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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權合同范本5篇
【篇1】質權合同范本
經營權轉讓合同范本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1. 1甲方是指 o 1. 2乙方是指 O
1. 3總體資產是指 廠總資產,包括所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1. 4轉讓標的物見第三條。1. 5合同是指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而所達成的本文 文件,即由雙方簽訂有關本項目的基本文件以及為解釋執行、調整本合同而簽 訂的所有附件、附錄和其他文件。第二條合同雙方甲方: 乙 方: 第三條轉讓標的物..?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 1甲方是指 o
1. 2乙方是指 o
1. 3總體資產是指 廠總資產,包括所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
1. 4轉讓標的物見第三條。
1. 5合同是指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而所達成的本文文件,即由雙方簽訂有關 本項目的基本文件以及為解釋執行、調整本合同而簽訂的所有附件、附錄和其 他文件。
第二條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三條轉讓標的物
本次轉讓的標的物是 廠 年的特許經營權,為保證受讓者能 正常經營,甲方把該廠完整的資產移交給乙方。資產包括以下兒部分的內容: 廠固定資產凈值(所有建筑、構筑、綠化、設備等)共 元; 廠賬面的流動資產數共 元;所有資產清冊和設備的有關資料 及歷年的運行、維修保養記錄,以及保證正常運營的相關手冊資料等。廠區范 圍內的土地,由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轉讓方式及期限
本次轉讓以 方式進行,由甲方把轉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轉讓的經 營運作期限為 年(從移交之日即 年—月—日至 年—月—13止)。
第五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轉讓標的物的轉讓總價格以甲方所聘的評估機構于 年所評估的 廠凈資產價格為準(雙方重新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 評佔,評估結果作為參考),共為人民幣 元。并以此為實際轉讓價 格,即為人民幣 元。在正式簽訂合同生效且辦理了產權移交手續后一 周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轉讓價格款。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 1甲方的權利。
6. 1. 1甲方對轉讓標的物是按 年的特許經營權轉讓(從移交之日 即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滿 年 的經營期后甲方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方式和條件無條件收1111所轉讓的標的物。
6. 1.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進行經營,并監督乙方按質按量處 理污水。
6. 1. 3甲方有權檢査乙方對污水處理的情況,并對不合格的處理水質情況 有權進行適當的處罰。
6. 2甲方的義務。
6. 2. 1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具有把資產轉讓給乙方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并保證與乙方簽署的合同及其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文件合法合理。
6. 2. 2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所移交的資產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質押及其 他第三方的權益,并未侵害資產所代表的相應權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 2. 3甲方保證所移交的設備能夠正常運行,并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能 夠達到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出水標準。
6. 2. 4甲方向乙方承諾依本合同規定,協助乙方完成本次轉讓的有關審批 和變更注冊登記手續,以及有關的證照手續。
6. 2. 5甲方承擔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有關職工補償費用。
6. 2. 6甲方向承諾乙方于每月 號前(公歷),將前一個月已處理 的污水的處理費用劃撥至乙方指定賬號,具體操作如下:甲方和乙方應簽訂污 水處理合同,合同中應保證乙方能按時收取污水處理費的條款。收費的保證可 采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費在銀行設立專用賬戶,由甲方、銀行和乙 方三方簽訂協議,乙方在此賬號中擁有第一優先權來劃走作為污水處理費中的 款項。政府上述賬戶的資金保證必須是干凈沒有抵押的。
6. 2. 7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因污水處理運營和收費等而產生聯系的 各方的關系;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處理污水范圍內的市政污水管網,并確保進 入乙方污水處理廠的污水符合有關合同所規定的標準和數量。
6. 2. 8甲方應確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環保的有關優惠政策和爭取其他的 優惠政策。
6. 2. 9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解決轉讓資產中的債權問題。
6. 2. 10甲方保證在乙方服務區域排水系統管網的配套條件完好。
6. 2. 11甲方承諾該廠的擴建工程和 廠工程由乙方以 方式 ( 年的特許經營權)。
6. 2. 12甲方承諾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6. 2. 13甲方承諾保持 廠目前的國家和地方收費標準利免稅政策不 變,如有變化,則相應調整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準,以使乙方基本上達到發生 這些變化之前的同樣的經濟地位。
6. 2. 14甲方免費提供指定污泥墳埋場,填埋地點在前 年內應位于 水質凈化廠 公里范圍以內,以后應位于其20公里范圍內。在此范圍內 的運輸費由項目公司承擔。若填埋地點超出上述距離,貝U超出范圍的運費由甲 方承擔。
6. 2. 15若無法提供免費的壊埋場地而令項1=1公詞增加污泥處置成本,則該 項增加的成本應由甲方承擔,每月予以補償,并通過污水處理費專用賬戸與污 水處理費一起支付給項目公司0
6. 2. 16鑒于 廠的設計中沒有除臭裝置,在項目的特許經營期內, 項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執行的標準運行,不考慮除臭的問題。但由于法律的變 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對污泥進行除臭,從而導致項冃公司増加投資和/或增加 運營成本,則相應增加的費用由甲方進行補償,并通過調整污水處理費來實 現。
6. 2. 17對于生產中的污泥處理,在項目的特許經營期內,按照目前所執行 的標準執行。若由于政策和法律的變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處理標準或其 他要求,從而導致項冃公司增加投資和/或增加運營成本,則相應增加的費用 由甲方進行補償,并通過調整污水處理費來實現。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 1乙方的權利。
7. 1. 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擁有對 廠的完全使用經營權,在國家 的法律和政策范圍內擁有完全自主經營的權利,可以根據生產和經營需要建立 自主的經營管理系統,合理行使生產經營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7. 1. 2乙方有權按時足額收取合同規定所應得的污水處理費。
7. 1. 3在保證運行質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經營不受外來行政的 干預。
7. 1. 4在保證正常運營前提下,乙方自主優化人員設置和依照勞動法規定 制定分配原則及獎懲、辭退、招聘員工。
7. 1. 5在保證正常運營前提下,乙方有權對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設 備進行淘汰,并作更新和技術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納入原廠容量,并按新 的容量作為可用容量來核定生產能力。
7. 1. 6經營到期后,若甲方重新向外轉讓經營權,乙方有優先選擇權。
7. 1. 7乙方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可以轉讓其在本合同書下的權利、權益 和義務。如果需要轉讓,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通知,甲方不得無 理拒絕。
7. 2乙方的義務。
