市二中院昨天對一
                    起偽造勞動合同的單位開出了20萬元的罰單。這是新民訴法實施后,法院開出的最高罰金。 案件到了二審,李某向法院提出司法鑒定申請,要求鑒定勞動合同的真偽,“我從來沒有見過這份勞動合同,也沒有簽過字。”
                    法院委托相關司法鑒定機構鑒定表明:該公司提交的勞動合同的第七頁與前六頁不是同一臺打印機連續打印形成,第七頁系噴墨打印形成,前六頁系激光打印形成——該公司提交的勞動合同存在換頁情況。而且,第七頁上有著最為重要的李某“簽名”和日期。
                    據此,法院認定文化公司提供虛假證據,判決支持了李某的訴訟請求。而且法院認為,文化公司偽造案件重要證據,嚴重妨礙了法院對案件的正常審理,情節非常惡劣,為了維護正常的訴訟秩序,法院依法對該公司作出了20萬元罰款的決定。
                    審理上述案件的法官表示,“勞動合同可以說是所有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關鍵證據,偽造勞動合同,會直接把審判引入誤區,這也是本案中勞動者在仲裁和一審敗訴的主要原因。”針對此案,法官介紹,經過司法鑒定以及鑒定人出庭作證,單位在事實面前仍不承認偽造證據,拒不承認錯誤,嚴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同時,為了引導誠信訴訟,防止當事人進行虛假訴訟、提交虛假證據,法院制定并實施了誠信訴訟告知制度,在開庭之前,就對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送達訴訟誠信承諾書,明確告知當事人進行虛假訴訟、提交虛假證據等行為所面臨的處罰后果,在這種情況下,單位仍然偽造證據,主觀過錯明顯。為了震懾和打擊不誠信訴訟行為,捍衛司法尊嚴,彰顯法律權威,法院開出了20萬元的罰單。篇三:偽造四十萬借條的簽名,構成犯罪嗎?
                    偽造四十萬借條的簽名,構成犯罪嗎?
                    閆建業律師(大連)
                    ◆ 對問題的答復:
                    該行為是否涉嫌犯罪以及涉嫌犯何種罪要結合行為人的主觀目的來認定。
                    如果行為人出于通過訴訟非法占有對方財物的目的,那么行為人涉嫌詐騙罪,這種詐騙的方式從客觀方面看,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并啟動民事訴訟,意圖通過虛假訴訟使對方為虛假的債務關系承擔責任,其行為符合詐騙罪客觀方面的犯罪構成,在犯罪理論上這種詐騙方式被稱為“三角詐騙”。并且,詐騙數額為40萬,屬于數額特別巨大。當然,如果敗訴了,屬于犯罪未遂。
                    如果行為人故意幫助一方當事人偽造證據,根據行為人的動機和目的,行為人可能涉嫌詐騙罪(共犯),也可能涉嫌偽造證據罪。與一方當事人合謀虛假訴訟的,涉嫌詐騙罪(共犯);受一方當事人欺騙,沒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幫助偽造證據的,涉嫌偽造證據罪。 ◆ 詐騙罪的罪名及法定刑: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詐騙罪數額的認定: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偽造證據罪的罪名及法定刑: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閆建業律師(大連)
                    篇二:勞動者造假勞動合同
                    篇一:淺析勞動者以欺詐手段訂立勞動合同的認定與處理
                    淺析勞動者以欺詐手段訂立勞動合同的認定與處理
                    作者:東鄉縣人民法院 王劍鋒 劉志峰 發布時間:XX-11-17 11:30:46
                    隨著就業形勢的日趨緊張,有些勞動者為了找到一份工作或者為了應聘到更高的職位,對用人單位實施欺詐,后又被用人單位發現,由此產生糾紛。這類案件通常涉及的法律問題是:其一,對勞動者采用欺詐手段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確認無效;其二,對于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虛假信息的,是否可以一概認定為勞動者實施了欺詐行為,因而確認合同無效;其三,因勞動者的原因而形成的無效合同如何處理。
                    一、對勞動者采用欺詐手段簽訂的勞動合同效力的認定及其特征
                    對于勞動者提供虛假信息的,是否可以一概確認據此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筆者認為不能一概而論,應視情況而定,即應根據勞動者提供的信息對于合同的訂立,合同中有關職位、工資的約定是否起決定作用,以及用人單位在簽訂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有無過錯等情況來認定。可以分以下幾種情況:
                    1、用人單位所提出的用人條件違背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公序良俗,致使勞動者被動作假。 當前有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提出的招聘條件往往存在違反法律原則或公序良俗的情況,如要求女職工未婚,在聘用后一定時期內不準結婚、生育,否則一律予以辭退等。為此,一些女性勞動者為謀得該份工作,在其他條件均符合的情況下,只能對自己的婚姻狀況隱瞞,提供虛假信息。那么,用人單位能否在合同履行期間,據此要求確認該勞動合同無效,并可以提前辭退女職工呢?顯然不能。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種族、民族、性別、宗教信仰而受歧視;用人單位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因此,盡管從形式上看,勞動者提供了虛假情況,實施了欺詐行為,該勞動合同屬于“采取欺詐手段簽訂的勞動合同”,但實質上,用人單位提出的上述錄用條件,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屬無效條款,因而這些勞動合同不能確認無效,用人單位也無權以此為由辭退女職工。
                    2、用人單位的用人條件合法,勞動者造假
                    在用人單位的用人條件合法的情況下,勞動者存在造假行為,還應對造假內容加以區分。以造假內容對合同簽訂是否起決定性作用為標準,分兩種情況:(1)若勞動者此類造假的內容對于合同的簽訂無決定性作用,則應確認合同有效。(2)若造假的內容對于合同的簽訂起決定性作用,則應確認合同無效。
                    二、關于無效勞動合同的處理問題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可歸納為返還財產、賠償損失、收歸國有三種。而勞動法第97條僅規定:“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勞動者而言,其付出勞動,必然有權獲取報酬,即勞動者享有報酬索取權。雖然民法中關于無效合同的處理結果之一是返還財產,即合同當事人對于已經接受的財產負有返還的義務,但對于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情況則應當折價補償。勞動合同具有特殊性,即勞動者付出的勞動不具有可返還性,如果受雇方單位返還報酬,顯然有悖公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付出的勞動,一般可參照本單位同期、同工種、同崗位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
