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貨物買賣合同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貨物買賣合同3篇
【篇1】貨物買賣合同
【公司經營合同范本】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樣式二)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項目 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篇2】貨物買賣合同
貨物買賣合同范本
買方:_________ 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 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__ _電話:_________ ___
地址:_________ _ __電話:__________ 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篇3】貨物買賣合同
貨物買賣合同(fob條款)要點
雙方對貨物買賣的運輸、付款、保險等事宜均采用標準 FOB條款的,雙方可采用本同。
貨物買賣合同買方:
地址:
傳真:
賣方:
地址:
傳真: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項條 款。
一、 描述
項目 商品名稱、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1
工廠交貨價:
二、 原產國和制造商名稱
三、 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里,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
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濕、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
買方將對由于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 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 也對由于不充
分或不適當的包裝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銹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 明。
四、 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 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
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 防止潮濕 ”,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
嘜頭為:
五、 交貨期:
六、 裝貨港:
七、 目的港:
八、 保險
在fob和cfr條款下,保險由買方在裝船后負責辦理。
九、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后 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為付款行,
以賣方為受益人,全部發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 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
(金額為發票金額的100 %)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文件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 被提示上述匯票和文件時通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后的 15日內
有效。
十、文件
1. 提單/空運單:
(1 )在海運條件下:
3份原始海運提單,注明: 運費到付(fob ) ”、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并寫明完整的地
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2 )在空運條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復印的空運單,注明 運費到付(fob ) ”、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 5份正本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在多于一個嘜頭時,發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 合同寫出明細。
3. 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 2份正本和2份復印的裝箱單,注明:重量、裝箱件數和相應發 票的日期。
4. 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量說明書。
5. 1份發給買方通知發貨詳情的傳真的復印件。除此之外,賣方將在發貨后 7天內,將整套
上述文件用空郵的方式直接寄給買方。
6. 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復印件。
7. 一份正本、兩份復印的原產地證明。
8. 文件的數量和內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確的。如果由于賣方沒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買方不 能及時清關和提貨,全部損失由賣方負擔。買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打印在 提單或空運單上,否則,賣方將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貝件要寄給喀土穆和北京辦公室。
十、裝運:
在fob條款下:
(1) 賣方將用傳真通知買方如條款十二條第 1項的事項以便買方定船。
(2) 定船由買方或其代理辦理。
(3) 買方或其代理將在預計船只到達裝船港 10天前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轉運日期、合同
號,以便賣方安排。賣方一定要與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當有必要更改船只或其到達時間不得
不提前或推遲,買方及其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買方的船只在其通知的到達日后 30天
之內不能到達裝運港口。買方將從第 31天起承擔倉儲和保險費用。
(4) 如果在買方的船只準時到達裝運港后賣方沒有將要運的貨物準備好,那么賣方將對空 倉費和滯期費負責。
(5) 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前,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后,賣方將
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
十二、裝船通知
1. 賣方為了以下目的(1 )、( 2)、( 3)將于合同條款5中列明的裝船日期前 40天,用
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數、毛重、尺寸和在裝運港就緒的日期。如果 任何一箱的總量超過 9公噸、尺寸范圍達到或者超過 12米長,2.7米高,3米寬,賣方需要
在裝運前50天通知買方這些數據。如果有易燃和危險物品需要標明。
(1) 在條款9中的1/ c付款條件下,開出一個信用證。
(2 )在fob條件下,由買方安排定船。
(3 )為了使買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時能安排好其國內運輸,如果重量和尺寸超過此條款 1中
的規定時,買方將要求采取措施以適合買方進行內陸運輸。
(4)如果賣方沒有履行上述規定,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
2. 賣方在完成貨物裝運后,立即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數量、箱數、發票價值、 毛重、船名、開船日期、提單號(海運時)或空運單、航班號以及估計到貨日期等等。如果 有易燃或危險品,應將其明細一起標明。 由于賣方沒及時通知造成買方沒有及時辦理保險和 清單事宜,全部損失由賣方負責。
十三、技術文件:
十四、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其產品是用最好的材料、 先進的技術制造、全新且沒有使用過,完全符合本合同的 質量、性能和規格要求,與技術手冊相一致。質保期從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算 個月,
或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的驗收合格證明有效后算 12個月。
十五、檢驗
(1) 在交貨以前,制造方將按條款 10第4項的要求,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
/重量做一準確、全面的檢驗,證明該商品與合同條款相符。 這些證明將形成交給付款議付 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認為是最終結果。制造方試運行的結果和細節必須作 為質量證明的附件出現。
(2) 當商品到達現場以后,買方將申請蘇丹商品檢驗局對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
作一個初步檢驗,并作出檢驗報告,如果商檢局發現有規格和數量或者兩者都不符的地方,
除非責任是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的,買方將在商品現場檢驗之后 天以內有權拒收商
品或向賣方索賠。
(3)如果商品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條款 14所列的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任何原
因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 買方將安排由商檢局進行檢驗, 并
有權和賣方索賠。
十六、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 天內,除非保險公司或船主負有責任,如果發現有質量、規格
或數量有與合同條款不符之處,買方將有權進行索賠,更換貨物或索賠損失,所有的費用(如 商檢費、運還和運回替換貨物、保險費、倉儲和裝卸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對于質量,賣 方將保證:從貨物到達目的地后的 18個月內,如果由于該設備由內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
格或做工低劣,買方將立即書面通知賣方。
檢驗證明將作為索賠的基礎。 賣方對于買方的索賠, 有責任迅速排除缺陷, 全部或部分更換 商品或根據損壞的程度降價, 如果有必要,將由賣方承擔費用買方自行排除缺陷, 如果賣方 在收到前述索賠一個月內不能回答買方,索賠將被認為已被賣方接受。
十七、不可抗力
對于在生產過程或裝船或轉船過程中發生的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
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 引起的延誤船期或不能交貨, 賣方將不負任何責任。 賣方將迅
速通知買方上述發生的一切,并在從那以后的 14日之內空郵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門出具的事
故證明書。
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盡快運輸貨物。如果事故持續超過 10周,
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十八、遲交貨和罰款
如果賣方沒有按合同要求及時交貨,除非是合同款 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買方在賣方同意
付罰金(經付款行從貨款中扣除)的條件下同意延遲交貨,罰款總數不超過交貨全部金額 的 %,每延遲交貨1天罰貨款的 %。如果超過合同交貨期 10天后賣方仍不能
交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賣方仍要不推遲地交納前述罰款。
十九、仲裁
與此合同有關的所有爭端及其執行將通過談判友好地解決, 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案例將提交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公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將在北京進行,仲裁委
員會的決定是終局性的, 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雙方既不能訴諸法庭, 也不能向其他機構
要求修改決定,仲裁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二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從雙方簽字日期起生效。
二十一、售后服務
賣方要提供補口材料和售后服務。
二十二、特殊條款
茲證明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共同簽署,雙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將被視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