7. 2. 1乙方保證具有合法而獨立的主體資格,能獨立承擔受讓資產所生產 的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具有受讓甲方所轉讓資產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7. 2. 2乙方向甲方保證其簽署本合同及其相關各項文件未違反現行法律或 其現存的契約或其他義務。
7. 2. 3乙方必須依法、守法經營,并按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
7. 2. 4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文規定,并保證污水的處理能力達到 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質量約定。
7. 2. 5乙方在受讓轉讓資產后, 廠的現有人員由乙方全部接收, 并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
7. 2. 6乙方按要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證照和文件。
7. 2. 7乙方承諾以 方式( 年的特許經營權)承擔該廠的 擴建工程和 區廠的新建工程。
7. 2. 8特許經營期滿后,乙方把 廠交還給甲方,并確保交還給甲 方的設備能夠正常運行。
第八條轉讓費用: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過程中所產生的稅 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運行標準:根據 廠的原冇設計和目前的實際情況,在特許經 營期內,執行其在移交前的運行標準,即是以下的標準:
如果木合同簽訂之后中國法律、法規和法令或任何與木項目的批準有關的實 質性條件發生變化,包括降低了 排水公司污水供應的水質標準、提高 了項目公司排放水標準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統等而改變了運行標準,從而導 致項目公司的權利或義務發生實質性的不利變化,項目公司有權提出改變本協 議的條款,以使其基本上達到發生這些變化之前的同樣的經濟地位,甲方在合 理條件下不得拒絕。
第十條考察和檢驗
甲方同意項目公司或其發起人提前對 污水處理廠生產設施進行為期 一個半月的考察和檢驗, 排水公司應為項目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 果考察結果顯示 污水處理廠生產設施存在重大缺陷,如達不到
噸/日處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穩定連續運營,以及達不到現行排放標準 等,則應由甲方自費進行修復。
第十一條接收
甲方和乙方應在資產購買合同生效后立刻辦理資產移交手續,使得項目公司 合法獲得 廠的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資產產權證書。雙方按合同 附件所列的資產、資料等清單進行移交,同時進行人員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 新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新的勞資關系后接收原 污水處理廠的全部員工 進入項目公司。
第十二條運行考核
項冃公司正式接收 污水處理廠后 個月作為資產的接收運行 考核期,在此期間內如發現屬于接收前污水處理設施存在重大缺陷使處理后出 水未達到附件的耍求, 排水公司須承擔修復責任及費用。
第十三條收費方式
13. 1收費的標準:在合同經營期內,在現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乙方向甲 方分四個階段按不同的標準收取污水處理費: 0
13. 2收費的途徑:在特許期內,乙方應于每月結束后 個工作日內 與甲方核對上月實際污水處理量,并由雙方簽字確認核對結果。甲方對此應予 全力配合。甲方應在其后 個工作日內,按確認的結果與最低污水保證 量所得出的結果的較大者向項目公司支付相關款項。乙方在收到相關的款項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稅務部門規定的發票。
13. 3收費原則:甲方應按污水處理合同中的最低污水供應量保證條款。待 月至少按設計能力100%的標準向乙方免費提供污水。如果提供的污水量低于此 標準,甲方應按此標準計算的污水量及污水處理收費價向乙方支付污水處理 費;超過設計能力100%的,超過部分支付污水處理變動成本,其余部分按污水 處理收費價支付污水處理費。
13. 4支付:雙方應與托管銀行正式簽署污水處理費托管賬戶協議,政府所 有的污水收費在銀行設立專用賬戶,上述賬戶的資金保證必須是干凈的,投資
方擁有第一優先權來劃走作為污水處理費中的款項,以確保乙方能及時獲取其 污水處理費收入。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應按本協議附件1和本協議附件3規定的 時間、地點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號。
13. 5污水處理費的支付:在特許期內每個日歷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上月 的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應完全以人民幣支付。
13. 6收費調整:價格可以根據物價因素變化而作階段性調整(每年一 次),從第1年開始計算,但只是從第5年后作出累計執行,以后每年調整一 次,調價公式附后。
第十四條進出水超標的處理 o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 1甲、乙雙方應該盡力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 同的相應義務條款,則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遷約責任。
15.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合同約定轉讓價格的 %。
15. 3若由于甲方毀約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除執行15. 2條款外,甲方 還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款項加按日萬分之 的利息還給乙方。
15. 4乙方逾期支付轉讓金,超過 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滯納金。
15. 5乙方無不當理由對設施連續 天停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 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 6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污水處理費,超過 天,每 日按違約金額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連續 個月未能支付 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滯納金外,同時賠償由此給乙方所 造成的經濟損失。
15. 7 一方違約在先,可以成為另一方的有關聯的后違約的免責理由。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6. 1本合同所稱的不偵抗力,是指不何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 情況。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況:
16. 1. 1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國外敵對勢力的行為、封鎖、禁 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病以及其他白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16. 1. 3核輻射、毒氣以及**札 騷動和其他人為因素的破壞。
16. 1. 4合同雙方認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6.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 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 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6.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和 迫使該方暫停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該方義務程度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 件發生后15 F1內,向對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 理由的報告。
16. 4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盡快履行義 務。
16. 5若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
而使遭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16. 6雙方應互相協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
減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17. 1本合同是雙方平等自愿,認眞磋商的結果,雙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條 款和內容。
17.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即時生 效O
17. 3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與本合同不符之處以 本合同為準。