                    總之,針對目前勞動力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過程中認定勞動合同的效力時,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具體考量用人單位招聘條件的合法性,勞動者造假行為對簽訂合同的影響等,不僅要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要保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使勞動市場規范有序健康地發展。篇二:勞動者簡歷造假 用人單位可解雇免費法律咨詢就上法幫
                    
                    勞動者簡歷造假 用人單位可解雇
                    某電腦公司招聘銷售經理,王某前往應聘,并向公司提交了其在多家電腦公司擔任銷售主管等相關證明材料。公司當即與王某簽訂了兩年期勞動合同,聘 用王某為銷售經理。6個月后,公司發現王某的銷售業績平平,遂對王某的工作經歷產生懷疑。通過調查,發現王某所謂在多家電腦公司擔任銷售主管的工作經歷純 屬虛構。公司當即作出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王某提出讓他離職可以,但需要給他經濟補償。公司認為王某用造假的求職簡歷騙取信任,屬于過錯在先,沒有 資格向公司索要經濟補償金。王某不甘心,遂到江蘇鎮江市總工會咨詢。市總通過分析法律條文告知他,簡歷造假用人單位可直接解雇,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貼士
                    欺詐是指當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或隱瞞事實真相,欺騙對方,誘使對方形成錯誤認識而與之訂立勞動合同。求職過程中,簡歷作假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偽造學歷,二是虛構經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特別提醒
                    勞動合同被認定無效的,可能產生兩大法律效果:一是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 束力。”因勞動者的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是賠償責任的承擔。對于無效勞動合同在確認其無效的同時,如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根 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王某通過簡歷造假的方式,誘使公司作出錯誤的判斷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就屬于采取欺詐的手段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僅可以與王某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還可以追究王某的賠償責任。
                    1篇三:勞動者應聘時提供虛構工作經歷簽訂的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專家介紹】李延龍律師長期致力于爭議解決、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管理和企業常年法律顧問事務,擅長勞動法、合同法、公司法及知識產權保護,并著重致力于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研究,制定合理法律風險控制目標,并為實現該目標而對企業所擁有的資源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領導、協調和控制。在金融票據、房地產、建筑、名譽權及公司法律事務方面具有專門研究。
                    【案例介紹】:
                    XX年秋季招聘,北京某旅游集團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名行政主管,面試過程中,吳某向該公司提交了曾在同行業多家公司擔任行政主管或經理等職務的工作履歷表。該公司對吳某以往的工作經歷非常滿意,于雙方簽訂為期五年的勞動合同,約定吳某的崗位是行政部經理,工作職責是全面負責集團的行政工作,包括辦公室管理、公司活動的組織安排等。工作三個月以后,該公司發現吳某的工作能力和應聘中所描述的能力大相徑庭,也不能很好的完成集團下達的工作熱舞,無法達到崗位職責的要求,遂對吳某的工作經歷產生懷疑,隨后公司經調查發現吳某所說的在多家公司擔任過行政主管的經歷嚴重與事實情況不符,該公司當即以吳某欺詐為由,做出雙方勞動合同無效的決定,并以通知書的形式告知吳某。吳某不認可該公司的決定,于是申請仲裁要求確認雙方的勞動合同有效,并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審理結果】:
                    仲裁開庭審理中,吳某認為以往的工作經歷與現在的工作并無關系,自己工作勤懇,取得了
                    相應的成績,公司無權做出勞動合同無效的決定。公司認為,由于吳某虛構工作經歷,致使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其行為已經構成欺詐,應確認雙方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審理認為,公司與吳某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無效。
                    【律師分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公司是否可以在調查發現員工虛構工作經歷后作出勞動合同無效的決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同時,《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無效。對于該無效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立即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本案中,吳某為了達到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目的,隱瞞了真實情況,虛構了工作經歷,騙取了公司的信任,致使公司與其簽訂了勞動合同。吳某的這種做法屬于欺詐行為,影響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因此,吳某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應屬無效合同,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直接通知其勞動合同無效。