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和修改
18.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確 需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在新的書面合同未達 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8.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或地方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使 甲、乙雙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 同,雙方協商解決。
18. 3乙方若由于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事故或連續兩季 度未完成合約規定的主要技術指標,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索由此而引起 的經濟損失。
18. 4若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干預乙方的經營運作,使乙方無法正常經 營,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8. 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 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8. 6對木合同的條款作任何修改,均須由雙方協商,以書面補充合同形式 進行。
18. 7本合同在特許經營期滿時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保密條款
19. 1本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和與合同相關的條文文件以及與訂立本合 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冋的相互聯系及提供的文件作為秘密資料對待。
19. 2除本次資產轉讓需要之日的外,其余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 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雙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為了木合同目的而向有關中 介機構、合作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條通知
20. 1因本合同而致甲、乙雙方相互之間的正式聯系,通知與信息傳遞事 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緊急情況下,通知方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被通 知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內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
20. 2本合同確定的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 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形式。
20. 3各項書面通知應送達對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 ;乙方地 址: 0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21. 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解釋。
21.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 何有管轄權的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21. 3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 項約定。
第二十二條附則
22. 1本合同與特許權協議及其附件構成甲、乙雙方就甲方將資產轉讓給乙 方而達成的全部和唯一合同。本合同與特許權協議不符之處,以特許權協議為 準。
22.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作為合約附件。補充 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進水標準;出水標準;資產清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R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篇2】質權合同范本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第四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五章 項目建設
第六章 項目的運營與維護
第七章 項目的移交
第八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章 協議的轉讓和合同的批準
第十章 違約的補救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三章 其它
第十四章 附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________城市、地區_______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___省(自治區) 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 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并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公共利益優先;
(4)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_________專業規劃;
(5)使用戶獲得優質、公平和價格合理的_________服務;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四條 名詞解釋: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項目”:指_________項目。
“項目建設”:指項目的及其相關的設施和設備的設計、采購、施工、安裝、完工、測試和調試。
“公用設施”:指由特許經營權授予方為了項目施工和運營,連接至場區邊界并在特許期內負責維護和正常服務的輸變電、供水、供氣和通訊等設施。
“協議”:指特許經營權授予方與項目公司之間簽訂的本特許經營協議,包括附件1至附件_____,每一部分都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批準”:指需從政府部門依法獲得的為項目公司或為項目工程的投資、設計、建設、運營和移交所需的許可、執照、同意、授權、核準或批準。
“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特許經營權”:指本協議中特許經營權授予方授予項目公司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投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__________項目并收取費用的權利。
“違約”: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項目協議項下的義務,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違反任何項目協議項下的義務,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擔風險的事件造成的。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國家政策的變更,如對垃圾處理設施的國有化等;
(6)國家政府部門實行的任何進口限制或配額限制;
(7)由于非特許經營權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機構造成的運輸中斷。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第五條 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并以適當方式公示。
第六條 特許經營履約保函
簽訂協議后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于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凡用于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于事項處理后的_______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范圍為_________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附圖。
第九條 特許經營業務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范圍:_________
第十條 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一條 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十二條 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第十四條 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_________日前完成談判,并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_________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第十六條 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為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并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 項目建設
第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以_______(視項目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并確保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獨占性地使用土地。
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項目土地用于項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十八條 設計要求
乙方應按附件1規定的技術規范和要求以及適用法律法規進行本項目設施的初步設計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審批程序,自行承擔或選擇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本項目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并承擔相應費用。
乙方應對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項目設計中的任何缺陷負責,甲方未對設計文件提出異議不應被視為對本協議項下其權利的放棄,或以任何方式解除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第十九條 審閱設計標準和技術規范
乙方已審閱過附件1規定的設計標準和技術規范。對設計文件中的任何錯誤、不一致、不明確或遺漏應在下一階段工作中提出并給予糾正,否則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條 施工圖設計
乙方應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和附件1中列明的設計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施工圖設計,并提供給甲方及具有審查資質的專門機構進行建設前審查。如果在施工圖設計中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重大變更則應提出變更理由。有內容變更的施工圖設計,必需經甲方批準方可以據此施工。如申報后 日內甲方未書面拒絕,視為甲方同意該施工圖的內容變更。
第二十一條 建設
乙方應依照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和建設程序以及本協議的要求,負責本項目設施的建設工程,并承擔建設工程中應承擔的費用和風險,包括:
(a)在本協議規定的開工日期或之前,開始工程建設,在本協議規定的竣工日期或之前竣工;
(b)進行施工前準備,及時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設施;
(c)根據適用法律法規和基本建設程序、批準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所有適用的施工標準和規范及本協議的其它要求,自行承擔或選擇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商進行項目施工建設。在施工工程中安裝的所有設備必須是全新的,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須經檢驗是合格的;
(d)按照適用法律法規選擇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進行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過程監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e)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乙方在簽署、取得或完成各種合同、審批等文件后,應于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有關項目建設的文件之復印件報甲方備案;
(f)在工程建設完成后交付有關竣工圖紙和技術資。
第二十二條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在工程建設開始之前,乙方應制定和執行工程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計劃,并在工程建設進度月報表中同時反映工程質量監控情況。
第二十三條 項目進度計劃
雙方應根據附件6規定的進度計劃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建設義務。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附件6規定的進度計劃日期的最后期限將延長或修改。
(a)不可抗力事件;
(b)發現文物使工程建設的實施延誤;
(c)由于甲方的違約而造成乙方的延誤;
(d)由于乙方的違約而造成甲方的延誤。
第二十四條 進度日期的延長
當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一方應在實際發生延誤的_______個工作日之內,向另一方提出書面的延期要求,并說明該延期是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后所無法回避的延期。
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應積極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項進行協商,并達成書面意見。如提出書面要求的一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之內沒有收到另一方對延期表示異議的書面意見,將被視為另一方對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
第二十五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開始商業運營日的延誤
如果由于甲方的違約造成開始商業運營日的任何延誤,乙方應:
(a)提出進度計劃日期作適當延長;
(b)有權獲得延誤的經濟補償,使乙方基本上恢復到該延誤沒有發生時相同的經濟狀況。其中經濟補償的金額為每日支付______元;
(c)有權獲得延長特許經營期,相應延長的特許經營期應不少于被延誤的商業運營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導致的竣工延誤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導致開始商業運營日的延誤,則乙方應就發生的任何延誤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____元。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兌取,直至履約保函全部兌取完。如果履約保函累計被兌取完畢或者違約金金額累計達到履約保函金額,甲方有權立即發出終止意向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 進度報告
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進度月報,該月報應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設工程進度和質量、預計完成工程的時間,如果進度和質量發生問題,應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計劃。
第二十八條 交付圖紙和技術資料
在竣工日之后_______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
(a)_______份項目設施的全套施工和竣工圖紙、竣工驗收記錄;
(b)_______份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和圖紙的復印件(包括設備平面圖、說明書、使用和維護手冊、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測試記錄、質量監督和驗收記錄);
(c)_______份,甲方合理要求的與項目有關的其它技術文件或資料。
第二十九條 項目設施竣工驗收
乙方應至少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向甲方發出竣工驗收的書面通知。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的_______日內派代表參加由乙方組織有關方面聯合進行的竣工驗收。如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未參加竣工驗收,則竣工驗收可在甲方缺席的情況下按預定的時間進行,并將驗收結果及時通報甲方。