                    律師實務的工作中對類似案件的處理中員工提供虛假信息究竟是否構成欺詐是需要律師在工作中要把握的要點,根據員工提供的信息,書面文件,通過各種渠道的調查,確認員工造假的程度。公司在發現造假時間處于該員工的工作何種階段。公司的招聘錄用條件、崗位職責等因素是否明確。因為在此類案件中公司常常被要求舉證證明錄用前已經向員工明示了錄用條件,包括對學歷及工作經歷的要求,而且員工的學歷和工作經歷是當初錄用其的決定性條件,如不能證明則很有可能要承擔敗訴的風險。
                    【律師建議】:
                    在司法實踐中,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的原因造成勞動合同的無效,對用人單位而言,都面臨著責任和損失的承擔。如果是用人單位原因造成的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除給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外,還須承擔一定的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勞動者原因造成的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仍應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因此,建議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做如下應對:
                    一、對于擬聘用的重要崗位員工,用人單位應當提前對擬入職員工進行背景調查,而不是一味的相信員工自己的陳述。
                    二、公司hr應當謹慎審查勞動者的相關資質和所提供的各種信息,嚴格根據法律規定確定勞動合同的內容,避免出現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情形。
                    三、以《承諾書》的形式,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皆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且承諾告知的內容的真實性。
                    四、發現有勞動合同無效情形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做到程序合法。
                    篇三:偽造勞務合同
                    篇一:時訊|單位偽造勞動合同被罰20萬
                    時訊|單位偽造勞動合同被罰20萬
                    隆安律所上海分所勞動法實務
                    如今的勞動爭議案件,為了勝訴,單位和員工偽造證據的事情屢見不鮮。市二中院昨天對一起偽造勞動合同的單位開出了20萬元的罰單。這是新民訴法實施后,法院開出的最高罰金。 因為單位沒有和自己簽訂勞動合同,李某把某文化藝術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其給付雙倍工資,并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共計4萬余元。本以為勝券在握,結果歷經勞動仲裁和法院一審,李某一敗再敗,原因是單位拿出了白紙黑字、還有李先生簽名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XX年1月31日至XX年1月30日,證明李先生訴訟理由完全是子虛烏有。
                    案件到了二審,李某向法院提出司法鑒定申請,要求鑒定勞動合同的真偽,“我從來沒有見過這份勞動合同,也沒有簽過字。”
                    法院委托相關司法鑒定機構鑒定表明:該公司提交的勞動合同的第七頁與前六頁不是同一臺打印機連續打印形成,第七頁系噴墨打印形成,前六頁系激光打印形成——該公司提交的勞動合同存在換頁情況。而且,第七頁上有著最為重要的李某“簽名”和日期。
                    據此,法院認定文化公司提供虛假證據,判決支持了李某的訴訟請求。而且法院認為,文化公司偽造案件重要證據,嚴重妨礙了法院對案件的正常審理,情節非常惡劣,為了維護正常的訴訟秩序,法院依法對該公司作出了20萬元罰款的決定。
                    審理上述案件的法官表示,“勞動合同可以說是所有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關鍵證據,偽造勞動合同,會直接把審判引入誤區,這也是本案中勞動者在仲裁和一審敗訴的主要原因。”針對此案,法官介紹,經過司法鑒定以及鑒定人出庭作證,單位在事實面前仍不承認偽造證據,拒不承認錯誤,嚴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同時,為了引導誠信訴訟,防止當事人進行虛假訴訟、提交虛假證據,法院制定并實施了誠信訴訟告知制度,在開庭之前,就對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送達訴訟誠信承諾書,明確告知當事人進行虛假訴訟、提交虛假證據等行為所面臨的處罰后果,在這種情況下,單位仍然偽造證據,主觀過錯明顯。為了震懾和打擊不誠信訴訟行為,捍衛司法尊嚴,彰顯法律權威,法院開出了20萬元的罰單。篇二:偽造高學歷入職合同無效并承擔責任
                    接聽時間: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線律師:金紀禮(江蘇寧聯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先生:勞動者在入職時采取欺詐手段,偽造了高學歷,虛假工作經驗的,可能會產生哪些法律后果?
                    金律師: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該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此外,還可能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的崔武律師。篇三:勞務合同——內部員工XX
                    編號[最新版]
                    勞 務 協 議
                    甲方:
                    乙方:
                    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性別: 年齡:
                    身份狀況:(下崗、退休、其他)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
                    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勞務的內容、要求
                    1、勞務內容: 相關工作。
                    甲方因生產經營等需要對乙方的勞務內容進行合理調整,應協商一致,并應簽訂書面的變更協議書,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變更協議書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工作要求: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與乙方提供勞務有關的培訓、學習,并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時間和地點提供勞務。乙方提供勞務期間,應當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全職。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狀況,有能力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工作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的勞務。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需的勞務保護條件;
                    2、甲方為乙方購買一份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存續期相同。
                    3、告知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工作規定;
                    4、甲方對乙方違反公司工作規定的行為做出相應處理;
                    5、甲方依法負責代為扣繳乙方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公司的各項工作規定;
                    2、應當維護甲方的聲譽和正當利益,如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義務,不得接觸工作范圍以外的秘密事項。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1、支付標準:甲方每月應當支付乙方基本勞務費 元,其他報酬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2、支付方式:銀行卡的方式。
                    3、支付時間:甲方應當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勞務報酬。
                    第八條 協議的終止、解除與續延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期滿的;@甲乙雙方就解除本協議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2、協議存續期間,雙方均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但應當提前7日通知對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遲一日,須向對方支付一日的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的日工資;
                    3、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若甲乙雙方均無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逐月續延;
                    4、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
                    1、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協議內容時,應將變更意見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2、雙方經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后的協議或協議附件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協商不一致,本協議即行解除。
                    第十條 乙方發生醫療費用由乙方自理,因病停工期間內,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勞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向甲方單位隱瞞其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務關系或尚有未了結事宜的。甲方立即解除勞務協議。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因違反本協議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進行相應賠償;
                    2、乙方違反本協議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乙方在協議存續期間內擅自離職、不辭而別、擅自離崗、請假逾期未歸等情形超出3個工作日的視為自動離職,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隱瞞重大疾病史、隱瞞不適合到單位工作的背景及其重要情況的,甲方立即解除協議。
                    6、乙方居住地址發生變更時,乙方應于變更后七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甲方。乙方未告知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愿 協商,可以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當地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協議的附件如下:《甲方的單位規章制度》、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員工守則
                    歡迎致詞
                    感謝您對我公司的關注和信賴,歡迎加入本公司的大家庭,在此熱烈祝賀您順利通過選拔成為我公司的一員。
                    我公司始終秉承“以人為本,相互尊重,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經營理念,遵循“為社會、為客戶、為員工”的企業宗旨,擔負著“為客戶提供最優人力資源解決方案”的發展使命,在公司發展壯大的過程當中,我們一直堅信:優秀人才的融入是我們成長的最大驅動力。 在本公司需要每一位成員在各自的崗位上,精誠合作,相互激勵,兢兢業業,力爭達到我們的標準,增強我們的綜合競爭實力。
                    優秀的員工是我們公司最寶貴的財富。因此,我們希望每一個員工以高度的責任感,竭力支持公司的運作,公司亦竭力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圍以及培訓和發展機會。作為本公司的成員,應積極進取,加強有效溝通,共享公司的價值觀念。同事之間與部門之間相互協調,團結合作,勇于承擔責任,不斷創新,共同迎接挑戰。希望您以此手冊為指南,自我管理,不斷進取。 中正仁和立四方,保企利民德遠揚,太智八斗納賢良,和諧利益久生強,立志成為人力資源行業的標桿企業,真誠期待各位員工和公司共同成長、共謀發展、共創未來。 總經理致詞!