如果竣工驗收部分或全部不合格,甲方應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陳述不合格理由。乙方應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合格情況,并應至少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再次組織竣工驗收。乙方應對因不合格而導致的費用增加和工期延誤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甲方在再次竣工驗收結束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未發出有關不合格的書面通知,并且驗收結果已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則視為項目設施竣工。
第六章 項目的運營與維護
第三十條 運營與維護
(1)明確在特許期內乙方負責_______設施的管理、運營、安全和維護的任務和責任。
(2)在特許期內運營維護期間,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明確監管機構對于運營安全和技術要求監督和檢查要求。
(4)檢驗與維護手冊:明確乙方的_______設施的檢驗與維護手冊的要求。
(5)監督管理手冊:明確甲方對于乙方運營和維護工作的監督管理權限、程序、措施和懲處手段。
(6)明確運營與維護保函(或其他擔保)數額、補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確乙方違反其_______設施的義務情況下的處理措施。
(8)明確項目或其任何部分違反應適用的中國的安全標準和法規情況下的處理措施。
(9)明確乙方運營_______設施應達到指定技術規范規定的處置標準、產品標準、環境標準。
(10)明確甲方及其代表在不影響正常作業情況下進入_______設施,以監察_______設施的運營 和維護的權利和條件。
(11)明確乙方應提供的定期報告:包括運營報告、財務報告、環境監測報告等。
(12)明確如項目運營和維護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甲方選擇自行或指定第三方運營和維護的權利。
(13)明確運營期間需要擴建等建設項目時的程序與條件。
第三十一條 項目的融資和財務管理
(1)明確在特許期內,乙方負責籌集_______設施建設、運營和維護所需的所有資金的義務。
(2)明確乙方在特許期內項目公司股東在項目投資的股本金數額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資情況下,規定乙方所有需要以外匯進行有關本項目的結算的銀行帳戶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資情況下,甲方應明確乙方、建設承包商和運營維護承包商在中國境內開立、使用外匯帳戶,向境外帳戶匯出資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資情況下,應規定乙方在特許期內將項目的人民幣收入兌換成外匯,以支付項目外匯支出、外幣貸款還本付息和支付外國股東股本金的利潤等事宜。
(6)在利用外資情況下,乙方(或股東)將其利潤匯出境外的條件。
(7)對于乙方財務報表的要求。
(8)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成本進行監管,并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七章 項目的移交
第三十二條 特許期結束后的移交
(1)明確特許期結束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有形、無形資產內容及完好程度。
(2)明確最后恢復性大修的時間、范圍和要求,以及移交驗收程序。
(3)明確移交的備品備件的內容和程序。
(4)明確移交日期_______設施的狀況要求、缺陷責任期內乙方的責任和責任的限制、以及對于未能修復缺陷或損害的賠償、對于移交維護保險的要求等。
(5)明確在移交時,乙方所有承包商和供應商提供的尚未期滿的擔保及保證、所有保險單、暫保單和保險單批單等轉讓給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的方式。
(6)關于乙方運營和維護_______設施的所有文件、圖紙、技術和技術訣竅,及所有無形資產的移交和授讓方式。
(7)明確特許期結束后原乙方雇員的處置。
(8)明確對于乙方簽訂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運營維護合同、設備合同、供貨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處置。
(9)明確乙方移走的物品的范圍和方式。
(10)明確乙方應承擔移交日期前_______設施的全部或部分損失或損壞的風險,除非損失或損壞是由甲方的違約所致。
(11)明確所進行移交和轉讓及其批準所需的費用和支出方式。
(12)明確移交機構組成及移交程序。
(13)明確本協議移交后的效力。
(14)明確甲方對于運營與維護保函(或其他擔保)的余額解除的時間或條件。
(15)明確如果甲方將再次授予特許經營權,乙方是否有優先權及其條件。
第八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十三條 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并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對乙方就項目的投資、設計、建設、運營和移交所需的審查、許可、執照、同意、授權或批準。
(4)享有審查乙方項目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5)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核實并依法處理;
(6)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不當行為時甲方有終止協議或取消特許經營權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3)明確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
(4)在項目的建設及運營期間,根據雙方商定,甲方將聯系有關部門向乙方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5)明確在重要的法律變更情況下協議的執行和補償。
(6)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市場秩序;
(7)制訂臨時接管乙方_______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眾的利益;
(8)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五條 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_______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_______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_______安全運行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六條 乙方義務
(1)制訂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項目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相關服務;
(3)維護設施正常運行,保證服務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服務、解散、歇業;
(5)接受主管部門對產品、安全、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
(6)按規定的時間將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報告、董事會決議等報甲方備案。
(7)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_______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8)乙方必須將有關項目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9)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后,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于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10)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政府部門頒布的法律和法規繳納所有稅金、關稅及收費。
(11)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章 協議的轉讓和合同的批準
第三十七條 協議的轉讓
(1)明確對于甲方授讓或轉讓其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的權利或義務的條件和限制。
(2)明確乙方轉讓其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的權利或義務的條件和限制。
第三十八條 合同的批準
明確乙方需要甲方批準或備案的合同。并明確上述合同批準或備案的程序。同時,甲方對合同的批準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章 違約的補救
第三十九條 終止
(1)乙方違約事件下,甲方有權立即發出終止意向通知。
(2)甲方違約事件下,乙方有權立即發出終止意向通知。
(3)明確終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發出終止通知的條件、程序。
(4)明確貸款人限制終止的條件、貸款人的介入權和條件、貸款人的介入承諾的內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結束條件和貸款人選擇一個替代本協議項下乙方的替代公司的條件和程序。
(5)明確由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經營_______設施的權利和條件以及在乙方違約事件發生之后且甲方發出終止意向通知之后,甲方在任何時候終止協議的權利。