                    第一章 總則
                    一、制定目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則,以便執行。
                    二、適用范圍
                    凡經本公司所錄用的所有員工(含臨時工),均須遵守本守則。
                    三、權責單位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
                    (2)總經理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3)由人事行政部印制成冊,公司所有員工每人一冊。
                    第二章 入職與離職
                    一、 員工聘用
                    (1)公司招聘員工的途徑為:絡公開招聘、人才市場招聘、個別推薦等。
                    (2)招聘工作流程: 面試(初面+終面)—電話通知面試結果—入職前培訓—來公司辦理入職手續—上崗。
                    (3)員工須于入職首日,提供詳細、真實的個人資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證②健康證③學歷證書、畢業證書④工作經歷證明⑤專業資格證書⑥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有關書面證明⑦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等證件的復印件(具體提供資料以人事行政部通知為準);如發現員工提供的個人資料系屬偽造或者失效的,我公司將不予聘用或直接解雇。除上述文本資料外,個人資料還包括現居住地址和聯系電話、婚姻狀況、緊急通知人、個人在其他企業所擔任的任何職務和擁有的股份(上市公司除外)等個人信息。員工提交的個人資料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公司人事行政部。
                    二、員工類別及試用期
                    (1)公司員工類別:全職員工、兼職員工、公司派遣員工。
                    篇四:時訊|單位偽造勞動合同被罰20萬
                    時訊|單位偽造勞動合同被罰20萬
                    隆安律所上海分所勞動法實務
                    如今的勞動爭議案件,為了勝訴,單位和員工偽造證據的事情屢見不鮮。市二中院昨天對一起偽造勞動合同的單位開出了20萬元的罰單。這是新民訴法實施后,法院開出的最高罰金。
                    因為單位沒有和自己簽訂勞動合同,李某把某文化藝術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其給付雙倍工資,并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共計4萬余元。本以為勝券在握,結果歷經勞動仲裁和法院一審,李某一敗再敗,原因是單位拿出了白紙黑字、還有李先生簽名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XX年1月31日至XX年1月30日,證明李先生訴訟理由完全是子虛烏有。
                    案件到了二審,李某向法院提出司法鑒定申請,要求鑒定勞動合同的真偽,“我從來沒有見過這份勞動合同,也沒有簽過字。”
                    法院委托相關司法鑒定機構鑒定表明:該公司提交的勞動合同的第七頁與前六頁不是同一臺打印機連續打印形成,第七頁系噴墨打印形成,前六頁系激光打印形成——該公司提交的勞動合同存在換頁情況。而且,第七頁上有著最為重要的李某“簽名”和日期。
                    據此,法院認定文化公司提供虛假證據,判決支持了李某的訴訟請求。而且法院認為,文化公司偽造案件重要證據,嚴重妨礙了法院對案件的正常審理,情節非
                    常惡劣,為了維護正常的訴訟秩序,法院依法對該公司作出了20萬元罰款的決定。
                    審理上述案件的法官表示,“勞動合同可以說是所有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關鍵證據,偽造勞動合同,會直接把審判引入誤區,這也是本案中勞動者在仲裁和一審敗訴的主要原因。”針對此案,法官介紹,經過司法鑒定以及鑒定人出庭作證,單位在事實面前仍不承認偽造證據,拒不承認錯誤,嚴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同時,為了引導誠信訴訟,防止當事人進行虛假訴訟、提交虛假證據,法院制定并實施了誠信訴訟告知制度,在開庭之前,就對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送達訴訟誠信承諾書,明確告知當事人進行虛假訴訟、提交虛假證據等行為所面臨的處罰后果,在這種情況下,單位仍然偽造證據,主觀過錯明顯。為了震懾和打擊不誠信訴訟行為,捍衛司法尊嚴,彰顯法律權威,法院開出了20萬元的罰單。
                    篇五:用人單位能否以勞動者偽造學歷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風險自助式管理,包括法律知識的日常儲備以及法律糾紛的自助式處理。有利于增加法律防范意識與能力,以及自主處理爭議金額較小或者法律關系較為簡單的糾紛。相比于聘請法律顧問或執業律師,具有成本低廉、時間便利、方便保存等優點。
                    用人單位能否以勞動者偽造學歷解除勞動合同
                    關鍵詞:
                    偽造 學歷 解除 勞動合同
                    問 題:
                    XX年3月1日唐某進入A公司從事銷售工作。入職時,唐某向A公司人事部門提交了其本人于XX年7月畢業于西安工業學院材料工程系的學歷證明復印件,雙方簽訂了期限為XX年3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XX年3月1日至同年8月1日為試用期,此后雙方每年續簽期限為一年的勞動合同。
                    XX年12月25日,唐某簽署《任職承諾書》一份,內容為:“本人作為A公司之員工,特作如下承諾:本人以往提供給公司的個人材料均是真實有效的,如有做假,愿意無條件被解除合同”。
                    第 1 頁 共 1 頁
                    篇六:偽造高學歷入職合同無效并承擔責任
                    接聽時間: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線律師:金紀禮(江蘇寧聯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先生:勞動者在入職時采取欺詐手段,偽造了高學歷,虛假工作經驗的,可能會產生哪些法律后果?
                    金律師: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該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此外,還可能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的崔武律師。
                    篇七:法律案例-酒店員工勞動合同被填空造假 法官辨真偽還公道
                    酒店員工勞動合同被填空造假 法官辨真偽還公
                    道
                    江蘇省南京市一家酒店在與應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只讓員工在空白合同書的末尾簽名畫押,其他空白處留給酒店填寫。在勞動合同上簽好名后,酒店又要求員工簽一份《代為保管勞動合同委托書》,這樣,本該由本人保管的另一份勞動合同也由酒店代管了。
                    兩年前,該酒店一名員工被無故開除,該員工不服,將酒店告上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要求酒店支付拖欠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等。在法院審理過程中,上述故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被法官審了出來。日前,鼓樓區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支持了原告員工的全部訴訟主張,被告酒店則在一審判決后立即表示,履行法院判決,不再上訴。
                    干了四年多無故被開除
                    何先生來自江蘇宿遷農村, XX年6月,應聘到南京一家五星級酒店擔任駕駛員。同年8月,何先生應酒店要求,在酒店打印的“員工登記表”上填寫了自己的相關信息,但一直沒有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每月XX元的工資報酬,何先生很珍惜這份工作,因此也受到酒店領導的賞識。XX年1月,酒店為應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與檢查,提出與何先生等員工補簽勞動合同,包括何偉在內的員工都很高興。簽合同的那天,酒店相關負責人除在合同書上寫明“合同期為XX年10月30日至XX年8月30日”一行字外,其余什么也沒寫,便要求何偉在合同的落款處簽名畫押。因為不簽就要走人,何先生只好遵命。補簽完勞動合同后,酒店當即又要何偉簽一份《代為保
                    管勞動合同委托書》,何先生同樣按要求簽了名。簽下這份委托書后,原本應由自己保存一份的勞動合同也不歸何偉保管了,以至后來勞動合同上到底寫了些什么內容,何先生一概不知。
                    為了養家糊口,何先生踏踏實實地工作。讓他萬萬想不到的是,XX年7月26日,酒店相關負責人突然通知他,要他從次日起就不要到酒店上班了。何先生追問原因,對方稱“你已經被酒店開除了”。“我又沒干壞事,又沒違反紀律,憑什么開除我”但酒店也不向他解釋。
                    何先生一次次去找酒店交涉,但沒人理他。XX年3月,酒店終于給了何偉一份書面答復函,內容為:“你多次來交涉,不服酒店對你的開除決定,并要求支付XX年10月至XX年7月的經濟補償金及支付你沒有報銷的職務開銷。經酒店領導研究認定,你是表現惡劣,所以才開除你,你不屬于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對象。至于你的職務開銷可憑票結算。”
                    維權時才知勞動合同被做手腳
                    經過一段時間的交涉后,何先生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但在法定的45日內,仲裁部門未能給出裁決結果。據此,何先生于今年5月向鼓樓區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被告某酒店支付拖欠工資及經濟補償金近9000元,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職務開銷3797元。
                    案件審理中,針對何先生的訴訟主張,被告辯稱:原告和被告酒店之間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原告和案外人浙江衢州某酒店(下稱衢州酒店)簽訂過勞動合同。被告與衢州酒店之間是合作關系。該酒店派遣原告到被告酒店從事業務工作,原告的基本工資為650元,另加銷售提成,平均工資為1500元。大部分時間,被
                    告代衢州酒店向原告發放工資。XX年7月26日,原告自動離職,希望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FS:PAGE]
                    “真是奇怪了,我怎么突然變成浙江衢州酒店的員工了呢”聽了被告方發表的抗辯理由,何先生當庭指責被告酒店“搞名堂”。而被告方卻向法庭出示了證據,即原告與衢州酒店簽訂的勞動合同及代為保管勞動合同的委托書。法官發現,在這兩份打印的合同及委托書上,除在末端下劃線處有何偉本人的簽名外,其余應填寫內容均非何偉所寫。面對法官的質疑,被告承認合同上除原告簽名外,其余字跡非原告所寫。