(6)明確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進一步的義務,或對其它條款的影響。
(7)終止后的補償。
a.明確乙方違約事件下項目中止時,乙方的賠償方式和垃圾處理設施的處置。
b.明確如果在生效日期后乙方因甲方違約事件終止本協議,甲方對于乙方的補償方式。
c.因法律變更導致的終止情況下甲方對于乙方的補償方式。
(9)明確由于不可抗力造成_______設施破壞,致使本協議終止情況下,乙方得到_______設施保險的保單項下的付款的權利,以及該保險賠款的支付順序。
(10)明確一方終止本協議的權利并不排除該方采取本協議規定的或法律規定的其他可用的補救措施。
第四十條 本協議違約的賠償
(1)明確以本協議的其他規定為條件,每一方應有權獲得因違約方未遵守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遭受的損失、支出和費用的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2)明確各方未能履行義務情況下的免責條件。
(3)明確由于另一方違約而遭受損失或受損失威脅的一方應采取合理行動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另一方違約引起的損失的責任。
(4)如果損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是由該方承擔風險的事件造成的,賠償的數額應按照這些因素對損失發生的影響程度而扣減。
(5)明確各方對于由于本協議引起的、在本協議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索賠為對方的任何間接、特殊、附帶、后果性或懲罰性損害賠償的責任。
(6)本條中的任何規定不應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協議規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它補救措施。
第四十一條 責任與保障
(1)明確每一方對于其在履行本協議中的違約所產生的死亡、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害或損失,從而產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責任、損害、損失、費用和任何形式的請求權,對另一方進行賠償、提供辯護的權利。
(2)明確乙方是否對于保障、賠償甲方免于承擔由于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維護造成的環境污染所產生的所有債務、損害、損失、費用和索賠等的規定。
(3)明確上述規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之前發生的任何作為、不作為、行動、事情或事件產生的義務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后的繼續有效性。
(4)明確提出索賠和抗辯程序。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免責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四十三條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第四十四條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五條 解釋規則
(1)明確本協議包括的文件內容。
(2)明確本協議構成雙方對項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雙方以前所有的有關項目的書面和口頭聲明、協議或安排。
(3)明確本協議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確如果本協議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為無效,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確執行本協議需要的一些解釋。
第四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1)明確對于產生爭議時,組織協調機構友好解決的方式和程序。
(2)明確在不能通過協調機構友好解決情況下,通過專家組的調解時,專家組的組成、調解程序和費用等。
(3)若雙方未能通過協調機構友好解決或通過專家組的調解解決爭議、分歧或索賠,或如果對專家組的決議提出異議時,進行仲裁解決的機構。
(4)根據仲裁協議,明確雙方將協議或附件項下的同一實質性問題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的解決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確通過司法解決爭議、分歧或索賠的可能性。
(6)明確雙方應在爭議解決期間繼續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
(7)明確本條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在本協議終止后繼續有效。
(注:爭議解決方式只能選擇仲裁機構和法院中的一種)
第十三章 其它
第四十七條 其他條款
(1)明確雙方在本協議項下各自獨立的責任、義務及債務。
(2)明確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確一些對于協議條款不視為棄權的行為。
(4)明確甲方對于任何司法管轄權下對其自己或其財產或收益所具有的訴訟、執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權豁免,同意不請求主權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放棄上述主權豁免。
(5)明確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6)明確乙方根據本協議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請獲得的各種執照、許可和審批,均應向特許經營權授予方提交復印件備案。
(7)規定協議文本的文字和數量。
第十四章 附件
附件1 技術規范與要求(略)
附件2 項目公司建設和運營范圍(略)
附件3 特許經營權授予方提供的設施與服務(略)
附件4 建設、運營和維護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計劃(略)
附件5 技術方案(略)
附件6 融資方案(略)
附件7 乙方的初始股東名單(略)
附件8 所需的執照、許可及批準(略)
附件9 需預先批準的合同清單(略)
附件10 保險(略)
附件11 終止補償金額(略)
附件12 乙方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書格式(略)
附件13 甲方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書格式(略)
附件14 仲裁協議(略)
附件15 履約保函格式(略)
附件16 運營與維護保函格式(略)
本協議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約束的雙方經正式授權的代表在其簽字下注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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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質權合同范本
收益權轉讓合同_收益權轉讓合同范本
收益權是人們因獲取追加財產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那么簽訂收益權轉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收益權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收益權轉讓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鑒于:
甲方擬參與**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進行的XXXX限售法人股轉讓,認購**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若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則甲方向乙方轉讓其中的 萬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轉讓標的
1、本合同的轉讓標的為甲方成功認購的標的股權對應的的股權收益權。若甲方未能認購成功,則參照本合同第四條處理。
2、轉讓期限內,乙方享有的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范圍包括:
1.依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享有標的股權產生的股息、紅利等的權利;
2.若公司依法解散,則享有公司解散清算后標的股權所對應的剩余產的權利;
3.若甲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司法機關的裁決或經乙方書面同意,依法對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臵標的股權,依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享有處臵標的股權所獲得的全部收益的權利。
3、標的股權因送股、公積金轉增、拆分股權等而形成的派生權利亦歸入標的股權的股權,乙方同樣根據本條第2款的約定享有該等股權的股權收益權。
4、轉讓期間若標的股權發生配股的,有關配股資金、收益等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協商約定。