                    針對這兩份證據,原告何先生則指出:被告當初為應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及檢查,要求原告補簽勞動合同,當時被告只允許原告在空白的勞動合同及委托書上簽名,不簽則不留用。原告今天才發現,原來被告當初就為以后在合同上搞鬼埋下了伏筆。
                    針對法官的質疑和原告的拒絕認同,被告又提供其與衢州酒店簽訂的合作協議五份,主要內容為:衢州酒店將派駐相關工作人員到被告處開展業務,派遣人員的待遇工資等問題,均由衢州酒店自行解決,與被告無關。對此,原告何先生同樣予以否認,并直指被告在法庭上提供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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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造勞動合同是什么罪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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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力服務合同是什么

                  篇一:智商SaaS私有化支持服務合同-模板私有化支持服務合同
                  委托方(甲方):XXXXXXXXXX公司
                  受托方(乙方):深圳博納移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簽訂時間:20XX年05月簽訂地點:深圳
                  委托方(甲方):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必填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必填通訊地址:(必填電子郵箱:(必填聯系電話:(必填
                  受托方(乙方):深圳博納移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嘴路金地工業區127棟2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劉輝
                  通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嘴路金地工業區127棟2樓電子郵箱:liuhui@ibona.cn聯系電話:0755-33914311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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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私有化支持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第一條許可軟件及服務與合作內容
                  1.1“許可軟件及服務”是指乙方授權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系統“智商”和相關功能,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部署實施、常規服務、更新升級等服務內容。
                  1.2雙方確認,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軟件系統名稱為:智慧商業云服務平臺軟件-智商V2.1.2
                  1.3乙方提供的軟件部署實施、現場技術支持、常規服務、升級更新等服務需另行收費,甲方可根據需求選擇。甲方需支付服務費,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方提供相應服務。
                  1.4雙方約定,甲方有義務為該項目的實施提供及時的軟件、硬件環境與人員協助。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簽訂日起15個工作日內,無法完成系統部署實施及驗收,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不退回甲方已付款項,乙方亦無需承擔任何責任。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未經乙方書面授權,則甲方無權再使用乙方的該許可軟件系統及服務、乙方亦無提供任何服務之義務。
                  1.5甲方現在或今后、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項,須匯至以下唯一的指定帳號。乙方銀行賬號如有變更,則以乙方的書面變更通知為準: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2.1技術服務費總額(不含稅價):人民幣大寫[XXXXXX],小寫[¥XXXXXXXX]元。該等費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報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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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的全部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費用。
                  2.2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計大寫人民幣:XXXXXXXX圓整(小寫:¥1XXXXXXXXX)至乙方指定帳戶,乙方確認收到甲方該筆款后方開始提供本合同服務。
                  2.3雙方確認的付款方式,即甲方(買方)以轉賬方式支付貨款。對于買、賣雙方交接發票、結算票據事宜,雙方一致認同:買方取得發票并不代表買方貨款已付清,貨款已付清是以買方貨款全部到賣方指定賬戶為標準。買方付款后如未能收到發票的,應在付款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賣方索要,逾期不索要的,視為買方已收到發票。2.4甲方現在或今后、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項,須匯至以下唯一的指定帳號。乙方銀行賬號如有變更,則以乙方的書面變更通知為準:(公開戶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分行賬戶名稱:深圳博納移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賬戶卡號:693448676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3.1甲方:
                  3.1.1甲方須在合同簽訂日起_3_個工作日內,①根據乙方要求準備完畢部署實施所必須的軟硬件環境;②還須指定至少一名技術負責人與一名商務負責人配合乙方的部署實施工作;③以及向乙方提供部署實施所需的必要信息,并經甲方簽字確認或郵件確認后,不得隨意變更,

                  偽造勞動合同是什么罪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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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合同是什么合同


                  篇一:技術咨詢合同與技術服務合同的區別篇一:技術咨詢與服務合同
                  技術咨詢與服務合同是指雇主(技術受方)與技術咨詢公司(技術供方)之間為解決雇主所提出的有關技術專題、技術方案或某項服務內容,所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技術咨詢與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一技術咨詢與服務的范圍
                  主要規定雇主需要咨詢與服務的主題。它規定咨詢服務的具體內容。詳細內容細目、詳細的技術指標和技術參數,通常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逐項列明。
                  二咨詢與服務的要求及形式該條款主要規定:1.完成咨詢與服務的時限;2.擔任咨詢任務的人數、人員的學歷、資歷和等級;3.應提供的資料,最終報告、圖紙、計算數據、最終審查的辦法等;4.受方派培訓人員的人數和培訓時間。
                  三受方的責任


                  第1頁共22頁



                  該條款主要應規定:受方為供方專家履行咨詢服務業務所應提供的條件,包括工作條件、生活條件、必須的技術資料
                  四技術咨詢與服務計價和支付1.計價的內容(1)專家費
                  專家費包括專家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包括專家的福利費、人身保險費);地區津貼費;其他補助費。(2)技術服務的時間與工作量(3)直接費用
                  直接費用包括,專家出國準備費;旅費;通訊費;資料費(包括購買,編印,復制,繪制資料的費用)。(4)間接費用
                  支付給技術服務公司或咨詢公司的費用,其中包括:技術服務公司或咨詢公司管理人員的工資;技術服務公司或咨詢公司的辦公費;技術服務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費;技術服務公司的營業稅。
                  (5)交付給技術服務公司或咨詢公司的酬金2.計價方式(1)開口價
                  開口價是指在洽商時技術服務方只提出一個有一定誤差范圍的估計技術勞務量,再由雙方依據各級技術人員每單


                  第2頁共22頁



                  位(每人日或每人時)勞動量的收費標準,確定總的價格,這個總的價格包括成本加酬金。(2)按估計工程費或實際工程費的百分比計價
                  (3)一攬子計算技術服務費用3.技術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支付貨幣,支付貨幣一般與表示咨詢與服務費用的貨幣相同,該貨幣可以采用技術咨詢服務公司所在國家的貨幣,也可以采用雇主國家的貨幣,還可以使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貨幣。(2)支付時間
                  一次支付。即在合同簽訂后一定時日,或供方所派專家抵達咨詢與服務地點,或供方專家提供最終報告后一次支付。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是按咨詢與服務的工作進度,根據任務完成的情況,將合同規定金額分為若干批次支付的一種辦法。
                  (3)支付的單證
                  受方履行支付前,均需供方先行提供有關單證。一般所需單證有:商業發票正本一式若干份;匯票(一般為即期匯票)一式若干份;
                  資料及咨詢報告的郵寄單或空運單一式若干份;受方收到上述單據后,經審核無誤,即通過當事人雙方所同意的銀行,將有關款項支付給供方。篇二:技術服務合


                  第3頁共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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