5、在轉讓期間,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股權質押協議》并將所轉讓的標的股權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質押于受讓人名下。
2.轉讓價款
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
3.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人乙方在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后,成為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人。
4.定金、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股權收益權轉讓價款的全額定金 元。
若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則該定金自動轉化為轉讓價款,乙方自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之日起享有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該日即為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若甲方未能認購**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則甲方應于 年 月 日退還乙方全額定金 元,并向乙方支付按年化 %計算的資金利息。
定金應支付至甲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稱: ;
銀行帳號: ;
開戶銀行: ;
5.甲方回購權及回購義務
若甲方認購成功且乙方成功受讓標的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則甲方有權在轉讓期 年期限屆滿前拾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下款約定的回購總價款,從而回購全部股權收益權。
回購總價款按照以下模式計算:
回購款=
乙方賬號如下:
賬戶名稱: ;
銀行帳號: ;
開戶銀行: ;
6.甲方回購違約的后果
甲方未在回購期間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回購權,回購全部股權收益權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責任,或者通過法律手段處分質押的標的股權。
7.轉讓期限
1、本合同第一條項下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轉讓期限自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起算。
2、轉讓期限于乙方依本合同約定處臵股權收益權而獲得全部收入的當日屆滿。
3、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起到轉讓期限屆滿期間為轉讓期間。
8.標的股權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1、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后,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股權質押協議》并將所轉讓的標的股權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質押于受讓人名下。轉讓人承諾未經受讓人書面同意,不得運用和處分標的股權,且不對標的股權設臵其他他項物權
2、在轉讓期間,甲方未行使回購權前,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指令行使標的股權的股東權利。甲方承諾將對標的股權視同自有資金投資進行管理,并嚴格按照乙方要求和指令行事。
3、在轉讓期間,標的股權可公開市場交易后,甲方未行使回購權,甲方應按照受讓人的書面指令進行操作:
4、甲方按照受讓人的書面指令進行運用所產生的資金(下稱“處臵資金”)及轉讓期限內標的股權產生的所有股息紅利(下稱“股息紅利”)應按如下方式支付給乙方:
a.甲方履行回購義務的,因送股、公積金轉贈、股份拆分等而形成的股息紅利歸甲方所有;
b. 甲方未履行回購義務的,處臵資金、股息紅利在扣除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回購款后,余額歸甲方所有;處臵資金、股息紅利不足支付回購款的,處臵資金、股息紅利全部歸乙方所有。
5、轉讓期屆滿,標的股權質押權限解除。
9.乙方應負擔的其它費用
1、乙方以其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托”項下的信托資金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乙方以該信托財產為限承擔“**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托”項下的信托費用。
2、乙方應承擔的信托費用種類包括: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2)信托報酬;
(3)律師費、保管費、審計費、財務顧問費等中介費用;
(4)文件和賬冊的制作及印刷費用;
(5)信息披露費用;
(6)轉讓標的買賣的費用;
(7)信托賬戶保管劃轉的費用;
(8)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9)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10. 陳述與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實體,能以自身名義簽訂并履行本合同,以自有資產獨立對外承擔責任,且甲方的本次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轉讓已通過了本公司(或同級主管部門)批準;
2.甲方是標的股權的唯一合法所有者,除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外,甲方有權自由處臵標的股權,標的股權上沒有設臵任何形式的擔保;
3.甲方取得標的股權的資金****合法、合規,標的股權不存在被司法機關查封、凍結等任何權利瑕疵;
4.甲方保證,本合同簽署時及轉讓期限內乙方為標的股權的唯一股權收益權人,除乙方外,未存在任何第三方對標的股權的股權享有股權收益權;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后及轉讓期限內不得將標的股權對外轉讓、質押,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標的股權,不得在標的股權上設定其它任何形式的優先權及其他第三人權利或采取其它限制、影響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的行為;
6.甲方目前沒有任何正在進行的或威脅到乙方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可能對乙方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7.如因甲方的行為導致乙方喪失全部或部分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甲方應向乙方進行相應賠償。
2.乙方向甲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銀行性金融機構,能以自身名義簽訂并履行本合同;
2.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資金****合法,不存在任何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情形;
11. 違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或陳述與保證的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并賠償損失;
2.守約方停止履行本合同;
3.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承擔賠償責任、提起訴訟等維護其合法權利的任何措施。如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則合同應自書面通知送達違約方時解除。
12. 糾紛解決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3.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且受讓人擬受讓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托”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該信托未成立,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轉讓人回購標的股權全部收益權的,本合同終止。
1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申明條款
在簽署本合同時,雙方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規定已經閱悉,均無異議,并對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范文篇二
甲 方(受讓人)
名 稱:XX
負責人:XX
營業XX
郵政編碼:XX
經辦人:XX
聯系電話:XX
傳 真:XX
乙 方(轉讓方)
名 稱:xx公司
負責人:XX
營業XX
郵政編碼:XX
經辦人:XX
聯系電話:XX
傳 真:XX
甲方XX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委托資金受讓乙方擁有的資產收益權。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意愿,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專有名詞釋義見編號為“XX(以下簡稱“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為其持有的資產收益權(以下簡稱"資產收益權" ),該資產收益權對應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或乙方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以下簡稱"標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轉讓上述資產收益權,期資產對應的標的明細、轉讓時間、貼現率等要素以雙方書面確認的附件《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為準,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標的票據收益權的轉讓價格以甲方管理人與乙方書面確認的《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中約定為準。
第三條 轉讓標的的托管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本協議簽署當日乙方應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蓋有效印鑒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標的應按照合同編號為的《票據資產委托管理合同》的約定由乙方進行妥善管理.
【篇4】質權合同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________
編號:FS-DY-90520
個人林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
受讓方:
林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中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并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于: ,該林地、林權面積為: 畝,林種為: ,苗木約 株,林權證號為: ;山場現有林木蓄積量為: 立方米。(附圖表、山場明細表、比例尺為 地形圖)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為(詳見合同附件一:由當地林業局出具的衛星遙感圖和林業局小班面積表):
東:
南:
西:
北:
第二條: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林權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小 寫: );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定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 );
⑵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林權證》后 日內,乙方應將該林地及林權開具的共管賬戶內;
⑶ 甲方如約履行甲方義務,且在半年內不存在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所述行為 時,乙方應將雙方共管賬戶內所存的“林地及林權轉讓費”交付甲方。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 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 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于):⑴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⑵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⑶市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⑷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等;⑸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⑹乙方認為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林地、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至轉讓費人民幣大( 小 ),存入甲乙雙方在乙方名下,轉讓稅費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展。
6. 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 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7.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 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 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9. 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10. 甲方需為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為8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 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
11. 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域的道路通暢并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 用鎮、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 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綜合經營開發(包括但不僅限于進糾紛),詳細情況為:行旅游、度假、觀光、餐飲、住宿、種養等),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 在轉讓期限內,附著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等歸均 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權證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 轉讓期限屆滿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權、使用權、林果補償等權益按當時國家政策執行,附著于該林地山場建筑物、構筑物等建筑設施歸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設施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 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甲 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且在 日內支付完畢。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 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 由 承擔。
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 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簽訂地: 。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交公證處 份,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份。
簽約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機關(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
Foonshion創意設計有限公司
Fengshun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篇5】質權合同范本
股權出質合同范本(供參考
出質人姓名(名稱:(以下稱甲方)證件名稱:注冊號(身份證號:質權人姓名(名稱:(以下稱乙方)證件名稱:注冊號(身份證號:出質股權所在公司名稱:注冊號:
確保甲、乙雙方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向甲方發放的借款人民幣萬元;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萬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它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就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股東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公章)乙方簽字(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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